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情况(601表,602表)主要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601表,602表)主要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601表,602表)主要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601表、602表)主要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第一部分:说明

一、601表、602表填报对象和范围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601表)填报对象是全部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如果有附属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单位,也要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如,农场虽然属于第一产业,但如果它有附属的医院、学校、加工企业等二、三产业活动单位,该农场也应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602)表填报对象是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以及第一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单产业法人单位,免填602表,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法人单位的本部极其分支机构,不论其法人单位所属哪个行业,都要分别填报602表。

填报对象与单位基本情况表对应关系表

二、主要内容

601表、602标填报的主表,指标内容均含有基本标识、主要属性、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四类主要指标。具体内容见《单位基本情况表主要指标一览表》

单位基本情况表主要指标一览表

第二部分: 601表、602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

一、填写601表、602表的一般要求

(1)601表、602表包括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时点指标的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调查年度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601表、602表的各个项目以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3)在填写普查表的属性标识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中只填一位数字。

(4)601表、602表中,凡限某一行业或某类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其他类型的单位免填,代码不需填“0”。

(5)《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数量指标(如:从业人员数、全年营业收入、资产总计等指标),应填写包括其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在内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

(6)普查表内所有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千元”为计量单位;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2008年的年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除有特殊说明的,其他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二、601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组织机构代码(01):所有单位均应填写本项。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具体填写规定如下: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组织机构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该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临时代码码段已由国家统计局划分区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再由各省划分区段分配给地市、县统计局按规定使用。地方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临时代码的发放,做到发放的代码不重不漏。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本部的,如果没有组织机构代码,使用法人单位代码的前8位,第9位校验码填“B”。

单位名称(02):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03):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04):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等。本栏分三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行政区划代码,由所在地普查机构统一填写,填表单位免填。

行政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国统字[2008]93号文中的规定,以截止到2008年8月底统计上使用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库中的代码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共有12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三段。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填写;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街道、镇和乡;

第二段3位代码中的第一位数字为类别标识,以“0”表示街道,“1”表示镇,“2和3”表示乡,“4和5”表示政企合一的单位;第二、三位数字为该代码段中各行政区划的顺序号。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1.街道的代码从001-0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镇的代码从100-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3.乡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4.政企合一单位的代码从400-5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第三段的3位数字,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代码,用3位顺序码表示。具体编码方法如下:

1.居民委员会的代码从001—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2.村民委员会的代码从200—3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行政区划编码中的地址名称应采用民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名称。

第二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三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限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

联系方式(05):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包括长途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

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

内;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座机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座机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行业类别(06):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1.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军工企业兼生产民品的,只填写主要民品的名称。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主要产品)名称。

2.行业代码,普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普查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军工企业兼生产民品的,即使目前企业的民品产值大于军工产值,但军工企业的生产方向并未改变,由普查机构按军工生产的性质划分行业并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企业营业状态(12):限企业法人和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指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状态。

营业:指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视为

营业。

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

筹建:一般指企业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开业,正在进行生产经营前的筹建工作。如研究和论证建设、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有些三资企业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正常投产开业,仍属于筹建。有些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营业才能正式开业,这些处于试营业状态的单位也属于筹建。

当年关闭:指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的企业,包括关闭、注销、吊销的企业,但不包括破产企业。

当年破产:指当年依照《破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的企业。

其他:指上述以外的其他企业。

执行会计制度类别(13):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会计制度、行政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

1.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国有林场和苗圃会计制度、国有农牧渔良种场会计制度、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等的企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及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选填此项。

机构类型(14):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机构类型划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和其他组织机构。

1.企业(10):包括①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

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③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⑤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或经营单位;⑥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企业法人的本部及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20):包括①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②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③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3.机关(30):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机关;还包括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派出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

(1)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2)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3)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4)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

(5)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别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4.社会团体(40):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①经各级民政部门核

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②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③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④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⑤社团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5.民办非企业单位(51):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包括①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②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6.基金会(52):包括①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②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7.居民委员会(53):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村民委员会(54):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9.其他组织机构(90):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

登记注册类型(08):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人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其他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

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5)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6)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军队武警、政协组织)一律填“110国有”;

(2)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按其管理方式一律填“110国有”;

