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处罚制度

连带责任处罚制度
连带责任处罚制度

连带责任处罚制度

为加强管理者责任心,提高管理者的执行力,减少漏洞,结合目前企业的现状,地点切入,实行“层级递减型”管理连带责任制。

3、实施方案:

3、1实行管理者三级连带制:即以受处罚的人为基点,向上

追溯两级管理责任,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部门经理内部检查时

一般以直接责任人为基点,酒店店总内部检查时一般以班组第一责任人为基点,管理公司检查时以部门第一责任人为基点,如个别现象、个人行为、投诉等特殊情况可以从直接责任人为基点。

3、2管理责任连带比例:100%:40%:20%00%寸处罚当事人,40%是处罚直接上级,20%是处罚间接上级。即当员工处罚100元时,直接上级连带40元,间接上级连带20元。

3、3连带责任范围及标准

3、3、1适用于除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之外的全体管理者及质检人

员。(经理级以上人员、质检督导部开出的不合格产生的罚款才进

行连带)

3、3、2发现问题的开单人不再负责连带责任(推菜和投诉除外)

,涉及到罚款的除对直接责任人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

连带20%

3、3、3管理公司领导发现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从部门第一负责人开始处罚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管理公司质检督查和归口

负责人连带 20%

3、3、4管理公司经理和店总发现的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除对责任部门进行三级连带出发外,对员工处罚的当值质检负20%

的连带责任;对管理者出发的当值质检主管(经理)要负 20%勺连带责任。(个别现象直接对当事人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两例以上视为普遍想象,直接对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3、3、5凡管理公司人员在酒店兼职的,日常检查按酒店部门负责人检查和连带,当公司统一检查时,应行使管理公司职责进行检查,并负管理公司连带责任。

3、3、6酒店内日常检查时店总不负连带责任,外部检查连带至店总时,均按20%罚菜品和投诉除外)

3、4卫生方面:(卫生不合格指同一责任区域一处严重不达标或三处轻微不达标,具体执行办法根据各店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3、

4、1各级管理者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店总至少一天一次,经理级至少一天两次,主管级至少一天四次(环卫班负责人至少每餐六次),在卫生质量检查表上记录并签字,每处卫生不合格罚款5元,对直接责

任人处罚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少检漏检者按“落实指示指令不到位”处罚,(经理级以上检查直接对班组负责人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

3、4、2质检在各部门正常检查后检查,每出不合格罚款5元,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当值之主管经D要付20%勺连带责任,并在卫生之

间表上记录并签字。

3、4、3店总每周组织卫生大检查,每处不合格对班组第一负责人罚款10元,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当值质检主管(经理)要负20%勺连带责任,并填些卫生质量检查表。

3、4、4管理公司检查时,每处不合格对部门第一负责人罚款

10元,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酒店当值质检主管(经

理)和店总要负20%勺连带责任,并填写卫生质量检查表。

3、5物资方面:

3、5、1 质检检查,帐物不符时,对直接责任人按出入数折算金额处罚,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并填写检查记录。

3、5、2店总或财务检查,帐物不符时,对班组第一负责人按出入

数折算金额处罚,直接上级连带 40%间接上级连带20%并填写检查记录。3、5、3管理公司检查时,帐物不符,对部门第一负责人按出入数

折算的金额处罚,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质检主管、财务会计和店总负20%勺连带责任。

3、5、4管理公司领导检查,帐物不符时,对部门第一负责人按出入数折算的金额处罚,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质检主管、财务会计和店总应负20%勺连带责任,管理公司财务稽核负责人和质检督导负责人连带20% 3、5、5餐具损耗率为营业额的 5%。,超出部分按折算的金额对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处罚,直接上级连带 40%间接上级连带20%损耗率低于5%,节约部分安折算的金额对部门第一负责人奖励,直接

上级连带奖励40%间接上级连带奖励20%

3、6服务投诉方面:(客人任何不满意的语言或动作均视为服务不合格,进行处罚,其余情况按《投诉处理制度》和酒店相关制度正常检查和处罚。)3、6、1质检检查时,服务不合格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

3、6、2店总检查时,服务不合格对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处罚,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

