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2009-05-09 14:29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

电器设备防爆炸性能的认识,便于掌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查有依据,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2. 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下同)的选用,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 防爆外壳的大修, 必须由集团公司机修厂, 省属机修厂或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

6. 凡防爆电器设备,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7. 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 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

检查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⑷ 矿每周至下而上进行一次检查,由采掘运输区队,包机组等基层单位按细则逐台检查。矿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

参加全矿使用设备按细则仔细检查,检查的总数量还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10 %,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8 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

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9 失爆;

凡已装接使用的电器防爆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五小件设备),其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失去防爆性能的统称为失爆。

第二章防爆细则

一隔爆外壳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瀑。(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

超过50伽,同时深度凸凹深度超过5伽者。

2 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小件为失爆。

3 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 mm)为失爆。

4 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5 隔爆室的观察窗口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

爆。

6 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

座为失爆。

7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器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

规定的为失爆。

隔爆接合面 隔爆结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如电镀,磷化,涂防锈油等。 1 隔爆结合面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为失爆。 (1)

平面,圆筒隔爆机构

A 电器设备

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与杆孔隔爆接合面以及隔爆接合面最大间隙或直径差 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 径差W 和最小有效长度 长度 L 须不小于 25

表一

接合面型式 L(

m ) V

L1(

m )

W( < 0 m )

。1 0。1 / 平面 直口 圆筒

6 。0 6 。0

0 。 3 -

12

.5 8 。0 0 。 4 0 。4 25

.0 9 。0

。 5 0 。5

40

.0 15 。0 - 0

。 60

滚动轴承的圆筒

6

。0 - 0

。4 0 。 40 12

.5

-

。5 0 。 50 25 - 0

。6 0 。 60

40

- - 0

。 8。

外壳容积V(升) V

L ;螺栓通孔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

L 须分别符合表一的规定, W 和隔

L1 轴与轴孔隔爆接合面最大直 但

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

B 操纵杆

操纵杆直径d 与隔爆结合面长度 操纵杆直径d ( m ) d< 6。0

6. 0Zd< 25。0 25. 0/d

C 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 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不得高于 操纵杆的粗

糙度不得高于 (2) 防爆电动机

A 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 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

K 须不小于0。075 m 。

B 滚动轴承,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 M 须不大于表一规定的

C 电动机接线盒盖上反者为失爆。 (3) 螺纹隔爆结构

A 螺纹精度须不低于 3 级,螺距须不小于 0。 7 m 。

B 螺纹的最小啮合扣数, 外壳净容积V(升)

V W 0。1 0. 1 / V W 20 2 . 0Z V 2 隔爆面上,

L 之间要符合表二的规定

隔爆结合面长度L( mm)

> 6。0

>d

> 25 6。

3。 2

采用圆筒隔爆结合面

W 值的三分之一。

5 9 12 在规定长度

最小拧入深度须符合表三的规定:表三; 最小拧入深度 。0 。0 。5

(m )

6 6 6

最小啮合扣数

L 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

L1范围内,如发

现以一缺陷,不算失爆。

(1) 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 1 毫米,深度不大于 2 毫米的砂眼;在 40, 25, 15 毫米 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得超过 5 个,10 毫米的隔爆面不超过 2个。

(2) 偶然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不大于 0。 5 毫米,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

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三分之二,但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必须磨平。

无伤隔爆面的有效长度可以几段相加,

3 隔爆面上不准涂油漆,无意造成油漆痕机,当场擦掉,不为失爆。

4 隔爆面有锈机,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隔爆面锈蚀是 否为失爆参照本规定 2-(1)(2) 条中的规定判别。

5 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 缺螺栓或弹簧垫圈者 ( 或备帽 ) (2) 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丝松动。

(3) 螺栓或螺孔滑扣者,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

6 弹簧垫的规格须与螺栓相适应,偶而出现个别弹簧垫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 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后不为失爆,也不影响完好。

7隔爆接合面法兰厚度小于原设计的

85%为失爆。

8 同一部伴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钢性紧固螺栓伸 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该螺栓直径的尺寸,铸铁,钢,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 栓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孔,否则为失爆。

