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仓库管理规定

危废仓库管理规定

危废仓库管理规定

危废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危废暂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各部门应及时派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三条、各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作好记录保存完成,每年汇总一次。

第四条、废催化剂装袋后方可存放。

第五条、不同类别催化剂应分别堆放,并在存放区分别标明催化剂名称,不得混放。

第六条、危险废物贮(暂)存的部门,必须了解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认定可以贮(暂)存后,方可入库。

第七条、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第八条、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

第九条、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49938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证安生生产,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开放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指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作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危险品仓库管理应熟悉掌握所有仓库内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第六条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七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九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入库时要严格按相应划分区域摆放,不得私自乱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5层,防止倾倒。 第十一条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灌装液体危化品时,卸料口应用管卡或铁丝卡紧扎牢,严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冲落,造成物料损失或危害人员安全;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如甲醛等﹚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二条各部门(车间)应及时派专人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外存放。 第三条危险废物在每次送入危废仓库时要进行登记,运送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完整记录台账,当月台账记录保存在仓库内,每月汇总一次。 第四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五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第六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第七条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中混装。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堆放一起,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八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九条装在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一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或包装物盛装危险废物,且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标签格式和内容完整,准确。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 物。 第十一条仓库同时贮存一种以上危险废物对应分区堆放,在醒目位置标明分区危险废物的名称。 第十二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包装物必须完好无损,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出库时,应核对拟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代码和数量,仓库管理人员与接收单位经办人须在记录台账上签字确认。 ----------------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核准:审核:编制: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二条各部门(车间)应及时派专人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外存放。 第三条危险废物在每次送入危废仓库时要进行登记,运送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完整记录台账,当月台账记录保存在仓库内,每月汇总一次。 第四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五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第六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第七条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中混装。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堆放一起,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八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九条装在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一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或包装物盛装危险废物,且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标签格式和内容完整,准确。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仓库同时贮存一种以上危险废物对应分区堆放,在醒目位置标明分区危险废物的名称。 第十二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包装物必须完好无损,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出库时,应核对拟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代码和数量,仓库管理人员与接收单位经办人须在记录台账上签字确认。 ----------------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核准:审核:编制: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开放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各企业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各企业在指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作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六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七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九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一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

第十二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贮(暂)存的单位,必须有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暂)存后,方可堆放/接收。 第十六条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七条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第十八条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第十九条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二十条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第二十一条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仓库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仓库工作流程 一、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 3、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 4、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单价等信息。 二、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货物出库时,注意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3、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等信息。 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危险品的采购、运输、搬运、储存、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本公司危险品是指:机油类、油漆、稀料、化学溶剂等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1.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 2.危险品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分类储存的原则,做到分间、分架、分类、分堆贮存,要有物质品名、安全标识等,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3.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4..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5.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6.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防止散落,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严密把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8.库存物资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验收及领用审批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9.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10.严禁在密闭的房间内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 11.使用危险品场所,必须事先落实防火措施,严禁火种,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并配备好相应的灭火器等防护措施。 12.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容器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1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14.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15.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6.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人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7.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8.库房、车间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危废暂存库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贮存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我公司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法处理需超过一个自然年贮存,需向当地环保局进行申请。 第七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八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场所内堆放。其余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 第九条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容器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前应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第十二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贴符合规定的标签。 第十三条贮存场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场所只可堆放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标签统一使用醒目的橘黄色为底色,标签上必须所记录的内容必须包括危废种类、有害成分、危险性质、数量以及生产日期,且必须与管理台账吻合。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2、各部门(车间)应及时派专人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外存放。 3、危险废物在每次送入危废仓库时要进行登记,运送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完整记录台账,当月台账记录保存在仓库内,每月汇总一次。 4、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5、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6、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7、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中混装。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堆放一起,混合或合并存放。 8、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9、装在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cm以上的空间。 10、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或包装物盛装危险废物,且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标签格式和内容完整,准确。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11、仓库同时贮存一种以上危险废物对应分区堆放,在醒目位置标明分区危险废物的名称。

