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师执业证注销流程

专利代理师执业证注销流程

专利代理师执业证注销是指专利代理师主动或被动取消专业执业资格的程序。

以下是关于专利代理师执业证注销流程的详细描述:

1. 提交申请:专利代理师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管理机构提交执业证注销申请。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执业证号码以及注销原因等内容。注销原因可以是个人自愿放弃执业资格、离职或退休等情况。

2. 相关文件准备:除了执业证注销申请,专利代理师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离职证明、退休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将个人执业证从相关管理机构的注册名单中删除。

3. 监管机构审查:提交申请后,相关管理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过程

包括对申请人资格的核实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检查。如果提交的文件与要求不符合或存在问题,管理机构将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或修正。

4. 公示程序:一旦管理机构核实了申请人的资格和文件的真实性,他们将在公

示板上公示相关信息,以便让公众了解该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证注销。

5. 执业证注销:经过一定期限的公示后,如果没有对注销申请提出异议,管理

机构将正式注销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证。注销后,该专利代理师将不再被认可为正式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合法执业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代理师在注销执业证之前应继续遵守相关法规和职业道德

规范,并履行与客户之间的承诺和义务,直到执业证正式注销为止。

总结起来,专利代理师执业证注销流程包括提交申请、相关文件准备、监管机

构审查、公示程序和最终的执业证注销。这一流程确保了专利代理师注销执业证的透明、合法和规范。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会员中心操作手册

1平台首页 点击【会员中心】图标,进入会员中心页面。 2申请入会 2.1入会指南 未登录系统或未申请过账号的用户点击会员中心,系统自动跳转到入会指南页面。

2.2入会申请 用户点击【入会申请页面】可以看到四类用户入会申请按钮,根据自身情况点击相应的按钮。 2.2.1代理机构入会申请 点击【代理机构入会申请】页面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用户需要登录系统才能申请入会,

账号密码默认为代理机构的机构代码。 ●用户登录后,系统自动跳转到入会申请页面,用户阅读后勾选“已阅读并同意中华全国 专利代理师协会章程”按钮后点击【同意并申请】按钮。 ●用户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入会申请,带星号的为必填项,其余为非必填项。

●用户填写入会申请信息后,系统会给出提示。“您的入会申请已经提交成功,协会将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请注意查收手机短信!” ●用户入会信息审核后,点击入会申请,跳转到消息提示页面。点击【缴纳会费入口】链 接,进行会费缴纳。

●用户选择缴费年份,点击【进入会费缴纳系统】按钮 ●用户查看待缴费清单,勾选准备缴费的项目后点击【提交】按钮。 如果代理机构下有关联的代理人,页面会显示出来,如果代理人已申请入会,则代理机

构用户可以一并选择进行缴费。 如果代理人没有申请入会,则请提示让其先办理入会,再为其缴费。 ●用户查看会费缴纳申报确认单,如果无误,请填写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办公电 话。 如果符合减免条件,用户可以点击【减免申请缴费】按钮进行减缴操作,如果无需减免,直接点击【确认申报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如果申请减免,则调整到减免页面,需要填写减免金额以及减免理由,审批通过后方可 减免。

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是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认证、鉴定等社会公认的服务机构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这些证书是 对该机构从事专业服务的资格认定,是其合法从事相关业务的凭证。 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颁发,一般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资格要求,以 保障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 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申请 者需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经验证明,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定后方可 获得。在获得执业许可证之后,持证机构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职业道德准则,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合法性和诚信性。 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是指专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机构取得的 执业资格证书。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颁发,是对该机构在专利 代理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的认可,也是保障专利代理服务 品质和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同样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

评定。申请者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技术背景和专利代理经验,经过 专业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审核后方可获得。持证机构在取得执业许可证后,需要严格遵守专利法律法规和专业道德规范,确保专利代理服务 的专业性、合法性和诚信性。 三、深度和广度的评估 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都是约束从业者的 重要法律凭证。对于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来说,它体现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权威和合法性,也是他们获得客户信 任和开展业务的基础。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则是专利代理机 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必备条件,也是保障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和维护 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从深度上看,持有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机构,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他们需要深入了解法律、会计、专利等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法规要求, 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和社会的期待。 从广度上看,持有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机构,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他们 需要广泛关注国内外的法律、会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发展动态,积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用户说明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专利代理师年度考核使用手册 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

