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漏算的工程量

容易漏算的工程量
容易漏算的工程量

容易漏算的工程量

1、在平面保温屋面中排汽孔

2、楼梯栏杆中的预埋铁件

3、油漆、涂料施工用脚手架

4、预制板梁砼:板梁封头砼、运输、安装

5、钻孔灌注桩:入岩深度的钻孔(该项目市政和公路定额项目包含内容差距很大)

6、户内管道安装的吹扫容易遗漏

7、室外管道安装的超高费

8、角钢的制作安装及其主材费用

9、沟槽土方单侧弃土的系数容易遗漏

10、外运土的人工系数忘记乘

11、电缆、电线等上清单只是提供净工程量,在组价时还得加上预留、弯曲、损耗等长度

12、在配电柜安装清单中基础型钢容易漏

13、给排水上管道安装清单中套管容易漏

14、风管穿墙的封堵

15、调节阀试压冲洗临时短管制作安装。

16、设备安装吊装机具摊消。

17、工艺管道安装中法兰安装的螺栓是未计价材料。

18、安装部分: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的基数包括6层或20m以下的全部人工费。在高层建筑同时又符合超高施工条件时,高层建筑增加费和超高增加费是叠加计算的。

19、屋脊线、盖板!主要是零星部件!

20、一些零星的、小型构件砼容易漏算;

21、屋面分格缝,特别有架空隔热层时,水泥砂浆找平层有分格缝,而且在隔热板上也要做分格缝;

22、一些规范要求的也容易漏项,比如:墙长超过5米时要增设构造柱,墙高超过4米时要增设压梁;23、设备安装加垫铁、管道安装时支架制作、安装、油漆防腐;

24、通风管道安装的帆布接口;

25、楼梯间顶层满堂脚手架、屋面分格缝、设计说明中构造要求以及一些室内外零星构件。

26、外墙抹灰分格嵌缝有相应的定额子目,所用材料不同,应套用相应的子目

27、板的负筋分布筋很容易漏,因为图纸根本没反映。除了要看下工地看看以外,没别的办法。

28、在挖土方工程中,现在的计价表,挖湿土方的抽水费未计入(以前的定额是包含),现在归入在措施项目中,即第二十一章施工排水、降水、深基坑支护章节内。在编制时,不要忘了啊!

29、各种建筑的伸缩缝:屋面的分格缝、外墙与散水交接的沥青嵌缝;

30、构造柱的突出部分;

31、预制板间的现浇带;

32、打预制桩的,桩头、接桩、送桩等。

33、钻冲孔桩的,钢护筒、入岩增加费、操作平台、砼是采用水下砼浇筑。

34、钢板桩打、拨分开套子目、在基坑作业和在坑上作业的系数。

35、没有详细的布置图,但图纸说明中提到的项目。如填充墙的构造柱、砌体加筋等。

36、措施项目费用的大体积砼的测温费。

37、土建工程为二装的预留预埋件。

38、土建工程中窨井、化粪池项目如套综合定额,别漏了其中相应的措施项目,如挖湿土排水费、基坑排水费及脚手、模板费等。

39、暖通工程中容易遗留的项目:

1)空调风管阀门、静压箱,风机盘管回风箱的保温;

2)设备本体与管道连接中的法兰;

3)屋面水系统管道中的土建支墩;

4)末端设备采用的减振措施。

40、合同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投标文件等,施工组织设计直接影响措施费的构成,按照规范施工则是合同内容之一。比如投标时按24小时连续施工考虑,夜间施工措施费就不能不考虑,噪声等环境保护费用也不是简单的费率就可以代替的。再比如设计图纸规定用PE 给水管,但并未说明屋面部分要采取什么措施,按规范PE管不能爆晒,应有保护措施,报价时就应该考虑。另外,定额和规范不符时,应以规范为准,因为验收以规范为准。

41、对清单项目和下挂定额子目的衔接不能完全掌握(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等)。定额有计算规则,清单有计算规则,两者必须一致。比如前面多次有人提到的管道支架和穿墙套管,按清单是应该计算,不过室内管道安装定额通常都包含支架和套管(各地规定有不同),再计算就重复了。

