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酒店项目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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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实用版

YF-ED-J197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格式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不含放射性危害因素)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2-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 GBZ /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序号行政处罚依据项裁量阶次违法行为表现情形行政处罚标准 1 第三十五条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冒用资质证书、使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给予 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戎届满未办理延期或者未经批准延期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按本条规定执行 2 第三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资质半年,并处 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 (一)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 (二)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 (四)泄露被评价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评价机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未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七)定期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八)内部管理混乱,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未有效实施的; (九)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的; (十)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监督检查的。 按本条规定执行 3 第三十七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 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告,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 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 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 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 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 造成损害的,与被评价单位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 相应的资质。 轻微违法行为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 告,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 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 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 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违法行为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 告,违法所得5千元-2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 较重违法行为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 告,违法所得2万元-5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 严重违法行为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 告,违法所得5万元-10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4倍罚款 特别严重违法 行为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 告,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试行) 1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 3.1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doc

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号:琼安法(2008)38 发布日期:2008-3-6 执行日期:2008-3-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安全评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六日 海南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安全评价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依

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取得相应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执业。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第四条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审批、颁发;乙级资质证书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审批、颁发。

第五条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不受地域、项目或者企业规模的限制。 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投资规模2亿元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和国有(含国有控股)以外的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资质证书的申请和办理 第六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安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安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从事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工作,保证安全评价质量,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局1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评价活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实行资质认可管理制度,未取得资质证书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承担安全评价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评价机构及安全评价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评价 第四条依法必须实施的安全评价包括: (一)下列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 1、国家建设项目划分标准规定中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和使用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和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7、按有关规定需进行评价的矿山建设项目; 8、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书面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构成重大危险源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 (二)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的安全评价。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申领定点批准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领《经营许可证》进行的安全评价; (四)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申请定点生产资格进行的安全评价; (五)企业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每年一次的安全评价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每两年一次的安全评价; (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改建、迁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评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第五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工程),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不能通过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未按规定通过安全评价的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不能投入建设、生产和经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得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

最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完整版)

目录 目录 (1) 编制说明 (5) 第一章评价依据及范围 (7) 1.1 评价依据 (7) 1.1.1 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或规范 (7) 1.1.2 评价依据的相关设计文件 (11) 1.1.3 评价依据的其他文件 (11) 1.2评价范围 (11) 第二章建设项目简介 (12) 2.1 项目概况 (12) 2.1.1 建设单位概况 (12) 2.2.2 项目背景 (13) 2.2.3 项目建设地点 (13) 2.2 项目建设方案 (14) 2.2.1 建筑物及构筑物设计 (14) 2.2.2 公共服务设施及附属工程设计 (15) 2.3 项目工程自然条件 (22) 2.3.1 地形地貌条件 (22) 2.3.2 工程地质条件 (23) 2.3.3 水文、气象条件 (23)

第三章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5) 3.1 工程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5) 3.1.1 自然条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5) 3.1.2 周边环境状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6) 3.2 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7) 3.2.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7) 3.2.2 高处坠落 (28) 3.2.3 物体打击 (29) 3.2.4 机械伤害 (29) 3.2.5 触电 (30) 3.2.6 坍塌 (31) 3.2.7 火灾 (32) 3.2.8 车辆伤害 (32) 3.2.9 职业危害 (32) 3.3 生物示范中心功能运行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3) 3.3.1 生物示范中心安全管理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3) 3.3.2 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器材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3) 3.3.3 公共安全卫生设施及设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6) 3.3.4 实验室危险物品使用与保管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8) 3.3.5 污染物排放 (38) 3.3.6 公共突发安全事故 (39) 第四章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 (42)

