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2013年7 月1 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社团成员权益,指导和协助学生社团更好的发展和完善财务制度,确保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财务制度。所有社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财务透明的原则,并统一接受共青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 )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监督、审查和管理。

第三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开展财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

(四)加强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四条社团的指导教师对社团负有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并依据本办法对社团干部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规范发展教育。

第五条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酌情处罚。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六条各社团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对社团联合会负责,并实行会计与出纳岗位相分离制度。财务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团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负责制定社团财务预算、日常资金管理、内部账目记录、财务决算、账目报销等工作。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出纳负责保管现金,详实登记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出纳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会计与出纳共同行使管理本社团财务的职责并接受社团其他成员的监督。

第八条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出纳。每一笔经费开支应由会长、会计、出纳及两名活动费用经手人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第九条社团每学期末召开会员大会,会计、出纳应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条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年初对社团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社团需于每学期初将财务人员信息报至社团联合会备案。各社团如果在其他时间更换财务人员,需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换,并报校团委备案。

第三章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社团的日常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会员(包括自愿缴费者)收取活动费用(门票、车票费等除外)。

第十二条社团举办活动可寻求校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经费支持。社团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捐赠资助,其来源须合法,且应事先通过挂靠单位、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的审核,方能接受和使用,并向社团成员公开说明。必要时,需向社团联合会报送有关捐赠资助合同或协议的副本和使用清单。社团取得的捐赠资助按照相关规定

的自有部分应全部用于社团日常活动或捐赠资助指定的活动,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侵占、私分。

第十三条具体来源

(一)会员缴纳会费

(1)会员会费应在社团招新时一次性收取,且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原则。

(2)社团会费的收费标准由社团依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20 元/ 人。

(3)会员缴纳会费,社团必须开具由社团联合会统一核发并盖有“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印章的正规收据。填写收据时必须清楚写明收费日期、社团名称、会员姓名、院系班级、所交会费金额以及经手人姓名。该收据为一式三联,一联由会员保留,一联由社团留底,一联由社团联合会存根。

(4)社团招收会员终止后一周内,需填写《大学生社团会员登记表》,并交由社团联合会进行核对和备案。

(5)在社团招新期间,社团联合会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

(6)会员自动退会,或因违反相关纪律开除出会,会费不予退还。

(二)企业资助

(1)本办法所指企业资助为与校外企业发生的包括现金、有价奖券及实物等在内的各种形式的资助。

(2)企业资助项目必须遵守学校规定,不与学校利益冲突,不损害学校形象,不扰乱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原则上,合作协议附加条款中不得出现在校内学生活动场地售卖产品、广告宣传等商业性强的内容。

(3)社团不得参与资助企业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资助费用只能用于经过审批

的活动,如有结余则转入该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4)活动得到企业支持并签订协议后,所获得的具体资助金额、活动时间等必须经社团联合会备案、提交挂靠单位、校团委审批后,方可实施。协议一式三份,交由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活动过程需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

(三)学校划拨

校团委对社团举办的具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的活动,以立项审批的方式予以支持。

(四)其他捐赠

其他捐赠形式应符合校内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社团财产归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社团内部经费管理规范的要求,应自觉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社团成立后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末,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向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社团成员及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六条社团在申请活动时,需要写明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请社团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费审批后在会计处登记,持有效凭证在出纳处领取经费。

第十七条社团活动预算内的经费由社团成员共同监督使用,预算外的或因活动需要临时增加开支后超过预算20%的,需社团指导教师、社团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共同签署意见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各社团在举办活动期间,将所购全部物品的发票等有效凭证交给社团联合会核查;如不能提供发票,原则上小票、收据或其他有效凭证也可;若以上凭证皆不能提供者,将对活动暂缓举办或对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每月月末各社团财务人员须向社联报送一份当月财务收支情况总结,总结中应分析本月经费收支情况,并合理计划下月的经费支出,社团联合会将定期在社团联合会网页上予以公示。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项目向社团联合会提出质疑,社团联合会负责核查并予以答复。若社团未及时上交财务总结,社团联合会将有权停止审批该社团下月活动。

