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如何产生的

“单位”是如何产生的
“单位”是如何产生的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619153011.html,

“单位”是如何产生的

作者:维舟

来源:《当代工人·精品C》2014年第05期

中国人应该都不会对“单位”感到陌生:许多大型国营单位甚至开办幼儿园、学校(常冠以“某某子弟学校”之名)、电影院、商店、乃至电视台。这种无所不包的、行政化的单位体系,常被认为是1949年后出现的典型社会主义组织模式,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单位制度的一个特点是:人所共知、影响巨大,但却没弄清楚这个组织模式是怎么来的。长期以来人们的印象中,似乎它是在1949年后的某个时期突然出现的,并从此影响着亿万中国人的生活。确实也有人试图追溯这个制度的起源,而流行的结论一般认为这是受前苏联模式深刻影响的结果,另一些人则将单位的起源追溯至延安时期之自由供给制、工人运动之遗产、大民营银行之管理方式以及劳工管理制度之演变。卞历南的结论则不同:“单位”的出现事实上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为应对日本入侵的全面危机而造就的一种制度变迁。

中国近代最早推行工业化的洋务运动本身就是全面危机的产物,只不过当时是为了应对西方列强的挑战。洋务运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官办、最初建立的工厂绝大多数都是兵工厂。在清王朝崩溃之后,中国曾出现一个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局面,那时是以纺织为龙头的现代轻工业的第一个黄金时代。但在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和日本入侵更使集聚在沿海地带的中国民营企业遭到毁灭性打击,随后的八年抗战极大地削弱了中国的资本家。与此同时,以往极其薄弱的军事工业(1919年中国兵工厂全年所造的枪支还不够武装一个师)却在战争期间获得空

前的支持,产量大增,到1945年抗战结束时,国内生产的武器弹药装备已经“几乎完全可以弥补作战部队在重机枪、迫击炮、枪以及手榴弹等类武器弹药的损失”。

这和国营单位的出现有何关系?关系十分重大。在日本全面入侵之前,中国的工业中心一直在沿海地带和华中地区,但战争中这些地方都沦为被占领区,这导致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工厂内迁。其结果,作为大后方的西南地区(尤其是重庆,90%的工厂迁到重庆周围)几乎在一夜之间跃升为中国内地最重要的工业中心,在短短几年内涌现出许多工矿企业。与之相伴而来的是:由于迁入的西南地区当时许多地方缺乏现代设施和发达的市场支持,许多企业开始自行向员工提供从各种社会福利,每一个都像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王国。

更重要的是:应对战争的迫切要求使国家在战时体制下统合所有资源来为赢得战争服务。相当一部分重工业产品的制造从一开始就被国营工业所垄断,在中国工业中,国营重工业已牢固确立了支配和主导地位。

变化的不仅仅是工业品的产量,那必然也意味着社会组织和制度的剧烈变动。卞历南认为,这场持续的全面危机导致了一个中央计划官僚机构的成立、改组,国营重工业的迅速扩张不过是其自然的结果。由此出现的全新国有企业制度呈现出三大特征:“官僚治理结构,具有

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

如何理解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时间:2012-5-16 14:18:30 来源: 会计核算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权责发生制。这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先举个例子,本月我们公司卖岀一批产品,客户说下个月给钱,给了我们承诺了。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月没拿到钱,下个月才拿到,而确认为下个月的收入。正确的做法就是将它确认为本月的收入。同理,对于费用方面也就是如此,不论是否有现金支付,都要按其影响向各个会计期间的情况,而确认期归属。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 ),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 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 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按照权责发生 制原则,凡的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1.会计上对当期收入”的确认:凡是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是否收到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凡是不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的收入,即使收到了款项(钱),会计也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 2.会计上对当期费用”的确认:凡是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支付了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了。凡是不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的费用,即使款项(钱)已经支付了,会计是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 3.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范围 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处处可见。如本期销售岀一批产品,期末款项尚未收到,但在会计处理上应把它作为本期营业收入。再如,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尽管固定资产在本期尚未毁损,不必更新,但它的一部分价值已在本期消耗掉,因此要将这部分价值以折旧的形式提取岀来,记入本期费用。为了贯彻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中还专门设立了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递延费用”科目,专门核算某些本期发生但尚未支岀的费用和本期已支岀但尚未发生的费用。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按照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绝大部分收支项目都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 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3)投资收益; 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5)金融机构往来支岀; 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岀; 7)无形资产摊销; 8)固定资产折旧; 9)各种税金。

