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授信及担保协议

个人授信及担保协议

授信申请人

编号

二○一○年印制

敬请注意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一、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二、您已经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已经悉知其含义,招商银行也已就本协议条款向您做出充分提示和说明;

三、您已经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四、您已经确认自己有权在协议上签字,并由您亲自在协议上签字;

五、您已经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协议;

七、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八、为提高贷款办理效率,您要求在贷款获得银行批准之前签署本协议,贷款及担保最终结论以银行审批为准。

九、如果您对本协议还有疑问之处,可以向当地招商银行个人贷款经办部门咨询。

授信协议编号:

个人授信及担保协议

第一章特别签订条款

第1条立约人

1.1 授信人(即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1.2 授信申请人:

住所:

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

电话:

1.3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1.4 保证人:

住所:

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本协议当事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2条授信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向授信人申请,授信人同意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为(一次性或可循环,二者择一)授信额度。

授信人和授信申请人原签有编号为的《》项下的未清偿贷款本息余额,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纳入本协议项下,直接占用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如本条适用,请在□中打“√”;如本条不适用,请在□中打“╳”)。

第3条授信期间

授信期间为月,即从起到止。授信申请人应在该期间内向授信人提出额度使用申请,授信人不受理授信申请人超过该授信期间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

第4条罚息与复息

4.1 授信申请人未按各具体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授信人有权对其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在各具体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收罚息,直至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4.2 授信申请人未按各具体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授信人有权对其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按日在各具体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计收罚息,直至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复息。

第5条授信项下贷款发放及贷款资金支付

授信申请人按照授信人的有关规定办妥贷款手续后,授信人将贷款划入授信申请人第一扣款账户内。本协议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申请、支付方式、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以借款借据为准。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授信人相关规定的,贷款可采取授信申请人自主支付方式支付。除此之外,本协议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均须采取授信人受托支付方式支付。授信申请人同意授信人根据其委托将贷款转入符合协议约定用途的授信申请人交易对象名下的账户。

第6条授信项下贷款归还

6.1 授信申请人委托授信人从第一扣款账号:,及第二扣款账号:中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扣款账户以借款借据为准。

6.2 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收取作为提前还款违约金。

第7条抵押物(可另制抵押物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7.1 名称及处所:

7.2 建筑面积:

7.3 购置价:

7.4 评估值:

7.5 权属证明及编号:

第8条保证期间为以下第(大写)种:

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每笔贷款的到期日另加两年。任何一项具体贷款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贰、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授信申请人持抵押物之房地产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或/和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授信人保管之日止。

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第9 条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大写)种方式解决(二者择一):

壹、向授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

贰、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0条本协议补充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1条本协议一式__ 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授信人、授信申请人及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二章授信条款

第12条授信额度的使用

12.1循环授信额度是指授信期间授信人根据本协议为授信申请人提供的可连续、循环使用的各类个人贷款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一次性授信额度是指授信期间授信人根据本协议为授信申请人提供的各类个人贷款的授信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不可循环,累计用完为止。

12.2对授信项下每笔贷款,双方应另行签署具体的借款合同、授信申请人提交并经授信人确认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或其他凭证(以下统一简称为“具体合同”)予以约定。

12.3在授信期间内,循环授信额度授信申请人可循环使用,一次性授信额度不得循环使用。授信申请人必须逐笔申请,经授信人逐笔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12.4 授信人有权定期对授信申请人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抵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的重新评估,且有权对授信申请人使用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12.5 授信额度内每笔贷款应根据授信申请人的资金需要及授信人的相关规定确定贷款期限。授信额度项下各具体业务到期日(含展期后的到期日)可以晚于授信期间到期日。

12.6 授信项下每笔贷款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金额、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用途、还款方式等要素,并在各具体合同中予以确定。

12.7授信期间内,若连续12个月授信项下未发放一笔贷款的,授信人有权终止该授信额度,不再受理授信申请人的贷款申请。

第13条授信项下贷款的利率规定

13.1 利率换算

本协议项下贷款利率的计算公式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13.2 利率调整方式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的,本协议执行利率有以下调整方式。

