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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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一、名词解释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柔性宪法:依据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凡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宪法的修改程序亦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采用单纯多数决方式),就叫做柔性宪法。英国宪法就被称为柔性宪法。英国实行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并不认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刚性宪法:凡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宪法修改须经过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的程序(特别多数决方式通过修宪提案)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的宪法。凡是有关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一种法典的形式公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就是成文宪法。划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标准是看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成文宪在一国法律体系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不成文宪法:是指一国的宪法渊源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存在于习惯之中,或者散见于若干宪法性文件,或者判例之中。不成文宪法不是绝对没有文字,而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如英国宪法就是不成文宪法。

平时宪法

钦定宪法:根据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凡由君主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就称为钦定宪法。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即为钦定宪法。

协定宪法:协定宪法,凡由君主和国民议会协议而制定的宪法称为协定宪法。法国君主路易?菲利浦与国会协定而产生的1830宪法即为协定宪法。

名义宪法:只在名义上存在,但在现实中不能发生其规范性的宪法。

规范宪法:为政治权力所适应并服从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宪法规范: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政: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即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德尔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发展这种民主事实。宪政是以宪法为形式、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法治为保障的现代政制。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是指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所有,来源于人民。

权力法定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法无授权即无权”,即据权力的性质和特征,一切权力都应当是有限的,它源于法律,受法律限制,越权无效。该原则以法治为前提。

权利推定原则:权利有所谓“剩余权利”,即法律上未规定的权利,而有未加禁止并且符合社会成员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可以推定为权利主体有权利做,即“法不禁止即为可”。允许从应有权利推定出法律权利,称之为权利推定原则。

比例原则:当国家行使公权力而与基本权利发生冲突时,必须审查该公权力的行使是否为宪法所规定,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否适度、合比例。

法律保留原则: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

宪法结构:宪法文本结构指宪法文本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形式结构指将宪法规范予以合理排列的顺序、方式,我国分章、节、条、款、项。内

容结构由宪法名称、序言、宪法正文、附则四部分构成,我国宪法分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宪法附则:宪法对特定事项而做出的附加条款,包括宪法的修改、解释程序,宪法保障措施,宪法的公布和生效时限,基本属于程序性内容,是成文宪法效力的自身保障。

单一制

联邦制

地方自治

民族自治区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特别行政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表现形式。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领导力量,同时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为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服务。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辅助性的工作机构。是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按照专业分工的工作机关。它的任务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拟订有关议案。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监督权

总理负责制: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他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负全部责任相联系的是他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

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组成部分。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是建立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有自治权利和地位的地方行政单位。民族自治地方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该地方的民族分布状况。在具体的设置规定上,相当于省的民族自治地方成为自治区,介于省与县之间的称自治州,相当于县的称自治县。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才是民族自治地方。在设区的市设立的区、在县以下设立的民族乡都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三代人权:第一代人权概念是以《国家人权宪章》为依据的。侧重个人的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这一代人权概念为中心的国家人权法被称为“个人人权法”。

第二代人权概念是国际人权文件所确认得民族自决权。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民族自决权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确认;1960年联合国大会《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对此作了更具体的规定;1966年两个人权公约均在第一条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以这一代人权概念为中心的国家人权法被称为“自决权法”。

第三代人权概念以国际人权文件所确认的发展权为核心。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系列决议,包括《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决议、1966年《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1974年《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承认发展中国家人民享有发展权。以这一代人权概念为中心的国家人权法被称为“发展权法”。

政治权利:3类

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以书面或其他方法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被选举权:是指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有被选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言论自由:公民通过语言的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结社自由:个人与他人一起为了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长久和短期的结合的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监督权:作为政治权利,是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

财产权: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的统称,是公民所享有的、为国家权力所不能不法侵害的权利。

平等权:

合理差别:具有合理依据、合理程度的差别。判断某种依据是否合理标准是看这种依据是否属于“禁止性差别事由”,合理程度的标准是差别程度是否超出了目的之需。

劳动权: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属性而备受关注。劳动权简而言之,即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参与社会劳动和领取相应的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

