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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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分析报告

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分析

供应链金融的实践由来已久,但供应链金融这一概念的明确提出,则要追溯到2000年Timme(2000)等的定义,他们认为当供应链上的参与方与为其提供金融支持的处于供应链外部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建立协作,且这种协作关系旨在于实现供应链的目标,同时考虑到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及进程、全部资产和供应链上的参与主体时,就形成了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是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它将资金流有效地整合到供应链管理中来,既为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弱势企业提供新型贷款融资服务,同时又通过银行、物流企业、核心企业、中小企业的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

从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来源上看,资金可以来源于供应链成员企业间由于预付、延期支付等形成的链内融资方式,也可以源于独立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即供应链外部融资,这也构成了供应链金融的两种基本形式:第一、链内融资。在供应链内部,出于成员间良好的合作关系,预付货款和延迟支付等付款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个别企业的资金短缺压力,实现资金流在供应链成员间的优化配置。这种以业务关系为纽带的资金流动,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速度快等特点,在加强成员企业间的业务关系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当然,这种链内融资模式的资金调配能力和规模都有限,当上下游企业都同时面临资金缺口时,这种方式就很难达到效果。第二、链外融资。当链内融资不能满足需求时,就必须借助于链外的资金。按照有无实物质押,可以初步分为供应链外部基于物流金融业务的质押融资和基于核心企业资信水平的信用融资两个方面。基于物流金融业务的质押融资主要表现为外部金融机构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

实现物权的监管,所开展的保兑仓、融通仓等业务。而链外的信用融资方式则是从供应链整体的角度,充分利用核心企业的低融资成本、高融资效率优势,为供应链中广大的中小企业创造融资便利,也为供应链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创造基础。

1.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应收类)——销售阶段供应链金融

(1)成员关系: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包括三个成员,分别是金融机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金融机构与上游供应商之间是借贷关系,金融机构是放款方,上游供应商是融资方;金融机构与下游核心企业是付款销单的关系,核心企业支付给金融机构欠上游供应商的货款,消除上游供应商所质押的应收账款单据。

(2)业务流程与特点:

在商业银行同意向融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前,商业银行仍要对该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只是更多关注的是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而并非只针对中小企业本身进行评估。

应收账款融资使得融资企业可以及时获得商业银行提供的短期信用贷款,不但有利于解决融资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加快中小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成长,而且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持续高效运作。

(3)案例:金成兴龙应收账款融资

①金成兴龙背景

金成兴龙公司始建于2003年5月,法人代表张某,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等的批发零售。企业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公司资产总额3.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79亿元,固定资产0.56亿元,负债总额1.12亿元,净资产2.58亿元,资产负债率30.26%。

近两年来,金成兴龙公司大量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但其所投资兴建的固定资产项目因土地手续不全及其他原因没有投产运营,资金占用较大。自2009年以来,借款人经营出现问题,还款能力下降,加上自身融资额及对外担保额较大,对经营失去信心,想借机逃废银行债务,大量转移资产,企业绝大部分资产均已不在法定代表人名下。

与金成兴龙公司有应收账款关系的企业A、B、C三家公司的情况如下:A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250万元,主营钢材等的批发零售;2005年被信用评级公司评为A 级;银行未结清贷款1490万元;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B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营钢材、生铁等的批发零售,注册资本50万元,总资产3000万元;银行未结清信贷业务余额为0;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C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营钢材生铁、汽车配件、橡塑制品、工程机械、金银制品等的批发零售;银行未结清贷款100万元;在银行发生过欠息记录。

三家公司与金成兴龙公司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关系,金成兴龙公司规模相对较大,从大型钢铁企业以优惠的价格批发到钢材后,加价分售给包括这三家公司在内的一些小公司。

②业务办理及风险形成

2009年9月17日,金成兴龙公司因为流动资金紧张,向莱芜市H银行申请办理保理

业务726 万元,由应收A公司637.2万元、B公司348.4万元、C公司369万元账款做抵押。保理业务是H银行近年来主推的一项业务品种,由于有真实贸易和物流做基础,风险相对不大,H银行近年来已做了2亿多元的保理,从未发生过不良。与以往的保理业务一样,H银行对金成兴龙与三家公司的贸易往来情况进行了考察,确认属于真实贸易往来。同时这三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经济实力支付应收账款,三家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做了确认,承诺2010年3月20日将有关款项付至H银行指定账户,并追加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H银行经办人员在该笔业务审批后,与借款人、担保人、债务人签订了相关合同,并在人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进行了查询,发现以上三笔应收账款均未被质押、转让。H银行经办人员随后按相关要求在该系统中登记了这三笔业务的信息,包括质权人、出质人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等,并及时下载、打印了登记证明。随后,H银行向金成兴龙公司发放贷款726万元,期限7个月,用途购材料。