42、楼梯石材踏步开槽容易漏掉,墙面装饰不同的装饰材料接缝处理,顶棚扣板四周压线易漏算。

43、土建里面的:人机配合挖土有个系数,湿土也有系数。-0.06位置的防潮层。

44、土建中还有个东西容易忘,就是支撑钢筋用的马凳,实际施工中这个也是不小的数字,而且很烦。

45、土方类别及运距;

46、洞内、地下室内等需照明施工的人工费增加40%;

47、构造柱圈过梁模板砼计算;

48、管桩桩芯砼、送桩及试验桩的计算、管桩长度应计桩尖长度;

49、砖砌栏板1/4、1/2厚定额按900考虑,每增加或减少人材机需调整;

50、桩芯圆钢板、预埋铁件等刷防锈漆等;

51、不规则墙面抹灰、墙面钉钢丝网等人工增加;

52、墙面抹灰垂直高度超高抹灰厚度调整;

53、电气竖井桥架工程量统计有出入,原设计没有具体的安装大样图,由预算人员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安装方式。

54、高大厂房安装所用脚手架费用。一般钢结构不搭设脚手架。

55、钢筋工程中的垫铁可算在钢筋工程中?(按各地情况)。

56、抹灰工程中用的那个铁丝网山东省2006版消耗定额已单设子目,进入直接工程费。

57、脚手架费用应以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做法计算。

58、装饰中的门的特殊五金,尤其是防火门。

59、容易把室外台阶的底面抹灰漏掉

60、容易漏大体积砼里设置的金属导热管

61、不同砼等级浇筑时设置的快易收口网

62、在做装饰装修时清单项目多是按完成面计算的。很多项目看起来是完整的,如果不仔细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及招标文件是很容易漏算,导致清单组价不合理。

63、夹板基层的防潮防火及防虫等处理,石材防潮处理,石材、抛光砖等边角磨边抽槽等细部处理,浅色的石材做地面多用白水泥等。较高的天花吊筋的反撑措施及防护,特殊装饰部位按设计要求拼接时需裁减材料时的损耗等。

64、梁高超过700MM和墙的对拉螺栓;

65、框架柱部分的砌体加固;

66、基础满堂脚手架

67、梁板墙增加的单项脚手架

68、外墙抹灰中的分格嵌缝项目,一般的也较容易疏忽的。

69、脚手架项目中的油漆刷浆用脚手费容易不计的。

70、加气块墙面处理。

71、以投影面积计算的砼工程(楼梯、阳台等)中砼含量大于定额含量应调整。

72、管道与自控专业接口部分,取源部件可能会出现多算

73、脚手架的搭拆容易漏项

74、照明系统灯具安装超高费和其系统调试很容易遗忘

75、楼梯间的最上段,记取的脚手架费不同下边。

76、防水材料附加层厚度的调整。

77、散水的油膏灌缝

78、楼梯预埋件;

79、卫生间等墙体上的砼翻边(当然此类属于划分问题,未算部分往往在墙体中计入了,可是在编制清单中这是个醒目的问题哦);

80、地下室工程中的照明费用;

81、女儿墙变形缝的沥青麻丝

82、预埋铁件

83、出屋面烟囱

84、阳台处的雨水管

85、清单投标报价中,预制构件以个计价时,预制构件上的预埋铁件

86、回填土中的挖土和运土;

87、挖土(挖槽或挖坑)中的运土;

88、基础垫层;

89、木制作的油漆;

90、砖基础防潮层

91、土方人工清底时的难度系数;

92、室外工艺管道安装时的脚手架费用;

93、钢结构焊接的无损检测费用;

94、工艺管线的穿墙套管封堵;

