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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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目录

1基本简介

2基本定义

3价值

4基本特征

5基本特点

6基本分类

6.1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6.2根据国内法的分类

7基本价值

8战略意义

1基本简介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4]

2基本定义

1、知识产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对特定人的符合特定条件的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受特定保护的有特定激励效果的特定权利。该定义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九个特定(特定国家机关、特定法律,特定人、特定条件、特定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特定程序、特定保护、特定激励效果、特定权利),基本上涵盖了知识产权的所有内容。

(1)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客体的要求特定的人是指知识产品的原创主体和继受主体。特定的条件是指知识产品的“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志是指具有“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的最后客体。

(2)明确了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权利的法定性和授予性,即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特定权利。知识产权机关就是知识产权认定、授权、管理和保护的国家机关。在中国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日本是特许厅;美国是专利商标局;英国是专利局。特定的法律就是产生知识产权的国内法、国际法的依据。特定的程序就是知识产权产生的过程,例如专利权产生的国内程序和国际程序,商标专用权产生的国内程序和国际程序。

(3)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的特殊性和保护的特殊性。知识产权权利与其他实体权利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知识产权是一个权利群或权利体系。例如中国版权法中著作权就有至少18种权利。而侵权的表现在商标法中就列举了13种,版权法又有19种之多。由此,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别于其他权利,这类权利更为复杂,需要特定的审判机关和特定的保护。

2、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所创造的知识产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该定义明确了如下几个视角,也多是一般意义上知识产权的定义。

(1)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包括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这也是我国法条上通常采用的表述。在法条上多用公民,但鉴于公民(具有某国国籍的人)没有涵盖著作权法中无国籍人,故本定义采用自然人表述《著作权法》第2条:保护的范围包括无国籍人,故本书采用“自然人”。

(2)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权利对象该定义采用了概述性的描述,即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以及等类(除此以外的)领域所创造的知识产品,该知识产品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知识产品非实践认识和经验,而是指人的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智力成果。它的含义是特定的,如著作、发明创造、技术、商标标识、设计,法律才能赋予所有人以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其智力成果时的专有权和排他权。

3价值

知识产权的价值,对于企业利用好专利可以为企业节约研发时间,节约研发经费。其实品牌更能说明知识产权的价值,全球2010年品牌排行榜可口可乐的价值7百多亿元,中国的品牌价值远远不如国外的品牌

价值,知识产权是企业和经济主体的生命线,知识产权不是我们可以轻易突破的,对一个有作为的企业,应该构筑自己的知识产权界,否则很难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很值钱,到底那类知识产权更值钱?国家知识产权局马维野司长表示这个要看行业,对于技术依赖、创新依赖的企业都有。所以知识产权当中专利与创新企业对于工信部下属的企业会更有价值。

商标[1]好比是一个企业的名片,很多中小企业手里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但没有发展资金,这个时候如果能够把知识产权向楼房一样拿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活过来,才能有更大的发展前景,否则我们的企业很可能会走向死胡同,国家知识产权局马维野司长表示。实际上这是一种把知识产权货币化的方式,知识产权货币化的本质是经济价值的实现,知识产权还有其他的价值比如技术价值、制度价值、文化价值,这些价值都应该在经济社会当中得到实现。今天论坛的价值主要涉及经济价值,知识产权经济价值的实现就是质押融资的本职意义,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时需要好多因素才能决定它的价值,其中主要因素是知识产权自身的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全社会质押融资的形成以及整个社会对知识产

权保护的氛围都决定知识产权价值到底能不能得到充分实现。

4基本特征

第一,知识产权是基于人的智力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权利,具有先进性、创造性、新颖性的特点,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财富。知识产权所有人对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即知识产权。

第二,知识产权是基于人的智力创造性劳动产生的结果而产生的权利,具有物质性特点。知识只是一种思想(idea)或观念(concept),是人们对其客观事物内在规律性的认识,人们无法像对物质财富那样对其独占或垄断,而只有当知识凝结为智力成果,并以某种产品的形式表现(expression)出来,才发生具体的法律上的专有权利。

第三,知识产权是基于法律调整而产生的权利。权利的法定性和授予性,保证了知识产权制度制定者的意志体现和立法目的。智力成果只有经过法律的确认,知识产权才得以产生,权利人才享有专有性或排他性权利(exclusion right)。所以,知识产权是法权,不是自然权利,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伦理道德,良好的公共秩序及法定情形的发明创造和标示性成果,不能受法律保护。