13.2.1 次期调整:指利率调整当期仍执行调整前的利率标准,从下期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13.2.2 固定日调整:指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国家公布的最新利率标准,1月1日前后分段按日计息。

13.2.3 立即调整。指从利率发生变化的当天开始执行新的利率标准,利率调整前后分段按日计息。

13.2.4 不变。指利率发生变化时仍执行各具体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仅适用于贷款期限一年以内的贷款)。

13.3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或者授信人自身贷款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出于授信人自身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要求,授信人有权随时根据其自主判断对贷款利率、利率浮动比例、利率调整方式、利息、罚息、复息的计算标准及相关要素进行调整,无需另行通知授信申请人、抵押人和保证人。本协议有效期内授信人和授信申请人就贷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要素进行协议变更的,无需另行通知抵押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和保证人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变更后的授信人债权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缩短贷款期限的,贷款利率仍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第14条授信项下贷款的还款方式

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由授信申请人申请,经授信人审批同意后确定。还款方式一旦确定,未经授信人审批同意不得更改。

14.1 还款方式

14.1.1 等额还款:即授信申请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每月应还本息按下列公式计算: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应还本息=———————————————————————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14.1.2 等额本金:即授信申请人按月归还等额本金,归还每月利息,每月应还本息按下列公式计算:

贷款本金

每月应还本息=———————+(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还款月数

14.1.3 到期还本

授信申请人须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贷款按日计息,可按月或到期一次

性结息。具体结息方式以授信人确定的为准。

14.2 扣款日

14.2.1 采用等额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的:

若扣款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29、30、31日发放的贷款,扣款日固定为每月的28日),贷款按月结息,首次扣款扣收贷款当月本息。末次扣款日为贷款到期日,末次扣款按日计息,扣收前一扣款日至末次扣款日的利息和贷款剩余本金。

若扣款日非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首次扣款时按日计息,仅扣收贷款发放日至首次扣款日之间的利息。此后,贷款按月结息,每月扣收贷款当月本息。末次扣款日为贷款到期日,末次扣款按日计息,扣收前一扣款日至末次扣款日的利息和贷款剩余本金。

14.2.2 采用到期还本方式还款的:

按月结息的每月21日扣收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日扣收前一扣款日至末次扣款日的利息和贷款剩余本金;到期一次性结息的,贷款到期日一次性扣收贷款利息和贷款剩余本金。

第15条提前还款

授信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前归还贷款,但应提前30天向授信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授信人同意。对授信申请人提前还款的,授信人对授信申请人提前还款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从前一还款日至提前还款日按日计收利息。授信申请人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提前还款后的每月还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根据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期限重新确定,但贷款利率不因提前还款而发生变化。提前还款违约金按照本协议第6.2条相关约定收取。

第16条贷款扣划

16.1 授信申请人保证在每个扣款日前(不含扣款当日)在本协议第6.1条约定的扣款账户内存放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授信人按照各具体合同确定的还款方式扣收贷款本息。正常还款时,授信申请人同意授信人首先从本协议第6.1条指定的第一扣款账户中扣款,再从第二扣款账户中扣款。

16.2 贷款发生逾期时,授信人有权从包括上述扣款账户在内授信申请人的任一银行账户中直接扣划所欠款项,并按照费用、违约金、复息、罚息、利息,最后贷款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为止。拖欠本金或利息达90天以上的,且还款方式为到期还本的贷款,还款顺序依次为贷款本金、费用、违约金、复息、罚息和利息。

16.3 如因利率变动、提前还款、贷款展期等原因而导致授信项下借款归还的本息发生变化,授信人仍可按照上列授权直接办理变动后相应款项的扣划手续,无需另行通知授信申请人。

第17条授信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17.1 授信申请人享有如下权利:

17.1.1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授信人申请使用授信额度。

17.1.2 在取得授信人书面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17.2 授信申请人承担如下义务:

17.2.1 应如实提供授信人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并配合授信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17.2.2应接受授信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个人财务情况的监督,并根据授信人的要求定期向授信人报告或告知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17.2.3 应按各具体合同及借款借据及相应凭证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并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还款资金。

17.2.4 确保向授信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17.2.5 必须按各具体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保证不利用本协议项下贷款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不用于投资股票、期货、债券等国家监管部门禁止银行贷款进入的领域,且不用于注册企业和投资入股等股本权益性投资。

17.2.6 若本协议项下借款以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的,授信申请人承诺在知悉抵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向授信人履行告知义务。

17.2.7 本协议项下抵押房屋被拆迁或可能被拆迁的,授信申请人应积极与授信人协商清偿债务或者重新提供授信人认可的担保,即根据授信人要求配合将拆迁方采用产权调换、拆迁补偿款或其他方式向本协议项下房屋抵押人补偿的房屋、补偿款继续作为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抵(质)押担保(如房屋抵押、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及时办妥相应的担保法律手续,并在相关担保法律手续办妥之前提供授信人认可的足额担保等事宜。因办理该等事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房屋抵押人和授信申请人共同连带承担。

第18条授信人的权利和义务

18.1 授信人享有如下权利:

18.1.1 有权了解授信申请人的个人资信状况和经济状况,要求授信申请人提供与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

18.1.2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监督或检查授信申请人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18.1.3 授信申请人未能履行本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授信人有权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授信申请人尚未使用的贷款,要求授信申请人提前归还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

18.1.4 在授信申请人发生伤残、失业、搬迁、婚姻变动、工作变动、抵押物贬损等情况且授信人依自主判断认为可能对授信人债权产生不利影响的状况时,授信人有权停止授信额度内未发放的贷款,并要求授信申请人立即清偿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或将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落实到授信人同意接受的受让人名下,或提供/增加授信人同意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

18.1.5 有权通过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对授信申请人、抵押人和保证人进行催收。

18.2 授信人承担如下义务:

18.2.1 按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规定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接受授信申请人的贷款申请。

18.2.2 授信人审批同意授信申请人在授信额度内贷款申请的,应向授信申请人发放贷款。

18.2.3 应当对授信申请人的财产、账户等个人资料情况保密,但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授信人为实现债权而采取的合理行为除外。

第三章抵押条款

第19条抵押人愿意以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本协议第7条所指抵押物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授信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担保。

第20条本项抵押为最高额抵押

20.1 在授信期间届满或各具体合同到期日时,授信协议项下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如仍有未清偿本息或有关费用时,由抵押人以抵押物在本协议第21条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0.2 在授信期间届满前,如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及各具体合同向抵押人及/或授信申请人追索,抵押人亦以抵押物在本协议第21条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21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授信人根据本协议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和授信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第22条抵押期间

抵押期间是指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第23条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23.1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或抵押人委托的代理人保管。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应随时接受授信人的检查。

23.2 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发生减少的,授信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费用,概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授信人有权要求授信申请人提前清偿债务。

23.3 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交由授信人保管。授信人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授信人应承担补办费用,抵押人有义务协助授信人补办相应的权属凭证。

23.4 抵押人承诺在知悉抵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及时向抵押权人履行告知义务。

23.5抵押房屋被拆迁或可能被拆迁的,抵押人应重新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即根据抵押权人要求配合将拆迁方采用产权调换、拆迁补偿款或其他方式向抵押人补偿的房屋、补偿款继续作为授信协议项下债务的抵(质)押担保(如房屋抵押、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及时办妥相应的担保法律手续,并在相关担保法律手续办妥之前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足额担保等事宜。因办理该等事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和授信申请人共同连带承担。

第24条抵押登记

24.1 本协议签订后,抵押人须在授信人规定的时限内到相应的抵押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并将相关抵押权利证书交由授信人保管。

24.2 如本协议签订之时抵押房产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抵押人应按照授信人的要求,积极配合授信人及/或售房人办理预告抵押登记或者楼花抵押登记;抵押房产具备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条件起的60日内,抵押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授信人办妥由预告抵押登记或楼花抵押登记转为正式抵押登记的手续。

