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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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小区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

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

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

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

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

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

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

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

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

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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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

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

贵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条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条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1

目录 一、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目标监督制度 三、安全责任 四、安全教育制度 五、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六、安全活动制度 七、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十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管理人员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在做好“三控制一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开展安全劳动竞赛。 3、教育员工做好自我保护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检查督促消防设备和用电安全,树立防范意识。 5、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的发生。 6、单位车辆与外来车辆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 禁带故障运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安全目标监督制度 1、管理人员要制订好各部门的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 2、专职安全员每日必须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和违章,及时汇报和制止。 3、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人员以上管理人员会议,检查不安全隐患,并下达预防措施。 4、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操作。 5、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发现不安全隐患后,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开始整改,整改结束后,把整改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记录备案,以便检查。 6、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各种奖罚制度的实施。

三、安全责任 1、管理人员对设备运行实施安全管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2、按照设备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设备运行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审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设备运行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 3、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听劝阻者,问题严重的,应视其情节严重与否进行处理。

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停车场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场管理制度篇1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14、停车场内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设置专门值班人员(或监控人员),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15、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 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缓解院内交通压力, 进一步方便病人, 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txt不怕偷儿带工具,就怕偷儿懂科技! 1品味生活,完善人性。存在就是机会,思考才能提高。人需要不断打碎自己,更应该重新组装自己。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08年07月07日 16时01分 36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或室外场所。 (一)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

地等方式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经营性场所。 (二)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机动车辆停放的非经营性场所。 (三)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泊位。 第四条(管理主体)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临时停车泊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价格、财政、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逐步建立机动车停车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第五条(管理原则)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配建为主,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投资) 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七条(智能化建设)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智能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共停车场经营业主应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应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并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八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需要,会同土地、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规定如下: 一、公交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停车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交停车场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交停车场按设计核准的停车数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超停车辆。 1、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必须每年将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集团安全管理部定期对超停车辆的停车场进行检查核实,并对安全防范措施和解决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四、执行公交车辆进出场安全检查制度。 1、公交车辆进场前由警卫人员上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异常物品应按规定处置。 2、公交车辆凭使用单位开具的车辆出门证出场。 五、公交停车场内车辆安全行驶制度。 1、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违规逆向行驶。

2、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小型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3、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违规停放。 4、公交停车场内禁止非机动车、电瓶助动车、摩托车行驶。 六、执行公交停车场内禁烟禁火制度。 1、公交停车场是禁烟禁火重点单位,除划定的吸烟点外,全部禁烟禁火。 2、因生产作业、维修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管理单位派员在动火区域设置警戒线并配备灭火器材。 3、应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 七、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1、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2、警卫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3、安全消防巡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4、监控消防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八、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 1、管理单位所属的管理大区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2、管理单位各岗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小区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小区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小区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 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 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 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 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 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 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 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 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10年01月12日 16时59分 15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效廉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者与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自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含道路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 自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道路停车场的占道管理和人行道停车场的管理。 建设、规划、土地、工商、价格、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五条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道路、土地部门编制,作为城市交通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3.内容 3.1 职责与分工 3.1.1 生产车间负责人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3.1.2 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1.3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2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部。 3.2 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3 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 3.4 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3.4.1生产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设备管理部门。 3.4.2设备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

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管理部门。 3.4.3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 3.4.4 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 3.4.5 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3.5 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部,一份车间存查。 3.6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3.7 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9 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3.10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3.11 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12 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生产装置停开车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改善公众停车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外(含地下)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车辆停放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使用的车辆停放场所。临时停车场是指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空置场所和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车辆临时停放场所,以及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和扶持停车服务行业的发展。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是全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和经开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其他各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改革、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人防办、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府通过建设停车信息服务平台,推行智能化停车管理模式,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泊车信息。 第七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社会参与、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情况,编制停车场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停车场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与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停车场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后,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居住区和下列建筑、场所,应当按照停车场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配建、增建、扩建停车场,并不得改变用途:(一)火车站、机场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 (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规定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规定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四、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公司安全科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5、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停车场服务规范及管理规章制度

服务规范及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存放费、占地费、车位临时使用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停车场经营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3、车辆每次进入小区和停放时,应与车辆管理员共同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并做好记录。 二、车辆驾驶员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服务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2、离车前关闭电路,上好防盗锁,关好车窗; 3、不得有鸣喇叭,长时间使用遥控器发动车辆等扰民行为;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7、按规定缴纳车辆停放管理费。 三、小区停车场,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四吨以下中型车辆每辆6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小时的不收费。 20xx年1月1日大连医科大学物业管理中心 为加强XXX地下停车场管理,保障进出车辆以及各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场设有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固定车位须先办理相关停车手续,方可进行停放; (3)出入车辆须自觉遵守“刷卡通行,一车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运行。 (4)出入车辆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进行停放,做到不乱停、不乱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防止车辆发生碰撞、损坏等事故发生。

