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4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4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4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4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下面是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4篇,供您参考!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一

村上在他的小说里多次提到菲茨杰拉德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他的作品深受他的影响而蒙上了一层孤独和迷茫感,还有盖茨比整夜整夜看守的对岸的光点。当我不了解这部作品的时候,无论怎么苦思冥想都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盖茨比到底伟大在什么地方:16岁时隐瞒自己身世,自比上帝之子,不敢面对自己贫穷的父母而离家出走。与黛西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

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回到往昔,长相厮守。而当汤姆揭穿盖茨比精心设置的这个谎言,他叫他闭嘴,他的紧张和失控的举止真像是欲盖弥彰,或像是个道貌岸然的牛津人。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城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城堡死气沉沉像秋叶埋入泥土一样然后悄无声息。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不复。所有人像不喜欢他往日的热情一样。更加让人忍无可忍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

我突然觉得他只不过是有一个美好的幻想。或影响我的小说的第

一句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切要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即使现实把他折磨的残破不堪,他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他只不过不敢对自己说黛茜已经变了,她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他只不过是太爱黛西,执着等了5年,到死都还在等黛西的电话,等黛西和他去隔绝利欲熏心的地方。在那样一个人们都为利益疯狂的时代,爱情也不那么纯粹的时代里,盖茨比这样的人竟能保持那种对纯真的柏拉式爱情的执着追求,他仍能保持一颗很宁静的心,这也是为什么他让维拉既觉得很神秘,有不得不佩服的原因。

黛茜,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别无他法,而后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逝去的爱情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地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混日子,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二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美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小说的背景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对河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西。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这城市太空洞,这都市太冷漠,这人世太虚假,这人心太复杂,这感情太脆弱,这爱情太虚无,这人性太险恶,这人类太可憎,这现实太残忍,这结局太可悲。 作为《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故事的叙述者,尼克对盖茨比有着很特殊的情感,有着非同寻常的深刻印象。尼克曾经这样描述盖茨比的微笑,他说:“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以此来看,盖茨比是一个喜欢微笑的人是一个乐观的人,是一个温柔的人。不过事实也的确如此,盖茨比的为人确实很和善,很亲和,很容易让人亲近,很容易叫人产生好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盖茨比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是一个让人想不通、看不透的人,是一个叫人又爱又恨的人,是一个叫人恨铁不成钢的人,是一个让人既同情又怜惜的人。对于爱情,盖茨比太过执著,太过沉迷;对于感情,盖茨比非常用心,极其费心;对于黛西,盖茨比付出真心,给予浪漫;对于爱人,盖茨比太过真情,太多执念;对于生活,盖茨比太多设想,太过幻想;与人相交,盖茨比的确真心真意,确实纯洁和善;对于朋友,盖茨比非常真诚,极其认真;对于财富,盖茨比拼命追求却不屑享乐。 对于黛西这个女人,我心中有很多不满,很多责备,很多怨言,很多不理解。与此同时,我又觉得她很可怜,很可悲,毕竟在那个乱世来看,她也不过是一个为情所困,为生活所困的可怜人罢了。 黛西既风情又美丽,既娇憨又可爱,既狭隘又善妒,既可怜又可恨,既有一点真诚又极其善于做作,既喜欢寻找刺激又屈服于命运。黛西是一个追求物质,喜欢权贵的人,她为了荣华贪恋上了富贵,为了财富攀附上了富豪,为了豪门放弃了真爱,为了自我伤害了他人,为了脱罪,牺牲了盖茨比。她的这种阴险狠毒,这种蛇蝎心肠,这种懦弱胆小,这种无情无义,这种寡情薄意,着实叫人生气,让人愤怒。 黛西的故意靠近,故意撩拨,故意卖弄,故意隐瞒,故意伤害,让盖茨比深陷其中不可自拔,更是让盖茨比失去了真心,葬送了生命。盖茨比死了,为了所谓的真爱,他就那样无辜的死了,可是悲哀的是,他到死都不知道黛西的真面目,他不知道黛西一直以来都在欺骗他的感情,玩弄他的真心,嘲笑他的痴情,讥讽他的善心,他更不知道,就算他死了,黛西也不在乎他的牺牲,不屑于他的死亡,不在意他的付出,不感谢他的真情,不承认他的感情。 盖茨比的人生是一个悲剧,他的爱情更是一个笑话,可是造成他这种结局的,除了可恶的黛西,除了可悲的盖茨比本身,还在于那个动乱的年代,那个残酷的年代,那个浮躁的年代,那个腐败的年代。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从这部书中受到一些启发,得到一些教训,我更期望,这个世界可以多一些善心,多一些真心,多一些真实,多一些真情。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高分作文)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1000字的昆虫记读后感