第二十条各社团须注意经费的合理使用,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确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现财务赤字,则社团联合会有权暂停审批其一切活动。在经过整改并经社团联合会确认取得成效后,方可继

续审批活动。

第二十一条社团联合会定期召集社团财务人员开会,各社团的财务人员须在会上对其社团财务状况做详细报告,并讨论财务管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每年社团换届选举后,原社团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

导小组应将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清单移交给新一届的社团财务管理部门或

财务领导小组,并由新一届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中的出纳以本人

名字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款专户专用,确保上一年度的结余经费全部转入下一年活动经费。

第二十三条社团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对集体财产进行清算。社团财务清算,应当在社团联合会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社团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划转撤并的社

团清算结束后,经由社团联合会、挂靠单位、校团委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挂靠关系改变,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转为非社团单位或撤销的社团,全部资产扣除债务后,由挂靠单位牵头,在社团在册成员中进行平均分配;若社团在册成员放弃个人分配所得,则做好社团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三)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社团。

第二十四条资金用途

(一)社团活动开支:社团开展与其宗旨相关的各项活动。

(二)社团内部建设开支:包括社团购置办公用品或开展内部培训等

支出。

(三)出版内部刊物开支:包括编辑、出版等业务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开支。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障大额资金的安全,保证社团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开展活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确保收支两条线。

(一)凡社团会费收入超过1000 元人民币的需上交超过1000 元的部分至校团委代管。

(二)社团所获赞助须全部上交校团委,社团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

第二十六条社团会费入账流程

(一)社团财务人员携带会费超过1000 元人民币的部分到校团委提出会费入账申请。

(二)经确认无误后财务人员填写由校团委提供的资金入账登记表并领取校团委开具的社团资金入账回执。

(三)社团上交会费将由校团委统一保管。

第二十七条社团赞助入账流程

(一)社团在赞助单位确定提供赞助后向校团委提出赞助入账申请。

(二)校团委确认赞助已到账后通知社团填写由校团委提供的资金入账登记表并领取入账回执。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社团联合会给予预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依《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社团相关管理规定,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职务,直至对该社团予以撤销登记处罚。

(一)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四篇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四篇 篇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协会财务须配备符合国家上岗证规定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 第五条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协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

与评价。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七条协会的会计制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协会应按月或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年终应认真总结,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条协会团体年终决算的收益,可按规定比例,经理事会决定后,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发展基金用于发展本协会事业。福利基金用于协会专职工作人员集体福利。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 第十条社会团体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其它收入”和“补助收入”三大类。 业务收入是指:会费收入、咨询收入、培训收入、科技收入、编辑出版收入、会议活动收入等。 其它收入是指:利息收入、汇总收益、投资收益、下级上交管理费收入、赔偿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最新]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 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 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 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

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 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且发票应 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3)发票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均不予报销. (5)发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发票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比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 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比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 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中小学社团建设办法

中小学社团建设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繁荣中小学校园文化,优化育人模式,创新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就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学生社团是中小学生以相同或相近的兴趣、爱好、特长、信念、观点或自身需要为基础、自发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学生志愿型群众团体,具有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动灵活等特点。 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是优化育人模式,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是丰富校园生活,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艺术2+1 项目”的需要,是传承和培育校园文化的需要,是深化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通过中小学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利于开阔学生视野、激发兴趣、增进知识、提升能力、陶冶情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竞争意识,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提供广阔舞台,进而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协调的能力。 二、明确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的主要任务 1.学校要在时间、场所、经费等方面积极支持学生社团建设, 以“让每一名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为目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社团活动,原则上90%以上的学生应参与社团活动,60%以上教师应参与指导社团活动。 2.学校要根据实际,整合学校资源,在普及的基础上,努力建设一

