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及要求

一、正式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建设单位应在正式验收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预验、整改,并提出分部、专项或竣工验收实施方案;

2、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应在正式验收前,按自己的职责范围写出分部或竣工质量报告;

3、工程竣工档案,应经城建档案馆预验收。附件:分部或竣工验收用表见《工程质量验收组成员名单》、《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单》、《工程验收会议结论》。

二、正式验收主持单位

1、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2、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可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现场总监(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3、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并组持。

三、验收参加单位及人员

(一)验收参加单位:

1、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

2、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3、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施工(含分包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二)验收人员:

1、单位(子单位)、分部工程(子分部)验收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工种的工长、班长参加;

2、分项工程或检验批验收由施工质量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相关工种的工长、班长参加。

四、正式验收监督单位:

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站。

五、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

明确会议记录人,参加验收人员签到。

六、监督验收单位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档案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七、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

(一)施工单位按“工程分部(竣工)报告”简要汇报:

1、工程的基本概况(内容包括: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工程特点、开工时间、工期等);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

3、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过的施工图纸、合同内容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基础、主体、抗震设防、节能等)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二)监理单位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简要汇报:

1、对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

2、重点是对材料、设备进场审查签字认可情况,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按审查过的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3、重点工序或施工部位旁站监理情况;

4、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处理结果;质监站抽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5、工程质量(基础、主体、抗震设防、节能等)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三)勘察、设计单位按“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简要汇报:

1、勘察单位汇报:地基持力层厚度、强度、完整性,地下水文情况,是否达到地勘报告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2、设计单位汇报: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经审查同意的设计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从设计角度参加现场抽查,认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四)建设单位按“工程分部(竣工)综合报告”简要汇报:

1、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执行合同、到位管理及服务情况作评价;

2、对工程质量的看法和意见;就工程是否同意验收发表意见。

八、监督验收单位发表意见

1、对工程历次抽查情况、整改情况,以及各参建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2、对验收的组织、程序、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表意见。

九、通过验收会议纪要,验收组成员签字认可。

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流程

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流程和内容 一、内部验收(预验收): 验收条件: 1、基本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功能性检测均已完成并满足设计要求 3、住宅工程已组织分户验收 4、建筑物2米以内和小区内道路环境均已清理干净 5、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善 6、施工单位已向监理报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组织单位:监理方; 参加单位: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的相关代表和人员; 验收成果:1、完成工程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2、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并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 二、技术验收(初验): 验收条件:1、在完成工程预验收的前提下,且预验收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有效的整改 2、小区内水、电、暖、气等均已到位并畅通,小区内工程均已完成 3、分户验收汇总表已提供 4、各类专项验收已完成 组织单位:项目总监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勘探方、档案等相关代表和人员验收成果: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并确定核验时间 三、备案前验收(核验) 验收条件:1、初验时所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初验整改完成报告)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1-4)已报送 3、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已提供。 4、各类技术档案已整理齐全 5、水、电、气、路等已通,工程质量责任铭牌已上墙。 组织单位:质监站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等代表和相关人员 验收成果: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并由质监站提交备案材料 四、竣工验收(交付验收) 验收条件:完成上述三个过程的验收并完成各验收过程所提出的整改问题的整改

组织单位:建设方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勘探设计方、施工方、档案馆等各方代表人员验收成果:各方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交付使用 各类专项验收的项目: 1、城市规划专项验收 2、工程消防设施专项验收 3、人防工程专项验收 4、电梯工程专项验收 5、节能保温专项验收 6、室内空气专项验收 7、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8、防雷接地专项验收 9、燃气管道专项验收 10、小区绿化专项验收等等 各类功能性检测记录的项目: 1、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测记录 3、厨卫间、阳台有防水要求的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烟气(风)道工程检验验收记录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及耐风压性的三性试验记录 7、建筑物的沉降检测记录 8、给水管道的打压试验记录 9、供电线路的绝缘及接地检测记录等等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 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6-2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 结论。 (2)当工程未实行监理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有关验收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 (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 道工序施工。 (4)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 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 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 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文处理程序-收文&发文

