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告审查员管理规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告审查员管理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7.21

•【字号】粤工商〔2015〕14号

•【施行日期】2015.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广告管理

正文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

版广电局

广告审查员管理规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7月21日以粤工商〔2015〕14号发布自2015年8月3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告审查员管理,促进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履行广告审查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2个部门《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符合广告审查工作要求的广告审查员。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同)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指导本辖区广告审查员的广告审查工作,组织广告审查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通信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告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广告审查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广告审查员,是指熟悉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指定,负责审查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的大众传播媒介,是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

第二章广告审查员的职责

第五条广告审查员依照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广告审查工作。

(一)查验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证明文件不全的,要求补充证明文件;

(二)审核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三)检查广告表现形式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审查广告整体效果,确认其不致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五)签署同意、不同意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要求修改的书面意见;

(六)提出改进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经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广告审查机关反映。

广告审查员应当主动登陆相关政府网站,查询了解相关部门公布的广告批准文件、违法广告公告、广告监测等信息。

第六条广告审查范围包括广告创意稿、广告设计定稿及制作后的广告品、代理或者待发布的广告样件。

第七条广告审查员负责管理广告审查档案,广告审查档案应当包括广告的承接登记、审核、书面审查意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自广告最后一次发布之日起,保存至少一年时间。

第八条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对广告审查员审查通过的广告进行复查、审核,符合广告法律法规规定方可发布。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每年度对广告审查员进行广告审查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广告审查工作责任制。

对未认真履行广告审查职责、导致违法广告多次发布的广告审查员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广告审查员履行职责,向同级通信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广告审查员履行广告审查职责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会同通信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审查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广告违法行为的,以及不按要求对广告审查员进行管理的,督促整改。

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会同通信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告行业协会,通报广告审查员履行职责情况。

对大众传播媒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表扬:

(一)广告审查工作职责落实,广告审查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规范的;

(二)按要求组织广告审查员参加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广告审查员培训的;

(三)对不依法履行广告审查职责、导致广告违法行为的广告审查员及时作出处理的。

对大众传播媒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配备广告审查员的;

(二)广告审查员岗位职责不明确,广告审查工作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的;

(三)未经广告审查员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的;

(四)不按要求组织广告审查员参加培训的;

(五)未对不履行广告审查职责、导致严重广告违法行为的广告审查员及时作出处理的。

第四章广告审查员的培训

第十二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组织广告审查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

第十三条广告审查员可以选择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告行业协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

第十四条对经过法律法规培训者,由培训部门将培训情况记录于《广东省广告审查员培训手册》。

通信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告行业协会组织的广告审查员培训,应当在组织培训前将培训人数、内容等情况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违法问题严重的广告发布者的广告部门负责人及其广告审查员,集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

第十六条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制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告审查员

培训计划、大纲,推荐适合全省广告审查员的培训教材,制定全省统一的《广东省广告审查员培训手册》。

通信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大纲。

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辖区广告审查员培训计划,推荐本辖区广告审查员的培训教材。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过法律法规培训的初任广告审查员,发给《广东省广告审查员培训手册》,记录培训情况。

初任广告审查员参加通信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告行业协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凭培训组织单位的培训证明到就职单位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广东省广告审查员培训手册》。

第十八条《广东省广告审查员培训手册》丢失时,广告审查员凭所在单位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第十九条广告审查员变动工作岗位,继续从事广告审查工作的,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原发证机关应当将《广东省广告审查员培训手册》的相关资料移交就职单位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社会提供《广东省广告审查员培训手册》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广告审查员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8月31日起施行。

