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怎样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的研究

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怎样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的研究
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怎样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的研究

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怎样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市化进程也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展开,但随之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正在制约着城市发展,成为城市化进程继续健康和可持续推进的瓶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加以改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作为国家采取的行政执法措施,在促进城市规范有序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过去的经验证明,缺乏系统的长效机制是执法过程中的一块短板,它直接影响到工作效果,这个问题亟待解决完善。建立一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不仅可以实现有限行政执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还可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同时,也能建设一支更专业更有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化进程长效机制城市发展

一、目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依据

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施行,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出台,标志着行政执法这种执法类型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立了下来,这项法律不仅规范了执法者的执法行为,也保障了被执法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部法律也成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基本执法依据。①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过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依据这条法规,经国务院批准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城市所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其根本职责、任务就是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②

2002年8月,在杭州、哈尔滨、青岛、苏州等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城市,在撤并有关行政机构的同时,都成立了一个新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建立表明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已经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样就要求必须依靠专业化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解决这些问题,保障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法规。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这项法律的规定,也履行着部分行政执法权。③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④另外,根据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各地的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内容不尽相同,不过大致都包括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

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⑤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要求细致,工作内容广泛,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执法程序。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实状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虽然是个新设机构,但它成立的过程却是一个不增编、反而减员的重组过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统一行使市容、规划、园林、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这就需要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执法人员不断学习掌握各行业的专业知识,对所行使执法权的各个行业都有一个详细的了解,特别是各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行政执法权涉及城市管理各个部门,由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搏弈,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优势往往很难实现,经常是各部门将管不好、不好管的、面对弱势群体的让城管来管,如街头游商(有店面的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章建筑(有执照的归规划部门)等等,而较易规范的则留在本部门。在许多地方城管也成了各类社会矛盾的焦点。这样的话,不仅没有解决好以前社会生活中的问题,反而形成了新的问题,比如一些弱势群体和城市管理执法者之间产生的暴力执法暴力抗法等事件。这些事情的发生不仅降低了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也损害行政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同时也影响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这样的状况已经违背了当初成立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初衷,这个状况必须得到改变。那么改变的前提就是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

第一、行政执法权涉及行业多、专业性强、工作量大;

第二、行政执法地位不明确,执法过程中多属从属地位;

第三、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执法工作缺乏完整系统法律体系做依据;

第四、缺乏社会认同,社会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性质和作用了解有限;

第五、没有建立国家垂直管理体系,各地各自为政,具体执法范围有待规范。

城市管理执法局是一个年轻的部门,需要一个成长的过程。但是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也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争取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更规范,更有效率。

三、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考虑。

内部问题的解决是一个自己完善的过程,是一种自觉行为。比如业务考核专业培训人员素质队伍管理,通过这些方面工作的完善,打造一支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外部问题的解决需要做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执法内容和执法形式,让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有清楚的了解,另一个就是针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社会反响不仅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降低实际工作和公众期待之间的落差。

第一、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行政执法内容广泛,针对这个特点,除了内部假期各专业的学习之外,好可以通过交流学习和举办专题讲座来提升执法人员对各行业的了解,从而让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能做到有的放矢,为建立一支学习型行政执法队伍努力。同时,建立城管联合执法体系。加大与交警、公安、工商、环卫、交通、公用事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第二、协调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内容,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范围,改变执法过程中的从属地位,树立独立的行政执法者形象;

第三国家考虑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也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积极高效完成执法任务;

第四、积极广泛的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让公众清楚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对象、工作内容、执法形式和监督体制,在取得公众信任的基础上号召人民群众参与行政执法工作,让行政执法工作事半功倍,也能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行政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夯实基层城管体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村在做好城管工作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和城区各单位的城管网络体系,确立街道、社区城管协调队伍,明确职责,设立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专门负责收集市容整治及违章建筑信息并上报;

第五、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要求必须建立一支专业化程度高业务素质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目前这种各地各自为政的状况必须得到改变。那么,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成立一个直属于国务院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这样做能让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发展实现正规化,达到和城市化进程同步的目标。配合国家制定的专门法律,城市管理执法局就能形成系统的组织体系和法律体系,这样的行政执法配套措施能更好的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的建立

