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值班

船舶值班
船舶值班

课题:船舶值班

目的:通过学习明确《STCW》公约对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

建议性指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扎实

的基础,同时能顺利地通过海事局的

考试。

重点:《STCW》公约与《值班规则》对值班驾驶员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

的指南。

难点:利用本课题的知识准确地解答有关考题。

方法:讲授法

主讲:zhangweixin

教材:船舶值班与避碰(大连海大)及参考资料《STCW》公约和《值班规则》。步骤:一、适于值班

二、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

三、驾驶台程序指南

四、航行值班

五、布置作业

教学内容:

本课题主要阐述《STCW》公约有关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法定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指南。介绍驾驶台工作的组织及工作程序。

一、适于值班

1、保持安全值班的重要性

(1)、避免船舶发生海难事故;

(2)、保证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3)、保证船舶所装货物得到妥善保管;

2、适于值班的规定

(1)、适于值班(STCW)公约附则第Ⅷ章“值班规则”规定)各主管机关为了防止疲劳应:

1)、制定和实施值班人员的休息时间;2)、值班制度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致因疲劳而削弱,班次的组织能使航行开始各班次人员均已充分休息,或用其他办法使其适于值班。

(2)、强制性标准

1)、所有分派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组成值班的普通船员应在24h内至少有10h的休

息时间;

2)、10h休息时间可分为至多不超过二段,其中一段至少有6h;

3)、有紧急、演习或其他超常工作情况下不必保持第1和第2规定的休息时间要求;4)、10h休息时间可降低到不少于连续6h,条件是这种降低不超过2天,并7天时间内的休息时间不少于70h;

5)、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作小时最长每天不应超过12h;

6)、严禁酗酒,值班人员值班前4h内禁止喝酒,值班期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0.08%;

7)、严禁服用可能导致不能安全值班的药物,严禁吸毒、贩毒;

8)、主管机关应要求将值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处每6个月检查一次。

(3)、建议和指导

在《STCW》公约B部分,关于适于值班的指导中对防止疲劳作出如下规定。1)、在遵守休息时间的要求时,“压倒其他工作条件”(超常工作情况)需解释为仅指

由于安全或防止污染原因不能延误的或在航次开始时不能合理预料的重要的船上工作。

2)、虽然疲劳尚没有普遍接受的技术性定义,但每一个参与船舶操作的人员需警惕能导致疲劳的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那些本组织已明确的因素,并应在决定船舶工作时加以考虑。

3)、在运用规则Ⅷ/1时,应考虑以下各项:A、所确定的防止疲劳的规定需保证不采取过多的和不合理整段工作时间,特别是第A Ⅷ/1节规定的最少休息时间不应解释为暗示所有其他时间可用于值班或履行其他职责。

B、下岗时段的次数和长短以及准予的补休是一段时间内防止疲劳的关键因素。

C、对短航次的船舶,只要作出特殊的安全方面的安排可以有不同的规定。

4)、主管机关需以海事调查结果所获得的资料为基础对其防止疲劳的规定进行审查。

3、疲劳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疲劳:是人们在经过体力或脑力劳动

后,全身机能下降的一种现象。

疲劳的表现:身体劳累感;工作能力下降;注意力和记忆力减弱;听觉、视觉及思维迟钝;动作不灵活;对外界事态的变化和发展判断不准确。

后果:工作能力下降;导致事故发生。(1)、疲劳产生的原因及影响因素:

1)、原因:A、睡眠不足;(成人昼夜宜保

持7—8h睡眠)

B、过分的体力消耗;

C、人体内潜伏的疾病;

D、心理因素:情绪不佳;精

神抑郁、忧虑。

2)、影响的因素:

A、体脑力劳动的速度、强度和持续时间;

B、心理紧张、情绪不良;

C、体弱、技术不熟练;

D、工作环境:噪音高、振动大、温度高、

摇摆激烈。

(2)、为保证安全值班应采取的措施

防止疲劳值班,是确保安全值班,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1)、船长和大副应合理组织安排值班人员的工作和休息,避免值班人员在未得到足够的休息的情况下,继续直下一个班,造成连续疲劳,以保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具有充足的体力和精力。

2)、当值班与正常的工作规律因某些原因被破坏时,船长应对值班者的疲劳程度进行观察。

3)、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有疲劳症状,但仍能任其职时,应考虑精力充沛的其他人配合其值班。

4)、当值班的高级船员由于疲劳难于保证安全值班时,应毫无犹豫地进行调整。5)、高级船员值航行班时,由于工作强度大,疲劳致难于安全值班时,应毫不犹豫地告知船长。

6)、为了保证安全值班,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必要时船长应亲自到驾驶台。

二、值班安排和应遵守的原则

航行值班的安排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一为船员配备和补充,其二为值班编组,其三为编组的运用。三者互为因果,并随船舶营

运时间的持续循环不已,在时间上,每一程序都各有限制,责任划分也很分明。

《STCW》公约附则在规则Ⅷ/2中对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提了总体要求:

1、总体要求

1)、主管机关应使公司、船长、轮机长和全体值班人员注意到《STCW规则》中的要求、原则和指南,以确保在所有海船上始终保持安全、持续并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值班。

2)、船长应考虑当时环境和条件的情况变化,确保值班安排能保持安全值班。并且在船长全面领导和监督下:

A、高级船员值航行班时,始终身在驾驶台或与之连同的场所,对航行安全负责。

B、当船舶锚泊、系泊时,为安全起见,应保持适当和有效的值班。

2、基本规定

1)、人员适任

A、每一艘船舶,不得以低于主管机关颁布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所列数目和级别的数额配备船员。

B、负责航行或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格应完全符合《STCW》公约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最低要求或可供选择的发证标准,使负责航行和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格与其担任的职责相适应。

2)、航次计划

要达到航行的两大要素——安全与效率,就必须事先做出周密的航次计划。(1)、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

A、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前准备工作;

B、对预定的航次,船长和驾驶员应在研究有关资料后事先做好航次计划;

C、大副、轮机长应在与船长协商后,预先确定并落实本航次所需各种燃料、淡水以及备品的数量;

D、船长应检查工人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2)、每一航次前的计划

每一航次前,船长应保证充分并恰当地运用本航次所必需的海图和其他航海出版

物,对自出发港至第一停靠港的预定航线做出计划,所述海图和航海出版物应包含航行限制和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的永久或可预测到危险物在内的准确、完整和最新资料。

指定航行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航线的总里程和预计航行的总时间;

B、预计航线上的气象情况和海况;

C、各转向点的经纬度;

D、各段航线的航程和预计到达各转向点的时间;

E、复杂航段的航法以及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段;