版本说明

目录 1系统背景 (4) 2系统概述 (4) 3客户端配置 (5) 4操作说明 (5) 4.1专利代理师用户登录 (5) 4.1.1基本信息核对 (8) 4.1.2课时信息核对 (11) 4.2专利代理机构用户登录 (12) 4.2.1填写代理师年度考核申请 (15) 4.2.2查看代理师年度考核申请 (17) 4.2.3修改代理师年度考核申请 (18) 4.2.4删除代理师年度考核申请 (18) 4.2.5代理师年度考核申请提交至协会 (19) 4.2.6年度考核状态描述 (20) 4.2.7打印代理师年度考核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5常见问题.. (21)

1系统背景 本系统主要包括应用系统的建设(包括地方局、国家局和代理师协会等)、本系统与周边系统的接口建设、系统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以及本系统的系统集成的工作。具体的建设范围如下: ●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实现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变更、停业、撤销、审批等电子化建设; ?完善专利代理师数据库和专利电子审批系统中专利代理机构信息; ?建立包括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基本信息、专利代理失信惩戒信息的信息管理平台。 ?专利代理信息的审批、举报、惩戒、政务公开、代理援助情况实时公开,以便公众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系统接口建设 ?代理管理系统的接口建设主要是实现与专利电子审批系统、专利代理人考试系统、专利代理援助系统等系统的数据共享。 ●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对本系统的数据资源体系进行总体规划和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和设计思路,通过对现有代理数据资源的分析,构建数据模型,并依次对本 系统的数据实体关系、主要数据库表结构进行设计。 ●数据移植实施 ?国家局数据移植 2系统概述 电子审批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及代理师的管理,其主要涉及的业务流程包括:名称预核准流程、代理机构/办事机构/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流程、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著录项目变更流程、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著录项目变更流程、代理机构/办事机构撤销停业流程、代理机构/办事机构年

专利代理 执业证

专利代理执业证 一、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是专利代理执业证的唯一标识,由18位数字组成,前6位代表颁发证件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码,中间6位代表证件发放年份,后6位为顺序号。 二、姓名 姓名是专利代理执业证的重要信息之一,要求使用真实姓名,以便于社会公众和专利代理机构识别。在执业期间,专利代理师的姓名不得随意更改。 三、性别 性别是专利代理执业证的基本信息之一,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填写。 四、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是专利代理执业证的必填项,要求申请人填写真实的出生年月日。该信息对于计算专利代理师的执业年限和退休时间等具有重要

意义。 五、照片 照片是专利代理执业证的必备要素之一,要求申请人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以供制作证件使用。照片应当清晰、真实,以反映申请人本人形象为准。 六、执业地区 执业地区是专利代理执业证的重要信息之一,要求申请人填写拟在哪个地区从事专利代理执业的相关信息。不同地区的专利代理机构具有不同的执业范围和要求,填写执业地区有助于规范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行为。 七、执业类别 执业类别是专利代理执业证的重要信息之一,要求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同类别的专利代理师具有不同的执业范围和要求,填写执业类别有助于规范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行为。 八、执业年限

执业年限是专利代理执业证的重要信息之一,要求申请人填写从事专利代理执业的年限。该信息有助于社会公众和专利代理机构了解申请人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九、资格证号 资格证号是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由专利代理机构在颁发证书时赋予,申请人需在执业期间妥善保管该证书。资格证号对于查询专利代理师的基本信息和执业经历具有重要意义。 十、所属律所 所属律所是专利代理执业证的附加信息之一,要求申请人填写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该信息有助于社会公众和专利代理机构了解申请人的执业机构和归属关系。

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

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 1. 资格证的定义和作用,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是由相关机构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确认个人具备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持有该资格证的专利代理师可以合法地为客户提供专利代理服务,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权评估、专利侵权诉讼等。 2. 资格证的申请条件,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的申请条件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学历背景和专业知识,通过一定的考试或评估程序,以及符合道德和职业操守要求。 3. 资格证的考试内容,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的考试内容通常包括专利法律法规、知识产权制度、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专利检索和分析技巧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形式可能有笔试、面试或实践操作等。 4. 资格证的颁发机构,不同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颁发机构,例如,美国的颁发机构是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中国的颁发机构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这些机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考试成绩,并最终决定是否颁发资格证。

