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

3.1 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2 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4 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

4.1 安全技术要求

4.1.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1.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1.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1.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4.1.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1.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4.1.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4.1.9 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4.1.10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4.1.11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4.1.12 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4.1.13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1.14 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1.15 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4.1.16 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1.17 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4.1.18 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

4.1.19 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4.1.20 各类厂内特种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4.2 安全管理

4.2.1 各单位加强对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行。

4.2.2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4.2.3 各单位对厂内特种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自查记录;

3.安全技术检测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2.4 各单位对厂内特种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厂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及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和

检查。

4.2.5 厂内特种车辆牌照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设计、监制和发放。

4.2.6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

4.3特种车辆人员管理

4.3.1各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4.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4.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复审合格的,由有资质的发证单位在证书正本上签章。

4.3.4各单位劳资(人事)部门要建立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记录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检查的情况。并定期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对达到要求的人

员给予收回证件。

4.4 驾驶特种车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特种车司机经过体检合格后,由正式司机带领辅导实习3~6个月,经过考试合格后,由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劳资(人事)部门评价合格后,出具员工能力评价合格证书,即可独立驾驶。非司机和无证者一律不准驾驶。

4.4.2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

4.4.3司机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4.4.4坐式电瓶车驾驶室内只许坐两人,车厢内只能乘坐随车人员1人,拖挂车上禁止乘人。

4.4.5特种车只准在厂区及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针对作业环境制定出详细的风险控制措施,由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实施。

4.4.6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0km/h。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

4.4.7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m,长度方向不得超过车长0.5m,高度不得超过离地面2m。不得超载。

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1.建立以“三检制”为核心的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三检查”是指出车前、行驶中及回场后的检查。主要由特种车辆驾驶员来完成出车前的检查,是指准备出车之前对车辆进行的巡回检查,以及时发现车辆的隐患并排除,保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行驶中的检查,是指车辆在井下行驶30~60km后进行的停车巡回检查,以发现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的隐患并及时排除,保证行车安全;回场后的检查,是指车辆归队后对车辆进行的巡回检查,可以发现车辆运行后的隐患并及时排除,为下次出车奠定基础。基层车队还要做好节前检查、换季检查、专项检查等。

2.建立日常维护制度

俗话说“人勤地不懒”,特种车辆这种设备,要想让它安全平稳地运行,就要求司机依据特种车辆维护保养指南,认真维护保养车辆,尤其是台上部分,必须按照维护保养间隔时间定期维护保养,使车辆的技术性能达到标准要求,确保特种车辆的完好,这样车辆在施工作业中才不至于“撂挑子”闹罢工。维护保养主要以调整、润滑、紧固、清洁为主,主要由特种车辆驾驶员来完成。基层车队的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好强制性保养:即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大修等,绝不能存有拼设备、保生产的短期行为心理。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

主要是周安全例会和月度司机安全例会。每周组织特种车驾驶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等,总结评比上周交通安全,安排本周工作,让司机交流驾驶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经验;每月组织司机学习安全规程,搞好“当年事故今日反思”活动。目的是提高特种车驾驶员安全素质和技术素质,为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4.安全检查制度

即每月两次的安全检查。主要由车队HSE领导小组来完成,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车管干部和各班班长,使用安全检查表,每月对每台车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共同的、反复出现的隐患,以及隐患较多的车辆。对查出的隐患一定做好记录,并要跟踪整改,对当前不能整改的,要协同该车驾驶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做好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

从“人”“机”“环”“管”4个方面做好特种车辆管理的危害识别工作,要求车管干部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全员参与,认真分析危害的根源和状态,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1.特种车辆驾驶员

基层领导要组织特种车辆驾驶员进行危害识别,以表格形式从4个方面进行辨识,即技术素质、安全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身体素质好,由于特种车辆在行驶及台上作