1000字的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精神。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这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一份精美的大自然的礼物。下面请欣赏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昆虫记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昆虫记读后感 达·芬奇曾经说过“科学是将领,实践是士兵”,而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就是这样一部融合的科学与实践的书籍,它强大的“兵团”在科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这些都是大自然给我们的礼物,它们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这里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法布尔就在这里找到了他一生的好朋友——昆虫。《昆虫记》记录昆虫的自然生命过程,更是用细腻、生动的笔触,把人的生命和生活、人的精髓注入昆虫的生命过程中。在这本书中,我们仿佛可以看到小虫的灵魂,它们会因为找到食物而手舞足蹈;会因为争夺配偶而互相厮杀;会有失去耐心的时候;会有焦躁不安的举动……这些都让我们看到大自然的奇妙之处。 这部作品中,令人赞叹之处比比皆是。比如对蜣螂的描写:

当一个蜣螂做成了一个球,便会离开在场的其他同类,独自把劳动成果向后推去。这个时候,一个还没开始工作的邻居跑过来帮着球的主人一起用力推。对于这种帮助,球的主人肯定是欢迎的。但是,它真的是热心的伙伴吗?不,他是一个强盗。要知道不下苦工夫和没有忍耐力是做不成圆球的,而去偷一个或者抢一个那就容易多了。所以有的盗贼就会用很狡猾的手段,甚至是暴力,去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 昆虫的世界,是真实、生动的,折射出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昆虫还是人,都要面对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等问题。《昆虫记》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以及对万物的赞美之情。活泼、诙谐的语句中,充满了盎然的情趣。蜣螂与强盗,两个本不想干的角色,在作者的笔下融为一体,实在令人赞叹,不得不说,这样细腻精湛的语句,唯有法布尔可以写出了。 昆虫世界,仿佛就是大自然送给我们的一个礼物,而《昆虫记》正是恰到好处地包装了这份礼物,让我们不会因为它的不起眼而遗忘,而是促使我们捧着这份精美的礼物去细细欣赏,慢慢品味。奇迹般的作品,出自奇迹般的人。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这个性格腼腆的法国人,在大自然中不断探索,从字里行间看到他的那份韧劲儿,那份孜孜不倦,那份求实精神,那份不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明明白白决不罢休

了不起的盖茨比观后感(精选多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观后感(精选多篇) 第一篇:了不起的盖茨比观后感第二篇:《了不起的盖茨比》观后感第三篇:了不起的盖茨比观后感第四篇:《了不起的盖茨比》观后感第五篇: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观后感更多相关范文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观后感 前一口气看完了两部由“万人迷”迪卡普里奥主演的两部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和《被解救的姜戈》。两部电影虽然讲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但是由于都有迪卡普里奥的参演而使人有将其拿来一起回味的冲动。《了不起的盖茨比》改编自菲茨杰拉德的著名同名小说,而被解救的姜戈则是由鬼才导演曾经执导过《电影无耻》和《低俗小说》的昆汀·塔伦蒂诺苦心孤诣的佳作。而我们的杰克在这两部今年叫好又叫座的电影中都有不俗的表现。但是作为影迷,我们在关注明星精湛演技的同时更应该认真思考电影所想要体现出的 导演的思想。在此我想就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与大家分享几点自己的感受。 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讲述了一个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的故事。电影通过主角之一的尼克叙述展开,讲述了主人公盖茨比因为战事离开自己的恋人黛西,在数年之后战争结束之际回到自己的家乡时却发现自己曾经的恋人已经改嫁他人,而此时的盖茨比已经成为一位亿万富翁。为了挽回那段曾经让自己(请帮助宣传:)刻骨铭心的爱情,无比痛心的他在黛西家河对岸的自己的家中夜夜笙歌,举办豪华奢侈的派对,希望以此引起黛西的注意。然而盖茨比美好的愿望