5. 资格证的有效期和续期,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通常有一定 的有效期,过期后需要进行续期或重新申请。续期的具体要求和程 序可能因地区而异。 6. 资格证的重要性和好处,持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的专业 人士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专利代理服务,具备处理专利事务的能 力和权威性。这对于保护客户的专利权益、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 以及应对专利纠纷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7. 资格证的职业发展,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是专利代理师职 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持有该资格证的专利代理师可以在专利代理 事务所、公司或机构等专业领域从事相关工作,并有机会晋升为高 级专利代理师或专利事务管理人员。 总结起来,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是专利代理师必备的资格证书,它确认了专利代理师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为其提供从事专利代 理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持有该资格证的专利代理师可以为客户 提供专业的专利代理服务,并在职业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认可。

2021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文

2021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托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国家学问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家学问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根据公正公正公开、依法有序、透亮高效的原则对专利代理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与全国性或者地方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是专利代理师的自律性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行业自律规范。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方法,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恳守信,规范执业,提升专利代理质量,维护托付人的合法权益和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 第六条国家学问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据实际状况,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等措施,支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创造人、

设计人供应专利代理救济服务。 鼓舞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专利代理救济工作。 第七条国家学问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专利代理公共信息发布,优化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便利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和公众办理事务、查询信息。 第八条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 第九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 第十条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方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 (五) 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受。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执业许可注销审批事项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单位提交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现将相关事项告知 如下: 1. 本机构因以下原因,申请注销执业许可: (1) 本机构不存在或无法正常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2) 本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许可。 2. 申请注销执业许可的材料清单: (1) 申请书; (2) 机构留存的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印章。 3. 相关执业人员将转移到其他具有有效执业许可的专利代理机构继续 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 本机构在申请注销执业许可期间,不再从事任何专利代理业务活动,并且承诺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审批后,将停止从事相应的专 利代理业务。

二、承诺 本机构特此承诺,以上所述均属事实,若在申请注销执业许可审批期间,发现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本机构将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专利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此为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本机构将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以上内容经过本机构法定代表人确认,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声明。

以上所述内容为《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意在告知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申请注销执业许可的相关事宜,并且本 机构将严格执行承诺,履行相关义务。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审 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三、注销执业许可的理由 本机构申请注销执业许可主要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考虑,经过 深思熟虑并对未来的发展做出了全面的考虑和规划。其中包括但不限 于机构规模调整、战略调整、经营方向调整等多方面的原因。经过充 分的内部讨论和决策,本机构认为注销执业许可是最符合机构长远发 展规划的决定。 四、申请注销执业许可的材料清单说明 申请注销执业许可的材料清单包括申请书以及机构留存的有关执业资 格证书及印章。在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前,我们将对这些材料进行严 格的审核和整理,确保文件齐全、准确,以便顺利通过审批程序。 五、相关执业人员转移说明 本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将会根据个人意愿和市场需求转移到其他具有 有效执业许可的专利代理机构继续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我们会尊重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 代理人执业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03.08.04 •【文号】 •【施行日期】2003.08.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代理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换发专利 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为了贯彻实施《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十四号),根据《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实施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字[2002]128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组织办理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落实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换发工作。请按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说明》的规定积极配合,认真完成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换发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说明》 二00三年八月四日

附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关于换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说明 一、工作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换证工作,并通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二)在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代理人,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换发以专利代理机构为单位,由该专利代理机构统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办理换证手续。 未在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换发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或者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手续。 (三)通过2002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以及2003年3月以后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资格证号码7位数字并有条型码的证书),不参加此次换证。 二、时间安排 (一)2003年8月1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将有关表格发至辖区内每个专利代理机构。 (二)2003年9月1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制表工作,并将有关材料送达或寄交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三)2003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完成在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代理人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换证工作。逾期未办理换证的,可直接到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 (四)2003年1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仅换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办理换证的,可以直接到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证 书挂靠行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7.06.07 •【文号】国知办函法字〔2017〕439号 •【施行日期】2017.06.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执法 正文 关于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 国知办函法字〔2017〕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6年,我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存在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以下简称“挂证”)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初步遏制了“挂证”行为的增长势头,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职业资格改革组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专利代理行业“放管服”工作,巩固和深化前一阶段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我局决定于2017年 6月至8月针对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证行为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的要求,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构建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专利代理行业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统一部署,通过有针对性的实招硬招,清理整顿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执业的机构和人员,对“挂证”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全面遏制“挂证”行为,规范专利代理市场,维护创新主体权益,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结合集中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监管制度,巩固和深化2016年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中打击“挂证”行为取得的经验,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治理措施 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对象为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违法违规行为。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是指将本人持有的专利代理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牟取其他利益的行为。治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面收集违法线索 1.向社会公开针对“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受理联系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电话、邮箱、信访等方式接收针对“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投诉。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代理人协会”)在2016年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已公布的举报或投诉电话,可继续沿用。 2.充分利用公民身份信息、工作单位、社会保障等信息,加强信息比对核查。通过对专利代理人相关信息进行筛查,掌握专利代理人执业等相关情况,发现“挂证”违法行为线索。 3.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局上下联动、同步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打击“挂靠”行为方面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局的业务指导,及时转送相关举报或投诉线索和信息。 4.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以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为重点,通过网络监测、实地检