2010年,金成兴龙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被追索代偿200万元,随后又被起诉和资产保全,承担2050万元担保责任,导致金成兴龙公司资金链断裂,各家银行的信贷业务形成不良,该笔保理业务到期未能收回。经了解,金成兴龙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在该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到期前,向A、B、C三家公司单独要回了应收账款,并未将资金支付到H银行应收账款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造成还款来源丧失,保理形成不良。H银行已经向当地法院起诉了金成兴龙公司,并连带起诉了A、B、C三家公司。

③风险化解

法院收到H银行的起诉书后,认为H银行提供的应收账款质押初始登记和查询报告没有人民银行盖章确认,证据不充分,要求人民银行开具证明,确认该三笔应收账款确实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后确认,H银

行确实登记了这三笔应收账款,遂开具了查询属实的证明。法院对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予以认可,H银行726万元的信贷资产得以保全。

④案例剖析

金成兴龙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比较典型,可从中研究发现应收账款质押存在的风险及化解方法。

1)信息不对称是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从应收账款质押的主体看,金成兴龙公司作为一家以钢材贸易为主营业务的中小企业,在2008年以前,由于国内钢材市场销售形势较好,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从2009年开始,由于市场萎缩加上企业投资经营不善,资金开始紧张,其间向H银行申请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对这些情况,H银行在进行贷前考察和审批时是了解的。但办理质押融资业务以后,企业发生了很多变化,如经营周转困难加剧、转移资产、担保代偿等情况,H银行并不了解。直到企业资金链断裂,被其他多家银行起诉,H银行才发现信贷资金出现了风险。

从应收账款质押的客体看,金成兴龙在申请办理质押融资时,H银行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有效性是考察清楚的,并签订了三方协议。但办理完质押融资业务以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私下协商,划走应收账款款项,H银行并不知情。可见,信息对称性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生风险,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商业银行对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应收账款本身的有关信息不能及时、全面了解。

2)风险得以化解,表明应收账款质押风险可控

法院在受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案件后,对案件各有关要素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借款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等真实有效,符合《物权法》、《担保法》的要求,唯一的问题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和初始登记证据不充分。原因

是查询报告和初始登记为普通A4纸打印的格式文本,无人民银行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公章,无法作为证据使用。这一问题在经当地人民银行查询确认加盖公章后得以解决,银行资产得以保全。

在本起案件中,应收账款质押展现出了比其他信贷业务更具优势的方面。由于金成兴龙公司资产大部分已转移,已失去还款能力,同时由于应收账款的债务人A、B、C公司违反了“2010年3月20日将有关款项付至H银行指定账户”的承诺,因此应由三家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家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有实际还款能力,有利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保全。从这个意义上讲,债务人通过对应收账款的还款承诺,实现了对出质人的质押担保,通过隐性担保降低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风险。

金成兴龙应收账款质押案件表明,只要严格对债权人、债务人、应收账款的审查,签订严密的三方合同,严格质押登记公示操作规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是可控的,权益是能够得到法律保障的,应收账款质押是安全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同时也表明,在当前条件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资金安全必须要满足上述条件。

2. 融通仓融资模式(存货类)——运营阶段供应链金融

(1)成员关系:

融通仓融资模式包括三个成员,分别是金融机构、融资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与融资企业之间是借贷关系,金融机构是放款方,融资企业是融资方;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是合作关系;融资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也是合作关系。

(2)业务流程与特点:

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采用融通仓业务融资时,银行应重点考查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存货、是否有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以及整个供应链的综合运作状况,并以此作为授信决策的重要依据。

商业银行也可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和运营能力,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直接负责融资企业贷款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这样既可以简化流程,提高融资企业的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同时也可以转移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3)案例:财信德实业融通仓融资

①案例简介

深圳市财信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得”)是一家从事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业务的贸易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内蒙古伊利牛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伊利股份”)在深圳地区的总代理。财信德作为一家成立时间较晚、资产规模和资本金规模都不算大的民营企业,他们的自有资金根本不可能满足与伊利的合作需要。同时他们又没有其他可用作贷款抵押的资产,如果再进行外部融资,也非常困难,资金问题成为公司发展的瓶颈。此时财信德向当地民生银行提出以牛奶作为质押物申请融资的业务需求。在了解财信德的实际需求和经营情况、并结合其上游供货商伊利股份,民生银行广州银行经过研究分析,大胆设想,与提供牛奶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合作,推出了

以牛奶作为质押物的仓单质押业务。物流企业对质押物提供监管服务,并根据银行的指令,对质押物进行提取、变卖等操作。银行给予财信德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以购买的牛奶做质押,并由生产商伊利股份承担回购责任。该业务自开展以来,财信德的销售额比原来增加了近2倍。这充分说明了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够很好地扶持中小企业,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有效控制了银行的风险。

