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修订(或更改)记录

合同修订(或更改)记录ZMWJ/QP-14C-记录4

合同内容修订说明

合同内容修订说明 自《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以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网上也同步实施,对维护买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文件等也不断完善,实践中出现了新情况和问题,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一、《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内容 1、房屋交付方面 增加了房屋交付条件,根据新出台的《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实行同步交付。因此,新修改的合同中明确对于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住宅;或者是200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2007年8月1日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的住宅;房屋交付时还必须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2、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明示出卖人承诺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合同中约定的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其他设施的交用日期应与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 3、房屋交接方面 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将规范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的查验事宜。增加合同相关条款,明确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前,出卖人承诺买受人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4、增加了建筑隔声方面的约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愈发严重,环保局和我委联合出台规定,要求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时明示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根据规定,增加相应条款,提示性约定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标准,并在合同附件中细化该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上所标注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 合同中有关噪声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北京市环保局,电话:12369。 5、增加了风险提示 提示出卖人不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6、物业方面

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内容对照与解读

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内容对照与解读 2017年10月30日,住建部公布了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简称“2017版合同文本”)。与2013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简称“2013版合同文本”)相比,2017版合同文本主要针对“缺陷责任“与”质量保证金”两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见附件《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对照表》。 一、关于“缺陷责任”的修改 (一)关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的修改 关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2017版合同文本做了如下方面修改: 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由“实际竣工日期起”,修改为“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2、增加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3、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实际上,将此种情况下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向后推了90天。 (二)关于缺陷责任具体内容的修改 关于缺陷责任的具体内容,2017版合同文本做了如下修改:

1、2017版合同文本增加了关于“缺陷责任的具体内容”的描述,即第15.2.2项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 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 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2、2017版合同文本明确缺陷责任期包含延长部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3、2017版合同文本增加如下内容,“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二、关于质量保证金的修改 关于质量保证金,2017合同文本在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第15.3.2目和第15.3.3目进行了以下修改: 1、2017版合同文本增加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即履约担保和质量保证金不能同时使用。 2、2017版合同文本将质量保证金的额度从“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修改为“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减轻了承包人的负担。 3、2017版合同文本明确了如果发包人扣留的是质量保证金,则“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4、2017版合同文本增加了退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程序,即: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添加微信号653278912索取新版施工合同全文。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

合同评审程序文件

合同评审程序文件 1、目的 对接受合同前的产品进行评审,确保本公司能满足合同中的各项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类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修订与协调。注: A、定型产品:已经设计定型,通过产品鉴定,并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纳入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司已完成生产准备。 B、合同:营销部提供的合同的总称。本公司包括: a)A类合同:定型而且能按照正常生产周期生产能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合同。 b)B类合同:有特殊要求或订货数量及交货周期超出公司正常生产能力的合同。 3、职责 3.1 营销部是合同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营销总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及评审信息的传递,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3.2 技术部负责合同中产品性能及有关技术要求的评审。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保证能力和验收方法、验收准则的评审。 3.4 生产部负责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限的评审。

3.5商务部负责对合同进行法务评审。 3.6 其它各项由营销总监通知有关部门负责评审。 4、程序内容 4.1 合同评审的方式: 4.1.1 A类合同一般采用评审表(见附录A,含附表2,但不含附表1)传递,会签评审。 4.1.2 定单金额较大,特殊要求难度较高涉及面广的B类定单由营销总监主持召开评审会议评审,根据会议结果填写合同评审表。(见附录A,含附表1,但不含附表2) 4. 2 A类合同的评审 由营销部将合同连同合同评审意见表传递给技术部,技术部根据合同作出评审意见及相关的产品描述,由生产总监签字确认后交生产计划部门编制生产计划、采购计划、收货计划。如果技术部或生产部在评审的过程中发现合同提出的要求超出公司A类合同的条件均可要求营销总监以B类合同的评审方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4. 3 B类合同的评审 4.3.1 每份合同在签订前应进行评审,以确保: A、合同内容明确并形成文件; B、本公司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能满足合同要求; C、与营销部不一致的意见得到解决。 4.3.2 合同评审的内容应包括: A、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能否及时到位;

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文件修改控制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各销售部门 3.2合同评审员 3.3项目管理部门 3.4开发部门、软件营销部门、采购仓储部门、技术支撑部门、客户培训部门、服务策 划部门、法律顾问 3.5主管副总经理 4. 术语及缩略语 1. 工作程序 5.1软件合同分类 5.2国内项目合同草案制定 5.3国内项目的合同评审 5.4国内项目的合同生效及执行。 5.5生效后的合同修订 5.6国际合作项目的合同评审 6. 引用文件 7. 质量记录 7.1N R502200A“国内合同评审记录” 7.2N R502200B“国际项目合同评审记录”

1. 目的 规范合同的制定和评审规程,减小市场风险,确保本公司交付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客户签定的软件、系统集成(包括硬件)以及相关内容合同的评审。 3. 职责 3.1 各销售部门:负责制定合同草案。 3.2合同评审员:负责主持国内项目的合同评审。 3.3合同管理员:负责生效合同的归档、分发等管理工作。 3.4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主持国际项目的合同评审。 3.5软件营销部门、开发部门、采购仓储部门、技术支撑部门、客户培训部门、服务 策划部门、法律顾问:负责评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3.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通过评审的合同。 4. 术语和缩略语 本程序采用NQ402100《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缩略语及其定义。 5. 工作程序 5.1 软件系统集成合同分类 根据合同内容分为: 1)计算机软件合同①:包括软件产品以及相关培训、技术支持内容的合同。 2)计算机软件合同②:包括技术开发软件及其系统集成的合同。 3)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包括系统集成、安装联调、技术支持等内容的合 同。 4)技术服务合同:定期或不定期为客户进行计算机系统技术维护的服务合同。 5)计算机硬件合同:专指系统集成项目中硬件设备的购销合同。 5.2 国内项目的合同草案制定 各销售部门负责了解客户意向、与客户洽谈并介绍产品。在客户确有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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