三 电缆引入装置

(3) 密封圈尺寸不符合下列规定的:

d =电缆公称外径土 1伽

厚度A > 0。7 d (不小于10伽)

宽度B > 0。3 d (不小于4伽) 多个密封圈:

。=导线公称外径土 1。0伽 D 仁N 个?d 孔1外节圆直径

A > 0。 7D1(不小于10伽,不大于 35伽)

B >d /2(不小4伽)

C >d /2(不小4伽) (4) 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 (5) 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6) 密封圈硬度不满足邵尔氏硬度 45-55 度。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间隙 尺寸配合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7) 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的 (8) 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包扎物者; (9) 一个进线嘴内有多个密封圈的

(10) 不用的接线嘴缺密封圈或档板,金属垫圈,档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

2 mm 以上的;

档板绝对厚度小于 1。82 m(冶金部标准 YB-176-63公称厚度为2 mm,允许偏差0。18 mm);

1。 5倍,如螺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 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 ⑵进线嘴内径DO 与密封圈外径 表四: D(毫米) D0-D D < 20

1 1叫

D 的差D0-D 超出表四规定值的。

20/ D < 60

1

60/ D 2

。0 。5 。0

(11) 档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进线嘴或螺母式进线嘴金属圈放在档板与密封圈之间的;

(12) 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松动的;

(13) 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没上紧的;

(14) 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三个以上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

(15) 使用的压盘式和压紧式进线嘴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16) 备用的高压接线合缺档板或档板不合格的;

四接线

1 电缆不合格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称之为不合格接头,是电气安全隐患点,与电气失爆同样对待。

(1) 鸡爪子:凡井下36-1140 伏所有电缆芯线用高压或低压胶布包住使用者叫鸡爪子。

A 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B 电缆( 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 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C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 羊尾巴:电缆的未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电器设备接线嘴2M以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显破口者均为羊尾巴。

(3) 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4) 破口

A 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为失爆。

B橡套电缆护套损伤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

以上者为失爆。

2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有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有负荷侧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启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为失爆。

3 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以抽拉电缆以不窜动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

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注:电缆紧固程度合格与否判别方法:顺着电缆方向以用手不能将电缆推进接线室为合格。)否则

为失爆。

4密封圈内经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外径与接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四的规

定;密封圈宽度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

但必须大于4mm(70mml的橡皮套电缆除外)。否则为失爆。

5 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否则为失爆。

6电缆护套(铅皮)穿入进线嘴长度一般为5-15mm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

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分不得锉细)否则为失爆。

7低压隔爆开关空闲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金属垫圈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不动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钢板应至于密封

圈外面,金属垫圈应放在挡板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经差应符合表四的规定。高压隔爆开关空闲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封堵压紧,其隔爆结合面的间

隙应符合表一的规定。否则为失爆。

8 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岔口以上;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活动的为失爆。

五、隔爆型插接装置

1 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闭锁丢失者为失爆。

2 隔爆插接装置不符合下列规定即为失爆:

(1) 电源电压低于1140 伏的(不含1140 伏的),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的;电压不低于1140 伏的插接装置缺电器联锁装置的

(2)插销在触头断开的断电瞬间,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

不符合表五规定值的。表五:

外壳净容积V升) L( 伽) W( 伽)

V < 0.5 15 0.5

V<0.5. 25 0.6

六照明灯具

1 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螺口为失爆, 不能提前断电为失爆.

2 隔爆型灯具设的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

第三章机电设备防爆检查要点

一严重失爆

1 机电设备在安装验收时, 必须按照规定和防爆细则要求, 严格检查其防爆性能, 保证其完好合格.

2 继电器的整定,保险丝的选择必须合格,不允许甩掉任何电器保护装置,严禁用铜,铁, 铝丝代替保险丝.

3 井下供电要做到三专两闭锁和风机自动倒台, 做到三无, 四有, 两齐, 三全, 三坚持.

4 井下供电严禁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老鼠洞。

5 无档板, 无密封圈.

6 螺丝全部松动, 或盖会移动.