在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独立提出,特别分析。这就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怎么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如果说前面的想法还只能是个愿景的话,那怎么能在现有的条件下尽量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最大作用,建立一个符合目前状况的长效机制是向今后的愿景过度的必须的步骤。什么是长效机制?简单的讲就是让执法效果长期发挥作用的工作方法。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层面讲,那就需要提高生劳动产力、扩大内需、降低失业率、缩小贫富差距。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层面讲,就是尽量减少社会不和谐事件的发生,并且长期保持在一个低频率内。简单的讲,一个是要完善体系组织建设,另一个就是不断创新的执法形式。现在,就例举几个各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新的执法形式的实践。

案例一、山东某地城市管理执法局当地为了既能有效的管理流动买菜摊贩,又能方便居民的生活,让买菜的摊贩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经营,然后联系环保部门再对经营环境进行清扫,这种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

案例二、天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平区综合执法新兴中队的队员发现西康路沙市道口有一对老年夫妇在路口摆摊,卖小孩衣服和儿童用品,经劝说,把摊撤了。可转天在巡查中发现又摆出来了,反复几次后,了解到老两口是孤老户,生活十分困难,不得以出来卖东西,维持生活。占路经营是违章行为,是不允许的,但这二位老人依靠摆摊来维持生活,应当从根本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于是他主动与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通过反复协商,在附近的一个封闭市场给老人找到一个临时摊位,并和市场商量,在摊位费用上给予了照顾。

案例三、山东省济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力加强城管文化品牌建设,进一步丰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宗旨、理念、方法、精神、主题、目标等方面的深刻内涵,培养执法管理人员高尚品格和价值追求,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引导全局人员围绕建设城市管理文化品牌,开展讨论和梳理,确立了“我为人民管城市,执法为民爱城市”的城管宗旨;“以人文本、为民服务”的城管理念;“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城管方法;“敢于担当,容于责备,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城管精神;“建设城市管理文化,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城管主题和“以优良的作风素质赢得尊重,以科学的工作方法赢得理解,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认同,努力实现城市形象、城管队伍形象新提升”的城管目标。

另外,其他一些城市还采取了柔性执法的做法,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避免使

问题升级,让问题有一个缓冲,给彼此更多的空间和时间协商,这样做能最大限度减少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事件的发生,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前面的案例可以找出这样几条经验:

第一、确立一套严格、规范的执法程序,保证执法结果经得起检查和监督。不管事件的大小,从立案到结案都必须做到调查取证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备案都有据可查;

第二、探索新的执法模式,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方式,这些案例说明,行政执法应该采取堵疏并举的做法,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要考虑怎样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坚持建立一支服务型的行政执法管理队伍,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的新形象。城管执法工作要适应新的发展趋势,必须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用心用情服务人民,努力把工作做好,让社会满意,让群众满意,全力构筑良好的执法环境;

第三、将城管集中治理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将城管专项执法与协管日常疏导相结合,形成城管工作时间上的连续性。同时,完善市、区、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四级城管考核体制,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将城管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考核评比范畴,做到城管工作上下联运,层层落实,实行长期抓、共同管,形成城管工作体制上和空间上的连续性。

五、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新的发展阶段践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思考

作为社会的一支行政执法力量,在完成好自己部门工作的同时,还必将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发生突发状况的情况下,比如抗震救灾、抗洪抢险等事件,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社会应急力量能迅速进入现场,开展积极有效的救援工作。包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就在这个问题上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且成效显著,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012年7月、8月,黄河大堤内蒙古段出现了险情,包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各分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赶赴抗洪抢险一线。期间,大家不畏各种困难,圆满的完成此次任务,工作成绩得到社会各界认可,特别是当地人民群众,这也成为包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一次成功的实践。另外,包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还尝试着让工作人员被纳入民兵的行列,平时参加民兵训练,提高人员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发生社会突发状况时,又能作为一支应急力量完成好各项任务,这是今后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发展方向。包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创新改革不仅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许。