12、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包装物必须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13、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出库时,应核对拟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和数量,仓库管理人员与接收单位经办人须在记录台账上签字确认。 商丘市博大化工有限公司 年月

危化品废弃物仓库管理制度

危化品废弃物仓库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危化品废弃物污染环境,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明确危化品废弃物处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危化品废弃物仓库及相关范围内危化品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理等活动的管理。 2.1 本制度所称危化品废弃物,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化学品的包装物、残渣、残液、废物等。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危化品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部门、工段负责各区域内危化品废弃物的收集、暂存、申报,并及时移交工程部。危化品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抛弃。 3.3工程部负责公司区域内危化品废弃物的转运、储存。负责公司危化品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各部门、工段必须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危化品废弃物申报单》,经安环部鉴定后,及时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转移并暂存于危化品废弃物仓库内。 4.2工程部仓库根据库存危化品废弃物的数量,每月或每季度向工程部提交《危化品废弃物库存明细表》。 4.3 工程部根据《危化品废弃物库存明细表》,每月或每季度按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5危化品废弃物装卸、运输

5.1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抛、拖、重压、碰撞,防止倾倒、拖拉、撞击。 5.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化品废弃物,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处置危化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化品废弃物特性进行分类,禁止混合贮存,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化品废弃物。 5.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化品废弃物装卸现场,须指定人员监护。在装运时应采取防火、防毒、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5.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化品废弃物的车辆。 5.5装运危化品废弃物的车辆必须按危化品废弃物的性质,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6危化品废弃物的储存 6.1危化品废弃物的收集、储存,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6.2危化品废弃物在储存过程中要有防止泄漏的措施。 6.3危化品废弃物要求标识明确、分类清楚,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留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6.4危化品废弃物仓库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和完善出入库等台帐记录,储存方式、方法和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5危化品废弃物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措施。 6.6危化品废弃物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6.7危化品废弃物的保管人员由工程部负责人指定,经安全环保部审查合格方可上岗。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危化品废弃物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制度和“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五双”即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整理版

精品文档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二条各部门(车间)应及时派专人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外存放。 第三条危险废物在每次送入危废仓库时要进行登记,运送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完整记录台账,当月台账记录保存在仓库内,每月汇总一次。 第四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五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第六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第七条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中混装。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堆放一起,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八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九条装在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一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或包装物盛装危险废物,且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标签格式和内容完整,准确。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 废物。 第十一条仓库同时贮存一种以上危险废物对应分区堆放,在醒目位置标明分区危险废物的名称。 第十二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包装物必须完好无损,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出库时,应核对拟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代码和数量,仓库管理人员与接收单位经办人须在记录台账上签字确认。 ----------------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核准:审核:编制: 可编辑

危废库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开放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在指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作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第六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七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九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一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 第十二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贮(暂)存的单位,必须有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

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暂)存后,方可堆放/接收。 第十六条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七条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第十八条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第十九条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二十条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第二十一条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危废库建设标准及要求