人教版三年级数学下册面积和面积单位教案

人教版三年级数学下册面积和面积单位教案 一、教学内容:《面积和面积单位》是课程标准人教版实验教科书三年级数学下册第六单元《面积》第70至74页的内容。 二、教学设计理念:《面积和面积单位》属于空间与图形领域,是三下第六单元《面积》的教学内容。这一单元主要包括:面积和面积单位;长方形、正方形的面积计算;面积单位的进率;常用的土地面积单位四部分。作为单元的第一课时,面积和面积单位是在学生初步掌握长度和长度单位;长方形和正方形的特征及其周长计算的基础上进行教学的,在空间形式上经历了“从线到面”的飞跃、是从一维空间向二维空间转化的开始,更是后面学习面积计算的基础,是小学阶段几何教学的基础知识。面积概念是本单元的一个重要起始概念。为了帮助学生建立面积概念,教材非常重视展现面积概念的形成过程、注重常用面积单位表象的形成、注重在直观操作及形式多样的活动中体验,进而形成表象。从教材内容的整体安排看,其顺序是先认识面积,包括物体表面的大小和封闭图形的大小,再归纳面积的概念。认识常用的面积单位。包含统一面积单位的必要性,为什么用边长是“1”的正方形作面积单位及认识常用的面积单位。 三、教学目标: 1. 通过指一指、摸一摸、比一比等活动,使学生理解面积的意义。 2.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使学生体验建立面积单位的必要性,初步理解面积单位的建立规则。 3. 认识常用的面积单位:平方厘米、平方分米和平方米。在活动中获得关于它们实际大小的空间观念,形成正确的表象。 4. 培养学生观察、操作、概括能力,使学生体验到数学来源于生活并服务于生活。四、教学重点:使学生理解面积的意义,掌握常用的面积单位,建立面积单位的表象。 五、教学难点: 1. 使学生建立面积的概念,建立面积单位的表象。 2. 在操作中体会引进统一面积单位的必要性。 六、教学方法 1、自主探索式学习。 2、小组合作式学习 3、实践活动式学习 七、教具学具: 教具:多媒体课件;米尺、平方厘米、平方分米、平方米的教具。 学具:两生一份面积相近但形状不同的长方形,大小不同的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正三角形纸片若干,平方厘米、平方分米的学具。 八、教学步骤: (一)创设情景,初步感知。 (1)出示米尺和学生尺。比一比,有什么不同?从而提炼出比的结果:长短不同,大小不同。你们所比的长短指尺子的什么?(长度)大小又指的什么?(尺子的面) (2)小结:今天我们一起研究有关物体表面的知识。(板书:物体表面)[设计意图:《课程标准》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在这一环节的教学中,从两根尺子的比较中,引发学生已有的旧知“长度”和相关“物体表面”的经验,自然体验由“线”到“面”的空间飞跃,引出对“物体表面”的研究。观察比较中,学生也初步感知了“长度与面”的区别,为下节学习长度单位和面积单位的比较埋下伏笔。] (二)充分感知,引导建构。 (1)通过物体的表面感知面积。 1. 指一指:我们身边有很多物体,比如黑板,幕布、书本、课桌等等,它们的表面在哪? 2. 摸一摸:摸一摸这些物体的表面,有什么感觉? 3. 比一比:这些物体的表面,哪个大一些?哪个小一些呢?指出:我们把物体表面的大小叫做它们的面积。(板书:物体表面的大小叫做它们的面积。)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详解

