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疗集团医院业务管理制度

某医疗集团医院业务管理制度
某医疗集团医院业务管理制度

(集团)

医院业务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A/O

状态:受控

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时间:年月日

××集团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工作制度部分

一、医务部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l

二、门诊部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l

三、急诊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

四、首诊负责制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

五、处方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

六、疾病证明书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

七、查房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

八、转科、转院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

九、重危病人抢救、报告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6

十、会诊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6 十一、医嘱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6 十二、查对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7 十三、医师值班、交接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8 十四、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8 十五、病例讨论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4 十六、手术审批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4 十七、病情告知、手术和创伤性检查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5 十八、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5 十九、手术前讨论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6 二十、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6 二十一、医务人员外出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6 二十二、进修医师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7 二十三、受聘外院医务技术顾问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7 二十四、申请外籍教师来院行医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i8 二十五、贵重药品和麻醉药、毒药、精神药使用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19 二十六、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9

二十七、彰E内感染报告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0 二十八、医疗意外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0 二十九、传染病、性病报告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0 三十、消毒隔离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1 三十一、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2 三十二、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2 三十三、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3 三十四、住院医师培养、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4 三十五、环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4 三十六、一次性用品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6 三十七、检验科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6 附:血库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7 三:十八、放射科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7 三十九、麻醉科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8

四十、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8 四十一、病理科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9 四十二、理疗科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29 四十三、医技检查申请报告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0 四十四、药剂科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0 四十五、护理部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1 四十六、护理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l 四十七、分级护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2 四十八、护理文件书写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3 四十九、注射室、输液室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3 五十、换药室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4 五十一、手术室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4 .五十二、供应室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4 五十三、病房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5

五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6 五十五、岗前培训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6 五十六、住院处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7 五十七、病人出入院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7 五十八、探视陪护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8 五十九、病案室管理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8 六十、体检中心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9 六十一、设备科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39 六十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1 六十三、专家(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l 六十四、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l 工作岗位职责部分

一、医务部主任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2

二、门诊部主任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2

三、护理部主任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3

四、临床科主任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3

五、临床主任(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3

六、临床主治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4

七、临床住院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4

八、临床三级医师责任制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5

九、药剂科主任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5

十、主任、副主任(中西)药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6 十一、主管(中、西)药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6 十二、药剂师(中药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6 十三、药剂士(中药技士)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6 十四、检验科主任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7 十五、主管检验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7 十六.检验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7

十七、检验士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8 十八、检验员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8 十九、放射科主任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8 二十、放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8 二十一、放射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9 二十二、放射科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9 二十三、放射科技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49 二十四、放射科技士、技术员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0 二十五、功能检查科主任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0 二十六、功能检查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0 二十七、功能检查科医师(士)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0 二十八、麻醉科主任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l 二十九、麻醉科主任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l 三十、麻醉科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l 三十一、麻醉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2 三十二、麻醉科医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2 三十三、临床科护士长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2 三十四、临床主任(副)护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3 三十五、临床主管护师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3 三十六、临床护士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4 三十七、急诊室护士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4 三十八、手术室器械护士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4 三十九、手术室巡回护士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5 四十、手术室洗手护士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5 四十一、预检服务台护士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6 四十二、导诊员岗位责任及要求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6 四十三、巡回导诊员岗位职量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6 四十四、挂号员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7 四十五、收款员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7

四十六、药品采购员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8

四十七、药品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8

四十八、医疗器械采购员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8

四十九、医疗器械管理岗位职责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59

××集团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工作制度部分

一、医务部工作制度

1.根据院长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拟订医疗、教学、科研培训等专项业务计划,经院长、或业务分管副院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组织各医疗、医技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害病人的会诊抢救,督促和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采购、供应及管理。

3.具体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研究改进措施,抓好重点专科技术建设,搞好协作,加强技术培训,大力开展新的诊疗技术,保证专科技术建设的不断发展。

4.加强基础医疗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工作量,尤其对医疗文书书写和无菌技术操作等要严格督促检查。

5.督促检查业务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各级各类业务人员职责的贯彻执行;