二失爆

⑴防爆壳有变形.裂纹,开焊.

⑵便用不合格的部件

⑶防爆外壳有锈皮脱落

⑷闭锁装置不灵, 起不到闭锁作用.

⑸去掉防爆电机接线座

⑹透明件松动, 破裂, 使用普通玻璃

⑺电动机接线盒盖上反.

⑻改变原设计空气间隙, 爬电距离不符合要求.

⑼各种防爆设备参数不符合要求

⑽防爆结合面有油漆, 伤痕超过规定.

(11) 缺一个螺丝或弹簧垫.

(12) 弹簧垫没压平或螺丝松动

(13) 弹簧垫与螺丝不适应

(14) 档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伽以上,档板厚度小于2伽

(15) 档板放在密圭寸圈里边或金属圈放在档板与密圭寸圈之间

(16) 密封圈硬度老化,失去弹性且变形?

(17) 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不压紧密封圈

(18) 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 1 mm

(19) 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

(20) 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21 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

22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 mm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

23 电缆在进线嘴处可轻易将其来回抽动

24 螺旋式进线嘴拧进不到六扣

25 螺旋式进线嘴压不紧, 用手能拧进半扣以上

26 防爆插销电源负荷反接

27 防爆灯具将压口改为螺口.

28 整定值或保险丝选择不正确

29 接地缺少或不符合规定

30 电机综保不使用.

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和考核办法

察哈素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察哈素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及考核的内容、方法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察哈素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及考核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 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 5.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 6. 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7. 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8. 隔爆外壳开焊、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9.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晃动,上下腔联通的为失爆。 10.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松动、破损、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爆。 11.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mm,否则为失爆。 11.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规定:表1 11.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规定: 表2 12. 隔爆面划伤深度与宽度不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应大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否则为失爆。 13.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

煤矿机电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 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基础知识及相关标准 (一)防爆电气设备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是指按国家标准设计、制造、使用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现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是GB3836系列。它的主要内容是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浇封型(m)、气密型(h)、特殊型(s)并对其防爆技术及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电气设备的允许最高表面温度。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为150℃,采取防尘堆 积措施时为450℃,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为-20℃—40℃。 2、电气设备与电缆的连接应采用防爆电缆接线盒,电缆的引入引出必须用密封的电缆引入装置,并应具有防松动、防拔脱措施。 3、对不同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材料,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一)。 4、具有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有可靠的接地及防止螺钉松动的装置。 5、防爆电气如果采用塑料外壳,须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制成,并保证9Ω,以防积聚静电,还必须承受冲击试验和热稳塑料表面的绝缘电阻大于1*10定试验。 6、防爆电气设备限制使用铝合金外壳,防止其与铁锈摩擦产生大量热能,避免形成危险温度。 7、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国家认定的防爆试验单位鉴定。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 1、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原理是将正常工作或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部分放在一个或几个外壳中,这种外壳除了将其内部的火花、电弧与周围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隔开外,还有当进入壳内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被壳内的火花、电弧引爆时外壳不被炸坏,也不致使爆炸物通过连接缝隙引爆周围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2、增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温度的矿用电气设备。. 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防爆原理是通过限制电路的电气参数(主要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限制放电能量实现电气防爆。 4、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将电气设备置于外壳内,壳内充入保护性气体,并使壳内的保护气体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压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壳内实现电气设备的防爆。 5、充油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将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内,使设备在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弧、火花不能点燃油面以上的或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在电气设备的外壳内填充石英砂,将设备的导电部件或带电部分埋在石英砂防爆材料之下,使之在规定的条件下,在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石英砂材料表面的温度都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

防爆电气检查标准60条

防爆60条 一、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总则 1、随着集团公司井下电气设备不断改进更新,为适应井下电气安全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气标准》、原煤炭部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特编制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各子分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器)设备及连线电缆。 3、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4、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壳体 1、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2、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3、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4、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 5、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 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电气设备防爆面 一、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 mm,否则为失爆。 项大于0.5mm,它的投影长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三、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大型的采煤机、掘进机、连采机等电气控制箱采用快开门方式的现场检查不能正常打开为失爆。 四、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 μm,否则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DOC)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人员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统一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实行群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四级检查制度,即设备包机人检查、矿防爆检查员检查、矿组织月检查、配合公司季度检查。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7、防爆外壳的修理,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机修厂或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的制造厂家进行修理。 8、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9、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 ⑴防爆电气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⑵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⑶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河南省防爆电气检查细则