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处理程序指机关公文的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和销毁。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紧急文件随到随办。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①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部门负责。 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 指对来自本机关外部的公文所实施的处置与管理。 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1)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外收文登记。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 (3)启封。即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统一或分别按内部机构设置的内收发部门(或人员),由其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 (4)内收文登记。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5)分办。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6)摘编。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第二阶段:办理收文 (1)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 (2)批办。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3)承办。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4)注办。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1)组织传阅。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 (2)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 (3)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 包括:立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等。 收文办理活动的方法要点 拟办 拟办是一项辅助决策活动,目的是为决策活动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作好拟办应注意:(1)认真研读公文,真正弄清对方的意图、问题的性质与实际情况。(2)意见要简明、具体、得体。(3)如同时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时,应讲究它们的排列次序,一般应将倾向性意见放在前面,以提高效果。(4)意见应工整、清晰地写在《文件处理单》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目得与方式 建设项目得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就是项目施工周期得最后一个程序,也就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得标志。 (一)竣工验收得目得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得竣工验收程序,其目得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得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得检查与试验,考核承包商得施工成果就是否达到了设计得要求而形成得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与解决影响生产与使用方面存在得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就是判别承包商就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得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得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得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与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得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就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得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得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得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与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与主管部门得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得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得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得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得要求,以及施工进展得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得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得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得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得特点 虽然项目得中间验收也就是工程验收得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得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得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二、竣工验收范围与依据 (一)竣工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颁布得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得基本建设项目与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得设计文件所规定得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得,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得,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就是指以下几种。

关于规范试验检测和工序验收管理程序

质量控制及工序验收措施 一、质量检验程序 1、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我项目部严格遵循合同承诺,设立了“三检制”机构。一检为施工班组质检员;二检为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三检为项目部安质部专职质检员。“三检制”人员组织机构以上报监理部。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在班组或工序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专职质检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验收后,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通知单”,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项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将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交质量监督站验收。 二、施工过程中工序的质量控制 1、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施工的每一道工序上,把质量目标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肩上。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项目一定要返工重做至合格。 2、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查,按规定做好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每一道工序完工后进行自检,报质检工程师复检,在此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做到道道工序有人把关,每个项目有人验收。 3、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各种施工原始记录。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1、材料采购: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材料采购的有关程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2、材料验收: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标准是否一致。货单是否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或填写料具验收单,当物资的质量不合格,则作退货处理。 3、原材料的检验: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化学性能检验,进场材料经检验和试验后,需经项目质量监督员签发进场物资的准用令。否则,进场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四、工程试验管理 1、为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原材料的监测,所进的试验设备和测量器具按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和鉴定,取得合格证。工地试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检测,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当监理需要抽检试验时,我方试验人员负责配合。 2、工地取样及试验 ①、工地设置符合要求的设施、仪器配套的工程检测仪器,配置现场试验人员和部分必需品。 ②、工地试验按业主要求,本工程试验均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香维公路金沙江大桥项目部工地实验室。

现场检查验收工作标准

现场检查验收工作标准 1、现场检查验收前期条件 1.1预验收问题整改情况 1.1.1表格见附件一(李) 1.2现场检查验收方案审核完毕 1.3建设单位提出现场检查验收申请 1.3.1验收申请见附件二(李) 2、现场验收检查工作安排 2.1填写工作安排表 2.1.1工作安排表必须经站领导审核 2.1.2工作安排表提前12小时报送综合科,提出用车申请 2.1.3现场检查验收完毕,必须在工作安排表上填写综合评定意见 2.1.4工作安排表见附件三 3、明确现场工作程序及工作重点 3.1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的相关要求,认真确定现场监督检查的先后顺序 3.1.1现场工作程序必须结合工程技术特征,按照各专业验收规范要求,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组织 3.1.2验收程序由本工程监督工程师亲自编写,主任工程师重点审核 3.2根据工程的技术特征,提前确定工程检查验收重点