危废库建设标准及要求 1、危废仓库要独立、密闭,上锁防盗,仓库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危废仓库管理责任制要上墙; 2、仓库地面要防渗,顶部防水、防晒;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门口要设置围堰; 3、存放危废为液体的仓库内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例如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存放危废为具有挥发性气体的仓库内必须有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4、仓库门上要张贴包含所有危废的标识、标牌,仓库内对应墙上有标志标识,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包装桶、袋上有标签; 5、危废和一般固废不能混存,不同危废分开存放并设置隔断隔离; 6、仓库现场要有危废产生台账和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 7、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8、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1-10万罚款;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的,处2-20万元罚款;将危废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2-20万元处罚;不按规定填写危废转移联单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废的,处5-20万元处罚;将危废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的,处3-10万元处罚;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废的,处3-10万元处罚;为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废扬散、流失、渗漏或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处3-10万元处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以三维非得,处3-10万元处罚;未制定危废意外事故防范。 危废仓库标志标牌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应急预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 XZ-QZ-22/01-1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 2. XZ-QZ-22/02-13 危险废物安全操作规程 (5) 3. XZ-QZ-22/03-13 生产部门岗位责任制...... (6) 4. XZ-QZ-22/04-13各生产线主管岗位责任制 (7) 5. XZ-QZ-22/05-13 危险废物专用库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8) 6. XZ-QZ-22/06-13 危险废物培训制度 (9) 7. XZ-QZ-22/07-13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0)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 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保障人身健康,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3 职责 3. 1 生产部是公司废弃物管理的主管部门, 制定各类废弃物分类管理规定, 并负责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和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委托清运处理及可回收利用废弃物的管理与出售;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 (生产线) 范围内的废弃物管理收集,由清洁工清运到指定场所; 3.3 生产部负责与供应商协议回收废弃物; 3.4 仓库负责危险废弃物仓库的日常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危险废物的划分 废弃物按照性质不同可分为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 4.1.l 一般废弃物是指易生物降解, 对环境无长期不良影响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4.1.2 危险废弃物是指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人、环境有较大危害的废弃物; 4.2 危险产生现场管理 4.2.1 危险液体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主要成分、化学名称、危险情况、安全措施、数量、产生日期,然后送入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办理入库手续。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各岗位)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二、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四、环保安全生产科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科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班组必领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八、制定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总经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总经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建设,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三、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审查、批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四、主持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 五、确保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六、参与制定和审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库房)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胶州市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及其他有关规定,防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同时规范我公司危险废物的综合管理,改善产生危险废物车间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针对我公司具体情况主要: 废油漆及油漆渣、废油漆包装桶、废胶桶、稀料有机溶剂。 二、危险废物的收集程序 ㈠危险废物的产生:危险废物的产生主要在涂装工段 按照要求将危险废物放入指定存放桶内,然后由理废工每天或指定时间定期拉运至指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房。 ㈡分类: 收集过程中要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废油漆渣及废油漆桶要分别拉运、存放。油漆渣要存放在油漆桶内,不得将废油漆与油漆渣混放,严禁将废油漆桶及胶桶等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房。 ㈢安全防护: 理废工在装、卸及拉运危险废物时要按照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㈣监督:

各班班长及主管尤其是涂装工段的工段长及班长等基干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监督下属,切实落实到位。环境安全人员每天对各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 ㈠危险废物贮存的日常管理暂由固废管理员负责。保管各库房的钥匙,建立贮存档案,记录各种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入、出库数量,每月做好汇总,监督并协助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装车运输。 ㈡危险废物贮存库房内外都应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标明保管负责人。 ㈢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库房,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房时必须开门或者强制通风10分钟,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房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㈣库房内应配备灭火器,并要确保在有效使用期内,“禁止吸烟”告示牌要完好无损。 ㈤通风照明设施要能达到要求。 ㈥受贮存库房面积的限制,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应定期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运输处置。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危化学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 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 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职责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职责如下: 一、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日结。每月月底盘点出入库清单,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点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四、 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七、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废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危废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 人员培训。危废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对危废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废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 危废品库只允许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危废品库。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废品库。 4. 危废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危废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危废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废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废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 危废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88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 适用范围 3.1危险废物种类 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3.2 危险废物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4 职责 4.1 本公司安全环境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施行统一监督管理。 4.2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并将其送往危废仓

库。 5 管理内容 5.1 危废仓库回收时间 每日上午9:00~9:30;下午13:00~13:30 5.2危废仓库可接受危险废物种类 生产工艺残渣(沥青渣)、实验室化学品废物、以及废活性炭,粘油棉纱手套。 5.3 危险废物处理 5.3.1 危险废物的运输 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运输至危废仓库。收集用的器具必须保证密封性良好,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清洗干净,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遗撒。 任何员工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和堆放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 (2)

