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申请流程

医疗机构申请流程
医疗机构申请流程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流程

一、行政许可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

3、《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1995年11月1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

4、《湖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2008年12月10日鄂卫发[2008]74号)。

二、受理范围:

1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县以下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急

救站,护理院,医疗按摩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站)等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受理审批;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个体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卫生局设置审批,报市卫生局备案登记。

100张床位以上(含100张)的综合医院,20张床位以上(含20张)的专科医院,

县及县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戒毒医疗机构,体检医疗机构,保健医疗机构等医疗机构需经市卫生局初审后报省卫生厅审批。

三、设置条件:

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设置医疗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设置医疗机构的各项规定;

3、符合国家及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资信证明,填写《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企业申请设置的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1、申请报告;

2、《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一式4份);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A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B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C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D 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E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F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时间和床位编制;G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H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I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J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K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L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M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N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并附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4、选址报告,内容包括:A选址的依据;B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C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D占地和建筑面积;

5、建筑设计平面图;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区级以上房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审原件,留复印件);

7、法人和负责人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审原件,留复印件);申报者是法人单位的要提交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

五、工作程序: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由其代表人申请;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

2、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全部合格的申报材料后,在30日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不予批准的将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方。

六、工作时限:自申请人提供合格的上述全部材料之日起30日内(《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附件:流程图P3。

医疗机构审批流程图

申请单位或个人 到市卫生局医政科或中医科领取设置申请表 将申请材料报市卫生局医政科或中医科,经审查材料合格后受理2天

组织市级专家论证答辩查阅文字资料出具书面报告并签名3天

市卫生局出具医疗机构

设置同意书2天

组织相应专家现场校验并出具考察报告3天

专家民主投票1天

全部资料由医政科或中医科整理交局长办公会通过2天

办理审批2天

制作职业许可证1天

媒体公示2天 职业单位(或个人)领取职业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单位(或个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

3、注册资金

4、法人证明验资报告和审批报告

5、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注册情况

6、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设备情况、场地平面图及布局、检查报告、职业范围、管理文件)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

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医保科来查对,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和医保中心沟通、协调。 3.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及市社保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员工招聘工作标准流程图

员工招聘工作标准流程图 第一阶段:确定人员需求阶段 第二阶段:制定招聘计划阶段 第三阶段:人员甄选阶段 第四阶段:招聘评估阶段 员工招聘标准流程相关规定 一、《人员增补申请单》的填写 1、当部门有员工离职、工作量增加等出现空缺岗位需增补人员时,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领取《人员增补申请单》; 2、《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认真填写,包括增补原由、增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增补人员工作内容等,任职资格必须参照《岗位描述》来写。 3、填好后的《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经用人部门主管的签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人员增补申请单》后,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检查公司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决定是否从内部调动解决人员需求。 5、若内部调动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人力资源部将把公司总的人员补充计划上报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二、确定招聘计划阶段 1、招聘计划要依据《岗位描述》确定招聘各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工作要求,若公司现有的岗位描述不能满足需要,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更新、补充新岗位的《岗位描述》。 2、根据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要求和招聘数量,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选择什么样的招聘渠道。 (1) 大规模招聘多岗位时可通过招聘广告和大型的人才交流会招聘; (2) 招聘人员不多且岗位要求不高时,可通过内部发布招聘信息,或参加一般的人才交流会。 (3) 招聘高级人才时,可通过网上招聘,或通过猎头公司推荐。 3、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 (1) 招聘广告。招聘广告包括本企业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2) 公司宣传资料。 (3) 《应聘人员登记表》、《员工应聘表》、《复试、笔试通知单》、《复审(才艺表演)通知单》、《面试评价表》、《致谢函》、面试准备的问题及笔试试卷等。 三、人员甄选阶段 1、收集应聘资料,进行初试 (1) 进行初试时,招聘人员须严格按招聘标准和要求把好第一关,筛选应聘资料进行初试时一般从文化程度、性别、年龄、工作经验、容貌气质、户口等方面综合比较。 (2) 符合基本条件者可参加复试(面试。 2、面试程序: (1) 一线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面试。面试人员携面试通知,工作人员整理好面试人资料后,引领参加面试者到面试地点按顺序进行面试。 (2) 财务人员、企划人员等各类专业人员的面试由相应部门经理进行面试。按以下程序组织: e人力资源部收集整理好应聘人员的资料交于相应部门经理; e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筛选后将通过者名单交于人力资源部; e人力资源部通知复试,复试(面试)人员到达面试指定地点后由工作人员引领,按顺序进行面试。 (3) 关其他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第一次面试,工作人员整理好面试人资料后,引领参加面试者到面试地点按顺序进行面试。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10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10项信息业务 编码规则和方法 一、定点医疗机构编码规则和方法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分3个部分共12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定点医疗机构标识码,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第3部分是定点医疗机构顺序码。定点医疗机构编码结构见图1: 图1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结构 第1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H”表示。 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前两位代码表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后两位代码表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第3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顺序码,对同一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下的定点医疗机构赋予的顺序码,用5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二、医保医师编码规则和方法 医保医师编码分3部分共13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医保医师标识码,第2部分是行政区划代码,第3部分是医保医师顺序码。医保医师编码结构见图2: 图2 医保医师编码结构 第1部分:医保医师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D”表示。 第2部分: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前两位代码表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间两位代码表示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后两位代码表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 第3部分:医保医师顺序码,对同一市级行政区(市、地区、自治州、盟)下的医保医师赋予的顺序码,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三、医保护士编码规则和方法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囯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保障人员。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由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

