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法传销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

浅析非法传销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
浅析非法传销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

浅析非法传销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

非法传销是信息时代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滋生的怪胎,属于经济邪教,其根本目的是非法聚集公众资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传销组织严密,传销渠道隐蔽,发展规模大,欺骗手段高明,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本文结合江津实际,就非法传销活动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作一探讨。

(二)以传销为就业的新门路。传销活动之所以盛行,就是利用了当前就业难的困境,投机取巧,以“高收入”,“好工作”为诱饵,骗取无业人员的信任,特别是大学生,刚步入社会,对生活充满激情,急于实现人生价值,却因社会阅历浅,易上当受骗,甚至执迷不悟,甘愿陷入传销歧途。[本文来源于大ˇ秘ˇ书ˇ网--有文章需求,请到大*秘*书*网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

(三)以“直销”为幌子进行非法传销。当前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很强,既以经济利益,快速致富或高额回报作诱饵,又以所谓的“直销”、“科学营销”等加以伪装并大势宣扬“合法”。一名“讲师”在介绍公司直销“欧丽曼”化妆品时称,每套产品3350元,其中3200元是产品的费用,150元是网络管理费,交了3350元就加入了公司,在以后销售时,拿包括有18件一套的化妆品就不用再另外付费了。再以后,你就介绍别人加入组织,你介绍的人越多,工资升得越快,从几百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如此很大

程度上骗取了一部分想快速致富、快速脱贫的人的信任,大部分人因受诱骗所致加入到非法传销的行列。

(四)打击犯罪存在四难。一是取证难。传销活动上线人员取得非法所得后,立即将非法所得转移,使在追缴非法所得上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同时,下线人员在缴纳“加盟费”后都未取得缴费凭证,也使在非法所得数额的认定上,缺乏有效的证据。加之一些“入迷”者在被查处后,执迷不悟,不讲实话,传销者之间互不往来,给侦办案件带来困难。二是主犯难抓。传销主犯躲在幕后,身居异地,遥控指挥,抓获查处的传销窝点的主要头目大多在四、五级人员,一旦案发,无法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难以达到打击的目的。三是定罪难。利用传销或变相传销手段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由于对传销的违法性没有科学界定,给实际工作中对立案查处传销就无法准确定性。刑法认定问题,则是困扰公安机关侦办此类案件的主要难点,影响了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和积极性。

此外,打击非法传销还存在遣返难的问题。公安机关在打击处理过程中,对绝大部分参与传销的人员必须实施遣返,遣返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面临着很大困难,加之个别执迷不悟者,想另起炉灶,想方设法逃避遣返,给遣返工作带来难度,甚至影响打击效果。

三、措施及对策

(一)广泛宣传,切实加强群众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性

的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不仅具有较大的欺骗性、隐蔽性,而且裹胁群众多,涉及面广,有的甚至对参与人员采取各种精神和暴力控制手段,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

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使群众特别是青

少年知道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传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要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深刻揭露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欺骗性,大力营造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浓厚氛围,树立正

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勤劳致富理念,采取“发动群众、摸清情况;公布电话、扩大线索;集中力量、分头行动;发现

一处、查处一处”等措施,联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加

强对本辖区实有人口的清理,对涉嫌传销的人员及时报告,同时发动群众举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

制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其滋生、蔓延的

土壤。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尽量创造条件,给待业青年、在

校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尽量不给传销组织以可乘之机,减少其参与传销活动的可能性。

(二)严格依法处治非法传销活动。针对传销和变相传销

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要密切关注,切实掌握传销组织违法犯罪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严惩策划、组织者,摧毁传销网络,教育解救广

大受骗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予以处置。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的发起人、负责人、组织者,多次参与传销、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骨干分子,要依法严惩。对于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要进行教育,并及时遣散,对于执迷不悟的顽固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