95、沉降观测点的钢筋头及所用的人机费96、加气块墙面处理。

96、人工费调整。

97、基础大放脚顶面防腐。

98、细石混凝土地面中的混凝土强度调整。

99、门窗中的油漆及五金。

100、安装工程中的主材价格

漏项报告

漏项报告 监理、业主: 开工在即、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以下简称清单)中有部分项目存在漏项,现具体上报、等明确指示: 一、清单管道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 球磨铸铁管、钢管等金属管道的所有管件:三通、弯头、 阀门法兰头、大小变接头、软接头等清单漏项。 修改图--17,厂区给水管DN90、厂区输水管DN400,厂 区引水管DN250,排污管DN110清单漏项。 整个输水系统全部为金属管道,有部分村民提出反对使用金属管,同时为避免金属管道二次污染、建议将管道改成 现在常用的高强HDPE塑料管材,虽然造价会相应增加一些, 但后期维护和使用年限要比金属管久的多,更不会存在管道 二次污染。 二、清单管道工程: 清单3.1--3.7各管道开挖断面明细(断面1--断面7), 图纸-67,所有管路只有开挖回填造价、没有填砂护管造 价。 除1.2断面在农田里外,其它3.4.5.6.7断面均在路上,图纸明确在路上开挖后原料回填修复,并浇筑200厚C20 混凝土,而清单里只有开挖和原料回填修复,并无路面砼 或者沥青切割、砼或者沥青破碎、砼或者沥青浇筑的造价。

断面图7中除了并联引水管和输水管,还并联了取水口两台大功率潜水泵的控制电缆及套管,清单中只表示了 PE套管的造价3.9元每米,却没标示3x50+1x25铜芯电缆 的造价、且整个700X2线路只有一个电缆井,无法满足电 缆敷设要求。 三、土建结构工程:混凝土项无模板和钢管架的造价。 四、大门围墙绿工程: 图-62围墙没有设置基础,直接在干砌石墙顶砌筑,不 具备必要的牢固度,需在干砌石墙顶设置砼板带,既当 干砌石墙顶加固用、也当围墙基础用。 基础石墙高度有3米,考虑到后部回填也有3米、剪 力和土压力巨大、是否需要改成浆砌。 厂区未设置门卫室、电动大门管线控制箱布局未设置。

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关于固定总价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 处理意见和建议 致: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据悉贵公司在本次招投标结束尚未签订施工合同前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现本所律师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就招投标阶段及施工阶段工程量清单漏项的预防及处理方式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供贵公司在此次及以后的招投标参考。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在招投标阶段的预防及处理 (一)招投标过程中的预防及处理 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的问题,招标文件经常会有几种要求投标人处理的办法。 1、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加项目。 2、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2)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投标方进行补充是应该被绝大部分招标文件允许的。投标人这样做,对业主至少有两点好处:一是今后若发生了类似项目的变更,就有了套价的依据,而且这个价由于竞争的原因不会高;二是总价报死报价,如果投标人在清单后面增加了一些项目,而总价又具有竞争力,那说明其他清单的综合单价也不高。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该补充而投标人考虑竞争的原因没有做补充项,绝大部分招标文件会认

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二)通过招标文件进行预防和处理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 23 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在选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就明确提示双方在专用条款中要对固定总价下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调整和计算等做出明确的约定,以避免日后引发纠纷。在投标方容易以清单无列项的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从而使甲方承担其提供清单漏项的风险的基础上,甲方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达到在一次投标报价中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工程建设,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说明: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且招标人未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形式给予更正,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另行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予以调整。如投标书中未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或偏离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项偏离内容,则投标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二、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在施工阶段的处理方式 投标方在按照图纸施工时应不时查阅当时的报价表,当