?单选(1×30=30分) 1.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日期是(C) A.2012年1月1日 B.2012年2月7日 C.2012年4月1日 D.2012年6月1日 2.事业单位预算编制(D) A.实施零基预算 B.不得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C.可以赤字 D.应当收支平衡 3.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B)A.财政补助收入 B.事业收入 C.上级补助收入 D.经营收入 4.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B) A.必须大于零 B.可以等于零 C.可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 D.可以超定额使用 5.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其来源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这种净资产是(A) A. 事业基金 B. 非流动资产基金 C. 专用基金 D.财

政补助结转结余 6.每日对“现金日记账”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应贷记(C) A.营业外收入 B.其他应收款 C.其他收入 D.其他支出 7.下列会计科目期末应没有余额的是(B) A.银行存款 B.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C.短期投资 D.无形资产 8.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办公用品,应当(D) A.计入在建工程 B.计入固定资产 C.计入存货 D.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 9.长期投资的入账价值是(A) A.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 B.购买价款 C.购买价款及手续费 D.购买价款及税费 10.下列资产不用计提折旧的是(C) A.房屋及构筑物 B.通用设备 C.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D.专用设备 11.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作为(D)

事业单位会计收付实现制及权责发生制在核算中的利弊分析2500字

事业单位会计收付实现制及权责发生制在核算中的利弊分析2500字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本文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存在的弊端出发,分析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作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利弊分析 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内涵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二、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收付实现制这一传统核算基础具有跟踪现金、易于理解和易于记录的优点,在相当长时间内,对国家政府核算起到了主导作用。但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反映政府各部门财务状况,其不足之处主要有: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后,各单位收到的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收付实现制已不能准确反映资金的流向变化;其次,事业单位在采购材料物资的过程中,单位会计核算会遇到何时确认资产购入、购入资产按什么金额入账,而采购部门会计核算时会遇到何时确认支出、支出按什么金额入账等问题。在收付实现制下,单位只能在实际收到拨款单据时,按拨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购入的材料物资,如果采购过程跨年度,则不能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活动;而采购部门只能在实际拨款时按拨款确认和计量支出,如果年末采购已基本完成,但款项尚未付清,或按照采购合同须扣留部分保证金,则在年末会形成资金结余,此处理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三、权责发生制的有利之处1、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在收付实现制下,会计的固定资产仅反映其原值的增减变动,而不反映资产的累计折旧,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实,事业单位对于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具体事项也无法如实体现,导致对相关资产与负债核算失真,不利于处理年终结转事项。2、便于防范风险。采用权责发生制,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过去的、现在的、未来潜在的利益与风险能如实反映在会计核算和报表中。3、有利于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由于收付实现制更侧重于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现金流情况,难以达到资金使用综合效益评价等更高层次的管理目标。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权责发生制原则较之收付实现制可以更好地解决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核问题,提高有限预算资源的使用效率。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的分析满足不同的决策管理需要,应有不同的会计确认基础,而不同的会计确认基础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与会计目标一致性原则。选择会计确认基础,必须有助于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有助于反映受托单位的受托责任。一般来讲,企业会计确认基础侧重于决策有用观,而政府会计确认基础侧重于受托责任观,以实现其会计目标。2、充分考虑会计主体的特征和经济业务性质。不同的会

面积和面积单位(1)