河南省防爆电气检查细则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人员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统一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实行群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四级检查制度,即设备包机人检查、矿防爆检查员检查、矿组织月检查、配合公司季度检查。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7、防爆外壳的修理,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机修厂或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的制造厂家进行修理。 8、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9、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 1)防爆电气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臵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三、防爆外壳 防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外壳严重变形(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裂纹、开焊的(大盖手把开焊除外)。 2、隔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隔爆接合面表面有锈蚀或粗糙度不符合标准。 3、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检查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者(指受压传爆关键件)。 4、外壳修理后,无承修单位出厂合格证的。 5、在外壳内随意增加元件,或绝缘座损坏。 6、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7、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8、闭锁装臵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煤矿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 , 便于掌握 , 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 , 查有依据 , 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 提高维修质量 , 消灭失爆设备 ,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 , 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 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 , 下同)的选用 ,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 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 , 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凡防爆电器设备 ,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6.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不低于一次。 ⑷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参加全矿使用设备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总数量不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 10%,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⑸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第二章: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将检查合格后的防爆标志贴于防爆设备外壳的显要位置,入井前进行验证,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2.矿属各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高压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及施工措施,待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持申请施工措施由专业的电气维修工进行施工。 3.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测量时,必须有瓦检员配合,测出使用地点的瓦斯浓度在 1%以下时方可使用。 4.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由矿专业防爆检查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 , 按矿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有无失爆和不完好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 5.井下不准带电检修各类电气设备 , 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 源 ,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 否则, 不准检修搬迁。 6.井下各种电气设备都应设标志牌 , 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规范(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矿用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规范防爆电气的检查、检修、维护行为,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GB3836-93标准和国家煤炭行业有关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中的矿用电气设备包括井下用各类电气设备、照明、通信、监测和信号装置、仪器、仪表、矿用电缆等。 第三条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设防爆电气设备。 第四条凡已接装的防爆型电器,失去防爆性能的,称为失爆,凡电源侧未拆除电缆的设备发生失爆的,均视为失爆。 第五条凡防爆型电气设备,在要求按照防爆管理使用的场所使用的,都必须按照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所用的紧固件,必须使用合格的标准件。

第二章防爆性能检查细则 第七条在检查中凡有下列情况或不符合相关条款内容之一者即为失爆: 一、外壳: 1、外壳出现变形,歪扭、裂纹、开焊,或凹凸超过10mm的。 2、外壳厚度低于原设计厚度87%以下的。 二、隔爆面: 1、静止式、转盖式、插盖式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低于▽5(新标准6.3)的,操纵杆、电机轴隔爆面低于▽6(新标准3.2)的。 2、静止部分的隔爆结合面、操纵杆与杆孔隔爆的结合面、转轴与轴孔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大间隙(直径差)W,隔爆结合面最小有效长度L,隔爆结合面边缘至螺栓通孔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L1 达不到表1规定者。 表1 接合面 型式