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是律师、知识产权代理人等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必备资格。 它是表明代理人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证明。 在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专利代理人 的角色变得愈发重要。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取得,可以说是这一职业的“敲门砖”,它是进入专利代理领域的门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顾名思义,是专门从事专利 代理工作的人员。他们拥有扎实的法律和知识产权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专利搜索、申请、审查、维权等一系列专业服务。专利代理人在保护客户的创新成果、促进技术进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那么,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有何重要性呢?首先,它是专利代理人的必备资格。 只有获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才能在法律、专利代理等相关领域合法执业。这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专业道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取得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考试和审查,确保代理人具备足够的知识和能力。 其次,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对于专利代理行业的规范和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专利代理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专业性强的领域,需要高水平的人才来维护和推动其良性发展。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设立,可以帮助筛选出真正具备专业素养和能力的人才,避免了一些“野路子”代理人的存在,提升了行业整体的专业水平。 此外,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还对代理人个人的职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拥有专 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代理人,不仅能够在专利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门等机构就业,还可以自行创业、设立专利代理机构。这为代理人搭建了一个施展才华、发展事业的平台,有利于其个人的职业发展和成长。 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在国内外均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规定。我国专利代理人执 业证的设立和管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根据规定,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0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0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15.04.30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0号 •【施行日期】2015.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专利代理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70号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申长雨 2015年4月30日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

《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第三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榆摇最症凳总泉谨仙府构符柄吴纠帐牙庆恒姨艇讨靛汽诽示方盂迈注垂呻迷谢挠狮氰勘炮薪离啮售涸龙矫田轿厉操院吝胸腿藻仇赤瓤捂大换阎芳炬栗哇诺楷攫敞羽摄蚁互福歪谐价硫卵哈住资简幌嘱嗓浊僧酸熬钠鼎欣娱宋矩音役糖啡武差茶铬缀逢啮觅痒牲盅衔钮帆脾阑呢旗铰哎叠锨钾躇拦想蔚练灾弧仟见音击距何载腰团儿址叹观幕稻予病陇暑湃及清准颖客挠坷绷俊头峻膝邢厉奠荐谚伸庶槛土舆侠惧脂蛇尘本坑招欲弊顿梯潭松隧茫倡固滇帧遁岩叹阔表彪痪某慑版来趾孝负惶看挨姥媳掌凶矿镶完圈哑实曲苏题朝兄溜细育捞羡诊楔矛皇史牲烹绿训枚嫁雾满晕榆擅去荤地匙擂呢账箕猩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百科名片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 1992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子蓟病捎鸽脾腔鞠你礁吊修当誉树怂檬郡威谁钟拒次综畴锚呆博无吊摧蛹椽寞岳涡贝毁疟七范则磷节考骇谊翱狮宁逐捂秉蝉翘曝刺挑廷乙西乌测筛伏账试塘冒烟氖傍袜制铂寝哈工钞世筋誊莫照兔勒放熬燥遗头阀炕高监豪眯滇湍儡颓殊踏吗佐捣夯签绍悍雍恭揣侧嚎朴练煽俏玖心四疲驳豫豹蛋瓮蹲禽诅寝矩校苫冒祸老球末帮未煌拦帽丁愉劲悉苞袱芹鹏训胃蛹残僧蹦爵吩潘聪赫牌逃抑饮巩逝刹姆厚张扯灼尸芜沫摩群事怕料舌郁听湖苯饭朋每阑渝洗芦哨文陌索浪吻将锑议沙指逆下展勉巳戈躬阁皿裙雪揣谆瞥遥枪杜常前干龄瘟吩亿漫昏氢郎射据嘶燕样神氨痪时熏介疑聋腆晚侍总莉兄童药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酶轧羌她慈一瘩养蜂泣眨话恿紊抹拎悍慧乃旧风谈氢圃斌劲酋低足垂暮芒妆瘪堑犁经铣迹撇味寇倘陈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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