3、6、3管理公司检查时,服务不合格对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处罚,

直接上级40%间接上级连带20%

3、6、4投诉到部门负责人处,按《投诉处理制度》对直接责任人处

罚,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

3、6、5投诉到店总处,按《投诉处理制度》对直接责任人处

罚,直接上级连带 40%间接上级连带20%超过三级的按20%连带。

3、6、6投诉到管理公司经理或总经理处,对部门第一负责人

进行处罚,店总连带40%同时酒店内部按《投诉处理制度》对直

接责任处罚,不再连带。

3、7菜品方面:

3、7、1菜品投诉到部门负责人处的,对直接责任人处罚,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菜检员连带20%

3、7、2菜品投诉到店总处,对直接责任人处罚,直接上级连带 40%间接上级连带20%菜检员连带40%厨师长连带20%

3、7、3菜品投诉到管理公司或总经理出处,对厨师长处罚,

点总连带40%同时酒店内部按《投诉处理制度》对直接责任人处罚, 不再连带。

3、8考试方面:考试不及格员工处理10元,主管级处理

20元,经理级以上处理30元。且受处罚人的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负连带处罚。

3、9责任加倍:

1、二次不整改时,

2、态度恶劣不接受处罚时,

3、发生投诉不及时处理和上报时,

4、明知故犯推卸责任时,

5、工作岗位渎职时,

6、重大安全事故时,

7、未按制度处理时。

3、10统计分析

3、10、1每日10: 00前由之间不负责对连带处罚不合格进行分析,形成日报表报驻点总经理,在人力资源部备档,并反馈至相关部门。

3、10、2每月16日于次月1日18: 00前由人力资源部对不合格合罚款进行统计分类,分析原因形成汇总表,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和驻店总经理,并反馈相关部门。

3、10、3各部门于每月18日和下月3日12:00前把整改预防措施计划上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维护良好工作秩序,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工作环境, 根据“奖罚分明、权责明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全体员工。 3.职责 3.1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宣导,监导实施,人员的奖惩执行。 3.3各部门:负责督导员工遵守行为规范及履行好工作职责,并对奖惩事项及奖惩建议进 行提报。 4.定义 4.1本制度所指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破格晋升。 4.2本制度所指惩处分为: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行政降级、劝退、开 除。 5.作业内容: 5.1作业流程图(附件一) 5.2奖惩事项提报: 5.2.1各部门长对公司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及职责履行情况负有监督权,发现员工有违 规行为或嘉奖事项,可向人力资源部提报奖惩事项及奖惩建议,人力资源部参照 《奖惩条例》执行。 5.3奖惩事项调查: 5.3.1人力资源部对事项相关责任部门/人员了解情况,对奖惩事实及责任人员作出判定。 5.4提报奖惩审核意见: 5.4.1人力资源部根据《奖惩条例》对责任人员奖惩处理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责任 部门/人,如责任判定有误及奖惩处理不当,责任部门/人员可提出异议。 5.4.2在不违反制度前提下,原则上尊重责任部门处理意见。 5.4.3提报事项的奖惩在制度流程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4.4如提报的奖惩事项未列入奖惩条例中,人力资源部有权视情况作相应处理。 5.4.5员工受到惩处时,若是由管理不力导致的,则其上级领导承担连带责任视情况予 以处罚。 5.4.6违纪员工能主动向公司交待问题或主动揭发、检举他人或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可 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5.4.7对蓄意违纪或破示的,或屡教不改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5.4.8因员工失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除按奖惩条例处罚外,还要承担经济赔偿。 5.4.9在处罚员工违约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 以本办法为准绳; 5.5奖惩通报: 5.5.1行政专员负责通报发文。 5.5.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发文内容,总裁办负责审核发文格式。 5.5.3总裁/总经理审批。大功奖励、大过及以上惩处的需报集团总部审批后生效,其他 奖励及惩处类型由各公司审批生效。