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建立并及时维护本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服务的医生库,对纳入医生库的医务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生信息,并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2〕 第八条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评级结果与放宽参保人员定点就医选择限制、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激励措施挂钩。第九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宣传。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等。 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予以配合。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章就医管理 第十一条社会保障卡和医疗保险病历本是参保人员就医的身份证明、结算凭证和乙方记录参保人员诊疗情况的载体。 参保人员就医时(包括挂号、记账收费、出入院和转诊转院等),乙方应当对其身份与社会保障卡进行核验,发现证件无效、人证不符的,不得进行医疗保险结算;有骗保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代为配药的,乙方应当按本统筹地区参保人员代配药的有关规走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为参保人员就医建立病历,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与住院病历的诊疗记录应

招聘工作标准流程

招聘工作标准流程 员工招聘工作标准流程图 第一阶段:确定人员需求阶段 第二阶段:制定招聘计划阶段 第三阶段:人员甄选阶段 第四阶段:招聘评估阶段 员工招聘标准流程相关规定 一、《人员增补申请单》的填写 1、当部门有员工离职、工作量增加等出现空缺岗位需增补人员时,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领取《人员增补申请单》; 2、《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认真填写,包括增补原由、增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增补人员工作内容等,任职资格必须参照《岗位描述》来写。 3、填好后的《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经用人部门主管的签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人员增补申请单》后,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检查公司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决定是否从内部调动解决人员需求。 5、若内部调动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人力资源部将把公司总的人员补充计划上报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二、确定招聘计划阶段 1、招聘计划要依据《岗位描述》确定招聘各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工作要求,若公司现有的岗位描述不能满足需要,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更新、补充新岗位的《岗位描述》。 2、根据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要求和招聘数量,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选择什么样的招聘渠道。 (1)大规模招聘多岗位时可通过招聘广告和大型的人才交流会招聘; (2)招聘人员不多且岗位要求不高时,可通过内部发布招聘信息,或参加一般的人才交流会。 (3)招聘高级人才时,可通过网上招聘,或通过猎头公司推荐。 3、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 (1)招聘广告。招聘广告包括本企业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赤峰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写说明 一、该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医院等级”一栏由医院填写,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不填写。 三、“工伤保险管理部门”一栏是指医疗机构内部设立或指定的负责工伤保险定点管理的部门。 四、“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意向。 五、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并签署意见。 六、医疗机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需附以下材料: 1.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3.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4.符合医疗服务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5.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6.医疗机构内部设立工伤保险服务部门及专职管理人员情况; 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申请书一式三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各一份。

医疗机构名称法人代表 医疗机构 地址 邮编 所有制形式机构 类别 机构 代码 医院等级 工伤保险管理部门 联系人联系电话执业许可证号 单位开户银行帐号 卫生技术人员构成 总人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医生 护士 医技人员 其他人员 合计

申请 内容 (申请单位印章)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旗县 区人 力资 源和 社会 保障 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人 力资 源和 保障 行政 部门 审查 意见 (印章) 经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人员增补管理制度