②案例分析

该案例成功的关键首先在于民生银行业务创新,同意用牛奶作为质押物对企业进行授信,牛奶属于容易变质的食品,因此操作过程中物流企业的积极配合也是密不可分的,在银行、物流企业、贷款客户的共同努力下,才有可能实现供应链融资的顺利开展。

3. 保兑仓融资模式(预付类)——采购阶段供应链金融

(1)成员关系:

保兑仓融资模式包括四个成员,分别是金融机构、上游供应商、下游制造商和仓储监管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与上游供应商是合作关系;金融机构与下游制造商是借贷关系;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制造商是供求关系;三者与仓储监管方都是合作关系。

(2)业务流程与特点:

①买卖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共同向经办行申请办理保兑仓业务;

②买方在银行获取既定仓单质押贷款额度,专门向该供应商购买货物;

③银行审查卖方资信状况和回购能力,若审查通过,签订回购及质量保证协议;

④银行与仓储监管方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⑤卖方在收到银行同意对买方融资的通知后,向指定仓库发货,并取得仓单;

⑥买方向银行缴纳承兑手续费和承兑保证金;

⑦卖方将仓单质押给银行后,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予卖方;

⑧买方获得商品提货权,去仓库提取相应金额的货物。

保兑仓业务需要上游企业承诺回购,进而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融资企业通过保兑仓业务获得的是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取货物的权利,因而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有效缓解了企业短期的资金压力,实现了融资企业的杠杆采购和供应商的批量销售。

(3)案例: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方保兑仓融资

①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亿元,公司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312亿元,净利润17.9亿元,全年主要产品产量铁475.6万吨,钢535.7万吨,材481.6万吨。公司

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良好,负债合理。主要产品是各种线材以及各类特殊用途钢,年生产线材能力520万吨,是国内规模较大的线材生产基地。公司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铜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烧结矿、焦炭、化工产品制造、销售;高炉余压发电及煤气生产、销售;工业生产废异物加工、销售;冶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金属材料、焦炭、化工产品、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设备租赁(汽车除外);仓储服务。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级经销商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总资产6.1亿元,年销售额近30亿元,公司是衡阳地区金属材料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是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钢厂的一级代理商。

②银行切入点分析

只考虑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自身情况,银行不可能提供授信。而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较好,属于银行争夺的优质大户,银行可以借助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对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一定的授信。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衡阳投资建立了一个大型钢铁物流市场,市场管理方湖南西凉钢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市场内聚集了超过20家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经销商。

银行考虑可以为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回购担保,为了保证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货物的控制,可以由其将钢材发运到湖南西凉钢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如果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不能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交存足额保证金,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调剂销售钢材,帮助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填满银行承兑汇票敞口。

③业务流程

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钢材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1000万元,约定采取四方保兑仓方式交易。

●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递交授信申请,并联系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配合银行调查两家公司的财务资料,银行为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为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核定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湖南西凉钢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和银行签订《“保兑仓”业务四方合作协议》。根据单笔交易合同,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签发以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办理承兑。

●银行为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核定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交存保证金30%,银行办理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将钢材发运到指定钢材市场湖南西凉钢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交存保证金,用于提货,银行为其办理3个月定期存款。

●湖南西凉钢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银行出具的《发货通知书》向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发放等额货物。

●根据《四方合作协议》规定,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衡阳达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货金额不足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湖南凉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货物,将回购款汇入银行指定账户。

4.供应链金融三种融资模式比较分析

(1)三种融资模式的相似点

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和融通仓融资都集中体现了供应链金融的核心

理念及特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短期急需资金。既使得企业维持持续的生产运作,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又使得银行获得收益,并且跳出了单个企业的局限,从整个供应链的角度考察中小企业,从关注静态企业财务数据转向对企业经营的动态跟踪,从根本上改变银行业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

(2)三种融资模式的差异点

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和融通仓融资在具体运用和操作的过程中存在差异,分别适用于不同条件下的企业融资活动,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三种融资模式的差异点

融资模式差异点质押

第三方

参与

融资用途

融资企业在供

应链中的位置

融资企业所处的

生产期间

应收账款

模式债权无

购买生产所需

原材料或其他用途

上游、供应商

债权企业

发出货物、等待

收款

融通仓融资

模式存货

第三方物

流企业

购买生产所需原

材料或其他用途

任何节点上的

企业

任何期间、有稳

定的存货

保兑仓融资

模式欲购

买的

货物

仓储监

管方

分批付货款、

分批提货权

下游、制造

商、分销商

欲购生产资料进

行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处在供应链中的企业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各种生产活动相互交织,没有严格的划分,可能既处于债权方同时又急需资金购买原材料维持生产,因此,应收账款融资和保兑仓融资没有绝对的适用条件,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有时也可以综合加以考虑和运用。

总之,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业务和融通仓业务分别以应收款、预付款和存货为质押物为中小企业融资,处在任何一个供应链节点上的中小企业,都可以根据企业的上下游交易关系、所处的交易期间以及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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