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人才个人补缴养老保险须知

西城人才个人补缴养老保险须知
西城人才个人补缴养老保险须知

西城人才个人补缴养老保险须知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11月开始,每月1至14日之间,我中心办理个人补缴养老保险业务(此次补缴只能补缴养老保险,不涉及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在我中心办理个人补缴养老保险人员范围:

1、在我中心以个人缴费卡方式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2、在我中心为个人委托存档,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人员。

3、在我中心单位集体存档,西城区惩治居民户口,社会保险关系在单位与存档单位一致的人员。

4、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职介以外的其他行业人才存档人员。

5、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都在用人单位的人员。

二、办理该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在我中心以个人缴费卡方式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2、在我中心为个人委托存档,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5)、须提供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1份。

3、在我中心单位集体存档,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社会保险关系在单位与存档单位一致的人员。

1)、单位同意该人员以个人身份进行养老保险补缴介绍信。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5)、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6)、须提供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1份。

4、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职介以外的其他行业人才存档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5)、现存档机构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原件经我中心审验后返还现存档机构)。在北京市人才、北京市职介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可到我中心申领《个人补缴保险信息查阅函》后办理补缴手续。

6)、若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须提供正在履行的劳动和联通(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1份。

5、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都在用人单位的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5)、档案在具有人事权的企、事业(自收自支)单位的,应由本人和单位人事干部持当事人密封后的档案及单位介绍信办理送档审验,办理补缴业务后,大难密封自行带回。

6)须提供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1份。

申请人须准确提供本人需补缴养老保险的起至年月,按照线管要求带齐材料后,到我中心填写相关表格,爱办理补缴手续的当月28日之前往北京银行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内足补缴金额(必须保证有大于10元余额)。若本人提交材料不符、填写内容有误或金额不足造成的补缴扣款不成功情况,本人须再次带齐相关材料重新到我中心办理申请补缴养老保险手续。

关于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关于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律师解读养老保险补交政策: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法律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按规定参保补缴后,其已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负担其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未全员参保续保和整体参保单位在进行社保登记后,可补缴至本文下发前,以后应按规定正常缴费。 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未参保人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的,可按本文规定补缴。 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 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滞纳金和补缴利息 通知明确,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利息。补缴的1995年底以前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模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其中,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中断6个月以内的时间,不收取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

个人怎么补缴养老保险

个人怎么补缴养老保险 曾经,有关部门禁止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无论何种原因中断,除非单位给予扑缴,个人是无论如何不予办理。由此社会上衍生了一些代理机构,帮助那些因种种原因而中止或停缴社会保险的人。 他们通过伪造劳动合同书、工资单等“原始材料”,满足众多人的需求。只是他们会按每月收取80元至100元的一笔不菲的手续费。但不少人为了能拿到更多的退休工资,只好被这些代理服务机构宰上一刀。 终于,新的政策出台了。 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请您根据您自己的档案情况及补缴时间段是否在补缴范围内,携带以下材料尽快到职介中心保险补缴手续。

1、档案关系在职介中心存档的城镇人员,由本人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人才或职介中心申请补缴。 2、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 ⑵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⑶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⑷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3、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存档、缴纳保险手续、保险正常扣款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4、档案在北京市职介中心、北京市人才中心、市双高人才、街道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朝阳区城镇户口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开具档案审阅证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5、如需查询缴纳保险情况,可在网上进行查询。 网站名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站地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232357802.html,/

2020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2020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2017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个人补交范围 二、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 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 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 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 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 不允许补缴。 2、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 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 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 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 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三、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1、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 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 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 3、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

四、超龄人员一次性补缴53590元 1、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 员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 2、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 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减少1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月补缴能否提前领? 2016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 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 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 录参保人权益。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 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补缴范围: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 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 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 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 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 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 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 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 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08年全省 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 养老金时,应核实2007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

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 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 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 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 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 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 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 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 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0〕48号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京社保发〔2010〕48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 ”)以及《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47号)(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 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各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 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缴费的人员和在存档机 构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以下简称“补缴明细表”)、《北 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以下简称“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 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分别录入在本区(县)所属存档机构正常缴费人员和非 正常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

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 审批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 次月1-5日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相应个人账户情 况。扣款未成功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填报个人信息或扣款账户信息错误、扣款时金 额不足等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二、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或虽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但已参保缴费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 续)的参保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本单位 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 收入凭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补缴手续: (一)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当前缴费年度(补缴办理日期所在年度及每年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未 公布前,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养老保险费,视为补缴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并填写《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见附件)、补缴明细表、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到所属区(县) 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二)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历史缴费年度(指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 上一自然年度及之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参保单位到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