业时有劳动强度大、环境恶劣、连续工作时间长等特点,要求有强健的体魄;心理素质要好,特种车辆经常跑的是井排路及井场,路况差、环境恶劣,因此要求心理素质好;技术素质要高,是核心要素,特种车辆一般超长、超宽、超高,因此要求特种车辆驾驶员技术素质过硬;安全素质要好,只有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认真落实“三检制”以及各项安全制度,才能积极参与危害识别,搞好危害识别。

2.特种车辆

基层领导要协同特种车辆驾驶员,根据不同的车型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价表,安全检查表是一种能够直观、简捷、定性的评估、诊断和查明特种车辆隐患,进行全面系统事故分析的分析方法。表中一般以制动、传动、转向、灯光信号、台上等几部分为重要检查项目;根据技术标准及要求对所列项目进行检查分析,判断产生偏差时,可能产生后果的可能性和严重性,根据风险可能性判定准则及风险严重性判定准则确定风险度等级;对检查分析出的危险、隐患进行归纳、分类,确定可能发生的部位、条件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按风险度大小进行排序,制定相应的消减控制措施。让车管干部和特种车辆驾驶员清楚车辆隐患所在,消减控制隐患,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经常行驶的道路和井场方面的影响因素

基层领导要协同特种车驾驶员熟悉村庄、学校、集市、

交叉路口、弯道、井场等特殊环境,针对在正常天气、雨雪天气、雾天时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在不同季节,如麦收、秋收,暑假、寒假,春节等特殊时间段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对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如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让驾驶员明白在每次所行驶道路的不同情况下该如何提前预防,确保交通安全。

4.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

车管干部协同特种车辆驾驶员利用表格形式,列出现有的管理制度条目,分析现有的制度是否符合当前的安全管理要求,对应的制度落实情况,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找出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为保证特种车辆安全运行,消除运行安全隐患,防范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特种车辆类型 井下用特种车辆:轮胎式防爆装载机、多功能支架搬运车、支架 铲运车、WC — 3 A无轨胶轮运输车、WC—3E工具随吊车、 WC- 3D双向顺槽运输车等。 地面用特种车辆: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吊车、叉车、清扫车、洒水车等。 二、特种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车辆有关车辆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2、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车辆驾驶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 3、必须熟悉特种车辆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4、在操作车辆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特种车辆只能按其限定性能、用途使用,不得进行与其性能、

用途无关的工作。 6、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及各项安全活动,培训中心与车辆路运管 理科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 7、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按 三违处理。 8、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车辆在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运行。 9、完成工作任务后,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气源)并拉紧驻车制动,确认车辆已经停放好后方准离开。 三、特种车辆维护保养及使用规定 1、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证车辆卫生整洁。 2、检修人员严格按照检修程序、部位逐一检查保养、润滑,并 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妥善保管。 3、车辆配置的仪表盘、大灯、喇叭、传感器等电气设备必 须齐全有效,车辆动力、转向、制动、液压等操控系统灵敏可靠。 4、车辆在出车工作时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出车时间、使用单位、出车事由、工作地点、回车时间等,并指定专人驾驶操作. 5、特种车辆严禁借用。 6、车辆停驶期间,应妥善保管,加强保养,对原车机件不能拆换,要确保随时投入运行

矿山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随班制度。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及其有效实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6、负责每周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10、决定安全工作方面的奖惩事项。 11、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对全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技术规范。 3、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各类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 5、针对矿井存在的危害,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召开工例会等有关技术及通风方面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特种车辆的使用管理,规范其使用程序、时间和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适用范围 1、定义1.1用车部门:指晋丰公司的七部一室一科及高平分公司;1.2派车部门:指建丰公司;特种车辆:指派车部门在册的吊车、叉车、板车、装载1.3 机及外协的特种机械车辆;一车一单:指《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和《特种车辆派1.4 车作业结算单》;、适用范围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改、大修、维修工程、装卸和运输货物中特种车辆的使用。职责第三条、由纪检监审部负责组织计划财务部和生产技术部,在每1定出当年特种车辆小时年元月中旬之前依据周边市场调查价格,单价和台班单价后下发派车部门。派车部门对单价可进行下调,但不可擅自上浮。、生产技术部为特种车辆使用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所有2 直接外协特种车辆的调配工作。、用车部门负责施工票证办理及作业过程中安全和效率监3管工作;各用车部门设专人建立《特种车辆使用台帐》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特种车辆派车作业结算单》的留存。、计划财务部负责特种车辆费用报销转账工作。 4 用车程序第四条、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特种车辆使用申请

