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关税概述

5-1 关税概述
5-1 关税概述

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法授课时间:××××编号:5-1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课程讲义

第一节关税概述

一、关税性质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是指一国海关对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征收的一种税。进出境指的是进出我国关境,即我国海关法适用的范围。

关境与国境是两个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国境指一个主权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领域范围。关境指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关税权力的领域范围。

(二)关税的分类

1.按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流向分类

按通过关境的货物和物品的不同流向分,可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

(1)进口税。进口税是指海关对进口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

(2)出口税。出口税是指海关对出口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

2.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分类

按对进口货物输出国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分,可分为加重关税和优惠关税。

(1)加重关税。加重关税也称歧视性关税,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别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2)优惠关税。优惠关税是指对某些国家进口的货物使用低于普通税率的优惠税率所征收的关税,包括互惠税、特惠税、最惠国待遇、普惠制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间的关税减让。

3.按计征关税的标准分类

按计税标准不同分,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1)从价税。从价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标准而计算征收的关税。

(2)从量税。从量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容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而计算征收的关税。

(3)复合税。复合税是对同一种进出口货物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标准计算征收的关税。

(4)滑准税。滑准税也叫滑动税,是根据货物的不同价格适用不同税率的一类特殊的从价关税。

4.按征收关税目的分类

按征收目的分,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1)财政关税。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关税。其税率一般比保护关税低。

(2)保护关税。保护关税是以保护本国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关税。

(三)关税的特点

1.纳税上的统一性和一次性

2.征收上的过“关”性

3.税率上的复式性

4.征管上的权威性

5.对进出口贸易的调节性

(四)关税的作用

我国关税在促进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2.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3.调控经济有效运行

4.加快改革开放进程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我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其征税范围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进口货物的征税范围

我国目前进口应税货物大致有四类:一是必需品类,即国内不能生产或生产较少的货物;二是需要品类,即非必需品,但仍属需要的货物;三是非必需品类,即在国内已经大量生产或非国计民生必需物品;四是限制进口类,即奢侈性货物。

2.出口货物的征税范围

为了鼓励出口贸易,我国仅选择了一些因种种原因,国家需要控制盲目出口的货物征收出口关税,对其他出口货物则不征税。

3.入境物品的征税范围

对入境旅客的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的征税范围为:一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

三、关税的纳税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人是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四、关税的税率

关税税率是整个关税制度的核心要素。目前我国的关税税率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进口货物税率

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配额税率等,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1)最惠国税率:

(2)协定税率:

(3)特惠税率:

(4)普通税率:

(5)配额税率:

(6)暂定税率:

(二)出口货物税率

现行税则仅对鳗鱼苗、部分有色金属矿砂及其精矿、生锑、磷、苯、山羊板皮、部分铁合金、钢铁废碎料、铜和铝原料及其制品、镍锭、锌锭、锑锭等30多种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23种商品实行0%~20%暂定税率,其中16种商品为零税率,6种商品的关税税率为10%及以下,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近20种,其税率都很低。

五、关税的优惠政策

(一)法定减免

法定减免是指《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和《海关进出口税则》等法规中所规定的减免税,包括:

(1)下列货物,经海关审查无讹,可以免税:

①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③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海关按规定减免关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海关可以酌情减免关税:

①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

②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

③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4)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税,再按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

(5)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工程车辆、工程船舶、安装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电影摄制器械、盛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的服装道具等,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6)无代价抵偿货物,即进口货物在征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可以免税,但有残损或质量问题的原进口货物如未退回国外,其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该免税。

(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查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查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9)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免税的进出口货物。

(二)特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亦称政策性减免税,是指在法定减免税以外,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颁布法规、规章特别规定的减免。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并进行减免税统计。

(三)临时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是指在法定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即由国务院根据《海关法》对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照顾,一案一批,专文下达的减免税,一般不能比照执行。

5-1 关税概述

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法授课时间:××××编号:5-1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课程讲义 第一节关税概述 一、关税性质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是指一国海关对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征收的一种税。进出境指的是进出我国关境,即我国海关法适用的范围。 关境与国境是两个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国境指一个主权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领域范围。关境指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关税权力的领域范围。 (二)关税的分类 1.按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流向分类 按通过关境的货物和物品的不同流向分,可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 (1)进口税。进口税是指海关对进口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 (2)出口税。出口税是指海关对出口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 2.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分类 按对进口货物输出国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分,可分为加重关税和优惠关税。 (1)加重关税。加重关税也称歧视性关税,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别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2)优惠关税。优惠关税是指对某些国家进口的货物使用低于普通税率的优惠税率所征收的关税,包括互惠税、特惠税、最惠国待遇、普惠制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间的关税减让。 3.按计征关税的标准分类 按计税标准不同分,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1)从价税。从价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标准而计算征收的关税。 (2)从量税。从量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容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而计算征收的关税。 (3)复合税。复合税是对同一种进出口货物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标准计算征收的关税。 (4)滑准税。滑准税也叫滑动税,是根据货物的不同价格适用不同税率的一类特殊的从价关税。 4.按征收关税目的分类 按征收目的分,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1)财政关税。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关税。其税率一般比保护关税低。 (2)保护关税。保护关税是以保护本国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关税。 (三)关税的特点 1.纳税上的统一性和一次性 2.征收上的过“关”性 3.税率上的复式性 4.征管上的权威性

