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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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统一实行考勤请假制。员工考勤表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考勤员填写,考勤员要认真如实填清员工上班、请假、旷工、迟到、早退情况。如发现表内有故意造假行为应立即撤换并报请公司处理。

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的(包括两天)由该职能部门负责人准批;两天以上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各部门负责人和副总经理请假和员工请假五天以上的均由总经理批准并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注册。请假回来各到准假领导处和办公室办销假手续。擅自超过准假时限者均按旷工论处。

各部门负责人在保证误工作和人员出勤天数不少于规定的情况下,可合理安排员工轮休。对不能出满勤者,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满勤天数为每月扣除双休日天数。公假日照常上班。月勤超出满勤时数,应视为加班时间。

迟到、早退者(晚上班3-15分钟为迟到,超过15 分钟按旷工半日;早下班3-15分钟为早退,超过15 分钟按旷工半日)第一次扣工资5元,第二次扣工资10元,第三次扣15元,依次推算,月底汇总,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员工不请假离岗或超假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总额5%,两天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0%,-月内累计旷工4天以内者待岗两个月。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公司将予以除名。

员工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待岗一个月。上班期间因公、私事外出,须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须按时返岗。不经批准私自外出视为脱岗按旷工处理,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员工若遇突发性私事无法事先请假的,须用电讯工具或书信、口信形式请假,若假期己满而事未完时,须事前与主管联系,办理续假手续。员工因公出差,须到办公室填写公差单,并由该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许离岗。

婚、丧、产假、节育、探亲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销假。假期中工资照发。考勤表月底由总办公室汇总由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作为当月计发工资的依据。并应在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宣布,并通报全公司。

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入职所有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录取。被录取员工由总办办理入职各项手续(包括服装发放、押金收取、员工档案卡、登记册等)。

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外聘人员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者,由部门经理书面提请总办批准转正,转正后签订《劳动

合同》,方可成为正式员工,若不合格者,可提前辞退。在岗凡在我公司各部门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视为在岗员工。在岗人员中分为试岗、上岗、待岗三种类型,公司根据员工本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表现和其他情况确定其在岗类型。

试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为试岗:经考试合格,试用期内的员工;试用期内的外聘人员;见习期内的学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导游人员、环卫人员、司机及其他临时雇用人员。

上岗:试用期满,工作表现良好,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

待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待岗:政治业务素质低下,主观努力不够,完不成本岗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经批评教育后无改进的;

违犯党纪国法和有关法规的;严重违犯本公司规章制度的;月内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的;月内旷工累计1至4次的;年内一次性请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年内一次性请病假在两个月以上的。

经审批后,辞职者或被辞退者必须到总办领取离职表格,由本人填写后在三天内到所在部门和相关部门办完- -切离职手续(工装、配置物品的交回等),最后由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岗。

员工办理完毕各项手续后,依据本部门提供的考勤到财务科结清工资及其它费用。员工在未办理离职手续前,必须坚守岗位,照常上班,否则按公司相关条款处理。员工离开公司后与公司脱离- -切关系,与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相应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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