单》,经用车1 1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到派车部门,派车部门接到申请单后方可出车。 2、高平分公司由机动科代理特种车辆使用业务;分公司各单位由用车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机动科对口技术员核实,机动科负责人或分管经理签字审批后盖机动科大修、维修章或部门章(委托项目)送到派车部门。 3、需外协的特种车辆,通过牵头部门后由用车部门与外协单位协商解决。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用车部门可直接外协: (1)派车部门没有所需特种车辆; (2)派车部门特种车辆正在修理或正在作业; (3)由于市场波动,年初核定的台班价格高于周边市场价格;(4)上次派车服务差或作业效率低; 4、特殊情况用车,用车部门负责人可直接通知派车部门。16:00之前通知的当天补单,16:00之后通知的第二天补单,根据实际情况,部分用车部门周六、周日、节假日可除外。 5、用车部门协调办理外协特种车辆的进出厂手续。 第五条计时确认 1、在晋丰公司(高平)资产范围内作业的特种车辆,以到达施工现场时间至施工结束为基准进行作业用时计取。 2、特种车辆使用以0.5小时为计量单位,用时≤0.5小时,按

公司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中煦公司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二.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

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三.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报告。 四、叉车安全管理: 1. 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 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让车辆运输更好的服务于生产,杜绝违章行驶,确保运输安全,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车辆运输维修管理制度。 一、上岗条件 1、驾驶员应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具备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技能。 3、驾驶员应按下井人员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 二、开车前准备 1、接班时,司机要认真了解车辆的运行,信号及线路情况。 2、开车前检查熟悉车辆的特性、使用要求,防爆胶轮车特别要熟悉柴油机的防爆要求并严格遵守,严格按照《中煤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电气防爆管理办法》执行。 3、检查发动机冷却水箱是否加到规定水位且不漏水,检查燃油箱的柴油是否满足要求、刹车、各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灯光齐全,全车线路无破损、无漏电,检查润滑系统的各种润滑油是否符合要求并加够且不漏油,各紧固件是否都处于紧固状态,三角带的松紧状况、有无严重磨损,检查轮胎气压,档位是否在空档。防爆胶轮车的液压自卸机构使用前检查液压油箱油量是否足够,检查液压机构各油管接

头连接是否紧固,机车发动前应将带球升降手柄推向中立位置、使其处于分离状态。 三、开车 1、接到开车指令后,先观察机车旁和前后是否有行人或障碍物。 2、按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启动。 3、观察各仪表、柴油机运转是否正常,防爆发电机是否发电。 4、车辆起步后,根据道路情况选择档位行驶,变速一般应逐渐进行,不应越级换档。 5、倒车时,司机必须提前鸣笛,告知井下工作人员。 6、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速度运行,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在狭窄弯道交叉点和泥泞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侧滑,应先换低速档待车速降低后缓慢的制动,同时发出警示信号,并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安全行车。 7、车辆会车时,换近光灯,减速慢行。 8、使用液压自卸机构时:将液压泵结合手柄搬向左上方向,泵开始工作,再将升降手柄搬到规定位置,油缸则推动车厢倾翻。柴油机使用油门一般(900-1000转/分),严禁使用大油门高转速自卸时间一般为30秒左右。自卸完毕,应将后箱板自动关闭。较长时间不用自卸,应将液压泵接合手柄放在离合位置。严禁乱调限压阀和安全阀,有故障时应在试验台上调试。 9、严禁疲劳驾驶、不开带病车。 10、临时停车,不得关闭车灯并打开警示灯。

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 3.1 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2 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4 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