人员增补申请制度 一、总则 制定目的:为了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护稳定,并满足业务增长所需的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人员增补之申请,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三、权责单位 1、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四、增补规定 1、增补申请时机 (1)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之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2)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工种,现有企业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时。 (4)因应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2、增补申请流程 (1)用人部门需增补人员时,应先填制《人员增补需求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签核。 (2)将部门经理签核之后《人员增补需求审批表》转交综合管理部查核。 (3)综合管理部将《人员增补需求审批表》呈交总经理审批。 3、增补渠道 (1)内部推荐:如本公司员工。 (2)互联网:人才热线网 (3)人才市场:如参加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会等。 (4)媒体广告:如在报刊杂志、电视上刊登招聘启示。 (5)人才猎才公司 (6)通过在大专院校举办招聘会,招聘优秀毕业生。 4、审查 (1)综合管理部接到《人员增补需求审批表》后,应依公司编制,人员运用状况,评估是否需要增补,在申请单上注明意见。 (2)综合管理部呈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5、核准 公司所有级别员工的增补申请一律需总经理核准。 五、注意原则 1、增产未必须增员 业务增加时应优先考虑是否可在时间使用、提高效率等手法上下工夫。 2、因事设人,避免因人没事 健全组织架构,依照组织分掌及岗位规范选用适当人选,做到适才适所。 3、定期定量而非随心所欲 做好人力资源预估工作,拟定需求计划,定期定量办理。 4、不得招聘已与其它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而擅自离职的人员。 六、附件 1、人员增补申请流程 2、《人员增补需求审批表》 七、附则 1.本制度自2004年3月1日起生效执行。 2.本制度的起草、执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3.本制度的修订、废止由公司总经理会议裁决。 深圳市东西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4年3月1日

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申请条件

附件1: 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药机构申请条件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符合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规定的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评审、校验合格; (三)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服务区域:服务人口为5000人及以上,服务半径在2公里以内;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得两年以上;服务质量好,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 (五)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均年审合格;严格执行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经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六)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稳定的执业场所,营业场所面积达150平方以上(含150平方),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设备和具备服务功能的信息系统,便于审核、结算和智能监控工作的开展;

(八)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医师数量: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一级医疗机构为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九)药品质量有保证,药房常备药品符合卫生和药监部门规定,实施药品网上采购,确保供药安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品种应占80%以上,医疗设备的采购和使用符合食药监部门的规定; (十)遵守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受理范围为国家、自治区及我市重点项目及政府扶持设置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它医疗机构;(十二)除外情形:因恶意套骗医疗保险基金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申请成为定点机构;因恶意套骗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两年内不得代表任何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定点机构。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的材料

大同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卫生行政部门评审具有级别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 2、能够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医疗保险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的计算机等专用设备,实行了医疗费用清单制。 3、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和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制度。 4、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并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5、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6、从业人员全部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的材料: 愿意承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填写《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申请书》,向大同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附电子文档),并提供以下材料: 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卫生行政部门印发的医疗机构评审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一级以下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执业证书技术职务复印件。 6、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和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证明。 7、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 9、地理位置图和医疗机构平面布局图。 10、大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同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试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订 2014年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囯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 科目。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对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门,由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建立并及时维护本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服务的医生库,对纳入医生库的医务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生信息,并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2〕 第八条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评级结果与放宽参保人员定点就医选择限制、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激励措施挂钩。 第九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宣传。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等。 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予以配合。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人员增补申请表(已填)

申请日期:2010年03月02日申请部门服装营销部增补职位销售总监增补额 1 人 申请增补理由□√扩大编制□储备人力 □辞职补充□短期需要 希望到职日期 应具资格条件 性别不限婚姻不限年龄30-45岁学历大专及以上籍贯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经历1、市场营销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具备技能1、能够建立、实施、改进全国区域内的市场开发的战略目标体系,围绕市场开发目标和销售目标制定战略计划; 2、能够熟练制定公司的营销战略和年度营销计划,将指标分解到各区域,协助完成销售指标; 3、能够策划公司战略市场开发策略和计划,与各区域共同完成战役市场的开发目标,并在市场开发过程中,持续优化品牌和品种结构,完成公司品牌整合计划和品种结构优化计划,促进公司利润目标的达成。 增加人员工作内容1、建立、实施全国区域市场的销售目标体系,围绕销售目标指定战略计划。 2、制定公司年度营销计划,将指标分解到各区域,并协助完成公司的年度销售指标。 3、开发市场并持续优化公司品牌,完成公司品牌整合计划。 申请人高庆飞部门主管 人力资源部意见 总经理批示