24.3 如授信人在抵押物办妥房屋产权证书及∕或抵押登记之前即向授信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则授信申请人、抵押人应在授信人要求的期限内办妥抵押物由售房人转至抵押人名下的过户手续及以授信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或房屋产权证书正本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授信人执管。

24.4 如因保证人或抵押人的原因致使抵押房产未能办妥前述抵押登记的,授信人有权:1、要求抵押人及/或保证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对延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给授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及/或2、停止向授信申请人发放贷款;及/或3、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授信申请人偿还全部贷款,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及/或4、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授信申请人偿还全部贷款,抵押人对授信申请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保险

授信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以授信人为第一受益人,为抵押物购买足额的财产保险,并将保

险单交授信人保存。投保期限应覆盖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

第26条对在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的限制

26.1 抵押期间,未经授信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售、交换、赠予、转移、再抵押或以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本协议项下的抵押物。

26.2 抵押期间,如抵押人确需有偿转让本协议项下抵押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

26.2.1 必须征得授信人的书面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征得授信人的书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6.2.2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能足额抵偿授信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授信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足额财产抵押;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26.2.3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必须优先用于归还或提前清偿授信协议项下所有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第27条孳息收取

授信人根据本协议约定主张抵押权,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授信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28条抵押权的消灭

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的各项授信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归还后,抵押权即自动消灭。授信人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退还抵押物权属证明及/或财产保险单等给抵押人。

第四章保证条款

保证人为授信申请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诺遵守如下条款:第29条本保证为最高额保证

在授信期间届满时,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仍有余额时,即由保证人在本协议第30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授信期间届满前,如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规定提前向授信申请人追索,保证人亦在本协议第30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30条保证范围

30.1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本金余额之和,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授信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30.2 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授信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31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确认对第30条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约定及时清偿所欠授信人各项贷款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

约事件发生时,授信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索,而无需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即使为担保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能得到及时偿还而另行设有抵押或质押或其他保证,授信人亦有权选择就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全部债务直接向保证人追索,而无需先行处理抵押物、质物,亦无需先行追索其他保证人。即使在同时另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保证人的情况下授信人放弃或解除抵、质押担保或解除其他保证人保证责任,保证人依然按本协议的内容对授信人承担保证责任。

授信人亦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委托专业催收机构等方式对保证人进行催收。

第32条对授信申请人拖欠授信人的款项,保证人保证在收到授信人口头或书面索偿通知后的五日内,如数偿还授信申请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而无需授信人出具任何证明及其他文件。保证人在此授权授信人直接从保证人在授信人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直至付清本协议项下授信申请人拖欠授信人的贷款本息和其他相关费用为止。

第33条保证人特别声明和保证如下:

33.1 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保:

33.1.1 保证人是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不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保证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3.1.2 保证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33.1.3 保证人签订本协议已获得充分授权或经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批准。

33.1.4 保证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33.1.5 无论保证人是否发生体制变更、债务重组或股权结构改变等,本协议始终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保证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3.2 自然人担保:

33.2.1 保证人是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证人资格,保证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责任,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3.2.2 保证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33.2.3 保证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

33.2.4 无论保证人是否发生失业、搬迁、伤残、婚姻变动、工作变动、经营变动等任何改变,本协议始终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保证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章其他条款

第34条费用

因与本协议有关的资信调查、检查、公证等产生的(税)费用,授信额度承诺费、使用费等与授信额度相关的所有费用,以及在授信申请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和偿付应付费用情况下,授信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授信申请人全数负担。授信申请人授权授信人直接从其银行账户中扣除授信申请人须承担的所有费用,如有不足,授信申请人保证在收到授信人的通知后如数偿还,无需授信人提供任何证明。

本协议项下有关抵押的评估、保险、公证、登记、运输、保管等相关(税)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35条违约事件