4.1 安全技术要求 4.1.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1.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1.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1.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4.1.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1.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4.1.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4.1.9 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4.1.10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4.1.11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4.1.12 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4.1.13 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1.14 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1.15 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井下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火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明火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严防井下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井下生产单位、外委施工队、项目部。 第三条凡在井口周围 50m 范围内及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通风不良地点、独头掘进巷道、高温、闷热地点、深部中段等地点进行电、气焊、使用喷灯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均为井下动火,必须办理井下动用火申请手续并严格遵守动火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动火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动火手续,填写动火申请表(见附件)。 第五条各单位动火申请的批准,各分矿由分矿安全部批准,直属单位由分管安全副职批准,车间及直属单位安全员为动火现场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现场安全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六条动火申请表审批后,在作业前由动火现场负责人向全体与动火有关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明确分

工,清理现场,准备有效的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锹、水管等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动火现场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第七条动火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前须严格检查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不合格严禁动火,动火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相关作业,其他人员私自作业,按事故追查。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在所批准的时间内进行,特殊原因需更改时间,必须重新请示审批,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及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面及回风巷应撤出无关人员,切断无关电源,上风流局扇要保证连续运转;动火现场负责人还应不定时查看作业点现场及周围环境,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动火现场负责人不得无故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地点周围如有铲装、运输、凿岩、放炮等作业,动火现场负责人须及时沟通协调相关作业方,采取相应措施或调整作业顺序,避免相互干扰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井下油库、维修间、配电室、高压电缆、电气设备设施附近等特殊地点动火,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动火前须清除动火周围 20m 范围内易燃物,将动火点5m范围内的浮毛清净并洒水湿润,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星飞溅;附近 10m 范围内电缆、胶管、

神东煤炭集团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神东煤炭集团特种车辆运行管理 办法(新编版)

神东煤炭集团特种车辆运行管理办法(新编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车辆运行管理,提高司机驾驶操作技能和车辆利用率,保证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车辆是煤矿辅助运输的专用车辆,使用特种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第三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厂机司机特种操作证、公司安监局签发的入井安全许可证,持证上岗。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掌握其操作要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 第五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设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

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 第六条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七条在井下作业时,驾驶员必须随车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八条行车前应按规定全面检查车辆完好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第九条特种车辆井下行驶最高速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直行巷道空载最高速度20km/h;重载最高速度15km/h; 2、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 3、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5km/h。 4、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10km/h,转弯、下坡时不超过5km/h。 第十条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低于50米,相向行驶时应提前向对面车辆发出信号,其它车辆应主动让道。 第十一条车辆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完整版)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中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特种车辆设备 及机械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规范特种(挖掘机、装载机)车辆运行管理,提高司机驾驶操作技能和车辆 2 3、组织机械化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负责制订和实施机械设备的保养计划,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组织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考核。 6、负责机械的安全技术分析,参与机械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持证上岗,不允许无照操作。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允许私自将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将本人操 作的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时,要经项目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私自使用单位机械设备造成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后果 严重的从重处罚。 6 7 9、 10 养和使用,是预防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六条:机械设备交接班管理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施工安全性和连续性的重要措施。交接班时要交清生产任务、技术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清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车辆安全管理 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做好驾驶员、车辆的检审验。并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实行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3、认真制订并落实车辆例保制度,要求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 4 5 辆完好。 6 7 1 2 3 4、坚决服从单位机械设备和车辆管理部门的管理。 5、加强个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个人职业道德素质。 6、确保安全操作,认真完成上级交派的各项任务。 第五章运行管理 第九条:行车前应按规定全面检查完好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车辆行驶速度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安全、合理地使用车辆,确保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调度室统一管理。 2、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方可出车。 3、车辆的使用范围: (1)车辆首先保证生产一线材料供应和对外业务。 (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用车时(工伤、疾病),可先派车,后补办手续。 (3)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不予外派。 (4)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现则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 (5)用车过程中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 4、车辆费用管理: 油单应谁领谁用,严禁司机将加油单转借或赠送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如无长途出差,应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内外保洁工作,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驾车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未经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更不能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驾驶员责任。 3、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调度。 4、驾驶员出车时,应坚守车位,不能无故离开或办理其它事。驾驶员在完成派车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向车辆调度人员汇报。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6、驾驶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发现一次则在当月手机话费金额中扣除50元。 7、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8、驾驶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与外单位乘车人交谈有关公司及矿的重要信息。 9、未经矿长、调度室安排而出车,一律按开除论处,若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10、车辆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如需送修理部的,必须经矿长批准。 11、驾驶员应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及附加设备(录音机、暖气、空调、备胎等)负责,若丢失、损坏应及时说明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2、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负有资产保全的责任,对各种有损车辆管理的行为,有投诉、控告的权利。 13、驾驶员应该确保停车安全,日常车辆应停放在一矿调度室外,放假时,车钥匙交调度室。如驾驶员随意停车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三)、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1、调度室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调度、考核、安全学习和责任事故处理工作。 2、负责办理、缴纳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料费及有关维修费等。 3、组织驾驶员每月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因出差不能按时参加者,闲暇时应对其进行补课,以补足学时。年终考核时,按累计学时计算,不足学时的按缺勤处理,按年终考核有关办法执行。 4、调度室按日登记车辆的行车记录表并测算耗油量,以保证月底所记载里程数与车辆里程表基本相符,不符的数量应由驾驶员缴纳差数里程的油费。 5、车辆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申领的油票要单车登记,并实行单车考核。 6、每月末,由车辆管理部门汇总各单车行驶公里数、耗油量、修理费、保养费等。 (四)、其它方面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 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 (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 3.1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2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4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 4.1安全技术要求 4.1.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1.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及规定。 4.1.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 漏气现象。 4.1.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