申请日期:2010年03月02 日申请部门服装企划部增补职位平面设计增补额 2 人 申请增补理由□√扩大编制□储备人力 □辞职补充□短期需要 希望到职日期 应具资格条件 性别不限婚姻不限年龄25-35岁学历大专及以上籍贯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经历1、平面设计类专业 2、两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具备技能1、熟练掌握ps、coreldraw等制图软件。 2、有VI设计经验,推广排版经验。 增加人员工作内容1、店面形象管理及促销活动的宣传制作; 2、对外活动策划及品牌形象推广; 3、画册和POP的制作等。 申请人章海杰部门主管 人力资源部意见 总经理批示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须知

事项名称: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事项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劳社医发〔2001〕11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辖区内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 一、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定并执行符合北京市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疗常规;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面上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价格备案及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必须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定)。 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1、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有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2、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等设备,满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要求; 3、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4、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5、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六、严格控制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等。 七、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医务人员和服务人数的要求,按照《关于认定在京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及北京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3号)和《关于认定在京中央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告。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医疗机构评审的合格材料及复印件。 5、药品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证明材料。 6、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收费200元以上)清单及价格。 7、市物价局单独批准医疗机构开展《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收费价格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上报医保科核准,经实地考查符合条件后上报市医保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材料上报市医保中心待审批,不符合规定、材料欠缺、项目填写不全或欠规范者,立即告之,退回材料。 办理部门名称:医疗保险管理科318室

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填写样表)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表 申请单位 XXXXXX医院 申请时间年月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统一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按填表说明要求如实填写后用A4纸打印,要求内容真实并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不得涂改。 二、“申请时间”指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当面递交本表的时间,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 三、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区域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性质”中填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否则填写“否”。 四、“所在区(县)”、“所在街道、乡、镇”、“所在社区”按行政区域规划要求如实填写。“开业时间”以医疗机构正式对外服务时间为准。 五、医疗机构名称、执业地址、类别、代码、所有制形式、法定代表人、执业范围、医疗服务面积、总床位数须和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的内容以及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情况一致。 六、医疗机构等级填写时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无评审证明材料者均填写“无等级”。 七、“申请代理人”指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医疗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等具体事宜的人。“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填写“申请代理人”的固定电话和传真电话。 八、“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一栏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已成立或拟设立的专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定点服务管理的部门,其联系方式须填写负责人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九、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时,申请单位处需加盖上级医疗机构的公章。 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本表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药监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三)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指利用医疗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或治疗,经物价部门核定单项(一次)收费标准100元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 (四)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医疗服务情况统计表; (五)符合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六)医疗机构全体员工花名册,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目录; (八)房屋产权、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附件 4 六盘水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填写说明 一、该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准确。 二、“医院等级”一栏由医院填写,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不填写。 三、“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一栏是指医疗机构内部设立或指定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部门。 四、“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的意向。 五、最后一栏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填写。 六、提交本申请书时,须附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收费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证照合一”证明材料(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改革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身份证(存在合作关系的还应提供合作者的信息和合作协议); (四)申报单位场所地址、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和与附近定点医疗机构相邻关系的位置图; (五)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六)医(药、护)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社区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师证等证明材料; (七)等级评定证明或批准文件、编制床位数、实际开放床位数及科室设置

情况; (八)医疗设备清单; (九)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医技操作规程。 上述资料复印件以A4纸张为标准,按顺序附于《申请书》后,并装订成册。 医疗机构情况表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文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你们好! 我是大通乡卫生院,在市卫生局和乡政府的领导下,我院自20XX年以来一直被定为 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 1、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之相 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控制医药费用的 各项措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 4、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 理部门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就诊参合农民患者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协调服务、政策 咨询、出院费用审核报销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 准确地向上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提供参合农民就诊及费用发生等有关信息。 5、配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为今后能更好 地支持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也为广大农民的健康提供保障,我院自愿申请继续 从事合作医疗工作,并作出以下承诺: (1)积极宣传新农合各项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合。 (2)为新农合参与者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3)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不为招揽病人而扣压农合证,不经营非医药用品,不非法执业,合理收费。 (5)对违反新农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调查,跟踪落实。 新农合得民心,利民益,为了能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做好今后的工作,我院特向您申请 继续被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以上承诺,任凭处罚。 特此申请