35.1 授信申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35.1.1 向授信人提供虚假的情况或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授信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授信人要求授信申请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改正,授信申请人逾期仍不改正,损害授信人利益的。

35.1.2 未按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接受或逃避授信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监督的。

35.1.3 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35.1.4 未按本协议或各具体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35.1.5 擅自将本协议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

35.1.6 在发生伤残、失业、搬迁、婚姻变动、工作变动、经营变动等任何改变,且授信人依其自主判断认为可能危及本协议项下债权实现的。

35.1.7 授信申请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遗赠后拒绝为授信申请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5.1.8 授信申请人有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等转移财产或其他逃避债务行为的。

35.1.9 授信申请人在授信期间发生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35.1.10 授信申请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依法受到其他强制措施或被有关机关采取了限制其某项权利的措施,影响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35.1.11 授信申请人未及时履行第17.2.6条约定的告知义务,或违反第17.2.7条的。

35.1.12 授信申请人违反本协议或各具体合同的其他规定,授信人依其自主判断认为足以危及本协议项下债权实现的。

35.2 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35.2.1 发生死亡、失踪、伤残、失业、搬迁、婚姻变动、工作变动等情况,且授信人依自主判断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的。

35.2.2 签署本协议时隐瞒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的。

35.2.3 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的。

35.2.4 保证人发生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行为,授信人依其自主判断认为足以危及本协议项下债权实现的。

35.3 抵押人或抵押物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35.3.1 抵押人对抵押物没有或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或权属存在争议的。

35.3.2 抵押物发生已出租、被抵押、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情况,及/或授信申请人/抵押人隐瞒已发生此种情况的。

35.3.3 抵押人未经授信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其虽经授信人书面同意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不按授信人要求用于偿还授信申请人所欠授信人债务的。

35.3.4 抵押人对抵押物未加妥善保管、维护和维修,致抵押物价值明显贬损的;或抵押人的行为直接危及抵押物,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或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按授信人的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投保的。

35.3.5 未按本协议第24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的。

35.3.6 抵押人未及时履行第23.4条约定的告知义务,或违反第23.5条的。

35.3.7 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发生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行为,授信人依其自主判断认为足以危及本协议项下债权实现的。

第36条违约处理

一旦发生本协议第35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事件时,授信人有权宣布本协议项下债权提前到期,并采取以下一种或同时采用多种措施:

36.1 停止发放授信额度内授信申请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36.2 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36.3 直接扣收授信申请人结算账户和/或其他账户上的存款,以清偿授信申请人在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或要求授信申请人将其账户上存款作为清偿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本息的质押,并办理合法的质押手续。

36.4 要求共同债务人、保证人或其相应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授信申请人在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36.5 以下列方式之一处分抵押物:

36.5.1 授信人与抵押人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自出现本协议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之日起15日之内双方未就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达成协议的,授信人有权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36.5.2 依照本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按法律程序处理抵押物。

以上述方式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授信人有权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本协议项下授信申请人所欠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授信人另行追索。

第37条本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签订后,在贷款发放前,若授信申请人与售楼商、汽车经销商、装饰公司、就读院校等与贷款所购买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单位就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即告中止。由授信人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半年内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贷款发放后,授信申请人与售楼商、汽车经销商、装饰公司、就读院校等与贷款所购买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单位就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授信人无关,本协议和/或各具体合同正常履行。

第38条授信人无需征得授信申请人、抵押人或保证人的同意,可将授信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他人,并有权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通知授信申请人、抵押人和保证人转让事宜;授信人转让债权的,本协议项下债权的担保从权利跟随一同转让,授信人无需经授信申请人与抵押人同意,可与债权受让人(新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但授信申请人、抵押人或保证人未征得授信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39条授信人对授信申请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本协议内授信人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授信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授信人对任何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授信人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40条本协议不论因何种原因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只要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发放了贷款,且授信申请人尚未全额结清,授信人即对授信申请人享有与本协议项下贷款有关的债权,并可立即向授信申请人追讨本协议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本协议“授信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和“保证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保证人仍应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41条授信人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函一经按照本协议第1条所确定的授信申请人、抵押人和保证人的住所地址(以下简称“联系地址”)发出、任何邮政信函一经按照上述联系地址送交邮局即被视为已送达当事人。授信申请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变更上述联系地址时应当及时通知授信人,否则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损失和责任。授信人以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或催收授信申请人、抵押人和保证人的,自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第42条授信申请人、抵押人及保证人在此同意并授权:授信人有权向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登记部门、经有权机关确认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授信人的业务合作机构等相关部门(机构)提供和查询授信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信息、授信申请人、抵押人及保证人的基本信息和财产信息、以及其他有权机关要求或依法律规定需要提供的信息等。

