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注意事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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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注意事项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

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的规定行使职权。但是许多有限公司对于股东会召开的注意事项》依照权力机构,《公司法不甚了解,现我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流程进行详细的解读。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类型及召开时间:“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38条规定:1、首次股东会:《公司法》第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公司法》第年度股东会):39条规定:(2、定期股东会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3、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39条规定:应当召开临时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一以上的董事,议。”?二、召开股东会何时以何种方式通知股东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41《公司法》第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三、何人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条规定:40“(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法》第副董事长不能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2)由副董事长主持;(3)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5)监事会或者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6)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四、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哪些内容?;(2)一般来讲,股东会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并可以委托代理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6);(5)记日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五、股东如何出席参加股东会?自然人股东可以本人亲自出席参加股东会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股东会会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议,本人参加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托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六、股东会会议股东表决权按什么行使但是,公司章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42《公司法》第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七、股东会会议决议如何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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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2)、1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5)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八、股东会会议记录的内容及保存?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1)一般情况下,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会议议程;(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权股权数,;(2)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会议主持人姓名、股东的质询意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5);(6)股东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7)见、议记录的其他内容。股东会记录一般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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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传统的做法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出资多的大股东是有好处的,而且看起来也公平合理,所以叫资本多数决原则。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有时候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或者造成股东会出现独断专行,不利于公司的民主决策。因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这就给公司股东以比较大的自治权,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可以按照制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方法行使,而不必按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有很大好处。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这项规定更大地赋予公司自治,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公司有权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自主制订各项规定,法律一般不主动干预。体现私法自治的精神。也为公司根据自己的特点设置有企业自身特色的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进行了法律上的肯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的一些涉及公司的重大决议,会对公司内、外的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有重大风险,以至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作严格规定,从而使公司谨慎行事,对此法律作了强制性的规定,规范这类行为,对通过这类行为的股东会的决议设计了更高的标准。这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存续有很好的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法律规定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主持词(含网络投票)

***年度股东大会主持词 各位股东代表: 下午好! 我宣布*****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现在开始。 本次会议按照***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名,分别是******的股东授权代表****先生,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以及代表***********有限公司的股东授权代表****先生,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家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本次现场会议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出席。首先,我谨代表公司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除股东代表外,出席本次现场股东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提示性公告已经分别于***年**月**日和**月**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会议资料于***年**月***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共审议议案***项,并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

告。下面进行逐项审议。 ————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审议完毕,如果没有其它意见,请各位股东代表就以上议案进行表决,并填写表决票。 为确保程序公正,提议由********共同组成现场监票小组,负责计票和监票工作。 请现场监票小组收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请现场监票小组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结果统计工作在十六点钟左右才能完成。请律师和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后,立即向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告统计结果,形成决议后及时进行公告。 等待网络表决结果 请宣读合并表决结果。 请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1 xxx股东: 公司决定在xxx年1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时召开全体股东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会议时间:xxx年1月25日上午10时整;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参加人员:全体股东(不得缺席); 4. 会议内容:审议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 请全体股东务必准时参加,若届时未到,视作同意公司所作出的股东决议。 xxxx建材有限公司 xxx年1月10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2 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现通知你(公司)准时参加会议,并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时 二、会议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先生 四、会议议题:略 请你(公司)根据本通知准时出席会议,本人确不能参加的,可委

托他人参加本次会议,法人股东的,可委派代表参加;股东委托他人或委派代表参加本次会议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有明确的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会议的除外。本人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或委派代表参加会议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会议的一切权利。 通知人: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为xxxx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xxxx年5月15日上午9点30分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设董事会的一人公司可用)

注:XXX为企业自填内容。括号内均为提示信息,正式文本中请删除。内容勿直接套用请按需修改。 XXX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 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 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 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XXX(根据公司章程自定)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 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 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 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 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企业名称变更)

制作股东会决议须知 1、本范本不适用于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 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内容去除;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 4、股东为法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 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 5、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 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7、要求用A4纸、字号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 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8、召开股东会的日期、表决公司章程的日期和股东会决议的落款日 期要一致,即同一天。

连城县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连城县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定期、临时,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制作正式股东会决议时请删除本括号的内容)股东会,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全体股东出席会议(如有缺席应注明缺席股东,制作正式股东会决议时请删除本括号的内容),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连城县有限公司。 2、表决通过年月日修订的公司章程。(提交修订后的新章程时表述) 表决通过年月日制定的章程修正案。(提交章程修正案时表述,制作正式股东会决议时请删除本括号的内容) 股东签名或盖章: (公司盖章)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包括一人公司股东决定

×××××××有限公司××××年度第×次 (临时)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第次×(临时)股东会于××××年××月××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等人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先生主持。 会议就公司事宜以(举手表决、投票等)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2、 3、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说明: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一人)+股东决议

承诺书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一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证只成立一户一人有限公司; 二、本人保证申请注册的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是个人的独立财产。 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 年月日

股东决议 时间:2015年XX月XX日 地点:XXXXXX 参加股东: 经股东研究决定,同意成立XX公司,并形成下列决议: 1、股东任命公司执行董事由XX担任,监事由XX担任,经理由XX担任。 2、股东任命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担任。 3、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公司经营范围:XXXX。 2、其他有关问题按《公司章程》办理。 股东签字、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其企业公章) 合肥/安徽xxxxxxxx公司(此处加盖本企业公章) 2015年X月X日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但股东在做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存档。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担任。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注意事项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注意事项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但是许多有限公司对于股东会召开的注意事项不甚了解,现我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流程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类型及召开时间: 1、首次股东会:《公司法》第38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2、定期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公司法》第39条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3、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39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召开股东会何时以何种方式通知股东? 《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何人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 《公司法》第40条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5)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6)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四、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来讲,股东会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4)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5)投票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6)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股东如何出席参加股东会? 自然人股东可以本人亲自出席参加股东会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股东会会议,本人参加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六、股东会会议股东表决权按什么行使? 《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股东会会议决议如何表决通过?