安全评价规范

第八节安全评价规范 第 1 页:1.8.1安全评价 通则 第 2 页:1.8.2安全评价 导则 为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发布了安全评价通则、各类安全评价的导则及主要行业部门的安全评价导则。通则和导则为安全评价活动规定了基本原则、目的、要求、程序和方法,是安全评价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指南。 我国安全评价规范体系可分为3个层次,一是安全评价通则,二是各类安全评价导则及行业评价导则,三是各类安全评价实施细则,如图1—4所示。 1.8.1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评价通则是规范安全评价工作的总纲,是安全评价活动的总体指南。它规定了所有安全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目的、要求、程序和方法,对安全评价进行了分类和定义,对安全评价的内容、程序以及安全评价报告评审与管理程序作了原则性说明,对安全评价导则和细则的规范对象作了原则性规定,但这些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实施时需要更详细的规范支持。 .8.2安全评价导则 各类安全评价导则是根据安全评价通则的总体要求制定的,是安全评价通则总体指南的具体化和细化。导则使细化后的规范更具有可依据性和可实施性,为安全评价提供了易于遵循的规定。目前已发布

的安全评价导则,按安全评价种类划分,有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现状评价导则,以及专项安全评价导则;按行业划分,有煤矿安全评价导则、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等。 1)各类安全评价导则 由于各类安全评价导则都是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的,所以它们采用的格式和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其内容主要包括: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定义,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报告主要内容,评价报告要求和格式,附件(评价所需主要资料清单、常用评价方法、评价报告封面格式、著录项格式等)。 由于不同类型的安全评价的评价对象不同,因此,导则在安全评价有关细节上各有针对自己情况的具体要求。这些具体要求的差异特别体现在定义、评价内容、评价程序、报告主要内容等方面。 2)行业安全评价导则 由于不同行业的工艺、设备等各有自己的特点,也有各自不同的安全风险,因此行业安全评价导则在遵循安全评价通则总体要求和框架的基础上,在各类安全评价细节上突出了各自的行业特点和要求。这些导则为做好该行业的安全评价提供了适用指南,提供了更符合本行业特点的规范依据。 3)导则的作用和意义 导则也称为指南,安全评价导则为所有安全评价工作提供了一个须共同遵循的体系规范。从导则的内容可以看出,这些导则对各类安全评价工作和各行业安全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都作出了较为 明确的阐述,无论是评价单位开展评价工作、评价人员编写安全评价报告、业主为安全评价提供支持,还是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核,都应将此作为重要依据。 当然,安全评价的对象多种多样,且各有自己的特点,导则不可能包罗万象,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导则也需随着安全评价工作的不断深入实践而逐步加以完善。在具体项目的评价过程中,需要评价单位在遵守基本要求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创新,以更好地完成评价工作。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全评价导则为我国安全评价工作的规范化提供了重要基础,应成为我国安全评价工作者共同遵守的指南。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试行) 1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 3.1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

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 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 收文件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 (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五)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三)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

(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六)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九)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一)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五)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 (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九)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文件、材料,并组织现场检查的。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2009年7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安全评价资质、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法定安全评

价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根据其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确定各自的业务范围。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见附件1。 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证书。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表

附件2: 编号: 二OO 年度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表 (基础施工阶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报监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填表说明

1、此表在建设工程基础施工时,由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填写后,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评定,并将评价情况报当地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审查备案。[ 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 2、“安全管理”重点评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等;“文明施工”重点评价现场围墙、大门、生活设施、现场食宿及办公、材料堆放、安全标志、现场防火等。[ 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 ] 3、各分项检查评分表均采用JGJ59-99 标准,并作为附件备查。检查评分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按JGJ59-99 评分方法进行换算;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 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 ] 4 、监理单位在做出评价结论时,除评定等级外,还应对本阶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概括性评述,指出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 ] 5、如有建筑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可在监理单位栏中填写有关内容。 6、此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部门)各一份。[ 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 ]