第43条本协议如涉及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债务人的,共同债务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清偿义务。如其中一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授信人有权向任一债务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债务。

第44条授信人授权其所辖支行或网点作为本协议项下贷款的具体经办机构,与本协议相关的授信人权利义务,由该支行或网点具体履行,授信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45条本协议经授信申请人与授信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第46条本协议项下各具体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单笔借款合同、相关业务申请书、借款借据、担保合同(书)、保证金收取通知书等各种合同、申请书、授权书及凭证,以及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47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第48条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授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49条协议生效

49.1 本协议当事人范围以本协议第1条的约定为准。

49.2 授信人签署协议的方式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除授信人以外的其他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签署协议的方式为加盖公章并经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其他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署协议的方式为当事人签字。

49.3 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署后生效,至本协议项下所有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自动失效。

授信人(盖章):

授信申请人(签字):

抵押人:(公章/签字/名章)

保证人:(公章/签字/名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贷款担保协议书(协议模板)

The role of the agreement is first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If the terms of the agreement are violated, the agreement is evidence that the other party seeks justic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担保协议书(协议模板)

贷款担保协议书(协议模板)协议的作用首先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协议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下载后可以修改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篇一: (以下简称甲方):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精)个人担保合同范本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0-04-15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担保合同范本二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 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 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第三方担保协议范本

第三方担保协议范本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抵押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担保借款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担保借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书各方: 甲方(借款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贷款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法定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由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额:万元(大写: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均指人民币元)。 2、借款期限:年,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乙方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债转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借款额的%计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月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该项万元债权转为在甲方的万元出资或股份(即本协议中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 2、甲方拟进行增资扩股,变更注册资本时;

3、借款到期时,但乙方须在借款到期前、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万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不超过万元(包括万元),则债转股时不考虑甲方的无形资产价值,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在万元(包括万元)以上,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万元,则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万元计算,因此乙方在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净利润介于万元与万元之间,各方确认的甲方的无形资产在~万元之间,因此乙方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金投入,乙方的万元所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下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甲方的净利润/)÷×%;如果同时有新增资金投入,则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资扩股时,甲方的财务报表不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则以增资扩股时上一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累计净利润换算为全年净利润为基准。 四、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时如果乙方提出债转股要求,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份数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支付应付的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债转股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须聘请注册会计师于每年的月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当甲方发生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资金。

个人担保通用版协议书模板

编号:DB-2021128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担保通用版协议书模板 Parties hereto may revise or suppl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in.

[标签: titlecontent]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向XXX (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及支付甲方担保费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 1。1 条、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

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元整(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担保方式 第 2。1条、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范围 第 3。1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限 第 4。1条、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限至乙方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银行借款借据为准) 第五条担保费用 第 5。1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的担保费用(包括项目受理费、项目评审费和担保费,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担保费为叁万元整(30000元),若担保期限超出叁个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时间按每月1%计收担保费用,不足壹个月按壹个月计,并且乙方须在甲方出具担保额度起用通知书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