F、特殊航区的注意事项。

(3)、计划航线的核实和标绘

在考虑了所有有关信息并核实了航线计划后,计划航线应清晰地标绘在有关海图上,并在航行期间供值班高级船员随时使用,但他应在使用之前核实将采取的每一航向。

(4)、偏离计划航线

若在航行期间决定改变计划航线的下一个停靠港,或因其他原因船舶需要大幅度

地偏离计划航线,那么,应在大幅度地偏离计划航线前计划出修正航线。

3)、海上值班

(1)、船长和值班人员注意遵守航行和在港值班中应遵循的原则,确保在任何时候均能保持安全值班。

(2)、船长必须确保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航行值班。

(3)、轮机长必须与船长商量,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轮机安全值班。

4)、保护海洋环境

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应了解操作性或事故性的海洋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防止这类污染,特别是有关国际规则和港口规章规定范围内的污染。

3、值班安排应考虑的因素

决定驾驶台值班组成时,应特别考虑的因素:

(1)、值班人员应明确职责的合格船员;(2)、值班安排应确保船舶安全航行;(3)、轮机长有责任与船长商量确保机舱安

全值班;

(4)、在任何时候,驾驶台不许无人值守;(5)、天气情况、能见度以及是否白天或黑夜;

(6)、邻近航行危险物的程度;

(7)、助航仪器的使用及工作状态;(8)、是否装有自动操舵仪;

(9)、是否要履行无线电职责;

(10)、装备在驾驶台上的无人机舱(UMS)控制装置、报警和指示器及其使用程序和局限性;

(11)、特殊的操作环境可能导致对航行值班的出乎寻常的任何要求。

三、驾驶台值班驾驶员承担的责任

《STCW规则》指出: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是船长的代表,主要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和遵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行事。

《STCW规则》对履行航行值班的规定如下:

1、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做到:

A、在驾驶台保持值班;

B、正式交班之前,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开驾驶台;

C、即使船长在驾驶台,继续对航行安全负责,直至船长明确告知为止;

D、对为安全而采取的某种行动产生怀疑时应告知船长。

2、值班期间,应核对航向、航速、位置,确保沿计划航线航行。

3、应熟悉安全和航行设备的地点、操作方法及局限性。

4、不应被分派或担任妨碍航行安全的职责。

5、应使用所有助航仪器。

6、使用雷达时,任何时候应遵守《避规》中的有关规定。

7、需要时,毫不犹豫地使用舵、主机和音响信号装置。

8、知晓本船的操纵性能,意识到他船不同的操纵性能。

9、做好有关航行的记录。

10、随时确保正规了望。

11、条件允许,应对船上的航行设备进行

经常的操作性测试。

12、做好定期检查,以确保:

A、舵的操作在正确的航向上;

B、每班测试一次标准罗经误差,经常核对标准罗经与陀螺罗经,罗经复试仪应与主罗经同步;

C、放自动舵时,每班至少手动测试一次;

D、航行灯、信号灯、航行设备正常;

E、无线电设备正常;

F、无人机舱控制装置、报警器和指示器正常工作。

13、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切记,遵守《1974SOLAS》公约,并应考虑到:A、舵工就位并及时改为手操舵以使潜在的危险局面转危为安;

B、使用自动舵时,局面发展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的不到帮助以致不得不中断了望而采取紧急措施,那是非常危险的;

14、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完全熟悉所装备的所有助航仪器的使用方法;

15、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或拥挤水域的全部时间里,应使用雷达,并注意其局限

性;

16、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确保所使用的量程以足够频率的时间间隔进行转换,以便能及时发现回波,切记小的或微弱的回波可能探测不到;

17、使用雷达时,应选择合适的量程,仔细观察,并进行标绘或系统分析;

18、下列情况立即通知船长:

A、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

B、通航状况或他船动态发生疑虑时;

C、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

D、预定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

E、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发生变化时;

F、主机、推进机械的遥控、舵机或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指示仪发生故障时;

G、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

H、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

I、遇到任何航海危险物时,如冰或弃船等;J、其他紧急情况或感到疑虑时。

19、对上述情况,应立即通知船长,需要

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毫不犹豫地采取果断的行动;

20、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给予全体值班人员一切适当的指示和信息,确保正规了望和安全值班得以保持。

四、了望

1、了望的目的

《STCW》公约指出:应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5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了望,并应达到下列目的:

1)、利用视觉、听觉以及所有其他可用的手段保持连续戒备状态;

2)、全面判断碰撞、搁浅和其他危害航行安全的局面和危险;

3)、探明遇险的船舶、飞机、船舶遇难人员、沉船、残骸和其他碍航物。

2、了望人员

1)、了望人员应全神贯注地连续地保持正规了望,不得从事或分派给会影响了望的其他任务;

2)、值班驾驶员要随时确保有效的了望,在驾驶台和海图室分开的船上,为了履行其

必要的职责,可短时间进入海图室,但必须事先确保这样是安全的,并确保有效的了望仍维持着;

3)、了望人员与舵工的职责应分开,正在操舵的舵工不应视为了望人员(小船除外);4)、白天值班的高级船员可能是唯一的了望人员,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对局面作了充分的估计,确信无疑这样做是安全的;

B、充分考虑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切有关因素:

——天气情况

——能见度

——通航密度

——邻近航海危险物

——航行在分道通航制内或附近时必要的注意

C、当局面的任何变化需要时,能立即召人到驾驶台协助;

5)、夜间至少保持一名水手协助驾驶员值班。

3、保持正规了望应考虑的因素

船长在判断航行值班的组成是否能保持连续的正规了望时应考虑的因素;

1)、值班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中所述的因素,以及以下因素:

A、能见度、天气情况和海况;

B、通航密度和发生在船舶航行区域内的其他活动;

C、当航行在分道通航制或其他定线制水域内或附近时必要的注意;

D、由船舶功能的性质、即时操纵要求和预期操纵所引起的额外工作量;

E、应召并被指定为值班人员的任何船员适于值班的情况;

F、船舶的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专业适任知识和自信心;

G、每个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的经验和对船舶设备、程序和操纵能力的熟练程度;

H、任何特定时刻船上发生的活动,包括无线电通信活动和必要时召唤人员立即到驾驶台给予协助的可能性;

I、驾驶台的仪器和控制器,其中包括报警系统的工作状况;

J、舵和推进器的控制以及船舶操纵特性;K、船舶尺度和指挥位置的视野;

L、驾驶台的结构,这种结构可能对值班人员利用视觉和听觉探测外部情况所造成的妨碍程度,以及

M、IMO通过的涉及值班安排和适于值班的任何其他有关标准、程序和指南。

五、交接班

1、值班的高级船员有理由认为接班的高级船员不能履行其职责,可不交班,但要通知船长;

2、接班的高级船员应确保完全履行职责,特别是夜视眼的适应调节,若其视力未完全适应,不应接班;

3、接班的高级船员在接班前,应彻底核实船位、航线、航向、船速及无人机舱的情况,还应注意到他人值班期间可能遇到的任何航行危险;

4、接班的高级船员应亲自搞清以下情况:1)、船长的常规命令;

2)、船位、航向、航速、吃水;