安全评价标准JGJ77-2010

附录A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 表A-1 安全生产管理评分表表1 序号评定项 目 评分标准评分方法 应 得 分 扣 减 分 实 得 分 1 安全生 产责任 制度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扣20分,各 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 扣10~15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扣10 分,各部门、各级对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执行, 每起扣2分 企业未按考核制度组织检查并考核的,扣10分, 考核不全面扣5~10分 ·企业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扣10 分,未对管理目标实施考核的,扣5~10分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扣10分, 未实施考核和奖惩的,扣5~10分 查企业有关制度文本;抽查 企业各部门、所属单位有关 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知晓情况,查确认记录,查 企业考核记录。 查企业文件,查企业对下属 单位各级管理目标设置及考 核情况记录;查企业安全生 产奖惩制度文本和考核、奖 惩记录 20 20 2 安全文 明资金 保障制 度 ·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扣20分 制度无针对性和具体措施的,扣10~15分 ·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 情况进行考核,扣10~15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财务资金 预算及使用记录 20 20 3 安全教 育培训 制度 ·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扣15 分 ·制度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 专职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待岗、 转岗、换岗职工,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 育要求的,扣5~10分 ·企业未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扣5~10 分,企业未按年度计划实施的,扣5~10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企业培 训计划文本和教育的实施记 录、企业年度培训教育记录 和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 15 15 4 安全检 查及隐 患排查 制度 ·企业未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扣15 分,制度不全面、不完善的,扣5~10分 ·未按规定组织检查的,扣15分,检查不全面、 不及时的,扣5~10分 ·对检查出的隐患未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进 行整改的,每起扣3分,无整改复查记录的,每 起扣3分 对多发或重大隐患未排摸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 施的,扣3-15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企业检查 记录、企业对隐患整改消项、 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 计表 15 5 5 5 生产安 全事故 报告处 理制度 ·企业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 15分 ·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的,每起扣15分 ·未建立事故档案扣5分 ·未按规定实施对事故的处理及落实“四不放过” 原则的,扣10~15分 查企业制度文本 查企业事故上报及结案情况 记录15 15 6 安全生 产应急 救援制 度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的,扣15分,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针对性的,扣5—10分 ·未按规定制定演练制度并实施的,扣5分 ·未按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落实救援人员和 救援物资的,扣5分 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应 急队伍建立情况以及相关演 练记录,物资配备情况 15 5 5 分项评分100 10 90 评分员:2016 年3月22日

2021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 评价细则

2021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必要性 为配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编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涉及面较广,特别是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危险性较大,为了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运营,需要对该类企业进行规范,因此,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十分重要,不仅指导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序安全评价工作,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 为推动和规范我国安全评价的发展,各项安全评价标准需要编制。明确评价机构的工作程序、内容、要求,可有效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水平,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高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有了相关评价标准,安全评价工作会逐步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是我

安全评价用到的标准及规范

化工企业安全评价相关法令化工企业安全评价相关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344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理局第10号令)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1批)(国家经贸委第6号令)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2批)(国家经贸委第16号令)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3批)(国家经32号令) 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发改产业[2004)746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辽宁省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辽安监发[2004)80号)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36号令)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工部[91]化劳字第247号)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设[1998]207号) 工业场所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发[1996]423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3月)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技局2000.6.2313号文)使用有毒物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2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卫法监发[2002]63号) 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A 安全标志(GB2894-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 安全色(GB2893-2001) B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90) 爆炸与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C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5) 常用危险化学物品储存通则(GB15630-95)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千呼万唤之下,新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终于出台。 应急管理部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应急管理部1号令,公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共六章32条,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1月31日公布、2015年5月29日修改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09年7月1日公布、2013年8月29日、2015年5月29日修改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解读:资质认可工作由原来的应急管理部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简政放权的思路在贯彻。应急管理部未来将重点放在制度设立及标准制定上,更好的为行业发展打造宏观基础;由省级职能部门局负责资质发放,则更有利于当地省份因地制宜,贯彻该制度落地。 第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

项目验收安全评价细则--试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细则 (试行) 1 安全评价工作经过 1.1前期准备 1.2评价对象、范围 1.3评价工作经过和程序 2 建设项目概况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简述) 2.2建设项目概况 2.2.1项目基本情况(简述,并按表式汇总)。 2.2.2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水平对比(包括是否属于国务院安委