连带责任基本问题探析

连带责任基本问题探析 [提要]本文从连带责任的来源、性质、内外部关系等基本问题入手较全面地阐释了连带责任的基本法理。同时,作者还分析了相近似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以及共同责任的来源、特征,以及与连带责任的关系等问题,为深入理解并辨析多数人责任中的系列概念提供了借鉴思路。 一、连带责任的来源和性质 (一)连带责任的来源 民法研究普遍认为,责任是从债务转化而来,即所谓债务是第一性的义务、责任是第二性的义务。因此,连带责任在理论上应是来源于连带债务。 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数人负同一债务,依其明示或法律之规定,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责任之多数人债务形态。据此定义,连带债务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连带债务之债的关系为单数,只存在一个债;②连带债务的发生根据是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③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全 部责任。其中,关于连带债务之债的关系为单数的观点,与现实中的连带债务并不完全相符。例如,连带保证是一个债,与其相关联,势必还存在一个主债。两个债既为主从关系,又可相对独立。依笔者之见,连带债务之债的关系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个的。单一债关系下的连带,称为共同连

带债务,例如共同侵权之债、合伙之债等;多个债关系下的连带,称为可分连带债务,例如连带保证债务、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的股东责任等。不论连带债务债的关系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其给付内容均应是同一的,且存在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数债务人各负全部给付之前提。给付内容的同一性和连带依据的确定性(意定与法定)是连带债务得以成立的关键。债数是否单一,不是判断连带债务构成与否的关键。 除连带债务外,不真正连带债务也被认为是连带责任的另一债源。所谓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数债务人基于不同之发生原因,对于债权人负以同一之给付为标的之数个债务,依一债务人之完全履行,他债务因目的之达到而消灭之法律关系。”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数个债务的集合,判定数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不是当事人的约定,也没有法律的规定,而是基于民法学说。国外立法虽无明确规定,但不真正连带债务学说已为许多法院判例所接受、肯定。我国大陆地区学者大多赞同这一学说,而且还进一步将由不真正连带债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称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二)连带责任的性质 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连带地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在此种责任中,权利人有权要求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责任人也有义务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关于连带责任的性质,概言之,有如

规章制度-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篇一: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细则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一、目地 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 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 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 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 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 员行为) 2. 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 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 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 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 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 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 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 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 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 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 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 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经济处罚:罚款等。 3. 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

奖惩管理制度题库(公共题)

一.填空题 1.管理部对投诉及申诉的事件,具有调查核实的义务 2.负责对被奖惩的员工信息的传达和后续的改善改进及员工的教育教导,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连带责任人是指事故非由自身直接造成,但对事件或案件的发生或扩大负有连带责任的人 4.单笔金额损失在2万以上的,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在一个季度内,警告达到第3次,自动上升为小过一次 6.涉及到审计稽查中心调查的事件或案件,部门主管应提报与此相关的人员名单给稽查人员,由稽 查人员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奖惩。 7.员工奖惩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为达到奖惩效果,奖惩结果原则上予以公开。 8.奖励分为表扬、嘉奖、小功、大功、重奖、晋升等六种 9.后一道单位或工序过错或疏忽导致事件或案件(含质量问题)且事故与前一道单位或工序无关, 则责任由后一道单位或工序承担。 10.当惩罚出现异议时,由事业部总经办裁决 11.奖励和处罚根据某事件视情况进行奖惩,以次为单位,次数根据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决定其 主次责任,并确定其主次进行处罚 11.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者,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小功一次 12.工作认真仔细负责,能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损失较大者,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小功一次 13.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表扬或嘉奖一次 14.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或借公事外出办私事的,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警告一次 15.主管及组长级管理人员督导不力,致部属工作错误或造成安全事故轻微的,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 警告一次 16.参会(会议、培训等)人员违反会场纪律(迟到、早退、手机响铃等),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警 告一次 17.查核发现同一问题重复发生2次的(以第一次为记录)的,未改善的,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警告 一次 18.客户审查指出不符合事项未按期进行改善的,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小过一次 19.在工厂内赌博在场未参与,但知情不报的,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小过一次 20.存在质量问题,品管提示后生产人员拒不执行品管意见并与品管员发生争执的,按照其文件要求 应记小过一次 2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的,按照其文件要求应 记开除处理 22.贩毒、吸毒的或煽动、诱惑他人吸毒的,按照其文件要求应记开除处理,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选择题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被发现时,应作以下处理______并_______( A C ) A 开除 B 大过三次 C 送公安机关 D降职 2.未按工作流程或操作规范作业,造成工伤,消防安全的,应对其进行( A )处理 A 大过 B 小过 C 警告 D 小功 3. 在一个季度内,小过达到第______次,自动上升为大过一次,应对其进行( C )处理。 A 1 B 2 C 3 D 4 4.奖惩应审视当事人的_______、_______、平日表现及事后态度等酌情处理。( A D ) A 动机 B 水平 C 影响情节 D影响程度