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 1. 漏项问题产生的原因 1.1漏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按照土木工程合同类型分类中,常用的合同类型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更多时候由于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结算简便且节省了计量核价工作;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的优势地位和对于竣工结算的考虑,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来说,所要承担的风险比建设方更多。 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由此导致的问题还延伸到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如果此类问题未在招投标阶段得到解决,并被招投标双方忽略,或者是投标方有意隐瞒,施工过程无可避免要牵涉到项目费用增加,还可能由于二次订货耽误工程工期。 1.2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 1.图纸不熟悉 编写清单的人员毕竟精力和经验有限,不可能对大量的图纸事无巨细的一一把握,造成图纸上有的单项工程在清单中遗漏。例如对某整个装饰物品的漏项或者数间教室的石膏板吊顶的数量只算了其中一间。 2.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 招标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许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费或独立费就隐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桩基的监测费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担当地政府加收税收费用等等。这些不小的费用往往不显示于图纸,也容易被清单遗漏。 3.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 在一项清单组项中,要完成多个定额内容或一个施工流程包括多个施工步骤。编制清单中往往注意工程量大的工作内容,而遗漏了数量相对小的工作内容。例如打预制工程桩遗漏引桩,而地质条件又很不好;例如设计图纸规范用PE给水管,按规范PE给水管不能暴晒,但并未说明屋面部分要采用的保护措施。另外定额和规范不符时,应以规范为准,因为验收时以规范为准。 4.图纸模糊或不完善造成报价偏差 招标的施工图纸可能由于设计深度问题,部分内容未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清单人员往往直接遗漏了该项工作内容。例如在平面示意图上有一个化粪池,而并无具体做法和大样图;例如在厕所隔断上画有扶手的示意图,却无文字说明,亦无材质尺寸等介绍等等。 从以上这些原因分析来看,投标方所处的位置相对比招标方有利,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施工企业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经验的承包商理所应当发现招标文件及清单中的问题和漏洞。 2. 漏项问题在招标阶段的初步预防 2.1 招投标过程中预防 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的问题,招标文件经常会有几种要求投标人处理的办法。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则 1、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该规范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内容。 2、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要及时与招标方沟通,并在对招标图纸的审核基础上提出图纸疑问,待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再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计算工程量。在编制清单时,对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对工程量清单特征项目的描述时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同时,要按不同工程专业进行划分,以每一个单位工程为对象,显示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量以及单位,并且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将投标方需注意的地方进行明确解释。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 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在实践中的具体处理 (1)如是固定总价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价款包含了按图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且设计变更等亦不作调整,则不能增加; (2)如是固定单价合同,一般为工程量清单招标,如

【建纬观点】固定总价模式下关于某工程量应用清单错漏责任地问题分析报告

【建纬观点】固定总价模式下关于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的问 题分析 作者介绍 吴迪,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和金融双学位,现为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不动产金融部律师。曾有在大型国有建筑企业任部门负责人的项目招投标、施工现场管控和法务方面经验。目前主要为房地产并购、商业地产运营、建筑工程现场及企业内部的风控和纠纷处理、PPP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建筑市场上,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投标已普通适用,其相对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更加简洁直观,符合市场需求。另外,实践中发包人基于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且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人,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等缘由,许多发包人选择与承包人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招投标文件或者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常常出现漏项、少算等情况,而导致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争议乃至纠纷。本文主要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项目,两种常见典型情形下,工程量清单错漏的责任承担问题,结合司法裁判案例进行论述分析。 一、导致工程量清单错漏的缘由发承包人就工程结算的争

议事由常见有两种,一种是价的争议,一种是量的争议。当采用固定总价招标时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中综 合单价固定,则除措施费等费用争议外,固定总价合同双方更多是针对量发生争议。量差的主要缘由来自工程的发包人在其所提供的招标资料中,没有能把工作内容明确地反应在工程量清单之上,造成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不匹配,由此便会导致工程量清单错漏,笔者简单列举可能存在的以 下几点具体原因,供参考分析。 例如:1、工程图纸的设计深度和广度难以达到实际施工的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需要进一步深化设计,甚至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仅为初步设计图纸或仅为方案图、效果图,这就会导致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工作者遗漏施工内容。2、编写工程量清单的人员不熟悉图纸。由于工作人员的精力问题、经验问题或招投标时间紧张等原因,难以在一项工程中非常详细地把握工程图纸上所有的事项。3、工程图纸的不规范,或者图纸印制的不清晰,由此导致报价偏差的现象发生。4、清单编制人员没能深入了解一项工程的施工工艺与技术规范和流程,致使一些施工内容被遗漏,等等。二、关于固定总价对应的工程量包干范围关于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对应的工程量计量基础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为包干对象,二是以施工图中的施工内容为包干对象。发生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错误等问题,