5基本特点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也称为垄断性、排他性,即除非权利人同意或许可或法律规定,任何其他人都无

权享有。这种专有性表现在:

第一,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专有性。指知识产权的授予只有一次,知识产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能享有这项权利。权利人垄断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专有性,从事智力创造活动极为艰苦,一旦成果落入他人之手,便很快传播,被他人复制、利用,因此,对同一发明创造或可识别性标志,被授予权利只有一个客体。

第三,知识产权权利内容的专有性。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权权利,可以由本人行使,也可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但这些权利具有稳定性和可授予性特征,具有特定的内容。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一种专有权利,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有限的,受国家领土限制,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目前,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使知识产权制度逐步统一化、国际化。

在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没有地域性有利于发达国家将不发达国家的智力成果拿过来进行复制、利用、经营,不受他国法律禁止,实现“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强盗的信条,而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梯度的问题,无法消化或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需要知识和时间的积累。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地域性又危及发达国家的利益即有形财产没有严格的地域限制,原则上有域外效力。即一项有形财产到了他国境内,权利人不会丧失财产,只要他国法律承认,也能得到他国冲突规范保护,而知识产权由国内法调整,一般不发生域外效力。

发达国家便迅速抛出法律,强化地域性,保证其不丧失摄取高额利润的机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86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87年)即在此历史背景下由发达国家发起并签订的盟约,这有利于发达的工业国家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因为具有国际经济技术垄断能力的智力成果,90%集中在工业国家,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只能认为是法律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也是东西方矛盾、南北方症结的一个重要内容。

知识产权的时效性

知识产权的时效性,是指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限制。知识产权中财产性质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在时间上不是无限的、永恒的,而是有一定的期限,这种期限称为保护期或有效期,即知识产权只在有效期内才受法律的保护,期限届满即进入公有领域,知识产权成为整个社会的财富。

时效性制度是在保护时间过短,不利于激励发明创造,如永久占有,对社会公众不利的两难境地时均衡与协调的结果,即一定度的时间限制,有利于鼓励竞争。时效性制度成为世界普遍采用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从申请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也规定:注册商标保护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以续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规定:自然人作者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而作者的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却没有时间限制。

知识产权无体性

有体是指有实体的存在,人们可用五官触觉去认识,如土地、房屋等。无体是指无实体,只有一种拟制的物体,是一种知识产品。

广义的无体产权不仅只限于对知识产品所享有的权利,还包括因债券、商业票据、合同文件、股票等产生的权利。对作品、专利、商标、发明、发现等产生的权利只是无体财产权的一部分。人们对作品、专利、商标、发明等享有的独占权、专有权,称为知识产权。

无体与有体相比有两个区别:第一,无体财产往往要通过特定的申请、审查、批准或登记手续而取得或确认,而有体财产权则依据法律事实而产生,例如购买、赠与等;第二,对有体财产的侵害行为通常表现为毁损或非法占有,而知识产权侵害行为往往表现为剽窃、仿冒等。[2]

6基本分类

6.1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6.2根据国内法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章第3节第94~97条界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第94条)、专利权(第95条)、商标专用权(第96条)、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第97条)。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版权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3]

7基本价值

商业价值

知识产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它可能带来巨大的收益。也就是说,一旦你拥有的某项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者技术秘密等得到应用,那么就会产生经济效益,这就是知识权带来的财富。知识产权的应用可以由权利人自己来做,也可以由权利人收取转让费或许可费,许可或者转让给他人来做。

世界上有许多著名商标都具有巨大的价值。2000年世界知名品牌价值第一的“可口可乐”,价值达到726亿美元。徽软公司名列第二,品牌价值702亿美元。国内价值最高的“红塔山”品牌价值439亿人民币。世界知名的快餐企业“麦当劳”凭借它的品牌,在全世界开了数万家加盟连锁店,造就了无数的百万富翁。可以说,这些知名品牌的价值,往往是有形资产所无法比拟的。所以,有人说,商品有价,商标无价。商标本身就代表市场竞争力,是一种无可替代的财富。