3)、潮汐、气象、能见度等对航向航速的

影响;

4)、驾驶台控制主机的操纵程序;

5)、可使用的所有航行和安全设备的工况;6)、罗经的误差;

7)、附近船舶的位置及动态;

8)、纵、横倾,水的密度,船体下沉对富余水深的影响。

5、值班的高级船员正在进行的操作或其他避免危险的行动,接班的高级船员应等这种操作完成后再接班,交班的高级船员不得在此时强行交班;

6、交班的高级船员的工作:

1)、正式交班前不得离开驾驶台;

2)、罗经均已核对完毕并已交班,应将车钟记录簿上各有关事项转登载于航海日志中,并签名,同时注明罗经已核对;

3)、将所有有关资料都告诉接班驾驶员;4)、在航向记录纸上签名,并注明下列事项:

A、简要说明改向原因;

B、风力及海况;

C、如用自动舵,说明天气及舵角所做的

调整;

D、航速;

E、更换手操舵或自动舵的时间;

F、其他重要资料,如经过岬角或灯塔的时间等等。

六、引航员在船时航行

1、无论引航员的职责义务如何,他在船并不解除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对船舶航行安全所负的责任和义务,船长与引航员应交换有关航行程序、当地情况、船舶性能等,船长、引水、值班驾驶员应密切合作,保持对船舶位置、动态作精确的核对;

2、对引水的行动或意图有怀疑时,要求其澄清,仍有怀疑,应立即告知船长,并在船长到达之前采取必要的行动;

3、船长暂离驾驶台应告知引航员,并且指定负责的驾驶员;

4、船长应当负责采取安全措施,安放好软梯,保证引航员能够安全、迅速地登船或离船;

5、引航时驾驶员的职责:

1)、检查引航软梯扶手系固情况以及照明、

船舶值班与避碰题库完整

1.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会遇两船 已经按《规则》第十九条采取 行动后,有关《规则》条款适 用问题,下列说确的是()。 (77064:63) A.通常不再适用互见中有关避 让或避碰责任(义务)的条款 B.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两船互 见后,仍然应当执行互见中的 声号条款。 C.船舶应当鸣放能见度不良时 的声号 D.以上说法均正确√ 2.“船舶之间的责任”条款适用 的能见度是()。 (77070:64)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3.“直航船的行动”条款适用的 能见度是()。 (77073:65)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4.“让路船的行动”条款适用的 能见度是()。 (77075:66)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5.“交叉相遇局面”条款适用的 能见度是()。 (77077:67)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6.“追越”条款适用的能见度是 ()。 (77079:68)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7.“帆船”条款适用的能见度是 ()。 (77082:69)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8.“对遇局面”条款适用的能见 度是()。 (77084:70)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中国沿海船舶航行值班中常见的问题

船舶航行值班论文:中国沿海船舶航行值班中常见的问题 (一)未能严格执行“规则”中“经常”保持“正规了望”条款。 “规则”规定:“每一船舶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的了望,以便对当时的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然而在值班过程中,很多驾驶员却未能严格执行规则的要求。在“正规了望”工作中常出现以下问题: 1、未能正确处理好航行“了望”与“定位”及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 2、驾驶员值航行班期间从事电台、海图登记与改正、公司文件处理等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3、不按时休息,导致疲劳驾驶,值班期间没精神,打瞌睡; 4、因个人思想或情绪等原因导致值班期间注意力不集中,来船就在眼前还“视而不见”; 5、值班期间与值班水手等聊天过于投入,忽视了了望工作; 6、值班期间用甚高频,手机等同它船或他人聊天的现象。 (二)驾驶员值班期间存在影响安全的“习惯行为”。 “习惯行为”是驾驶员在长期的航海行为中形成的一种思维及行为的定势,反映在航海实践中常有以下表现: 1、值班了望中的心理定势 在了望过程中往往会根据自己的习惯来进行对来船的判断,比如说在沿海较多渔船航区,夜晚看见一盏白灯,就习惯的认为是渔船等。 2、避让过程中少量多次避让现象较普遍 避碰规则第8条第二款对于避让来船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然而现在的年轻驾驶员,学习和继承了其他驾驶员的不良避让习惯,避让来船时常怕偏离计划航线而不敢按避碰规则进行避让。 3、在使用VHF时,习惯使用“协议避碰” “协议避让”是一种违背规则的行为,易造成船舶间的碰撞,因而伴随着极大的危险性。很多驾驶员形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看到相遇来船,就要使用VHF和来船联系,协调避让,有的船舶驾驶员甚至没有主见,盲目顺从它船的建议,到紧迫局面时才发现这种避让方法行不通,结果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沿海船舶驾驶员,经常航行于复杂航区,自恃操船水平较高,未能严格遵守规则规定的“早,大,宽,清”的避让原则。在避让来船时,习惯在已形成紧追局面时还觉得距来船较远,迟迟不让,给来船造成很大的航行压力,易导致避让行动的不协调。

(SMO 41)船舶值班须知

船舶值班须知 1 目的与范围 为了规范船舶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活动,特制定本须知。适用于公司安 全管理体系内的船舶。 2 一般要求 2.1 船舶值班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值班形式必须满足国际及船旗国的公约、规定和港口 国的要求,其值班人员的资格必须满足“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均不能 向上越级替代值班。 2.2 船长在认为必需时有权对已排定的值班提出更改,或临时增加值班人员,但同时必须对加 班人员的休息及后续值班作出安排。 2.3 大副、轮机长按工作需要,需对持证船员的值班作出调整时,应事先征得船长的批准。2.4 对已排定的值班,任何船员不能私自调班,如确需调换,持证船员应经大副、轮机长报告 船长并获得批准,非持证船员应经大副、轮机长批准后方可调换。 2.5 船舶开航前1小时全体船员必须到船准备出航。 2.6 船员在接班前应保证得到充分休息,严禁疲劳上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饮用任何酒 类;所有接班人员在接班前4小时之内不得饮用任何酒类。 2.7 船长在考虑船舶当时环境和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其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在船长的 统一指挥下,值班的高级船员在他们值班期间,特别是他们在涉及避免碰撞和搁浅时,负 责船舶的安全航行。轮机长必须与船长协商,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轮机安全值班。 2.8 航行和锚泊时每班4小时 二副、二管轮 0000-0400 1200-1600 大副、大管轮 0400-0800 1600-2000 三副、三管轮 0800-1200 2000-2400 航行时驾驶台通常每班水手一名,机舱通常每班机匠一名。 2.9 停泊值班可视船舶在港口的任务不同可有不同的值班安排,但船长应充分考虑船舶生产和 安全的需要,与各部门商榷,确保安排适当而有效的船舶值班。 2.10 大副负责编制船舶港内停泊期间值班表,轮机长负责安排轮机部值班人员并将安排情况报 大副;值班表经船长批准后执行。在编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任何形式的值班必须保证需要对修理、供应、安全检查、船舶检验、审核、临时移泊、 办理手续及代理等工作留足必要的相关人员。