《面积和面积单位》的教学设计 一、教学内容: 《面积和面积单位》是课程标准人教版实验教科书三年级数学下册第70至76页的内容。 二、教学目标: 1. 通过指一指、摸一摸、比一比等活动,使学生理解面积的意义。 成准确的表象。 3.学会使用观察、重叠、数面积以及估测等方法比较面积的大小。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使学生理解面积的意义,掌握常用的面积单位,建立面积单位的表象。 教学难点:1. 使学生建立面积的概念,建立面积单位的表象。 2. 在操作中体会引进统一面积单位的必要性。 四、教具、学具: 教具:多媒体课件;树叶、米尺、平方厘米、平方分米、平方米的教具。 学具:两生一份面积相近但形状不同的长方形,正方形、长方形、圆形、纸片若干。 五、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景,初步感知。 (1)出示米尺和学生尺。比一比,有什么不同? 从而提炼出比的结果:长短不同,大小不同。 你们所比的长短指尺子的什么?(长度)大小又指的什么?(尺子的面) (2)请一名学生上台来,并握手相认,举起手请学生观察谁的个手大?拿出两片大小不同的树叶请生上台来摸一摸并回答哪片大?(教育不要乱摘花草树木) (二)新授课 (1)通过物体的表面感知面积。 1. 指一指:我们身边有很多物体,比如黑板,幕布、书本、课桌等等,它们的表面在哪? 2. 摸一摸:摸一摸这些物体的表面,有什么感觉? 3. 比一比:这些物体的表面,哪个大一些?哪个小一些呢?(课件) 指出:我们把物体表面的大小叫做它们的面积。(板书:物体表面的大小叫做它们的面积。) (2)通过封闭图形理解面积。(课件) 1. 认一认:有哪些封闭图形? 2. 指一指:封闭图形的面积。 3.比一比:哪个封闭图形的面积大一些? (3)归纳面积的概念:物体表面的大小叫做面积;封闭图形的大小也叫做面积。谁能把这两方面概括起来,说说什么是面积? 小结:物体表面或封闭图形的大小叫做它们的面积。(板书) (4)体验统一面积单位的必要性。(课件) 1.出示:两个面积接近但形状不同的长方形。 思考:用什么方法能够比出哪块面积小一些?为什么? 学生经过观察、重叠、割补都无法比较,激发认知冲突,怎么办? 2. 提供学具(长方形、圆片、正方形、),动手拼摆,合作探究。 3. 提出操作要求: ①同桌二人各选一个长方形,然后任选一种图片,在长方形上拼摆。

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062试卷卷1答案

主要负责人20160624试卷卷1 考试时长: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 考生姓名:__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 一、判断题共50题(每题1分,满分50分。将判断结果填入括号中。正确的填“正确”,错误的填 “错误”) 1、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V ) 2、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 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人民检察院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X ) 3、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 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V ) 4、一般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20%^30%勺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X ) 5、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X ) 6、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也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X ) 7、压力容器一般事故是指容器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如变形、泄漏)、附件损坏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X )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除公安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无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X ) 9、身上着火被熄灭后,应马上把粘在皮肤上的衣物脱下来。(X ) 10、某企业发生事故,死亡32人、重伤7人,该事故按级别划分为重大事故。(X )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V ) 12、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数。 (V ) 13、进行心脏按摩时,按压深度不能超过2厘米,否则会造成患者肋骨骨折。(X ) 14、生产经营单位作业人员可先上岗作业,后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X ) 15、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V )16、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 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V ) 17、常用安全色规定:红色、黄色、蓝色和绿色,分别表示禁止、指令、警告和提示。(X ) 18、〈〈安全生产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因此,自然适用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X ) 19、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V ) 2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复审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V ) 2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必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X ) 22、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V ) 23、用人单位可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X ) 24、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可以办理一张〈〈作业证》。(V ) 25、〈〈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V ) 26、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2年复审1次。(X ) 2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报告须按有关规定报相关安监部门备案。(X ) 2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应当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V ) 29、用人单位必须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且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V ) 30、电流通过人体的局部肢体是没有危险的。(X ) 31、搬运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该轻拿轻放,轻拖、轻拉、轻抛、轻滚。(X ) 32、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X ) 33、皮肤烧伤后如有水泡,应及时将水泡刺破,以利于其恢复。(X ) 34、起重吊运过程中,如果突然停电,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扳回零位,切断总开关,然后再采取其它安 全措施。(V)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区别及其各自的适用范围 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用的是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本期之中有同时发生的说法麽? 这种说法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正确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案例一: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说明: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 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 (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 (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3)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参考答案: (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的异同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而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有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2)收入、费用的计量与盈亏的计算: 项目收入费用本期收益 权责发生制收到本月营业收入8000.00 本月应负担办公费900.00 31500.00

