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2012年XX 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及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纪为民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决策部署在民政部门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二)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和组织工作纪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落实到位

(一)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加强对散葬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护补助经费、优抚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孤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完善救灾资金监管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切实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救灾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制定出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程序,建立责任制度,明确纪律要求,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健全完善救灾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发放相关制度,提高救灾物资监管工作水平。

(三)加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工作。推动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制定城乡低保工作操作规程,优化低保对象审核审批程序,细化审批部门和人员职责。探索建立低保绩效评估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救助工作运行的动态监测。

(四)加强优抚安臵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工作。加强优抚安臵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优抚安臵项目资金检查制度,确保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加强优抚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安全。

三、深化行风示范创建,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一)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引导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推动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在民政系统深入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突出“争创群众满

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当优秀服务标兵”工作主线,认真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不断更新“亮”的项目,丰富“比”的内容,拓宽“评”的形式,使窗口单位亮出压力,比出动力,评出活力。

(三)全面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第二批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深入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四)加强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管。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评估,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建立综合执法监察机制,防止和纠正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开展社会组织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行业协会防治腐败工作,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做好社会组织“小金库”问题整改和相关问题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五)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

理和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六)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常性督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社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解决社区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区环境。

(七)巩固殡葬管理专项治理成果。在清明节期间(3月15日至4月15日)继续开展全国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健全清明节文明祭扫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不断提高殡葬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肃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行为,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

(二)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项目决策、招标投标、规划管理、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集中进行治理,力争在解决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健全规范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深化庆典、论坛、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以及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对经过批准举办的活动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

(四)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臵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加强越野车配备使用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不断提高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五)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的管理,杜绝公费出国(境)旅游现象。

(六)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

定,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行为。

(七)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配合财政部门系统梳理总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成果,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五、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持从抓重点、抓难点、抓关键环节入手,全面落实分工任务。

(二)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文件,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四)强化对民政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五)深化党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党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努力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和民政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力度,健全完善《XX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法》。

(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八)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程序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九)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臵、社会捐赠、福利彩

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利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臵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加强民政系统腐败案件和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工作,完善民政系统案件统计报送机制。

附件:2012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二)、(三)、(四)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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