发明创造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一些优秀的发明成果能造福人类,而且也给发明人带来巨大的收益。大发明家爱迪生,一生进行了千余项发明和实验,获得1093种美国专利。他对社会的贡献,使人类改变了自身生活的方式。同时,他从发明创造中也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例如,他的“增加话筒音量”的发明就获得了10万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促进创新

知识产权,其实就是用法律手段来占有知识资源。知识权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专有性,也就是说,权利人取得了知识产权以后,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拥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否则构成侵权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知识产权制度其实就是通过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对给予发明创造者的其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使发明创造者获得利益回报,从而激励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大家想一想,如果你费尽心血取得的发明创造得不到法律保护,别人可以无偿地仿制或使用,那么你还会有积极参与性再去进行下一个发明创造出吗?所以,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护发明的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

知识产权制度的另一个作用,就是保护和促进先进的技术产业化。例如,对人类文明进程发生过巨大作用的蒸汽机、电灯、电话、复印机等发明,都是专利技术,并迅速产业化,为这些技术的推广创造出了条件。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也是近几年来产业得以迅速发展的关键原因。

知识产权制度的其他作用,还包括: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有利于吸引境外投资;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

促进人类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人类的继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类的进步和福取决于其在技术与文化领域取得新的创造成果的能力,而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宗旨对于人类发明创造活动的继续进行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

第二,从法律上对这些新的创造成果予以保护,可以鼓励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鼓励额外的资源投入到发明创造活动中,从而实现进一步的创新。

第三,保护知识产权可刺激经济的增长,近年以来很多新兴产业(如信息产业等)的发展都是受益于知识产权保护。

8战略意义

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些国家的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对提升国家竞争力有很大的作用。

1979年,美国政府提出“要采取独自的政策提高国家的竞争力,振奋企业精神”,并第一次将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从此,知识产权战略成为美国企业与政府的统一战略。美国在知识产权的法律上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和扩充。1980年通过《拜杜法案》,1986年又通过《联邦技术转移法》以及1998年的《技术转让商业化法》。

1999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美国发明家保护法令》,2000年10月众参两院又通过了《技术转移商业化法案》,进一步简化归属联邦政府的科技成果运用程序。此外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殊301条款”对竞争对手予以打压,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从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与此同时,美国同时非常注重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如美国CHI研究公司的“专利记分牌”系统,运用文献计量分析方法,对科学论文和专利指标进行研究,现在已经被许多国家使用。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和其他智力劳动成果同本单位发生的权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管理原则:知识产权工作实行一级管理。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全面推进整体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的知识产权项目的直接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下属单位设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 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技术的领导兼任,副组长由技术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成员是:研发中心、企管部、宣传部、财务部、人事部的负责人。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条例。 2、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工作计划、发展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目标的实施。 3、调查处理和解决与其他单位之间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问题。 4、审议、决定本单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事项。 二、知识产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制订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工作计划、规划。 2、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知识产权法的宣传和培训。 3、办理本单位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手续,管理本本单位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事宜。 4、会同单位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处理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纠纷和办理知识产权诉讼(或调处)事务。 5、监视国内外涉及本单位业务的知识产权动向,保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结

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文化部的科学指导下,在省直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接到任务后,厅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诽部署并成立了贵州省文化市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长(组长),厅办公室、市场处和稽查总队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各市(州、地)文化(体育)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

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稽查总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稽查总队副总队长分管。在专项行动期间,先后下发了《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贵州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贵州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宣传计划》、《贵州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延长期工作要点》等。同时,每周、每月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深入各市(州、地)、县(市、区)督导检查10次。据不完全统计, 截止6月24日,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检查共计49687家次,其中:音像市场9227家次、网吧28519家次、娱乐场所10351家次、演出场所1590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173824张;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58起,办结156起, 案件查处率100%,办结率98.7%,其中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一个。 二、基本估价 去年10月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后整合的文化市场执法资源,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案件,打击了侵权盗版行为,曝光了违法违规经营户,取缔了违法违规网吧和网站,收缴了一批违法音像制品,有