新阶段的城市化进程已经展开,在就对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这也是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发展动力,相信他们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关于我县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 县城管局舒勇 2009年,是我县“项目建设服务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新方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常态工作机制,同时理顺执法体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过调研,现将我县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县城市管理局设一室二科,为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和法规宣教科,根据相关职能设七个二级机构,包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市政维护处、渣土管理办公室、城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和广告管理办公室。 城市管理工作是打造优良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加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城管各部门通过艰辛的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大城管”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网络不断向纵深延伸为充分调动城管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的发展,县城管局在完善县城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在各乡镇设立了城管中队,城市管理工作向全县推进,同时进一步将城市管理的重心下移,落实基层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局领导不定期检查、局督查室日常督查、二级机构自我督促的“三级督查”工作制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有效协调下,县城管局与其他一些相关部门有机联动,共同推进城管执法工作,

解决了过去部门间执法职责交叉、单打独斗、衔接不顺的弊端;与高塘岭镇政府联合,建立了城市管理与社区联动工作机制,使城市管理深入到县城每一个角落。 2.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有效解决了一些城管难题 如通过疏导与执法相结合,控制流动摊担的无序蔓延,尝试摊点管理新途径,在电子街等地设臵早夜市摊片,引导民众规范经营,有效改善了以前零散、混乱的局面。又如在环卫方面率先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很好的解决了城区面积迅速扩大与清扫管理严重滞后的矛盾。又如城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一些背街小巷、无人管理的小区等垃圾乱扔乱丢、管理乏力的问题。 3.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人性化,执法效率不断提高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望城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意疏堵结合,取消了每月立案罚款的硬性指标,强调办案质量,实行“首犯不罚制”,教育、警告与处罚相结合,去年办理的497例案件中,没有一例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有效保证了城市管理良好畅顺的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等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执法依据不足,法律法规保障不到位 虽然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但城市管理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因此给我们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造成了执法难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的延伸,是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县乡以整治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重点,以“整脏治乱”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城市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也日益增多,城市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加强县乡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县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县乡在城市规模扩张方面成效明显,但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老城区历史欠帐较多,建设滞后,还属于小城小规模,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一是市政设施不够完善。老城区道路狭窄,城区公共绿地少,绿化率较低;垃圾中转站和投放点欠缺,公厕数量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手段还处在比较原始的阶段;农贸市场数量不多,布局不尽合理,无法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二是各类专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备。一些维修店、作业加工店、服务洗车店、废品收购站等不符合营业前置条件,如室内无场地占道经营作业,洗车店不设沉淀池,污水直接排放下水道或河道,餐饮店达不到前堂后店要求,油烟未经处理自然排放等等。三是部分住宅小区内部功能不全,车库、停车场、垃圾池等必须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居民生活。此类情况特别是在亚中商城亿家超市及其对面的菜市场周边比较严重。 (二) 市容秩序比较混乱。一是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目前,县城主次干道均存在流动摊、店外摊占道经营,占道修车、洗车、作业加工等现象。部分专业市场内部管理不到位,不少经营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二是交通秩序管理不规范。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上人行道,行人不遵守交规,青年路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广告设置随意性大。一些商家在部分路段随意悬挂广告牌,或在店铺门前占道摆放招牌,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还未彻底根治。特别是电线杆,小区过道、电梯内乱涂乱画乱贴。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是政府行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也直接体现出一方水土的社会文明程度.城市管理包罗万象,大到生存环境,小到衣食住行,涉及千家万户.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管理面临的新课题越来越多,开展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加强科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日益重要。?一、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问题综述? (一)城市承载功能不足,总体运行质量不高?城市人口的增长,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目前,大量人口从农村集中流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引发资源配置、劳动就业、福利保险、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与之相伴的是,城市新增人口的整体素质与城市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文化素质上,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难以达到生产、经营、管理各类岗位的技术要求;文明修养上,观念意识、言行举止等诸多方面,层次较低.? (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当前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条块关系不协调,制度安排不合理,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体制机制,城市管理仍处于行政命令与依法管理并存、严格执法与暴力抗法同在的复杂矛盾冲突中。主要表现在,是管理观念上的“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看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还未真正扭转过来,还未摆脱传统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隔、纵横交错,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导致工作中往往相互推诿,削弱了行政效率。城管部门责大权力小,难以起到协调作用;执法手段上的不足。城管执法缺乏必备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缺乏有力、有效的强制实施措施. (三)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建设现代化城市必然需要文明程度较高的市民共同参与,共同维护。然而由于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城市人口动态性强,构成日益复杂,部分流动人群多以追逐个人经济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当个人私利受到影响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就自觉不自觉地进入了城市空间。由于受到经费、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机制和长效约束机制难以形成。?二、应对措施初探?由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牵涉面广、任务量大,更具有复杂性、艰巨性、服务性等特点,我们应当从宏观的角度,以开阔的视野去看待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力提高执法效率,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 依法行政,就是要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它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将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到处理城市各类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去,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要强化执法力度,尤其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严格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处罚公平公正,杜绝情绪执法、人情执法;二是要规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效约束执法行为,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二)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搞好城市管理对维护城市运转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城市政府管理职能,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以法治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破除重建轻管的传统观念,实行建管并重,突出城市管理,在强调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到位的同时,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城管网络体系。?(三)加强宣传教育,改善执法环境 着力发挥宣传教育对预防违规、违章现象发生、赢取公众理解与支持、改善优化执法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执法主体 法定执法机关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2000]149号)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哈尔滨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黑政函[2001]14号) 4、《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三条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共109项) 一、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责令清除,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八、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和非广告的电子显示屏、实物造型、充气模型、空中飘浮物等户外设施,擅自设置小型户外广告和宣传画廊、灯箱、牌匾、旗、幌等户外设施的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可强制拆除;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设置其他户外设施的,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九、经批准设置的户外设施和条幅,未按照批准的位置、规格、式样、材料、期限等要求设置,未保持安全、整洁、完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责令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每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临时设置的宣示物和灯饰设施,逾期未拆除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责令拆除,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十一、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或者未对临街围挡立面进行美化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按照围挡长度每延长米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十二、清运渣土不及时或者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拆除围挡、平整场地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十三、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进行硬铺装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十四、施工现场材料、设备、临时设施摆放、搭建不整齐的