定点医疗机构条件

国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一、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1、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 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3、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4、诊所、中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5、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7、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须填写《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经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连同须提供的材料一并送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的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3、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财务管理等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有符合本市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疗常规。 4、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还应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根据业务量配备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成立由主管院长(主任)负责的医疗保险内部管理部门;有满足医疗保险需要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6、本市在每一批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认定中提出的其他认定条件。 现在我国对医疗与医保的支持力度加大,我们在选择医疗机构的时候一定要评估它是否有上面的一些标准,以免在治疗后得不到报销,一般医疗费用在报销之后还是非常可观的,所以一定要去正规的地方就医。

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录

目录 一、A级定点医院(19家) 2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3 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名单(78家)34 四、定点医疗机构(中医)名单(共30家)40 五、就医注意事项42 六、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官网查询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A级定点医院(19家) 注:以下A级定点医院(19家)不用选定可直接凭社保卡就医: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大兴区人民医院 17、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注:请从(综合)名单中选择4家做为定点医院: 标蓝色为19家A类医院,不用选便是医保定点医院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总计:419家 编码医疗名称等级邮编单位地址 东城区:17 01110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100730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 01110003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100730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 01110004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100700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5号 01110005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100730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01110006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100006东城区银闸胡同工同25号 01110007北京市第六医院(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100007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01110008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100013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01110009北京市隆福医院任务(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100010东城区美术馆东街头18号 01110010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100009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15号 01110011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10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0号 01110012北京市东城区长安医院一级甲100005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 01110013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东城区北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07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84号 01110014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10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灯草胡同31号 01110015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医院(东城区建国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05东城区后赵家楼胡同9号 01110016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东城区东直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27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小区7号楼

新参保人员增加网上申报操作指导

新参保人员增加网上申报操作指导 1、点击左侧功能列表中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项进入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页面,如下图: 2、录入身份证号后点击确认,进入新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登记页面,录入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蓝色项必填)

3、点击【浏览】选择参保人电子照片 【注意事项】 (1)浏览和上传电子照片时,需先录入参保人姓名,否则无法导入照片 (2)电子照片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应符合格式要求: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颜色反差要大的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 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4、点击【浏览】后,弹出窗口选择要加载的参保人照片,点击【打开】

5、点击【确定】完成照片上传,如下图: 6、点击【上传】,上传电子照片,如下图: 7、显示参保人照片,即成功上传电子照片,如下图:

8、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格式要求,点击【上传】后如下图所示,将提示红色字体【照片大小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照片尺寸应为(宽)358像素×(高)441像素】,电子照片上传失败,重新点击【浏览】选择电子照片上传 9、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或【提交】进行申报

10、确认提交新参保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进行申报,如下图: 11、查看实时申报反馈结果,新参保人员登记成功,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1)医疗与四险均未参保的人员,才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2)导入成功的新参保人员信息,如当月未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新参保表格及相关材料办理审核,则当月新参保人员未增加。

新进人员录用流程

马亿总经办【2014】04号 签发人: 新进员工录用流程 一、员工招聘工作流程 (一):确定人员需求 (二):制度招聘计划 (三):人员甄选 (四):招聘评估 二、员工招聘流程相关规定 一、《人员需求申请表》的填写 1、当部门有员工离职、工作量增加等出现空缺岗位需补人员时,可向综合办公室申请领取《人员需求申请表》; 2、《人员需求申请表》必须认真填写,包括增补原因、增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增补人员工作内容、增补人员薪资待遇等,任职资料必须参照《职位说明书》来写。 3、填好后的《人员需求申请表》必须经用人部门经理的签批后上报综合办公室。 4、综合办公室接到部门《人员需求申请表》后,核查各部门

人员配置情况,检查公司现有人力储备情况,上报至常务总经理处,参考是否从内部调动解决人员需求。 5、若内部调动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综合办公室将把公司总的人员补充计划及薪资待遇上报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公室方可进行外部招聘。 二、确定招聘计划 1、招聘计划要依据《职位说明书》确定招聘各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工作要求,若公司现有的岗位描述不能满足需要,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更新、补充新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2、根据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需要和招聘数量,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选择什么样的招聘渠道。 三、人员甄选 1、收集应聘资料,进行初试 (1)进行初试时,公司招聘人员须严格按招聘标准和要求把好第一关,筛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试时一般从文化程度、性别、年龄、工作经验、容貌气质、户口等方面综合比较。 (2)符合基本条件者可参加面试,不符合者登记完基本资料后直接淘汰。 2、面试程序: (1)一般工作人员(不包括销售人员)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进行初步面试。面试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工作人员整理好面试人资料后,引领参加面试者到面试地点按顺序进行面试,初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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