广告法规与管理-重点整理

广告法规与管理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1、狭义的广告法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我国的广告管理法规主要由法律、法规、规章等组成。 3、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到目前为止是我国最完备、最权威的广告管理法规 文件。 4、国务院1982年2月6日颁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 的统一广告法规。 5、一般来说,一部法律一经实施,自施行之日起,在此之前指定的一切与该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均自然无效,而均以新颁布的法律为准,这就是“后法优于前法”的公认法理. 6、相对于其他法规来说,《广告法》存在着“优先适用”的原则。 7、《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 动,应当遵守本法. 8、《广告法》所规范的广告仅限于“商业广告”. 9、对广告主的验证管理,主要包括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的验证管理和对广告内容的证明文件或材料的验证管 理两个方面。 10、广告合法性的首要条件是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合法. 11、订立广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遵循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1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3、广告代理是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战略 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 14、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应当经过本单位广告审查员书面同意。 15、广告审查员应当由所在单位委派,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取得《广告审查员证》 之后,方获得从事广告审查工作的资格。 16、临时性广告经营是指某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并在活动中为出资者提供广告服务的经营 行为。 17、临时性广告经营申请,应当在活动举办30日前提出,经审查,符合临时性广告经营条件的,由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18、新闻单位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新闻记者不得借采访名义招揽广告。 19、媒体覆盖率是媒体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的总称,它随媒体自身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判断与衡量准则.主要 包括广播电台的覆盖范围和收听率,电视台的覆盖范围和收视率,报纸、期刊等印刷媒体的发行范围和发行量,户外广告场所的位置和人流量等。 20、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能够使公众清晰辨明广告客户。 21、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22、关于广告中附带赠送礼品的内容,必须标明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 2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都属于广告语言文字管理的范围。这里所称的 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批准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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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告审查员管理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7.21 •【字号】粤工商〔2015〕14号 •【施行日期】2015.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广告管理 正文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 版广电局 广告审查员管理规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7月21日以粤工商〔2015〕14号发布自2015年8月3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告审查员管理,促进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履行广告审查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2个部门《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符合广告审查工作要求的广告审查员。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同)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指导本辖区广告审查员的广告审查工作,组织广告审查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通信管理、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告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广告审查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广告审查员,是指熟悉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指定,负责审查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的大众传播媒介,是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 第二章广告审查员的职责 第五条广告审查员依照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广告审查工作。 (一)查验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对证明文件不全的,要求补充证明文件; (二)审核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三)检查广告表现形式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审查广告整体效果,确认其不致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五)签署同意、不同意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要求修改的书面意见; (六)提出改进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经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广告审查机关反映。

企业个体办理前置条件

企业设立登记需提交前置审批材料(部分) 从事下列经营的企业,必须提交相关的合法有效期的批准证书、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1、主要农作物种子及其农作物组培苗的生产、经营应提交农业厅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必须提交自治区林业局的许可证;树蔸树木采挖的,必须提交林业主管机关颁发的《采挖许可证》。 代销种子的,提交委托代销种子协议书、《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子委托代销证。 2、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应提交自治区粮食局颁发的《粮食收购资格证》复印件; 4、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应提交自治区经委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准产证》的复印件;剧毒农药、鼠药的经营,应提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经营,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兽药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自治区畜牧局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制剂许可证》的复印件; 5、从事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除外)的企业,应提交自治区水产畜牧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从事化妆品生产,就提交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7、从事矿产品开采的企业,须提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除此之外,黄金矿产开采还须提交自治区黄金管理部门批件,煤炭开采须提交自治区国煤炭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矿产资源的勘探须提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勘探许可证》复印件;从事矿产品冶炼、加工的企业,须提交发改委的备案批复文件、土地使用证、环保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应提交自治区经委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须提交由自治区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应提交安全生产监督局的《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企业,应提交公安部门的《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 11、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应提交建设行政部门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安监局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2、从事饮食、食品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发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涉及排污的应提交环保管理部门《排污合格证》; 13、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企业,应提交商品流通主管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酒类零售许可证》。 14、从事烟草生产、经营的企业,应提交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生产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 15、从事交通运输(公路、水路、海运)的企业,应提交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16、从事汽车修理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汽