(三)加强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及场所管理,努力提高防范能力。传销组织活动特点之一就是跨区实行异地区传销。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加强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的管理,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切实纳入辖区派出所的管理之中,社区民警及协勤人员等力量要经常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对外地人租住房屋以及外地人经常聚集场所要加强管控;还要及时与社区和中介组织加强联系,建立起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渠道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把打击和防范有机结合起来。以“准确分析、精确打击、有效防控”为原则,提高防范和打击能力,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

反传销宣传试题

反传销宣传试题 一、单选题 1.工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A )立案侦查。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法制机构 2.对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B)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以上20%以下 3.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C)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下

4.经查证属实的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开发布(A),提醒群众防止上当。 A.警示、提示 B.行政处罚决定书 C.查封扣押通知书 D.暂缓执行决定 5.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C)查处。 A.商务主管部门 B.检察院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法院 6.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可处以(C)元罚款。 A.1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7.下列属于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的是:(A) A.赵某为某传销公司设计了一套公司网站管理软件,用于发布传销信息,计算业绩 B.钱某在新浪网论坛上发帖散布传销信息,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C.孙某在网上购买了某化妆品自己使用,并在自己的博

客上谈论使用心得,推荐别人购买 D.李某将自己设立的网站服务器租借给传销公司使用,从中牟取利益 8.《禁止传销条例》明确建立由(C)牵头,(C)为主,商务、教育、民政、财政、电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配合,形成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机制。 A.工商,公安 B.公安,工商 C.政府,工商和公安 D.工商和公安,政府 9.禁止传销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C) A.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B.宣传与惩罚相结合 C.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D.宣传、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10.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C )推销产品的经营方式。 A.其他直销员 B.加盟店成员 C.最终消费者 D.非直销员

灵秀社区居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 按照xx镇整治维稳中心5月31日召开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和取替非法传销组织工作专题会议,会议通报了xx城区部分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现了非法传销死灰复燃的迹象,有可能会往城郊结合部蔓延的状况,xx社区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立即召开了社区严厉打击和取替非法传销组织的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社会联合打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争取工商、公安、司法、等多家部门联合打击传销网络,制定社区打击传销长期计划,依靠辖区成员单位、社区的力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引导和监督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辖区内传销苗头和动向,争取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联合打击网络。对异地聚集、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给予重拳打击,对出现的传销窝点,联合工商、公检法部门快速进行清理。 二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和辖区单位自检自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要求辖区成员单位做好自检自查,联合公安对辖区出租房、宾馆、闲置厂房、新建空房等进行重点防控排查;加强对各类招工广告的梳理,认真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接受群众举报。 三是要努力做好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讲解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宣传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加强教育劝导,对辖区内曾参与过传销活动的人员实行定期回访教育,避免传销人员再次误入歧途。 四是认真做好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社区

的紧密合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物业小区、认真清理摸排,对一旦排查发现的非法传销窝点逐一捣毁、取缔。 通过为期一周的严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增强了辖区成员单位,辖区居民对传销危害的认识,净化了社区的辖区环境,提高了大家打击非法传销的意识,让辖区居民认识到了传销与直销之间的区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社区决定一如既往的做好打击非法传销的长效机制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

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汇报

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汇报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我县制定了《XX年**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国共产党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

打击传销宣传材料一

打击传销宣传材料 1、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等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 2、传销的构成要件。 (1)组织要件: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 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另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