批特色鲜明、成果显著、管理规范、影响广泛的优秀社团。 3.学校社团建设要与课程改革紧密结合,与学校校本课程建设紧密 结合,与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紧密结合。高中学校社团建设要 与学校选修课的开设紧密结合。 4.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不断创新社团 发展新思路,引导和促进中小学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明确中小学学生社团的类别 中小学学生社团从活动类型上主要分为: 1.语言文学类社团。如文学、诗剧、经典诵读、童谣、英语、演 讲、节目主持等。 2.体育类社团。如田径、武术、球类、棋类、游泳、体操、轮滑游 戏等。 3.艺术类社团。如书法、篆刻、声乐、舞蹈、器乐、模特、戏剧、 小品、美术、摄影、雕塑、陶艺等。 4.科技类社团。如小发明小创造、科技探究、天文、航模、计算 机、机器人、电子报刊等。 5.综合实践与社区服务类社团。如志愿服务、心理健康、地理、集 邮、动漫、古迹民俗探究、军事爱好、交通、法制、环保、禁毒等。 6.其他。 四、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一)完善领导机制。学校要建立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 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职能处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二)创新活动机制。学校要通过组织开展社团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加强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应制定规范的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联合会财务管理,促进联合会健康发展,根据《联合会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联合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 (二)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财务预决算; (三)建立和完善联合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检举。

(四)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义工联合会财务自收自支、单独设立帐户、独立核算。义工联合会应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会计资格证上岗,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四条,联合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联合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联合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联合会的全部经济业务收支活动承担责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六条,联合会的业务收入包括: (一)联合会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 (二)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

小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小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篇一:中心小学社团活动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社团活动(暨校本课程) 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依据小学新课程标准,积极开展“学生社团”进教学的工作,促使全体教师做到人人参与社团建设,人人组织社团活动,人人辅导社团活动,更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潜能,拓展学生特长,学生个性得到发展,从而使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得到提高,校园生活得到丰富,使学校教育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团工作的有效性,提高社团活动的活动质量,真正让学生学有所用,真正的把全体教师、学生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最大化的发挥社团组织的功能。特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两级组织对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引导。 1、领导小组组长:朱立龙 副组长:王红玲杲凯达孙庆广 组员:乔见跃邵全欣丛宗伟丛成龙田启东2、工作小组组长:乔见跃成员:各社团管理者三、社团管理 1、各教研组可依据本校的特色,并结合学生的兴趣、师资以及场地

等条件,拟订本学期所开设的社团,人数达十人以上方可成立。成立后由教导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各年级组等部门积极配合。 2、社团必须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我校名称。 3、各社团所制订的社团工作计划须报教研组申核,经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进行实施。各社团的培训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相抵触。 4、每社团指导老师,由教导处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总结等工作。 5、社团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与重要补充,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社团活动。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要参加校外活动或假日活动,需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核准。 6、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将活动实施计划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并于活动后一周内提出活动报告,送交社团活动领导小组。 7、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8、各社团应积极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社团全名、指导老师姓名),活动计划、工作总结、成员名单、比赛评价方法等。9、学校每学年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下面)。对

老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老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为了加强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非营利性组织,不得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第二条:本协会财产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 第三条:协会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协会经费来源:社会赞助、会员会费、鱼塘承包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条:协会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 第七条:协会自成立起,就应建立明确的帐目,有专人负责管理,所有帐目需及时入帐,并定期向协会内外公开帐目,实行帐务公开制度。 第八条:协会经费支出必须按照正式发票报销,每月终上交报表及发票,报表上的项目需与发票一致,做到帐目细致明朗。 第九条:协会接受的捐赠或赞助费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受,使用捐赠或赞助费的有关情况,需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条:任何谎报经费开销者、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经费者,视情节严重,可废除其工作人员资格;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细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部收支由协会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本协会全部现金及所有报销作凭证,帐目由财务部保管。财务部必须按时记录各项收支的明细情况。 第三条:各部门一律凭有效凭证(发票)由当事人统一到财务部财务报消,注明详细费用,报帐时发票背面应注明用途和经手人和证人,<注:一次性开支50元以上(包括50元)的由会长签名。 第四条:各部门报销时,必须携带报销的实物到财务部报销,在使用期间必须保存好,如有遗失责任追究到个人。 第五条:报销有效凭证必须在该凭证日期两个星期内报销,过期后恕不办理。 第六条:各种收入汇总后,必须三天内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向全体委员汇报,同时,财务部收到资金后必须办理有效的收据,业务活动收入必须全数上交,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 第七条:如举办活动需要提前垫付现金:报由委员会通过后,才可以支付。活动结束后应立即上交全部发票和剩余现金。 第八条:财务部每月(或根据具体情况)小结财务收支情况,交委员会审议。财务部定期编制财务收支清单,向协会内外公布。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 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供销合作社为主管单位的社团。 第三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2.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制定社团发展决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社团经济业务; 4.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 5.加强资产核算监督,防止社团资产流失。 第四条各社团须依法配备财务人员,社团财务工作接受市社财务审计处的指导监督(财务人员可兼任不同社团财务岗位)。各社团聘用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由该社团承担,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应对社团的全部财务运作负责。社团财务负责人的聘用、解 聘须报市社财务审计处批准。 第六条社团每年末向市社党委提交下年活动内容及预算,审核批复后按批复执行。 第七条收入是指社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社团的各项 收入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八条社团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即社团从会员中收取的经费; 2.补助收入,即社团从有关部门取得的非会费收入; 3.其他合法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九条社团收取会费须取得相关部门收费许可。