广告法规管理

1.广告的含义和广告分类:含义: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扯蛋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广告分类:1.按广告内容和性质划分,分为商业广告和非商业广告。 2.按媒体划分:分为电波媒体、平面媒体广告、户外媒体广告和新兴的网络媒体广告、手机广告等。 3.按使用策略和目的,分为开拓性广告、竞争性广告、劝导性广告。维持性广告、提示性广告等。 2.广告的性质与作用:性质:自然属性: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特征,社会属性:具有民族性、时代性、社会性的特征。作用:1.传播市场信息,加速商品流通,推动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的发展.2.指导消费,创造并满足大众生活需要.2.有助于开展公平的市场竞争 3.有助于开展公平的市场竞争 4.沟通国际商情,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5.美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3.我过广告发展的特点:1.广告行业规模迅速扩大,广告业发展步入相对成熟时期2.广告行业结构不断调整,广告资源配置趋向合理3.有关广告监管涉及的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广告监管力度加强,广告市场得到净化 4.广告监督管理分类:广义:1.政府行政管理2.行业的自我规范3.企业自我管理4.公众社会监督 5.司法部门的法律制裁。侠义:政府的职能部门对广告的监督管理 5.广告法规的性质和作用:性质:自然属性:主要体现在通过广告监督对广告科学性、真实性、艺术性的维护上,社会属性;t通过广告管理对广告思想性、政策性和名族性的维护,作用:1.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2.维护广告的真实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发挥广告在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4.对广告进行道德规约,促进广告为社会注意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6广告法规管理内容和原则: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特定的职责和权限,对广告主体和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特定的环节和方面,包括:1.广告业发展的规划2.广告市场的准入3.广告经营活动的规范4.广告发布标准的监管5.广告内容的审查管理6.公告发布的审批和备案7.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原则:1.行政法治原则2.规范、协调、与服务相结合原则3.综合治理原则 7.广告行政监管的特点:1.权威性2.法制化3.综合性4.强制性 8.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职能:1.监督职能2.检察职能3.控制职能4.协调职能5.服务职能6.规划职能 9.广告行业自律特点:1.自愿性:广告活动参加者的都是自愿行为2.广泛性:广告行业自律范围可以涉及广告活动的方方面面,其自律范围大大宽泛与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3.灵活性:具体方式没有严格的限制,只要得到大多数的认可,就可以加以随之修改。 10.广告行业自律与广告行政监管的关系:1.广告行业自律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与政府监管相抵触,这是广告自律发挥的重要前提.2.两者的目的的统一性都是围绕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的目标而开展的3.广告行业的自律组织是行政和行业之间的中介,具有在广告行业与政府之间进行个沟通、协调的桥梁作用4.广告行业的自律与政府的广告监管之间的新型关系正在形成 11广告社会监督特点:1.监督主体的最大广泛性2.监督途径和方式的多样性3.对行政司法等公共权利的依赖性 12.消费者协会在广告社会监督方面的有关工作:1.受理、调查、理解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投诉2.支持消费者就违法广告寻求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3.充分运用舆论监督的力量,通过媒体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违法广告进行曝光和批评4.开展消费调查和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 1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告法规管理:一、广告法规越来越健全:1.我国广告法制建设随广告恢复和发展的需要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发布,是1994年至今,是广告法制建设突飞猛进发展的新阶段。二、广告法规的管理由国庆的分散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篇一 1、广告业务承接登记。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首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①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②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③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要向广告客户索要。 2、审查。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后,由公司广告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①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是真实合法的组织。 ②审查广告是否真实。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③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的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在规定。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3、复审。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进行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合法经营,向社会提供有用的,优秀的广告,为社会和广大消费者负责,本公司愿采取积极态度,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与广告客户共同认真履行有关法规规,做出对社会有益的广告,使广告事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遵守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与履行合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广告公司规章制度及规范篇二 1、管理总则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8号]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 正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第78号)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下合称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是指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定期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确认其继续经营广告业务资格的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本局登记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管辖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本局登记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管辖的广告经营单位的广

