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应不应该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

题解:应不应该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
题解:应不应该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

题解:应不应该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

徐莞馨一.解释

全面禁止儿童行乞指的是禁止一切形式,一切目的的儿童行乞行为。

思考一下这个辩题到底是要各位辩手讨论什么问题。现在社会上出现的儿童行乞问题,并不仅仅是因为大家考虑儿童行乞的负面影响,而是在往年的事实中我们看到纵容儿童行乞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考虑到这些影响,国家才决定是否应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故该辩题讨论的重点应该是立法全面禁止行乞儿童后所带来的后续影响即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的可行性,基于此我们再来探讨应不应该立法全面禁止。

二.背景

由著名教授于建嵘发起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活动发展到今天,网友已经开始意识到,大多数的乞童是由父母或其他亲属携带乞讨的,而并非之前所想的受到拐卖残害。人们开始提出解决乞讨儿童问题的办法。支持者:带孩子去乞讨,证明父母已无法尽到抚养义务理由,父母无法尽责,政府就应承担起保障儿童权利的义务理由。反对者认为文明国家不会让孩子上街乞讨,文明国家更尊重权利和自由不把由环境造成过错变成犯罪。撤销“不能尽职的父母”的监护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没有可行性;并且福利院从来都不美好,收容遣送制变相回归还

是弱者受到迫害。

三.定义

1.儿童:《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给出的定义是:较幼小的未

成年人(年纪比“少年”小)。其中“少年”指“人十岁左

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

2.立法: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

正方

四.标准

对儿童本身而言,跟随父母行乞并不能很好解决温饱问题,反而在各方面产生了不可避免的消极作用,且儿童行乞是非强制性举措不能根除的,所以应该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

五.标准论证

需:(儿童行乞最主要影响于儿童,所以儿童应该为本辩题的讨论平台)儿童行乞对儿童的生理和心理都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而这种影响需要被消除。

根:儿童行乞不是无目的的,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家庭贫困,无法满足其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根本原因是社会发展没有协调健全保险机制。

解:解决儿童行乞问题可以从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入手,社会慈善机构和个人可以为行乞儿童送去社会的温暖关怀和暂时解决温饱问题的物资,但是仅仅这些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制定强制措

施即通过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儿童行乞问题,保护儿童权益。

损:如果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可以消除儿童行乞对行乞儿童的消极影响且具有可行性,则应主张立法禁止;反之,如果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不能对行乞儿童产生较大的意义或者不具备可行性,则不应主张立法禁止。

六.论点

1.儿童行乞对儿童本身的消极影响非常深重。

2.儿童行乞推动的利益链对社会产生了不可避免的消极作

用并且这些消极作用需要被消除。

3. 这种消极作用无法(很难)用非强制方法消除,故只能从根源上解决,即全面立法禁止儿童行乞。

七.论证过程

1.儿童行乞对儿童本身的消极影响非常深重。

论证:首先,当一个儿童他或因家庭贫困或因遭到拐卖,但他选择或被迫开始乞讨,那他会从很小就养成一种不劳而获的价值取向,而一个以乞讨为生的人怎么可能形成正确的符合社会取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遑论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其次,一个儿童作为人具有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乞讨仅仅能满足他最基本的生存要求,而且往往在某些时候连温饱都无法满足,更不用提我国法律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了。

最后,当一个儿童生存权利即温饱得不到满足,发展权利即受教育权也无法实现,思想上又形成了不劳而获和不自尊自爱的品性,那么难道他不会成为社会的累赘,社会发展的渣子么?

2. 儿童行乞推动的利益链对社会产生了不可避免的消极作用并且这些消极作用需要被消除。

论证:儿童行乞的原因大致分为父母协同或者人贩子逼迫,无论是哪一种,人们再见到儿童乞丐时,同情弱小的心理都会使这些儿童乞丐满载而归,但是人们的好心并没能改善行乞儿童的生活状态,真正转的盆钵满满的是他们不思上进的家长们和每天压榨迫害他们的人贩子。而这些人的存在并未给社会带来任何好的影响,所以应采取措施消除这些消极影响。

3.这种消极作用无法(很难)用非强制方法消除,故只能从根源上解决,即全面立法禁止儿童行乞。

论证:以上两个论点无论是行乞对儿童的消极影响还是行乞儿童养肥的利益链都是无法用非强制性的手段消除的,因为在事实的实践中,无论是慈善人士和慈善机构的物质帮助,还是社会上好心人对行乞儿童的人文关怀都不能(很难)从本质上解决儿童行乞问题,所以必须采取国家强制措施即通过立法全面禁止儿童行乞。

八.交锋点

1、是否应禁止成人带儿童乞讨,生存发展和权利自由的冲

突。

2、撤销“不尽职父母”监护权是否具有实施性。

3、法律禁止会不会造成行乞儿童的变相回归。

4、社会错误为何要家庭买单?个别贫穷家庭不适用法律

禁止。

九.相关素材

一、在美国,他们叫“无家可归儿童”

以前,美国人也将街头流浪者称为“流浪汉”、“乞丐”等等,后来这些人都被称之为“无家可归者”,最主要的标志是在1983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救助无家可归者的法案——《无家可归者救助法案》(后来更名为《麦金尼-凡托无家可归者援助法案》)。所以流浪儿童在美国被称之为无家可归儿童。当然,这一称呼也更为形象,因为美国的无家可归者指的是居住在收容所、汽车旅馆、营地、公园、公共场所、巴士、汽车、地铁或者废弃的建筑物里,因为无法找到住所或者负担不起住房而与朋友或者亲戚同住的人。无家可归儿童实际上也并不是真的就在街头流浪、行乞,他们只是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而已。

二、美国没有拐卖儿童现象,流浪儿童中当然也没有被拐卖的

有很多资料都称,中国的乞讨儿童中有一部分是被拐卖儿童。但是在美国没有这样的担忧。美国司法部每年接到近80万宗儿童失踪或绑架报案。但其中70多万是由于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或是孩子离家出走造成的,99%的失踪儿童最后都能活着见到父母。在美国,每年只有几千件失踪案属于非亲属绑架性质,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一百件左右。拐卖儿童的事件在美国几乎没有,一是因为美国不存在人口贩卖的市场。二是因为美国为寻找失踪儿童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详细]

三、美国流浪儿童主要来自贫困家庭,和父母一起流浪

美国的流浪儿童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没有住房的贫困家庭,带着孩子出来流浪;另外一种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前一种是主流。有数据显示,在2007年,有23%的流浪人群都是带着孩子的家庭。而随着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这个数据也在上涨,根据“全美无家可归者联盟”的统计,达到了41%。

那么美国究竟有多少流浪儿童呢?官方一份08年的数据显示,一共有66.4414万无家可归者,据此推算最多有10万流浪儿童。但是据非官方组织“全美无家可归者联盟”的统计,每年大概有100万到150万人次的儿童有过无家可归的经历。这个数字和贫困家庭的数量增多也有关系。…[详细]