6.组织全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医疗投诉,纠纷,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及时调查,组织讨论,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实施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制订长远和短期的培训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定期进行医疗业务干部的业务考核,并建立好卫生技术干部的技术档案。具体负责管理进修和实习医生的教学工作。

8.组织管理医院科研工作,督促检查科研计划落实,组织科研项目设计,人

员安排,条件的提供,成果的鉴定和应用推广,开展各种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氛围。

9.经常深入医疗业务科室及时了解医疗工作情况,向院长汇报,提供改进医疗业务活动的建议。

10.负责处理院内、外,医务行政工作的联系,邀请专家会诊,协助分管院长派谴的医疗公出业务。

11.接待医疗业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和参观访问事宜。

12.贯彻执行医保有关政策,及时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处理。

二、门诊部工作制度

1.医院门诊工作在业务院长的领导下,由门诊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管理。各科(特别内、外、妇产、小儿科等)应确定以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担任门诊组长)协助科主

任做好本科门诊管理工作。

2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

换时与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该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门诊部负责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特色门诊工作,提供满意的服务,良好的就诊环境,保证医疗质量。

5.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诊视。

6.科主任、主任医师每周至少出一次门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每周l一2

次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门诊病历卡,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心电图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9.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

病、计划生育优生学知识。

10.门诊工作须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及时处理门诊发生的投诉和纠纷,尽量简化门诊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 1.门诊医师应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12.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3.对青年医师和进修医师来门诊工作时,门诊组长应负责对其介绍一般情况和有关门诊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业务技术上负责把关。

三、急诊工作制度

1.急诊2 4小时连续应诊,并提供接诊、检查、挂号、收费、取药、抢救、手术等一条龙服务,急诊医师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立即开始处理。

2.急诊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从事急救专业服务的技术骨干,并至少配备一名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担任科主任,各临床科室应选派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和有较熟练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工作;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要根据技术水平,由科主任批准后方可参加急诊值班。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急诊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对急诊病人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迅速敏捷地进行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记录。对危重、疑难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和紧急会诊,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做进一步检查或送重病房或送手术室实旋手术。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备,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并一律不得外借。

5.凡急诊备用药品、卫生器材,用后应及时补还,更新和消毒。

6.凡需留观的急诊病人,急诊值班医师应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留观手续,由留观护士统一安排。.

7.急诊留观病人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留观病人需住院治疗者,必须于24

小时内收入院,若病人取消留观,医师应通知当班护士办理离院手续。8.当科室间对急诊病人住院处理有分歧意见时,急诊科或医务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有关科室必须坚决服从。

9.遇重大抢救(多人车祸、外伤、食物中毒、外国友人等)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有关部门,有关领导要亲临参加,指挥抢救,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首诊负责制

1.凡第一个接诊病人的科室和医师成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2.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接诊病人的诊断检查和治疗。

3.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或确系他科的病员时,应写好病历,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再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直至会诊科室医师接诊后,方可办理转科和转诊手续。不准私自涂改科别,或让病员去预检处改科别,不得随意推委病人。

4.凡遇多发伤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5.如患者确需转科,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联系按排。若需转院,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落实好接受医院后方可转院。

6.首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首诊病历。

五、处方制度

1.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将本人签字留样于药剂科及门诊部,进修医师(士)一般工作经工作考核后,根据实际情况,亦可照此办

理。

2.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药品处方,若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拒绝调配及发药。

3.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麻醉、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

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士),经院长批准,可授予麻醉处方权。

4.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或盖章,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5.急诊处方药品以三日用量为限,普通门诊处方一般不超过七日用量,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根据就有关规定执行,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

6.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留样卡片严格执行,不准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绝发药并予登记。

7.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8.医师(士)不得为自己及直系亲属开处方。

9.处方一般用钢笔、毛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若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书文写,急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图章。

10.药品和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约品标准为准,若因医疗需要必须超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1 1.处访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以克(g)、毫克(mg)、

毫升(m1)、国际单位(1u)计算;片丸、胶囊、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标名数量和单位,溶