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提案

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 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1015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办理 提案人:民进中央 主题词:知识产权,体制,改革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要求“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但是,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目前还存在着体制不顺、责任不清、协调不力、投入不足等问题,尚未形成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强大合力,与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任务还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 一、管理体制不顺,知识产权领域“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现象还比较严重。国家知识产权局虽然被赋予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能,但实际上只管专利,隶属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主管商标,隶属新闻出版总署的国家版权局主管版权。过于分散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仅难以统筹研究知识产权问题并制定相应政策,难以及时有效应对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还导致知识产权领域的公共资源投向过于分散,有限资源缺乏统筹,不利于整体保护和有效管理,不利于统一我国知识产权对外的立场和观点。 二、协调层次不高,知识产权协调机构缺乏权威性。目前,中央和地方大多采用了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跨部门会商平台。在国家层面,联席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由于中央高层领导缺位,加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副部级单位,面向众多正部级单位的协调工作难度大。在地方各省,知识产权局设置不一,少数列入政府组成部门,但绝大多数都不是政府常设机构,很多还属于省科技厅管理的二级局,导致协调工作权威性不足。 三、协调机构重复设置,知识产权协调工作缺乏有效统筹。除“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外,国务院还成立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各种知识产权协调机构的成立,有助于推动相关领域工作,但基本上只能协调牵头单位职责领域内的事务。而且,协调机构重复设置、职责分工不清,导致公共资源投向难以集中,有限资源缺乏统筹,不利于形成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合力。 四、投入不足,知识产权协调工作缺乏有效保障。战略实施协调工作往往由知识

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障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鼓励发明创造,加速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在第一条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实行集团公司统一归口,集团公司和 成员单位两级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在第二条中所列单位的职工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得的知识产权。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是指在本职工作中所取得的智力成果;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其所在单位交付的其他任务所取得的智力成果;退职、离退休或调动工作的职工在离开原单位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 利用本单位名义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在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的。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研设计部为集团公司知识产权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制定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并编制集团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计划; (三)管理集团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 (四)负责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普及和人员培训工作; (五)协调、指导成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并调处成员单位之间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 (六)协同管理涉外事项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工作; (七)监督、检查对第五条中规定的知识产权创造人的奖励和报酬; (八)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奖惩工作。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归口管理本单位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毕业或者同等水平; (二)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林润(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文件编号LR-ZY-003-A0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页码第1 页共9 页 生效日期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着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2)着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3)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 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4)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 在取得知识产权申请号及取得知识产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 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在知识产权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知识产权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 2 专利及软件着作权 专利及软件着作权的管理 本公司涉及到专利及软件着作权的申请、审核、管理等工作的部门人员的主要职责包 括: 序号部门人员主要职责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集团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集团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集团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集团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集团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集团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集团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集团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集团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团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集团(包括总部、控股企业、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集团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集团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集团常务副总裁及集团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设计公司、市场资源部等负责人组成,常务副总裁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集团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集团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集团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集团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集团在法律事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法律事务部主管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集团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员工发明创造和治理创造的积极性,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体方针目标的制定。 2、公司副总负责分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督促协调。 3、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负责知识产权的发掘、申报、监控、纠纷处理和产权交易等事宜。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4、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专利申请的可行性确认。 5、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等。 (2)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设备设计图及其说明;各种技术、管理标准;工艺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电路布图;各种研究、技术、实验报告以及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的教材、手册、摄影、录像作品等的着作权。

(3)商标权:是指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等。 (4)商业机密:是指不易申请专利的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决策,投资计划、销售策略等方面的经营信息。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归属 1、公司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 (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司徽、司标; (3)公司名称 (4)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2、执行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公司享有。 3、由公司主持、代理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公司法人作品,其着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公司享有。未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着作权由完成者享有,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拥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

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一)