(5)车主停放好车辆要离开车库时,应锁好门窗,不要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厢内,否则后果自负。 (6)严禁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车库停放,车主 应自觉检查是否有漏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方可离开,杜 绝一切火灾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7)进出车辆如在行驶途中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公共 设施,须按价进行赔偿。 (8)临时停放车辆应领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并根据标识 停放在临时车位上,以方便车场工作人员管理。 (10)车主应把停车卡保管好,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补办卡号,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11)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损坏、转借他人,车辆更换应办理更换车牌号码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12)若违反车场管理制度,经劝告改正无效的,车场有权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车卡,并取消固定车位使用权益。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 2、上岗前进行自我检查,做到按规定着装,做到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3、坚守岗位,按规定佩带保安器材与装备,严格遵守工作规范 和要求。安全、正确地指挥进出酒店的所有车辆,保障车辆畅通, 严格执行酒店的出入制度,查验带出与运入酒店的各种物资及外来 施工人员的证件,发现车辆有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制止半及时汇报。 4、明确了解当日的工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确保重大会议以 及宴会车场安全通行与停放。 5、维护和保持车场的各类交通标醒目、整洁、完好、车道和各 种保安,消防等设施完好有效,及时提醒驾驶员锁好车门,带走车 上的贵重物,进出宾馆给客人指引路线。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一、停车场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管理,配备适当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合格。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佩带统一标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停车场经营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2、遵守停车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务。 3、车辆每次进入小区和停放时,应与车辆管理员共同检查车辆 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并做好记录。 4、协助公安机关搞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和检查登记工作,发现违 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车辆驾驶员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服务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2、离车前关闭电路,上好防盗锁,关好车窗; 3、不得有鸣喇叭,长时间使用遥控器发动车辆等扰民行为; 4、不得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车辆停 放在停车场;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6、按规定参加机动车辆保险; 7、按规定缴纳车辆停放管理费。 三、小区停车场,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四吨以下中型车辆每辆6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 时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小时的不收费。 为加强XXX地下停车场管理,保障进出车辆以及各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场设有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固定车位须先办理相 关停车手续,方可进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照车场内的交通指示通行, 切勿逆道行驶,应慢速行驶(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禁止鸣喇叭, 确保出入车辆、人员安全。 (3)出入车辆须自觉遵守“刷卡通行,一车一杆”,保障管理秩 序合理运行。 (4)出入车辆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进行停放,做到 不乱停、不乱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防止车辆发生碰撞、 损坏等事故发生。 (5)车主停放好车辆要离开车库时,应锁好门窗,不要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厢内,否则后果自负。 (6)严禁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车库停放,车主 应自觉检查是否有漏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方可离开,杜 绝一切火灾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7)进出车辆如在行驶途中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公共 设施,须按价进行赔偿。 (8)临时停放车辆应领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并根据标识 停放在临时车位上,以方便车场工作人员管理。 (9)临时停车卡计费以系统报价为准,当天缴费当次有效,概不 挂账。如遇系统发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工作人员应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 进入停放。 (10)车主应把停车卡保管好,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补办卡号,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11)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损坏、转借他人,车辆更换应办理更换车牌号码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停车场管理协议书范本(标准版).docx

停车场管理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市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号_______大院停车场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天河路_______、_______号_______大院内的汽车、摩托车、单车保管站。 二、承包价:每月_______元正。 三、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价,每月_______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上月承包费用。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伍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

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自用的汽车(_______台)、摩托车(_______台),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七、甲方的义务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每月_______号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八、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停车场安全规章制度

停车场安全规章制度

7、按规定缴纳车辆停放管理费。 三、小区停车场,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四吨以下中型车辆每辆6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小时的不收费。 2008年1月1日大连医科大学物业管理中心 2、XXX地下停车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XXX地下停车场管理,保障进出车辆以及各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场设有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固定车位须先办理相关停车手续,方可进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照车场内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驶,应慢速行驶(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禁止鸣喇叭,确保出入车辆、人员安全。 (3)出入车辆须自觉遵守“刷卡通行,一车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运行。 (4)出入车辆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进行停放,做到不乱停、不乱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防止车辆发生碰撞、损坏等事故发生。 (5)车主停放好车辆要离开车库时,应锁好门窗,不要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厢内,否则后果自负。 (6)严禁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车库停放,车主应自觉检查是否有漏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方可离开,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7)进出车辆如在行驶途中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公共设施,须按价进行赔偿。 (8)临时停放车辆应领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并根据标识停放在临时车位上,以方便车场工作人员管理。 (9)临时停车卡计费以系统报价为准,当天缴费当次有效,概不挂账。如遇系统发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工作人员应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 (10)车主应把停车卡保管好,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补办卡号,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11)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损坏、转借他人,车辆更换应办理更换车牌号码手续,否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约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 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 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公共停车场管理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 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 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 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 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 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车场被盗、被抢、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保障车主的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区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应急制度:1、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5钟内)打电话以口头形式上报物业部主管。 2、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3、如车辆自燃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4、如车辆发生擦挂、相撞等请立即拨打112与保险公司报案; 5、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处理结果及经验教训,对延误上报时间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突发事件一经发现,要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9756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underground parking lo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1】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