3.2.1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重点部位,编写检查验收重点,必须有针对性。 4、现场工作纪律要求 4.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集团公司及质监站的相关纪律要求 4.1.1现场检查人员着装得体,自行携带安全帽、工具袋、检查工具、文件、文具 4.2根据工程需要,必须在工作安排表中填写用车、就餐、休息等事项 4.3 现场会议减少会议程序,节省会议时间,抓住会议重点,完成会议内容,坚决做到“裸会”,鼓励召开现场办公会。 4.4 现场工作坚决杜绝施工单位的茶水饮料,争取做到自带茶水4.5 坚决做到工作餐不饮酒,会议室不吸烟。 4.6 远离“黄赌毒”,做廉洁、合格质监人员。

现场检查验收工作表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条件及程序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条件及程序 一、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二、单位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对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对外单独承包的,建设单位不考虑该部分分包事项,只将该分包纳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一并统一验收。 3、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将某分项或分部工程单独对外招标的,应由总承包单位验收,甲方分包支付一定的配合费。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在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 (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五、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摸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2、分项验收的条件。 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 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b、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 (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 a、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 b、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聊城市编办完善公文处理程序5篇》

《聊城市编办完善公文处理程序5篇》 第一篇:聊城市编办完善公文处理程序龙源期刊网://.cn 聊城市编办完善公文处理程序 作者: 《机构与行政》xx年第04期 近日,聊城市编办出台了《聊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文处理程序》和《聊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办机文处理工作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是认真解读《党政机文处理工作条例》。针对其中的“七个变化,九个细节”,结合聊城市编办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处理办法,尤其是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公文要素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减少了“主题词”,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等主要变化做了强调。二是规范公文的印刷格式。严格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的印制版式说明和党政机文格式对版面设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三是实现文书材料的科学管理。制定详细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归档范围、归档文件整理分工、归档文件管理的方法、文件材料的移交和档案资料的利用等相关规定。并附录《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方便各科室对归档文件的保管期限做出准确判断。四是将文件下发至县(市、区)编办,督促其尽快规范公文处理办法。□聊城市编办王艳文e:csq 第二篇:公文处理程序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是国家机关传达指示、商洽指导工作和报告交流情况的重要

工具,一般包括文件、简报、电报、汇报材料、典型材料等。公文处理分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 (一)收文处理程序 1、登记。由办公室统一分门别类地将收文的日期、来文机关、标题、主要内容等情况,及时详细地在《收文登记簿》上登记。对主要的文件、材料,实行重点登记管理。 2、拟办。来文附“处理单”,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拟出传阅或处理的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签批。 3、传阅。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在指定的范围内传阅,只准竖传,不准横传,保证文件处理的安全、及时。对普发性文件材料要适当扩大传阅范围。 4、交办。对布置工作的文件,根据领导签批意见,交承办人进行办理。办公室要履行好交办签字手续,并登记好文件的去向和处理情况,同时,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 5、报告。承办人要按照文件办理时限,提前向签批领导报告办结情况,并及时将文件和有关材料送交办公室。 6、归档。办公室要及时将来文原件、处理单、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存档。 (二)发文处理程序 1、拟稿。主办人根据领导的意图和工作需要,认真负责地、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 2、核稿。主办人将原稿及时送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

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报验: 1、总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按规定要求进行复试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合格资料报送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材料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检验批: 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点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小单元。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的内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的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首先应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勘察单位虽亦是责任主体,但已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用不参加。 3、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3分部工程验收 3.0.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列席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3.0.2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 名。 3.0.3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0.4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0.5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0.6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4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3.0.7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其格式见附录E)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3.0.8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 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 3.0.9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3.0.10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书面记录应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一并归档。 3.0.11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F。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一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4单位工程验收 4.0.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4.0.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 名。 4.0.3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

公文收发流程

公文收发流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公文处理程序指机关公文的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和销毁。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紧急文件随到随办。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 一般过程 1.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1)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2)外收文登记。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3)启封。即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统一或分别按内部机构设置的内收发部门(或人员),由其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4)内收文登记。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5)分办。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6)摘编。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2.第二阶段:办理收文

(1)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2)批办。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3)承办。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4)注办。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3.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1)组织传阅。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2)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3)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4.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 包括:立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等。