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收入确认

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收入确认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武汉会计咨询网上公布相关会计实务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收入确认等内容总结如下: 众所周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是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两个最基本方面,而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则是企业所得税当中的最为基本及最为重要的部分。这点我们可以从其在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所占的篇幅比例上得到验证。本期我们将重点探讨收入确认的部分。 总的来说,对于企业收入的确认,新税法规定了一个明确且最基本的总体原则——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也就是说,除新税法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企业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需要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企业的实际操作和把握而言,只需要特别注意和关注新税法中对于不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特别情形以及虽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而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而这些特别情形也是税法和会计上有差异的部分。 由于这部分所涉及的内容较多,下面的介绍将主要集中在对新旧税法中收入的确认有重要变化和调整的部分。以下分别具体地来看一看: 无论是原内资所得税条例,还是外资所得税法,对于应计的收入总额都采用正列举的方法,主要强调的是企业的哪些收入类型应计入收入总额。而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则调整和改变了原税法的表述方式,改为对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收入做了总括性的规定,然后在扣除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之后,作为应计税的收入额。这里面,应强调和注意以下几点: 收入总额中应包括货币形式的收入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将货币形式的收入确认为收入比较容易理解。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税法规定了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也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为企业收入总额的一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税法中“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含义及其区别 从字面上看,许多人认为不征税和免税的含义和结果是一样的,都是没有对涉及项目进行征税,但在税法上却是有很大差异的。“不征税收入”作为新税法中新设概念,是指在税法原理下永久性不征税的项目,不属于列入税收优惠的范畴。而“免税收入”则属于国家应征税的收入,属于国家出于特殊的考虑给予一项特殊的税收优惠范畴。了解这两者的本质不同,最重要的就是可以在实际操作时正确把握这两项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的不同扣除处理方式,也就是说,对于“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由于收入不需征税,则自然相关的成本费用也不得税前扣除。而“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由于收入是应征税但享受给与的税收免税优惠,则相关的成本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收入总额确认的特殊情形和需注意的部分 如前所述,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但税法还会存在与会计确认收入有差异的部分,且会有不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特殊情形。以下进行具体说明: (1)不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特殊情形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收捐赠收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 (2)销售货物收入确认时间与会计处理的差异 会计上,“商品所有权的风险转移”是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的重要条件,需要考虑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的可能。而从税务角度看,这是企业的经营风险,不能由国家来承担。所以,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就不能以“风险转移”为必要条件。 会计上确认收入的第二个条件是“不再保留继续管理权”,继续控制的商品,不能确认销售收入。而从税务角度,不论是否控制商品,只要商品所有权发生变化,就应确认收入。

再谈“事故发生单位”如何界定

再谈“事故发生单位”如何界定 应该只能有一家 编者按:本报9月8日刊发了方百立同志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如何界定》一文,引起了许多安监工作者的关注。现刊登两闰同志进行再探讨的文章。 案情回放 A企业是一家金属矿山地下开采企业,它将井下的采矿和巷道掘进工作发包给B企业,同时C企业承包了井下的地勘工作。按合同的约定,A企业承担井下各生产系统(大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维护,监督井下作业单位的生产安全,负责井下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各作业局部生产系统的建设、投资、管理以及局部系统生产安全;B企业和C 企业负责主巷道到工作面的生产设施。 2007年6月,A企业井下由B企业承包的一采矿工作面发生事故,致1人死亡(死者是B企业的作业人员)。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工人避险时由于机械设置的位置不符安全要求,碰撞机械致死;间接原因为 B企业和A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这一设置不当的机械在长期的安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并纠正,安全管理不到位。 观点摘登 观点一,以空间上生产经营作业场所来界定事故发生单位。 观点二,以作业人员的劳动雇佣关系来确定事故发生单位,即简单依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来认定事故发生单位。