却在一开始就注定已经是一场悲剧。在那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再美好的爱情也抵挡不住金钱和地位的诱惑。数年的等待已经 * 改变了黛西以及她与盖茨比之间曾经看起来坚贞不渝的爱情。影片最后黛西无情地离开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盖茨比。看到最后我们不禁为盖茨比对爱情的坚贞不渝 而感动,同时也对黛西的无情和势利感到心痛。我们不禁要问:难道爱情真的会败给现实和时间吗?其实回过头来想想盖茨比美好的幻想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会是一场梦而已。爱情固然伟大美好并且值得我们为此坚守一生,可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任何事情都抵挡不住时间的消磨和名利的诱惑。纵使曾经和自己深爱并且许下海誓山盟的誓言的爱人。黛西最后连盖茨比的葬礼也没来参加,就说明爱情在现实面前有时会是多么的不堪一击。盖茨比的故事以一场悲剧结束,我想原著作者菲茨杰拉德更想要表现的是在那个充满物质欲望和不 安定社会氛围中的一种对社会崇尚奢侈之风的不满以及对于物质欲 望泯灭人性的思考。 20世纪初期美国经济迅速发展,处于盛极一时的柯立芝时代,迅速发展的经济造就了一批类似于盖茨比和汤姆一样的富豪。但是与此同时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追求金钱利益似乎成了每个人共同的愿望,男人追求财富和美女,女人热衷于地位和金钱。黛西最终在盖茨比回到她身边之前嫁给了富商汤姆,这体现了她对于名利的渴望。试想如果她果真是个对爱情坚贞不渝的人的话,那为何在盖茨比数年后再次回到她身旁时她却失去了想和盖茨比度过余生的勇气。这种结果

《重返狼群》读后感4篇

《重返狼群》这个故事讲述了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救下一只小狼“格林”后,又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使“格林成为了世界上首只由人类妈妈抚养并成功返回自然的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重返狼群》读后感(一)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二)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文/程芷妍 星期天下午,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眼就选定了李微漪的作品《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去西部草原游玩,遇见了一条小狼。小狼乞求的眼神让作者动了恻隐之心,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给他取名“格林”,后来怕被家人发现搬到了一间公寓开始与狼共同生活。格林对什么东西都很好奇,会抓鱼掉下池塘,还总是在家咬电线,让作者哭笑不得。格林非常聪明,它会自己开电视,令我不得不佩服狼惊人的模仿能力。 为了培养格林放生后的生存能力,作者带着格林来到了它刚出生的地方,那是若尔盖大草原。作者每天都陪着格林出去训练捕猎,没过多久,聪明的格林就学会了捉鼠兔。就这样,格林慢慢地具备了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作者和她的朋友亦风决定把格林放生。他们来到狼山上,向附近的牧民买了一些粮食,每天和格林一起寻找狼群的足迹。在这冰天雪地中,作者挨饿的时候,格林会把自己捕到的猎物分享给他们,让我不禁泪目。终于有一天,作者和亦风听到了一声狼嚎,那狼嚎高昂悠长,那是狼王要接收新成员了,作者呼唤道:“格林,快去快去呀!”格林知道自己要走了,眼里闪出了泪光。我觉得狼也是

通人性的,它知道自己这一走,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尽管作者和亦风有多么的不舍,但还是没有剥夺格林的自由,格林跑几步又回头看看,最终消失在夜空里。 我含着泪读完这本书,不仅感受到作者和小狼格林之间的“母子情深”,也颠覆了我对狼的印象,其实狼不仅很聪明也很富有人性,我越来越喜欢狼了。我们也要向作者学习,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读《昆虫记》有感(1000字).docx

读《昆虫记》有感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观察笔记。在书中,法布尔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于生活的独特欣赏,他真是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想,美术家一般的看法,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 对于昆虫,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喜欢,特别是苍蝇、蚊子、毛毛虫更是恶心;而法布尔则把昆虫作为自己最好的朋友,把研究昆虫做为一种乐趣,融毕生心血于其中。因为他喜爱昆虫,把昆虫当作知己来看待,所以才能把昆虫写得如此富有神秘色彩,令我这个有些讨厌昆虫的人也不知不觉被他的文字所吸引,开始了解昆虫,愿意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昆虫了。蜘蛛在他的观察下,已成为了一个超级“几何大师”,它们发出电报线可以感知远处的动静;而蟋蟀的家政、住所、乐器也可以和人类媲美。 洋洋十卷的《昆虫记》,我只读了小小的一部分,却已从中看出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和他观察的仔细。从他的?的文字中可以看出昆虫是可爱的,是有感情的,它们是大自然的生灵,是人类的朋友,而不是令人憎恨、厌恶的对象。在法布尔的书中,昆虫们演绎着大自然的经典故事,扮演主角。它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人的思想感情;作为生灵,它们与人有着缕缕共通之处,让你不得不为惊奇、喜悦。今天,我是通过法布尔的眼睛,享受这份读书的乐趣;而法布尔为此付出一生的艰苦劳动,我却毫无体会。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自从我读过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后,就深深地被里面讲述的昆虫们震惊了。这本书写到的昆虫的品种有很多,有会做“圆球”的蜣螂,“音乐天才”—蝉,凶残的黄蜂,“亮晶晶”的萤火虫等。