告经营资格检查。 第四条凡经广告经营登记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广告经营单位,均应按照本办法接受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第五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广告经营单位应当以户为单位建立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档案,详细记载每次检查的时间、内容、检查结论和有关问题的处理等情况。 第六条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广告经营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广告经营资质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广告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合法程序取得广告经营资格; (三)是否按照审批登记的事项从事广告经营活动; (四)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合同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执行广告审查员管理制度和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制度情况; (六)执行广告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和广告收费备案制度、广告财务制度的情况; (七)户外广告、广告显示屏、印刷品广告、临时性广告等经营资格情况; (八)设施、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十)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第七条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基本程序是: (一)广告监督管理机关通知广告经营单位提交《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自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受理、审核自检材料,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三)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标识。 (四)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发还《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 第八条广告经营单位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须提交下列自检材料: (一)《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 (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签署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意见,并在其《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标识后,广告经营单位取得继续经营广告业务的资格。 第十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经营单位,暂缓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并责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关于省属广告审查员培训的通知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关于省属广告审查员培 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5.16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广告管理 正文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关于省属广告审查员培训的通 知 各省属广告经营单位: 为更好地做好广告审查工作,指导广告经营单位依法规范发布广告,促进我省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省属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审查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2年6月11日上午上课,下午考试(开卷); 二、培训地点:广州市内(具体地址培训前一周自行上红盾信息网查看通知) 三、培训对象:各省属广告经营单位负责广告审查的工作人员及负责人(每个单位最少一人,多报不限); 四、培训内容和考试范围:《广告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可点击广东红盾信息网/广告监管系统/相关法律法规 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2319396138.html,/;

五、省工商局给考试合格者颁发《广东省广告审查员培训手册》,全省有效; 六、报名时间:5月21日上午前将人员名单传真到:85591785 或发邮件到:lihx@https://www.360docs.net/doc/2319396138.html, 七、请每个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广告审查员登记表》并准备2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登记表和照片培训时交给工作人员。 八、咨询电话:87512553、85591785 附件:省属广告审查员登记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附件 省属广告审查员登记表

广告法律规范概述.doc

第二章广告法律规范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广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要使广告活动的社会关系正常、有序,朝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从而有效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就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 一、广告管理法规沿革 中国最早的与广告相关的法规可以追溯到宋代。宋代广告被认为是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和广告发展的一个高峰,但就是在商品经济和广告健康发展的同时,虚假广告也出现在商业运作中。鉴于在当时已经引起了老百姓极大不满的虚假广告,宋代统治者曾下令各地严查从商者用不实广告骗取钱财的行为。 到了清朝,清朝政府曾专门出台了一个法规《圆明园内拟定铺面房装修拍子以及招幌子则例》,这是我国古代社会较早的一个与广告相关的法规。 报纸作为广告媒体在我国是近代的事。这个时期,清朝政府并没有专门的广告管理法规,但我们可以从《大清报律》中可以看到一些与广告相关的规定,例如:报纸不得登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扰害公安之语”、“败坏风俗之语”,发行人或编辑人“不得受人贿赂,颠倒是非”,发行人或编辑人“不得挟嫌诬陷,损人名誉”。 “五四”运动以后,我国广告公司及报纸广告量迅速增加,也出现了广播广告的新形式。国家开始以立法的形式对广告活动进行管理。20世纪20年代制定的《民律法案》中对广告的效果、解释、撤销、悬赏等作了16条具体规定。国民党政府社会部是管理广告的机关,1936年10月,该部颁布了《修正取缔树立广告的办法》以及《户外广告物张贴法》等管理法规,对取缔违法广告以及户外广告胡张贴办法做了详细规定。国民党政府交通部1937年4月颁布施行的《播音节目内容审查标准》、《民营广播电台违背<指导播送节目办法>之处分简则》,限制非法广告内容,禁止播放“违禁物品或违禁出版品之广告”和“危害身心之药物或场所之广告”。 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各大中城市,如上海、天津、广州、重庆等,立即着手对广告业进行整顿,取缔了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广告管理法规,并先后制定颁布了一些新的广告管理办法和规定。建国初期的广告法制建设以地方性规定和措施为主,国家法律、法规中基本未涉及广告管理方面的内容,不同城市所做的相关规定及其内容也不尽一致,各地的规定中对广告管理强调更多的是政策上的相对独立性,但是此时所制定的所有广告管理法规的主要内容都明显突出广告为政治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特点。1959年5月,商业部发出《关于加强广告宣传和商品陈列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都应该为政治,为生产,为消费者,为美化城市服务”。 “文化大革命”前的10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国家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广告管理的法制化进一步得到增强,并且有了共同特征,比如像各大中城市的广告管理法规、规章相继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指示做了趋于一致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只是在仍然强调广告的第一要务是为政治服务的前提下,对于广告应发挥其商品宣传特性方面做出了规定。 “文化大革命”10年间,国家所有的法律法规都遭到了严重破坏,广告的商品宣传作用被彻底否定,已经制定并实行多年的广告管理规定也全被废除,整个新中国成立后所取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前款所列媒体单位,仅在其自有互联网媒介发布广告的,无需办理发布登记。 第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可由其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三)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四)有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五)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第四条《广告发布登记证》是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活动的合法凭证。 一个法人媒体单位,只需领取一张《广告发布登记证》。《广告发布登记证》中要注明该法人所有需要登记的广告发布媒体。 《广告发布登记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广告发布登记证》载明证号、法人单位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布媒体种类、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项目。 第五条在《广告发布登记证》中,广告发布媒体种类按下列用语核定: (一)广播电台:利用自有广播频率发布国内外广告。 (二)电视台:利用自有电视频道发布国内外广告。 (三)报社:利用自有《××》(报纸)发布国内外广告。 (四)期刊杂志社:利用自有《××》(期刊杂志)发布广告。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广告发布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级负责所辖区域内《广告发布登记证》发证、变更、注销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广告发布登记证》,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1法信汇编版)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1法信汇编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2.12 •【文号】 •【施行日期】2012.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广告管理 正文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988年1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3号发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订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9号修订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8号修订*“法信”平台根据2011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条根据《广告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管理范围包括: (一)利用报纸、期刊、图书、名录等刊登广告。 (二)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录像、幻灯等播映广告。 (三)利用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的建筑物或空间设置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墙壁等广告。 (四)利用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展览馆、宾馆、饭店、游乐场、商场等场所内外设置、张贴广告。 (五)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广告。