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问题和对策研究

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问题和对策研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构建完善的城市管理执法管理体系是城市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以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为论述点,对完善我国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为人民提供满意的城市环境。 标签:城市管理;执法;改革;以人为本 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或者经济或文化中心,是人类活动的集中区域。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环境下,行政机关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要切实发挥其管理职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法律赋予的权利从而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有序的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通过行政执法可以有效解决城市发展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以此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城市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行政管理的执法工作。 1.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试点启动于1997年,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城市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一是我国城市行政执法体系日益完善。随着全面依法战略的实施,关于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形成了具有实践性较强的法律体系,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行政执法的效率得到提高。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前,我国城市管理一直受“交叉管理”问题的影响,进而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的问题,严重影响城市的发展,而在城市城管部门明确了城市行政执法主体之后,降低了执法的成本,形成了执法合力,为公民提供了良好的城市环境。三是实现了执法形式的多样化,为行政管理模式改革提供了经验。尤其是通过运用数字技术,实现了执法的透明度,有效杜绝了各种腐败行为。 我们在肯定我国城管执法所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 1.1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保障有待加强 随着城市的日益发展,城市管理工作越来越复杂,因此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力度,然而结合当前的工作效果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保障还不充足:一是政府部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薪酬划定标准不高。通过调查大多数的城市,尤其是基层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他们大多数属于“临时工”,工资水平不高,这样容易导致他们出现消极执法的情绪;而且基于“临时工”没有编制,因此其工资不能从财政资金列出,这样无形就会增加行政执法的文明难度。二是财政资金对行政管理执法的经费投入存在较大的差异。很多城管部门由于没有足够的经费导致其行政执法的设备不完善,最终影响执法效果。

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健全

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健全

建立完善城市管理机制 按照“统一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优质服务”的 要求,强化管理手段,完善宏观调控机制。 第一,完善日常管理协调机制。实行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市、区、街道三个层面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市、区、街与城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 管理合力。 第二,构建数字城管新模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整合城市管理行政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构建网络互联、信息互通、管理资源共享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系统平台,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粗放管理向集约管理,单一管理向多元管理,后置管理向超前管理转变,通过整合利用现有的视频监控、语音传输资源和电子政务网络、开发管理应用软件,增加视频监控设施,实现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建立市、区两级监督指挥中心,完善两级监督评价机制,明确责任体系,适度分离监督、指挥、执行环节,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监督有力、责任到位、分工明确、