管理连带责任制度[1]

管理连带责任制度 1、指导思想: 遵循80/20的管理原则,即关键在少数,优秀的服务是优秀的服务员提供的,优秀的服务员是由优秀的管理者带出来的。一个团队的成败80%取决于管理者,20%的管理者肩负着80%的责任。 2、执行办法: 为加强管理者责任心,提高管理者的执行力,减少漏洞,结合目前企业的现状,地点切入,实行“层级递减型”管理连带责任制。 3、实施方案: 3、1 实行管理者三级连带制:即以受处罚的人为基点,向上追溯两级管理责任,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部门经理内部检查时一般以直接责任人为基点,酒店店总内部检查时一般以班组第一责任人为基点,管理公司检查时以部门第一责任人为基点,如个别现象、个人行为、投诉等特殊情况可以从直接责任人为基点。 3、2 管理责任连带比例:100%:40%:20% 100%时处罚当事人,40%是处罚直接上级,20%是处罚间接上级。

即当员工处罚100元时,直接上级连带40元,间接上级 连带20元。 3、3 连带责任范围及标准 3、3、1 适用于除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之外的全体管理者及质检人员。(经理级以上人员、质检督导部开出的不合格产生的罚款才进行连带) 3、3、2 发现问题的开单人不再负责连带责任(推菜和投诉除外),涉及到罚款的除对直接责任人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 3、3、3管理公司领导发现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从 部门第一负责人开始处罚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管理公司质检督查和归口负责人连带20%。 3、3、4 管理公司经理和店总发现的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除对责任部门进行三级连带出发外,对员工处罚的当值质检负20%的连带责任;对管理者出发的当值质检主管(经理) 要负20%的连带责任。(个别现象直接对当事人处罚,相关管 理者负连带责任;两例以上视为普遍想象,直接对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 3、3、5 凡管理公司人员在酒店兼职的,日常检查按酒店部门负责人检查和连带,当公司统一检查时,应行使管理公司职责进行检查,并负管理公司连带责任。

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 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 连带债务的成立 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 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和商法所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此为一般规则。我国《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深入、系统研究连带责任问题,目前法学界还较少有人涉猎。 构成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 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 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如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对其进行代理活动中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也不是代人受过,而是对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 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3.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2 惩处 3.2.1 目的在于改正错误而非处罚,高标准的纪律要求对于公司管理尤为重要,通过订立处罚条例,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公司规定的工作纪律要求。处罚类型分四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赔偿。 3.2.2 惩处条款 3.2.2.1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忘记打卡3次(含)或旷工1 天的; 2.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考勤卡的; 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配合、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不按时完成工作的; 4.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办事的、或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主观操作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错误,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后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的; 6.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喧哗、或擅离工作岗位、无故 串岗的; 7.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其他人无理争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8.衣冠不整、仪表不雅、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公司面貌的; 9.故意损坏公物或污损工作生活环境的; 10.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或擅自操作不属自己管理使用的设备、仪器的;

公司质量奖惩管理制度--2018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完善质量责任制,规范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从而提高公司的信誉和声誉,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为客户提供更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公司内所有产质量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的所有部门及人员以及对外分包工序件的质量管理) 三、权责 1、总经理:负责所有产品质量事故奖惩的最终批准。 2、质量部: 2.1负责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 2.2负责所有产品质量事故的判定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拟定,组织召开质量会议、质量改进、异常评审、改进及纠正措施执行及效果跟踪验证。 3、其他部门:质量改进及质量异常的呈报、纠正预防措施的执行并责任部门填写《预防/纠正措表》报质量部门 四、质量事故定义 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和原材料采购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报废、成批返修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用户造成不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a、生产作业流程、工艺错误; b、生产指挥错误; c、违反工艺纪律; d、操作不认真负责; e、检验员漏检错检; f、人为导致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g、材料混杂或发错; h、运输保管不善; i、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五、质量事故等级 1、轻微质量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质量异常,数量不超过10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质量问题;不合格数量≧10为一般质量异常,不合格数量≦10≧5称为单个不合格,单批≧5,全部不合格也为一般质量异常。 2、一般质量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质量问题;不合格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3件小于1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质量问题。 3、重大质量事故

