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报废管理(通用版)

设备报废管理(通用版)
设备报废管理(通用版)

设备报废管理(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94

设备报废管理(通用版)

1设备报废的标准

1.1设备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陈旧或损坏且购不到配件,达不到低限技术指标,且无修理价值。

1.2技术落后,耗能很高,效率很低,国家已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

1.3超过安全使用期限,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1.4不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使用标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又不能改造达标的设备。

1.5经技术鉴定,确属质量问题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以及修理费用过高,接近新购价格。

2报废设备的鉴定与批准。

2.1凡需报废的设备,由车间先填写《设备报废单》报送设备科。

2.2由设备科组织技术及车间负责人进行技术鉴定,并在报废申请单上签署意见。

2.3对重大设备需由主管副总经理参加鉴定。

2.4经过鉴定报废的设备,设备科将《设备报废单》报总经理审批。

3报废设备的处理

3.1设备经批准报废后,由设备科凭《设备报废单》办理相关手续。

3.2报废的设备,一律由设备科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3设备未经正式批准报废前,各单位不得自行拆卸、改装或挪用零部件。

3.4为了利用报废设备的残值,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回收来的报废设备可以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处置。

3.4.1直接降级使用或维修后降级使用。

3.4.2作为同类设备的零部件或拆用其部件。

3.4.3公开拍卖或直接变卖。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车间设备变更管理,防止设备资产流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只使用于本厂各车间内设备的报废管理 三、具体内容和要求 1.车间设备报废标准 1.1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题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回收价值的。 1.2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1.3设备腐蚀且严重老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设备使用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1.4自行改装制造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利用的。 公司生产部、技术部要向生产车间提供各种材质的生产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设备的报废标准依据,车间具体将按照依据执行。 2.设备的报废与管理 2.1 为加强设备管理,稳定车间生产,避免造成物料损失和人身安全事故,车间要对进入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进行统计,对于无法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予以报废处理。 2.2车间要根据每台设备容器运行介质和工艺的不同,确认各个设备

的使用寿命,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科学论证,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再进行报废。 2.3车间的物料性质决定了设备的选材必须正确、合理、使用,材质的不同直接决定了设备的使用寿命,避免因选材不当造成设备寿命提前,生产成本增加。 2.4由于事故造成的设备报废,设备管理人要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详细叙述设备事故经过、原因、后序处理措施等,事故处理完毕后交生产部。 2.5车间内报废的设备必须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报生产部审批并总经理批准。 2.6设备维修物资的报废要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交生产部审批,并经物管部确认,再进行报废处理。 2.7施工单位将报废设备拆除后应尽快清理现场,不得将拆卸后的部件等留在车间生产现场。 2.8报废设备处理完后,车间履行设备的报废审批程序,交予生产部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 3.废旧物资的报废与管理 3.1车间要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节约降低车间维修费用,不断修旧利废,根据车间的实际情况,节能降耗,节约生产成本。 3.2车间管理人员要将废旧物资及时回收,根据物资类别的不同分别进行分类处理,对于一些损坏的配件准确检查是否出保质期,如未出保质期及时收集退库,让外协人员跟厂家更换,出保质期的集中退库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 一、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机电科根据矿发展规划提出方案,由机电矿长审批,对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报矿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费用可列入大修费或其他费用。 三、设备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 (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2)通过修理,虽然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值80%的设备。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6)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作为机电科日常工作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由机电矿长、机电科、财务科、材料小组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7)凡是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矿长审批,报集团备案。 (8)凡未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需提前报废时,由矿呈报.经上级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10)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 第 2 页共 4 页

收益,必须用于设备改造和更新。 第 3 页共 4 页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 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