(3)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按其管理方式一律填“110国有”;

(4)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一律填写“190 其他”;

(5)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隶属关系(10):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写本级。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开业(成立)时间(11):除筹建单位外,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①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②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如国家统计局成立于1952年8月,文化大革命中撤消,后又恢复,则成立时间为1952年08月。③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5.改制企业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6.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7.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数(16):所有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本项指标是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按统计专业分组的单位数。

单产业法人单位填本项时,在“总计”项选填“1”,并在相应专业项填“1”。

多产业法人单位填报本项时,要填报其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总计数,并分别按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等专业填报。

年末从业人员数(17):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期末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限法人单位填写年末从业人员按学历、按专业技术职称、按技术等级分组指标: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3.具有大专学历人员: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4.具有高中学历人员: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高中,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包括等同于高中学历的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的人员。

5.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相当于初中及以下的人员。

6.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指具有国家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受聘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含一级飞行员、高级船长),农业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正副研究员,正副主任医师,正副教授、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正副译审,正副研究馆员,正副编审、高级记者、主任记者、高级编辑、主任编辑,一、二级律师、公证员,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高级工艺美术师,国家级教练、高级教练,一、二级艺术人员,高级政工师。

7.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指具有国家规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受聘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工程师(含二级飞行员、船长、大副),农艺师,助理研究员,主治医师,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翻译,馆员,编辑、记者、一级校对,三级律师、公证员,一级播音员,工艺美术师,一级教练,三级艺术人员,政工师。

8.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人员:指具有国家规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受聘初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含三、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填制说明: 一、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他。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

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如A/B/C/D. 三、保证金额:可暂时不报。 四、销比例: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来料加工企业无销权限,可填报为“0”或“无”。 五、备案(批准)机关: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上一般为“市外经贸局”)。来料加工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经营进料加工的国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他。 七、行业种类:从以下方式中选择: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3、服装纺织4、鞋类5、旅行箱包6、玩具7、家具8、塑料制品9、金属制品10、化工产品11、医药12、木制品13、报关行14、食品15、轻工16、水产17、纸制品18、皮革19、印刷20、石材21、钟表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人民币基本 十、报关有效期:《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通过2005年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2008年,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不用填。 十一、主要产品: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有则填,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产权”、“现汇”、“实物”,一种或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产品的品牌,可填1-5项。 十五、报关业务(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报关员(会计员),也可以是该部门的负责人。 十六、上市公司:可以是本企业或投资方。 十七、联网企业:指是否与海关联网监管。 十八、生产车间面积、仓库面积:指实用面积。 十九、厂区面积:指占地面积,包括宿舍在。一般指围墙的占地面积。 二十、银行信贷等级:注册登记企业在银行的信贷级别。 二十一、报关方式:企业日常的实际报关方式,自理报关或委托报关。 二十二、软件管理模式:指财务软件名称。 二十三、认证标准类型:指ISO认证名称。 二十四、照片要求:规格为4R′彩色照片,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乡镇统计报表报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年定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年报一套表 (一)农村组织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 1、乡村户数: 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2、乡村人口: 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3、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乡村劳动力资源数=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 4、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数:指在乡村劳动年龄内的人口总数,即男性年龄在16-59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54岁之间的全部人口数。包括在校学习的学生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但不包括现役军人、在押犯人、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工资的职工人口。资料来源可从农村人口统计报表中该年龄组内人口减去户口在农村但领取国家职工工资的人口。 5、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指在劳动年龄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有残疾(五种残疾标准,见国家统计局90年9月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方案23页至24页)但能参加劳动的人不包括在内。 6、超过劳动年龄而实际参加劳动的人数:指男在59岁以上、女在54岁以上而实际经常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数。 7、乡村实有从业人员:指乡村人口中实际参加各种行业劳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劳动力人数。包括劳动年龄内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和超过劳动年龄实际参加劳动的人口数。 8、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是指直接参加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从业人员以及直接从事采集、捕猎劳动的从业人员。 9、工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从事工业生产、服务、管理的从业人员。工业生产活动包括下列两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

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3 单位基本情况表

机构经办人员签章:银行签章:

单位基本情况表

机构经办人员签章:银行签章:

《单位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外汇局签发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上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填写。 2.机构名称: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外汇局签发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上的名称填写。若是境外机构,允许用英文填写。 3.住所/营业场所:是指《工商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机构住所或营业场所。非居民的住所/营业场所应填写其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银行所在地。 4.常驻国家(地区):指机构注册地国家(地区)。国家(地区)名称用中文填写,代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填写。 5.外方投资者国别(地区):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构中投资比例超过10%(含)的外方投资者所属国别(地区),按照外方投资者投资比例从大到小依次填写,如超过5个在备注栏内注明。 6.经济类型代码、所属行业属性代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金宏工程外汇局子项与银行业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1.0版)》所附经济类型代码表和行业属性代码表进行填写。 7.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指是否为在特殊经济区注册的企业。特殊经济区是指中国境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在内的一些特殊经济区域。 8.所属外汇局代码:指该机构注册所在地区所对应的外汇局代码,该代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编制,并请机构客户在银行业务人员指导下填写。 9.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可以选择纸质申报、网上申报;如未作选择,则默认为纸质申报。 10.联系用E-mail地址是指与外汇局之间的日常办公联系用的E-mail地址。 11.经办行名称:指建立该《单位基本情况表》经办银行的名称。 12.机构地址:填写通信地址。若是境外机构,允许用英文填写。 单位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说明: 1.申报主体填报的信息由银行进行手工录入或从银行自身的客户档案信息中转换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 2.单位基本情况表(电子版)中经办行名称的金融机构标识码由银行录入,系统自动进行校验。

工业企业主要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

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三)、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附件32: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填制说明: 一、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他。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如A/B/C/D. 三、保证金额:可暂时不报。 四、内销比例: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来料加工企业无内销权限,可填报为“0”或“无”。 五、备案(批准)机关: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上一般为“东莞市外经贸局”)。来料加工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经营进料加工的国内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他。 七、行业种类:从以下方式中选择: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3、服装纺织4、鞋类5、旅行箱包 6、玩具 7、家具 8、塑料制品 9、金属制品10、化工产品11、医药12、木制品13、报关行14、食品15、轻工16、水产17、纸制品18、皮革19、印刷20、石材21、钟表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人民币基本帐户 十、报关有效期:《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通过2005年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2008年,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不用填。 十一、主要产品: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有则填,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产权”、“现汇”、“实物”,一种或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产品的品牌,可填1-5项。 十五、报关业务(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报关员(会计员),也可以是该部门的负责人。 十六、上市公司:可以是本企业或投资方。 十七、联网企业:指是否与海关联网监管。 十八、生产车间面积、仓库面积:指实用面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对照印发的表格,表内不能填数字的地方,已用“—”注明。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仅参加填写PS1表。 (一)人社统PS1号表 1. 编制数量: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2.从业人员总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 3.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4.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5.退休人员:指截止本年12月31日,实有退休人员的总人数。 6.系统:事业单位隶属的部门所在的系统。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本表审核要点: 1.行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行5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的填法详见附表举例样式。其余一般事业单位按正常填写。 2.列22行23-26从业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8行8-11完全一致。 3.列26行23-26退休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9行8-11完全一致。 4.列21行2、行4、行10、行13、行15-21应为0 5.列22行6=表6列1行21+列19行21-列40行21+列42行21 列22行11=表6列1行2+列19行2-列40行2+列42行2 6.第二行“有参公管理人员的单位”,一般指党校,公益一类,行业为教育 7.行23-26列10-16=行6-12列18-21,两边数字要完全一致。 (二)人社统PS2号表 1.其他等级人员:本类型在册正式人员中尚未评定岗位等级或岗位等级不明确的人员。 2.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册正式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3.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 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在校学习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统计。 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学历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取得中等技工学历的,学历填报在“高中及以下”栏。 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仍按原学历统计。 具有学籍但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学历均按下一层次学历统计。研究生肄业统计在“大学本科”栏,大学本科肄业统计在“大学专科”栏,大学专科肄业统计在“中专”栏,以此类推。 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统计在大学专科栏。 4.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周岁)。如1955年12月出生的人员,在2005年12月31日统计时计算为50周岁;而1956年1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49周岁。 5.博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6.硕士: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既有学位又有学历)