船舶航行安全规则

船舶航行安全规则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船舶航行时,值班人员须时刻牢记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就是首要职责。它包括开航准备,航行中的了望、避让、定位、海图作业与填写《航海日志》等所有保证船舶安全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驾驶台规则》,值班时不得随意说笑闲谈或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航行安全。 第三条航行值班时间应按规定执行,每班必须有一名持有适任证书的驾驶员与二名胜任的水手值班。 第四条提前半小时叫班,交接班必须在驾驶台进行,值班驾驶员与值班水手应提前5——15分钟上驾驶台,做好接班工作。当双方确认交清接明,在《航海日志》上签名后,交班者方可离岗。 第五条当接近口岸、礁区、渔区、狭水道等险要地段,或在大风浪天气、能见度不良时,值班人员不准坐椅子。根据情况需要,船长有权临时增加值班人员。 第六条值班1600——2000班的人员用餐时,大副由三副代班,水手由水手长或空班水手代班,代班时按规定认真交接,用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其它时间的值班人员用餐须等

到下班后进行。 第七条交班时间已到,无人接班或接班人员有意见分岐时,交班人员要继续履行其职责,不得离岗,并应立即报告船长作出决定,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第二章开航准备 第八条船舶必须具备各种有效的船舶证书,船舶设备及资料以及有关文本。 第九条船员人数配备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最低配员标准。 第十条船员必须持有有效适任证书以及相关特种训练证书,并与所在船舶相匹配。 第十一条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各待命点船舶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海上救助待命船舶技术要求》的标准。 第十二条对救生、消防、堵漏、拖曳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适用状态。 第十三条对航海仪器要进行检查试验,使之处于良好的适用状态。 第十四条检查航行灯、信号灯、信号旗、汽笛、电话、扩音机等就是否适用。 第十五条同机舱核对车钟、船钟、舵机指针与驾驶台的指针就是否一致。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一、甲板锚泊值班制度 船舶在锚泊时,值班驾驶员应当: (一)锚抛下时应当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回旋范围,对锚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质、周围情况及当地气象记入航海日志; (二)情况许可时,应当经常利用固定航标或者岸上容易辨认的物标,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锚位上; (三)保持正规的了望,并注意以下情形,并做到: 1.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者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 2.来泊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过近,应当设法通知对方,并报告船长; 3.过往船舶或者邻近锚泊船起锚离泊时距本船过近,应当密切关注其动态,若判断对本船有威胁时,应当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四)以适当的时间间隔巡视全船,注意吃水、龙骨下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状态; (五)注意观测气象、潮汐和海况变化,注意锚位、锚链受力和船首偏荡;在转流时,还应当注意船身回转及周

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因本船或者他船走锚造成紧迫局面或者发生事故; (六)本船或者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造成危险局面时,应当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船长; (七)在急流区锚泊或者遇大风浪天气,除执行船长指示外,还应当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并且应当认真督促值班水手每小时检查锚链、锚链制和锚设备一次; (八)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旗及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按照规定显示或者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鸣放相应的声号; (九)能见度不良时,应当认真执行经过修正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望,鸣放雾号,打开锚灯和各层甲板的照明灯,并通知船长; (十)锚泊中进行装卸作业,除应当执行停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还应当注意旁靠船、驳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 (十一)根据锚地情况及相关规定,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在规定的频道上保持守听; (十二)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保证做好航行值班是防止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最核心环节

保证做好航行值班是防止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最核心环节船舶碰撞事故给人命、财产及海洋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特别是客滚船,在 运营中承载着大量的车辆和旅客,一旦发生碰撞事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据资料统计,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究其本质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航行值班中有问题更是导致船舶碰撞事故的罪魁祸首。保证做好航行值班,是防止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最核心环节。 船舶航行值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抓好航行值班,有效避免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需要多策并举、多管齐下。 把好人员适任关,是抓好航行值班的首要条件 航行值班的实施者是人,人是保证航行值班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分析国内外船舶碰撞事故,船舶在航行中,由于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知识欠缺、经验不足、避让操作技术和心理差等原因,造成紧迫局面从而导致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的教训时有发生。要抓好航行值班,第一要务是确保值班人员适任。重点要加强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选人用人。 要严格招聘,在进行船员招聘时,既要考虑其业务知识,更要看重其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工作和企业缺乏热情、漠不关心者坚决不能录用。在很大程度上责任比能力更重要;要严格选拔程序,坚持对客滚船职务船员或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竞聘上岗,选拔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心理素质好的船员充实到航行值班人员队伍中,保证值班人员的质量;要严格调配,特别是对职务船员,必须经过调配会签、主管部门谈话等规定程序,船长和轮机长还要经过总船长、总轮机长的审查批准。尤其是首次任职的职务船员,更要对其航海资历、任职安全记录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要严格考核,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日常管理,确切掌握其在职表现、工作业绩,保证参加航行值班人员能够胜任岗位。 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训。 一是,要着力增强值班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航行值班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就能在值班过程中坚守岗位,保持思想高度集中,缜密分析通航形势,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紧迫局面的发生;反之,就容易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甚至会发生脱岗的严重问题,给航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国内外发生的各类船舶碰撞事故,深入宣讲船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的损失,使航行值班人员认清船舶防碰撞工作的严峻形势和碰撞事故的巨大危害性,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 要坚决克服自信自满心理。船舶航行值班人员,特别是驾驶员,一定不能认为船舶航速相对较快、设施设备较为先进,加上自己非常熟悉航行区域、航行经验很丰富,从而放松警惕。这种想法非常错误,而且非常危险,是航行值班的大敌,坚决不允许出现。 二是,要着力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系统掌握航行区域状况。渤海湾气象、海况复杂多变,海上经常出现大雾、大风、大浪涌等恶劣状况,特别是大风和寒潮天气对航行安全影响尤大,对渤海湾气象、海况规律要准确把握。对靠泊港口的潮流、潮差、航道及助航标志、各转向点距离、航向及航行时间、转向点固定物标的方位距离等,要认真查阅航海资料、研读海

船舶值班

课题:船舶值班 目的:通过学习明确《STCW》公约对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 建议性指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扎实 的基础,同时能顺利地通过海事局的 考试。 重点:《STCW》公约与《值班规则》对值班驾驶员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 的指南。 难点:利用本课题的知识准确地解答有关考题。 方法:讲授法 主讲:zhangweixin 教材:船舶值班与避碰(大连海大)及参考资料《STCW》公约和《值班规则》。步骤:一、适于值班 二、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 三、驾驶台程序指南 四、航行值班 五、布置作业