受教育权:初等教育应免费、强制,高等教育视成绩决定。

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从而维持基本生活。

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权利救济权,3项:裁判请求权、申诉和控告权、国家赔偿或补偿请求权。

宪法创制:宪法制定者将不能通过宪法制定者自身的行为直接实现的符合宪法制定者的利益的事项,通过宪法规范的形式确定下来,并通过宪法规范确定相应的实现宪法制定者的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来保证宪法制定者的利益得到实现的创制宪法规范的活动。

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修改:

二、简答题:

1、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1)人民主权原则。也叫主权在民原则,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主权指一个国家固有的处理国内国际事务不受他国干预和限制单独最高权力。

(2)人权保护原则。

(3)分权制衡原则。

(4)法治原则。

2、简述宪法文本的效力(包括基本权利的第三者效力)

宪法文本的效力指宪法文本对社会关系的各个领域所产生的普遍的约束力,形成客观上应遵循的原则。

一、宪法文本对国家行为的规范效力

宪法对国家公权力尤其是立法权的规范效力最主要体现为宪法的优越性或至上性,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相对于一切国家公权力或政治权威的优越性,妥当性和实效性,国家公权力活政治权威都居于宪法规范之下,国家公权力活政治权威只有在宪法规范中寻找到合法性一局才能符合宪法的基本价值诉求。宪法在国家实定法秩序中处于最高位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规范皆不得违反宪法。宪法的优越性在于作为母法的宪法,是一国法秩序中最根本规范,凡是国家的基本组织,制度以及程序必须以其为蓝本,国家的公权力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违宪无效。

二、宪法文本对私人行为的规范效力

宪法文本对于私人行为的规范效力主要是通过宪法基本权利条款来实现的。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条款在规范的延伸意义上内在地包含了排除私人之间的侵权行为规范内涵。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具有保护私法行为的效力,在于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对于私人之间的私法行为的规范效力问题被称为“基本权利对第三人的效力”,解决的是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在何种范围或程度上以何种方式在私人法律关系中发生拘束力的问题。有三种主张:无效理论、直接效力论、间接效力论。

根据法位阶理论,上位法效力优于下位法,宪法效力优先于法律效力,上位法规范决定下位法规范的效力以及生成条件,下位法规范则是上位法规范的具体规定。

3、简述单一制、联邦制的特点。

法律体系、政府结构、政府关系、对外关系、公民

4、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人大:立法权、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罢免权、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监督权、调查权常委:立法权、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监督权、任免权、重大事务决定权、询问和质询权、调查权、其他

5、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

公布法律权、提名权与任免权、发布命令权、外交权、荣典权

6、简述国务院的性质与地位。

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行政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中央人民政府:对外、对内

~2、最高行政机关:行政、最高

~3、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产生、实施

职权:行政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监督权、提出议案权。

7、简述上下级人民法院、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

上下级人民法院:监督与被监督、指导与被指导

上下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与被领导(上级领导下级,最高领导各级)

8、简述宪法规范的特点。

(1)政治性。宪法以国家的政治生活为规范对象,宪法条文背后的规范精神或往往都是特定政治思想或意识形态的彰显,甚至可以说是政治妥协的结果。

(2)不完整性。作为根本大法,须对人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政治组织作出规定,其势必无法对各种政治活动的细节都作出详尽的规范。其不完整性表现在规范事项范围不完整、条文内容不完整。

(3)组织性与限制性。宪法规范组织性的功能是合理的确定国家机关的组成与体系,为权力运行提供合宪性基础。为保证其合宪性,不仅要发挥其组织功能,同时要发挥其限制的功能。

(4)最高性。作为一种根本性法律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有制约和控制其他法律规范的最高性,表现在其丰富的内容:是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准则,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性,意味着宪法是调整社会生活的最高依据是判断政治行为是否合理合法的最终标准。

(5)稳定性与适应性。作为构成宪法的基本要素,需要在社会生活中长期稳定,不得轻易变动。然客观实际不断变化而宪法规范并无根本改变,这是其适应性的体现。稳定性价值不能制约适应性,同理,不能以适应性价值损害稳定性价值。