我最喜欢的就是母甲虫,并不是因为它有着美丽的外表,而是因为它对孩子的爱。它的卵是放在梨的最厚部分,这里的木材粘的很紧,只有少许的空气。这样,它的卵就会被闷死在里面。为了不让它可爱的小甲虫受到死神的威胁,母甲虫就想出一个很好的办法,预备一个墙壁薄薄且精致透气的小房间,让它的孩子居住。母甲虫为什么会想出这个聪明的办法呢?是因为母爱!难怪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会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针锥刺一样的痛。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甲虫来说,确实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进去。 一只小甲虫,尚且知道‘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何况我们高智商的人类呢!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就没耐心了。这些虽说有点难度,但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是因为我们智商没他们高吗?是因为我们比他们笨吗?都不是,而是因为我们太懒惰,没有上进心,不愿意深入思考,只想做简单的题目,当遇到难一点的题目时便“缴械投降”了。 写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一个人只会欺软怕弱,只会轻易放弃,那么他注定是一个永远都不会成功地失败者,一个永远都不会抬起头的弱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英文读后感

Why is Gatsby great? After finishing this novel, this question keep me puzzled for a long time. Is this an irony? As a result of deep thinking and analyzing others' reviews, I finally came to a conclusion, that it isn't a irony. Gatsby is dramatically great. First, he is a man of ambition and diligence. He was born poor materially but not mentally ,longing for a broader world outside. Accidentally he met Dan Cody, a wealthy captain who bring him to the upper class, changing his life. Gatsby was not Gat was called James Gatz originally, but he changed his name in order to suit his status. When he was young, he fell in love with a beautiful debutante, Daisy, when the first world war broke out abruptly. Gatsby reluctantly joined the army, expecting to marry her as soon as the war ended. To his depression, he couldn’t return to America for some particular reason, and five years passed, Daisy married a rich football player, which convinced Gatsby that it was the desire of money captivated Daisy’s pure soul, so he exerted himself to make money, though by some shady business. In consequence of his diligence, he became a famous millionaire that everyone knew in West Egg. It was an typical American story: a poor man managed to be rich Second, he is a man of romantic dream and honest love. He built a luxurious mansion across the bay of Daisy’ house, holding extravagant parties every night, merely because maybe someday she would come. After several twists and turns, he got the opportunity to met her again. He was so into her that as a middle-aged man he couldn’t calm himself. He decorated the room with fresh flowers like garden, just as a teenage boy who is to date with his crushed girl for the first time. When the doorbell rang, he went out and ran in the pouring rain in order to hold back his excitement. There wouldn’t be a more honest man in the world, let alone in the materialistic society where unction was learnt by everyone and honesty was seen as foolishness. His love was the purest in the world and no one would have the honor to accept it. Even though it struck him that Daisy no longer loved him, what she loved was merely his money and the stimulation caused by affairs. After Daisy killed a woman by car accident, he chose to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in order that she would lead an easier life. Last but not the least, he is a man who can find devout hope in impasse and keep it on in the firm belief. He was convinced that it was himself who was the man Daisy ever loved from the beginning to the end, and that she merely married her husband for money. Even after she told him literally that she once love both of them but she only love Gatsby at that moment, he couldn’t accept it.‘Daisy will call’, he just believed for no reason. He moved the telephone around the swimming pool, for fear that he might miss her call. He believed that everyone was as kind as he. He believed in the diming green light. At the same time, “the great Gatsby” is also an irony. The narrator Nick Carraway who hardly ever commented on anybody else said that Gatsby were worth the whole damn bunch put together. The people around Gatsby, including Tom