回首页 一、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 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并不是一跳而就的,更不是偶尔为之,这种结合有其深刻的产业发展背景,而且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 1.工业经济时代的自然结合 工业经济时代,大多数的产业在技术产业化初始阶段,企业核心目标就是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赢得比对手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并没有强烈的意识要形成技术标准,只是在一些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产业,企业会意识到有这种可能,即一些新技术将最终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基础。 企业研发的技术成果一旦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将充分运用知识产权,维护其技术上的领导地位、获取投资回报,增强市场竞争力。通常情况下,高新技术产业研发阶段的成本最高,生产阶段相对而言则是低成本的运作。因此,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在产品价格的组成中占很大比例,且成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产品市场占有率的逐步提升,企业的新技术已逐渐成为产业技术标准制定的基础;当产品在相关市场占有率达到一定程度时,企业“事实上”已经为该产品定下了技术标准;相应的,与该产品互联互通,进行互操作的其他产品,它的生产商不得不接纳这一“事实”标准,否则寸步难行,在计算机、电信、能量传输领域等更是如此。 此时,这种“事实标准”已成为正式标准的“最佳候选者”,理由有三点:一、按照该“事实标准”生产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高;二、与竞争对手争夺市场的过程中,“事实标准”的技术不断得到优化改进,技术成熟且产品性能稳定:三、专利许可费的定价,是在市场机制下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标准用户博弈的结果,且达到了双方基本认可的价格水平。 因此,企业抱着乐见其成的态度,积极促进“事实标准’转化为正式标准,这样一来,企业技术领域上的优势进一步得到巩固;正式标准的广泛实施应用,有力促使企业专利许可收益的稳定增长;此外,正式标准采纳该专利技术,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得到了充分认可,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 2.知识经济时代的加速结合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通信技术产业迅速崛起,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尤为显著,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其一,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发展主要依托的是智力资源,技术研发者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采用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技术成果绝大多数被知识产权所覆盖。 其二,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具有明显的网络系统特征,强调技术的互联互通、互操作性,而标准正是实现互联互通、互操作性的重要方式;同时,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标准技术集成性高,一个标准往往涉及到成千上万项技术,因此,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结合,不仅是无法避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加速结合。 由于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多数产品具有显著的网络效应和技术锁定效应,因此,技术标准对于产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市场竞争格局将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动向之一,就是一些实力强大的企业或企业联盟(多数来自发达国家)全力推进标准与知识产权的战略性结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标准在产业界的广泛使用,在领导产业发展路径的同时,也获取知识产权收益,实现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标准中知识产权(专利)的政策和管理模式 标准中知识产权的纳入,对传统标准制定规则以及管理模式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与知Address: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9楼中 1

知识产权保护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知识产权”保护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我所在的企业是一家国有大型石化企业,主要从事基础化工原料的生产。结合自身工作,首先对于“知识产权”的态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而在具体工作方面,“知识产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避免自身发生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二是注重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是基于在“以人为本”和“不断创新”的两个理念上发展而来的。首先,“知识产权”在台湾和香港也被称为“智慧财产权”,即从侧面反映了知识产权对“人”的权利的肯定。而近年来,“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也是强调对人的尊重和肯定,那么对于人的智慧财富也就给予充分认可,即对知识产权的认可。其次,从政府层面到民间层面,人们都在强调“不断创新”,摆脱中国仅仅为“世界工厂”的现状。要鼓励创新,激发人们的创新激情,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就要对创新成果给予充分保护,而这正是知识产权保护所能做到的。同时,经济领域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体现“知识产权”在经济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企业管理者对于“知识产权”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避免自身发生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新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体现尤为明显。第一,对于引进新技术,如果是涉及专利技术,首先要求合作方出具专利证书或者授权证明,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专利权利归属和收益分配方案,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第二,在采购新设备过程中,我们也会在技术协议中加以明确,比如以“乙方所供所有设备,属乙方自有专利产品的,甲方购买设备同时即购买专利使用权;专利权属第三方时,由乙方全权负责专利使用等各项费用,发生专利纠纷时,甲方不承担相关任何连带责任”作为附加条款进行明确,避免侵权。我们的企业管理部有专门的人员审查合同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对于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主要针对我们自主开发的新技术的保护方面。近年来,我们在一些领域也申请了自己的专利。一方面我们采用这些专利技术,在我们企业内部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在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使我们的专利技术市场化,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还有另一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即确定我们的“自有技术”作为商业秘密,而不进行专利申请,实行严格的技术保密措施加以保护。 尊重知识产权,不仅避免企业自身发生侵权,同时保护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也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提高了职工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

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的几点思考

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的几点思考 (XXX 学号XXX) 【摘要】知识产权制度是一项保护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入了高标准、高水平的国际化保护阶段。本文阐述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概况,指出了知识产权立法制度的法律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剖析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立法不完善、知识产权流失严重、侵权现象严重等五大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立法保护 一、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概况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在这一新的时代,科学技术已经明显上升为第一生产力,知识产权也成为国际科技、经贸合作与竞争的主要因素。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各国都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不能达到适应新世代的要求,因此,研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开始较晚,但是发展很快。1982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商标法》(1993年修订);1984年3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专利法》(1992年修订);1990年4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著作权法》;1993