液必须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

12.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麻醉处方保存五年,到期请示院长批准销毁。

1 3.医师处方要自己签名,不准代签,更不准在空白处方上预先签名交给处方

权者使用,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

14.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情节严重者,应报医务科检查处理。

15.药剂人员及医技科室人员不得开专业用药之外的处方,特殊情况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16.处方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医保卡号、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临床诊断、医师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1 7.医保人员要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开具处方。

六、疾病证明书制度

1.门诊医务人员不能单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开疾病证明书,更不允许出具假证明。

2.凡出具疾病证明要仔细检查,并获得一定科学依据方可填写。

3.对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不可出具疾病证明,更不能出具双重疾病诊断证明,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的结论,方可出具疾病证明。4.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疾病证明一律经过会诊后,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签字,方可盖章。

5.对过期的疾病证明或先休后补的疾病证明,一律不予盖章,凡有疑问的疾病证明要核实,查对患者。

6.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造成重大后果者,医院有权吊销本人处方权,并按卫生部有关法规处理。

7.门急诊病假证明期间,应根据疾病性质决定,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一般应控制在一周以内。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奇房每周1一一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奇房两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例、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

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②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

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③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

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6.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的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

八、转科、转院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业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转院。

2.各省、市、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省、市、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病员转院,若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危重病人转院时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在征得家属同意签字的情况下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例摘要随病员转去。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科主任同意并请转入科室会诊同意后才能转科,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须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九、重危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抢救工作应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有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2.抢救工作遇有会诊、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3.医护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4.各种急救药品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用完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5.抢救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洁。

6.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及病人家属,并签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科,另外一份贴

在病历上。

7.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科。

8.发生集体中毒、重大车祸、工伤等重大抢救,要及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十、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有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名,填写会诊申请单。应邀科应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24小时内前去会诊,急会诊应随请随到,会诊后均需填写会诊记录单,申请科室有关医师应陪同参加会诊并事先做好准备,若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科负责医师)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地点,通知有关医师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会诊,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5.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务科同意,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寄往有关上级医院,医务处(科)并与有关医

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例陪同病员去院外会诊。

6.门诊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签名,接受会诊科室亦应由门诊医师,组长或高年制医师进行诊治。

7.急诊会诊,由急诊班医师提出,应邀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随叫随到,如病情复杂,应及时请示有关上级医师。

十一、医嘱制度

I.医嘱一般要求住上午l 0点半以前开出,医嘱书写要认真、清楚、正确(药

名写全名),不得涂改,若须更换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说明时间。

2.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每次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诊察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3.除抢救或手术中,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否则护士有权拒绝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天由护士长或主班护士核对当日医嘱。

5.术前或产前自动停止医嘱,医生应在术后及时开医嘱。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医嘱单上说明。

7.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作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及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住院医师报告。

8.实习医师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字后方可执行。

十二、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后,经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医嘱不全,未注明时间、剂量、用法,

无医生签名不予执行。

(2)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诵一次,然后执行,使用急

救药、毒剧麻醉药时,需经二人核对。

(3)每天查对医嘱两次(查当天医嘱一次,总对医嘱一次),护士长每天总对医

嘱两次,下一班查对上一班新开的医嘱。

2.服药、注射、输液等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无效日期、如安瓿有裂痕或瓶口松动不

能使

用。’

(3)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给各种药物时应注意有无配伍禁

忌。

(4)发药、注射时,病人若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查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血量、血瓶(袋)号及供血者姓

名、血型、血量、交叉配血结果、采血日期,无误后方可执行。

(2)输血前查血液质量,有无溶血及凝血块、血瓶(袋)有无裂痕。

(3)输血前需经二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4)输血完毕,短期内保留血瓶(袋)以备必要检查。

4.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术前用药、病

历、X线片等。

(2)术前必须查对病人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手术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缝合前、及缝合后,经二人清

点所有的敷料和器械数,并登记签名。

(4)手术应用的一切无菌物品需查对灭菌效果指示剂,证明己达到无菌效果者方

可使用。

5.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物品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及灭菌日期。