反应快速、及时处置、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今年5月开始试运行,年底达到全市600余处视频监控点,基本实现主要街路、重点区域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 第三,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考评制度。建立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目标考评体系。实行城市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区、县(市)相关城市管理部门责任履行情况和绩效纳入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考评方案,加强市级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综合考评;各区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重点区域管理机构、驻区单位和辖区公共设施管护单位管理和城管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考评体系,将任务细化分解,实行干部问责制,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完善城市管理监管机制。全面调整细化城市管理管护作业工作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护作业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合同监管,标化监管。按照“阳光政务”的要求,进一步向社会详细公开城市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真正做到事务公开,政务公开,阳光审批,透明处罚,强化行业监管,提高行政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完善城市管理激励机制。发现、树立、培养典型,

2019年城管综合执法现状及反思

城管综合执法现状及反思 不论对于执法者,还是行政相对人,“暴力”都不该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在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暴力的强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永远应该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并依宪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与此同时,对已经形成共识并正在探索实践的制度创新,不宜轻率否定、随意抛弃,更不能指靠多用强制手段来支撑旧格局。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上世纪**年代末至本世纪初的几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天翻地覆变化最大、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几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致使城市管理过程中“七八顶大盖帽围着一个破草帽”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 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空档

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主要反映在城管执法依据不足、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城管执法程序不严、城管执法暴力倾向严重、城管执法责任脱节、城管执法经费匮乏、城管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执法环境不佳等等问题。以上种种矛盾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城管执法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暴力冲突不断、城管执法者随意扣押相对人财物、“砸摊子”、“抢车子”等粗暴、野蛮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然而,我们所见到了上述现象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责任发生了横向转移,但由于原有机关的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和其他职能并未随之转移,这就导致了城管执法机构获得的权力、人员编制和经费是有限的,而管理职责和义务却是无限的,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防护装备,城管执法人员既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执法权威,以致出现XX城管执法人员李志强被小贩剌死这样极端的案例。尽管城管执法的现状不容乐观,问题又并非简单的只言片语可以厘清,但社会舆论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对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当行为的无情指责、各种争执的演变就成为了“最弱势群体”与“最委屈执法者”之间的“恩怨”纠缠。面对城管执法中的上述“两难”局面,政府相关人物和部门、城管执法人员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呢? 三、对城管执法现状的几点反思

城市管理提升年工作汇报材料

城市管理提升年工作汇报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城市管理水平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综合实力、整体品位的重要标志和直接体现。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结合武进区***城市发展的实际,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落实城市管理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管理对象和任务也比较复杂,要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区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前瞻性问题,部署、考核城市管理各项任务。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使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办事更高效、运作更协调、行为更规范、执法更统一。各街道(镇)也要设立相应的城市管理机构,将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合力。 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从先进地区城市管理的经验看,实施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城市管理走向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完善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

的“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四级网络(市、区、街、社区)”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区、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形成以街道为主体、职能部门为保障、社区为基础的分级管理体制,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街道社区主抓严管,市民群众自觉参与的体制。 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强化街道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可以实现街道工作安排的自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街道充分发挥人、地、物、事熟悉的优势,积极将上级部署要求与街道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有利于明确防控责任,有效防止因层级过多、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出现的互相推诿扯皮和内耗现象。 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全面覆盖。社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基层、最前沿,强化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有助于在街道办事处、居民、驻地单位以及各种中介组织之间,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调、自我管理的基层工作机制,而且有助于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提高社区的城市化管理水平。 二、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城市规划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城市容貌长效管理机制、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城市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城市园林绿化长效管理机制、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长效