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1.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 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4.1.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 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1.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 3 0度。 4.1.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4.1.9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4.1.10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4.1.11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4.1.12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4.1.13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1.14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1.15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4.1.16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23

场内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 3.1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2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4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 4.1安全技术要求 4.1.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1.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1.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

矿山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井下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编制: 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0—四年七月九日

一、编制目的 由于井下巷道的展开及井下机动车车辆的增加,为了加强井下车辆的安全管理,使井下车辆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减少和消除因为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现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车辆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井下机动车辆(包括装载机、四不象、耙渣机、三轮车、排渣车、及其他在巷道内驾驶的机动车辆)驾驶安全的管理。 三、权责 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均归属于大贾庄项目部。 四、管理内容 1)对井下车辆驾驶员规定 1、对于井下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到定点、定岗、定车,严禁交给他人驾驶装载机、耙渣机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 2、井下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 3、井下驾驶员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井下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4、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严禁睡岗或做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 5、爱护车辆,井下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尤其刹车的检查要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任何车辆带病作业。 6、行车时靠右侧通行,但严禁靠边尤其拐角靠边倒车,当心车辆碰、撞、拉、挂电缆、管路、设备和行人。

7、在车辆启动、倒车以及卸放物料时必须观测周围环境,并鸣笛,以免造成电缆、管路、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8装载机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指挥进行操作,进行转弯或者倾倒作业时必须观察倾倒物料半径内的人员动向。 9、驾驶员离开车辆必须做到熄火、拉手刹、做好挡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坡路溜井边缘、靠近井筒或光滑路面上。 10、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排烟虑水箱加水问题,对于未及时加水的司机给以处罚和教育。 11、驾驶员必须随身佩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等项目部规定必须正确佩戴的劳保用品,并按照规程操作。 12、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13、必须熟悉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14、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正确使用一氧化碳自动报警仪与灭火器。 15、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严禁在手刹起作用时挂档起步,不准越级换档。 2)对井下车辆的规定 1、井下车辆必须确保刹车系统、灯光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可靠,驾驶员、维修人员必须定期对井下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2、车辆上的刹车系统必须灵活可靠,手动、脚动都能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3、装载货物必须按照核定载重量装车,不准超载。禁止拉运超长、超宽、