办…2008?2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危险工艺)。 2.2.4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最终产品、中间产品和副产品,下同)名称、数量,储存(须注明储存量和储存方式)。 2.2.5工艺流程、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简述)、及其与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须列方框关系图)。 2.2.6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负荷)、介质(或物料)来源(列表)。 2.2.7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列表)。 2.2.8主要特种设备(列表)。 2.2.9 主要建、构筑物名称、结构形式、火险类别、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列表)。 2.2.10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 3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及依据说明 3.1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须列出危规号,并明确是否为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理化性能指标、危险性和危险类别及 3.2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3.3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包括触电、高坠、粉尘、噪声、辐射及其他)。 3.4重大危险源辩识结果(依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4 安全评价单元划分结果及理由说明

应急管理部2019年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号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19日应急管理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 2019年3月20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国家支持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行业组织,鼓励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健全技术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表(监理用表)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达标(第二阶段)评价表 说明:1、本表为主体结构工程形象进度至二层时;基础、单层建筑、构筑物至±3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或完成工程总量的15%时(自评分后)申报,并附评分表。 2、“施工单位申报意见”由单位安全部门审查后,填写达标申报意见,意见应明确为合格、优良等级、 不合格不得申报。该表由监理公司报安监站备案,安监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

说明:1、结构施工评价是指房屋建筑封顶;10层以上每完成10层分别评价一次;市政基础施工每3个月评价一次。到此阶段项目部(自评分后)应及时申报安全评价,并附评分表。

说明:1、工程项目进入外装饰阶段需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即多层在外装修层高1/2时,高层在2/3时进行评价,到此阶段项目部(自评分后)应及时申报安全评价,并附评分表。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第一阶段)安全评价检查表

说明 一、本表在工程项目办理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手续后,基础工程浇砼前,由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自查、填表,项目经理,公司领导签署自评意见后,监理公司现场检查,并评定等级,再由监理公司主管安全领导签署意见,该成绩为安全评价第一阶段成绩。该表由监理公司报安监站备案,安监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 二、等级评定,表内10个单项,每个单项按标准做好,则在合格栏内打“√”,不合格,则在不合格栏内打“√”,单项内有一子项不合格,该单项不合格,10个单项有3项不合格,总评价为不合格。 三、10项安全生产条件准备的有关要求: 1、工地周围按规定标准围蔽,有封闭式大门,门头书写企业或工程名称。 2、按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和三相五线制要求配电,线路架设规范,使用标准电箱,外电防护已做好。 3、按标准搭设临时办公室、宿舍,并硬地化。 4、按规定设置洗车槽,按标准搭设临时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仓库并硬地化。 5、工地进出口、道路,材料堆放场加工场按规定硬地化。 6、主要道路硬地化,其标准是C15砼。 7、五牌一图齐全,挂放位置适当,要有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应悬挂的已悬挂好。 8、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各种内业管理资料本(表格)已准备齐全。 9、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性能完好,应检测的已检测,安全可靠,有完善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上岗证齐全。 10、按规定配备好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网等)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消防方案,配备消防器材。

安全评价报告编写规范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规范 安全评价报告是安全评价过程的具体体现和概括性总结。安全评价报告是 评价对象实现安全运行的技术性指导文件,对完善自身安全管理、应用安全技 术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安全评价报告作为第三方出具的技术性咨询文件,可 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对评价对象的安全 行为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判别所用。 安全评价报告是安全评价工作过程形成的成果。安全评价报告的载体一般 采用文本形式,为适应信息处理、交流和资料存档的需要,报告可采用多媒体 电子载体。电子版本中能容纳大量评价现场的照片、录音、录像及文件扫描, 可增强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可追溯性。 目前国内将安全评价根据工程、系统生命周期和评价的目的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四类。但实际上可看成三类,即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可看成安全现状 评价的一种,属于政府在特定的时期内进行专项整治时开展的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安全评价过程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洁、准确,提出的资料应清楚可靠,论点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本部分主要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规范格 式和主要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1 评价报告的基本格式要求 a)封面; b)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 c)著录项; d)前言; e)目录; f)正文; g)附件; h)附录。 2规格 安全评价报告应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 3封面格式 3.1封面的内容应包括: a)委托单位名称; b)评价项目名称; c)标题; d)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e)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f)评价报告完成时间。 3.2标题 标题应统一写为“安全××评价报告”,其中××应根据评价项目的类别填写为:预、验收或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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