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打造和谐优美人居环境

构建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和谐优美人居环境 1、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高综合管理效能。一是走综合执法的路子。目前,我省除三明、南平、龙岩外,其他设区市都已成立综合执法局。为此,建议三明顺应这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改革潮流,走综合执法的路子。在目前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建议市里先成立市政市容管理局,作为市建设局的二级局,将环卫、市政、园林、城监等职能归入市政市容管理局范畴,以解决城市维护、管理的问题,确保考评、监督整改等长效工作落到实处。保留市城管办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协调督查、管理工作机制。梅列、三元两区成立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设臵和人员编制以区城管办、城监大队现有的构架为基础组建。综合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权由市局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授权,主要行使城市市政、园林、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广告、弃土管理等方面的监察执法工作等。二是完善两区的城市管理体制。建议两区配备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专职领导,保证有更多的精力去研究和协调城市管理问题。要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成立城市管理工作站,按照责任和权利相一致,事权和财权相匹配,审批和管理维护相统一的原则,采取有效组织形式和强有力手段,保障街道对辖区内城市管理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强社区的城市管理力量配备,深化“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派出城管分队进驻社区,主要负责辖区的日常巡查、管理,受理群众投诉,宣传城管法律法规以及就发生的城管热点、难点问题联系相关部门到场进行研究、处理,强化解决社区管理问题的成效。 2、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以规划为先导,以建设为依托的硬件设施配套机制。认真做好规划和建设环节的基础性工作,从源头抓起,制订全市城市管理专业规划,完善对广告招牌、夜景亮化、农贸市场、早餐摊点、维修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停车场等城市配套设施的专项要求。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将有关城市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二是建立城市管理协审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行业管理出发,对新开办影响市容市貌的“五点”(修车点、洗车点、物流集散点、废品回收点、冷作加工点)和“五小”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文化娱乐场所、小旅店、小洗浴室)建立严格的前臵审查制度,把室内经营面积作为前臵审查的重要考量指标,坚决杜绝不符合面积条件的门店开业。同时,要对上述行业在市区的布局进行规划,逐步将现有的“五点”、“五小”经营户迁移出市区中心地段和主次干道,实现指定区域经营,改善城市形象。三是增强市容考评的权威性。要把市容考评情况纳入两区政府工作绩效考评内容,纳入两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述职内容,纳入各级文明单位评选的内容。四是重视加强城

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城市建设和管理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城市建设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和提高城市品位三个方面;而城市管理则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是城市软环境的建设,是城市的形象、政府的形象,也是城市市民的形象。只有秩序的繁荣才是真正的繁荣,而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渴望的。城市管理包罗万象,关系到千家万户,大到人们的生存环境,小到人的衣食住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管理面临的新课题越来越多,其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如何加强科学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当前我市城市管理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高度重视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市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城市管理工作力度,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魅力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等工作,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城市形象得到了整体提升。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在经历了由农村集镇向城市聚变的过程中,我市确立“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管教并举”的理念,实施城市管理的“三个转变”,即由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由突击整治活动向长效管理转变;由依靠行政命令向

依法管理转变。同时确立经营城市理念,按照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方向,对一些养护维修作业逐步实行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石。 2、改革体制,理顺关系。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我市抓住机构改革契机,成立了城市管理局,明确了其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改变了过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个部门的模式,实现了建管分离,形成了城市新的管理格局,依法管理城市有了良好的开端。 3、广泛宣传,扩大参与。加大了城市管理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建设美丽新东莞”,并向社会实行“三公开”即公开政务、执法程序和投诉电话,扩大市民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引导群众支持现代城市管理。 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尽管日益得到市、镇各级政府重视而有所改善,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人口密集、整体素质较差、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城市人口的增长,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目前,从经济不发达的农村集中流向沿我市,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引发资源配置、劳动就业、福利保险、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人口质量存在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这种不适应

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怎样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的研究