法人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法人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适用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时间: 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 股东到会情况:______、______等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⑤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同意原股东______在本公司投资股权______万元、原股东 ______在本公司投资股权______万元(共计______万元),分别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股东______有限公司。

二、同意______有限公司出资成为公司新股东。 三、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东由______有限公司独家出资。 四、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五、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股权消失,在本公司所任职务全部免除。 六、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股权的股东享有或承担(含转让前的债权债务)。 七、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会解散,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出资人)决定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______%通过。 全体原股东签字: 年月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 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 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上市公司利用本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其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本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上市公司能够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五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经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本所授权信息公司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二章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首日的三个交易日前(不含当日)与信息公司签订协议,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核对并确认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中的股东大会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及回避股东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经过交易系统投票 第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现场股东大会应当在本所交易日召开,经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本所交易时间。 第十一条本所交易系统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6670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66704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作,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及其成员、公司股东应在股东会议事过程中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议事范围 第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议事范围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股东就对外融资提供的股权质押;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聘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议; (十三)对公司变更住址作出决议; (十四)决定清算委员会成员; (十五)修改《公司章程》; (十六)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股东会会议

第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会议和临时股东会会议。年度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之内举行。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权额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七条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机构或个人签署一份书面提议,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意见。 第二条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予以停牌,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做出解释并公告。董事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六条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第八条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延期通知。董事会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

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二。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什么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指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程序或决议的内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侵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公司法赋予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两种救济权利。 1、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但享有撤销权,此种撤销权有别于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撤销权,这是因为股东大会决议具有合同的表象特征,但又有别于合同。股东会大决议的内容并不局限于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划分,还可能包括公司经营、投资、劳动报酬、管理人员薪金等一系列问题。 2、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应列公司为被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力机构,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果只能归属于公司本身。 3、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存在法律瑕疵或违法可能的股东大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 https://www.360docs.net/doc/264194109.html, 时间:2006年12月28日来源: 证监发[2006]21号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对2000年5月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证监公司字[2000]53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大会的公告或通知篇幅较长的,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但全文应当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布。上交所上市公司披露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264194109.html,; 深交所上市公司披露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264194109.html,。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股东会议,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各上市公司应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上市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七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一人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一人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I 风险提示: I I I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 会议记录上签名。 I I 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 _________ 于______ 年 ____ 月日召开临时会议,全体股东参加会议,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 并决议如下: I II | i| I i I I 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I I I I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⑤ 其他对公司有重 I I 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I I I I I I M ■ ■ aaai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a ■■■■■■■■■■■ MSM ■■■■■■ aiai ■■ ■ ■ ■ ■■ ■ ■ ■ ■ na ■■■■■■■■■■■■ B-M ■■■■■ BL■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4)审议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以上的股东或者分之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提案; (16)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 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日之内举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或本所认可的其他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细则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是指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在本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可通过本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投票系统(以下简称“证券公司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的投票意见进行投票。 第三条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一)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上市公司以超过当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上市公司债务; (六)对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七)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 (八)本所要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 第四条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新三板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指引

摘要:十点注意 特别提示:本文默认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则相同。如公司章程与本文表述有所出入,读者应以具体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为准。 1.年度股东大会召集者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一般为公司董事长,议题一般主要为董(监)事会有关公司经营的年度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等重大事项; 2.年度股东大会应在次年六月底前召开。公司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至少20日前,通过股转系统公告《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3.除董事会载于《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程之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修改会议议程; 4.股东名单及股东持股数额以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无最低法定出席股份数要求,所有议程的表决以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为计算基准; 5.董监高应列席年度股东大会,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6.股东大会必须严格按照既定议程逐项审核议案,不应临时改变议程; 7.议案如与股东有关联关系,则相关股东表决时须回避; 8.议案表决的监票、计票,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 9.年度股东大会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10.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由出席会议股东或代表签字,但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秘签字。 新三板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则,开会前充分准备会议文件,开会时遵守既定议程与投票规则,开会后及时披露与归档相关文件,实现召开会议合规且高效的目标。 本文所依据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司法》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对于挂牌公司虽不当然适用,但实践中,许多挂牌公司的章程参照了上述规则,故本文一并进行讨论。

(法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法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法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关于投资设立 山西xxxxx有限公司 本股东山西xxxx有限公司出资xxx万元人民币组建山西xxxx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1、拟设山西xx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保证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xx年内缴足出资额。 2、制定本公司章程,章程共六页九章三十三条。 3、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4、股东“山西xxxx有限公司”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以本公司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本股东如不能在xx年内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6、本股东保证守法经营,信守承诺。 7、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公司委派xxx担任。 8、本公司设经理一名,由xxx担任。 9、公司设监事一名,委派xxx担任。 10、同意委托xxx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股东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山西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作出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会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任免。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通知情况及股东到会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经广州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对公司变更事项做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 %注册资本,出资额为万元的股份转让给(新)股东,股份转让后,原各股东所应承担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现在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现有股东出资情况: (1)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 %; (2)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 %; 2、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原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 3、同意将原公司住所由变更 为。 4、同意将原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 为(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为准)。 5、A同意免去的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为执行董事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 任)为监事。(设执行董事) B同意免去的董事长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由、、组成新董事会(董事是聘任的要注明),选举 为董事长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选举(或聘任)为监事。(设董事会) 6、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减少)到万元。本次增加(减少)的万元,其中由原股东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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