四、美国流浪儿童中几乎没有行乞的

美国的“乞丐”群体里几乎没有小孩(妇女、老人、残疾人也罕见),绝大多数美国乞丐是些健康的成年男人。这是因为,流浪儿童只是“无家可归”,并不是没有教育、医疗、饮食等保障,所以不必为了自己的生存去乞讨。而父母强迫流浪儿童去乞讨也是不可能的,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一项规定,父母如果虐待、忽视未成年人,将会被取消监护人资格。…[详细]

用法律与福利让贫困家庭的儿童不至于流落街头

1909年罗斯福总统召开白宫儿童会议后,美国政府开始承担起儿童救济和儿童福利的主要责任,并制定一系列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和福利政策,逐渐确立了稳定的制度安排。而在此之前,儿童的救助工作基本靠的是民间慈善的力量。从福利项目的设计来看,几乎所有项目都针对贫困家庭,大部分福利项目的执行都以资产调查为基础,充分体现了“穷人靠国家,余下的人靠市场”的制度设计原则。

在收入保障方面,“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计划(AFDC)”、“所得税减免(ELTC)活动”都曾经开展得如火如荼。另外,为了让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免受饥饿的痛苦以及在成长中获得足够的营养,美国还有众多的食品和营养计划,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食品券计划,让家庭毛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130%或者净收入低于贫困线的孩子能够得到直接的营养补助。此外,在医疗、教育等各个方面,贫困家庭的儿童也能够得到保障。

但是到了1996年,美国的儿童福利政策有了一些改变。很多人都指责当时的儿童福利制度开销过大,并且经济援助导致一些父母懒惰,破坏了工作道德。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计划(AFDC)”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ANF)”。这个新方案里,各州再不会得到联邦无限额的拨款,而是一笔固定的费用,用多了要自己补。所有的家庭只能获得累计60个月(5年)的援助,有的州时间更短。还有对工作的限制,比如单亲父母在领取福利金的2年之内,被要求每周至少工作20个小时。随着经济的不景气,许多单亲父母失去了工作,但是又没有资格领取救济,所以这也是美国走上街头的贫困家庭变多的原因。很多的社会机构在呼吁改革。…[详细]

用法律与制度保障流浪儿童上学的权利

2002年通过的《麦金尼-凡托无家可归者援助法案》保障了流浪儿童上学的权利。他们可以获得免费的公立教育,无论在目前的居住地居住多久均有权入学,此外

每个行政区还有一名事务专家专门负责无家可归儿童接受教育的计划和服务。除了上学而外,膳食和交通问题法律也考虑到了,这些学生都能够获得免费的学校膳食,往返于学校的交通也会被免费解决。

除了教育而外,医疗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很多流浪儿童都患有精神疾病,学校、救助站都有对此进行救助的义务。流浪儿童的父母也可以直接带他们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免费的检查和治疗。

用资金与政策给流浪儿童地方住,并且培养他们父母的工作能力

在美国,很多无家可归者会被劝到收容所或者临时性的庇护场所居住。“帐篷城”就是临时性的住所,而一些城市也在开始兴建永久性的无家可归者住所。此外,许多人也被劝着去援助中心接受工作技能培训,毕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美国官方认为没有住房是人们流落街头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所以奥巴马2009年签署了一项住房援助法案,旨在帮助40万房主保住房屋,并且还投入了22亿美元,用来援助无家可归者。…[详细]

许多社会机构和个人都在奔走努力

除了美国政府,美国还有许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为帮助无家可归者而奔走。他们中,包括“全美无家可归者联盟”这样的民间组织,有专门针对流浪儿童的慈善组织,还有一些为无家可归者提供无偿服务的律师。

这些组织起到了很好的辅助和监督的作用。比如“全美无家可归者联盟”这个最大的关注无家可归者的组织会深入调查流浪儿童的人数,并且出具几十页的报告,对流浪儿童的人数、构成、原因等都做了很详尽的介绍和分析。这无疑也在督促政府做得更好。此外,为无家可归者提供食物、为无家可归儿童补习功课等等活动,民间也在积极参与。当然,更多普通人都通过捐款给慈善机构来表达心意。

左手要政府保障,右手要自救权利

总之,美国的情况可以概括为:1、对弱势群体(儿童、残疾人)给予较全面的保护;2、对贫困者(“社会竞争失败者”)给予有限的保障;3、在有限的保障之外,贫困者要靠流浪和行乞自救,则给予自由,不能剥夺这个权利。所以,美国有很多乞丐,也有很多流浪儿童,但几乎没有儿童乞丐。

反观中国,不但儿童乞丐多,而且残疾儿童乞丐尤其多。这里面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对弱势群体和贫困者的保护、保障不到位。当这些保障不到位的时候,行乞就更多的表现为自救性质。这时候,切记应该问责政府,要求提供保护和保障,而不是问责乞丐,逼他们不能自救。

结语:

在保护流浪儿童方面,美国做得也并非尽善尽美,但是起码给我们进行长期的制度建设和民间的努力方面的一个思考和借鉴。

美国有个政府机构叫CPS (Child Protective Services)儿童福利保护部,CPS 有多厉害,我给你举几个例子,如果CPS认为你不够格做父母,他们就会强行干预,把孩子带走。美国的儿童医生在孩子体检的时候也会检查孩子私处,发现异常,他们会报警。家长打孩子,孩子或者邻居可以报警。家长有吸毒酗酒暴力的,被证明不能照顾好孩子的,也带走,

