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否可以限制股权转?那么,下面给大家讲讲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法律条款位于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针对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则体现在第137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公司法》有如下规定:

对发起人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一款:“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董监高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二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除以上条款外,《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未作“从公司章程的另行规定”的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依法自由转让是基本原则。A公司章程规定的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不仅不符合立法本意和立法精神,而且没有必要的正当理由,更无相应的补救措施。对股权让渡不合理的限制,

妨碍了正常的股权交易。因此,章程对股权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违反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是变相剥夺股东的股份转让权,应认定无效。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并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过度限制股东收购或转让股权的权利。

其实,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能否在章程中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目前的《公司法》并没有作明确规定。虽然韩国商法、日本商法均允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设限,但借鉴他国的法律时不可管中窥豹。考察韩、日作此规定的同时,在商法其他条款中对受到限制的股东提供了相应的救济手段,包括请求公司另行指定股份受让人或由公司收购股份等。而我国《公司法》未规定救济措施。

对于章程能否对股份转让设限,我国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区别对待的: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司法》第71条第4款关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中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在确立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的原则后,仅对发起人及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转让作了一定限制,并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由此可见,是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属于立法政策问题,只要是依法进行的股权转让,都应当得到支持。

最后,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资合性的特征。若A公司可以不需任

何理由就拒绝股东转让股份的要求,则构成了对股份转让的变相禁止,剥夺了股东的正当权益。在此情形下,公司章程又未提供了相应的救济手段,故A公司章程就股份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应为无效。

附:

股东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

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股东会同意,将其在XXXXXXX公司的万元全部股权,依法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方式:乙方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 三、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原甲方在XXXXXXX公司的权利、义务自动失 效,若发生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双方各持一份,报工商部门一份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原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XXX将其持有的XXXXXXX公司万的股权转让给XXX,其他股东对此表示无异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具体转让事宜由XXX、XXX自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转让协议,协议要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原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备案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新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2012年月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一、成立新的股东会,新股东由XXX、XXX组成。 二、选举XXX为公司监事,免去XXX公司监事的职务,其他公司机构不变。 三、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 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比例时间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X 2009年11月30日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 2009年11月30日 四、通过新公司章程。 上述决议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挂牌公司股份转让规则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公司股份转让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挂牌公司股份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股交中心”)的转让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上海股交中心会员和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及上海股交中心相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成交的,应按上海股交中心相关规定缴纳佣金等有关转让费用。 第二章转让系统和转让时间 第五条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应使用上海股交中心所提供的转让系统和设施。转让系统和设施由交易主机、专用应用软件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第六条挂牌公司股份转让日为每周一至周五,转让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遇法定节假日和上海股交中心公告的暂停转让日,股份暂停转让。 第七条转让时间内因故暂停的,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第三章股份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条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应持有股份转让账户和资金账户,委托代理买卖机构办理,并与代理买卖机构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 第九条股份转让系统提供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可委托代理买卖机构在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意向,达成转让意向的,通过股份转让系统确认成交。 第十条投资者买入的股份,在交收前不得卖出。

第十一条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挂牌公司股份的时间间隔不少于五个转让日。 第十二条代理买卖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申报记录和凭证。 第十三条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成交均价的±30%,挂牌公司股份成交首日及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不设涨跌幅限制。挂牌公司股份的前成交均价指前一转让日该股份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前一转让日无成交的,以前一转让日的前成交均价为当日的前成交均价。 第二节委托 第十四条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代理买卖机构按其指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份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 定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代理买卖机构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份的指令。 成交确认委托是指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代理买卖机构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第十五条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股份转让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第十六条股份转让系统接受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意向委托和定价委托应注明股份名称、股份代码、股份转让账户、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数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成交确认委托应注明股份名称、股份代码、股份转让账户、买卖方向、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约定号等内容。 约定号是指申报中用于配对成交的标识。 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股份数量应为1万股及以上。投资者股份转让账户中某一挂牌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万股的,应一次性委托卖出。股份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价格”。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第十七条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第三节申报