煤矿防爆管理制度

××矿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管理,提升××矿防爆电气(防爆设备、煤矿小型电器、电缆等)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防范因电气失爆引发矿井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矿电气防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顾问:书记 副组长:机电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师级以上领导。 职责: 1、领导全矿各单位开展电气防爆管理工作; 2、审定适合我矿有关电气防爆的管理细则及标准规范; 3、考核全矿各单位电气防爆工作。 (二)、成立防爆管理工作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安检科科长、机电科长 成员:安检科、机电科、供应科、职教科、调度室、技术科、一通三防等有关职能单位、机修厂等检修单位以及井下防爆电气使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职责: 1、负责联系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合格的防爆电工和防爆检查员;落实上级机构下发的有关防爆管理的各项规定; 2、负责组建电气防爆专业化管理小组,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适合我矿的电气防爆管理细则及考核标准; 3、负责对全矿使用防爆电气的单位开展业务督查,督促各单位落实防爆管理的各项规定,保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动态完好。 二、防爆管理规定 (一)、安检科是全矿电气防爆检查的业务主管部门。成立由专职防爆检查员组成的电气防爆检查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各单位的防爆设备的动态检查,满足防爆检查周期的需要,考评各使用单位对我矿防爆管理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二)、北井井长领导并负责北井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北井成立相应的电气防爆检查组,负责北井具体的防爆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三)、机电科负责组织防爆设备入井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入井设备必须台台完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GB8386-2000》等国家有关规定并张贴“入井许可证”。 (四)、机修厂等检修单位要作好每台防爆设备的检修内容记录,要求出厂的每台设备必须有试验、验收报告单,每台设备必须做到:各出线装置必须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金属圈和挡板,要对设备的外壳、防爆结合面间隙、密封圈、挡板、金属圈逐条、逐部位用量具、仪器认真测试达到防爆要求。 (五)、要求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使用单位的防爆电工必须要进行防爆检查验收,密封圈内外径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护套伸入器壁是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井下电气设备选型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44条要求,否则为失爆。 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无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视为失爆。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螺栓螺母大小统一、规格

统一。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十四)、螺栓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螺孔)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97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对矿井防爆电气设备外观每周至少要检查两次,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和电气保护要进行严格细致检查和试验,并及时填写防爆检查台帐。各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每天对所辖电气设备至少检查1次。每月必须由机电副总经理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电气防爆性能和电气保护安全评价工作。 二、机电科应随时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情况,严禁井下积压闲置电气设备,闲置设备必须及时回收,时间不得超过7天。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或备用),都要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三、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四、考核与奖罚 (一)凡在永龙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处罚: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按公司有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2、所有井下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下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 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号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臵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的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三、隔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凹深度超过5mm的)。 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达0.2mm及以上)的。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 5、闭锁装臵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防爆检查标准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14 防爆检查标准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爆检查标准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防爆检查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阳煤集团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切实提高井下机电从业者对防爆电气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气设备)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下井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电气防爆检查标准

电气防爆检查标准 1.鸡爪子 (1)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3)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2.羊尾巴 电缆的末端不接防暴电气设备或防暴元件者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4.破口 (1)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2)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毫米,或者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电气安全隐患点。 5.开关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面的粗糙度应低于6.3,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低于3.2,否则为失爆。 7.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察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8.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只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云影: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擦无感者。 9.接合面上的小针孔,在一个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毫米,深度不超过一毫米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毫米,其伤痕的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接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毫米,其伤痕距接合面最短伤距离相加不小于相应容积规定的接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不在此限。 12.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者磷面脱落均属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不失爆,但为不完

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2009-05-09 14:29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 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 电器设备防爆炸性能的认识,便于掌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查有依据,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 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 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2. 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下同)的选用,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 维护和修理工作, 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5. 防爆外壳的大修, 必须由集团公司机修厂, 省属机修厂或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 6. 凡防爆电器设备, 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 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7. 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 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 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 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 检查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⑷ 矿每周至下而上进行一次检查,由采掘运输区队,包机组等基层单位按细则逐台检查。矿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 参加全矿使用设备按细则仔细检查,检查的总数量还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10 %,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8 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 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9 失爆; 凡已装接使用的电器防爆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五小件设备),其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失去防爆性能的统称为失爆。 第二章防爆细则 一隔爆外壳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瀑。(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 超过50伽,同时深度凸凹深度超过5伽者。 2 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小件为失爆。 3 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 mm)为失爆。 4 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5 隔爆室的观察窗口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 爆。 6 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 座为失爆。 7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器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为加强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执行。1、鸡爪子①? 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②? 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③?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2、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4、破口①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②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点。5、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6、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a5u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

大于Ra2.5um,否则为失爆。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7、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8、云影:经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9、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c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结合面不为失爆。10、隔爆外壳结合面,对于机械伤痕的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不超过对应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痕距离相加不小于对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11、隔爆外壳结合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存在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属于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12、隔爆外壳结合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属失爆。涂油应在结合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13、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分的宽度不得小于所规定的结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①转盖式或插盖式的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不小于