观点三,以生产经营关系中的承包关系来界定。 观点四,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1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规定,承包方、发包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有责任。 根据对9月8日刊发文章中的事故的处理过程,笔者认为事故发生单位应该只有一家单位并且是对事故发生负最主要责任的单位。 首先,从字面理解,一起事故的发生应该是在一家单位,两家单位甚至几家单位同时发生一起事故,从字面理解比较勉强,但不排除目前工作中还没有碰到的极个别特例事故。 其次,根据“权责对等,责罚相当”的原则,笔者以为,事故发生单位是对事故发生负最主要过错责任的单位且事故发生单位应该只有一家。只有这样界定才能最好体现《条例》的立法初衷,在实践中也有利于操作和贯彻,使过错责任最终得到追究。 再次,在实践中,一起事故的发生,如果排除意外事故,原因有直接的和间接的,在认定事故责任时,承包关系中的几家单位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只是责任主次轻重的问题。如果一概而论且一并同等处罚,就出现了事故发生单位同时存在两家甚至多家的情况,这样的话,执行起来就有相当大的难度,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最后,还有几个在界定事故发生单位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在承包关系中的合法性问题。从《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可以看出,

“事故发生单位”应如何界定

■口张崇烈王勇 9月8日《中国安全生产报》第三版刊发《“事故发生单位”应如何界定》一文,对事故发生单位的界定提出了疑问。笔者读了此文,深受启发,根据该文中的案例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 第一,应明确事故发生单位与事故责任单位两个概念。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两者不存在等同关系,事故发生单位不一定是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单位也不一定就是事故发生单位。具体来说,有事故发生并不一定存在事故责任单位,但有事故责任单位就必然会有事故发生。因为两者有先后顺序,先有事故发生,然后才可能有事故责任。也就是说,发生事故是追究责任(此处责任单纯指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而非其他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为有些事故的发生是无法避免的,无法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国家安监总局第十三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此可明确事故发生单位与事故责任单位的关系。 第二,从《安全生产法》《条例》规定条款的字面意思来理解,笔者认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应不只限定于一家。如A、B、C三家企业签订合同,共同从事某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各自机械设备和各方工作人员都混合在一起。在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责任无法明确到某个人,则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自然是合作各方。 第三,针对案例,可做如下分析。 1.在A、B、C三家企业所签订的合同中,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部分内容合法有效。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本案中A、B、C三家企业签订了合同并设立专门条款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当认定该协议合法有效。但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对《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理论的分析,该协议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只能是民事责任,而不能是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2.本案中B企业是事故发生单位,A、B两家企业同为事故责任单位,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考试题及答案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8小题,每小题5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 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 中国目前预算会计的目标在于()。 A. 反映政府资产信息 B. 反映政府负债信息 C. 反映政府成本信息 D. 跟踪记录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 答案解析:中国现行预算会计在跟踪记录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反映一些政府的资产、负债、成本等信息方面存在缺陷。 2. 政府财务报告的最高目标在于(); A. 反映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B. 决策有用论 C?反映预算收支信息 D.反映国有资产信息 答案解析:政府财务报告的最高目标在于反映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怎么样。 3.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主要形式是()。 A. 政府预算报告 B. 政府决算报告 C. 政府财务报表 D. 政府财政报告 答案解析: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形式。 4.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关系是() A.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 B. 二者没有什么关系 C?具体准则指导基本准则的制定 D.互相制约的关系 答案解析: 参见2014国发第63号文的规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 5.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主体是()。 A.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B. 各一级预算单位 C. 审计部门

答案解析:财政部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6. 政府财务会计的主要功能在于( )。 A. 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信息 B. 反映政府的成本费用信息 C. 反映预算资金的收支信息 D. 反映政府运行效率信息 答案解析: 政府财务会计的主要功能在于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信息。 7.我国决策层在( A. 1994 年 )年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构建公共财政的框架体系。 B. 1998 年 C. 2000 年 D. 2003 年 答案解析:1998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李岚清副总理做报告,提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体系 8.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反映( )。 A. 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B. 反映本级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C. 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D. 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答案解析:政府部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 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 政府财务报告包括( )。 A.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B.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C. 政府资产负债表 D. 政府收入支出表 A “ B “ C T D E Q 答案解析:见国发 2014第63号文的规定。 2. 中国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基本原则包括( )。 A. 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 B. 坚持继承发展,注重改革创新 C. 坚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 D. 做好总体规划,稳妥有序推进