教学内容: 本课题主要阐述《STCW》公约有关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法定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指南。介绍驾驶台工作的组织及工作程序。 一、适于值班 1、保持安全值班的重要性 (1)、避免船舶发生海难事故; (2)、保证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3)、保证船舶所装货物得到妥善保管; 2、适于值班的规定 (1)、适于值班(STCW)公约附则第Ⅷ章“值班规则”规定)各主管机关为了防止疲劳应: 1)、制定和实施值班人员的休息时间;2)、值班制度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致因疲劳而削弱,班次的组织能使航行开始各班次人员均已充分休息,或用其他办法使其适于值班。 (2)、强制性标准 1)、所有分派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组成值班的普通船员应在24h内至少有10h的休

息时间; 2)、10h休息时间可分为至多不超过二段,其中一段至少有6h; 3)、有紧急、演习或其他超常工作情况下不必保持第1和第2规定的休息时间要求;4)、10h休息时间可降低到不少于连续6h,条件是这种降低不超过2天,并7天时间内的休息时间不少于70h; 5)、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作小时最长每天不应超过12h; 6)、严禁酗酒,值班人员值班前4h内禁止喝酒,值班期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0.08%; 7)、严禁服用可能导致不能安全值班的药物,严禁吸毒、贩毒; 8)、主管机关应要求将值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处每6个月检查一次。 (3)、建议和指导 在《STCW》公约B部分,关于适于值班的指导中对防止疲劳作出如下规定。1)、在遵守休息时间的要求时,“压倒其他工作条件”(超常工作情况)需解释为仅指

《船舶值班与避碰(二三副)》试题答案

《船舶值班与避碰(二三副)》试题 1.D 2.D 3.B 4.B 5.B 6.B 7.B 8.B 9.B 10.D 11.B 12.A 13.D 14.C 15.C 16.B 17.D 18.D 19.B 20.A 21.C 22.D 23.D 24.C 25.C 26.D 27.D 28.D 29.D 30.C 31.D 32.D 33.A 34.C 35.A 36.D 37.D 38.C 39.C 40.D 41.A 42.C 43.D 44.C 45.C 46.C 47.B 48.B 49.C 50.D 51.C 52.D 53.D 54.B 55.D 56.A 57.B 58.D 59.C 60.D 61.C 62.D 63.D 64.C 65.B 66.C 67.A 68.C 69.D 70.D 71.D 72.B 73.D 74.A 75.A 76.A 77.C 78.D 79.A 80.A 81.D 82.A 83.C 84.C 85.A 86.A 87.C 88.D 89.D 90.A 91.B 92.C 93.C 94.A 95.D 96.C 97.D 98.C 99.B 100.D 101.B 102.D 103.D 104.B 105.D 106.A 107.B 108.C 109.C 110.C 111.C 112.A 113.D 114.B 115.D 116.A 117.A 118.C 119.A 120.D 121.C 122.C 123.D 124.C 125.D 126.A 127.B 128.D 129.C 130.A 131.D 132.A 133.A 134.C 135.A 136.D 137.B 138.A 139.B 140.A 141.B 142.D 143.C 144.D 145.C 146.A 147.A 148.D 149.A 150.B 151.C 152.C 153.A 154.A 155.D 156.C 157.D 158.B 159.D 160.D 161.C 162.B 163.B 164.B 165.D 166.D 167.B 168.C 169.B 170.C 171.D 172.A 173.B 174.A 175.B 176.A 177.A 178.A 179.D 180.C 181.C 182.C 183.C 184.D 185.D 186.B 187.D 188.C 189.C 190.B 191.C 192.C 193.A 194.B 195.C 196.C 197.C 198.C 199.A 200.C 201.C 202.B 203.D 204.C 205.A 206.D 207.C 208.D 209.D 210.B 211.D 212.C 213.B 214.A 215.D 216.D 217.D 218.B 219.C 220.D 221.D 222.C 223.D 224.C 225.B 226.D 227.D 228.D 229.D 230.A 231.C 232.A 233.D 234.B 235.C 236.B 237.B 238.D 239.C 240.C 241.C 242.C 243.D 244.B 245.D 246.D 247.D 248.D 249.D 250.C 251.C 252.A 253.C 254.A 255.D 256.B 257.A 258.D 259.B 260.C 261.A 262.C 263.C 264.C 265.C 266.C 267.C 268.C 269.C 270.C 271.A 272.A 273.C 274.B 275.A 276.A 277.D 278.D 279.D 280.D 281.A 282.C 283.D 284.A 285.D 286.C 287.C 288.B 289.D 290.B 291.D 292.C 293.A 294.C 295.C 296.D 297.D 298.C 299.D 300.C 301.A 302.C 303.D 304.B 305.C 306.C 307.D 308.A 309.C 310.D 311.D 312.C 313.C 314.D 315.A 316.A 317.C 318.B 319.B 320.B 321.B 322.C 323.C 324.C 325.B 326.B 327.A 328.D 329.B 330.A 331.C 332.B 333.C 334.C 335.C 336.C 337.B 338.B 339.C 340.D 341.B 342.B 343.B 344.B 345.B 346.A 347.C 348.B 349.C 350.C 351.B 352.D 353.C 354.D 355.B 356.A 357.C 358.B 359.D 360.D 361.D 362.D 363.B 364.A 365.D 366.D 367.D 368.D 369.D 370.D 371.D 372.D 373.D 374.C 375.A 376.A 377.C 378.A 379.D 380.C 381.D 382.D 383.A 384.A 385.D 386.A 387.C 388.D 389.D 390.A 391.A 392.B 393.B 394.C 395.D 396.C 397.D 398.B 399.C 400.C 401.D 402.D 403.A 404.C 405.D 406.C 407.B 408.D 409.D 410.B 411.D 412.C 413.A 414.C 415.D 416.A 417.C 418.D 419.D 420.D 421.D 422.C 423.B 424.B 425.D 426.D 427.A 428.C 429.B 430.C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一、总则 1.船舶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 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3.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应清楚回 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4.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挥时,值 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 5.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 1)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不得改变 规定航向和车速。 2)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执 行上有困难时,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3)不得灌入、排出、移注淡水及压舱水。 6.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在遇到认为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时,应即报告船 长或轮机长;船长或轮机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 7.值班水手、机工等人员的轮值班时间,分别由大副、大管轮编制值班 时间表轮值。 8.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等应按要求认真、完整、详细记录航海 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等。 二、航行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避碰规则及当地港口的特殊规定。 2.不得中断了望,尤其在夜间、航区复杂视线不良时;如果驾驶员需要 查阅海图,要督促水手加强了望,同时要尽量缩短时间。 3.确认陆标、灯标、浮标的外型及颜色等,核对出现方位无误方能应 用;如发现异常,应记入航海日志,并通知二副及时改正和报告主管部门。 4.值班驾驶员应当使用安全航速。对船长所采取的航线、风流压差及罗 经差均应及时核对,遇疑问即报告船长。 5.认真进行海图作业,按规定测定船位,能见度不良时应充分发挥助航仪 器的作用,勤测船位。 6.按规定测算助航仪器误差,并认真记录;注意罗经的稳定性,防止故 障。 7.通过渔船密集区域,应认真观察渔船动态,判断是否锚泊或联合作 业;并按章施放声号,谨慎避让。