贷款担保协议书格式

贷款担保协议书格式 编号:____________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县支行___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贷款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借款方担保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个人担保协议书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现居住地: 被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现居住地: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第一条:根据担保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定本书。 第二条:(担保人)________愿意为被担保人______来_ _______有限公司工作提供担保。 第三条:被担保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有限公司担任______职务,在工作期间之责任,需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1、恪守诚信,________向公司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担保人信息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份,且保证其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违规行为或受过任何不良处分。 2、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因________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其愿承担公司所受经济损失罚款,且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3、_______任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其坦诚接受公司调查,并愿接受公司一切处理意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被担保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担保人应当负追缴及相关赔偿责任。第五条:担保人在接到________有限公司索赔通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清偿完毕。 第六条:违约责任:担保人违反本书第三、四条规定,未履行担保义务或未按期代为清偿款项,应付武汉盈科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索赔金额1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书自签定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消本书,如变更,必须经担保人和_ _______有限公司同意,方可重新签定。 第八条:本书终止日期为被担保人办理完离职手续届满60日后终止。第九条:本书发生争议,提请担保书签定地仲裁或提请签定地人民法院审理。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retype/zoom/c782c0e02cc58bd63086bd14?pn=2&x=0&y=1275&raww=168&rawh =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 sum=508dd64129f92c6c5dd2f00f59c3b932&sign=856efa34e3&zoom=&png=8004-&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附:请附被担保人和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房产证复印件或车辆购置证明复印件等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担保人:被担保人:签署日期: 企业个人担保协议书 用人单位(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担保合同范本

担保合同范本 本担保协议(以下称“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 1.作为委托人的(以下称“甲方”) 2.作为担保人的(下称“乙方”)在签署。 鉴于以下缘由: 1.甲方拟与(下称“受益人”)签署关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下称 “合同”); 2.甲方申请乙方为其开立上述合同项下以为受益人,金额为,有效期自上述生效之 日起,期限的保函(下称“保函”): 兹乙方同意为甲方向受益人开具保函。 在乙方开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须: 1.向乙方提供下经协议双方约定选用下列项反担保方式。 (1)经乙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在甲方要求下正式向乙方签发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名 单如下: A、企业法人①; ②; ③; ④; B、自然人及其财产共有人①; ②; ③; ④; ⑤;

(2)甲方按下列要求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付款帐号: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A.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借款合同》项下)义务,(贷款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 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方)予以支付; B.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 C.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D.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E.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2.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 (1)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的公司章程; (3)甲方全体现任股东(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4)同意甲方签署本协议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5)甲方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3.甲方有法定的权利与受益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个人保证合同范本新编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424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个人保证合同范本新编 标准版本

个人保证合同范本新编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保证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债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的《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保证范围 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

确定。 壹: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贰: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本金(币种)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贷款担保协议书(协议范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6711 贷款担保协议书(协议范本)

贷款担保协议书(协议范本) 编号:____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县支行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

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借款方担保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贷款方

担保合同协议书

担保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担保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

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期限自 xx 年 12 月 4 日始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

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担保协议书模板(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担保协议书模板(标准版) Guarantee Agreemen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担保协议书模板(标准版) 委托人:(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 担保人:(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拟与(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拟借款金额为(小写)(大写),借款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

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企业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企业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篇一:借款担保合同范本借款担保合同合同 编号:FLG20130903X01 贷款人(甲 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 话:借款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号码:地址:电话:担保人1(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担保人2(丙 方):身份证号码: 址:电话: 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

民间借贷原则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丙方担任本借款的担保 人,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小写)¥00,000,元,利率为:月息% 。日利息计算方法为月利率/30 天。 第二条贷款支付方式: 贷款以现金支付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 笔款项划入,以实际达账日起计息。第三条 借款限期:借款限期为15 天,即自 2013 年9 月日起至201

3 年9 月日止。最终按实际借用天数计 息。 第四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搭桥资金借款。 第五条还款日期:借款人通过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还款方式于年月日前归还贷款人的借款,还款的账 户。借款人因条件变化 而不能依照约定方式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借款人收 到时生效。贷款人依照借款合同上借款人确认的地址寄发信笺,借款人签收则视为送达,信笺被

退回,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借款人。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以下方式担保: (一)由提供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 (详见抵押清单)。如抵押物贬值、损失、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 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 款人提供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 务。 (二)由提供保证担保,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由丙 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对借款本息及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连带清偿责任。