网络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评析

网络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评析 关键词:网络, 人肉搜索, 道德法律 “人肉搜索”与“人肉搜索引擎”是一对关系密切的观念。其中,“人肉搜索引擎”是搜索工具的一种,类似于我们现在用的百度和谷歌。区别就在于如百度和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是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的。对于自动搜索引擎来说,只要用户输入一些关键字词,程序会在很多服务器以及海量存储中搜索比对这些关键字,从而按照相关程度将与关键词有关信息展现给搜索者。而“人肉搜索”不是通过计算机程序来自动实现的,而是靠人来提供信息。“人肉搜索”,是利用“人肉搜索引擎”方式实现搜索某种特定信息的目的。“人肉搜索”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人肉搜索”并不只是用来跟踪人,多数情况下可以用来互相学习、信息共享,目前的“谷歌(Google)”、“百度知道”、“QQ问问”、“新浪爱1司”、“雅虎知识人”等问答社区都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人肉搜索”。狭义的“人肉搜索”,则仅仅指通过在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者人物的真一般认为,“人肉搜索”是“猫扑(mop)”网首创的一种搜索方式,此后为各大网站和网络社区所效仿,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机器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网络社区活动。它更接近于“爱问”、“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方式,提问者在网上发帖,并用“猫扑”网上的虚拟货币(mp,“猫皮”)来奖励提供信息者,网友看到帖子后就会去寻找线索,利用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甚至冷嘲热讽来回答问题,然后把找到的答案回帖邀功,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机制”。 由于这种通过人问人的信息搜索方式必须借助于各种论坛、社区,因此,一般来说,很可能还有论坛的其他网友参与对相关信息的评价和讨论。换言之,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和网络社区或论坛的交互性,即使是单纯的“一问一答”式的人肉搜索,也与现实环境中的“一问一答”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即虽然参与回答的人数可能只有一个,但是,由于回答者所提供的信息可能被众多人知悉,而且,参与讨论者也可能众多,往往容易形成舆论上的“聚合力”。因此,即使是正常的合法、乃至符合道德的评价,其道德审判的“杀伤力”也是巨大的。由此,一旦信息提供者所提供的信息本身涉及对主体人格尊严的伤害或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或对其财产权构成侵害,或者参与评价者的言行构成侵权,那么,其影响往往特别巨大。目前,由人肉搜索而引起的网民以侮辱、诽谤的方式对他人行为进行评价的现象被称为所谓的“网络暴力”比较常见。尽管目前发生的引起社会反响的人肉搜索事件大多涉及的是人格权问题,但是,实际上,由人肉搜索所引发的问题不限于人格权,还可能涉及版权侵权问题,只是这些版权问题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已。一般来说,对于第一类搜索而言,由于一般可能涉及版权保护1司题。 当然,不管属于上述哪种情形,通过社区或论坛的信息征集一信息提供形式在本质上属于言论表达和信息自由,尽管其中可能涉及版权、人格权侵权,但是,在任何一个民主法治社会,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因此,在讨论人肉搜索所引起的法律问题时,不能抛开作为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而孤立地强调被搜索主体的私权保护问题,否则,将有失偏颇。

(辩论稿陈词)人肉搜索不应该被禁止

“人肉搜索”引擎是近年来在互联网兴起的一种资料搜索方式,很多人把它误会成单纯的“寻人”机制,而实际上“人肉”的内涵远不止如此,它更多时候代表着依托的载体而不仅仅是要寻找的目标。它是一个依托来自五湖四海的网民而不再依赖网络数据库的新型搜索工具,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它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一些事件背后的真相,维护社会道德秩序,还可延伸到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拓宽了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充分发动了人际网络的力量,将互联网“互助、分享”的精神发扬光大。在地震发生后,人肉搜索同样跨越时间空间限制,协助很多灾区人民亲友团聚。 据猫扑大杂烩负责人杜培源表示,“人肉搜索机制绝大部分时候是在默默地为广大的网民提供帮助,基本上都是通过求助、发问的方式获得很多网友的帮助和回答。这个是广义的人肉搜索,也就是人肉搜索最为主要的应用,而通常我们提到的那种社会层面的寻找具体的人和线索的人肉搜索,在人肉搜索的应用当中占到的是非常非常小的一部分,属于很特殊的少数情况,我们称之为狭义的…人肉搜索?。”。 其实,猫扑的观点已经很好解释了人肉搜索目前所面临的环境,人们和部分传媒的目光很多都集中在“寻人”这个热点问题上,而对于人肉搜索的公益性质资料共享和问题解答却很少给予关注和正确评价,以偏概全的结果就是对人肉搜索的无限妖魔化。大型互动搜索工具“百度知道”,它的设计初衷源自于对网民需求的深入把握,致力于为网民提供更便捷的信息获取方式,找到所求,通过提供互动问答平台,一问一答的形式使网民能够更好地获取信息和知识。其实从它的性质上看,百度知道完全可以归类于广义上的人肉搜索,因为回答问题的依然是人。 人肉搜索引擎是一场充分发动群众互联网的革命,使团结互助美德发扬光大。每天它都在默默地为网友排忧解难回答问题,无形中促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潜移默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作为一种工具. 大家好,刚刚我方辩友已经强调‘人肉搜索’的广义是网民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实现人与人之间信息交流的网络活动。 我方之所以认为‘人肉搜索’不应该被禁止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1、人肉搜索有助于网友共同抵制、讨伐社会不良现象,并快速找到网络支援。女子虐猫、铜须门等一系列人神共愤的事件无一不是被网友大军一个个搜索出来并使其得到应有的裁制,正是人肉搜索让这些社会不和谐风气得到的遏制。在地震发生后,人肉搜索同样跨越时空限制,协助很多灾区人民亲友团聚。它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事件背后的真相,维护社会道德秩序,还可延伸到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拓宽了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充分发动了人际网络的力量,将互联网“互助、分享”的精神发扬光大。 2、人肉搜索是一个充分发动群众的互联网搜索方式,它的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人肉搜索是网民声讨不良现象、表达群众的心声的一种形式,准确的说,人肉搜索只是一种媒介,提供给网友们一个平台去得到他们所需要的答案,而百度知道、谷歌问答也是属于人与人之间交流信息、解决疑问的这样的一种人肉搜索形式。敢问对方辩友,你们在搜集今天辩题材料的时候,难道就没有采取这种广义的人肉搜索方式吗?!所以,我们所讨论的人肉搜索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广义上的人肉搜索不应该被禁止! 3、人肉搜索的狭义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但它应设立法律督管,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强制禁止措施。当不法分子利用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时,我们应加强的是法律督管,但绝不

目前儿童禁用药品一览表

目前儿童禁用药品表 禁用药品:Cisapride 副作用说明 Cisapride从二千年迄今,在全球造成三百多名病患发生心律不整甚至死亡。Cisaprid与抗生素、抗霉菌剂、蛋白质分解酶抑制剂、胰岛素、及某些抗忧郁药物共同服用,会影响心跳频率,某些病患也最好不要使用Cisapride,如慢性肺阻塞疾病、癌症、电解质不平衡、上吐下泻等患者。过去部分医师开此药用于消除孩子的肚子不舒服,但卫生署两年前即公告禁用,因为当时发生了服用此药造成死亡案例。 禁用药品:codeine 副作用说明 可待因,为吗啡类药物,可直接抑制大脑控制咳嗽的中枢神经,达到减轻咳嗽的疗效;但两岁以下的幼儿肝脏功能未发育完全,无法代谢可待因成份,会出现呕吐、昏睡、走路不稳等副作用。

禁用药品:theophylline 副作用说明 为气管扩张剂,不建议给一岁以下或一般感冒病童使用。 禁用药品:Dexchlirpheniramin/chlopheniramin 副作用说明 抗组织胺,不建议两岁以下幼儿使用,因宝宝各脏器官功能不成熟,易受损伤。 禁用药品:aminoglycoside 副作用说明 为抗生素药品氨基糖苷类,卫生署明确规定六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这类药品。比如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链霉素等这些可导致耳聋,还可能导致肾功能衰竭。 禁用药品:Macrolides