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如果有人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投资”,前提是要交钱,并且需要发展亲戚朋友等人参加,许诺从中提取报酬,就要引起警惕了。 3、传销的危害。 (1)扰乱经济秩序。传销违法活动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的法规规定,伴随传销发展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买卖外汇、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行为,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行为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2)破坏社会道德。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3)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械头号、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行凶、杀人等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生侵害。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直销活动中的多层次计酬之间的区别 两者都采用多层次计酬的方式,但有很大不同:一是从是否缴纳入门费上看,后者的销售人员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缴纳高额入门费,而前者不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道具商品”,是根本得不到入门资格的。二是从经营对象上看,后者是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商品定价基本合理,且有退货保障。而前者根本没有产品销售,或只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许退货,主要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三是从人员的收入来源上,后者主要根据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奖金,而前者主要取决于发展的“下线”人数多少和新人会成员的高额入门费。四是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看,后者的直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产品销售业绩和利润,而前者的传销组织则直接取决于是否有新会员以一定倍率不断加入。 (二)本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侵犯的是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往往要求他人以资金投入而承诺以利息、红利、利润等形式定期返还巨额利益,一般没有或者很少有商品经营行为,且以本人作为枢纽,与所有受害人直接联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般以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存在商品买卖行为,但利益主要靠传销人自己亲自发展下线来获取,没有下线就没有获利。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集资诈骗罪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主观上具有非法牟利的动机,该牟利行为主要不是通过非法占有经营中所接触的他人财物来实现,而是通过所谓“经营活动”来实现。 (三)本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 1.“团队计酬”式传销是根据下线的销售业绩来计算和返还上线的报酬,因此这种传销在本质上是一种经营活动。在本罪所称的传销包括了《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的三种传销方式的前提下,“团队计酬”式传销的组织、领导行为既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又成立非法经营罪,两者之间是一种法条竞合关系。 2.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拉人头”和“骗取入门费”式传销中,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对被发展人员是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因此,从性质上看,这两种传销在本质上并不是经营活动,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与非法经营罪的法律规定之间不存在竞合关系。

最新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精选.

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XX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小区派出所、XX 镇综治维稳中心的指导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切实加大了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社区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净化了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创建平安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XX社区20××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构,制定相关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五是深入辖区,认真摸排,认真领悟,加强学习。 二、抓住重点,打防结合 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

三、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 1、XX社区20××年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写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一年来在社区辖区范围内没有发生传销组织活动的迹象。 3、存在问题主要是辖区商住小区较多,又在城郊结合部,管控相当困难。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加强协作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之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XX社区明年打击非法传销工作依然在X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而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全面落实领导小组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争创无传销和变相传销社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

保护自我_远离传销(反传销知识宣传资料)

保护自我,远离传销 一、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是否?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20世纪90年代初传入我国大陆。由于传销本身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和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手段相对滞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些不法组织和个人利用传销宣扬邪教、组织帮会、散布迷信;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等参与经营;利用传销从事诈骗活动、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偷逃税收、走私贩私、牟取暴利。传销活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为此,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传销活动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对传销活动必须予以坚决禁止。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 三、传销的危害性是什么? 1.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传销破坏社会道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破坏了社会主义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如传销组织对参加者所上的第一课往往就是教你如何用所谓“善意的谎言”去骗人,而且是骗身边的人。经过传销组织的“洗脑”,传销参与者诚信缺失,道德失衡,不惜将同学、同宗、同事、同乡,朋友、战友、室友,甚至父母、兄弟、姐妹、亲戚都骗入传销的“泥潭”。 3.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械斗、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 每个传销参与者都有相同的经历: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至外地,通过“洗脑”,被致富神话打动,四处筹集资金加入传销网络。陷入传销泥潭后为赚钱再欺骗亲朋好友加入,如此恶性循环。由于传销获利与否及获利多少取决于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少,一旦再没有新成员加入,处于底层的传销人员必将血本无归。传销结果往往是夫妻反目、父子相向、孩子辍学,甚至家破人亡。有的传销人员经过“洗脑”,受传销组织精神控制而变得精神恍惚,不能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四、当前传销活动有哪些新的形式和特点? 1.传销与互联网结合更加紧密。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利用网络作为运作平台发展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其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介绍加入、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使其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2.组织更加严密,层级分工更加明确,呈现出专业化、高智化特点。