(六)通过邮局邮寄各类广告宣传品。 (七)利用馈赠实物进行广告宣传。 (八)利用其他媒介和形式刊播、设置、张贴广告。 第三条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除符合企业登记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负责市场调查的机构和专业人员。 (二)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及广告设计、制作、编审人员。 (三)有专职的财会人员。 (四)申请承接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应当具备经营外商来华广告的能力。 第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办理广告经营许可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二)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三)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四)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第五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申请经营广告业务,按照《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参照《条例》、本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除应具备《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本人还应具有广告专业技能,熟悉广告管理法规。 第七条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广告经营者登记手续: (一)设立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向具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企业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高台县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规定

一、广告业务登记审查制度 为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广告部在承接广告业务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各项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建立严格的编审、审批制度,设立专职审查员,做到广告审查专人专职负责;承接登记时广告审查员初审,发布前由两名广告审查员终审并签署书面意见; 二、广告业务合同制度 所承接的广告业务、经审查、审批合格可以依法发布时,双方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自觉地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广告书面合同签订、广告发布时,应同时向客户索取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三、广告业务存档制度 依据广告业务建档规范的要求,设置专人专职负责管理广告经营中的合同、样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有效复印件、审查员审查意见及广告文案;广告文案分门别类存档,并妥善保管各级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广告管理法规和文件,存档资料随时接受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广告档案存档两年;

四、广告送样备案制 凡发布属工商管理部门审查范围内的广告均严格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依法执行报送样本备案制度,并严格按审批内容发布; 五、广告经营情况统计表专人负责制度 广告经营情况统计表设专人负责,如实填写,依照管理部门的规定,每年6月5日、12月5日报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审查; 六、广告部人员法规学习及工作制度 广告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各项广告管理法律、法规、文件,认真履行广告经营者的职责和义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进广告战略实施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进广告战略实施的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4.11 •【文号】工商广字[2012]60号 •【施行日期】2012.04.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广告管理 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进广告战略实施的意见 (工商广字〔201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塑造品牌、展示形象,推动创新、促进发展,引导消费、拉动内需,传播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广告的功能作用更加凸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指导广告业发展和监管广告市场的双重职责。实施广告战略,是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广告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迫切需要,是扩大消费、推动创新、加快“三个转变”的基本要求,是传播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和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选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现就实施广告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广告战略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战略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广告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改革、创新、创意为动力,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为保障,进一步完善广告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广告市场监管机制,促进广告业科学发展,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强大动力。 2.战略目标。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管理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具体目标是: 广告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更加完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广告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运转顺畅。 广告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全社会广告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广告行业的诚信度明显提高。 广告市场规模与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广告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广告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广告(企业)集团,培养一批国际化、创新型高端广告专业人才。 广告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广告业拉动消费、提振内需、促进相关行业发展的作用明显提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彰显,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广告的功能作用和产业价值得到社会普遍认同。 二、实施广告战略的重点任务 3.加强广告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广告法制建设,推进《广告法》修订进程。贯彻落实《广告法》,不断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广告活动规范、广告内容准则、广告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地方立法立规工作,制定并完善促进和规范广告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引导、促进和保障广告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公平竞争,大力推进广告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广告审查管理规定