面积和面积单位优秀教学设计

篇一:面积和面积单位(优质课教案) 面积和面积单位 教学目标: 1、理解面积的意义,认识常用的面积单位。 2、初步建立1平方厘米、1平方分米、1平方米的面积观念,会用平方厘米、平方分米测量指定面的面积。 3、培养学生的观察、操作、概括能力。 教学重点:理解面积的含义,认识面积单位。 教学难点:建立1平方厘米、1平方分米、1平方米的正确表象。 教学准备:圆形、正方形、长方形图片,1平方分米的正方形(40个左右),1平方米大的报纸, 教学过程: 一、游戏导入 师:我们先玩个游戏,伸出你的双手,听我的口令,看谁的反应快。手心的面向上,手背的面向上,手心、手心、手背、手心、手背、手心、手背、手背、手背?? 师:我们刚才玩的游戏利用了手的两个面,像这样的面还有吗?生:有。 二、面积概念 师:在哪里?你说。 生:桌子的面,书本的面,铅笔盒的面??(学生都有的可以摸一摸,摸的时候要把整个面摸完整。) 师:刚才咱们说的摸的都是物体表面(板书)。再回想一下,你有什么发现?生:有大的,有小的,有粗糙的,有光滑的?? 物体表面的大小(师补上“大小”) 师:(出示圆形、正方形、长方形)这些你认识吗?依次出示,生依次说出。师: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生:平面图形。(板书) 师:它们跟物体表面一样也有大小之分,这是我们要认识的新朋友——面积。完成面积概念:物体表面或平面图形的大小,就叫做它们的面积。 三、面积单位 1、认识单位的必要性 ⑴观察法 师:现在咱们比较一下黑板和课桌面的面积大小。 生:黑板的面积大,课桌面的面积小。(说完整) 师: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生:一看就可以知道的。 师:直接看能比较它们的面积大小。(板书:观察法)

面积与面积单位教案

面积与面积单位 【教学目标】: 1、经历比较图形大小的过程,理解面积的意义。 2、认识常用的面积单位平方厘米、平方分米、平方米,并通过自己亲身实践形成这些面积 单位实际大小的空间观念。 3、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验策略的多样性。 【教学重点】:学生理解面积的意义,在探究实践中,感觉到运用统一单位进行比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教学难点】:建立1平方米、1平方分米、1平方厘米的空间观念。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多媒体课件、正方体、圆柱、1平方厘米、1平方分米、1平方米的正方形硬纸片。 学生准备:文具盒、数学课本、尺子、1平方厘米、1平方分米的正方形硬纸片。 【教学过程】 一、理解面积的意义。 1、刚才同学们说了很多物体的面,现在请你摸一摸那些面。这些面的大小一样吗?(不 一样)谁的面比谁的面大或小?通过刚才摸一摸、比一比我们知道了物体表面有大有小,物体表面的大小就是它们的面积。 【在教学中我从学生身边熟悉的事物:数学书的封面、文具盒盖面、课桌面、黑板的面等出发,学生通过看一看、摸一摸、比一比物体的表面,感知“物体的表面”随处可见,初步建立面的表象,从而帮助学生理解面积这一概念。】 2、理解了吗?谁能举个例子?摸出正方体、圆柱的表面面积。把他的面画下来是什么形状 的?(贴在黑板上)。请摸出这个正方形(1平方米)的面积。通过刚才的摸,我们知道了图形(板书)也有面积。所有的图形都有面积吗? 3、课件出示各种图形。 (1)他们的面积在哪里呢?跟老师一起涂出来。(课件涂,学生用手比划)