副作用说明 大环内脂类为抗生素药品,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其霉素等,这些治疗衣原体、军团菌、支原体的特效药,往往对肝脏的损伤大,若药剂量大、用药时间长,可能造成肝功能衰竭、药物性肝炎,甚至死亡。 禁用药品:chloramphenicol 副作用说明 氯霉素类,这类药现在临床使用少,宝宝使用这类药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灰婴综合症,使肝功能衰竭。 禁用药品:Quinolones 副作用说明 奎诺酮类药,氟诺沙星、环丙沙星这类成人普及的药品,建议基本最好不要用或慎用,目前已有实验资料表明,这类药物可导致软骨发育障碍,影响宝宝生长发育。

药物禁用和慎用

禁用慎用 孕妇甲氧苄啶(TMP),SMZ-TMP,诺氟沙星(氟哌酸),氧 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利福平、利福喷丁、氨苯砜、 咪康唑、制霉菌素、利巴韦林、阿糖腺苷、氯喹、乙胺嘧啶、 奎宁、伯氨喹、阿苯达唑(肠虫清)、左旋咪唑、噻嘧啶、美 法仑(溶肉瘤素)、苯丁酸氮芥、噻替哌、白消安、甲氨蝶呤、 硫嘌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羟基脲、丝裂霉素、平阳霉素、 阿霉素、表柔比星、吡喃阿霉素、长春碱、长春新碱、高三杉 酯碱、紫杉醇、他莫昔芬、丙卡巴肼、顺铂、卡铂、门冬酰胺 酶、咪哒唑仑、维库溴铵、苯噻啶、吲哚美辛(消炎痛)、双 氯芬酸、萘普生、金刚烷胺、多巴丝肼、甘露醇、茴拉西坦(三 乐喜),二甲弗林(回苏灵)、氟哌啶醇、地西泮、氯硝西泮、 碳酸锂、丙咪嗪、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硝笨地平(心痛定)、 地尔硫卓、阿替洛尔、比索洛尔、乌拉地尔、盐酸笨那普利(洛 汀新)、硝普钠、非洛地平、硫酸镁、肾上腺素、非诺贝特(力 平酯)、洛伐他汀(美降脂)、氟伐他汀、辛伐他汀、枸缘酸 铋钾(德诺)、西咪替丁、奥美拉唑(洛赛克)、兰索拉唑(达 克普隆)、酚酞(果导)、熊去氧胆酸、三乙丁酮(舒胆通)、 奥典肽、生长抑素(施他宁)、布美他尼(丁尿胺)、非那雄 胺(保列治)、前列地尔(pGE1)、华法林钠、低分子量肝 素、醋酸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格列齐特、复方碘口服液、 降钙素、阿仑瞵酸钠、达那唑、丙酸睾酮、司坦唑醇(康力龙)、 笨甲酸雌二醇、乙烯雌酚(乙菧酚)、结合型雌激素(妊马雌 酮)、孕三烯酮、氯米芬、特非那定、阿斯咪唑(息斯敏)、 色甘酸钠、硫唑嘌呤、左炔诺孕酮、硝酸毛果芸香碱(匹鲁卡 品)、双氯非那铵、乙酰唑胺 异烟肼、链霉素、哌奎、氮芥、 环磷酰胺、桂利嗪(脑益嗪)、 二氢麦角碱(海特琴)、吡拉西 坦(脑复康)、硫利达嗪、硫喷 妥钠、丙泊酚、布比卡因、丁卡 因、氯化琥珀胆碱、泮库溴胺、 哌库溴胺、卡马西平、五氟利多、 氯哌噻吨、氟地西泮、氟西汀、 哌甲酯(利他林)、匹莫林、奎 尼丁、美西律、利血平(降压灵)、 吲哚帕胺(寿比山)、羧甲司坦 (强利痰灵)、沙丁胺醇(舒喘 灵)、特布他林(博利康尼)、 丙卡特罗(美喘清)、强力安喘 通、替普瑞酮(施维舒)、胰酶、 甲氧氯普胺(胃复安)、多潘立 酮(吗丁啉)、西沙比利(普瑞 博思)、甘草酸二銨(甘利欣)、 螺內酯(安体舒通)、氨苄碟啶、 盐酸黄酮哌酯(泌尿灵)、红细 胞生成素、倍氯米松 哺乳妇女甲氧苄啶、SMZ--TMP、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 美沙星、乙胺嘧啶、甲硝唑、喷他脒、阿笨达唑、美法仑、白 消安、平阳霉素、长春新碱、异长春花碱、高三杉酯碱、门冬 酰胺酶、吗啡、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布洛酚、萘普生、萘丁 美酮、金钢烷胺、氟哌啶醇、硝笨地平、比索洛尔、乌拉地尔 (压宁定)、盐酸苯那普利、非洛地平、非诺贝特、洛伐他汀、 辛伐他汀、阿桔片、西咪替丁、奥美拉唑、奥曲肽、生长抑素、 降钙素、阿仑膦酸钠、孕三烯酮、盐酸苯海拉明、特非那定、 左炔诺孕酮、麦角胺咖啡因 酮康唑、奎宁、伯氨奎、环磷酰 胺、丙泊酚、卡马西平、硫利达 嗪、氟哌噻吨、氟地西泮、氟西 汀、奎尼丁、安可来(扎鲁司特)、 胰酶、甲氧氯普胺、螺內酯、红 细胞生长素、 新生儿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磺胺多辛(周效磺胺)、阿曲库铵、阿 司匹林、地西泮(安定)、盐酸笨海拉明 硫喷妥钠、吡拉西坦 婴、幼儿四环素、呋喃唑酮(痢特灵)、乙胺丁醇、咪康唑、阿糖腺苷、 甲笨咪唑、阿笨达唑、噻嘧啶、吗啡、哌替啶、阿司匹林、对 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舒必利(止吐灵)、阿桔片、奥美 拉唑、酚肽、地酚诺酯(止泻宁)、特非那定、安定 氟地西泮、丙卡特罗、颠茄、甲 氧氯普胺、多潘立酮、倍氯米松 儿童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维库溴胺、吲裰布比卡因、氟奋乃静、氟哌利多

兽药禁用类药品

第193号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 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 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 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 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分析