个人借款保证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保证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 被保证人: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住所: 电话: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基于对债务人借款行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对担保责任的准确认识,愿意为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一、保证人声明: 当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承诺: 1、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上述借款、借款发生的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2、如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清偿所有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监督,保证人应如实提供其财务、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 3、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其清偿义务。 三、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债务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对以上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四、本合同为《个人借款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分。 借款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债权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担保合同范本

担保合同范本 本担保协议(以下称“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 1?作为委托人的(以下称“甲方”) 2?作为担保人的(下称“乙方”)在签署。 鉴于以下缘由: 1.甲方拟与(下称“受益人”)签署关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下称“合同”); 2.甲方申请乙方为其开立上述合同项下以为受益人,金额为,有效期自上述生效之日起,期 限的保函(下称“保函”): 兹乙方同意为甲方向受益人开具保函。 在乙方开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须: 1.向乙方提供下经协议双方约定选用下列项反担保方式。 (1)经乙方认可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在甲方要求下正式向乙方签发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名 单如下: A、企业法人①; ②; ③; ④; B、自然人及其财产共有人①; ②; ③; ④;

⑤; (2)甲方按下列要求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付款帐号: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A.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借款合同》项下)义务,(贷款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 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方)予以支付; B.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 C.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D.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E.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2.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 (1)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的公司章程; (3)甲方全体现任股东(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4)同意甲方签署本协议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5)甲方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⑹抵押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个人授信及担保协议

个人授信及担保协议 授信申请人 编号 二○一○年印制

敬请注意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一、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二、您已经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已经悉知其含义,招商银行也已就本协议条款向您做出充分提示和说明; 三、您已经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四、您已经确认自己有权在协议上签字,并由您亲自在协议上签字; 五、您已经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协议; 七、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八、为提高贷款办理效率,您要求在贷款获得银行批准之前签署本协议,贷款及担保最终结论以银行审批为准。 九、如果您对本协议还有疑问之处,可以向当地招商银行个人贷款经办部门咨询。

授信协议编号: 个人授信及担保协议 第一章特别签订条款 第1条立约人 1.1 授信人(即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1.2 授信申请人: 住所: 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 电话: 1.3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1.4 保证人: 住所: 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本协议当事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2条授信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向授信人申请,授信人同意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为(一次性或可循环,二者择一)授信额度。 授信人和授信申请人原签有编号为的《》项下的未清偿贷款本息余额,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纳入本协议项下,直接占用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如本条适用,请在□中打“√”;如本条不适用,请在□中打“╳”)。 第3条授信期间 授信期间为月,即从起到止。授信申请人应在该期间内向授信人提出额度使用申请,授信人不受理授信申请人超过该授信期间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 第4条罚息与复息 4.1 授信申请人未按各具体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授信人有权对其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在各具体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收罚息,直至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 4.2 授信申请人未按各具体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授信人有权对其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按日在各具体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计收罚息,直至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复息。 第5条授信项下贷款发放及贷款资金支付

贷款担保协议书范文

贷款担保协议书范文 贷款担保协议书范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贷款担保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编号:____________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县支行___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贷款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3篇(2020版)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3篇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第 借款人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贷款担保人担保人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号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种类: 借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住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391号电话:5236621 法定代表人:甘晓燕 担保人: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厦七层 电话:269796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流动资金。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用款计划为:月日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还款计划为: 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担保协议书

担保协议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担保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期限自2012 年12 月4 日始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

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担保人协议书模板

担保人协议书模板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担保人协议书模板范文,供大家参考! 担保人协议书模板范文一 担保人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住宅电话:工作单位:单位电话:本人自愿为被担保人先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入四子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职提拱担保。被担保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如属被担保人责任造成公司任何损失,本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本人如欲中途退保,应直接与本单位联系,在被担保人完成新的担保手续后,本人方可解除担保。担保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宣布退保。 担保人签名:担保时间: 担保人协议书模板范文二 委托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 担保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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