连带责任处罚制度

连带责任处罚制度 为加强管理者责任心,提高管理者的执行力,减少漏洞,结合目前企业的现状,地点切入,实行“层级递减型”管理连带责任制。 3、实施方案: 3、1实行管理者三级连带制:即以受处罚的人为基点,向上 追溯两级管理责任,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部门经理内部检查时 一般以直接责任人为基点,酒店店总内部检查时一般以班组第一责任人为基点,管理公司检查时以部门第一责任人为基点,如个别现象、个人行为、投诉等特殊情况可以从直接责任人为基点。 3、2管理责任连带比例:100%:40%:20%00%寸处罚当事人,40%是处罚直接上级,20%是处罚间接上级。即当员工处罚100元时,直接上级连带40元,间接上级连带20元。 3、3连带责任范围及标准 3、3、1适用于除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之外的全体管理者及质检人 员。(经理级以上人员、质检督导部开出的不合格产生的罚款才进 行连带) 3、3、2发现问题的开单人不再负责连带责任(推菜和投诉除外) ,涉及到罚款的除对直接责任人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 连带20% 3、3、3管理公司领导发现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从部门第一负责人开始处罚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管理公司质检督查和归口

负责人连带 20% 3、3、4管理公司经理和店总发现的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除对责任部门进行三级连带出发外,对员工处罚的当值质检负20% 的连带责任;对管理者出发的当值质检主管(经理)要负 20%勺连带责任。(个别现象直接对当事人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两例以上视为普遍想象,直接对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3、3、5凡管理公司人员在酒店兼职的,日常检查按酒店部门负责人检查和连带,当公司统一检查时,应行使管理公司职责进行检查,并负管理公司连带责任。 3、3、6酒店内日常检查时店总不负连带责任,外部检查连带至店总时,均按20%罚菜品和投诉除外) 3、4卫生方面:(卫生不合格指同一责任区域一处严重不达标或三处轻微不达标,具体执行办法根据各店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3、 4、1各级管理者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店总至少一天一次,经理级至少一天两次,主管级至少一天四次(环卫班负责人至少每餐六次),在卫生质量检查表上记录并签字,每处卫生不合格罚款5元,对直接责 任人处罚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少检漏检者按“落实指示指令不到位”处罚,(经理级以上检查直接对班组负责人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 3、4、2质检在各部门正常检查后检查,每出不合格罚款5元,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当值之主管经D要付20%勺连带责任,并在卫生之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摘要: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由于连带责任后果较严重,人民法院在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时应当慎重,凡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一般不能判由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文试结合现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中对连带责任的规定,谈谈对连带责任的认定及处理。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由于连带责任后果较严重,人民法院在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时应当慎重,凡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一般不能判由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文试结合现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中对连带责任的规定,谈谈对连带责任的认定及处理。 一、连带责任的认定 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外,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分别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外,《民法通则》第89条、《经济合同法》第15条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因保证而承担连带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维护公司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统一和规范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励先进,鼓励上进,在员工内部塑造一个健康、积极向上、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项奖惩作业。 3.权责: 3.1奖惩事件的提报由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辖业务范围内具体奖惩条款的监督实施、对相应奖惩条款定期修订提出建议及意见。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制度的培训、具体贯彻与实施、奖惩建议及《奖惩通知单》的开具。 3.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计员工奖惩情况、建立员工奖惩档案、按时提交相关统计分析报表,及奖金/惩金的核算。 3.5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执行监督。 4. 奖惩形式: 4.1按照优秀行为影响度的不同,奖励分为四个嘉奖等级,对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4.1.1嘉奖等级分为特殊奖励、一级奖励、二级奖励和三级奖励。 4.1.2精神奖励: 4.1.2.1在公司年度大会、公司例会、班前会上予以口头表扬。 4.1.3物质奖励: 4.1.3.1根据嘉奖级别在员工工资中以奖金形式予以嘉奖鼓励。 4.1.3.2发放奖品、参加内部培训课程、参加外部专业培训课程等福利。 4.2按照过失行为影响度不同,对存在过失行为的员工予以警告、过失扣款或辞退三种方式惩处。 4.2.1 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4.2.2根据过失等级的不同在员工工资中以扣款的形式予以罚款惩处。