控制增加工程量调研报告

控制增加工程量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代建工程建设行为,减少代建工程增加工程量现象发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围绕调研主题,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我办对各代建项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和实地调研,结合代建工作实际,对控制代建工程增加工程量谈几点粗浅意见。 一、现状分析 自县代建办和县城普公司成立以来,由县代建办和县城普公司负责实施的代建项目共26个,共增加工程量起,一些增加工程量问题,严重拖慢了工程进度,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增加工程量的原因分析 (一)设计方面。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不全面、不详细、不明确,进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时,出现多次修改施工图的情况。如个别项目存在地下车库出入口未设计,电力高低压搭伙未设计,附属设施未设计等情况导致增加工程量。 (二)地勘方面。地勘报告不详细准确,与地质实际状况不相符合,不仅影响设计方案的拟定,还对工程量控制带来很大的难度与不确定性。如一些项目在施工时出现桩基超深和流沙等情况需增加工程量。

(三)预算方面。送审清单质量不高,预算不精确,导致预算漏项,少量等增加工程量。 (四)其他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因方案变更,涉及工程量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等原因导致增加工程量。二是因规范变化,如消防方面需按新规变更消防器材,增加工程量。三是部分设计单位无深基坑边坡支护设计资质,后期地下室深基坑边坡支护需增加工程量。四是标高调整,调整后涉及挖填方增多、桩基超深,增加工程量。五是材料及人工费调价。六是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雨污、光纤、通信管线改道,增加工程量。 三、控制增加工程量的几点措施 (一)从设计方面加强控制。加强协调配合,高质量完成工程设计任务,力求图纸全面、详细、准确。首先是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要加强沟通与配合, 然后是设计班子中各专业之间要默契与配合,总图、工艺、建筑、结构等各专业设计人员在立足于本职设计思考的同时,需主动涉及相关专业设计的衔接与配合。 必须对每个专业提出明确的设计要求,明确各专业之间的配合时点及内容要求。在明确并理顺了内部设计要求后,方可向外部(甲方)提出设计(配合)方案。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增加工程量,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 提下可以从技术措施方面入手,优化施工工艺,降低造价,

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解决

1、漏项问题产生得原因 1、1漏项问题产生得根本原因 按照土木工程合同类型分类中,常用得合同类型包括固定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做出更为详细得规定:“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得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就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更多时候由于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得最终结算,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得施工内容,合同约定得固定价款就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得结算价款,结算简便且节省了计量核价工作; 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得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得优势地位与对于竣工结算得考虑,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来说,所要承担得风险比建设方更多。 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得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就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得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得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得增加。由此导致得问题还延伸到施工过程中与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如果此类问题未在招投标阶段得到解决,并被招投标双方忽略,或者就是投标方有意隐瞒,施工过程无可避免要牵涉到项目费用增加,还可能由于二次订货耽误工程工期。 1、2漏项问题产生得具体原因 1、图纸不熟悉 编写清单得人员毕竟精力与经验有限,不可能对大量得图纸事无巨细得一一把握,造成图纸上有得单项工程在清单中遗漏。例如对某整个装饰物品得漏项或者数间教室得石膏板吊顶得数量只算了其中一间。 2、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 招标文件并不就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许多甲方要求得措施费或独立费就隐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桩基得监测费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担当地政府加收税收费用等等。这些不小得费用往往不显示于图纸,也容易被清单遗漏。 3、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文件.doc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则 1、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 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该规范中明确: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 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价 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 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内容。 2、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全面理解招标文 件的内容,有疑问的要及时与招标方沟通,并在对招标图纸 的审核基础上提出图纸疑问,待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再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计算工程量。在编制清单时,对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 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 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对工程量清单特征项目的

描述时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 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 质量;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 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 成,避免重复计算;同时,要按不同工程专业进行划分,以 每一个单位工程为对象,显示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 量以及单位,并且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将投标方需注 意的地方进行明确解释。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 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 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 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减, 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 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 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 的依据。 二、在实践中的具体处理 (1)如是固定总价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价款包