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特种车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特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规定所称厂内特种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作业的车辆(包括在厂区内使用的小四轮、升降机、多用机和电瓶车等)。 3、职责 3.1 安全质量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2 物资装备部负责公司厂内特种车辆使用技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3.3劳动工资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3.4 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具体落实本单位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3.5安全环保公司现场HSE监理负责监督落实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文件内容 4.1 安全技术要求 4.1.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1.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1.3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1.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4.1.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1.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4.1.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煤矿物料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煤矿物料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职责范围: 1、辅助运输使用的车辆由运输调度具体负责调配,各生产单位使用车辆必须经运输调度审批,未经审批私自上下井考核责任人500元/车。 2、装车单位或生产作业队组井上装车使用的车辆由各队组自己验车,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使用不合格车辆或装车不合格,考核责任人200-500元/车。 3、机运二队(王村工区机运队)负责下井前车辆、运搬一队(运搬二队)负责上井前的车辆完好标准和装车标准的最后检查,发现问题车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队组进行重新装车,违者考核责任人500元/车。 第二条运输车辆的领用: 1、矿用运输车辆及相关配件在领用前,必须由供应科、企管科、运输科、机运二队等相关单位进行质量、数量验收,符合车辆完好标准,经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移交机运二队投入使用。车辆验收单运输科必须留存一份,未经验收的车辆,机运二队擅自投入使用,处罚责任人500元/辆。 第三条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 1、机运二队对全矿在用车辆全部实行编号管理。 2、矿车、平板车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由机运二队负责;侧卸矿车的侧卸部分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加盖集装箱由各使用单位维护;清仓专用翻转矿车由水仓队负责维护。 3、机运二队必须组织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检修。 4、机运二队每月23日前向运输科上报本月车辆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和下月车辆检修工作计划。 5、矿车修理工必须掌握各种车辆的完好标准和矿车修理工的岗位标准化标准,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检修。 6、机运二队必须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对车辆的领用时间、数量、编号、报废的时间、报废数量等情况详细记录清楚。 7、机运二队必须建立详细的车辆检修记录,建立车辆检修档案。 8、运输科将不定期对矿用车辆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矿车、平板车完好率不得低于80%。 9、网架、电缆架由更新队保管检修维护,各队组使用时到更新队申请领用。 10、违反以上规定,处罚责任人200-500元。 第四条运输车辆质量要求 1、加盖集装箱运行前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完好,并上好锁。否则,造成物料丢失由本单位负责,运输调度负责运行前的检查。 2、电缆架运行前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完好。否则,造成电缆损坏由本队负责,承运单位负责运行前的检查。 3、网架运行前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完好。否则,造成物料丢失由本队负责,网厂负责运行前的检查。 4、侧卸式矿车及清挖水仓使用的小型矿车,运行前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完好。 5、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考核责任人300-500元/条。 第五条运输车辆维护责任划分: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58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针对我公司目前使用的特种车辆,特制定以下规定以规范车辆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车辆安全,并能安全、高效为工程项目服务。 1、针对本公司目前情况,特种车辆为吊车,叉车、装载机。 2、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驾驶及违章驾驶。 3、驾驶员必须遵守本集团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4、特种车辆只能作为工作用途严禁无工作任务出车及搭载无关人员。 5、特种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6、特种车辆不准乱停乱放,不使用时必须停放在规定区域内。 7、出车前必须检查车况,确保车况良好,严禁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工作。 8、特种车辆出车工作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出车时