船舶沿海航行值班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航海技术 船舶沿海航行值班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全球航运经济的不断发展,航行水域的通航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船舶向大型化、高速化方向发展明显,这就对船舶航行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将主要针对这其中沿海航行船舶在所航水域特点以及值班安全方面进行探讨。 中国沿海航区船舶通航密度大,沿海岛屿、暗礁、浅滩众多,沿海航线错综复杂,加之渔区密集,航行值班稍有不慎,即可酿成事故,另外我国还有沿海冬季的寒潮大风,春夏季的雾,这一切给航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由于上述特殊环境的原因,历年来在我国沿海发生的海难事故相对频率较高。从近几年来在中国沿海发生的海上事故来看,船舶在值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占了很大的比例。因此,加强中国沿海船舶航行与港内值班的安全,规范驾驶员的值班行为,是减少沿海船舶海上交通事故的重要途径。 1、资料来源简介 笔者获得有用的论文资料与信息的途径主要有如下几种:通过查阅图书馆相关的图书和文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网络和报纸杂志等媒介获得论文所需的相关理论及最新发展情况,同时参考了相关的专著。另外还进一步关注相关的外文资料,尤其是西方作者对船舶沿海航行值班安全问题的介绍和分析。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对于将要阐述的内容进行分析。 2、研究历史与研究现状评述 Ⅰ、赵晶在《中国沿海船舶值班中常见问题及对策》一文中分析了中国沿海船舶驾驶员在航行及港内值班中常见的问题,提出沿海船舶加强航行及港内安全值班的对策。这些问题包括有:(1)未能严格执行“规则”中“经常”保持正规了望“条款。(2)驾驶员值班期间存在影响安全的“习惯行为”。(3)值班时未能保持应有的戒备。并且对沿海船舶安全值班工作提出了建议,针对目前沿海船舶驾驶员在值班工作时存在的现状,从源头中做好“人”的工作,才是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 Ⅱ、张静在《对于海上商船安全避让的探讨》一文中对船员在值班安全中作用做出了总结:(1)加强对驾驶员,尤其是年青驾驶员的避碰规则的深入学习,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学习,公司海务人员还应该根据海上常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同时举办船员上船前和定期利用船舶靠港时上船时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 (2)驾驶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建立驾驶员的长期监管体制。船长应对驾驶员做好现场的监督和考查,及时发现驾驶员在值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止。同时海务人员应定期的上船对船舶驾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船舶锚泊值班制度 一、甲板锚泊值班制度 船舶在锚泊时,值班驾驶员应当: (一)锚抛下时应当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回旋范围,对锚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质、周围情况及当地气象记入航海日志; (二)情况许可时,应当经常利用固定航标或者岸上容易辨认的物标,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锚位上; (三)保持正规的了望,并注意以下情形,并做到: 1.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者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 2.来泊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过近,应当设法通知对方,并报告船长; 3.过往船舶或者邻近锚泊船起锚离泊时距本船过近,应当密切关注其动态,若判断对本船有威胁时,应当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四)以适当的时间间隔巡视全船,注意吃水、龙骨下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状态; (五)注意观测气象、潮汐和海况变化,注意锚位、锚链受力和船首偏荡;在转流时,还应当注意船身回转及周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因本船或者他船走锚造成紧迫局面或者发生事故;

(六)本船或者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造成危险局面时,应当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船长; (七)在急流区锚泊或者遇大风浪天气,除执行船长指示外,还应当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并且应当认真督促值班水手每小时检查锚链、锚链制和锚设备一次; (八)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旗及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按照规定显示或者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鸣放相应的声号; (九)能见度不良时,应当认真执行经过修正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望,鸣放雾号,打开锚灯和各层甲板的照明灯,并通知船长; (十)锚泊中进行装卸作业,除应当执行停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还应当注意旁靠船、驳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 (十一)根据锚地情况及相关规定,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在规定的频道上保持守听; (十二)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船长认为必要时,船舶在锚泊情况下可保持连续的航行值班。

船舶值班与避碰 易错题

注:X/X中,第一个字母为正确答案,第二个为错误答案 对遇局面 NO.14 一船发现另一船的两盏桅灯和两盏舷灯,应认定()。 A.对遇局面 B.追越 C.A和B均正确 D.A和B均不正确 D/A 一船发现另一船的两桅灯和两舷灯,应认为()。 A.适用对遇条款 B.适用追越条款 C.适用交叉条款 D.A、B、C都不对 D/A 互见中,两机动船在下列哪种情况时,不一定符合对遇局面()。 A.看到他船前后桅灯成一直线,且两盏舷灯 B.在相反航向上,且在同一航向延长线上对驶构成危险 C.在航向交角小于半个点的航向上对驶构成危险 D.以上均符合 A/D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一机动船对位于本船右前方的来船是否处于“对遇局面”持有怀疑,则应假定为“对遇”,并应立即左转 B.当一机动船对位于本船右前方的来船是否处于“对遇局面”持有怀疑,则应假定为“对遇”,并应立即右转 C.A、B都对 D.A、B都不对 D/B 互见中,两机动船在下列哪种情况时,才符合对遇局面()。 A.在夜间能看到他船前后桅灯成一直线和两盏舷灯时 B.在夜间,能同时看到他船的两盏舷灯时 C.在相反或接近相反的航向上,且在同一或接近的航线上对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

D.以上均符合 C/D 互见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艘机动船与一艘限于吃水的船舶航向相反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 B.两艘限于吃水的船舶对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 C.A、B均正确 D.A、B均不正确 C(对吗?)/B(考虑到机动船有可能是“三船”) 互见中,当你船在海上航行看到左前方6.5 n mile处有一船舶的前后桅杆接近一直线,但你对当时两船是形成对遇局面还是小角度交叉还有怀疑,此时,你船应()。A.向右转向,鸣一短声 B.向左转向,鸣二短声 C.减速、倒车,鸣三短声 D.继续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 D/A 构成对遇局面的条件是()。 ①互见中; ②两船的航向相反或接近相反; ③致有构成碰撞危险; ④两艘同为机动船; ⑤一船位于另一船的正前方或接近正前方。 A.①~⑤ B.①~④ C.①②④ D.②~④ A/B 当你发现在右前方直至正前方有一船队向本船驶来,经观察,发现正前方一艘来船方位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本船应()。 A.大幅度右转并鸣放一短声 B.大幅度左转并鸣放二短声 C.保速保向并鸣放至少五短声 D.立即停车、倒车,把船拉住并鸣放至少五短声