(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附件2: 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报表封面 本套报表的封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主要反映基本建设单位(项目)决算报表负责人、编报人员情况;下半部分主要反映建设单位代码、性质、级次等信息。建设单位(项目)要按以下要求填写:1.单位名称:指主管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建设单位总负责人 3.财务负责人:指主管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4.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基建决算报表的人员 5.电话号码:指建设单位财务机构所在地的电话号码 6.单位地址:指建设单位的实际办公地址 7.报送日期:指报表报出的实际日期 8.单位统一代码:各建设单位应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核发的9位代码填列;建设单位如未能领取统一代码,则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填列。 9.单位性质:指建设单位的性质,分别按行政、事业、企业选择填列。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单位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以企业性质填列。 10.隶属关系:本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单位:前六个空格为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95)填报。 (2)地方单位: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

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县级(及市辖区)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后三个空格按照单位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报。 11.所在地区:指建设单位(项目)实际所在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实际填列。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本表主要反映建设单位(项目)年末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主要指标填列方法如下: 表中有关项目“年初数”栏的数字,应根据上年末本表“年末数”栏的数字填列。在上年度决算未经审查批复以前,应填列最后上报的数字;上年度决算已经审查批复的,应按审批后的数字填列。 1.“待核销基建支出”:反映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根据“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填该项目。 2.“转出投资”:反映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的投资,根据“转出投资”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建设的专用设施,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按照《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经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才能作转出投资处理。 3.“货币资金合计”:反映货币资金合计数,根据“银行存款”、“现金”和“有价证券”期末余额填列。(注:本科目反映内容为以前年度报表中“货币资金合计”和“有价证券”合计数) 4.“以前年度拨款”:反映以前年度拨入的到本年末尚未冲转的中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模板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 登记表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附件1: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二) 图片信息1企业外观(含厂牌、大门)照片 企业厂房照片(东立面)企业 厂房照片(西立面)企业厂房 照片(北立面)企业厂房照片 (南立面) 企业厂房照片(屋面)

企业主要产品照片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图片信息2 锅炉房照片(外部和内部)空压站照片(外部和内部)制冷站照片(外部和内部) 清花车间设备照片清花车间设备照片清花车间除尘照片(正面)(侧面)(正面) 清花车间除尘照片清花车间空调照片清花车间空调照片清花车间空调照片清花车间空调照片(侧面) (操作间) (主风机) (喷淋室) (室外立 面) 图片信息3

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梳棉车间设备照片(正面) 梳棉车间设备照片(侧面) 梳棉车间除尘照片(正面) 梳棉车间除尘照片(侧面) 梳棉车间空调照片(操作间) 梳棉车间空调照片(主风机) 梳棉车间空调照片(喷淋室) 梳棉车间空调照片(室外立面) 精梳车间设备照片(正面) 精梳车间设备照片(侧面) 精梳车间除尘照片(正面) 精梳车间除尘照片(侧面) 精梳车间空调照片(操作间) 精梳车间空调照片(主风机) 精梳车间空调照片(喷淋室) 精梳车间空调照片(室外立面) 并粗车间设备照片(正面)并粗车 间设备照片(侧面)并粗车间空调 照片(操作间)并粗车间空调照片 (主风机)并粗车间空调照片(喷 淋室)并粗车间空调照片(室外立 面)

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目录 一、报表封面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三、投资项目表(财建02表) 四、资产基本情况表(财建03表) 五、项目统计分析表(财建04表) 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购置、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一、报表封面 1.当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总负责人。 3.财务负责人:指单位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 4.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本报表的人员。 5.电话号码:指单位财务机构所在地电话号码。 6.单位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地址。 7.报送日期:指报表报出的实际日期。 8.单位统一代码:各单位应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核发的9位代码填列;单位如未能领取统一代码,则根据《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规则》(国资统发〔1995〕116号)编制填列。