第十条社团获得捐赠、资助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时,应当提前向市社递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审批并获批准后开据合规收据,并向市社报告接受、使用、余额处理等的有关情况。未经市社批准同意,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或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社团支出包括: 1.社团活动开支:社团开展与其宗旨相关的各项活动支出。 2.社团内部建设开支:包括社团人员在工作时需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内部培训等支出; 3.其他合理开支。 第十二条会计集中核算报销及会计处理流程 1.报销人(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由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报领导审批(审批权限按《郑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供销办〔2019〕4号执行)。 2.出纳根据审批后的费用报销单付款报销,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 3.记账会计审核出纳传递来的记账凭证,无误后登记明细账,月底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账。记账会计每月进行一次对账,结账,主管会计每季度末对账簿凭证进行一次稽核。 第十三条社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第十四条市社财务审计处对社团的财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对社团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2.对社团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对社团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社团的资金结余,应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各种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资产购置及资产处置需事先审批,审批权限同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资产完整。 第十七条社团财务人员因轮岗、调动、离职发生变动时,须由社团法定代表人或社团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监交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社团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惩办: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 财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利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 (四)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报告、检举; (五)加强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三条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社团的全部财务运作负责。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和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会费收取的原则: (一)社团招新时应向新会员收取20 元,老会员收取5 元会费。如需加收须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实行; (二)各社团的会费收入必须在社团招新结束前交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管理; (三)各社团上缴的会费由该社团专门使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预决算管理 第五条社团活动获准开展后,报由院团委签字盖章。社团负责人带获批活动预算表于每周三、四值班时 间至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预算审批。各院学社联财务部于每周一值班时间至校财务部领取获批活动经费。 注:凡提交预算审批非本社团负责人及经费申请、领取拖延者后果自负。 第六条活动结束一周内,社团须将活动决算表和相关票据报院学社联财务部审批,院团委盖章签字后由院学社联财务部统一于每周三、四上报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核查。未报决算社团一律不审批下个活动预算。 第七条社团经费预、决算表中物品须写清明细,外联物品及花费须单独列出,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填写:例: 第八条社团报批单次活动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社团总剩余会费的30%,总报批活动不得超过社团剩余会费,不报销嘉宾礼品。且社团招新、迎新的总花费不得超过社团总会费的 10%。 第九条社团无需会费支出的活动也须交表注明,校财务部将予以登记,年末通讯费报销以校学社联财务 部账本上登记的社团活动为计算基础。 第十条为促进社团进行合理预算,预决算差额不得大于该活动的10% ,决算超额大于预算10% 的社团责任自负。决算超支不足预算10%的部分,校学社联财务部将在该社团下个活动