关于工程量清单漏项和漏量的相关法律问题

关于工程量清单漏项和漏量的相关法律问题 szcea 2014.10 ● 案例一:2009年8月我单位与一开发商就其开发的两栋高层商住楼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建筑面积为39000平方米,工期为12个月,由我单位包工包料施工。双方约定: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承包范围内采用固定总价,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部分属承包范围内不予另行计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据实结算;涉及本工程价款调整的文件,均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为合同内容。甲方同意是指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并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后生效的书面文件。合同签订后,我单位依约进驻工地施工,至2010年8月,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因结算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我公司已对开发商提起诉讼。现在有几个问题: 1.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算的,结算时是否可以要求调整; 2.监理日志及会议纪要中记录的现场驻工地代表同意增加的项目工程款是否应给我们计取; 3.变更项目中材料单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应该依何原则处理? 【律师答问】以提出问题的顺序回答: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设计原则是承包商承担价格风险,发包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这一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里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毕竟不是法律,发包方往往借助市场优势把工程量的风险推给承包方,本案就是这样的例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部分属承包范围内不予另行计价”,这就要求承包方在报价时要仔细核实工程量,凡属漏项、缺项、错项均视为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这样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少计算的,结算时要求调整一般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尽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第4.5.3规定“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属于强制性规范。但是该规定是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规范下的强制性标准还有待商榷,即使是《标准化法》规范下的强制性规范,也还要考虑《招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如果将漏项、计算偏差都据实结算,必将构成对合同条件实质性的变更,因违反《招投标法》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 2.一般情况下,增加的项目是必须要增加费用的。但本案中,发包方为承包方规定了严格的签证程序,如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去行使权利的话,按照合同约定就等于放弃了对增加项目计价的权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

工程量清单漏项法律问题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漏项的处理原则 1、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该规范中明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内容。 2、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要及时与招标方沟通,并在对招标图纸的审核基础上提出图纸疑问,待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后,再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计算工程量。在编制清单时,对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对工程量清单特征项目的描述时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

成,避免重复计算;同时,要按不同工程专业进行划分,以每一个单位工程为对象,显示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工程量以及单位,并且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将投标方需注意的地方进行明确解释。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 4.0.9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在实践中的具体处理 (1)如是固定总价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价款包含了按图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且设计变更等亦不作调整,则不能增加; (2)如是固定单价合同,一般为工程量清单招标,如果本身清单数量有错误,要增加;如清单无错误,视为漏项分摊,不能漏项增加。

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解决

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解决 1. 漏项问题产生的原因 1.1漏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按照土木工程合同类型分类中,常用的合同类型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 “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更多时候由于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结算简便且节省了计量核价工作;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 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的优势地位和对于竣工结算的考虑,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来说,所要承担的风险比建设方更多。 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 由此导致的问题还延伸到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如果此类问题未在招投标阶段得到解决,并被招投标双方忽略,或者是投标方有意隐瞒,施工过程无可避免要牵涉到项目费用增加,还可能由于二次订货耽误工程工期。 1.2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 1.图纸不熟悉 编写清单的人员毕竟精力和经验有限,不可能对大量的图纸事无巨细的一一把握,造成图纸上有的单项工程在清单中遗漏。例如对某整个装饰物品的漏项或者数间教室的石膏板吊顶的数量只算了其中一间。 2.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 招标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许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费或独立费就隐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桩基的监测费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担当地政府加收税收费用等等。这些不小的费用往往不显示于图纸,也容易被清单遗漏。 3.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 在一项清单组项中,要完成多个定额内容或一个施工流程包括多个施工步骤。编制清单中往往注意工程量大的工作内容,而遗漏了数量相对小的工作内容。例如打预制工程桩遗漏引桩,而地质条件又很不好;例如设计图纸规范用PE给水管,按规范PE给水管不能暴晒,但并未说明屋面部分要采用的保护措施。另外定额和规范不符时,应以规范为准,因为验收时以规范为准。 4.图纸模糊或不完善造成报价偏差 招标的施工图纸可能由于设计深度问题,部分内容未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清单人员往往直接遗漏了该项工作内容。例如在平面示意图上有一个化粪池,而并无具体做法和大样图;例如在厕所隔断上画有扶手的示意图,却无文字说明,亦无材质尺寸等介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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