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七.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制度 (一)物资供应应急保障 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因国家规定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国各行各业均放假,因此临床临时短缺的应急医疗器械只能依靠各科室及医疗设备科库存备用物资。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学科专科特点,就可能发生节假日应急短缺的物资列出清单(区分科室备存和医院备存),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2)医疗设备科根据医院批准的上述清单,进行采购备存。医疗设备科在医院总值班和医院通讯上留有联系电话,遇紧急情况时,临床科室可通过医院总值班通知或直接通知有关人员开库领取。 (3)对于抢救情况发生概率高的临床科室,应长期备有用于抢救的医疗器械物资。使用科室要定期检查这类物资的有效状况。 2.上级发出重大疫情通知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操作文件 编号:FX.05.505/02 版本号/修改次:D/0 页次:第 1 页共4页实施日期:2004.3.15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谭小亮2004.3.1 审核/日期:湛先好2004.3.2 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3.6 文件版本号文件更改单编号提出部门修改人备注

1、目的  1.1为控制产品的报废活动,加强对报废品的处置管理和产品成本的控制。    2、范围  2.1适用于质量保证部下达产品项目批准决定,投入批量生产(包括批量引导)阶段,产品生产以及技术更改过程中产生的自制件、外协件、外购件报废的处置管理。  2.2适用于销售公司在奇瑞公司内部产品报废的管理;不适用于销售公司售后退回的索赔件。 2.3适用于报废品的产生、判定、定置到清理出生产现场,直到回收、销毁的全过程。    3、术语  3.1报废品:无法通过返工、返修恢复其预期功效,且不能作为让步处理继续使用的不合格品。 3.2报废:对报废品进行申报、评审判定、处置、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4、职责  4.1质量保证部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报废,制定工废、料废判定标准及产品报废破坏标准; 4.2材料实验人员负责对涂装车间槽液、胶、油漆的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3质量保证部回收鉴定人员负责对除槽液、胶、油漆以外的其它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4报废品所在单位负责报废品的标识、集中存放、保管、记录、定期申报,并对产生报废的责任单位进行初步判定;  4.5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各种零部件返工工时的计算;负责编制由于产品工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  4.6物流部门负责编制由于产品料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负责各类已判报废品的转运和管理;  4.7采购部参与外协件、外购件料废的判定,并负责料废品向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4.8废品场负责全部工废品及供应商不愿退回的料废品的接收和处理;  4.9财务部负责废品损失及向供应商索赔的核算和资金回笼工作。    5、工作流程  5.1报废品的预判定:发现不合格品的各单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品的状态对其进行预判定,并及时通知最终判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一般在发现不合格品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判定工作)。通常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方式有:a)拒收;b)返工;c)返修;d)让步;e)报废。5.2报废品的判定及记录:  5.2.1料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料废通知单》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料废通知单》上应注明料废品的生产厂家、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如果产生连带件损失,应将连带件的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加上;最终判定后由发现单位将所有报废品运送至回收指定位置。《料废通知单》共五联,第一联质量保证部留存、第二联财务部留存、第三联物流部门留存、第四联采购部留存、第五联交供应商留存。  注:发现单位必须将料废品及连带报废品拆解成最小的供货状态。  5.2.2工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工废通知单》,交由责任单位主管以上领导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如果责任单位不认可,由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责任单位进行最终确认),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工废通知单》上应注明造成工废的责任单位、工废

计算机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计算机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报废申请、审批管理。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计算机设备报废的管理工作。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但鼓励执行本制度的各部门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能源部电力工业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 电力工业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起草)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信息系统项目开发规范(起草)四.报废管理 4.1 提出报废的计算机设备应具有的条件 4.1.1折旧期已过,帐面已提足折旧费的计算机设备,其主要部件损 坏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30%。 4.1.2因过频使用、自然磨损,造成计算机设备、部件同步老化,发 生硬件故障频繁,无法继续使用。 4.1.3 因雷击、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造成计算机设