(2)感知角没有面积,怎么变就有面积了? (3)通过刚才的活动,谁来说说怎样的图形才会有面积? 4、我们把这些封闭图形的大小叫做它们的面积。(板书)谁能连起来说说什么叫面 积? 【通过这一环节的对比,让学生直观地明白只有封闭的图形才有面积,进一步完善面积的概念。让学生摸1平方米的正方形,是想让学生在课一开始就感知它的大小,为下面的教学做铺垫。】 二、面积的大小比较 1、黑板上的这4个图形,谁比谁大?(观察法、重叠法) 2、那2个比不出来的请拿出来,想办法比较出它们的大小,请充分利用学具袋里的学 具。 (1)学生小组合作 (2)反馈:你们组是用什么方法比较出来的? (3)为什么你们只用正方形来摆,不用圆形呢?引出用正方形比较合适。 (4)有位同学是这样摆的,你有什么想说的? 师:说得好!格子的大小不同,就无法比较面积的大小,需要统一的标准来比较,因此国际上就规定了一些统一的面积单位。(板书:面积单位) 【让学生亲历操作,探究用正方形做为面积单位的必要性,是本节课的难点,本环节在设计上,力求学生在任务的驱动下,亲历这个过程,从直观简单地操作一步一步进入深层次的探究,即用眼睛看——用重叠法——用多种方法——用正方形去测量。学生充分暴露自己的思维,尽情展示自己思索的空间,教师在这个环节积极激励学生,肯定他们的各种各样的“成果”,让探究层层深入,动态生成,自然达到教学理想的彼岸!在有意、无意的矛盾制造中,学生欣然探索,层层深入,有了“豁然开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悟。不仅是学生“知其然,更是知其所以然“,这也是我们新课程理念推崇的探究的最高境界。】 三、认识常用面积单位 1、你知道哪些面积单位?在哪里见过?今天先来研究常见的面积单位。1平方米、1平方分米、1平方厘米有多大呢?谁来说一说。

新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11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第四项修改为:“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二、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200万元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300万元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原第一款调整为第二款,并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删除第十三条第一项。 第三项修改为:“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

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

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 摘要:伴随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应用也逐渐步入发展的轨道。“权责”,这个字眼代表的便是权利与责任,“发生制”则是指在本阶段已经发生的支付或流出。因此,所谓权责发生制,其实就是指无论资金是否已经收取或支出,都已产生相应的责任,应该加入本阶段对资金的统筹中。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运用,能够清楚的确定资金的流动,了解每个阶段的盈亏,让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更加明朗,便于会计工作的进行。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权责发生制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大大提升了资金流动的统筹效率,让各个阶段资金的流入或流出更加清晰明了。便于会计对每个阶段的效益做出总结,更好的对下一阶段所获的收益进行预算,降低资金亏损的风险,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应用更是如此。 一、引入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性 (一)引入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具有先决性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具有重大的意义,不仅顺应时代的发展,而且对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制度的要求也是有其积极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具有先决性的意义,而权责发生制的实现基础是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假设,并在此基础上归属不同期间的资产、收入、支出等会计要素。权责发生制能在借助付款、收款、

预支等项目进行具体的记录。虽然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有所不同,但是会计分期与持续经营也存在其实质中。这就为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引入权责发生制有利于相关单位及会计者行为具有一致性 首先从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方面来看,我国引入权责发生制有利于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会计行为具有一致性。事业单位因为需要运营,所以其必须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互相沟通联系,而这些相关机构基本上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的。这样不仅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业务处理准确性的提高,同时,也有助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以,实施权责发生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值得广大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探讨并推广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有效运用。 (三)权责发生制比收付实现制更加完善 收付实现制跟权责发生制比起来,其在资产会计科目上是有纰漏的,例如收付实现制在固定资产方面始终以固定资产购入时的原始价值为计入值,在使用过程中是存在损耗的,当然就会出现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合的现象。这就不利于相关单位部门对资产价值的准确评估。而权责发生制则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固定资产中进行计提折旧,而在负债方面则是确认所有已经形成的负债并且按期计息。因此,根据实践证明,权责发生制在累计账目和首付款等方面更有准确性和依据性。所以不得不说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运用中是如此的强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