关税概述学案

主题六:关税措施之一 ----关税概述 一、学习主题 怎样正确理解关税的概念、特点、作用?关税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成哪些类型? 二、学习目的 知识目标:1、掌握关税的基本概念 2、掌握关税的分类 能力目标:1、学会分析各类关税征收的目的与作用; 2、通过自主学习、课堂交流、拓展延伸,培养学生自主高效学习的能力和积极探究问题的能力; 3、通过小组合作、自评、互评,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创新精神。 三、学习内容 阅读教材P139~P151,回答以下问题: 1、什么是关税?什么叫关境?什么叫国境?关境与国境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5-6 2、税收具备哪些特点?关税除具备税收的一般特点之外,还具备哪些特有的性质?关税有什么样的作用?3-4 3、关税按征税对象和商品流向分,可以分成哪几种类型?进口税包括那几种类型?普通税和最惠国税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征收出口税的目的是什么?6-8

4、关税按征税的目的分,可以分成哪几种类型?如何理解和区分财政关税及保护关税?3-4 5、关税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可以分成哪几种类型?什么是补贴和倾销?反补贴和反倾销税在什么情况下征收?6-7 四、学习方法 自学为主,讨论交流,网上查询,教师答疑。 知识拓展:关境与国境的关系、反补贴和反倾销税的征收条件。 五、学习成果汇报 学生分组演示(可用自己制作的图片或PPT演示): 1、关税的内涵:(1)关税的概念;(2)关境的概念;(3)关境和国境两者之间的关系。 2、关税的特点:(1)税收的特点;(2)关税除具备一般税收特点外,自身具备的特有性质;(3)关税的作用。 3、关税的分类:(1)按照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不同分;(2)按照征税目的不同来分;(3)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 六、学习检验与巩固 课后完成案例分析——中国取消81项纺织品出口关税 中国为了抑制本国纺织品对欧美出口的过快增长,与2005 年1 月1 日起向148 种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5 月20 日,宣布再大幅度上调74 种纺织品的出口关税。但是,美国仍然坚持对7种中国纺织品设限,欧盟也宣布对2种中国纺织品设限。 在欧美相继对中国纺织品设限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在5 月30 日

关税知识点总结

关税 第一节关税概述 一、特点:①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贸易)和物品(个人);②单一环节的价外税; ③较强的涉外性。 二、关税的分类 一、纳税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 注意: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按“货物”征税。 第三节税率的适用 一、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形式,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二、出口关税税率:一栏比例税率。 三、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二)已申报进境并且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且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1.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2.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3.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4.可以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5.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 一、关税完税价格: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五种其他方法 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合理估价方法(补救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价方法是(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4)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中所含价值或费用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5)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6)最低限价或者武断、虚构的价格。 二、价格调整 (一)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计入完税价格(如卖方佣金)。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2.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货物或者服务的价值。(如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究等) 3.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4.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5.与进口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二)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 2.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关税概述、种类

关税概述、关税的种类 2 通过学习,使学生能了解关税的含义,熟悉关税的性质和特点。通过举例,使学生能较好的理解掌握关税的种类。 重点: 关税的性质和特点; 关税的职能和作用. 难点: 关税的种类。 讲授

一、关税的性质和作用 1.关税的含义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2.关税的性质和特点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关税的特点: ①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②关税是对外政策的手段。 3.关税的职能和作用 二、关税的种类 关税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做不同的划分。如果按征收关税的对象或商品的流向不同,可以把关税分为进口税、进口附加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背练习册相关题目。

第一课时 [复习回顾]: 1 自由贸易政策。 2、自由贸易政策的内容。 3、自由贸易政策的优点和局限性。 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小结、回顾、总结。 [讲授新课] 一、关税的性质和作用 1.关税的含义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理解这一概念,需明确如下三点: (1)征收关税的领域:进出关境的商品。关境是由海关管辖的边境,是海关征收关税和执行海关法令和规章的区域范围。 (2)征收关税的机关:海关。 (3)征收关税的对象:本国的进出口商,除过境税外。 2.关税的性质和特点 关税作为国家税收的一种,同任何其他税收一样,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也是管理社会经济和国民生活的一种手段,因此,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共同性质。 (1)强制性。关税由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和法律强制征收,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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