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股权并购与增资操作流程

【并购】外商股权并购与增资操作流程

为防止歧义本文中外商股权并购仅指外商认购境内公司股东现
有股权除非特别指出不包括增资并购的情形。

外商股权并购并增资有两种操作办法第一种方式股权并购与
增资同时进行这种方式是否可行需要和当地商务部门先行沟通一
些地区不允许代理注册上海各类公司、代理记账、企业增资咨询热线021-********\189********

9 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被并购公司及其境
内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10被并购境内企业的职工安置计划

11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或债权债务承继承诺书
12 外国投资者对并购行为是否存在造成境内市场过度集中妨
害境内正当竞争、损害境内消费者利益的情况说明

13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14 外国投资者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5 工商局出具的被并购企业核准资料即工商机读登记资料

16 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证明

17 被并购境内公司的环保审批文件、场地证明国土证、房产
证、租赁合同。

在深圳市股权并购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8 外国投资者和被并购公司的股东名录各股东的身份证明和
开业证明文件

19 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
20 被并购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如果企业为商业企业除此外还应当提交

21 境外投资者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以不提
供深圳有此要求

22 并购后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23 场地使用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这一条需要和当地政府落实
按照《外商投资指引手册》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
的不用提供但现实中大多需要

24 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
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并购商业企业应该注意零售店铺单一店铺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
方米且店铺数量超过3家其外国投资者通过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
企业在中国开设同类店铺总数超过30家单一店铺营业面积超过
3000平方米店铺数量超过5家其外国投资者通过设立的外商投
资商业企业在中国开设同类店铺总数超过50家的零售项目的情况需
要到商务部审批。
(二) 外汇管理局各项核准

1. 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被并购企业应当向外汇主
管部门申请办理外汇

登记IC卡并提交如下资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书》

2 商务部门的批准证书和批复

3 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公司章程

4 股权并购协议和增资协议

5 原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方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该表要求的相关
资料

该表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各投资方的基本资料包括境内个人的
身份证明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个人的身份
证明境外机构的注册文件或注册证书。
7 被并购境内企业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
期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8 如有国有股权转让的需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国家资产管理
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产权交易鉴证书。

需要提交的各种表格和申请书见附件一。

2. 办理外汇登记IC卡后被收购公司应该申请外汇管理局核准开
立资本金账户并提交如下资料

1 书面申请在一些地区为《关于申请资本金账户的报告》

2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3 针对前述资料的补充。

获得开户核准件后外商应当在银行开立资本金账户并向该账户支
付其首期增资认缴首期增资认缴不得低于其认缴总额的20%。首期
出资到位后应当进行验资。
3. 转让股权的公司原股东应当于企业获得外汇登记证后开立个
人资产变现专用账户以方便外国投资者向其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开
立个人资产变现专用账户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

1 书面申请说明开立账户的用途拟汇入此账户的资金来源

2 外商投资企业或境外投资企业的中方股东提供其外汇登记
IC卡境内中资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境内个人提供有效的
身份证件

3 其他可能的补充材料。

4. 资本金到帐后个人应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资本金入账核准
并提交以下资料

1 书面申请

2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复

3 股权转让协议
4 境内被收购企业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若该企业原已是外
商投资企业还应附上一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或有效的资产
评估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转股应有所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
批准文件或产权交易鉴证文件

5 银行出具的外汇到账通知书或证明文件

6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5. 为证明外

国投资者已经足额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外国投资者应
当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证明并提交以下资料

1 外方自行提交或者委托中方提交的书面申请注明有关账户
开户行、账号、币种、资金余额、结汇用途等股权购买金结汇方面的
内容和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的申请外方委托中方提交申请的
还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股权购买对价分期支付的另须审核分期支
付的说明说明中应包括分期付款的进度、已付金额和应付金额

2 股权转让协议

3 股权转让决议
4 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和批复

5 被收购企业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6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外国投资者的首期增资认缴入账后被投资企业应当聘请合格的机构
进行验资。然后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工商登记一般情况申请
工商登记按照变更办理即可但是一些地方福建需要提交设立登
记表中的基本信息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交资料如下

1一般基本资料

1 申请报告

2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复

3 境内公司股东会决议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 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6 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
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7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8 外国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接受委托书》

9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工商局会留下一份原件和银
行资信证明。

2由于股权并购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股权变更董
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

2 《股权转让协议》
3 如果股权转让后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应
当备案登记并将董事、监事、经理以及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作为
章程的附件。

3由于增资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增加注册资本和
投资总额

2 验资证明

3 首期出资为非货币出资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让手
续的证明文件。

办理工商登记一定需要先和当地工商部门沟通是办理设立登
记还是变更登记目前已知福建泉州办理设立和变更登记广东惠州
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一般情况下何种变更填写何种变更登
记申请表

股权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五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变更申请
表见附件六但是深圳使用统一的变更登记表申请表见附件七。

二、先并购再增资
先股权并购后增资的情况应当先行按照附件二《外资并购流程》
完成股权并购之后再进行增资注意目前这种方式是福建晋江唯一
接受的方式。就增资而言流程如下

(一) 商务部门批准

向商务部门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申请材料如下

1 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增资申请报告

2 企业董事会关于增资的决议

3 有关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 各方投资者就增资事项增资方式、期限等签订的补充合
同、章程

5 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

6 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 企业批准证书原件

9 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

10 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有的最近的验资报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已缴足的企业免交。

(二) 外汇局

1. 获得最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复后公司应当向
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增资变更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 增资变更登记申请表

2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3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及批复

4 经批准生效的原合同及修订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原章程及修订章程
5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方基本情况登记表》及该表要求的相
关资料如境外投资方法定代表人国籍为中国需提供投资方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 其他补充资料。

2. 如果公司尚未开立资本金账户按照上文所述开立资本金账户
的方式开户在申请报告中需载明开立的目的如果公司已经开立
由于账户限额原因需要办理资本金账户变更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1 资本金账户变更申请表

2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3 持有原纸质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的企
业在申请时应提交原纸质核准件企业留存联及银行留存联原件

4 其他补充资料。

以上申请表格和文件的范本和模板见附件三和附件四。开立资本
金账户后外方投资者向该账户打入首期认缴增资并进行验资。
(三) 工商局变更登记

首期出资验资后公司

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
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3 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
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5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6 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新的批复

7 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

8 被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9 外方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0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1 增资的首次出资时非货币资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
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三、结汇

(一) 企业结汇

1结汇流程

无论以上文第一种还是第二种方式完成并购增资公司结汇时遵循同
样的流程根据国家外汇局2008年142号文件的规定结汇前应当
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验资后公司直接向银行申请结汇。
结汇应当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 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3 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
询证函的回函

5 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
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
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
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6 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2结汇注意的问题

1 结汇必须提交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使用证明

根据国家外汇局2008年142号文件的规定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包括
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
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
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
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因此外币置于资本金账户有不能结汇的可能性由于人民币不断升值如不能结汇则存在外汇资
本金不断贬值的风险。

2 结汇资金的用途有限制

根据外汇管理局2008年142号文的规定结汇所得

人民币资金不得
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
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
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因此公司无法用结汇资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公司可以自有资金进
行股权投资再将结汇所得资金用于购买企业需要的物资、发放员工
工资等其他法律不禁止的用途

(二) 个人结汇

外国投资者从国外汇入的股权转让资金足额到位、被转让股权单位办
理完验资手续有些地方工商局需要该验资报告后转让股权的股
东方可到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所在商业银行为境内个人资产变现
专用外汇资本专用账户内资金进行结汇所需材料如下
1 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2 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3 前一笔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
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
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
笔客户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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