(6)制裁性。包括积极制裁与消极制裁,发挥制裁功能的主要形式是具体的司法实践活动,司法审查是基本表现形式。

(7)广泛性。包含着广泛的内容。

(8)历史性。宪法规范一般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对胜利成果的确认。在某种程度上受特定国家的历史文化的影响。

9、简述宪法的司法适用性。

1、违宪审查: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2、司法审查模式:由普通法院直接适用宪法作出裁判。以美国为代表和典型,此外,日本、希腊、挪威、瑞典等国亦采此制。

3、宪法法院制度,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门保障宪法秩序的宪法法院以特定的程序审查法律文件等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以奥地利为原型,以德国为代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采此制。

4、法国设立宪法委员会,主要负责进行合宪性审查,但采取事先审查的方式,对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不再具有审查的权力。

10、简述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宪法解释的原则

(一)解释宪法应符合制宪目的与精神

(二)解释宪法必须遵循依法解释原则

(三)解释宪法要反映社会发展需求

宪法解释的方法:

1、原意解释:原意解释把诉求制宪者的原意作为宪法解释活动的中心,认为只有制宪者意图才是宪法解释的全部目的和宪法文本的真正意旨所在。

2、文义解释:文义解释主张依照宪法文本用于之文义进行解释,以阐释宪法的意义和内容。

3、社会学解释:主张宪法解释过程中要强调宪法解释可能带来的社会效果和现实意义。

4、利益衡量方法:法官或解释者对所涉及的相互冲突的各种利益进行比较,作出评价并加以抉择的形式。

11、简述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1、由普通法院直接适用宪法作出裁判。以美国为代表和典型,此外,日本、希腊、挪威、瑞典等国亦采此制。

2、司法审查模式特点

a、由联邦各级法院对联邦法律和各州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进行分散审查。

b、法院只能附带于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审查。

c、法院只能对已经有效实施的法律进行事后审查。

d、联邦最高法院通过终审权进行最终控制。

12、简述法国宪法委员会的具体运作。

法国宪法委员会成员为9人,任期9年,不得连任。其成员由总统、国民议会议长、参议院议长各任命三名。它是一个政治协调机构。宪法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

1、监督共和国总统的选举,审查申诉并公布投票结果

2、裁决国民议会、参议院议员选举的合法性。

3、监督公民投票程序的合法性并公布结果。

4、各个组织法在公布前、议会规章在实施前都必须提交宪法委员会,就其是否符

合宪法作出裁决。各个法律在公布前,可由总统、总理、国民议会议长、参议院议长、六十名国民议会或参议院议员提交宪法委员会进行合宪性审查。

13、简述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内在矛盾与未来走向。

(1)缺乏程序保障,缺乏可操作性。

(2)由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可以保证权力的高度统一,但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是违宪审查的对象,自己审查自己,有违自然公正法则。

(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会期短,任务重,无法顾及违宪审查。

(4)公民提起违宪审查的程序性权利不够健全

1.建立具有权威性的监督机关

2.建立审查报告定期公布制度,形成反馈机制。

3.扩大违宪审查的范围

4.完善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救济制度

14、平等权与合理差别原则之间的关系。

15、简述基本权利的性质

~1、根本性,人之为人的权利

~2、多样性,名目多样,来源于道德伦理上人之为人的需求的多样

~3、无限性

~4、普遍性,普遍适用于每一个人

~5、固有性和法定性

~6、不受侵犯性和受制约性

16、简述基本权利的保障模式。

第一种是绝对保障模式。根据这种模式,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他法规范不能加以任意限制或例外情形。这种模式一般都实行具有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通过违宪审查机制,对那些对基本权利加诸了超过基本权利本身的内在制约之限度的、为宪法所不能接受的限制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

第二种则为相对保障模式,即允许其他法规范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进行直接限制的模式。相对保障模式经常有这样的表述:“其内容由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保障,或者冠之于“非依法律不得限制”等。相对保障模式又表现为两种具体的方式。

其一是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方法均有普通法律加以规定;