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分析 摘要“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和实现知情权的重大 途径,运用得当可以扬善惩恶。如果滥用言论自由侵犯他人隐私,就属于违法的侵权行为。我们应该在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权之间、道德与法律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我们处理“人肉搜索”及其他网络问题的基本原则。 关键字人肉搜索道德法律 一人肉搜索的概念 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呼百应的人性化搜索体验。通过提问者在网络上发起某一搜索对象,各个分散的网络用户汇聚起来对目标对象展开搜索追查,而后采取人工方式对所搜集的信息进行甄别、整理的一种网络现象。 二人肉搜索的特点 (一)从行为主体及方式来看。 人肉搜索的行为主体是信息的发布者再者是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的网站。广大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对被搜索对象在网上进行评论、攻击、谩骂,在这整个过程中,网络服务提供商也不可避免的参与其中,只不过它是通过向广大网民提供服务而被动参与的,网站的法律地位取决于它所提供的服务性质。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法律保护个人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不受非法侵犯,网络上的个人隐私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利必须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为前提,避免因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的不良后。 (二)从行为后果来看。 人肉搜索中的群体非理性容易触及道德和法律底线,形成“网络暴力”,后果非常严重。在提问者发起搜索对象后,单个网民迅速融入寻找“共同敌人”的群体,不自觉地形成一种集体心理,共同对不良的社会现象或丑陋的个人行为肆无忌惮地进行批判大众强烈的道德愤慨在相互煽动、刺激之中变得越来越偏激和凶暴,最后演变成“多数人的暴政”。其后果往往导受害者同时面临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侵害和打击。 三、人肉搜索的社会功能对道德的影响

人肉搜索涉及的法律问题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252722482.html, 人肉搜索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何为人肉搜索 当前,人肉搜索在我国法律领域还是一个全新的事件,其本身名称、概念还没有统一认识,关于其概念,目前比较典型的理解是谷歌公司推出的,即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人肉搜索实际上是猫扑网首创的一种搜索方式,和谷歌、百度利用计算机搜索技术不同的是,它更接近于“爱问”、“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网站。提问者提出问题,其他网民以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甚至冷嘲热讽来回答这一切。实际上人肉搜索最早出现在2001年,当时有很多网友去发帖,请网友帮忙找一些资料、文章,或者找一首歌,然后再由很多网友来给他解答,告诉他一些网页地址或是链接,帮助他找到合适的文章,找到合适的歌。人肉搜索有多种业务,但最引争议的是对人的搜索。成百上千个人从不同途径对

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能够收获关于一个人的一切信息。 二、权利和责任——人肉搜索涉及的法律问题 人肉搜索从诞生之日起,一直游走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很显然, 问题不在于人肉搜索行为本身,搜索只是一种信息收集手段,并无过 错可言。人肉搜索只不过是表象,本质是一种网络共享和互助的延伸和体现,它无形中促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潜移默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不少人通过网络提供帮助给别人,尤其是一些政府部门难以顾及的部分。周正龙的华南虎案、杭州宝马飙车案、南京“天价烟”就是其中的典型,在这些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人肉搜索在舆论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但其所引发的曝光隐私,肆意辱骂,侮辱人格,妄加诽谤,甚至到现实住所进行滋扰等问题,如果超越法律界限,就容易越界为“网络暴力”。 1、人肉搜索首先涉及到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对于侵害隐私权行为的处理,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人肉搜索中一个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被搜索者的姓名、电话,住址、家庭成员等信息被肆无忌惮的暴露和传播,对

特殊人群用药之儿童用药(附禁用的药物)

特殊人群用药之儿童用药(附禁用的药物) 1.儿科疾病特点基本特点有三方面:①个体差异、性别差异和年龄差异都非常大;②对疾病造成损伤的恢复能力较强;③自身防护能力较弱。儿童期所罹患疾病与成年人相比有一定的差别:(1)疾病种类儿童疾病发生的种类与成人有非常大的差别,如心血管疾病,在儿童中主要以先天性心脏病为主;儿童白血病中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占多数。新生儿疾病常与先天遗传和围生期因素有关,婴幼儿疾病中感染性疾病占多数等。(2)疾病表现往往表现为体温不升、不哭、纳呆、表情淡漠,且无明显定位症状和体征。婴幼儿易患急性感染性疾病,由于免疫功能不完善,感染容易扩散甚至发展成败血症,病情发展快,来势凶险。(3)疾病诊断儿童对病情的表述常有困难且不准确。全面准确的体格检查对于儿科的临床诊断非常重要,有时甚至是关键性的。发病的年龄和季节,以及流行病学史往往非常有助于某些疾病的诊断。不同年龄儿童的检验正常值常不相同,应该特别注意。(4)疾病治疗儿科疾病的治疗应该强调综合治疗,不仅要重视对主要疾病的治疗,也不可忽视对各类并发症的治疗,有时并发症可能是致死的原因;不仅要进行临床的药物治疗,还要重视护理和支持疗法。小儿的药物剂量必须按体重或体表面积仔细计算,并且要重视适当的液体出入量和液体

疗法。(5)疾病预后儿童疾病往往来势凶猛,但是如能及时处理,度过危重期后,恢复也较快,且较少转成慢性或留下后遗症。药圈(6)疾病预防已有不少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急性传染病可以通过预防接种得以避免。2.儿童药效学方面的改变(1)中枢神经系统特点:儿童期由于血脑屏障尚未发育完全,通透性大,导致某些药物容易透过血脑屏障,这一特点有利有弊。例如:利——脑炎、脑膜炎的治疗;弊——抗组胺药、氨茶碱、阿托品等可致昏迷及惊厥;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第8对脑神经损伤;四环素、维生素A等可致婴幼儿良性颅压增高、囟门隆起等。使用镇静剂时,年龄越小,耐受力越大,剂量可相对偏大。(2)内分泌系统特点:儿童期内分泌系统不够稳定,许多激素和抗激素制剂会扰乱儿童内分泌,导致甲状腺、甲状旁腺、肾上腺、垂体等功能发生变化,影响生长发育。例如:糖皮质激素可影响糖、蛋白质、脂肪代谢,长期服药会导致发育迟缓、身材矮小、免疫力低下。人参、蜂皇浆等中药可影响垂体分泌;促性腺激素的药物可影响儿童性腺发育,导致儿童性早熟;对氨基水杨酸、磺胺类可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造成生长发育障碍。(3)血液系统特点:正常人体血细胞是在骨髓及淋巴组织内生成,胎儿刚出生时全身骨髓普遍能够生成血细胞,5岁后由四肢远端向心性退缩。儿童期骨髓造血功能较为活跃,但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影响。药圈例如:儿童使用某些药物可