防爆电器检查标准

井下防爆电器检查标准 隔爆结合面 1、隔爆结合面(Ⅰ类)的最大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表1 Ⅰ类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 1)对于操纵、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 2)如果操纵杆或轴的走私超过了表现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操纵杆或轴的直径,但不必大于25mm;3)如果转轴的直径大于表1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转轴直径;当转轴直径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25mm。

2、如果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则孔与外壳内外侧间的距离最大值1应满足;1)当L<12.5mm时,1≥6mm;2)当12.5mm≤L≤25mm时,1≥8mm;3)当L≥25mm时,1≥9mm。 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不少于0.750mm;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轴承盖允许最大间隙的2/3。 4、隔爆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6.03μ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2μm。 5、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6、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A.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范围内不超过5个;10mm 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B.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7、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檫净后,留有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对无意造成的油漆,其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仍算合格。涂防锈油时,应在隔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

2021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知识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知识

2021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2、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入井。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检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附件10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1.隔爆接合面 (1)隔爆接合面(Ⅰ类)的最大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表1 Ⅰ类外壳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 接合面宽度L(mm)与外壳容积V(cm3)对应的最大间隙(mm) V≤100V>100 平面接合面和止口接合面 6≤L<12.50.30-12.5≤L<250.400.40 25≤L0.500.50操纵杆和轴 6≤L<12.50.30-12.5≤L<250.400.40 25≤L0.500.50带滑动轴承的转轴 6≤L<12.50.30-12.5≤L<250.400.40 25≤L<400.500.50 40≤L0.600.60带滚动轴承的转轴

6≤L<12.50.450- 12.5≤L<250.600.60 25≤L0.7500.750 ①对于操纵杆、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 ②如果操纵杆或轴的直径超过了表1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操纵杆或轴的直径,但不必大于25mm; ③如果转轴的直径大于表1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转轴直径;当转轴直径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25mm。 (2)如果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则孔与外壳内外侧间的距离最大值I应满足: ①当L<12.5mm时,I≥6mm; ②当12.5mm≤L≤25 mm时,I≥8 mm; ③当L≥25mm时,I≥9 mm (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不小于 0.075mm;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轴承盖允许最大间隙的2/3。 (4)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度Ra不大于6.3μ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2μm。 (5)隔爆接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6)隔爆接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痕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①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 cm2范围内不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②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7)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对无意造成的油漆,其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仍算合格。涂防锈油时,应在隔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油不得干硬,油中不得有机械性杂物或其他颗粒状杂物(油脏为不

煤矿电气防爆检查细则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细则 2009-05-09 14:29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炸性能的认识,便于掌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查有依据,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 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下同)的选用,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4.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 防爆外壳的大修,必须由集团公司机修厂,省属机修厂或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 6. 凡防爆电器设备,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7. 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⑴设备的负责人和电器维修工,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⑵区队防爆检查员(或防爆电工),对本区队所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⑶矿防爆检查组人员,分工包干,对全矿井高沼气地区或煤与沼气突出矿井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二次,对低沼气地区所管辖的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⑷矿每周至下而上进行一次检查,由采掘运输区队,包机组等基层单位按细则逐台检查。矿在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等领导下,由机电部组织安监人员,防爆检查组,电管组等参加全矿使用设备按细则仔细检查,检查的总数量还应少于电器设备和少型电器数量的10﹪,并统计完好率和失爆率。 8 对检查出来的失爆设备,除立即停止使用并处理外,对责任者要填表登记,追究责任,进行安全教育补课,并酌情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 9 失爆; 凡已装接使用的电器防爆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五小件设备),其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失去防爆性能的统称为失爆。 第二章防爆细则 一隔爆外壳 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 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为失瀑。(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同时深度凸凹深度超过5㎜者。 2 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所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小件为失爆。 3 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为失爆。 4 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5 隔爆室的观察窗口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爆。 6 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为失爆。 7 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器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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