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物多卖和多重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你都掌握了吗

分享一物多卖和多重买卖合同的履行顺序你都掌握了吗

“一物多卖”1.在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特定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P73)2.普通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P92)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3.特殊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P93)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

续等合同义务;(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煤炭购销合同范本

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2015版)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均适用本文本。 2、购销双方应按照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3、在严格遵守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内文本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未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

煤炭购销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税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税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煤炭购销数量 1.1煤炭购销总量万吨。 1.2本合同执行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分品种、数量煤炭购销表 考虑到生产、运输等条件会发生改变,在表格中可不约定分煤种月度数量,仅约定月度总量。 1.3合同一方调整合同总量不超过%的,应提前日将调整的数量、供货时间书面通知对方。 月度数量调整不超过%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一方调整合同数量超过%,另行签订合同。 2、煤炭品种、质量 2.1 品种质量约定 甲乙双方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

的品种质量指标约定见下表。 品种质量明细表 商品煤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2.1.1灰分(A d) 褐煤≤30%,其它煤种≤40%。

买卖合同的风险防范

1、核实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核实订立合同的主体有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了解查实对方的工商登记信息、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商业信誉等情况。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做尽职调查。 2、是否有真实的交易意向、是否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前,谨防对方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不仅浪费时间、精力、人力、物力,甚至可能造成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合同主体对标的物是否有处分的权利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核实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限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但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的,要核实对方是否具有代理资格和代理的权限。 5、是否是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6、合同内容是否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7、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 7.1、合同的生效: 7.1.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范本之网签买卖合同

合同范本之网签买卖合同

网签买卖合同 【篇一:网签买卖合同之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房屋总价款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二十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二十日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20%。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房屋总价款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二十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二十日的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20%。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篇二: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知识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知识 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 根据《办法》,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 网签前房查所需资料:按照”限购令实施细则“要求,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本市户口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需去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期中户口本的复印件有未满18岁孩子的也要求提供孩子的);外地户口的须持在武汉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到住房查询窗口进行查询,符合购房资格的窗口向购房人出具“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查询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凭该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相关住房合同备案手续。 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买卖合同签订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买卖合同签订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一、合同主体 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 注意:核对供、需双方。 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陷阱1: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以期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注意: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陷阱2: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以图不免费提供。 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三、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陷阱1: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 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注意明确什么是多交、少交和如数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运输、计量、自然、产品本身的性能等多方面原因,在发货数、实际验收数、合同规定的交货数之间,有时会出现差额,发生不一致现象。此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磅差和增减范围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数交付论处。通常这种法律规定均为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 陷阱2:供方不写合理损耗,或将合理损耗写的较多。 注意:将损耗写清,写合理,对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自然减(增)量等要根据情况,写科学。 陷阱3: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 防范: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四、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陷阱1: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

简单商品买卖合同范本

简单商品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

买卖合同主要风险及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风险及防 一、买卖双均应注意的风险及防 ◎风险一:相对主体不适格,或者相对信用差,履约能力低 防:查询对营业执照、章程等工商档案,调查对资信情况 ◎风险二:相对代理人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防:对如委派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代理,要求对出具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介绍信、委托书等,注意授权围,注意鉴别委托书真伪。 ◎风险三:标的物描述不清,计量单位误用,包装式约定不明,低级错误导致大损失 防:约定明确,并且在签约前,反复看清楚。公斤与斤,厘米与米,一字之差,相差十万八千里。包装式不同,产品档次、价格也相差很大,唯有仔细阅读,再签合同才可防此等风险。 ◎风险四:标的物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或式约定不明,导致扯皮 防:写明是国标、行标、还是企标,注明标准号,对非标产品,则详细描述质量要求;验收式、验收时间或期限与验收标准同等重要,唯有详尽约定,可防此类风险 ◎风险五:交货式、交货地点、运费承担约定不明,常常引发纠纷防:交货式须约定明确是卖送货、需提货还是代办托运;交货地点是需仓库、工地、还是某港口,运费有谁承担也需明确。 ◎风险六:货款结算、付款式、期限条款约定不明,对交易成果带来重大影响防:付款式是一次性还是分期,是票据还是现金;期限面“工作日”、“日”和起止时间点等的表述,关系重大,这些都需要约定清楚。