打击传销有奖知识竞赛试题

1.工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20的,应当依法移送(A )立案侦查。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法制机构 2.对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B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B.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5%以上20%以下 3.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C)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下 4.下列行为属于传销的是:(D )。 A.甲公司谎称自己是经过国家批准的直销企业,在电视上大肆宣传公司生产的保健品质优价廉,实际上都是假冒伪劣产品。 B.乙百货商场为吸引顾客,为在商场消费的顾客办理积分卡,每消费10元可以积1分,累计500分赠送商场购物券20元。 C.丙蚂蚁养殖场与某村村民签订蚂蚁养殖协议,约定村民从公司购买蚂蚁进行养殖,1年后公司将以1倍的价钱进行回收,到期该公司拒不回收,也不退还村民购买蚂蚁的钱款。 D.丁公司宣称购买公司3800元的产品,即可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并可以介绍他人加入,介绍的人可以再继续介绍他人加入,业务员依据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和提取报酬。

5.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的是(A)。 A.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B.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行为。 C.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 D.为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6.下列属于骗取入门费传销的是(B)。 A.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 B.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C.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D.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 7.下列属于团队计酬传销的是(C)。 A.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 B.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C.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

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2018年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成立景谷工商局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部署和落实工作。明确职责,认真抓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 (一)高度重视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避免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意识不强,造成大量人员上当受骗或流至外地从事传销活动。 2.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宣传教育与管理。要将流动人口列入管理范围,与所属人员同教育、同管理,提高他们识别和抵制传销的意识,防止出现上当受骗现象。并对出租房屋严格管理,防止传销人员聚集或储存、销售传销物品等活动。 3.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检查监督。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单位、

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 (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家喻户晓。 (三)发挥专业部门作用,有力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配合派出所等部门,形成合力,对境内传销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传销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 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性,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情况,把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周密部署,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避免出现群众上当受骗和因预防工作不力而导致传销活动发展蔓延。 (三)加强沟通联络,畅通社会面控制工作信息渠道。 建立和完善信息情报制度,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和反馈各种有关传销人员活动的信息,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为有效落实打击传销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半年总结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半年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了打击传销工作方案,这半年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了对传销活动的集中排查摸底工作。 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三次集中排查摸底,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进行走访,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走访群众600余人,调查出租房30多户,在来宾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城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与辖区单位进行协调沟通,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在集中排查摸底中,我辖区范围尚未发现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租用我社区的民房三五成群聚集学习、开会活动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涉嫌传销的人员聚集授课情况,更没有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 二、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社区干部进行了几次宣传,并在社区内悬挂了打击传销宣标语,印发了300份有关传销危害性材料,在社区办公室设立打击传销宣活动咨询台,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三、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社区范围内集结。 由于我市加强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社区转移,我社区干部加大了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社区参与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资料

【珠海市工商局3·15活动宣传资料之三】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宣传资料 1.何为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根据国务院2005年8月23日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销在我国是违法的。 2.传销有哪几种形式 根据《条例》规定,传销主要有3种行为: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补发展有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传销有何危害

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例如:赵某(女)和田某有一3岁的孩子,原本是个幸福的家庭。后来赵某和田某先后参加了传销组织。赵某在组织中是B级经理,田某是C级主任。因怀疑田某发展的下线人员报警,赵某指使田某及几个同伙将下线人员殴打致死。夫妻二人因此被判处死刑。执行前赵某泪流满面地说;“传销害人啊,让我家破人亡。” 4.传销属于犯罪行为吗 传销不仅违反了《条例》等国家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5.参加传销的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参加传销的人员也是违法者,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其在参加传销活动过程中权益受到的损坏,不能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救济和保护。 6.群众如何对待传销 《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群众遇到传销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7.什么是直销、直销企业和直销员