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 设备价格的50%; 4.1.4 因技术进步,原有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求,不宜或无法使用。 4.2 计算机设备报废审批流程 4.2.1 需要报废计算机设备由设备保管人提出申请,提交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4.2.2 综管部计算机专业负责对所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1)对申请报废的计算机设备的有关帐、卡与实物进行逐台逐件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2)对申请报废的计算机设备进行运行测试和故障损坏情况分析,确认可否进行修复、改装,估算修复或改装费用。 3)对折旧期未满、因人为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或功能过低、技术落后的计算机设备做出认真分析。 4)对存有程序、数据或资料的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介质进行清除,防止失密。 4.2.3 财务部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报废计算机设备的残值。 4.2.4 资产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主管审批。 4.2.5 生产技术部门(生产技术部)主管审批。 4.2.6 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2.7 公司总经理审批。 4.2.8 申请报废计算机设备办理退库手续。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沙洲电力综合管理部。

设备购置、修理、更新、报废管理规定

设备购置、修理、更新、报废管理规定 第一章设备购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设备计划购置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计划的申报程序 1、报内部计划 各车间部室报设备计划应先审批购置设备申请、内部计划审批表(附设备明细表)及技术要求。相关领导批示后,报设备动力部设备组,经设备动力部设备组人员与经营部计划组核对设备台数和金额后,设备组人员做网上设备购置计划。 2、报外部计划 自2012年起集团公司将取消纸质四联单设备计划,网上申报设备计划流程为:设备部经办人编制设备计划附设备技术要求,煤化工专用设备推荐厂家、联系方式填写在技术要求里,具体操作为:投资计划类别、资金来源类别根据下发的设备计划或结合经营部填写,设备类别一般为机电设备,点击新建,出现表格单项工程名称为零星设备购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台数、价格分别填写后点击附件添加该设备技术要求后点击发起→计划科审批→财务科审批→总工程师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计划科审批→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审批→财务管理部审批。审批程序结束后财务管理部汇总设备计划与技术要求上报供应处设备部。 二、考核办法 1、各车间部室报设备计划要根据集团公司批示的设备计划一一对

应,做到上报设备的台数与金额清楚准确,发现一项不准确的扣0.2分。 2、各车间部室报设备计划包括:设备购置申请报告1份、内部计划审批表(附设备明细表)1份、技术要求3份(盖公司章)。如上报有误,每项扣0.2分。 第二章设备外委修理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设备的外委修理管理,强化维修主体责任,提高服务质量,搞好维修设备完好率,防止严重维修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维修管理目标 维修目标:保证设备功能与精度,确保生产设备连续稳定运行。 二、设备维修程序 1、设备发生故障后,由设备动力部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事故发生单位,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现场鉴定。责任单位需在2日内将分析报告递交到设备动力部。 2、设备需要维修,责任单位没有维修能力修理的设备,由责任单位出具维修申请(公司领导签字)及分析报告交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出具《工作联系单》,委托机电更新队进行修理。 3、机电更新队不具维修能力的或规模较大的维修项目,设备需外委维修时,责任单位(或使用部门)除递交分析报告外,还应递交其主管副总签字的外委维修申请,设备动力部进行比价后填写《设备外委修理申请单》。主管副总经理及经营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出门证手续。

产品报废处理流程

产品(物料)报废管理办法 一、报废品的定位 1.0 报废品:产品出现不合格,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达到品质要求或不能继续使用投入生产的物品。 1.1 经销售、品管改版定性为不在投入生产的物品。 1.2 长期库存、锈蚀、磕伤且无法修复的物品。 1.3 因车间、库存其他原因造成的物品。 二、目的 为降低仓储成本、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保证报废物料程序畅通、控制产品不良、加强车间对不良产品的认识、杜绝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及时对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规范、合理、快捷,特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凡本车间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包装物料)均按此办法作业。(适应车间小型易耗品的报废处理) 3.0 实施细则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车间各小班组负责组织对本部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负责报废品的原因分析、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将《产品报废申请单》原件转交相关岗位审核单据;如报废物料是组件,则由车间将可用配件拆解后,方可报废。可用件退还仓库,作为采购物料冲销物料成本。 3.2 质检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部门,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3.3 实施部门:实施部门依据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3.4财务部门、行政部门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产品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共同实施并在单据上签字。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由签单,单位共同协助完成报废产品的报废处理。 附一:1、不良的外购产品、物料放于指定区域,由仓库统计数据后,报采购部门,再有采购部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化。(如有相关指令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2、由客户退回的产品由售后出具申请单,走报废流程。 附二:报废审批表1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按此规定作业。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3.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设备。 3.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3.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3.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3.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4.报废处理 4.1申请报废: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由各车间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评表》,交由设备部审批。 4.2初步鉴定:由机修组负责对报废设备、设施做鉴定,确定是否具有其他价值。