1、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1、船舶航行值班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一、总则 1.船舶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3.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 应清楚回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4.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 挥时,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 5.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 1)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 不得改变规定航向和车速。 2)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如发现与实际情况 不符或执行上有困难时,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3)不得灌入、排出、移注淡水及压舱水。 6.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在遇到认为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时,应 即报告船长或轮机长;船长或轮机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 7.值班水手、机工等人员的轮值班时间,分别由大副、大管轮 编制值班时间表轮值。 8.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等应按要求认真、完整、详细 记录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等。 二、航行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避碰规则及当地港口的特殊规定。 2.不得中断了望,尤其在夜间、航区复杂视线不良时;如果驾驶 员需要查阅海图,要督促水手加强了望,同时要尽量缩短时间。 3.确认陆标、灯标、浮标的外型及颜色等,核对出现方位无误方 能应用;如发现异常,应记入航海日志,并通知二副及时改正和报告主管部门。

船舶值班与避碰试卷之十

船舶值班与避碰统试卷十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其相应的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每题1分,共100分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有关港口或港外锚地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特殊规定应由哪个部门制定? A.各国政府 B. IMO C.有关主管机关 D.港务公司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_______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笛号或号型。 A.军舰 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C.军舰及军舰护航下的船舶 D.军舰及军舰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3.在我国管辖的水域内,我国的哪种船舶可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约束:A.政府公务船在执行公务时 B.从事捕鱼的船舶 C.我国的非机动船 D.自航式钻井平台 4.《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定义的船舶“长度”是指: A.船舶水线处的长度 B.载重线证书中登记的长度 C.总长度 D.垂线间长 5.应同时显示号灯,号型的时机是:Ⅰ、晨昏蒙影Ⅱ、能见度不良的白天Ⅲ、能见度良好的夜间Ⅳ、月光明亮的夜间 A.Ⅰ B.Ⅰ、Ⅱ C.Ⅰ、Ⅱ、Ⅲ D.Ⅰ、Ⅱ、Ⅳ6.L ≥ 50m 船舶的舷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 5海里 B. 3海里 C. 2海里 D. 1海里 7.在海上,仅看到来船的一盏红灯,则来船可能为: A.在航帆船 B.在航中的机帆并用船 C.搁浅船 D. L>7米的机动船 8.限于吃水的船舶在航时显示: A.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 B.用垂直三盏红灯代替机动船的桅灯,其它同机动船号灯 C.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另可显示垂直环照红灯三盏 D.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9.下列哪种船锚泊时,不应显示锚灯: A.从事清除水雷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B.从事补给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C.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从事水下作业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D.帆船 10. L=110米的机动船在锚泊时,在夜间应显示: A.前锚灯 B.前、后锚灯,还应显示甲板工作灯C.前、后锚灯,还可显示甲板工作灯 D.后锚灯 11.夜间在海上看到接近垂直的白、红、白三盏号灯时,他船是:

船舶值班与避碰试题四

试题四 1.在采取避让行动时,仅对航向作了一连串的小变动的做法,是属于: A. 对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各条的疏忽 B. 对海员通常做法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C. 对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D. 以上均不对 2.没有充分地注意到船间效应、岸壁效应,是属于: A. 对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各条的疏忽 B. 对海员通常做法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C. 对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D. 以上均不对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只要他船业已背离《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采取行动,本船即可背离规则采取行动 B. 判断一船所采取的背离规则的行动正确与否,应取决于该行动是否符合规则有关驾 驶和 航行规则各条的规定 C. A、B均正确 D. A、B均不正确 4.有关背离规则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船舶为避免紧迫危险可以背离规则 B. 船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背离规则 C. 船舶只有在特殊情况和为避免紧迫危险同时存在的条件下才可以背离规则 D. A和B正确 5.下列哪些船舶应保持正规了望? A. 独木舟 B. 锚泊中的从事非拖网作业的非机动船 C. 失控船 D. 以上均应保持正规了望 6.下列哪句话是正确的? A. 在雾中应注意守听他船的雾号 B. 雾中没有听到雾号说明附近没有他船的存在 C. A、B均正确 D. A、B均不正确 7.正规了望的手段包括: A. 视觉 B. 听觉 C. 雷达了望 D. A、B、C都是 8.《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了望"的适用对象是指: A. 了望人员 B. 当班驾驶员与了望人员 C. 驾驶员 D. 驾驶台所有值班人 员 9.“了望条款”的目的是: A. 对当时的局面及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B. 及早发现来船,并对其是否与本船构成碰撞危险作出系统的分析 C. 避免紧迫局面 D. 避免紧迫危险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慢速船比快速船安全 B. 安全航速是主机额定转速下的速度 C. 某种情况下速度太低也会造成事故 D. 所有的碰撞事故均是由于速度过高引起的

1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总则 船舶航行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安全航行。 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阅书报和擅离岗位。 下达的舵令和车钟口令及各项操作时要准确、清晰,受令者应清楚回令,立即执行,并汇报执行完成情况。 如船长、轮机长分别在驾驶台或机舱,但未声明亲自接替指挥时,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不应放弃其值班责任;在船长,轮机长接替指挥操纵后,值班驾驶员、轮机员仍应履行值班职责。航行中未经船长同意: 值班驾驶员、轮机员除了因紧急应变必须短暂转向或变速外不得改变规定航向和车速。 不得改变船长发布的有关安全航行措施;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执行上有困难时,立即报告船长,由其决定。 不得灌入、排出、移注淡水及压舱水。 值班驾驶员、轮机员在遇到认为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时,应即报告船长或轮机长;船长或轮机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奔赴现场。 值班水手、机工等人员的轮值班时间,分别由大副、大管轮编制值班时间表轮值。 值班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等应按要求认真、完整、详细记录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等。 航行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严格遵守有关避碰规则及当地港口的特殊规定。 不得中断了望,尤其在夜间、航区复杂视线不良时;如果驾驶员需要查阅海图,要督促水手加强了望,同时要尽量缩短时间。 确认陆标、灯标、浮标的外型及颜色等,核对出现方位无误方能应用;如发现异常,应记入航海日志,并通知二副及时改正和报告主管部门。 值班驾驶员应当使用安全航速。对船长所采取的航线、风流压差及罗经差均应及时核对,遇疑问即报告船长。 认真进行海图作业,按规定测定船位,能见度不良时应充分发挥助航仪器的作用,勤测船位。按规定测算助航仪器误差,并认真记录;注意罗经的稳定性,防止故障。 通过渔船密集区域,应认真观察渔船动态,判断是否锚泊或联合作业;并按章施放声号,谨慎避让。 注意气象变化,如遇雾或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良时,应严格执行雾航有关规定,迅速测定船位并报告船长。 注意船舶航行状态,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倾斜等异常情况,应马上派人检查,并报告船长。如发现船舶遇难信号应即报告船长。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按规定记录航海日志。 航行值班水手的职责 注意舵效,要听清并回答操舵口令,准确把握操舵航向 应协助值班驾驶员观察对方显示的信号。 按时开关航行灯升降国旗;按规定升降信号旗和号型,经常检查其正常情况;并负责按规定回旗。 注意气象变化,及时提醒值班驾驶员。