发起人股份转让一年的时间限制如何理解

发起人股份转让一年的时间限制如何理解? 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企业法律顾问 发起人股份转让一年的时间限制如何理解 ?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天一科技 ) 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 18 日。湖南泰和集团公司 ( 下称泰和集团 ) 与湖南平江县国资局 ( 下称国资…… 发起人股份转让一年的时间限制如何理解?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一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湖南泰和集团公司(下称泰和集团)与湖南平江县国资局(下称国资局)同为天一科技的发起人。后来,泰和集团因对外负债压力太大,遂与国资局商洽,拟将其所持有的天一科技2500万股转让给国资局。双方遂于1999年12月30日订立合同,约定由国资局代泰和集团偿还7400万元的债务,作为国资局收购泰和集团2500万天一科技股份的对价。但鉴于当时该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双方约定,泰和集团应于2002年2月3日无条件将股份过户给国资局。合同订立后,国资局为泰和集团偿还了7400万元的债务。合同期限届满,泰和集团未依约履行股份转让义务,国资局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股份转让合同有效,确认泰和集团名下股份为国资局所有。泰和集团抗辩认为,在法律禁止转让股份的三年期内,当事人签订股份转让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原《公司法》第147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新《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是仅仅禁止股份的交付转让,还是对约定转让一并禁止?换言之,对于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之内,与他人订立的约定一年后转让股份的合同,其效力如何认定?从《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来看,142条是具备强制性的禁止规定,其意义在于在微观上强调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对公司的诚信义务,在宏观上避免其利用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行为进行资本炒作,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在法律规定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发起人不仅不能交付转让,其在此期限内订立转让股份合同,即使约定在公司成立一年之后实际交付,亦难脱规避法律之嫌,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认定其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文章来源:胡律师网上海地区邮箱:hulvshi119@https://www.360docs.net/doc/225755043.html,)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详细流程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 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 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 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 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 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办理股权转让程序及所需文件 1. 股权变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2. 出让和受让双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出让或同意受让的决议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产权交易机构挂牌。 3.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 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模板

苏州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的 % (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从股权移交之日起,甲方减持在苏州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乙方增持在公 司 %的股权。 3.甲方的股权转让后,上述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 4.股权转让价款由甲、乙双方自行交割,并以甲方收到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次日作为股权移交日。 5.本股权转让协议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留一份,送交工商管理部门一份, 四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有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主持。经全体股东协商讨论, 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次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注 册资本的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 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0% 。)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二、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三、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转股价款有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交割并均认可已交割完毕; 四、变更后公司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出 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 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 五、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后当即生效; 六、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全体股东签名: 年月日

2019年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_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 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___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___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 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 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___ 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 )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 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________ 公司_______ %的股权已获得 _______ 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范本 出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股份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二、股份转让的价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份,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份以 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三、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四、股份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份数额。 五、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未向任何第三人设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份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下面是特地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xx) 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的区别点之一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注重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要受到公司法的限制(《公司法》第138条);偏重于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则采取了允许股东自由转让的态度(《公司法》第138条)。有学者认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典型的资合公司,天平另一边的砝码(人合性)已经去掉,限制股东自由转让股份便没有任何道理了。但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样的推论必须有两个前提作为支持:第一,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人合性;第二,章程对股东对外转让股份作出不同于公司法的规定限制了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然而这两点都是有争议的[2]46。 这里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与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采取的“原则限制,例外自由”的态度相对应,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可以认定《公司法》采取了“原则自由,例外限制”的规则呢?如果从《公司法》关于发起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第142条)、以及转让场所的限制(第139条)、转让对象方面的限制(第143条)来看,对上述结论似乎并不会有太多争议。但是,如果仅从一般股东要实施的普通的对外

转让股权行为出发,在公司法没有明确限制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限制股东的对外转让行为呢?或许,基于公司自治的理念,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似乎不能被完全否定,但如果结合现行《公司法》的结构以及立法目的、股东设立公司的期待等问题加以考虑,还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一、关于现行《公司法》立法体系的两个假设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否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一种比较容易被人接受的观点是要区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公开型公司 和封闭型公司。对于前者,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不宜认可公司限制股权转让的章程规定;对于后者,则应该尊重公司自治,分具体情况考虑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但是,实际上对于公开型公司而言,资本的流动性本身就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它之所以要成为公开型公司的原因之一,因此对于其会利用公司章程限制公众投资者转让股份的假设本身是缺乏说服力的。即使公开型公司的公司章程设置了限制股权转让的条款,其本身也必然有其设置规则的合理性依据,也是一种公司自治,不应将其是否公开作为判断标准。涉及公司分类的问题,往往都与公司组织形式分化的根由相通,按照道格拉斯·诺斯教授的观点,组织形式的形成、变异以及衰退,现在得进行整体经济分析,而不仅仅是一些个别的描述性分析[3]。据此,笔者认为,对于是否应该承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应该将问题首先放置于公司法的整体结构中去分析。 (一)假设一:公司立法对公司分类存在缺陷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1】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对临沂市兰山区*****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公司成立新的股东会由***、***组成 二、公司出资情况变更为: 三、其他事项不变,通过章程修正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月日 股权变更的章程修正案【2】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转让方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事宜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

相应的责、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尽快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上海市[]。 转让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参加人: 主持人: 记录人: 出席会议股东:、、。 列席会议新增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2.同意(原股东)将占公司注册资本%共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新股东)。