西城人才个人补缴养老保险须知

西城人才个人补缴养老保险须知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11月开始,每月1至14日之间,我中心办理个人补缴养老保险业务(此次补缴只能补缴养老保险,不涉及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在我中心办理个人补缴养老保险人员范围: 1、在我中心以个人缴费卡方式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2、在我中心为个人委托存档,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人员。 3、在我中心单位集体存档,西城区惩治居民户口,社会保险关系在单位与存档单位一致的人员。 4、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职介以外的其他行业人才存档人员。 5、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都在用人单位的人员。 二、办理该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在我中心以个人缴费卡方式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2、在我中心为个人委托存档,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5)、须提供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1份。 3、在我中心单位集体存档,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社会保险关系在单位与存档单位一致的人员。 1)、单位同意该人员以个人身份进行养老保险补缴介绍信。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5)、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6)、须提供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1份。 4、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职介以外的其他行业人才存档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以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北京银行卡借记卡或邮政存折原件。4)、若申请人无法前来把你,必须直系亲属代办,除带上诉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原件。 5)、现存档机构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原件经我中心审验后返还现存档机构)。在北京市人才、北京市职介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可到我中心申领《个人补缴保险信息查阅函》后办理补缴手续。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怎么补交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怎么补交 现在有很多人在没有工作退休,就已经辞职不干了,这个时候他的保险是已经断了的,可是后来又想交上保险,那么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我们听听招商信诺专家是怎么说的?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2015年退休工资调整最新消息出炉,其中就明文规定养老保险不能一次性补缴。每年,国家都会有新的政策出台或调整,其中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政策包括有退休养老金调整情况。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状况,国家会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状况进行调整,保证退休职工能够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那么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有哪么变化呢?我们来看一下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都有哪些!

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标准必须在最低标准水平之上,调整之后养老保险金仍然不在最低水平的要补足到最低标准水平。 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按照规定养老保险丧葬抚恤费发放情形也发生了变化,即原来60岁之后领了养老金后死亡的,才发放;现在是没满60岁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的,也可发放。 但是也要提醒正在缴纳的企业员工,之前年轻时不缴费,快退休了一次性补缴,之后就不允许了,养老保险一旦出现中断现象会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退休人员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缴费后,不管以后公司效益还是家庭收入多少,只要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也都够了之后都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这样使晚年生活真正做到高枕无忧。 我国每年都会对退休人员养老金工资调整,对于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最新方案,养老金的待遇调整,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制度。 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 根据政策规定,根据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与其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相关,参保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享受的养老待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因此,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及时办理养老保险补缴。 某社保局人士表示,参保个人每年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中断的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编号:FS-DY-20879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一: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

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总计:_____个月 个人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二: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790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完 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一: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 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2016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计算方 法 时间:2016-08-29 【导读】2016年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新政策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数/100+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的8%/(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12月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都知道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缴费多少与缴费的年限时间,但你知道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缴费年限是怎么决定养老金的多少吗?其实,养老金领多少是由养老保险计算公式算出来的,那你知道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吗?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保险在线计算工具】:? 一、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注释】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注释】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三、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示例】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15×1%=4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15×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15×1%=12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40×1%=12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40×1%=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2×40×1%=3200元。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高限为3。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

2019年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补缴基数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 三、养老保险补缴年龄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四、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部队复员军人提供军人档案。 养老保险查询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对于养老保险的补交新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样当我们需要补交养老保险的时候,就不至于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办好。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一: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总计:_____个月 个人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二: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xxxx ,性别: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xxx 年xx月至xxxx年xx月从事xxxxxxxx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个人办理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办理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养老报销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养老保险的材料有什么。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个人办理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希望你们喜欢! 个人办理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1.个人要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2..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3.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目前,以个人名义只能办理养老与医疗保险。 个人购买养老保险怎么买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申办材料:

1、首次参保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照片2张。 2、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资料。 原单位参与过缴费的人员在办理个人缴费后,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与其原来在用人单位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一、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买?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申请步骤: 1、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按照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金额进行缴纳,并且按照不低于居民存款利率来计息。 2、携带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进行注册登记。

养老保险怎么续交-养老保险续交

养老保险续交 作者:武谷丰登 一、何为养老保险续交: 随着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一些断保人员逐步认识到续保续缴与将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之间的密切关系,不少群众纷纷询问这方面的相关业务。养老保险续保续缴指的是原来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因单位破产、改制、解散,或与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合同制工人)解除了劳动关系,或以个人身份参保后因个人工作生活情况发生变化等主客观原因而造成中断缴费的人员,依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由单位或个人继续接续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续保续缴养老保险的人员从范围上看,应该是上述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人员。 二、怎样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呢? 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1、第一类情况:中断后现在仍然没有单位的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中断的无单位人员),本人可以持自己的《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记录到当地社保局个人缴费大厅或窗口核对原先的缴费记录,然后按照个人缴费办法办理续保续缴手续。对于原城镇各类企业中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个人要求补缴的,可依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发[2003]11号文件进行补缴;对于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非工薪收入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中断后再续保的,原则上对中断年限的费用不补缴。 您从单位出来(辞职、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中间断缴想把中间没缴的部分补齐,如果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缴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比如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续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按年度在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纳,特殊情况也可按月缴、季缴,养老保险在结算期内(次年6月底前,双休除外)任何时间缴费均可,医疗保险则需先缴纳后享受,且必须连续缴费,不可间断。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医疗保险费时,持《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就业失业登记证》、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29-32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即可(以后可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 2、第二种情况:是中断后找到工作有单位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尽快由本单位劳资部门出面,按照单位参保缴费办法办理续保续缴。现为国有、集体、外资企业职工或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同制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区域)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现为私营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自治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2007年,企业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14%,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8%,私营企业缴费比例每年长2个点,到2010年达到20%,与其他参保企业单位持平。

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

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 养老保险费补缴事关广大参保者切身利益,下面是学优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欢迎阅读!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xxx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1.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四、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

世界养老保险补交.doc

2019年社会养老保险补交 社会养老保险补交 更新:2018-10-10 13:06:44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办法 (一)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12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11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个人账户 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 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三、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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