在校大学生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案例分析

在校大学生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案例分析 近几年,一度沉寂的传销向学校渗透发展。大学生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但是欠缺社会经验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被非法传销组织宣传和煽动,这就绐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以下为我在工作中的遇到的学生参与传销工作案例。 一、案例介绍 张某某,男,21岁,为计算机控制技术06级的学生。张某某性格外向,和同学关系处理的不错。由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大爆发,给身为2009届应届毕业生的张某某带来了巨大的就业压力,而且由于张某某家在农村,经济条件较差,在校3年学习期间有2年靠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因此该生急于寻找理想的工作,在2009年4月份即将毕业前被其高中同学以介绍高薪工作为名拉入传销组织,骗至三门峡一传销窝点洗脑,在被传销组织灌输一夜暴富的思想后,开始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二、解决方案 我作为毕业班的辅导员,在学生请假离校找工作前就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联系体制,通过定期的电话联系了解毕业班学生的工作动态。而在与张某某的联系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反常现象,其手机经常无法接通,好不容易联系上后询问该生当前的工作状况,该生支支吾吾,不能说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单位。随后我便与其家长联系,了解该生的情况发现该生已经长时间不与家长联系,而且在春节过后返校前谎

称要偿还贷款,跟家长索要了8800元。但是该生并未向我提出还款申请,且之前的种种反常迹象让我觉得不对劲。经过与张某某同班同学的联系,以及与该生家长的沟通,通过电话、QQ等方式最终确定该生被其高中同学骗至三门峡参与传销组织。随后我陪同该生家长到三门峡市报案,与公安机关一起几经辗转找到张某某所在的传销窝点将其解救出来,并带回学校。返校后,经过我与该生的多次沟通和耐心开导,张某某清楚的认识到传销的危害,以及自己所范的错误,并作出深刻的检讨,从而端正了心态,在毕业前顺利找到工作,并与2011年考上家乡所在地的公务员。 三、案例分析与启示 (一)案例分析 通过与张某某的深入谈话,该生也知道传销是骗人的,但是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得身为2009届毕业生的张某某深感就业压力空前加大,急于找到一份待遇好的工作以实现所谓的人生抱负,并偿还在校期间申请的助学贷款。该生之所以被骗,我认为主要是以下原因在起作用:首先,该生接触社会面较狭窄,涉世未深,思想单纯,容易轻信他人,缺乏社会经验、识别陷阱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传销组织的欺骗性、隐秘性和危害性认识不够,这次受骗就是因为经不起同学的蛊惑而上当受骗;其次,由于该生家庭比较困难,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快速致富,尽快使家庭脱贫。这种急功近利心理导致他对传销鼓吹的一夜暴富的神话具有浓厚的兴趣,把传销当成了实现理想的阶梯,难以抵御所谓的高薪引诱和一些不切实际的“糖衣炮弹”

反传销材料汇编

陈七中心小学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活动 情况汇报 陈七中心小学

陈七中心小学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情况 防止传销进校园,是依法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是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根据濮阳县教育局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认识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我校开展了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情况如下: 6月3日学校宣传栏向师生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我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成果。 在6月6日,学校开展了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话,对传销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宣传教育,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师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通过反传销学习资料让同学们认识到传销在生活中对我们的影响,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随后,以各班为单位进行了“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承诺签名活动,活动中,同学们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表示要坚决抵制传销,远离传销,坚决不参加任何传销活动。 6月10日,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引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假期学习计划,积极参与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学生阅读健康向上的课外读物,开展好家庭服务和自我服务。 此次活动使同学们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

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以对党、对人民、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职责,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切断传销组织向学校和学生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模板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今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xx和省领导批示和全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xx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明显成效。仅今年1-5月,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xxxx多人次,车辆xxx多台次,共查处传销案件xx宗,捣毁传销窝点xx个,遣散传销人员xxx多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x人;冻结传销人员的银行存款xx多万元,罚没入库金额xx多万元。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常务副市长蔡理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每次打击传销的专项大行动,常务副市长蔡理都和该市工商局何文伟局长等领导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 二、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局、公安局、东镇镇政府、市政法委、民政局、交通局、人民银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27人组成打传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办实行每天24 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三、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市政府与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等部门,工商、公安、东镇镇政府又分别与下属单位,级级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市建立起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络体系。 四、狠卡软肋,强化出租屋管理。对传销人员集中的窝点和落脚点----出租屋,市委、市政府对症下药,采取五大举措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土壤。(1)停水。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主,由供水部门对该传销活动场所实施停水。待业主书面保证不再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后恢复供水。(2)断电。凡是市打传办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而逾期不行动的出租屋