4.3由申请报废部门的经办人组织制定报废方案,将方案上交至生产部审核。由公司经理、公司采购部、设备部提出作价意见,经副总审批同意后执行。处 理金额较大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5报废的设备,各单位因技改、维修需要可以拆卸使用,必须根据残值,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残值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按照低值易耗进行处理。 4.6报废的设备设施由生产副总依据制定的报废方案处理,报废处理的设 备所收款项交财务,作为设备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4.7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

编号:SM-ZD-38356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机电科根据矿发展规划提出方案, 由机电矿长审批, 对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 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 报矿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 改造费用可列入大修费或其他费用。 三、设备更新的原则是: 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 可以报废更新。 (1)设备老化, 技术状态落后, 耗能高, 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2)通过修理, 虽然能恢复精度和性能, 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值80%的设备。 (3)严重污染环境, 危害人身健康, 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遭受意外灾害, 损坏严重, 无法修复的。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卫生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本市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第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类见附件1.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卫生部管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市卫生局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 第四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适合本市实际、符合设备配置规划原则,充分兼顾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实现区域卫生资源共享,提高设备使用率。 第五条设立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各级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 二、配置规划及管理机构 第七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由卫生部制定。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由管委会制定。 第八条管委会由卫生、发展改革、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专委会负责设备配置的技术评估(专家评审办法另行制定。专委会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大型医用设备专业的专家组成。 三、配置审批 第十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必须遵循依法、规范、透明的原则。配置数量严格按照卫生部批准的我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总量进行控制。配置申请经过专家论证后,报市卫生局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须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第十二条市卫生局每年向卫生部报告,并通过北京市卫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年度审批情况。 第十三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新增、更新、报废按卫生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新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相应诊疗项目。 2、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医师、技师、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颁发的《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 3、申请配置CT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常规X线检查设备和相应人员、技术等条件;原则上平均年门急诊量>150000人次或年住院手术量>900人次可提出配置申请;原有同类设备每台年检查人次数≥13800人次,临床病人(除体检的检查阳性率专科医院≥70%,综合医院≥50%,可申请新增设备。 4、申请配置MRI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应配置和使用CT两年以上;平均年门急诊量> 300000人次或年住院手术量>3000人次可提出配置申请;原有同类设备每台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不需要打 印,能找到就行。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载客汽车。 三、实施主体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管理部门。 四、车辆报废年限和里程 1.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定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3. 车辆提前报废条件 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前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 对引导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公司建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上述车辆加强日常检查、隐患检查频率。凡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五、到期客车报废程序 1、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准备,建立报废车辆档案。 2.必须按国家规定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车辆报废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七、附则 本制度由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 74941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制度 Equipme nt retrofitt ing and scrapp 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机电科根据矿发展规划 提出方案,由机电矿长审批,对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报矿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费用可列 入大修费或其他费用。 三、设备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 (1) 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2) 通过修理,虽然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值80%勺设备。 (3)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 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6) 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作为机电科日常工作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由机电矿长、机电科、财务科、材料小组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7) 凡是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矿长审批,报集团备案。 (8) 凡未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需提前报废时,由矿呈报经上级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 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 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10)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改造和更新。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医院医疗设备也在不断更新换代,医院在购买新设备的同时,必然要对过时的以及不能使用的设备作必要的报废处理,为防止医院固定资产的流失,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做好设备报废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有着重要意义。 1 医疗设备淘汰报废的原因 1.1 自然淘汰大部分设备使用率高,达到甚至超过其使用寿命,因结构陈旧,性能已不能达到低限技术指标,且无维修、改造价值,形成自然淘汰。报废计算机属此列,它更新换代逐年加快。 1.2 使用不当,管理不善一些设备无专人管理,使用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严格按照使用规程操作或长期带故障工作,不予及时维修。环境达不到要求,在超温、潮湿、静电等环境工作,有的电网供电不稳,又缺乏相应的稳压设备,往往造成设备过度损耗或损坏。有的设备得不到及时的清洁保养,使设备过早退出使用。缩短了仪器使用寿命,甚至造成人为损坏。 1.3 设备采购缺乏计划性,论证欠周密设备采购制度贯彻不严格,科室自行购买的设备,技术论证不被重视,少数设备由于论证欠周密,甚至无论证,于是出现了只买不用、不管的现象,因此出现了因配件不全、质量差、技术落后、售后服务跟不上等因素影响使用而导致报废闲置。 1.4 维修困难由于无技术资料或线路图(进口设备现在一般无),缺乏必要维修配件或材料,使得设备难以修复。 2 加强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 2.1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为了搞好设备的报废管理,作为设备管理职能部门的设备科应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修理费用太高的设备,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包括报废申请、鉴定、废品回收、处理、销帐等手续。在其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1)统一处理原则,所属科室无权处理,必须上交设备科,统一管理。(2)经费归属原则,废品处理经费上交,作为以后购买设备的基金或维修设备的基金。 2.2 报废的程序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数量,使用科室领导签字,经设备科技师鉴定审核,再由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手续办好后由设备科按报废单收回报废设备,将能用的淘汰设备和完全损坏的设备分开放置,等候处理、销帐。 2.3 废旧设备的回收利用管理由专人负责,及时将报废设备清理回收起来,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设备报废及报废设备处置办法