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怎样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市化进程也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展开,但随之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正在制约着城市发展,成为城市化进程继续健康和可持续推进的瓶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加以改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作为国家采取的行政执法措施,在促进城市规范有序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过去的经验证明,缺乏系统的长效机制是执法过程中的一块短板,它直接影响到工作效果,这个问题亟待解决完善。建立一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不仅可以实现有限行政执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还可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同时,也能建设一支更专业更有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化进程长效机制城市发展 一、目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依据 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施行,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出台,标志着行政执法这种执法类型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立了下来,这项法律不仅规范了执法者的执法行为,也保障了被执法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部法律也成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基本执法依据。①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过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依据这条法规,经国务院批准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城市所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其根本职责、任务就是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② 2002年8月,在杭州、哈尔滨、青岛、苏州等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城市,在撤并有关行政机构的同时,都成立了一个新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建立表明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已经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样就要求必须依靠专业化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解决这些问题,保障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法规。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这项法律的规定,也履行着部分行政执法权。③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④另外,根据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各地的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内容不尽相同,不过大致都包括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决定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决定 (2007年12月24日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 南发〔2007〕46号)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更加优良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现就建立我市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作出如下决定。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重要意义。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是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根本要求和重要手段。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就是以数字化、网络化等现代高科技为手段,依据城市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来促进城市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长效化的过程。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有利于政府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化解城市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提高政府公信力程度,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促进社会更加和谐;有利于巩固城市建设管理成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工作。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树立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发展理念,按照把首府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的要求,以数字化城管系统为依托,坚持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以人为本、依法治市,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民主管理,严管重罚,严格问责,堵疏结合,提高素质,综合治理,完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建设和谐有序、整洁美观的城乡环境,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首府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必须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下放城市管理权限,强化城市管理中的事件属地管理、部件属主管理,突出城区、街道、社区、单位、居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各种治本措施,加快形成城市建设与管理“功能互补、有机衔接、优势整合、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原则。完善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切实做到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文明执法、人本执法、规范执法和严格执法。 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的原则。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城市景观面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政企、政事和管养分离,加快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经营进程,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城市管理新途径,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总体目标。城市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形成“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统一监督,两级指挥;重心下移,四级联动;综合执法,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人财物相统一、责权利相一致、奖惩与监督落实到位的运行机制。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全面、高效,政府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依法管理城市的能力显著增强。城市基础设施优质、安全、高效运行,城市功能不断得到完善。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推进我市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营造一流的人居环境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本文首先介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接着分析了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管理模式、管理法制以及管理人员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城市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城市的和谐发展系于有效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可以说城市管理水平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准,城市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关键性工作。 当前,我国不少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为此,本文就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做一探讨,以期望对我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起到些许作用。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国际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居住环境的追求,给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城市管理贯穿于城市发展的全过程。城市管理是城市化的重要内容,应有之义。城市管理的好坏,影响城市化的速度和质量,城市化程度的高

低彰显城市管理水平状况。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不但要注重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及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给城市化提速,而且要注重强化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提高品位,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质量,最大限度地释放城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探讨完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对策,在此首先介绍我国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 2002年,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行政区划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这就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正是适应了城市管理体制由分散到集中,由单一到综合的发展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核心是,由经过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综合执法组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集中行使城市过去若干个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当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由最初的试点城市的星星之火,到现在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燎原之势发展非常迅速。截至 2006 年底, 除经国家批准的 23省、自治区的 79 个大中城市和 3 个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外, 一些省、自治区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 又批准了 200 多个地方开展此项工作。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如今已发展到几十万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常用法规汇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常用法规汇编 一、实施主体: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办理部门:顺庆分局 三、联系电话: 四、监督电话:12319 五、相对人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维权渠道: 1.在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或者在 3个月内依法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南充市政府法制办投诉。 六、行政处罚事项(共65项): 序号:4 行政权力编码:-B- 行政权力名称:对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处罚。 行政权力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首次轻微违规,不罚款; 违法情节较轻,罚款50元; 违法情节较重,罚款50元以上100元以下; 违法情节严重,罚款100元以上200元以下。 序号:5 行政权力编码:-B- 行政权力名称:对乱涂写、刻画和擅自张贴宣传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权力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乱涂、乱刻、乱画或者擅自张贴各种宣传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首次轻微违规,不罚款; 违法情节较轻,罚款50元; 违法情节严重,罚款50元以上100元以下; 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罚款100元以上200元以下。