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1986年4月12日审议全国通过的《民法通法》还专节规定了知识产权。此外我国还加入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目前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 二、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概述 第一,有利于智力成果广泛传播,以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后,著作权人通过许可使用制度,将其作品的内容向社会传播,有助于加速文化交流和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繁荣文化市场;工业产权人通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智力成果,可使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智力成果商品化的法律前提和保障。 第二,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确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专利权,并保护其不受侵犯,不仅使他们受到精神鼓励,而且能在法律保护下取得经济利益。这样,就会调动人们从事科研活动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从而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精神财富。因此,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国家标准

附件 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政策研究所、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慧远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维野。

引言 0.1概述 1.1 本标准通过提供一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用于指导企业策划、实施、运行、评审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2 过程方法 图1 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 1.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采用过程方法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过程一致,分为知识产权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四个环节,如图1所示。 1.3 使用资源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任何一项或一组活动均可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将直接成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过程,输入是企业经营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和预期,通常来说,包括: 1.4 a)企业的知识产权没有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存在知识产权流失和侵权风险; 1.5 b)知识产权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合理利用现有成果; 1.6 c)知识产权投入较大,成效不突出。 1.7 通过持续实施并改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可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体现在: 1.8 a) 通过知识产权提升企业市值,提高股东满意度; 1.9 b)降低企业因知识产权侵权和被侵权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1.10 c)在业务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产品价值,提高客户满意度; 1.11 d)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的贡献。 1.12 本标准鼓励采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过程方法: 1.13 a)理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1.14 b)知识产权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15 c)在企业的业务环节(产品的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中实现 对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第1章 总 则 第1条为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特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2章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2条企业管理部是公司知识产权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 1、组织公司知识产权申报和管理工作; 2、办理本公司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手续; 3、负责做好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 产权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4、组织公司知识产权内部鉴定验收; 5、筹措和管理知识产权经费。 第3条研发中心及分子公司是公司知识产权研发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公司技术改造、科研攻关、软件研发等知识产权的挖 掘和开发; 2、负责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收集; 3、协助知识产权申报技术支持; 4、配合公司知识产权申报登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3章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第4条本《办法》所称的本公司知识产权是指本公司职工在执行本公司的任务,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和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以及享受本公司的待遇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权益。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在本职工工作中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即在执行科研计划 (含补充计划和临时计划)课题和合同计划课题,完成计划 创作任务和设计任务,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或履行其他所在岗 位职责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职工作之外,完成单位交付的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取得 的智力劳动成果。 3、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单位一年内完成的与 原所在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 果。 “利用本公司的名义”是指在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公司名称。 “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本公司的资金、原材料、机器设备、试验研究设备、各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图纸及其说明、声像材料等。 “享受本公司的待遇”是指自选课题、自筹资金、自立项目,但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智力劳动成果”是指经过创造性智力劳动获得的各种实验研究技改和技术创新成果、实验原始记录和各种数据、文件材料、图片、技术资料、实验装置与样机、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各种声像材料、程序软件、文学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及其他文艺作品等成果。 第5条本《办法》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职务发明专利权。 2、专有技术及技术秘密:指未申请专利但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 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和经验,如关键工艺技术参数、技术诀 窍、操作规程、消化引进的各种资料、图片和国家以及单位 保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科学技术秘密等。 3、商标、服务标记:指单位拥有注册的和尚未注册的产品商标 和服务商标以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4、著作权(版权) 1、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地质图、声像材料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所 规定的其他作品。 2、包括论文、专著、年鉴、辞书、教材、报刊、画册、声像作 品、美术摄影作品以及其他艺术作品和编辑作品的版权。 第4章 知识产权归属 第6按本《办法》第四条,凡职务发明创造及其他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以及本公司委托他方研究、开发、设计、制作

公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对于一个研发技术的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中谋生存,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地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 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 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 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