. 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 (示例,2017年版) 一、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场所)设置涉及的主要法律和政策文件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4、《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5、《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二、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规范要求(逐点分解) (一)仓库为独立的封闭建筑或围闭场所,专用于贮存危险废物。(二)仓库门口必须设置标识(警告标识+《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 说明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2、警告标志外檐2.5cm 信息公开栏标识(可编辑的电子版另附):①参考尺寸:长80×高40cm。②标题颜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三)有围墙、雨棚、门锁(防盗),避免雨水落入或流入仓库内。

(四)地面须硬化处理,而贮存酸碱等和有条件的单位还要做防腐。 (五)地面须设置泄露液体和地面冲洗废水的收集渠,然后自流至在最低处设置的地下收集池(容积由企业根据实际自定),收集池废水须设置废水导排管或泵或人工方式,将废液废水引入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仓库门口须有围堰(缓坡)或截留沟,防止仓库废物向外泄漏。仓库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 (六)不同类的危废须分区贮存,不同分区应设置矮围墙或在地面画线并预留明显间隔(如过道等)。每一分区的墙体须悬挂危险废物大标签(40×40)。 (七)危险废物必须进行包装(袋装、桶装),不得散装。容器应完好无损。产生气味或VOC的废物应实行密闭包装。每一个包装桶(袋)均须悬挂或张贴危险废物标签(20×20或10×10)。 种废物的《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本》。 (九)仓库须办理环评报批和验收,也可以包含在企业总体环评内。 (十)自行利用危险废物的,项目须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规定办理相应的环评报批和验收手续。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含生活垃圾)的贮存仓库(台帐、标识) (一)仓库室内悬挂每一种废物的《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本》。 (二)仓库门口悬挂标识。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doc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 适用范围 3.1危险废物种类 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3.2 危险废物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4 职责 4.1 本公司安全环境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施行统一监督管理。

4.2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并将其送往危废仓库。 5 管理内容 5.1 危废仓库回收时间 每日上午9:00~9:30;下午13:00~13:30 5.2危废仓库可接受危险废物种类 生产工艺残渣(沥青渣)、实验室化学品废物、以及废活性炭,粘油棉纱手套。 5.3 危险废物处理 5.3.1 危险废物的运输 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运输至危废仓库。收集用的器具必须保证密封性良好,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清洗干净,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遗撒。 任何员工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和堆放危险废物。 5.3.2 危险废物接收 危险废物仓库责任人负责接收并登记入库废物种类、数量及负责人。危险废物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有跑、冒、滴、漏现象的,环境安全部门有权不接收。相关负责部门需将废物按要求包装好后方可入库。相关部门危险废物运输人员按环境安全部门仓库责任人要求将危险废物放置在标识牌规定区域内。 5.3.3 危险废物的处理 环境安全部门负责审查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办理各项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物。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环境,杜绝危废泄露污染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三、职责 1、生产部安环科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施行统一监督管理。 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并将其送往危废仓库。 3、财务部仓储人员负责危废贮存过程中管理活动。 四、内容 1公司危险废物种类 收集客户待处理危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工艺过程产生废活性炭、活化炉尾气处理灰渣及收集粉尘、碱液喷淋循环池池渣、污水循环处理设施废盐、废包装袋、污泥。 2 管理内容 2.1 危废仓库回收时间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2 危险废物处理 2.2.1 危险废物的运输 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运输至危废仓库。收集用的器具必须保证密

封性良好,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清洗干净,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遗撒。 任何员工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和堆放危险废物。 2.2.2 危险废物接收 危险废物仓库责任人负责接收并登记入库废物种类、数量及负责人。危险废物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有跑、冒、滴、漏现象的,仓库负责人有权不接收。相关负责部门需将废物按要求包装好后方可入库。 相关部门危险废物运输人员按环境安全部门仓库责任人要求将危险废物放置在标识牌规定区域内。 2.2.3 危险废物的处理 对于公司处理范围之外的危险废物由技术部负责审查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办理各项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物。可由公司自行处理的危险废物,出库时仓库负责人记录种类、数量、时间、接收人。 2.2.4 环境污染处理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并及时向环境安全部门汇报情况,由环境安全部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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