4.2.3对重大过失人员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4.3. 过失计算: 员工一年内累计5次轻微过失、3次一般过失、2次严重过失或1次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处理,解除劳动关系。 5、奖惩标准 5.1. 奖励标准 5.1.1特殊奖励:为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管理做出特殊贡献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进行奖励。 5.1.2一级奖励:给予每次500元的奖励,或组织其外出旅游、参观学习,优先考虑职务或工资晋级。 5.1.3二级奖励:给予每次200元的奖励,公司通报表扬。 5.1.4三级奖励:给予每次100元的奖励,通报表扬。 5.2处罚标准 5.2.1轻微过失:给予口头警告处理,同时予以罚款50元。 5.2.2一般过失:给予书面警告处理,同时予以罚款100元。 5.2.3严重过失: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处理,同时予以罚款200元。 5.2.4重大过失:给予辞退处理,同时予以罚款500元或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确定处罚数额。 5.3. 管理人员连带责任 5.3.1根据具体情况,如员工违反《员工奖惩条例》中有关规定,由处罚决定批准人确定管理人员是否负连带责任,如需负连带责任的,则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连带处罚。 5.3.2管理连带处罚标准:一般过失扣罚50元,严重过失扣罚100元,重大过失扣罚300元。 5.4.过失分申请撤销 5.4.1员工犯有过失,但若有优异表现者,可申请撤消处分。 5.4.2过失分减扣标准: A员工如受到一般过失处理后,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并在半年内未犯任何过失,可申请撤消一般过失。 B员工如受到严重过失处理后,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并在1年内未犯任何过失,可申请撤销严重过失。

酒店管理连带责任制度

酒店管理连带责任制度 管理连带责任制度 1、指导思想: 遵循80/20的管理原则,即关键在少数,优秀的服务是优秀的服务员提供的,优秀的服务员是由优秀的管理者带出来的。一个团队的成败80%取决于管理者,20%的管理者肩负着80%的责任。 2、执行办法: 为加强管理者责任心,提高管理者的执行力,减少漏洞,结合目前企业的现状,地点切入,实行“层级递减型”管理连带责任制。 3、实施方案: 3、1 实行管理者三级连带制:即以受处罚的人为基点,向上追溯两级管理责任,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部门经理内部检查时一般以直接责任人为基点,酒店

店总内部检查时一般以班组第一责任人为基点,管理公司检查时以部门第一责任人为基点,如个别现象、个人行为、投诉等特殊情况可以从直接责任人为基点。 3、2 管理责任连带比例:100%:40%:20% 100%时处罚当事人,40%是处罚直接上级,20%是处罚间接上级。 即当员工处罚100元时,直接上级连带40元,间接上级连带20元。 3、3 连带责任范围及标准 3、3、1 适用于除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之外的全体管理者及质检人员。(经理级以上人员、质检督导部开出的不合格产生的罚款才进行连带) 3、3、2 发现问题的开单人不再负责连带责任(推菜和投诉除外),涉及到罚款的除对直接责任人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 3、3、3管理公司领导发现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从部门第一负责人开始处罚100%,直接上级连带40%,间接上级连带20%,管理公司质检督查和归口负责人连带20%。

3、3、4 管理公司经理和店总发现的问题开具不合格产生的罚单:除对责任部门进行三级连带出发外,对员工处罚的当值质检负20%的连带责任;对管理者出发的当值质检主管(经理)要负20%的连带责任。(个别现象直接对当事人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两例以上视为普遍想象,直接对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处罚,相关管理者负连带责任) 3、3、5 凡管理公司人员在酒店兼职的,日常检查按酒店部门负责人检查和连带,当公司统一检查时,应行使管理公司职责进行检查,并负管理公司连带责任。 3、3、6 酒店内日常检查时店总不负连带责任,外部检查连带至店总时,均按20%处罚(菜品和投诉除外) 3、4卫生方面:(卫生不合格指同一责任区域一处严重不达标或三处轻微不达标,具体执行办法根据各店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4、1 各级管理者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店总至少一天一次,经理级至少一天两次,主管级至少一天四次(环卫班负责人至少每餐六次),在卫生质量检查表上记录并签字,每处卫生不合格罚款5元,对直接责任人处罚100%,直接上级连带