其二是对基本权利的限制须通过法律。

17、简述基本权利的分类。

~1、耶利内克的四分法:首先,个人相当于国家总是处于被动地位上,由此就会派生出“对国家的给付”。其次,个人对于国家还处在消极地位上,由此会派生出“免于国家支配作用的自由”。三,受益权。四、参政权

~2、柏林二分法:一种叫做积极自由,一种叫做消极自由。

~3、六分法

第一、平等权,第二、政治权利,第三、精神自由,第四、人身自由和人格的尊严,第五、社会经济权利,第六、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

18、简述自由权与受益权(社会权)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知识点(自编)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1、为什么要维护宪法权威?(为什么要坚持宪法至上?) (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2)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2、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权利?) (1)宪法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和人民地位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6、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7、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8、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9、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

宪法基础知识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法,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①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 2、宪法的基本内容 宪法基本内容包括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 3、宪政的主要特征 宪政的主要特征有:①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②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③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4.政体 政权组织形式一般就是指一国的“政体”,一种实现统治权益的政权体制或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所以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称为一国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其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形式是一种民主的代表制。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①群众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于一定居住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社会生活的共同需要而建立,目的是解决居住地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社会问题。 ②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的下属或下级组织,也不从属于居住地范围内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具有自身组织上的独立性。 ③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存在于居住地范围的基层社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 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7、国籍的概念 国籍,在宪法上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 8、政治自由的涵义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9、人身自由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特征:根本法(3方面)、公民权利保障书、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实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分类资产阶级法学:成文与不成文、刚性与柔性、钦定、民主和协议 马克思主义学者: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 英国:最早产生宪法实行宪政国家 历史发展美国: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法国:欧洲大陆最早成文宪法 基本理论我国宪法的数次修整(88、93、99、2004) 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权利制约 作用: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指引和协调、评价和宣传 渊源与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宪法规范: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相对稳定性 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 宪法关系内容:宪法上的权利义务 客体:宪法行为 宪法与宪政宪政特征:宪法实施是基本途径、有限政府是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集中表现 关系:宪法是前提,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生命,是动态的宪法 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国家性质,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特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 相照、荣辱与共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基础全民所有制: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巩固发展 集体所有制:国家鼓励、指导、帮助 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重要组成个体私营: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三资企业:利益受法律保护 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国家基本制度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精神文明主要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 逻辑起点: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前提:民主选举代表 核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关 关键: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基本原则:选举权普遍性、选举权平等性、直接与间接并用,秘密投票 确定主持机构: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选举制度选举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 投票 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 物质和法律保障:经费由国家开支 国家结构单一制 联邦制 形成原因:历史原因、民族原因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 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 五种标准: 按规范性质 按照权力关系 按照利益性质 按照主体 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 宪法地位的三特点: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究竟是什么——宪法的本质 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基础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规范,也是一种限权规范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 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规范性、普适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是授权性的 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 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在本质上,宪法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益的集中表现。(错误) 2、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宪法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与其他法律规范在功能上是不一致的,即是对其他类社会关系的调整。(错误) 3、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错误) 4、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度起源于美国,并为其他一些国家所借鉴。(正确) 5、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都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仅具有立法职能,并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正确) 6、英国宪法是成文法宪法,这是其发展的渐进性所决定的。(错误) 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正确) 8、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后来又经1934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一些修改,正式公布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的宪法性文件。(正确) 9、国家性质是国家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利的归属。(错误) 10、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另一个是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错误)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不给分)。 1、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以下内容(A、B、D) A、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B、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 C、审查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D、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C)无产阶级专政。 A、就是 B、形式上是 C、实质上是 D、不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过(C) A、两部宪法 B、三部宪法 C、四部宪法 D、五部宪法 4、根据宪法的效力与修改程序的不同,可将宪法分为:(B) B、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理想宪法与现实宪法 5、中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性法律是(B) A、《钦定宪法大纲》 B、《十九信条》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D、《中华民国约法》 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A、C、D) D、政治协商B、立法监督C、民主监督D、参政议政 7、法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法律是(B) A、《独立宣言》 B、《人权宣言》 C、《自由大宪章》 D、17 91年《法国宪法》 8、(ABCD)属于宪法性文件。 A、《义务教育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国籍法》 D、《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 9、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被称为协定宪法。根据这一定义判断,(B、D)宪法属于协定宪法。 A、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B、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C、1848年意大利宪 法 D、1830年法国宪法。 10、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B)。 A、《中华民国约法》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 D、《五五宪章》 二、小论文: 论宪法的主要作用。 请参考课本P20——23 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思路进行。