社会团体财务的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篇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XXXX协会财务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本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XX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XXXX协会秘书处下设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支配,杜绝资金流失。 第三条根据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财务部分别设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聘请为人正派,热心协会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 第四条协会设立统一帐号,并由财务部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账册,组织会计核算,按协会本级和所属各专业委员会设立相应明细帐。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五条协会的收入来源包括: (一)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二)有关部门委托协会完成某项时的拨款; (三)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条协会收入只能用于围绕团体宗旨开展业务的活动费用,支付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开支、调研费、差旅费和必要的业务招待费用,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条所有经费收入均由财务部统一帐号收取,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记入相应的明细帐内凭联单进帐。其中会费收入的管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财务预算 第八条协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协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应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按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出下年度协会本级和各专业委员会的经费预算,并送财务部。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份编制出协会下年度的经费预算,并报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告知协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九条预算要做到量入而出,开源节流,收支平衡,并争取略有节余。 第十条协会及其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年度预算批准的各 项活动时,还应在年度预算经费额度范围内作出相应项目经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社团财务人员的日常行为,促进社团发展,需要 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为你带来了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各社团每学年可向会员收一次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 团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须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二条:每学年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按10%的比例在会员费 中向各社团收取管理费用,专业社团(系属社团)和志愿服务型社团(红十字协会,心理协会,爱心社)除外。专业社团的经费收取情况由本系社团部负责。 第三条:社团会费收费标准,会员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会员总人数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条:社团成立不满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会费给学院学生 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社团收取的会员费以及其它经费必须上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五条:在经费的使用上,各社团必须由专人(非会长)管理财务,各种开支必须入帐,保存单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检查。每届理事会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全院。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博兴县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社团,是指博兴县各中小学生以兴趣为导向,以自愿为基础,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各校中小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博兴县教育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中小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五条中小学生社团在学校教务处的管理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小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小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六条中小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审查同意,报博兴县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第七条成立中小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团学生应在10人以上(包括10人); (二)有规范的名称;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四)有规范的制度; (五)有社团团长(由学生担任); (六)中小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学生社团可以是注重探索求知的学术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体验感悟的实践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人文底蕴的文娱类社团;也可以是激烈拼搏、注重交流共进的体育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特长发展的技能类社团等;也可以是注重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民间艺术类社团等。 第三章中小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中小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和备案; (二)对中小学生社团实施定期检查; (三)对中小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第十条中小学生社团开展除校内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 第十一条中小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社团主管

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社 团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经济与贸易学院 社团联合会 2012年11月22日

经济与贸易学院社团联合会 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以及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同时也为了财务制度的透明 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广大社团成员的利益,实现“管理、 监督、维权、服务”的职能,依据《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 易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社团成员(尤其是各社团财务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向社联反映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账务管理 第三条新社团在注册成立的时候必须文字说明是否收取会费,且收取的会费不得高于社联规定的最高限额。在社联统一安排招 新结束后一周内,向社联提交一份社团所有成员名单(含联 系方式在内)和会费金额的资料。 第四条社团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以会议、张榜公布等具体形式向所有成员公开财务使用情况。 第五条社联将通过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涉及各类型社团,一旦发

现问题即采取相关措施(见惩罚制度)。 第六条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一任负责人有义务将财务理清并移交下任负责人。 第三章自筹资金 第七条自筹资金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接受捐赠,获取赞助等。学院支持社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但这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接受捐 赠的社会影响和获取赞助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对于社团接受捐赠或进行公开募捐,应有一名以上的社联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公正。 第九条各社团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时,不得随意承诺超越其能力的行为,不得签署协议。 第十条社团联系赞助在校内进行宣传时必须通过正当途径。同时一切宣传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否则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所有固定资产为学生团体组织集体拥有,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吞、挪用。一旦发现将进行严厉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社团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私自挪用或者侵占社团物品的,知情者可以及时和社联主席联系,社联主席将成立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doc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管理制度】 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那么财务会计管理如何制定制度?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简称校社联)为加强学生社团(下简称社团)财产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防止社团财产流失,增强社团财务运行的透明度,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湖南科技大学各社团的一切财务管理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社团应设置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社团的全部财务运作负责。 第四条社团所有财产属社团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 第五条校社联财务部对社团财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六条收入是指社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七条社团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收取会员的会费、挂靠单位资助、个人和社会赞助、学校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义卖。第八条会费收取的原则:

(一)社团招新期间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高于20元,并如实开出盖有校社联公章的收据,社团不得私自开出收据,贫困生凭贫困生证明可免交会费; (二)招新工作完毕后,校属社团会费60%上交至校社联财务部保管,院属社团60%会费以存折形式交至院社团部,余下作为各社团日常活动经费; (三)各社团上缴的会费由该社团专门使用,校社联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支出是指社团购买设备,开展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条社团支出包括:活动支出、日常支出及其他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社团会费管理原则: (一)社团举办活动,若自留经费不足,社团持审批表至挂靠单位社团管理处申请从上缴的60%会费中支取经费; (二)活动结束后,需按照规范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经费结算表》由经收人签字留于社团存档; (三)各社团每学年第一学期的总开支不得超出社团本学年总会费的55%。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管理: (一)院校支助与奖金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常规收入的管理(详情参考本制度第三章第十一条); (二)个人和社会赞助,应该全部用于社团活动,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侵占、私分。 第十三条社团的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校社联有关财务制度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高级技工学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财务制度改革,使学生社团财务公开,保护社员权益,逐步完善全校学生社团财务,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扩大社团联合会会的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能,根据《**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第一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包括: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其挂靠单位下拨的专项经费,经费、赞助费.社员交纳的社费,校内外自筹的合法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社团自筹解决。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的招新时收取相应的会费(会费标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 第三条各社团可以接受赞助或赠送等其他方式获得经费。社团需及时将经费情况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各社团自成立之日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详细帐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并且做到帐、款分离,专人管理。及时上报财务用度情况。 第五条学生社团经费支出要有合理的计划、详细的记载和原始的票据凭证。 ( 包括:日期,科目摘要,收入,支出,经手人、负

责人签字,余额。 ) . 第六条各社团秘书长每月月末向本社团内部理事会递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收支表,经理事会审查属实理事长签字后,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七条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必须进行详细经费预算,并制定一份书面经费预算,由团长签字,经社团内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活动总结必须附带详细清楚地经费使用情况(日期、数额、用途、经手人)且由是团团长和理事长共同签字。 第八条社团支取(报销)日常费用或活动开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团主席签字秘书长给付,100元以下由社团内理事长签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须经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主管常任理事签字,社团部备案。 支取(报销)同时要携带相应的发票,使证明材料齐全,经核实后方可支取(报销)。 第九条各社团的帐目必须定时、如实向各社团会员公布。并随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条各社团每学年支取的资金必须小于总会费的80%。 第十一条在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时,做好财务交接工作。若财务状况与收支记载不符、社费无故缺失,由上届负责人填补.否则,上报校团委,给予严肃处理。 三、经费监督 第十一条共青团**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授权的学生社团财务监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河北基础教育,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我厅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了《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定》。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向管理要质量和效益,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中小学内涵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省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添置了大量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后勤设施。提高这些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是当前我省中小学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管理规定》是在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依法自主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把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把《管理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大规模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对做好学校管奢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各地和各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自觉性;明确《管理规定》的内容、特点和基本要求,着力推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接受一次《管理规定》的专题培训。 三、细化目标要求,大力开展以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创建和谐校园的部署要求,把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作为我省“和谐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制订创建方案,细化目标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近两年内使全省中小学都达到《管理规定》的要求,推进全省安全、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建设。 四、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各地各校在贯彻落实《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要与全面推进依法自主治校相结合,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管理规定》是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和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本地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学校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使中小学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轨道。 五、强化督导检查,建立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激励机制。各地各

XXX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XXX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协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包括:管理各项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协会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物资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协会经济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促进协会建设和事业发展。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协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协会根据章程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秘书处的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定期审议协会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理事会休会期间,由会长授权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协会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国家有 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每年接受取得市民政局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条协会理事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及秘书长 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章财务管理协会及人员 第八条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划分。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确定内部财务协会,配备合格会计人员;组织拟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等。 (二)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财务政策;审核重要财务事项;协调各种财务关系以及各相关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组织制定财务预算、编制财务决算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等。