一般法院判决连带责任怎样执行

一、一般法院判决连带责任怎样执行 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但在生效裁判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当被执行人之一的连带责任人履行完义务后,其该如何追偿的问题,履责后的连带责任人是另行起诉还是以本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判决)为依据要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真正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法律未作出规定。 二、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 1、同时式执行。 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指令。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2、选择式执行。 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效果明显,执行周期短,实践中较为常见。此种执行方式的后果是产生被执行主体之间的追偿权,也是特别容易引发抗法和信访案件发生的一种执行方式。

3、转换式执行。 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 三、承担连带责任的特征 1、它是一个整体的责任 2、它给了被侵权人更多的选择权 3、它是一种法定的责任 《民法通则》130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侵权领域中有7种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8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13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规范运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 (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对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3000--5000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1000-3000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500--2000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

机械行业质量奖惩制度

质量奖惩制度

质量奖惩制度文件类别: 文件初始编制者/日期: 文件修订者/日期: 文件审批记录: 文件修改履历:

1、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4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人给予奖励。 2、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 2.2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3、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发现和处置,以及奖惩的实施。 3.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品质的日常管理及做好品质异常工作开展的配合工作。 4、定义 4.1 首检: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一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4.2 自检:每做完一个产品后对自己所在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称为自检。人人必须加强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保证自己生产的产品100%合格,绝不允许有次品流入下一工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3 互检:本工序在开始加工前先对自己的前一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称为互检。 4.4 专检: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品质部检验人员对产品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进行的检查。 4.5 巡检: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4.6 特定批:指在特定时间段或同一作业班次、同一发货批次、同一合同订单号。 4.7直接责任人:因操作失误或玩忽职守直接导致质量问题发生的人员即为直接责任人。 4.8 间接责任人:因互检操作失误或监管不利导致质量问题发生的人员即为间接责任人。 4.9 质量异常:本制度所描述的质量异常指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照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公司的技术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操作可以避免的非预期的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

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根据《担保法》第18条第2款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借款债务履行期届满,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人(被保证人)没有清偿到期债务,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还债义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债务到期后,不管借款人有偿还能力而主观上不愿意偿还,也不管借款人客观上无能力而未偿还,只要实际没有偿还借款,保证人与借款人就要负连带保证责任。从中也可以看出,连带责任的保证债务虽然具有从属性质,但在民间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与保证人不分先后顺序承担清偿债务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主要区别是“没有履行”与“不能履行”。没有履行是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它与一般保证的“不能履行”形成明显区别。由于“没有履行”与“不能履行”之间的差异,两种保证方式存在以下不同: (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都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成立,但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通常情况下以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后开始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从民间借贷合同期满之日起开始承担保证责任。若混淆这两种时间上的差异,要求一般保证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就开始履行保证责任,在借款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一般保证人的实体权益;对连带责任保证人,若等到借款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在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就有可能影响贷款人实体权益的及时实现。 (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 在诉讼中,连带责任保证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贷款人可以将借款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诉至人民法院,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单独先诉保证人先予偿还;一般保证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除了借款人明显出现“不能履行”的情形外,贷款人只能将借款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诉至人民法院,而不能将保证人单独诉至人民法院。。 (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 《担保法》对一般保证方式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作了特别规定,即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就主债务未约定保证期限的,在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才使用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以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通常不因任何事由中断,若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因法定事由而中断。 (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 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和免责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人指享有免责抗辩权,而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保证合同上明确标示一般保证的方为一般保证方式;而保证合同上未标示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的,通常被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但遇到下列两种特殊情况要做恰当处理:若贷款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类似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些条款的,应当认定为一般保证;若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转载自投融贷)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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