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行政发[2018]008号 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建设专项工作,更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保护核心竞争力,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知识产权体系要求,现制定2018-2020年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规划。 一、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建设工作目标 1、短期(1年)工作目标:构建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体系,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认证;持续专利申请积累,国内专利申请量年度增长率10%。 2、中期(3-5年)工作目标:国内发明专利实现领的突破。 3、长期工作目标:在国内义齿加工、口腔种植修复新材料的运用、3D 打印技术的运用领域,专利授权累计居于行业内 首位。 二、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建设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1、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提升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2、参加研发成果管理,提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相关荣誉申报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知识产权的组织领导和体系、制度建设 1. 1加强公司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提升对知识产权战略和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建设的年度目标,完善知识产权体系,优化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环境。 1 .2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分工,明确公司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联系人;落实各部门的领导责任,相关知识产权绩效考核需要融入到公司的综合绩效考评中。 1 .3在公司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的责任领导下,知识产权部要协调公司各部门,建立能覆盖公司全流程的科学的知识产权体系,促进公司的创新,研发,保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统筹安排,落实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 2. 1为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公司将加强公司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的统筹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需求,各部门协调分工,各司其责,合作建设。 2. 2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营战略、研发战略、市场竞争战略、人才战略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并建立战略制定、执行、反馈、完善的封闭流程。 3、加强教育训练,提升知识产权氛围 3. 1为提升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氛围,知识产权要加强知识产权教育训练强度,相关课时计入研发绩效考评内容。 3. 2知识产权教育训练课程分为内训和外训,外训主要为技能教导,内训为成果汇报及总结。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50687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新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 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 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 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尝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 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 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中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 审查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 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 规划处理与企业有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五) 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本企业在技术开发部(或者法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的副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部分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5题 1.专利质量主要是指专利的法律质量、技术质量和经济质量,其中(法律质量)是决定性 2.高档商品或奢侈品的价格主要由知识产权的高额附加值决定,知识产权就是它所用的商标和品牌。这体现了专利具有(经济价值)。 3.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数量和质量共同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优势,其中,(专利数量)是构成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的基础。 4.专利具有时间性,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10年),过了保护期,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5.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道,全球每年发明成果的(90%-95%)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查到。 (二)多选题,每题5分,共5题。 1.根据本课程,专利的权利特点是指专利具有(ABCD) (A)独占性(B)地性(C)时间性(D)可转让性 2.对一个概念下定义至少要遵循(ABCD)个准则。 (A)简练(B)完备(C)准确(D)易懂 3.企业到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时候,审查员会依法审查,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审查(BCD)。 (B)新颖性(C)创造性(D)实用性 4.本课程提到,知识产权有多种价值,最主要的价值是它的(ABCD) (A)制度价值(B)经济价值(C)文化价值(D)市场价值 5.高价值专利的"高价值”是一个相对概念,价值高低因事而异、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下列各项中,属于因事而异的是(ACD)。 (A)专利主体为了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充分发挥专利的制度价值功能 (C)专利主体想和竞争对手开展市场竟争,更多关注专利的市场价值 (D)专利主体想建设企业文化,更多关注专利的文化价值 (三)判断题,每题5分,共10题。 (是)1.知识产权有多种价值,最主要的价值是它的制度价值、经济价值、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 (是)2.高档商品或奢侈品的价格主要由知识产权的高额附加值决定,知识产权就是它所用的商标和品牌 (是)3.本课程提到,高价值专利是指有用性强的专利。对于国家来讲,高价值专利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赢得国际经济竞争。 (否)4.很多企业往往只认识到知识产权具有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同时知道知识产权还有制度价值和文化价值,知识产权的制度价值是最重要的。 (是)5.高价值专利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赢得国际经济竞争 (否)6.本课程提到,专利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随着使用会产生损耗,因而会在使用中不断贬值。 (否)7.高价值专利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专利不是企业的核心克争力,科技成果并不是,因为法律赋予专利“独占性”。 (是)8.专利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科技成果并不是,因为法律赋予专利“独占性”。(否)9.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标准,凡是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和—定是高价值专利,同时高价值专利也一定是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 (是)10.高价值专利是指有用性强的专利。

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引言: 2012年,在华东理工大学攻读工程硕士专业,选修了“知识产权”这门公开课,开始对知识产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至此,课程也开始接近尾声,开始总结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识产权,我查阅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书籍、报刊以及网上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把握,我深深了解到,我国急切需要制定更加严密的法令法规,来扭转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战争中被动的局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法律、科技、经济、文化的交叠成果与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力。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财产,和所有有形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能 行使其权力的特点。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 取得的成果,并且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 2.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 技术、文化、一书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 权力。 3.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质的。这两方面结合 在一切,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 不同。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 约或多边协议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国际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 定期限,期限满后权利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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