重返狼群读后感15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15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 写给大家的 我曾经为了看这部电影半夜1点还在街上游荡,可是这对于上海这座不夜城来说,简直是小题大做了,你不知道凌晨的街头还有很多人,还有明晃晃的灯光在照射着孤独的行人。 我并不认为作者书写的有多好,只是叙事的话,我相信很多人如果真的亲身经历过这件事情,那么可能比作家写的更好。令我感动的是故事的本身。就像我在豆瓣评分的时候打了4分的极高分,简单来说,就是我只是为了这部记录片本身的含义而给出的分数,那么劣质的拍摄画面以及后期处理,任谁都觉得那根本不是一部电影,可是评分那么高的原因只可能是一种精神,一种令人动容的情怀。 我的朋友是被收养的,她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身世,因为她的养父养母如此得爱她,养父养母说,我们都不反对你找自己的亲身父母。她说,我不是不想找,当然也不是想找,亲身父母给了我生命,可是你们让我知道了生命的意义,顺其自然就好,难道只有亲身父母才可以做父母吗? 拿人类对比作者与小狼格林的感情,是没有很大的意义的,毕竟人与人,人与狼有很大的不同,可是作者确实是将小狼格林当做自己儿子般对待,格林也同样是将作者当做自己的母亲的。她们的感情极大意义的超出了某种意义上的亲情,应该更平等的讲是友情及亲情的升华。我们人类的天性里都带有自私,更别说是狼,狼这个动物,有时候确实比人重情重义。就像我的朋友,我们撇过一切不能生存等等的外界条件,为什么我的朋友不愿意找回自己的父母,很难说她的心里没有遗憾,父母为什么遗弃她。她不愿意回去。而作者为什么极力要送格林回家,而是,它太孤独了,它极力的需要伙伴。需要释放天性。 小说里,令我最感动的,最心痛是那几只藏獒,皇帝,森格,黑虎都是重要的,他们几乎是重要的主人公。尤其是决战时,格林被作者锁到笼子里,一直嘶吼时的心痛,那是狼丢弃伙伴时的绝望,那时候的格林不是孤独的,最起码这些藏獒陪着他,那时候,他是不是也想,跟他们在一起,做一只狗也是好的。可是伙伴都被卖走了,都离开他了,像红楼梦里,姐姐妹妹们,嫁人的嫁人,死的死,这个大观园还有什么待的,干脆一走了之,做个真正的狼吧。 我热爱作者的生活的那片草原,草原上的牧民也是有好的,有坏的,可是我们仍然向往着那片土地,那是我们想要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_1000字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_1000字 关于法布尔的昆虫记大家了解过多少呢?可能很多 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是小编分享的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范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篇一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使我对它爱不释手,时不时地就拿出来看一遍。这本书向大家讲述了许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情况,法布尔写了昆虫们生育。劳动。狩猎与死亡的科普故事。 《昆虫记》是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昆虫记》这本昆虫学巨著,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法布尔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很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虽然有很多的困难,但法布尔没有想困难屈服,他见坚持不懈地研究昆虫,不断地获得好的成果,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才撰写《昆虫记》。 当我第一次读《昆虫记》时,它就吸引了我,让我知道了那么多的奥秘。比如说:蝉在凌晨是如何脱壳的,黑步

甲是回装死的吗,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是什么东西指引红蚂蚁的方向……还有很多我以前说不出名的昆虫。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篇二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法布尔昆虫记》,我很开心。这套书一共有十本,法布尔用精彩的故事介绍了粪金龟、蝎子、蝉、红蚂蚁、蜘蛛等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食方法,非常好看。 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大自然的清道夫——粪金龟,神秘的隐士——蝎子,夏日音乐家——蝉这几种昆虫。粪金龟可不是乌龟哦!它们是一种昆虫。你们猜粪金龟会不会飞?其实粪金龟会飞的。粪金龟只要一闻到粪便的味道就会马上飞过去,然后滚成粪球。它们还是雕刻家,它们会把自己产卵的粪球雕刻成梨的形状。 我还喜欢蝎子,蝎子有坚硬的外壳,八只眼睛,两个又大又有力的大钳子。它们的尾巴顶端有一根毒针,毒针用来杀死猎物。蝎子每年可以杀死几百人,很可怕吧。 我喜欢的还有会唱歌的蝉。蝉的幼虫要在地下呆四、五年,然后才会钻出地面变成真正的蝉,它们的食物是树汁。蝉最惊人的一点是公蝉会叫而母蝉不会叫。 大自然太有趣了!我爱大自然! 法布尔的昆虫记读后感篇三 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让我读了仿佛身临其境,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00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00字 导语:《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下面是由橙子为大家整理的几篇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希望你们能喜欢! 【第一篇】 去年的暑假,趁着闲暇之余我捧起了这本在影响美国人一生的文学名著中排名第二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一种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本小说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 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