附件六 机械设备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报废工作属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年终设备管理工作考评范畴。 第一章设备报废标准 第三条凡是运输设备使用10年,施工机械使用14年,无继续使用价值,并且提足折旧,可以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 第四条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经有资质部门检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三)大修后虽可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因灾害、事故、生产任务变更、本单位不适用其它单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条凡属报废设备,未提足折旧的,应一次性提清。 第六条 A 类、B类设备要有完备的技术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主要内容不全,不予报废,无实物的设备不予报废。 第二章设备报废程序 第七条设备报废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进行。 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九月份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普查,初步确定报废对象。 第九条初步确定报废设备对象后,在九月底前报本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一)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见附表二),上报总公司资产部。 第十条总公司资产部、财务部门和基层有经验的人员组成三结合鉴定小组,现场对拟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提交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十一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报废的设备,由总公司资产部形成“总公司年度设备报废申请”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报废后,凭总公司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设备方可报废消帐。 第三章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十四条报废设备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国营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报废处置,由总公司资产部归口承办,基层单位无权私自处置批准报废

设备更新改造管理办法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更新改造定义、管理职责、设备改造、报废及转移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的设备更新改造与报废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与编写规则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体系 3 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完善本制度,督促检查、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2各生产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按要求执行本制度。 4 管理内容及方法 4.1更新改造设备定义 指按照原有实物,购置的生产、非生产设备、机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叫设备更新;在原设备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或改用新材料、新工艺以提高设备的使用性能,而对设备进行的改进称设备改造。