社团(课外兴趣小组)考核实施细则

铜仁市灯塔小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社团(课外兴趣小组)考核实施细则 各位教师: 为高效推进学校社团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学校领导有关社团工作,根据《铜仁市碧江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度公办学校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碧绩发【2016】2号)、《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生社团活动建设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及碧江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工作实施台账管理要求,特拟学校社团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社团指导教师 二、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 2、访问学生; 3、现场查看。 三、考核分数计算 考核分数为加分制,但总分值不超过3分,建立台账考核,加分合计值为最后得分,并将最后得分纳入学期绩效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资料建设(1.5分) 1、组织机构、制度建设 (1)各社团有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社团活动登记册(表)。(0.3分) (2)有社团学习考核表彰制度,有学生干部组织。(0.1分)

2、社团内容建设、宣传工作 (1)简报一篇一次(0--0.3分);一次社团活动(方案、总结、简报图片),此项在活动开始前应学校备案。(0.5--1分)(2)社团教师上课有教案、教学设计、方案等反应认真备课资料并规范存档。(0.2分) (3)学生评价。(0.3) (二)期末成果考核(1.5分) 学校根据社团指导教师学期教学目标为主要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期末成果考核办法,考核小组对各社团逐一考核。 五、考核执行 社团绩效考核由办公室实现台账考核,期末由办公室组织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与社团组长(成员)共同进行考核审查,待考核组组长或校长签字后计入学期绩效。 六、本考核细则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仁市灯塔小学 2018年7月6日

小学生社团

(一)什么是小学生社团 一、什么是社团? 社团可依其性质分为政治性、经济性、科技、军事、外交、文化体育、健康卫生及宗教团体等;依其成员间的联系纽带分为生理、社会、精神物质以及由个体所属组织功能等方面因素结成的四类团体;亦可依其民间性程度分为官办、民办、半官办三类。 社团又称为社会团体,是指以文化、学术或公益性为主的非政府组织。 在中国大陆,根据1998年10月25日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社会团体必须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必须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事实上,限制或者禁止政治性团体。 二、什么是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学生社团的活动以保证完成学生的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以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进行为原则。学生社团组织和活动的目的是活跃学校的学习空气,提高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学生社团可以根据学校的不同情况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以交流思想,切磋技艺,互相启迪,增进友谊。 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接受学校党政团组织的领导,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社团活动不得妨碍学校各类正常工作和教学、生活秩序。学生社团的会员应当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什么是小学生社团? “小学生社团”指学校内的小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个性等通过自愿报名、社团招募,由辅导员共同参与组建起来的,集知识学习、社会实践、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社团必须根据学院有关规章条例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二条社团活动经费遵循“自筹、自立、自主”原则,其活动经费来源有: (一)会员交纳的会员费(在此处写清楚具体会费,例如“每 人10元一年”,以及理事是否收费,如有特殊情况,例如 老会员收费与新会员不一样,也要具体说明); (二)学院有关部门的专项活动拨款: (三)合理正当的社会资助。 (四)(如个别协会会有其他收入,如摆摊等,多加一条“其他 合法收入”) 第三条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必须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各社团负责人对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由专人(非会长和 副会长)负责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 督管理。 第四条各社团每学年向会员收取一次性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团理事会讨论研究报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各社团在上报会员人 数,上缴社团管理费方面不得弄虚作假们,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 人员负责。 第五条各社团会员费、学院有关部门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并保存原始单据,定时向社团成 员公布社团活动经费及账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 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社团必须每月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财务情况,提交财务报表。各社团必须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对社团财务的不定期检 查。 第七条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如实提供活动经费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情 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八条社团举办面向全院的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大型活动,须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审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有关部 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联合会财 务部有权对活动经费进行结算,各社团必须配合。 第九条社团外出拉赞助,须经过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经团委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与赞助单位正式签订协议。所得 赞助费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进 行监督使用。 第十条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私自挪用,剩余部分作为社团活动经费。赞助活动结束后,该活动负责人应开 列详细财务清单上交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社团理事会换届前必须清理和公布账目,社团财产须移交新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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