2018年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宪法

2018年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宪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问题;(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2、宪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有: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国家标志(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等。 3、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答:(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3)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它法律更为严格。 4、为什么说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答:(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权大没有法大)(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的表现? 答:(1)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禁止做的事;(2)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规定作的事;(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未授权的事。 6、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它可以不受宪法的约束。这是错误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以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 答:(1)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的法律化;(2)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它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就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3)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得不到党的遵守,也会削弱人民对党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任何团体和组织都必须模范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7、青少年应怎样增强宪法观念? 答:(1)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2)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3)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依法治国 8、依法治国的含义及要求。 答: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

2020年宪法基本知识培训

宪法基本知识培训 1.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资产阶级国家的成文宪法是: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 2.世界上的宪法可分为哪两大类型: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 法 3.建国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历史文件是:《共同纲领》 4.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在哪一年哪一月哪 一日,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5. 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第几部宪法:4 6.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7.现行宪法由哪几部分组成: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

8.我国现行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9.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0.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1.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2.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根据什么方针进行政治协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样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14.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15.现代世界各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 16.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7. 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 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集体所有制 18.目前我国实行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 式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19.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提倡的“五爱”公德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 21.“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 原则,在我国最早是由哪一年的宪法所确认的:1954 22.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什么不受侵犯:人身自由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4.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结构形式采取:单一制 2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什么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

宪法学知识点

宪法学知识点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制定,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宪法效力。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制定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第四节宪法的基本功能 宪法的一般功能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宪法典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第六节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 第七节宪法效力 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宪法与条约的关系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以及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一、名词解释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柔性宪法:依据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凡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宪法的修改程序亦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采用单纯多数决方式),就叫做柔性宪法。英国宪法就被称为柔性宪法。英国实行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并不认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刚性宪法:凡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宪法修改须经过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的程序(特别多数决方式通过修宪提案)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的宪法。凡是有关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一种法典的形式公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就是成文宪法。划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标准是看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成文宪在一国法律体系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不成文宪法:是指一国的宪法渊源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存在于习惯之中,或者散见于若干宪法性文件,或者判例之中。不成文宪法不是绝对没有文字,而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如英国宪法就是不成文宪法。 平时宪法 钦定宪法:根据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凡由君主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就称为钦定宪法。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即为钦定宪法。 协定宪法:协定宪法,凡由君主和国民议会协议而制定的宪法称为协定宪法。法国君主路易?菲利浦与国会协定而产生的1830宪法即为协定宪法。 名义宪法:只在名义上存在,但在现实中不能发生其规范性的宪法。 规范宪法:为政治权力所适应并服从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宪法规范: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政: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即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德尔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发展这种民主事实。宪政是以宪法为形式、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法治为保障的现代政制。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是指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所有,来源于人民。 权力法定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法无授权即无权”,即据权力的性质和特征,一切权力都应当是有限的,它源于法律,受法律限制,越权无效。该原则以法治为前提。 权利推定原则:权利有所谓“剩余权利”,即法律上未规定的权利,而有未加禁止并且符合社会成员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可以推定为权利主体有权利做,即“法不禁止即为可”。允许从应有权利推定出法律权利,称之为权利推定原则。 比例原则:当国家行使公权力而与基本权利发生冲突时,必须审查该公权力的行使是否为宪法所规定,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否适度、合比例。 法律保留原则: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 宪法结构:宪法文本结构指宪法文本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形式结构指将宪法规范予以合理排列的顺序、方式,我国分章、节、条、款、项。内