创新思路,加强大联动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实效

创新思路,加强大联动长效机制建设 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实效 面对城市发展进程快速推进、流动人口迅速增加的新情况,位于城郊接合部的地区,如何有效医治城市管理中的顽症?在城市管理中,城管、工商、卫监、环保、公安、等部门怎样实现协同执法、提高效率?建立大联动长效机制,不乏为行之有效的途径。仙霞地区半年多大联动联合执法实践,有力地证明了这一行之有效的方法。 仙霞地区由于KTV等娱乐场所众多,从业人员多,外来人员在仙霞地区内租住人员较多,导致了各类设摊商贩云集于仙霞地区随处占道设摊,经营夜排档、小百货,造成了夜间辖区市容环境脏乱、交通拥堵,并有泛滥之势。尽管城管进行多次整治,也组织过突击联合整治,但效果不明显,针对上述突出问题,今年仙霞街道召开各相关部门会议,研究对策,最终确定了开展仙霞地区以大联动形式集中整治的方案。 此次集中整治由仙霞街道牵头,自2011年5月12日起采取大联动模式,每天由仙霞街道书记、主任、科长轮流带班,组织了区工商局1人、药品食品监督所1人、长宁交警支队2人执法车1辆、仙霞市容所2人环卫清运车1辆、城管大队机动队6人执法车1辆、城管六分队5人执法车1辆、市容指导员10人执法车1辆、派出所副所长带领2名警察1辆警车,一起参与执法保障。每天出动近30人次,从晚上7点一直至凌晨2点,对辖区内的夜排档进行全面整治,对辖

区乱设摊容易出现的地点,反复进行集中巡查整治。大联动实行综合治理的形式,采用多部门、多层面、多重点、多方法。 一、宣传教育先行。我们采取整治前张贴公告,并加强大联动执法现场的宣传教育力度,使群众明确整治要求,了解整治目的,理解整治难度,进而支持大联动整治。 二、整治方法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 不是单纯等摊贩设摊后,再进行暂扣取缔,而是在对夜间设摊的治理上,坚持巡查整治与固守相结合,我们坚持在他们还未出摊前即进行固守和管理,使摊贩无法随地设摊,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水城路仙霞路、水城路虹古路、古北路茅台路夜间乱设夜排挡现象明显改观,仙霞路水城路口、水城路洛城广场、茅台路水城路口乱设摊经营小百货情况明显减少。 三、发现难点、重点问题有针对性进行解决。 太阳市场西南侧商户夜间跨门烧烤烟雾缭绕,影响居民的问题,我们在仙霞街道的牵头组织下,联系九华集团、周桥工商所,太阳市场等部门逐户上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敦促商户自行整改不再进行烧烤经营。 从实践情况看,大联动工作机制的构建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发挥作用的社会工程,也是抓住结合点、找准切入口,及时处臵和化解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违章问题,用体制创新破解城市管理难题的好方法。 1、联动工作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责能。

浅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课题。在新形势下,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法律体系、理顺执法机构的体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才是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才能切实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 关键词现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观念更新;科学性 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综合执法保障,我们所说的综合执法指的是在一定的法律程序保障下,某一个行政机关集中性的行使城市管理领域中的某些相关的行政机关(甚至几个),采取行政处罚权方式的行政执法制度。是城市管理领域进行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它依照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制度,依据其最基本的原则,从而将城市管理领域中长期存诸多弊端得以解决。其中较为成功的有:执法机构纷繁复杂,执法职能相互交叉,重复处罚问题以及没有利益的都不管,有目的和利益的的争着管理,利益大的就多管点利益小的就少管和不管。 1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体系不健全 现阶段在我国对于城市管理的综合执法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没有制定一部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行政处罚法》中对于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规定成为了城管进行执法的依据。但是其中也并没有明确规定执法人员的权力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行职责范围,其颁布的规定既得不到执法相对人的认同,也得不到其他部门的有效配合。执法过程中滥用行政处罚权利,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这一现象在严重损害法律严肃性的同时,更是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置之不顾。正是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在对执法相对人做出处罚决定前,通常都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很少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的要求,更为严重的是很多执法人员在不出示任何处罚决定以及相关扣押手续的情况下,对执法相关人员进行强制性处罚。这种对行政程序的践踏实际上已严重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当中所享有的权利,而且也正是城管人员对执法程序的漠视,给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和困难。 1.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理念落后 部分行政执法领导者常常漠视法律的存在,自认为法律只约束平民百姓,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的制约,在行政实践中表现出行政命令、长官意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更有甚者还干涉司法机关独立办案。还有一些执法者将法律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在实践中通常是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就拿来实用,不利的就不予执行。更有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则法制观念淡薄,个别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较差,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把执法权当作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工具,对广大人民群众态度粗暴,滥用职权,肆意罚款,甚至依仗手中的权力肆意践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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