3.同意公司住所迁至(具体地址)。 4、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为监事 5、委托---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 6.…………。(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7.表决通过上述变更事项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股东:(签名或盖章)新增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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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 的 %(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从股权移交之日起,甲方减持在苏州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乙方增持在 公司 %的股权。 3.甲方的股权转让后,上述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 4.股权转让价款由甲、乙双方自行交割,并以甲方收到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次日作为股权移交日。 5.本股权转让协议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留一份,送交工商管理部门一份, 四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有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苏州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主持。经全体股东协商讨论,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次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 注册资本的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0% 。)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二、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三、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转股价款有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交割并均认可已交割完毕; 四、变更后公司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 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 五、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后当即生效; 六、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全体股东签名: 年月日 苏州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苏州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和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主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次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新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变; 三、公司监事不变; 四、执行董事、监事任期均为三年; 五、本决定书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监事的任职文件; 六、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 年月日 苏州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苏州有限公司股东会年月日通过的决议,现将原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设立本公司股东为:

工商股权转让范本(标准版)

工商股权转让范本(标准版) 转让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三、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保证 (1)乙方受让公司股权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其公司章程及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的情况; (2)乙方保证其受让行为是经合法程序确认,并保证受让后按公司章程履行义务和责任。 五、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流程 公司因为运营的问题,股份之间的转让是很常见的,但是公司的性质不同,其转让的手续流程也是不一样的。我们今天来看一下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流程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

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了解法规以后还是不知道还怎么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先查看这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1、展开股东会议,研究收购或转让股权的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是否具备收购转让股权经济能力分析会议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以上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流程”的全部介绍,请查收。如果你还有任何的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去咨询专业的部门,帮助你完成转让手续。

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编号:FS-HT-05018 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Model Restricted Equity Transfer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了共谋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第___章第____节中有关“限制股权”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满足本协议项下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将向乙方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且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是受到特殊限制的股权。鉴于甲方在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股权并已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甲方作为公司

的唯一股东,该转让行为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第一条:股权转让 1、在满足甲乙双方所商定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的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股权转让的方式与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低价有偿的方式向乙方进行股权转让,办理股权过户登记以及请求公司进行分红前乙方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乙方已在公司供职(全职和兼职皆可)满期一年,乙方向公司提供服务或劳动的起始日为_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为公司提供劳动或服务的过程和成果已通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 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 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 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公司%的股权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六、保密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最新版)

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最新版) Equity transfer of joint stock company (latest edi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最新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币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币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 ______币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规定的货 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 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质押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 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 任何形式的担保; 4、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 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 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

股份转让的限制与方式

股份转让的限制与方式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让与受让人,使转让人丧失股东资格,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行为。股份转让就是股东地位即股东权的转让,是继受取得股东权的一种方式,也是投资者回收投资的最基本的方式。 一、股份转让的法定限制 虽然股份转让实行自由的原则,但为了防止过度投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法对股份转让作了必要的限制。主要是: 1.对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对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4.对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法律原则上禁止公司持有自身股份,例外允许。具体而言,公司收购自身股份应遵守以下限制: (1)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因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否可以限制股权转?那么,下面给大家讲讲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法律条款位于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针对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则体现在第137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公司法》有如下规定: 对发起人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一款:“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董监高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二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除以上条款外,《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未作“从公司章程的另行规定”的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依法自由转让是基本原则。A公司章程规定的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不仅不符合立法本意和立法精神,而且没有必要的正当理由,更无相应的补救措施。对股权让渡不合理的限制,

妨碍了正常的股权交易。因此,章程对股权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违反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是变相剥夺股东的股份转让权,应认定无效。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并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过度限制股东收购或转让股权的权利。 其实,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能否在章程中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目前的《公司法》并没有作明确规定。虽然韩国商法、日本商法均允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设限,但借鉴他国的法律时不可管中窥豹。考察韩、日作此规定的同时,在商法其他条款中对受到限制的股东提供了相应的救济手段,包括请求公司另行指定股份受让人或由公司收购股份等。而我国《公司法》未规定救济措施。 对于章程能否对股份转让设限,我国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区别对待的: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司法》第71条第4款关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中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在确立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的原则后,仅对发起人及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转让作了一定限制,并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由此可见,是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属于立法政策问题,只要是依法进行的股权转让,都应当得到支持。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274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例 Example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fter Equity Transfer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权转让合同范本】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实用版

YF-ED-J707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 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1.释义

除非协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协议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协议第2条所述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股份所进行的转让。 1.2 “被转让股份”指依据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转让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协议3.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2.股份转让 2.1 甲方依据本协议,将其持有的 _________公司______%的股份计______股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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