◎风险七:合同单解除的条件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影响守约防止损失扩大防:在种情况下,一有权单解除合同,必须约定明确,这对于防止损失扩大具有积极意义。 ◎风险八: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不全面,导致诉讼或仲裁结果难以逆料防:所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全面约定,违约金计算式、损失赔偿额或赔偿计算法等均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清楚。 ◎风险九:书面通知或函件的有效接收地址、接收人约定不明 防:协议中事先约定合同当事人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可以避免当事人就收取对文件予以抵赖。收件涉及要约承诺生效、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情事的判断,约定清楚十分必要。 ◎风险十:用词含义模糊,条款间相互矛盾 防:合同前部约定名词解释,避免含义模糊或上下文自相矛盾 二、卖的主要风险 ◎风险一:收取货款的风险 防:1、办理提存公证,让买将货款打入公证处后发货,交货后直接从公证处收取货款;2、分签订合同、交货、验收等几个节点,让买分期付款;3、要求买提供担保;4、约定在买付清全款前,买对标的物保留所有权;5、约定较高的迟延付款违约金,给买按时付款施加压力;6、及时发送书面催讨函件,必要时发送律师函;7、对于需要另行结算的,要及时结算或对帐,留下书面队长记录8、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财产的保全措施.◎风险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020年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完整版

2020年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完整版 ?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 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 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 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 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 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 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 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 ),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 ),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 ),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 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赵升 (印) 身份证号: 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长石村24号电话: 2020年04 月 28日 乙方(买方):张沙沙 (印)身份证号: 住址:四川省达州市南坝镇23号电话:

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

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 规定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主要指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盗窃、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立这些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和某些国家,如英国,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不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 3.国际惯例优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公约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例如根据《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cif、cfr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弦为界。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弦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这种贸易术语,那么国际贸易术语规定的风险分担原则优先于公约的规定,即风险划分以船弦为界而不是以交付单据(即交货)

的时候划分。 4.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根据公约的规定,货物在划拨合同项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 (二)风险转移的时间 1.涉及运输的交货。涉及运输的交货有两种情况:一是卖方没有义务在指定地点交货,二是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 2.在途货物的缴获。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 3.不涉及运输的交货。有两种情况:在卖方营业地交货,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交货。 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与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更为合理和明智。因为,所有权的移转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而且,所有权的移转与货物的实际占有控制并不一致。在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货物却已实际交付的情况下,要对货物已失去实际占有、控制的一方对货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来承担责任,不仅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交易的发展。因此,现代货物买卖规则以及多数学者们的看法,都是以交货时间来决定风险移转时间,不采用货物所有权转移这一瞬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根本违约

长期买卖合同范本

长期买卖合同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拟定期从乙方购买供甲方使用,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该货物,乙方长期提供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1.1货物名称:。 1.2货物规格,品牌等描述: 1.3品种,数量,单价等依照每次甲方的订货确定,订货单参照如下格式: 订货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订货单为准,未作出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 合同期限为年,自至。

2.2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协议书面续约,未书面续约的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依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第三条:运输条款: 2.1 运输费由承担,运输事宜由办理。 2.2 交付地点: 2.3 交付时间依据订货单确定。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 4.2 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得拒绝付款。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5.1 甲方应按时付款; 5.2 乙方接到订单后应及时反馈能否接受该笔订货,甲方发出订货单三天内乙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了订单的订货要求。 5.3 乙方供货数量每月不少于如下标准: 少于上述标准三分之一以上的,甲方有权不对该月所供货物付款。 5.3 乙方应按照甲方订货单要求及时供货,迟延到货一天承担该批货物总值%的迟延违约金,超过天仍未到货的,甲方有权取消该次订货,不再接收该批货物,乙方承担该批货物总值30%的违约金。 5.4 货物到达交付地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月对已供货物进行换货处理,换货依据货物价值公平协商确定,但乙方每次换货不超过以供货物总量的。甲方决定的换货物品由乙方运输处理。乙方不进行换货的,或以次代好,甲方不再对该月乙方实供货物进行付款。 5.5 乙方所供货物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不能满足如上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否则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总值在货款中扣除。