9.隶属关系:本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作为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划分的依据。非国有单位按属地原则选择隶属关系。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中央单位:前六个空格为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9)填报。 (2)地方单位: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前4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县级(及市辖区)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本身6位数表示。后三个空格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9)填报。 10.单位性质: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比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工业、商业、外贸、金融等)和非国有单位。 11.所在地区:指单位实际所在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及调整情况按实际填列。 二、资金平衡表(财建01表) 本表根据填报单位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结合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等分析调整填报。 本表主要反映:截至本年年初、年末,单位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表中有关科目“年初数”由上年“年末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 岁) 照 片 (2寸) 民族籍贯婚姻状况 入党日期转正 日期 参加 工作时间 入党时所在支部 转正时所在支部 学历学位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组织关系 所在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所在党支部进入党支部日期 现任党内职务 入党介绍人 月应交纳党费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QQ号码或微信号 党员流动信息 流出日 期 外出流向外出类 型 外出原因活动证 号码 与党组织 联系情况流出党 支部联系 人及联系 方式 流入党支 部联系人 及联系方 式 流入地 (单位) 失去联系 时间

奖惩情况 民主评议情况评议时间评议结果 出国(境)情况 出国日期出国原因 出国后与组织 联系情况 党籍处理方式回国日期 恢复组织 生活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 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 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党支部意见 支部书记签字: 党支部(盖章) 年月日 党(工)委审核意见 党(工)委(盖章) 年月日 填表人签名: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党员本人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 2、姓名填写党员本人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 3、民族填写党员本人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4、籍贯填写党员本人祖居所在地的当前国家政区名称。 5、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离婚、复婚。 6、入党日期指按党章规定该党员加入中共的日期或被追认为中共党员的日期。 7、转正日期指该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日期。 8、参加工作时间指经组织、干部、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时间(军人填写入伍日期)。 9、入党时所在支部指该党员入党时所在党支部的名称。 10、转正时所在支部指该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所在支部的名称。 11、照片为2寸免冠正面照片。 12、学历指由国家认可的在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13、学位指党员本人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名称。

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2)

附表 1、
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2)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 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01 组织机构代码: 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 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02 单位详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 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03 单位负责人: 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04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单位位于: 15 单位注册地址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05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固定电话 电话分机号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分机号 邮政编码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地(区、市、州、盟) 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地(区、市、州、盟)
表 号:MLK101-1表 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1)82 号 有效期至:2013 年 1 月

—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电子邮箱

址 行业代码 (统计机构填写)
06 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 2 ; 3
07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 机关级别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 编制部门 3 民政部门 4 国家税务部门 5 地方税务部门 9 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08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10 国有 120 集体 130 股份合作 141 国有联营 142 集体联营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 其他联营 09 企业控股情况 10 隶属关系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1 私营独资 172 私营合伙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
机关级别:1 国家,2 省,3 地(市),4 县(市) 登记注册号
港澳台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310 中外合资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 国有控股,2 集体控股,3 私人控股,4 港澳台商控股,5 外商控股,9 其他
10 中央,20 省(自治区、直辖市),40 地(区、市、州、盟),50 县(区、市、旗),61 街道, 62 镇,63 乡,71 居委会,72 村委会,90 其他 年 月
11 开业(成立)时间 12 营业状态 1 营业,2 停业(歇业),3 筹建,4 当年关闭,5 当年破产,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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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模板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2

3

4

填制说明: 一、企业性质: 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 ”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它。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 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 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 如A/B/C/D. 三、保证金额: 可暂时不报。 四、内销比例: 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来料加工企 业无内销权限, 可填报为”0”或”无”。 五、备案( 批准) 机关: 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 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以上一般为”东莞市外经贸局”) 。来料加工企业(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 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 经营进料加工的国内企业(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 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 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它。 5

七、行业种类: 从以下方式中选择: 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 3、服装纺织 4、鞋类 5、旅行箱包 6、玩具 7、家具 8、塑料制品 9、金属制品 10、化工产品 11、医药 12、木制品13、报关行 14、食品15、轻工 16、水产 17、纸制品 18、皮革 19、印刷 20、石材 21、钟表 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 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 人民币基本帐户 十、报关有效期: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 经过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 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 不用填。 十一、主要产品: 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 有则填, 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 ”产权”、”现汇”、”实物”, 一种或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 产品的品牌, 可填1-5项。 十五、报关业务( 财务) 负责人: 能够是报关员( 会计员) , 也能够是该部门的负责人。 十六、上市公司: 能够是本企业或投资方。 十七、联网企业: 指是否与海关联网监管。 十八、生产车间面积、仓库面积: 指实用面积。 十九、厂区面积: 指占地面积, 包括宿舍在内。一般指围墙内的占地面积。 二十、银行信贷等级: 注册登记企业在银行的信贷级别。 二十一、报关方式: 企业日常的实际报关方式, 自理报关或委托报关。 二十二、软件管理模式: 指财务软件名称。 二十三、认证标准类型: 指ISO认证名称。 二十四、照片要求: 规格为4R′彩色照片, 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6