北大文科学霸谈方法

北大文科学霸谈方法:我的高中这样度过 清华北大,是多少高考生的梦,每年都有不少高考生怀揣着未名湖畔的梦,下面是一位考上北大的文科学霸高考学习方法给大家,让大家了解一下学霸是怎样学的,了解一下要多努力才能考入北大。 很多人问我学习方法,其实非要说的话,就一个字:拼,再一个字:忍。如果你试过背书背到两点背到哭,如果你试过做题连做四个小时起来的时候腿都麻了,你就会明白,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当你用轻飘飘的一句“学霸”表示赞叹的时候,那两个字根本无法体现那些付出的艰苦。当然,我不建议你们死读书。我高中当了三年班长一年学校团委书记,最后还得到了优秀学生干部的20加分——当然当干部不是为了加分,而是让自己的高中更加充实。书呆子即便考了满分也没有什么值得夸赞的,毕竟这个社会还需要交际能力、工作能力等等。所以有余力的话,建议你们参与竞选一下学校的各种干部,有空当当志愿者。当然高三了成绩还不行的就算了,毕竟高考他还是认分的。 其实我想平常老师都讲过很多方法和要求,问题是你们坚持做了多久。其实所谓学霸不是有多聪明,而是多有心。首先你应该有至少一个语文专用的厚笔记本用来整理字词、成语、病句、文常。这些东西很多人不太重视,觉得不用准备靠排除也可以。这绝对是大错特错。考过今年北京高考卷的知道,平常练的词语、病句、文常全没考,题目比较新,很多人错的很惨,直骂考试院。我选择是全对的。可是事实上我也没见过考试遇到的题型,至于对的原因,我想也许是我准备的比那些人充分。基本功扎实才能游刃有余地面对新题型。 从高三起(其实起步已经不早了),我专门找了两个本子,一个整理字词、病句、成语、文常、文言文,一个整理经典的阅读以及作文素材和范文。其实很多时候题不在于你做多少,而在于你吃的有多透。很多时候你做对一个成语题只意味着你知道某一个肯定错或者对,不代表四个选项你全理解。有心有毅力的话,每次做成语,把每个选项的意思和用法查清楚写下来,难记的在本上专门找一个地方记下来,有时间就反复看——这也是考前值得回顾的易错点。病句,一定要把它改对了才算勉强放过(想了半天的要专门划出来),有能力的就多试试几种改法。同样的,词语也是如此,所有拿不准的都注上音,容易错的字用荧光笔画出来,在本子上专门整理。别嫌费时间,是的,也许只是三分的一个选择,很可能你高考根本碰不上它,但是你想考高分就必须保证选择24分甚至27分(北京的),毕竟阅读和作文更难拿,至少基础是你用功了就有效果的。 每个人都有一本高考说明,但很多人毕业了里面还是白的。你都不知道考试考什么怎么指望得高分?建议,至少把考试说明完完整整看一遍,每个学科都是。 都做文言文,你认真读过翻译么?还是只是把几个选择题的答案改对?从今天起,不用多,每周精读一篇文言文,把翻译找出来,先别看,试着自己翻译,不会的再对着看,细化到每个字的意思用法你都明白。关注虚词,把像是、之、者、焉这样的字专门整理用法和例句,推荐买一本古代汉语词典,生僻的词不用

人肉搜索应该立法禁止一辩稿

谢谢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方的论点是“人肉搜索应该立法禁止”。从表面上看,人肉搜索是一种以公民为主体,人工参与的网络信息搜集方式,但如果剥去网络的外衣,我们会发现,这其实就是一群网上漫游的无组织,无纪律,不受约束的人因某些突发事件临时聚集到一起,为达到某种目的的群体行为。而此集合的参与者往往处于亢奋,冲动的精神状态,对信息失去理智判断的能力。 基于以上前提,我方将由以下三点,论证我方观点。 1.人肉搜索缺乏理性,严重侵犯他人隐私。人肉搜索的本质,就是一种群体行 为,成千上万的参与者随意表达自己所想,穷尽所有去爆料,把当事人扒得体无完肤。毋庸置疑,在现实社会中,人们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但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人们匿名在网上自由言论时,却对自己的言行不承担责任,不顾及他人感受,超出道德底线地对他人隐私,名誉进行侵犯以及不负责任的批评,谩骂,甚至威胁和人身攻击,给当事人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因此,为了维护道德底线,立法禁止势在必行。 2.人肉搜索程度不可控,引起社会恐慌,人人自危。网上的流行语说的好。“如 果你爱他,人肉他吧,你很快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人肉他吧,因为那里是地狱。”2007年,13岁的孩子刚因为一句无意的“很黄很暴力”成为人肉搜索的阶下囚;2008年,女大学生周春梅又因为网友们自以为是的伪正义,成为人肉搜索的刀下亡魂。试想,当个人生活变成了现场直播,个人资料成了公共信息,一举一动都可能让我们身败名裂,甚至失去生命,我们还能安心生活么?所以,为了正确引导社会发展,规范道德,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迫在眉睫。 3.人肉搜索牵连甚广,殃及无辜。2009年5月7日胡斌撞人事件中,网友通过 网络对肇事者及其父母进行“人肉搜索”,有关肇事者的家庭住址、手机、父母职业等信息一一被“披露”。几个和胡斌妈妈同名同姓的“陆红英”,竟被当成肇事车车主,被公布个人信息,成为众矢之的。网友们不求正确但求最肉的做法给无辜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道德在大众的无视面前软弱无力,所以,为了保护无辜者,必须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综上所述,当期盼喜剧的精神消除了善与恶的界线,当人们畸形的好奇欲远远超出了道德的可控范围,当自以为是的伪正义成了人们孜孜不倦的追求,除了法律,一切手段都显得惨白无力。所以,为了这个社会的正常发展,稳定和谐,为了在坐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势在必行。

提高英语能力的方法

提高英语能力的方法 提高英语能力的方法听巧听:其实英语学习最基础的不是读和写,而是听和说,这个不像做数学题,没有技巧,只有坚持和努力。当然方法本身肯定是由技巧可言的。这一块就是借助学习网站,如普特英语、沪江英语都行。但是不能盲目多听,一篇文章听到烂熟,然后再看原文,如此反复…… 敢说常说:当你在听得路上艰难前行的,完全可以顺带搭上说,听到脑海里,顺口说出,这是两者最完美的搭配,也是我个人觉得最有效的联系“说”的方法,很多人觉得找个老外才能说,可是我们大部分人是没有这个条件或者有这个资源的,所以自言自语未尝不可。 频读多固:读英语我个人觉得如果一曝十寒,没有什么效果,坚持一本书或者一篇杂志,多读精读,弄懂当中的单词语法,并且做好记录巩固复习,就可以连记单词的步骤都省了,因为这样积累的单词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词汇量。而每次考试突击来的其实就是泡沫,相信大家都有所体会。 能写多练:英语的写并不是一个英语学习者必须追求的层次,一般考试的写作都很“八股”。如果在平时需要邮件或者报告的时候,就应该多些,不需要刻意强调写的文体啥的,一句话一段话都行,然后找别人矫正或者借助网络资源自己矫正,慢慢的一般的具体和表达就没什么问题了。