(3)收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质量、有无破损及清洁处理情况。

(4)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效果、指示剂有无湿包情况,达

到要求后方可发出。

6.药剂科查对制度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j查对标签(药

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十三、医师值班、交接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新入院病员和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史,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若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岗位,若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代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四、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

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

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四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

症状、体症、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5

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

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院医疗机构法执

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

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的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

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辩。

第九条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

个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第十条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

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

者,在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

构的负责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

亲属,由患者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

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四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的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

阳性体症、必要的阴性体症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

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的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

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

急诊病例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十五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肄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六条抢救危重患者,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第三章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十七条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

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

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

第十八条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住院志的书写形

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

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

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内小时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汇编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 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 2 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 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 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 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 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 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 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 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 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 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 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 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 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 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 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 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 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 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 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 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 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 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 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交由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 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各级医师对待医保患者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禁超量开药、 (二)严格掌握入院标准,对照医保IC卡或身份证核实患者身份,杜绝冒名顶替。留其医保IC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存病历备查。不得无故推迟出院、随意转院。严格执行医院分级管理制度中禁止跨科住院的规定,否则费用由相关科室承 (三)临床诊治中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和治疗,再按适应症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原则。充分参考和利用其它定点医 (四)认真履行对患者告知义务,保护其知情同意权。凡使用乙类目录药品、自费药品及100元(含100元)以上的单项检查(如:CT、彩超等)、200元(含200元)以上的单项

物理治疗不予支付和部分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在“参保病人签字单”上签字后方能实施,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负费用。急救时病人无法签字且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医生应在事后尽快通知参保人 (五)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在使用贵重材料时(1000元以上),必须报医保科审批,未经审批的贵重材料不予支付。严格执行医保对一次性卫生材料限价准入制度。凡需到其它医院做的检查、化验、治疗项目,必须填写《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检查治疗用药审批表》,报医保 (六)对于外伤病人,要认真核查受伤原因,病历中要写明受伤原因、受伤地点及受伤部位。若工作人员故意隐瞒,改写受伤情况,病历中书写不详实,其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支付 (七)严格执行单病种限价规定,严格执行医保药品部分限制适应症的规定,严格执行医保药品商品名价格准入制度,

严格执行住院超过90 (八)参保人员出院时,只准带与病情有关的继续治疗药品,出院带药量一般为一周量,特殊情况下(指出院时病情较入院时无好转或加重),最多不得超过两周量。总带药种类原则上在三种以内,特殊情况下(指出院时病情较入院时无好 (九)合同内容:乙方(医院)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1 2、挂名住院(住院参保人员不在医院接受治疗或夜间不住 3 4、由于人为因素输送到甲方的计算机信息与乙方的计算机 5、非医疗保险支付项目对应成医疗保险支付项目、使用数 6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5、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6、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精编【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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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竖月的第一个周一下午4:00开始召开。 二、医院所有部门领导及大科室主任、护士长等参加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它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院长办公会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领导指示精神,由部门主任简要总结上月工作,代表医院布置下月工作要点,院长加以点评确定。 四、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成纪要,由院长审定后印发至部门领导。 五、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工作,由部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实施,院长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医院周会制度 一、医院周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有关职能部门主任主持,每周一上午10:00—12:00召开。 二、医院周会由各部门正副主任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三、周会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指示精神;总结本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 四、院办主任做记录,负责整理,必要时打印,呈院长审定后下发。 五、周会研究决定的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与相关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院长汇报。

院管会会议制度 一、院管会会议由院管会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周一上午8:30—10:00召开。 二、院管会会议由院管会成员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由召集人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院管会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指示精神,总结本周主要工作,确定下周全院工作要点。 四、院办主任做记录,负责整理,呈院长审定后下发院管会成员。 医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在非办公时间代替院长行使职权,负责处理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文件等。 二、现场解决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遇重大问题无法解决时,要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 三、坚守岗位,手机随身携带,保证接听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于次日上午在早会上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值班记录,手机、值班钥匙等值班用品)。 四、院总值班在保安陪同下,每班至少对全院进行巡视二次,重点是病房、急诊、全院电源、供氧中心、药库、医技科室重要设备、消防等,保障医院安全。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跟进危急重症的救治,遇有问题,及时抽调人员组织解决。 五、总值班每晚23:00前值班地点以急诊科为主,无特殊情况不能离开急诊科。 六、总值班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七、院总值班表由院办负责排班打印,参加值班人员注意值班时间,按时接班。总值班