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与主要指标解释(doc 32页)

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与主要指标解释(doc 32页)

第一讲: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工业统计定期报表的口径、范围、内容 工业定期统计包括十张表。各表的统计口径、范围、调查内容、报送日期如下: (一)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B201表)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为辖区内年产品销售收入5 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其中产品产量根据(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中列出的产品填报,重点产品可适当扩大统计范围。调查内容为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新产品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企业用电量和数百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并在月度产品产量的基础上编制工业生产指数。上报时间为月后1 日16时前。 (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号:B202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指标也括:应收帐款净额、产成品、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资产合计、负债合计、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应交增值税、工业中间投入、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上报时间为月后10 日前。 (三)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表号:B203表)本表为季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也括:

138种主要产品的年初库存量、累计销智量、企业累计自用及其他、期末库存量。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四)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号:P201表)本表为季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能源品种的年初库存量、购进量、累计消费量、期末库存量。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五)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及附表(表号:P201表、P201-1表) 本表的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能源品种的年初库存量、购进量、消费量、年末库存量及能源转换情况。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六)工业企业水消耗(表号:P206表) 本表为半年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各种水的消耗量及金额。上报时间为7月4 日前、下年1月4日前。 (七)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表号:P207表)本表为季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情况。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八)工业品出厂价格月报表(表号:V201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主要产品的出厂价格。上报时间为当月18 日前。 (九)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月报表(表号:V202表)

财务报表指标解释(完整)

财务报表指标解释 存在三类主要的非财务指标:经营、顾客和员工。目前,经常使用的非财务指标主要包括:顾客满意度;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战略目标,如完成一项并购或项目的关键部分,公司重组和管理层交接;公司潜在发展能力,如员工满意度和保持力、员工培训、团队精神,管理有效性或公共责任;创新能力,如研发投资及其结果、新产品开发能力;技术目标;市场份额。 主营业务费用率=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主营业务成本率=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主营业务利润率=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 营业利润率(Operating Profit Ratio)的概念 营业利润率是指企业的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它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率的指标,反映了在不考虑非营业成本的情况下,企业管理者通过经营获取利润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100% =(销售收入-销货成本-管理费-销售费)/销售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越高,说明企业百元商品销售额提供的营业利润越多,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反之,此比率越低,说明企业盈利能力越弱。 影响营业利润率因素 1.销售数量; 2.单位产品平均售价; 3.单位产品制造成本; 4.控制管理费用的能力; 5.控制营销费用的能力。 ===========================================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是一家公司在营业收入中扣除成本消耗及营业税后的剩余,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盈利,它与营业收入间的关系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营业利润是要来自营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所谓投资收益就是把钱投给别人来帮自己收益,如投资证券,办厂分红等;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可能企业带来收益. 当利润总额为负时,企业一年经营下来,其收入还抵不上成本开支及应缴的营业税,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发生盈亏。 当利润总额为零时,企业一年的收入正好与支出相等,企业经营不亏不赚,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盈亏平衡。 当利润总额大于零时,企业一年的收入大于支出,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盈利。 利润总额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十分重要的经济批标。在收益总括观点下,利润总额是一外收支项目和前期调整项目;但在损益表中,许多国家还是在计算利润总额(或会计收益)之前,将当期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润(正常利润)和其他损益(非正常利润)分开列示。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1: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上报日期:负责人:制表人: 填表说明:1.表中“经济类型”栏,分别按“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分类填写; 2.企业填列,按一个法人单位为1户填列; 3.“所属行业”栏,分别按“煤炭企业”、“冶金企业”、“汽车企业”、“机械企业”、“化工企业”、“轻工企业”、“纺织企业”、“商业企业”、“物资企业”、“外贸企业”、“服务企业”、“旅游企业”、“其他企业”分类填列; 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单独统计; 5.“行政隶属”栏,分别“中央驻鲁”、“省属”、“市属及以下”填列; 6.中小企业发展局(办)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中型企业”; 7.“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标准口径,分别“大”、“中”、“小”填写;“是否规模或限额以上企业”栏,分别“是”、“否”填列;