学以致用:语言都是拿来使用的,如果没有使用,久而久之能力都会下降。我们可以创造各种条件将自己的积累发挥出来,在单位中可以主动从事与英语有关的工作,平时交个外国朋友,上一些英语论坛灌灌水,这些都是很好的地方,坚持这样的学习习惯会会让这种语言能力深入骨髓。 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方法采用自上而下的阅读法 该方法强调阅读从语篇整体出发,将注意力集中在通过文字符号获取信息上,即按照文章所给的小标题对全文内容与涵义作出推断,理解坐着想要表达的意思。该方法主要是培养自己的预测、推断文章涵义及内容的能力,从而提高英语阅读能力。 正确处理好精读与泛读之间的关系 首先需要注重阅读材料的选择,一般内容理解度在60%至70%为宜,生词率不超过4%。阅读材料题材也应该多样化,包括叙事类、科普类、议论或说明类、广告类等。应注重文章的实用性。同时,应注意精读与泛读的相辅相成。 重视英语词汇和习惯用法的积累 一般的记忆方法有构词记忆法、联想记忆法、广泛阅读记忆法。要有流利的阅读就一定要有丰富的词汇量,而大量的阅读可以丰富你的词汇量。 牢固掌握语法知识 如果在阅读中遇到了令人费解的长难句,就可以借助语法,对句子进行适当的分析,搞清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从而准确理解整个句子的意思。所以只有把整个句子的成分一一理清,才能掌握整个句子的意思。

人肉搜索第一案评析

人肉搜索第一案评析 网上有这样一句话形容人肉搜索:“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那么“人肉搜索”是什么互连网上的百度百科给出了以下定义:人肉搜索引擎就是指更多地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的一种机制。近几年来“人肉搜索”在中国出现了一个趋势,即集中于搜集个体的私人数据,像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等,通过这些数据信息将目标指向客观世界中的真实个体。2008年12月18日号称为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审结。这一案件无疑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从法律方面我想谈两点,第一点,隐私权以及在现在这个网络开放自由的社会如何算是侵权。在本案的判决书中对隐私权的阐述为:隐私一般是指仅与特定人的利益或者人身发生联系,且权利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人生活、私人信息、私人空间及个人生活安宁。隐私权一般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并且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阐述为:采取披露、宣扬等方式,侵入他人隐私领域、侵害私人活动的行为,就是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王菲作为本案权益受侵害的一方,自己也曾在网络上留下一些可以被网民通过正常渠道搜索便能获得的信息,披露这些信息是否也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呢被告张乐奕提交了新的证据,证明北飞的候鸟网站提到的有关王菲的信息,别的网站之前已经披露过,“属于转载性质,报道公共事件并不构成侵权”。“本来只有100个人知道的私人信息,你转载后200个人知道了,可以因为你是转载就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在看视频的过程中我也很想问,到底到怎样的程度算侵权呢对此问题法院也作出了相应认定:“在社会生活中,公民为了交往的需要,常常主动将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自己的这些信息有时也会被他人通过一定途径知晓和利用。这些信息不具有一般的人格或身份属性,对于这些个人信息的主动披露、使用等行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应当视行为人对这些信息的取得方式、披露方式、披露范围、披露目的及披露后果等因素综合认定。”虽然现在对此还是没有成文的法律但是这也对今后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对“人肉搜索”不该被禁止的深思

对“人肉搜索”不该被禁止的深思 摘要:作为网络时代催生的新语词,“人肉搜索”从2007年发源于猫扑网以来,已经为广大网民所熟识,更是成为Web2.0时代的新亮点。但随着“人肉搜索”这个搜索引擎越来越渗透于广大民众的生活之中,在发挥着它本身所具备的优势之外,伴随而来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自2010年以来,浙江、江苏、深圳等地区先后拟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法案,部分地区已提交该法案进行审议。此情此景,无疑对“人肉搜索”的发展前景,甚至是何去何从的问题,都是个不小的挑战。但是,立法禁止“人肉搜索”真的是个上上之策吗?真的可以保证在“人肉搜索”中所暴露的弊端从此销声匿迹吗?答案是,不能,所以,“人肉搜索”不能被立法禁止。本文将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 关键词:人肉搜索网络个人隐私权反对立法禁止监督权网络管理 一、“人肉搜索”的概念 “人肉搜索”引擎起源于“猫扑网”,是最近几年来在网上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搜索方式,由于这种搜索引擎中有“人肉”两字,有不少人把它误会成关于“人”的一些搜索,而实际上“人肉”所表达的内涵远不止如此。随着一步步的发展,“人肉”上也可以听音乐、看视频、读小说等平常的大众休闲活动。简单来说,它是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创新的、现代的“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搜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关于“人肉搜索”的概念,一般来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肉搜索,是指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实现信息搜索的结果,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在像“论坛”的平台上提出问题,然后由知情者或者一些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但并不十分清楚的网民进行解答,类似于大家熟悉的“百度知道”、“新浪爱问”、“雅虎知识堂”等搜索引擎上的问答活动;狭义的人肉搜索则是指以网络为平台,结合网民的力量,全方位的搜集整合信息,帮助追查某些事件真相或人物身份并给予曝光的活动。也因此,网民将狭义的人肉搜索戏称为“一只老虎,N个武松”。 二、“人肉搜索”的作用与积极价值 1、信息查询方便、快速、精准,更有不少附加信息

运动员禁用的药物

运动员禁用的药物 一兴奋剂的概念和分类 兴奋剂是指运动员参赛时禁用的药物,具体是指能起到增强或辅助增强自身体能或控制能力,已到达提高比赛成绩的某些药物或生理物质。兴奋剂品种不断增多,国际奥委会的禁用药物目录已到达100余种。它分为六类:一是精神刺激剂,如麻黄碱,可卡因,苯丙胺等;二是合成类固醇,如甲睾酮,苯丙酸若龙等;三是利尿剂,如咲塞米,依他尼酸,类内酯等;四是麻醉镇痛药,如可待因,哌替啶, 芬太尼等;五是B受体阻断剂,如普萘洛尔等;六是太激素类,如生长激素,人促红细胞生成素或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促性腺激素等, 运动员禁用的药物品种详见《新编药物学》(第16版)附录。 二兴奋剂的危害 1合成类固醇因能促使体格强壮,肌肉发达,增强爆发力,并且缩短体力恢复时间,故常被短跑,游泳,投掷,摔跤,柔道,健美,自行车,滑雪,橄榄球等运动员使用。但是他潜在较大的毒副反应:男性长期应用,会导致阳痿,睾丸萎缩,精子生成减少,甚至无精子,而影响生育;女性长期应用,可以导致月经紊乱,甚而闭经和不育,同时还会出现男性化症状,像多毛,长胡须,声音变粗,脱发和性功能异常等,即使停药也不可能逆转。更为严重点的是不论男女,均会诱发高血压,冠心病,心肌梗死与脑动脉硬化和脑血管破裂,以及引起肝癌,肾癌等疾病。 2精神刺激剂如麻黄碱可以提高运动员的呼吸功能,改善循环,增加供