船舶值班避碰简答资料

1、《72规则》主要对哪几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答:对避碰信号的规定; 对避碰责任的规定; 对避碰行动的规定。 2、机动船的定义?按《72规则》相关条款精神,机动船可分为哪几类?举例说明。 答:定义,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1)普通机动船(广义),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如《规则》第3条、第34条1款。 2)狭义机动船,除一般拖带、限吃水、操限船、失控船、捕鱼船等以外的机动船,如《规则》第23条、第35条1款。 3)专门机动船,除狭义机动船范畴外,还包括一般拖带、限吃水的机动船,如《规则》第14条、第15条。 3、哪些船舶在锚泊时不需要显示"锚泊船"的号灯或号型? 答:(1)从事捕鱼的船舶; (2)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3)潜水作业的船舶, (4)长度小于7米的船舶,不是在狭水道、航道、锚地、或其他船舶通常航行的水域中或其附近锚泊时。 4、简述一船是否为"限于吃水船"应考虑的因素。 答:(1)吃水与可航水域的水深和宽度的关系。一艘船舶在某一水域中航行,其可航水域的宽度将取决于该船的吃水与所处水域的水深之间的关系,以及该处水域的自然地理所形成的条件; (2)驶离所在航向的能力。可航水域的宽度,是决定一艘船舶驶离所在航向的能力是否受到限制的一个主要因素。在确定一船是否"限于吃水"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可航水域的宽度,而不是龙骨下的水深;但是可航水域的宽度限制必须是由于水域水深无法满足该船的吃水所导致; (3)必须是一艘机动船。 5、试述"不对水移动"的含义?《72规则》中哪些船舶在显示号灯时分"对水移动"和"不对水移动"?分别如何显示? 答:"在航"可分"对水移动" 和"不对水移动",其中"不对水移动"是指消除"动力"和"惯性"的船舶运动状态。 《72规则》中下列船舶在显示号灯时分"对水移动"和"不对水移动": 1)从事捕鱼船中的拖网和非拖网,拖网:不对水移动,上绿下白,船长大于等于50M,后桅灯。对水移动另加舷灯和尾灯。非拖网:不对水移动,上红下白。对水移动另加舷灯和尾灯。 2)失去控制的船舶,不对水移动,二红灯,对水移动,另加舷灯和尾灯。 3)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不对水移动,红白红,对水移动,另加桅灯、舷灯和尾灯。 6、《规则》各条款中的不应妨碍的船舶和不应被妨碍的船舶

第七章 船舶值班

第七章船舶值班 §7?a1 适于值班 一、适于值班的条件 1.各主管机关为了防止疲劳应: 1)制定和实施值班人员休息时间; 2)要求值班制度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致因疲劳而削弱,并且班次的组织能使航次开始的第一个班次及其后各班次人员均已充分休息,或者用其他办法使其适于值班。 2.强制性标准: 1)所有分派作为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组成值班部分的普通船员应在24h内有至少10h的休息时间。 2)休息时间可分为至多不超过两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有6h 3)在紧急、演习或在其他超常工作情况下不必保持第1段和第2段规定的关于休息时间的要求。 4)尽管有第1和第2段的规定,10h的最短时间可降到不少于连续6h,条件是这种降低不得超过2天,并且7天时间内提供的休息时间不少于70h。 5)主管机关应要求将值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处。 《值班规则》规定: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作小时最长每天不应超过12h,工作小时的一般规定可以不计必需的日常工作,如就餐替人或正常交接班所需的额外时间。 《值班规则》在船员健康适任要求中还做出了两项防止吸 安全值班。 3)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有疲劳的症状,但仍能担任其职责时,在值班的组成上应考虑配备精力充沛的其他人员配合其值班。 4)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因疲劳的影响难以保证安全值班时,应毫不犹豫地进行调整,使之得到适当的休息,以利于下一个班次时能够胜任职责的要求。 5)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如在航行值班时,由于工作强度过大,感到疲劳以至于难以保证安全值班的情况下,应毫不犹豫地通知船长。 6)为保证安全值班,必要时船长应亲自到驾驶台值班。 §7?a2 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 一、总体要求 1.航行值班的安排可分为三个阶段: ①船员配备或补充; ②值班编组; ③编组的运用。 上述②③项均由船长负责。 2.总体要求: ?主管机关应使公司、船长、轮机长和全体值班人员注意到《STCW规则》中应遵守的要求、原则和指南,以确保在所有海船上始终保持安全、连续并适合当时环境和条件的值班。 ?主管机关应要求每船船长在考虑船舶当时环境和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其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并且在船长全面领导与监督下:①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在值班时间内始终身在驾驶台或与之直接相连的场所,如海图室或驾驶台控制室,对船舶航行安全负责。②当船舶锚泊或系泊时,为始终安全应保持适当和有效的值班。如果船上载有有害货物,值班安排应充分考虑到有害货物的性质、数量、包装、积载以及当时船上、水上或岸上的任何特殊情况。 二、基本规定 1.人员适任: 1)每一艘海船,不得以低于主管机关颁布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所列数目和级别的数额配备船员。 2)负责航行或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格应完全符合《STCW公约》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最低要求或可供选择的发证标准,使负责航行和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格与其担任的职责相适应。 2.航次计划: 1)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 ①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三、值班安排应考虑的因素 1.在任何时候,驾驶台不许无人值守; 2.天气情况、能见度以及是否白天或黑夜; 3.邻近航行危险物的程度,因通过航行危险物时可能需要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执行额外的航行职责; 4.助航仪器如雷达或电子定位仪以及任何其他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设备的使用和工作状态; 5.船上是否装有自动操舵装置; 6.是否需要履行无线电职责; 7.装备在驾驶台上的无人机舱控制装置、警报和指示器及其使用程序和局限性; 8.特别的操作环境可能采取对航行值班出乎寻常的任何要求. §7?a3 驾驶台值班驾驶员承担的责任 1.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做到: 1)在驾驶台保持值班; 2)在正式交接班之前,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开驾驶台; 3)即使船长在驾驶台,继续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负责,直至被明确告知,船长已承担此责任并彼此领会时为止; 4)在对为了安全而采取的某种行动产生疑问时通知船长。 2.在值班期间,应使用所有可用的必要的助航仪器,以足够频繁的时间间隔对所驶的航向,船位和航速进行核对,以确保船舶沿着计划航线行驶。 3.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充分了解船上所有安全和航行设备的放置地点和操作方法,并应知道和考虑这些设备在操作上的局限性。 4.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不应被分派或担负任何妨碍船舶安全航行的职责。 5.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最有效地使用在他支配下的所有助航设备。 6.在使用雷达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切记,在任何时候均应遵守适用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有关使用雷达的规定。 7.在需要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毫不犹豫地使用舵、主机和声响信号装置,如有可能,应及时通知主机拟进行变速,或者按照适用的程序有效地使用装配在驾驶台的无人机舱主机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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