2020《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近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初中

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初中 在我们生活中,昆虫也许是最常见的,可你肯定没有好好的研究昆虫,或许你该读一下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以下就是XX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你相信有人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研究昆虫吗?无论你相信与否,这却是事实,那个人就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他用一生来研究昆虫世界,毕生的心血化成了一部旷世巨著—《昆虫记》,《昆虫记》简直就是一座无尽的宝藏,从不同的角度阅读都能读出各自的意味,它既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又是一部优美的生命散文,是“诗与散文两相调和”的范例,被誉为“昆虫的史诗”。法布尔写作《昆虫记》耗时30余年,字数达200余万,除了记录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的结果,用朴素纯真的文字表现生命之美外,同时也记载了法布尔研究昆虫的心路历程,对学问的辨证,对人类生活与社会的反省。 作为昆虫学家,法布尔是非常严谨而细致的。他根据亲自观察来的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将昆虫鲜为人知的生活和习性,生动地揭示出来使人们得以了解昆虫的真实生活情景。比如有蝉在地下“潜成”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唱

歌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独具才能;蟑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焦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剪”下精确的圆叶片来做巢穴的盖子等等。种种奇妙的现象,不一而足。相信你读了以后,一定会为这些小小生物的特殊本领而惊奇和赞叹。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的灵性栩栩如生,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变得如诗、如画,在愉悦的阅读之中,不仅能获得知识、思想和趣味,更能引起人们的思考。 《昆虫记》是优秀的科普著作,也是公认的文学经典,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它展示给读者的却是一篇篇优美的散文,法布尔刻意在文章风格上下工夫,它选择用散文的形式,并不时引用希腊神话、寓言故事和家乡普罗旺斯的民间故事与民俗,用朴素的语言表现生命的真实与细节之美,而不是采用拟人化或夸张的手法讲故事,读《昆虫记》犹如饮清清的山泉水,纯美甘甜,回味无穷。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假如我们喂食动慢了,它甚至会像小孩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会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 你知道吗?其实法布尔不仅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推荐10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推荐10篇) 这篇《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原对你有参考作用。 花了几天,断断续续读完该书。其实是昨晚一口气读了后面的70%的内容,读完后却发现没啥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早在读完前言时就有了,却因为这是本众人推荐的世界名著,所以坚持读完。 不知是不是很久不读名著了,有些不明白读这些是为了什么了。读历史可以了解史实,读散文可以欣赏其文笔,读名言警句可以励志明理,读言情可以见证主人公的爱恨别离。 那么对这些名著呢?通过主人公的性格遭遇反应出一些道理?反衬出当时的社会风气习俗?批判一些褒奖某种?细想来大概吧。 看来真的是太久没有静下心来读过书了,连读书都带有了一定的目的性,想着读了哪些小说名著或许就能弥补之前落下的功课了! 看来我真是太急功近利了,想着读一本书要么让我学到什么,要么使我懂得一些,其他便只是走马观花。

还好,我及时反省,明白这是一个长期坚持积累的过程,而非一蹴而就。 一本好书,自然有其值得阅读的道理,或许并非每本我都能读得其真谛懂得其精髓,但总会收获一些我自己的体会和领悟不是么?既如此,便要做好笔记或是记下感悟。日复一日,总归会有所长进! 来说说盖茨比。我不太懂得他所生活的年代背景,更很少读过外国名著,所以单纯讲他的这些经历,我确实没懂作者说的了不起指什么? 指对梦想的坚持?对感情的忠贞?还是其他?有人说他偏执,所以也才有了最终的悲剧收场。 有人敬佩他对戴茜的爱矢志不移,痛恨戴茜自私自利纸醉金迷。 想想盖茨比父亲描述中的盖茨比,从小就对自己严格要求,这也就难怪他最后能成为富豪。 可是我真的怀疑他对戴茜的感情,真的是那么坚贞那么不移?或者年轻的时候确实如此,可是时日愈久愈发成了一种执念,亦或只是为了证明?