氧能力,并能振奋精神,但是长期服用,会有头痛,心悸,焦郁, 失眠,耳鸣,颤抖等不良反应。严重中毒时,会因为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而死亡。再如可卡因会使运动员情绪高涨,斗志昂扬,还会产生欣快感,能忍受竞技带来的伤痛,并提高攻击能力。但是用量大时,会出现中毒症状,呼吸快而浅,血压上升等,严重时会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3 B受体阻滞剂有镇静效果,如射击,体操,滑雪,赛车等项目的运动员应用后,可以降低血压,减慢心率,减少心肌耗氧量,增加人体平衡 功能,增强运动耐力,尤其能消除运动员赛前的紧张心理,使之正常或超常发挥竞技水平,取得良好成绩。滥用此类药物,会引起头晕,失眠,抑郁,幻觉,心动过缓,低血压,严重者可以诱发支气管哮喘。若长期使用后突然停药,则会引发心动过速,心肌梗死,甚至死亡。 4利尿剂可以帮助人急速减少体重,易造成人体严重脱水,肾衰竭。可以被自行车,柔道,摔跤和举重选手滥用。 5麻醉性镇痛剂起作用是让运动员长时间忍受肌肉疼痛。但是使其伤口近一步恶化,导致呼吸困难和药物依赖。可以被游泳和长跑选手滥用。6太激素类如生长激素的作用是刺激骨骼,肌肉和组织的发育生长。其危害表现为手,足,脸以及内部器官的不正常发育。常被田径,举重选手滥用。再如红细胞生成素的作用是刺激红细胞的生长,以提高 血液中的红细胞的携带氧量。其危害是导致肝功能和心脏功能衰竭, 并将引起糖尿病。可以被自行车,赛艇,短跑和长跑选手滥用

人肉搜索的法律分析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搜索方式,是依托数万网民而不再仅仅依靠网络数据库,是一种网民自发性的、集体完成的行动。网民们可以利用Google、百度等超强的搜索引擎,输入不同的关键词;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询目标对象及朋友的博客、播客、论坛、QQ空间等,寻找蛛丝马迹;同时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如淘宝、天涯、猫扑、百度贴吧、新浪论坛等,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ID或邮件地址,查其IP号,锁定目标对象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等 二)“人肉搜索”的特点:1、“人肉搜索”是双刃剑 人肉搜索”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发表言论、伸张正义、监督政府的平台,举例少写。但是与此同时,“人肉搜索”随便公布他人的私人信息,存在着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问题。 1、“人肉搜索“主体较多 2、“人肉搜索”传播快 当信息搜索者提出的搜索要求引起网友们热议的时候,论坛的坛主就会把这一帖子置顶,然后各大网站对此进行转载,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这起事件就会众所皆知。被搜索者的私人信息也不再是秘密,私人信息变成了公开信息。 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

了坚实步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3日下午在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网友认为,“依法治国”将激发中国发展潜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有相关的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 2007年末一位女士自杀并留下了自杀前的博客,博客中指出自己的丈夫背叛自己并说出第三者的名字,此后大旗网、天涯社区和北飞的

十种药物儿童禁用!

警惕!十种药物儿童禁用! 儿童体质的特殊性,使得很多用于成人无异的药物,在孩子身上,却是万万不能使用的!以下十类药物, 可要请宝爸宝妈们擦亮双眼。 1 四环素类药物 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牙齿着色变黄和骨生长抑制,所以8岁以下儿童禁用。这类药物有: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胍甲环素、地美环素、美他环素等。 2 喹诺酮类药物 这类药物可引起幼年狗及其他哺乳动物的骨关节,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故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用。这类药物很多,常用的有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 3 激素类药物 这类药物会遮盖炎症症状,还可引起内分泌功能紊乱,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可的松、泼尼松(强的松)、地塞米松等。雄激素如甲睾酮、丙酸睾酮等长期应用会使骨骼闭合过早,影响小儿生长发育,尤其是正在患水痘的小儿更要禁用。 4 解热镇痛药 含吡唑酮的复方制剂如氨非咖片、安乃近、去痛片、散利痛片等,其解热镇痛效果肯定,但小儿不宜连续使用,很容易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紫癜。又如新生儿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制剂易导致雷耶氏(Reye's)综合征(一种常见的急性脑部疾病,病死率高达50%)。阿司匹林对婴幼儿的听神经也有损害。 感冒通的主要成分之一的双氯芬酸钠,儿童服用易引起血尿,不宜作为儿童治疗感冒的常用药,3岁

以下儿童禁用。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因剂量较大(每片75mg),儿童及青少年也不宜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也是目前应用最广的解热镇痛药,其疗效好,口服吸收迅速、完全,但应注意使用剂量不宜大,3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5 氨基糖苷类药物 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小诺霉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等,连续使用易造成小儿听神经和肾功能损害,6岁以下儿童禁用。 6 止泻药 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哌啶),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和慢性肠炎的治疗。该药每片含盐酸地芬诺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诺酯对肠道作用类似吗啡,可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由于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死亡病例集中于小于2岁的婴幼儿),又因该药小儿用药剂量至今尚无统一标准,因此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2岁以上小儿应慎重使用(严格控制用药剂量)。 洛哌丁胺(易蒙停),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的治疗。但其作用较地芬诺酯强而迅速,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如我国易蒙停使用说明书中就规定:5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用炭,能吸附导致腹泻及腹部不适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减轻对肠壁的刺激,减少肠蠕动,从而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烈且无选择性,对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长活性均有影响,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所以禁止3岁以下小儿长期应用。 7 驱虫药 肠道寄生虫病(如蛔虫、蛲虫等)在儿童中感染十分普遍,尤其在我国农村,几乎有95%的儿童都有不同程度感染。因此,对儿童来说,定时化验大便,弄清体内有无寄生虫,有哪种寄生虫,很有必要。有的家长一发现孩子面黄肌瘦、食欲不振,未经检查便认为有虫,盲目服驱虫药后不见虫体排出,又再服,以致影响了孩子的健康。 驱虫药有很多种,有的对多种寄生虫有效,有的仅对少数寄生虫有效。常用的驱虫药有阿苯达唑(肠虫清)、哌嗪(驱蛔灵)、噻嘧啶(抗虫灵)、左旋咪唑、甲苯咪唑、苦楝皮、乌梅、使君子等。这些药都有一定毒性和副作用,如阿苯达唑、驱蛔灵虽然毒性低,但常服或过量都可引起头晕、头痛、呕吐及肝功损害,故药品说明书规定2岁以下儿童禁用。苦楝皮苦寒败胃,过量还可引起中毒死亡,5岁以下儿童禁用。 8 抗感染药物 如磺胺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氯霉素、新生霉素可使新生儿出现溶血、灰婴综合征、高胆红素血症,故新生儿禁用。按药品说明书规定:头孢克肟,6个月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替硝唑注射液,12岁以下少儿禁用;奥硝唑注射液,3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9 抗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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