2018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坚持依宪治国》知识点复习

2018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坚持依宪治国》知识点复习 (一框)坚持依宪治国 .宪法的构成: 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宪法的重要性: 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3.宪法规定的内容: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4.宪法是根本活动准则的表现: ①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②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 5、中国共产党如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①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②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③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6、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 7、.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8、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 9、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0、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①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问题 ②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④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国家开放大学宪法学形考任务形考作业1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宪法学形考任务形考作业1答案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后来又经1934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一些修改,正式公布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性文件。 选择一项:对 对 错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 选择一项:对 对 错 3.国家性质是国家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利的归属。 选择一项:错 对 错 4.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 选择一项:错 对 错 5.在本质上,宪法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选择一项:错 对

错 6.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宪法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与其他法律规范在功能上是不一致的,即是对其他类社会关系的调整。 选择一项:错 对 错 7.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另一个是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选择一项:错 对 错 8.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度起源于美国,并为其他一些国家所借鉴。 选择一项:对 对 错 9.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原则,一般都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仅具有立法职能,并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 选择一项:对 对 错 10.英国宪法是成文法宪法,这是其发展的渐进性所决定的。 选择一项:错 对 错

2018年电大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及参考答案

2018年电大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及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在本质上,宪法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益的集中表现。(×) 2、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宪法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与其他法律规范在功能上是不一致的,即是对其他类社会关系的调整。(×) 3、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法院的宪法判例,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于下级法院具有规范的作用。(×) 4、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度起源于美国,并为其他一些国家所借鉴。(√) 5、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都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仅具有立法职能,并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 6、英国宪法是成文法宪法,这是其发展的渐进性所决定的。(×) 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宪法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也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 8、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后来又经1934年1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作了一些修改,正式公布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的宪法性文件。(√)

9、国家性质是国家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利的归属。(×) 10、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另一个是由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不给分)。 1、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以下内容(ABD) A、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B、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 C、审查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D、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C)无产阶级专政。 A、就是 B、形式上是 C、实质上是 D、不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过(C) A、两部宪法 B、三部宪法 C、四部宪法 D、五部宪法 4、根据宪法的效力与修改程序的不同,可将宪法分为:(B) B、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理想宪法与现实宪法

2020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知识点总结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知识点总结 1.1《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宪法的概况 (1)宪法作用: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四个方面) (2)宪法的核心价值: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3)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明确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依据 (1)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3)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4)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努力为人民服务。 3、人权概况 (1)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2)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3)人权的内容: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4、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1)总体要求:要求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具体要求:①立法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②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③司法方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④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新加内容) ⑤宣传方面: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宪法学》形考作业4

《宪法学》形考作业4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题目1 英国不成文宪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权威学者的著述。题目2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题目3 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在选区划分时采取了地域代表制。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题目5 君主立宪制根据君主或国王的权利受到限制的大小不同,一般可分为二元制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两种。 题目6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题目7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 题目8 世界著名的()是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宪法,确立了联邦主义原则和二元议会制的共和政体。 选择一项: A. 英国宪法 B. 魏玛宪法正确 C. 美国宪法 D. 法国宪法 正确答案是:魏玛宪法 题目9 在奴隶制国家,曾经实行过三种政权组织形式,即()。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民主共和制正确 B. 君主制正确 C. 君主立宪制 D. 贵族共和制正确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君主制, 贵族共和制, 民主共和制 题目10 在总统制国家中,()。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总统直接对选民负责正确 B. 总统对议会负责 C. 总统是国家元首正确 D. 总统是政府首脑正确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总统是国家元首, 总统是政府首脑, 总统直接对选民负责

宪法知识点总结汇总

三大本宪法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本章介绍的是宪法的基本理论,在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本章的核心考点主要包括: 1.宪法的分类:英国学者J.蒲莱士提出了两种分类,即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此外,还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等类型。 2.宪法的历史: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实施的,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修改。 3.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本章的难点是对我国宪法基本原则与中国宪法历史脉络的准确把握,特别是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历次修改的内容,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 本章主要是对我国国家基本制度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和基本社会制度的介绍,需要对各种基本制度的内涵有总体的理解。 在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宪法地位时,需要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人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有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对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有所区别。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在限制私人财产权时,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补偿。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本章对国家基本制度介绍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多项单行法。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及秘密投票的原则,要认真把握各项具体的选举程序。 [ 3.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5.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要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尤其要把握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及司法机关)和法律制度。 6.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它