煤炭购销合同格式通用版

合同编号:YTO-FS-PD239 煤炭购销合同格式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炭购销合同格式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篇一: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规则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规则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是指买卖合同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在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动产时,风险负担的规定是任意性规定,允许当事人经由特约予以变更。我国民法对于物权变动,采取债权形式主义模式,将交付行为作为动产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成立要件。买卖合同由谁来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风险负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交付前标的物风险即由买受人负担;二是交付后的一段时间内标的物的风险仍由出卖人负担。比如说,甲向已买了一堆的水果,,在水果没有到甲手中时已经坏了,这时就应该由乙负担,若是水果到了甲的手中有了十天半个月的坏了,就不关乙的事,一切都由甲来承担。但若是在运输的途中,经过山路,突然从上面掉下一块石头砸在了水果上,把水果给砸坏了,也就是说,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仍由买受人也就是甲来承担。

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动产标的物的所有权非自交付时起转移,如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采取所有权保留制度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风险的负担我们通常认为应采取交付主义。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时,其风险负担的移转规则,与动产有所不同。就大陆法系而言,就物权变动采取债权意思主义模式的国家和地区,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无需办理相应的手续,不动产的风险负担的转移在一般情形下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相一致。对物权变动采取债权形式主义或物权形式主义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单纯的不动产占有的移转并不能发生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而是把登记作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出来要件,这就使得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转移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尽一致。其中,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不动产的风险负担,则主张在不动产交付时移转。如果不动产的所有权在不动产交付以前,因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而发生移转,则不动产的风险负担应在买受人取得所有权时转移。就像买房子一样,所有权一旦到了买受人手中,相应的关于这件房子的风险负担同时也转移了。 除了上述的一些情况之外,风险负担的规则在具体应用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依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网上交易服务协议范本DOC

网上交易服务协议范本?DOC 1、定义和释义 在本服务协议(包括、《用户注册程序与规则》、《用户评价制度规则》、《商品刊登和发布规则》、《限制与禁止出售规则》、《隐私权保护规则》、《虚假出价规则》及本网站其它相关规定中所使用的下列词语,除非另有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网站"指“_______ 网“。 1、2 “用户”指符合本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已根据本服务协议在本网站注册,同意遵守本网站各种规则、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服务协议),并使用本网站的个人或机构。 1、3 “本服务协议”指本网站根据本服务协议而提供的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用户注册程序与规则》、《用户评价制度规则》、《商品刊登和发布规则》、《限制与禁止出售规则》、《隐私权保护规则》、《虚假出价规则》及本网站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本网站有权随时变更和修改以上规定。 1、4 “BtoC”指经营者(指利用本网站从事网上交易活动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利用互联网与消费者进行的商品交易和交易信息发布活动的交易方式。 1、5 “成交”指买方根据卖方所刊登的交易要求,在特定时间内提出最优的交易条件,因而取得依其提出的条件购买该交易商品的权利。

1、6《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8月所颁布的《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7 “登记资料”指用户在注册时,依照本网站注册表的提示,提供的用户本人真实、正确、最新以及完整的资料。 1、8 “停权”指本网站根据本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停止向用户提供本网站。 1、9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为本服务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2、关于本网站 2、1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一个互通信息、进行物品买卖的平台,充当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流媒介。 2、2公布在本网站上的交易物品是用户自行上传进行交易的物品,并非本网站所有。对于用户刊登物品、提供的信息或参与竞标的过程,本网站均不加以监视或控制,亦不介入物品的交易过程,包括运送、付款、退款、瑕疵担保及其它交易事项。对于因交易物品存在品质和/或权利上的瑕疵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以及出现在拍卖上的商品的品质、安全性或合法性,本网站均不予保证。当您使用本网站进行交易时,必须了解且遵守以下事项:a)买方和卖方必须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来确定交易物品、买方和卖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准确性。b)买方和卖方必须对交易的履行负完全责任。c)买方和卖方必须自行解决由交易所引起的纠纷。d)买方和卖方必须自行负担因交易而产生的费用。e)买