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

医保科工作职责 1、根据《竹溪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竹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竹溪县医保局和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职工医保、城乡医保病人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2、根据国家城乡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与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城乡医保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履行工伤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4、根据国家救助政策,完成低保就诊病人医保补助工作。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针,制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的医保制度,并监督、执行。 6、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工伤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落实医疗保险管理的监督、执行、反馈、改进的各项措施。 7、结合医院目标管理,按照考核标准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医保工作进行考核。

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制度 1、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医保诊疗行为,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制度。 2、各科室成立医保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保执行、监督管理。组长和副组长分由科主任、护士长担任。 3、科室成员是医保政策和规定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医保政策、县医保局和医保制度落实各项工作。 4、医保管理小组及时有效地和医保科沟通,把实际工作中的情况、需求反馈给管理部门。

职工、城乡医保实时结算制度 1、为了进一步落实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方便广大患者的就诊,实施实时结算。 2、实行结算时,窗口部门必须依照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 3、医保微机如出现系统故障,窗口部门必须及时通知医保科,以便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实时结算的顺利进行。 4、国家法定假日或特殊情况下顺延办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48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医保卫生材料审批管理制度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 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 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 申报应按鄂价费[2006]25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规定:手术科可收取《医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 永州华伟医院管理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持续改进。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了解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患者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医院领导干部行政查房制度 1、医院院长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患者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认真做好行政查房记录,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评估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质量与安全文化氛围。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班子、院务会成员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医保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院医保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住院。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