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

2019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 一、宪法学基本理论 宪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即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历史发展和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范、宪法和宪政、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等内容。这一部分内容非常重要,是进一步学习宪法学的基础。 1.宪法作为特定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征,也有自身的基本特征,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决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三个因素,即内容的根本性、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2.宪法语词虽然在古代典籍中就已经出现,但是近代意义的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产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背景。考生应当掌握早期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宪法产生的基本情况。对其中的世界宪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宪法性文件及其产生的年代必须记住。 3.自1949年以来我国共通过了5部宪法性文件,即1949年9月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行宪法即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所进行的四次修正的主要内容是考生背记和理解的重点。 4.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宪法所进行的归纳和划分类别的活动。考生应当重点掌握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所进行的形式上的分类。 5.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宪法与实施宪法的基本准则和精神。考生应当掌握这几个原则的来源、基本内容、在宪法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不同的表现形态和本质上的差异。 6.宪法规范的含义主要特点必须掌握。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构成单位,是宪法的载体。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宪法关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所调整的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为国家和国家机关。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 7.宪政是宪法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宪法的生命所在,没有宪政,宪法就是一纸空文。考生必须掌握宪政的含义、特征以及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在我国,实行宪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首要标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具备的五个条件,考生应当了解和掌握。 8.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是宪法得以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考生应当掌握宪法实施的含义及基本构成。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是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方面,考生必须掌握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含义,知晓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并非是随意进行的,而是由有权机关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考生应当知道我国宪法中关于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机关和程序。 二、我国国家制度 我国国家制度复习的重点考生应当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和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国家开放大学网核课程《宪法学》第次形考任务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网核课程《宪法学》第4次形考任务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题目1 英国不成文宪法得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权威学者得著述。 题目2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题目3 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在选区划分时采取了地域代表制。 题目4 我国得政权组织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题目5 君主立宪制根据君主或国王得权利受到限制得大小不同,一般可分为二元制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两种。 题目6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题目7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就是工人阶级领导得,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得社会主义国家。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得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得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 题目8 世界著名得()就是第一部现代意义上得宪法,确立了联邦主义原则与二元议会制得共与政体。 选择一项: A、法国宪法 B、英国宪法 C、魏玛宪法 D、美国宪法 正确答案就是:魏玛宪法 题目9 在奴隶制国家,曾经实行过三种政权组织形式,即()。 选择一项或多项: A、贵族共与制 B、民主共与制 C、君主立宪制 D、君主制 正确答案就是:: 君主制, 贵族共与制, 民主共与制 题目10 在总统制国家中,()。 选择一项或多项: A、总统对议会负责 B、总统直接对选民负责 C、总统就是国家元首 D、总统就是政府首脑 正确答案就是:: 总统就是国家元首, 总统就是政府首脑, 总统直接对选民负责 题目11 宪法实施监督得方式主要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个案审查 B、事后审查 C、宪法控诉 D、预防性审查 正确答案就是:: 预防性审查, 事后审查, 个案审查, 宪法控诉

2021年宪法知识竞赛必考重点知识汇编(精品)

2021年宪法知识竞赛必考重点知识汇编(精品) 1.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1.美国宪法。 2.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2.苏俄宪法。 3.我国现行宪法全文共四,章,7节, 138 条,另附 31 条修正案。 4.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除了序言以外,还包括第一章总纲,第二章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5.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 6.我国宪法规定,一切;6.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7.现行宪法规定,;7.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享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8.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 8.土地私有财产和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9.现行宪法修正案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9.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 10.我国《选举法》规定,在;10.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11.在我国,城市的土地,属于;11.国家所有。

12.在直接选举时,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2.三分之一至一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倍;在间接选举时,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倍。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 13.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14.我国的统一战线包括;14.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祖国统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的爱国者。 15.公民在;15.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6.任何公民,非经 16.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17.在我国,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基本义务的有 17.劳动 受教育;和。 18.国家通过普及 18.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 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19.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 19.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20. 20.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21.我国宪法51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

宪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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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宪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宪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的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

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 1、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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