基于合同的物权变动和风险分担

基于合同的物权变动和风险分担(二) 三、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在当事人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来考察: 一种情况是买卖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灭失,所造成的损失(风险)由谁负担的问题。买卖合同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灭失,所造成的标的物的损失由谁来负担,即是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问题。对此问题,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认识上并不完全一致,就动产标的物而言,大致有两种立法例,一种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相关联,从而使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的转移与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相统一;另一种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与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相脱离,从而使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的转移与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相分离。但无论是哪一种立法例,关于风险负担的规定都是任意性规定,允许当事人经由特约予以变更。而且都可从物权变动模式的角度去发掘其立法设计的本意,去评判其立法设计的优劣。 我们先研讨第一种立法例,即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相关联的立法例。从世界范围来看,采此种立法例者无疑居于主流地位,归属于大陆法系或在此问题上受大陆法系法律传统影响的《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等以及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英国等都采此立法例。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罗马法对于现代民法的巨大影响和内在感召力。 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物权变动模式的差异,使得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相关联的立法例,就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转移在法律的具体规定上又存有差异。 《法国民法典》就物权变动采债权意思主义,依据该法典第158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而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依法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即发生所有权的移转。[13]与此相适应,并依据该法典第1624条的规定:“交付前买卖标的物灭失或毁损的责任应由出卖人或买受人负担的问题,依契约或合意之债的一般规定章的规定。”,使得该法典第1138条第2款的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现实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该物件受损的风险,但如交付人迟延交付,物件受损的风险由交付人负担。”即成为确定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移转的一般规则,根据该款规定,对于特定动产的买卖,[14]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标的物所有权即行转移,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一并移转。从而使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与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相关联,并最终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分配上,采所有人主义。考虑到法典关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的规定,系属任意性规定,因而当事人可以经由特约予以变更,使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与标的物

买卖购销合同模板

买卖/购销合同协议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双方同意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

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均适用本文本。 2.购销双方应按照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3.在严格遵守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内文本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未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对合同纠纷进行事前预防显的尤为重要,如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对合法及风险漏洞进行严格审查,可以减少甚至避免未来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买卖合同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么买卖合同有什么风险呢?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整理了有关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的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的除外。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1、基本规定,交付时转移(简易交付的从合同生效,托运邮寄的从手续) 2、特殊规定 所有权保留:交付主义 试用买卖:出卖人负担 在途买卖: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负担一方,由违约方承担 3、不动产:实际交付时转移 4、其他合同 质押:不可抗力等风险由质押人承担,但同时质押权人丧失质押权(有),转为普通债务 租赁:出租人承担,可要求减少或不支付租金,并可解除合同 货运:托运人或收货人负担,承运人丧失运费(适用保管,仓储,行记,委托,居间)

承揽:提供原料者承担(丧失酬金),成品适用交付主义 5、孳息归属: 买卖合同采交付主义 其他合同:一般归原物所有人 相关法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 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的权利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微信小程序申请模板】

小程序名称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 【总则】 针对XXXXXXXXXXX有限公司所属电子商务平台“小程序名称”,以下简称平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制定本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为了保障小程序名称平台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维护商务市场秩序,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小程序名称平台所有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方案。本方案所称电子商务活动,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不适用本方案。 【服务协议】 1、平台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平台将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平台将提供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平台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平台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4、平台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购销买卖合同范本(标准版)

购销买卖合同范本(标准版)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经供方:需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

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第一讲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九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的概念 1. 概念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指买卖合同生效后,合同履行完毕前,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毁损或灭失时,应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价金风险的问题。 关于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预先说明如下几点:①《合同法》第142-149条只调整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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