基础、主体、竣工验收程序

基础、主体、竣工验收程序

一、验收条件 (一)±0.00以下结构工作内容按照设计图纸全部施工完成。 (二)±0.00以下材料、试块试验报告、验收资料等准备,内业检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三)施工单位委托专业检测结构做混凝土回弹和钢筋抽检,出具《混凝土和钢筋检测报告》 (四)轴线、高程弹线,做好准备。 二、验收时间确定 (一)工程部经过检查所有工序都合格后,可告之施工单位,同意其进行基础验收。 (二)工程部与质监站联系,根据质监站的时间安排,确定竣工验收时间。三、基础验收流程 (一)工程部通知须参加基础验收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及工程科,告之其验收时间。 (二)参会人员签到,组织验收,工程无质量问题,质检站验收合格、通过。(三)相关基础验收资料签字。 (四)土建施工单位及安装施工单位将基础资料报送质监站审查。 (五)签署《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报告》 四、验收记录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报告》 (二)签到表 (三)《混凝土和钢筋检测报告》 (四)建立评估报告

一、验收条件 (一)主体工程施工全部完毕,砌体砌筑完毕 (二)材料、试块试验报告、验收资料等准备齐全 (三)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专业检测结构做混凝土回弹和钢筋抽检,出具《混凝土和钢筋检测报告》 (四)沉降观测报告 二、验收时间确定 (一)工程部经过检查所有工序都合格后,告之施工单位,同意其进行主体验收 (二)工程部与质监站联系,根据质监站的时间安排,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三、主体验收流程 (一)工程部通知须参加竣工验收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检站及工程科,告之其验收时间 (二)参会人员签到,组织验收 (三)验收实测标高、混凝土回弹,工程无质量问题,质检站验收合格、通过(四)相关主体验收资料签字 (五)土建施工单位及安装施工单位将主体资料报送质检站审查 (六)签署《主体工程验收报告》 五、验收记录 (一)主体工程验收报告 (二)签到表 (三)监理评估报告 (四)混凝土和钢筋检测报告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一、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二、单位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对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对外单独承包的,建设单位不考虑该部分分包事项,只将该分包纳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一并统一验收。 3、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将某分项或分部工程单独对外招标的,应由总承包单位验收,甲方分包支付一定的配合费。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在 15 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1 1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

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五、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摸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2、分项验收的条件。 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 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b、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 a、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 b、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摸板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d、检查摸板尺寸偏差是否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3)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件: a、混泥土浇注前应检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按规定送检的试验报告。 b、检查砂石质量。 c、钢筋隐蔽验收是否合格。 d、检查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及施工技术员是否已全部到位。 六、混凝土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七、建筑安装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处理程序 1.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的办理。收文 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以高 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公文处 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应力求 当日事当日毕。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紧急文件随到随办。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具 体有以下几个环节: ①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处(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 登记。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绝密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专门收文科室拆封,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对 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收文登记一般应登记以下内容: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 标题、密级、份数、承办单位或分送范围。 ②分办、拟办:凡需办理的公文,由文书处理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序,及时提出注批、注办意见,呈送机关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 一般公文应在文到之日起三日内交到承办部门或送至有关领导

人。除特殊情况外,领导同志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部门 登记、注批的公文。 ③催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文书处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催办、查办制度。凡属请示性的公文,无论是交职能部门办理的 还是呈送领导人批示的,都应及时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催办一般采用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两种形式。对部门拖不办经多次催办无回音的,可以上门催办;对上门催办也解决不了的,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督办部门办理。 ④办结;公文承办人员对已处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是否办毕结案。确定文件办结应力求准确,不应把正在办理的文件划入办结文件一类,也不宜把已结案的文件长时间放在正在办理类文件中。已办结的文件, 在正式立卷前,由承办人按一定方法暂存一段时间。承办人员 应对暂存文件作适当整理,要注意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和有机联,保持材料的完整、齐全,并剔除重份。暂存文件的管理,以 便于查找利用和便于立卷、归档为原则,一般可采用分类依号 排列法,也可由承办处(室)自行确定符号这一原则的其他方法。 ⑤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电 报随同文件一并立卷。公文立卷应以本机关形成的公文为主, 根据公文形成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部位和项目应符合《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字第392号)的要求。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符合要求。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住宅工程已已按《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分户验收。 8、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9、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三、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主持人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四、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四川省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4)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4)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6)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7)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7)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 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的特点 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二、竣工验收围和依据 (一)竣工验收围 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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