《重返狼群》读后感6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6篇 篇1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

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篇2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

读《昆虫记》有感(1000字)作文

精选作文:读《昆虫记》有感(1000字)作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题记只要看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是一本记录昆虫的书,也可以从侧面看出,此书的作者热爱昆虫,热爱大自然。与作者相同的是,我也喜欢昆虫,于是,我翻开了书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关于作者法布尔的介绍,他那热爱科学,热爱大自然的精神使我萧然起敬。一个人,可以这么有毅力,真的很不容易。看着如此厚的书,我不禁感叹道。法布尔将自己一生的心血奉献给了研究昆虫,留下了这本旷世巨作《昆虫记》。书中运用大量笔墨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描写十分细腻,语言生动形象,充满了诗意和情趣。其中我特别喜欢描写蝉的那几章。法布尔先用寓言《蚂蚁和蝉》引出下文,再写蝉的地洞以及蝉是如何挖地洞的,后来又写蝉如何蜕变,再后来写了蝉的歌唱,我最喜欢这节,因为法布尔开始研究实验了,他先找来五中蝉,再逐一分析、实验,语言充满了科学性,段与段之间十分鲜明,没有一点断开,连接十分紧密,令人回味无穷。《昆虫记》里还有其他的昆虫,如螳螂、蚂蚁、蝴蝶&&法布尔对它们一视同仁,都很喜欢,并没有一丝厌恶的感觉,由此可见,他真的十分爱昆虫,也特别爱大自然,如果一个特别讨厌昆虫的人,还会写下这么富有哲理的书吗?还能有这么坚持不懈的精神吗?不会了,所以法布尔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热爱生灵、热爱大自然的榜样!看完这本书,我感悟万千:天呐,法布尔坚持了那么多年,写出这么一本著作,真的很不容易!他是如何坚持下来的呢?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宝贝,你在惊叹他的毅力对不对?其实呀,一个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你有志趣,再多、再大的困难你都可以克服,就像法布尔,他爱昆虫,有爱昆虫的志趣,所以他就有了毅力写下《昆虫记》,可见,他的勇气与决心相当大!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妈妈看着我,笑了:那你有没有志趣?我说:当然,我的志趣是看书,看好书!《昆虫记》语言十分幽默,运用拟人化的手法将昆虫形象表现得活灵活现。法布尔所叙述的昆虫习性来源于他的仔细观察,他用心去观察,用他那细腻的心去观察,将昆虫的习性完完本本地描写了下来,让人们知道昆虫。哦,我懂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之所以那么精彩,语言那么诙谐、生动,形象那么鲜明,是因为他有一颗平易近人的心以及爱昆虫的志趣。人们都说:多读书,读好书。像《昆虫记》这样的书就是好书,所以,我们大家都应该看看。把读书的精神发扬光大,使人们爱上读书,就可以为国家献上自己小小的一份力量!不知不觉,已经翻到了书的末页,我不由得感慨:这本书实在太好了!我们大家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初一:徐星月 篇一:读《昆虫记》后有感 读《昆虫记》后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读了之后。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些关于昆虫的知识,同时也让我了解更多昆虫,例如在草地上行走从来都不会迷路的蚂蚁、会做出祈祷样子的螳螂、会处理垃圾的蜣螂、在黎明脱壳的蝉。。。。。。这些奇妙而有趣的小昆虫让我们了解了大自然的奇妙. 我之所以喜欢《昆虫记》,是因为法布尔用他那精美的语言把我们引领到一个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之中让我们了解了各种千奇百怪的昆虫。哪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让我们明白了昆虫世界中的各种奇妙的昆虫,无论是弱小的昆虫,还是那些身披铠甲、具有致命毒液、还有那双巨大的螯钳的强大昆虫,都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出现。是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们知道了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还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们的各种各样的生存技能和他们拥有的独特本领,正是他们自身所进化出来的器官和能使他们不论在任何环境下也都能生存的身体,让他们让他们得以生存在大自然之中,无论是多么恶劣和危险的环境下他们也都能生存。正是法布尔给我们了解昆虫世界的神奇,让我们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这就是我喜欢法布尔的《昆虫记》的原因。 接下来我在法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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