的药品。 (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部门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科,由信息科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信息科及时向医保中心汇报。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科,由信息科工作人员来查帐,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帐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3.信息科机房做好医保前置机的数据备份,同时准备好备用服务器,如果医保前置机宕机,马上手工把备用服务器联上网络,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持续改进和优化价格管理工作质量 为加强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营造讲正气、讲诚信、讲规范的医院价格管理环境,根据我院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药价格管理。 医院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和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8)【新增、修订部分】》及相关服务价格的通知,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和禁止乱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标准。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均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 二、落实收费管理责任制。 1.医院成立由院长负总责,物价与医保、财务、医务、护理、药剂、医用耗材科、门诊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小组。该管理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医疗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定期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2.物价科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业务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核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科室计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等工作。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单调整药品价格。医用耗材科具体负责卫生材料的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将新购进的医用耗材的物价代码、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送达物价科,以备及时准确地增加相应项目。 3.凡有收费项目和科室(病区)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对科室的收费负总责,并应指定人员负责本科室(病区)的计费、退费和复核工作,积极配合物价员做好本科室收费项目的核实和监督工作。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工作制度 (一)值周院长工作制度 由院级领导轮流值周,值周院长工作职责如下: 1. 值周院长协助院长处理医院日常事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等。 2. 值周院长如无特殊情况应坚守岗位,协助其他分管院长处理相关工作。 3. 值周院长负责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劳动纪律、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无烟医院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安排专人参加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解决并向值周院长进行反馈。 4. 由党办负责值周院长排班及行政查房的组织和记录。 5. 所属值周院长名字在门诊大厅显示屏上标注,每周一进行更换。 (二)医院领导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制度 1. 医院领导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医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三)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纪律 为了规范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行为,始终保持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先进性,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医院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制定了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纪律。要求各位班子成员按照工作纪律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纪律如下: 1. 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以律己,带头遵守和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工作中有问题要摆到桌面上来,大家集体讨论解决。 3. 反对小帮派活动,反对阳奉阴违。不允许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出现。 4. 对会议集体形成的决定要在工作中无条件的贯彻、落实,要保持工作的一致性。对于会议集体决定的事情,在贯彻落实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不准私自散布不满情绪和言论,影响工作的进行。 5. 积极努力、认真负责的做好分管工作。各位院职领导要深入科室了解工作,认真督查落实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参加科室早会,并要有工作记录。 6. 值周院长要负责日常问题的处理,对疑难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以求得问题的妥善解决。检查工作要深入实际,不能走马观花。要善于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敢于承担工作责任。 7.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协调好各自分管科室的工作。要站在全院的高度俯瞰全院工作。工作要有理、有利、有据,公平、公正的处理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 抓好系统业务学习,提高科室的业务能力,抓好特色科室、特色品牌和特色名医的创建。每个系统每年要创建一个特色科室,一个特色品牌,一到三名特色名医。 9. 要识大体、顾大局,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工作要分工不分家,把各自分管的局部工作从全院整体的工作角度来抓好落实。 10. 全院工作要掌握一个标准,一个原则,一个目标和一个共同的任务。共同努力,互相帮助,齐抓共管,完成最终的工作目标。 (四)医院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加强领导班子学习制度,提升医院领导班子的管理水平,是当前医院管理中的一项重要途径。现结合实际,制订下列几项学习制度: 1. 领导班子成员应自觉地参加上级卫生部门、政府举行的各种政治学习,在学习中要做好会议记录、笔记。 2. 领导班子各个成员必须坚持参加定期的业务、政治学习,提高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护士长 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2 2.4开展合理用药,将每月合理用药情况结果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由院长向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第三章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第四章医院专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第五章医院各科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第六章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第七章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制度 第八章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第九章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药价格行为,健全我院物价管理制度, 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使物价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根据国家及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物价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价管理制度。 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为加强物价管理力度,我院物价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各部门互相监督、密切配合,为提高物价管理工作质量努力工作,充分保证国家的物价政策和法规在我院的贯彻落实。 一、物价管理领导小组 二、专职物价员 三、科室兼职物价员 第三章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要求全院上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法规及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物价管理意识。以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二、宣传物价政策,组织职工学习物价知识及有关规定,使物价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三、建立健全各级物价管理组织,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适时召开物价管理工作会议,听取物价办公室的物价管理情况汇报,根据上级指示布置、监督、检查物价管理 工作。对全院的物价管理进行宏观控制。 第四章医院物价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物价政策法规,掌握物价收费的有关规定及知识,熟悉并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负责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项物价管理工作。 二、通过本院联网计算机,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维护调控全院各项医疗收费价格。 三、负责“新增医疗项目”、“新增一次性医疗用品”、“新病房床位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备案工作。 四、深入科室指导科兼职物价员工作并按月抽查各科物价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督促药剂科兼职物价员维护好药品库,根据规定和通知,及时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六、负责处理群众因物价问题的来信来访。 七、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患者与医院之间、医院内部科与科之间有关物价方面的工作联系。 八、对违反物价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定期报医院行风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内部控制业务制度

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它单位的收支预算。单位预算是国家预算的基本组成部分。它是指各级政府的直属机关就其本身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所汇编的预算。 第一章预算领域机构职责及内容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预算规则》、《事业单位预算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预算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由单位预算管理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分别负责预算各阶段相关工作。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组成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负责预算制定,单位会计、出纳组成预算管理、执行机构,负责预算管理执行工作,单位纪检部门组成监督机构,负责预算监督审计预算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编审、批复、执行、调整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 包括实物) ,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加。 第九条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 范围 ; 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 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决算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各级财政对单位预算的批复文件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各项收支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年终结账。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会计决算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部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软件操作要求认真编制会计决算报告 (一)报表封面应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财政部统一规定如实填报。报表编制完毕后须经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报表编制人员审查、签字并盖章。单位公章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以财务专用章代替。 (二)报表各项指标应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制订的报表编制说明、指标解释认真编制做到表内项目之间、表与表之间、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之间相互衔接。 第四章绩效评价管理 第十三条预算绩效评价范围,是指财务预算管理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及整体支出。 第十四条预算绩效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预算部门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财政部门根据预算部门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评价。 (二)分类管理原则。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别建立项目立项管理库和预算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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