广告审查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本制度。 1、广告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一名或以上合资格的广告审查员。 2、广告审查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本单位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签署书面意见; b.负责管理本单位广告档案; c.向本单位的负责人提出改进广告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d.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处理本单位遵守广告管理法规的相关事宜; 3、广告审查员必须审查: a.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b.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c.核实广告内容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d.核实广告整体效果,确定不能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e.核实是否符合精神文明要求 f.签署对广告同意、不同意或要求改正意见 4、经广告审查员审查并签署意见的广告,须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广告 发布证。 东莞市凤岗飞常广告招牌店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有专人承接有关广告业务,承接广告业务时,要求广告主提供有关图样样式有关资料。 第三条广告从业员承接广告主的广告发布样式时,如发现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从业员应主动指导广告主予以及时修改图样样式,拒绝 修改的,应当拒绝承接;对有些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且不能提交, 不得承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将有关资料返回给广告主。 第四条组织有关申报资料,填写有关表格,并经本单位广告审查员对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阅确认,并在有关资料上签 署意见、盖公章,及时报送到有关部门。 第五条个体户其执照的经营范围只有设计制作广告的,不得代理或发布有关广告业务,应直接委托经营范围具有代理发布广告的企业进行发布。第六条建立广告经营登记册对每次承接业务进行登记追踪。 东莞市凤岗飞常广告招牌店

2023年广告审查员考试题库

广告审查员资格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考试卷:每题2分,20小题,共40分) 1.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B)规定。 A.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B.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C.社会主义民主进程D.为人民服务宗旨 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公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签订(B)。 A.买卖协议B.书面协议 C.口头协议 D.推广计划书 3. 处方药不得在(D)公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旳广告宣传。 A.医疗科研机构内部刊物 B.医学专业杂志; C.药学专业杂志D.大众传播媒介 4.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公布旳广告应当有(C),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A.报道形式 B.采访标识 C.广告标识 D.媒体标识 5.药物广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旳(A )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A.阐明书 B.注册商标 C.生产许可证D.营业执照 6.医疗机构不得以(D)名义公布医疗广告。 A.本单位 B.本机构C.诊断中心D.内部科室 7. 广告经营者、广告公布者公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B)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算广告内容。 A.广告负责人 B.广告审查员C.广告制作人 D.广告设计者

8.严禁运用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公布( C)。 A.酒类广告B.药物广告C.烟草广告 D.食品广告 9.《广告法》中所称广告是指( B )。 A. 所有广告B.商业广告 C.公益广告D.户外广告 10.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具有治愈率、有效率及(A )旳内容。 A.获奖B.生产厂家C.同意文号 D.专利 11.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旳,应标明赠送旳品种和(C )。 A.质量 B.等级 C.数量 D.价值 12. 药物广告旳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B )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旳阐明书为准。 A.县级B.省、自治区、直辖市 C.计划单列市 D.国务院同意旳较大旳市 13.广告不得使用(B )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旳名义。 A.社会团体B.国家机关 C.企事业单位 D.其他经济组织 14. 广告应当具有( A ),可以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A.可识别性B.新奇性C.独特性D.艺术性 15.(C)、酒类、化妆品广告旳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事项。 A.烟草 B.保健品C.食品D.卫生用品 16.医疗器械广告中可以表述如下真实状况:( D)。 A.治愈率 B.有效率 C.获奖状况 D.研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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