4.2职责范围 4.2.1机动部 4.2.1.1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更新改造工作计划。 4.2.1.2负责组织更新改造项目的方案论证及前期工作; 4.2.1.3参与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技术论证工作,编制设备采办的技术协议。 4.2.1.4负责组织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和验收。 4.2.1.5负责报废设备、建构筑物的技术鉴定组织及审定工作,负责职能管理范围内承包商的资格审查及承包商库的建立完善工作。4.2.2财务部 负责年度更新改造预算费用的上报审批工作。 4.2.3供应销售部 4.2.3.1组织设备购买工作。 4.2.3.2负责报废设备、建构筑物的回收及处理工作。 4.2.4使用部门 4.2.4.1负责编写本单位更新改造项目的方案。 4.2.4.2负责编报本单位更新改造项目计划,提出项目启动申请。参与设备购买工作。 4.2.4.3负责设备安装、制作方案的编制工作。 4.2.4.4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办理资产登记。 4.2.4.5负责更新改造项目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 4.2.4.7负责本单位更新改造项目的验收等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报废规定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3、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对于报废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多。 具体程序是: 临床科室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科工程师技术鉴定——设备科主任确认——财务部门确认(资产管理部门确认)——主管院领导确认——院长确认——送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清点报废设备数量,交由财政局授权的物资回收公司。 医院的医疗设备使用年限根据不同的设备有不同的规定。 一、报废年限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发挥设备的最大效能,凡达到国家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标准的设备、设施、器械,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 按照设备功能或性质,划分设备使用年限,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原则上不能报废。由于目前无国家统一使用年限规定,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X光机使用年限6年 二、报废审批程序: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须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处理。 2、报废设备鉴定:由设备处、医修组、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处、监审处组成鉴定小组,本着严谨、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

水库降等及报废管理办法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水利部令 第18 号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3年1月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规水库降低等别(以下简称降等)与报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在10万立米以上(含10万立米)的已建水库。 第三条降等是指因水库规模减小或者功能萎缩,将原设计等别降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等别运行管理,以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相应效益的措施。 报废是指对病险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水库以及功能基本丧失的水库所采取的处置措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水库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称为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 第五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必须经过论证、审批等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报废的国有水库资产的处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当予以降等: (一) 因规划、设计、施工等原因,实际工程规模达不到《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扩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二) 因淤积重,现有库容 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恢复库容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三) 原设计效益大部分已被其他水利工程代替,且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或者水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能满足库功能萎缩已达不到原设计等别规定的;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科室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设备科。 2.报废设备鉴定:维修人员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应予以报废: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经修理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者; (4)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又年久失修者; (5)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且不能降级使用者; (6)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7)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原值50%以上),经济上不合算者; (8)严重污染环境,不能安全运转,无改造价值者; (9)计量检测不合格,强制报废者。 3.报废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负责人审核,设备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县财政局国资委审批后,方可按程序办理报废申报手续。 4.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物资处理需与财务科、县财政局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设备科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并上缴。 5.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科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与财务科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6、.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科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严肃处理。 7、设备科协同财务科完成医疗设备报废工作。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目的: 明确设备更新改造与报废的管理办法 范围: 设备更新改造与报废、 1.设备的更新改造 1.1国家对设备的更新改造有要求的,应按国家公布的要求进行。 1.2设备更新改造应进行技术与经济论证,提高设备的技术水平,推进设备标准化、系列化。 1.3根据远期规划的目标,编制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 1.4设备的更新重点 1.4.1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1.4.2技术性能已不能达到生产产品质量要求的设备。 1.4.3能耗高,造成严重污染或危害人体健康,以及不安全的设备。 1.4.4虽经大修仍不能满足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要求的设备。 1.4.5经大修虽能使技术性能达到工艺要求,但耗资大,不如更新合算的设备。 1.4.6虽能满足生产要求,但不符合国家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设备。 1.4.7产量、产值不适合生产发展需要的设备。 1.5设备的改造要有科学依据,要组织多方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及严密的试验研究,取得可靠的试验数据。 1.6更新改造的设备要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确认符合生产要求,对药品质量无影响时才能使用。 1.7更新改造设备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2.设备的报废 2.1设备的报废条件 2.1.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2.1.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2.1.3因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2.1.4机型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2.1.5超过使用年限设备。 2.1.6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2.2报废设备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部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查,总经理批准、备案后方可报废,未经批准的报废设备不得进行处理。 2.3报废设备的处理 2.3.1按现存价值整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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