附件2: 企业执行新准则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经济类型:上报日期: 负责人:制表人:填表说明: 1.本表统计范围为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中型非国有企业; 2.统计表按经济类型,分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分别统计填报; 3.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情况、实行会计信息化(电算化)单位情况另单独统计; 4.企业户数,以一个法人单位为1户填报; 5.企业户数调查,应以当地国税局、地税局所得税处(科)企业登记资料为重要参照。

附件3: 青岛市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调查问 卷 一、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基本情况调查 1、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是() A、2007年 B、2008年 C、2009年 D、尚未执行 2、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原因是() A、法规的要求 B、财政部门的要求 C、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 D、上级公司的要求 E、因企业发展需要自主执行 3、企业执行新准则的范围() A、母公司及全部权属单位 B、部分企业 4.企业共有会计人员()人,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 %)。其中,博士()人,硕士()人,本科()人,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具有会计师职称以上(含会计师职称)的有()人。 二、企业执行新准则的准备工作调查 1、企业是否成立了与执行新准则相关的专门机构?_(是/否);如果成立,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 A、单位负责人 B、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C、财务部主管 2、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是否接受了与新准则相关的培训?_(是/否);如果参加了相关培训,参加培训的方式是() A、财政部门培训 B、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培训 C、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训 D、企业内部组织培训 E、其他方式 3、您认为贵企业的财务人员对新准则的掌握程度() A、好 B、一般 C、存在很大不足 4、企业是否专门制定了新旧会计核算转化的专门办法?_(是/否);若是,是否通过了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审议?_(是/否);如果制订了,制定的办法有。

交通运输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交通运输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1 、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从业人员。 3、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4、长期职工: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以及国有单位使用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和其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原计划外用工。 5、临时职工:指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包括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招用的,签订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或使用期不

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各单位的长期职工与临时职工之和为该单位全部在岗职工。 6、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1983 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 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档案、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及政工人员。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职能机构、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7、其他从业人员:各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作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但不包括在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兼职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单位其他从业人员与在岗职工之和为该单位从业人员。 8、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

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3 单位基本情况表 联 银 行 留 存 联

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银行签章:

单位基本情况表 第 联 客 户 留 存 联

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银行签章:

1. 2. 单位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外汇局签发 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上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填写。 机构名称: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外汇局签发的《特 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上的名称填写。若是境外机构,允许用英文填写。 3. 住所/营业场所:是指《工商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机构住所或营业场所。非居民的住所 /营业场所应填写其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银行所在地。 4. 常驻国家(地区):指机构注册地国家(地区)。国家(地区)名称用中文填写,代码根 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填写。 5. 外方投资者国别(地区):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构中投资比例超过10%(含)的外方投资者所属国别(地区),按照外方投资者投资比例从大到小依次填写,如超过 5 个在备注栏内注明。 6. 经济类型代码、所属行业属性代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经济类型 分类与代码》、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金宏工程外汇局子项与银行业 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1.0 版)》所附经济类型代码表和行业属性代码表进行填写。 7. 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指是否为在特殊经济区注册的企业。特殊经济区是指中国境内 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在内的一些特殊经济区域。 8. 所属外汇局代码:指该机构注册所在地区所对应的外汇局代码,该代码由国家外汇管理 局负责编制,并请机构客户在银行业务人员指导下填写。 9. 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可以选择纸质申报、网上申报;如未作选择,则默认为纸质申报。 10. 联系用E-mail 地址是指与外汇局之间的日常办公联系用的 E -mail 地址。 11. 经办行名称:指建立该《单位基本情况表》经办银行的名称。 12. 机构地址:填写通信地址。若是境外机构,允许用英文填写。 单位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说明: 1. 申报主体填报的信息由银行进行手工录入或从银行自身的客户档案信息中转换到国际 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 2. 单位基本情况表(电子版)中经办行名称的金融机构标识码由银行录入,系统自动进行 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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