反传销宣传资料

反传销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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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传销? 在国家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进行了一个概念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这项条例中确定的传销行为便是将传销细化,形象化,具体化。条例中规定,主要 有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 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 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 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 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特点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可是以暴利为诱饵欺骗他人非法推销劣质或走私商 品、大肆偷逃税收的传销活动,发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隐蔽,危害性也更大。而且还有融入黑社会乃至向经济邪教发展的趋势。那么,非法传销的魔力到底在哪里?日前,中 央电视台通过对传销培训教材的曝光,彻底展示了传销组织完整的“黑色”欺骗链条。 这些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教材编 织的链条程序大体是这样的:要把新人骗进传销组织,大致分为: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 约、摊牌、跟进、直至胁迫加盟。揣摩心理列名单 传销组织通过长期的欺骗实践,总结出了列名单的技法,这些技法通常是传销教材 第一部分的内容。所谓列名单,也就是盘算一下,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传 销人员的笔记中这样写道:“在这里面包括这样几类对象,亲戚类:兄弟姐妹;朋友类: 五同一一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邻居类:前后左右邻居;其他认识的人,如师

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何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外来人员在我居从事非法传销的居住点进行清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告诫违法分子,不要再继续搞违法活动;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

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按照县委、政府领导要求,拟定了打击非法传销专 项行动整治方案,上报政府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期邻县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致使大量传销人员蜂涌至我县,这些传销人员大都文化程度较低,受传销头目的欺骗,由于身无分文,虽经宣传教育,仍有部分滞留于蒙。部分传销头目转移居住点,并让传销人员互换住房,给我们 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五、下步工作重点 1、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度,做到露头就打,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抓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强有力措施,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 气候。

反传销工作计划

黔南田家炳中学反传销工作计划为保护我校学生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现制定了《黔南田家炳中学反传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为推动黔南建设和谐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学生自觉抵制非法传销诱惑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艰苦奋斗精神、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切断传销组织向校园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二、工作重点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充分运用宣传材料、校园网络、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载体,通过举行专题班队会、讲座、手抄报比赛等多种活动形式,营造抵制传销进校园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增强识别非法传销的能力。发动学生向亲友宣传抵制非法传销知识,如发现非法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具体措施 1.成立反传销领导小组 2.举行一次主题班队会; 3.举办“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签名活动; 4.举行一次专题讨论课。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重要意义 防止传销进校园,是依法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是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校园广泛开展禁止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 (二)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防止传销进校园的整体工作合力 我校能密切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完善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格局,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进一点加强学生管理,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收集好过程材料,撰写总结。 黔南田家炳中学 政教处 2014年9月

打击传销宣传材料

1.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 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 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 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 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 益等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 销、“团队计酬”传销。 2.传销的构成要件。 (1)组织要件: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 。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 ;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 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 另一种是承诺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 (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 如果有人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投资” ,前提是要交钱,并且需要发展亲戚朋友等人参加,许诺从中提取报酬,就要引起警惕了。 3.传销的危害。 (1)扰乱经济秩序。传销违法活动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的法规规定,传 伴随销发展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买 卖外汇、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行为,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 行为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2)破坏社会道德。传销组织通过灌输、“洗脑”,教唆参与者以“善良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3)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一些传销人员因此流落他乡,生活悲惨;部分人员参与盗窃、械头号、卖淫、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行凶、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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