煤矿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驾驶员管理 1、办公室应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徳教有和岗位技能教育,教育驾驶员牢固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端正服务态度,摆正门己的位置,站好口己的岗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技术,熟悉所驾驶车辆的结构性能,掌握各种条件下的驾驶操作要领和排除常见故障的技能。 3、所有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安排,对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无理取闹、不服从安排的,视情节轻重可给予不低于50元罚款,或给予调离驾驶员工作岗位,直至辞退处理。 4、驾驶员随矿领导外出办事的,要保持良好形象,保守秘密,不随意传话,不惹事生非,确保行车安全。 5、所有驾驶员上班和出车期间不许喝酒,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当天不报工,并停止出车。情节恶劣或造成较大影响的,调离」:作岗位或按照矿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6、根据办公室安排岀差办事的,回来后要及时与办公室汇报。有事请假。如不请假乂不上班的,当天不报工,并罚款50元。 7、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和贴博,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车辆调配 1、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所有车辆离矿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驾驶员每私自出车一次罚款50元。 2、未经矿领导和办公室批准,其他人员无权带车外出。 3、在安阳市境内开会或办事的,由办公室根据生产用车情况安排午辆。 4、在安阳市范闱以外开会或办事的,用车人员向矿长请示后,由矿长通知办公室派车。 5、办公室安排午辆要以本矿车辆为主,本矿车辆调配不开时,办公室必须向矿长请示后,确定是否租车。

6、驾驶员要严格按照办公室的安排行车,不得私门变更路线或延长在外时间,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7、驾驶车辆外出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有关手续,白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警察和交通信号的指挥。行车时糟力要集中,禁止饮食、闲谈等, 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因驾驶员本人违章造成的罚款个人负担。 三、车辆管理 1、凡是乘午人办完事后找不到驾驶员的,一次罚驾驶员20元。因私自办理其它事务使领导改乘其它车辆的,一次罚驾驶员50元。 2、所有车辆必须经常保持内外干净,办公室要经常检查,发现有烟头、杂物时,每次对驾驶员罚款5元。出现领导等待驾驶员打扫卫生的情况,一次罚驾驶员20兀。道路上有泥水时,驾驶员要视情况及时洗车,以车内外干净为标准,否则,每次对驾驶员罚款10元。 3、不经办公室同意,所有驾驶员不能擅自换车或将午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发现一次,对换车驾驶员罚款100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换车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如一方不是本单位职工,损失由我方驾驶员一人承担。 4、车辆在矿内要按规定位置停放,不要随意放置,否则,发现一次对驾驶员罚款10元。 5、正常上班期间和下班后,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出车,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所有贵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办公室对驾驶员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6、不经领导同意,所有车辆无权将矿上的东西拉出矿外,否则由驾驶员承担贵任;造成影响的,按违反矿纪给予当事人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7、车辆管理应做好记录,罚款单当天开出,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交被罚驾驶员;所有罚款在驾驶员的匚资或补助中当月兑现。 四、值班车管理 1、值班车必须严格使用和管理,无特殊情况24小时在矿值班,而且必须保证能随时出车,否则,发现一次对驾驶员罚款50元。 2、值班车离矿时必须与调度室联系,调度室同意后才可离开,否则,追究当班驾驶员的贵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当班驾驶员罚款50-100元,可同时给予纪律处分或调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特种车辆设备及机械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规范特种(挖掘机、装载机)车辆运行管理,提高司机驾驶操作技能和车辆利用率,保证车辆的完好状况和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车辆是施工现场辅助运输的专用车辆,特种车辆驾驶员使用特种车辆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包括管、用、养、修各环节,做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完成施工生产的有力保证。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以下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定机械化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组织好机械的安全施工。 2、负责监督检查机械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对违章操作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加以纠正。 3、组织机械化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负责制订和实施机械设备的保养计划,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组织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考核。

6、负责机械的安全技术分析,参与机械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持证上岗,不允许无照操作。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不允许私自将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将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交他人操作时,要经项目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私自使用单位机械设备造成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后果严重的从重处罚。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私自使用劳务队或外单位机械设备,造成损坏或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个人承担。 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精力集中,认真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不允许搭载与施工无关人员。 9、机械设备停放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在行车道路上停放应设置防护栏和标志牌,且设置间距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10、机械设备停放后,应设专人进行看管,对看管人员要进行安全交底,尤其要预防因安全距离不够引起的碰撞或因油料引起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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