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

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
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

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

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提高在乡抗战老战士等在乡复员军人定期补助标准。下面就为大家收集了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仅供参考!

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一、参保条件及缴费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复员军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县人社局社保科认定身份后,从199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15年,共计元。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自愿从1998年1月及以后任何时段缴费。办理补缴时,缴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保费,以当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 2011年7月1日以后的保费,以缴费上年在岗工资为缴费基数。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以及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如果符合农村复员军人条件,经认定身份后可自愿申请退出原保险(保障) 待遇,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的养老金按规定退付,之后转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参与养老金计算。仍决定享受原待遇人员其军龄不参与原待遇计算。

二、待遇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时间统一为2014年7月31日,基本养老金按其退休时间的计发办法据实计发,低于889元,按889元计发。2014年8月1日以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以实际达到退休年龄为退休时间,基本养老金据实计发,低于前述标准,按889元发放。

三、享受待遇时间

2014年7月31日前符合退休条件,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其养老金从2014年8月开始发放;2014年8月1日至今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从符合退休条件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金。

四、参保缴费程序

1、符合参保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能够证明其农村复原军人身份的材料(如入伍和退伍档案、士兵证、退伍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证》以及出具的《辽宁省1954年11月以后入伍的农村籍军队退役士兵普查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档案信息表》)到人社局社保科进行身份认定。

2、参保人经认定身份后到养老保险分局进行缴费,并打印个人账户明细表。

3、参保人携个人账户明细表并填写《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审核表》到人社局社保科审批,经审批后,按规定日期领取退休待遇。

4、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经认定身份后到县养老保险分局缴费,保存好相关材料,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到人社部门进行退休审批。

上述参保缴费时间至20XX年6月30日止。

具体咨询办理请到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地址:康平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养老保险窗口。

注:以上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关于复员军人待遇的最新规定一、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复员军人的范围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且同时具备退役后未参加过工作;孤老或年老体弱、

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人员。

二、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办理程序

1、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入伍、退伍、无固定收入证明到镇(乡)民政办公室申请;

2、镇(乡)民政办公室审查后报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审核后,发给定补证,享受补助。

三、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复员军人的相关待遇

1、定期定量补助金

由镇(乡)按季度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入伍时间

上级标准

自然增长

现行标准

1942年12月31日前

5020

280

5300

1945年9月2日前

4660

260

4920

1954年10月31日前

3860

210

4070

2、医疗优待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

按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医疗补助。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报销)比例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报销)后的剩余住院费用,由民政部门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40%。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因患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数额较大,其医疗费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报销)以及医疗补助达到最高补助金额后,个人负担仍有较大困难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县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给予特别救助。

3、精神抚慰

由镇(乡)为复员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在“八一”、春节期间由镇(乡)走访慰问,因病住院时,镇(乡)要组织人员看望慰问;死亡后镇(乡)组织人员要前去吊唁、告别。火化费减免。

退伍军人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 劳动部发[2007]28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现就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和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发[2005]1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发[2006]17号)(以下简称两个“17 号文件”)的各项劳动保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 (一)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对失业且有再就业愿望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凭退役证,身份证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规定条件的,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接续问题 1、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政明到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 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后按规定缴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2、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处于失业状态的,有所在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 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3、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个人按规定缴费,企业缴费确有困难的,可有军队退役人员所在企业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协商,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使其能够参保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对实现再就业继续参保缴费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社会保险经办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三)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接续问题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政策参加医疗保险,接续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地方政府要督促企业及个人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各地要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所在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对无能力参加医疗保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沉重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要按规定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 其他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制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对退役的人员,(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和参见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按照劳动部发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家属待遇

军人家属待遇 [日期:2007-11- 24]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字体:大中 小] 军人在从事军事劳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家属也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由 于军人职业的要求,军人不能守小家而不顾大家,一个家庭的担子几乎全部落在其家属的 肩上,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养小孩,俩人的担子一人挑,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为军 人安心部队工作,积极为部队做贡献,立下了汉马功劳。可以说军人家属在国防建设中起 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军人家属在二线保障: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为国防建设付出了更多的 劳动,她们是国防建设的二线“军人”,因此,她们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并应给予一定 的优抚和照顾。 军人家属待遇与每一个军人的自身待遇息息相关,它的范畴十分广泛,涉及到军人家属物 质生活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的方方面面,但正是由于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加之 我军经费开支的紧张状况,使这方面的待遇标准较低。我军现阶段的家属待遇与当前的国 民经济发展状况还是比较协调的,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军人家属待遇将会逐步地提高。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 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 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 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军队干部家属差旅费待遇 随同干部、职工调动工作、转业、复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家属,其差旅费按照有关规 定予以报销。 经批准随队居住的父母、爱人、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转业、复员时,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执行,其中购儿童票的小孩,不报销 卧铺票!如有两个小孩时,可合买一张卧铺票。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 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 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明,由部队补发差额。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 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工作调动时,因组织上暂不准家属随行,以后单独前往时,由新工作单位发给有关费用。 符合乘坐卧铺时间的,其家属可购火车硬卧铺或轮船三等舱位票,由调入单位报销;伙食 补助、住宿费按与同行干部的标准执行。子女乘车按与干部随行的规定办理。已满16岁 的子女、车船、住宿和伙食补助费按被调人员的标准执行。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我国每年有40万左右的退役军人。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服役满12年以上,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的;或因公(战)致伤残六级以上的士兵和转业军官,可以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现实中,能满足以上调整的还是占少数的,数据显示符合标准能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只占每年退役军人的两成,剩余的80%的退役军人只能自主就业、自谋职业。所以社会各界对军人退役后的生活保障都非常关注。 目前,国家对做出贡献的退伍老兵们提供了很多补贴,2020年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5大补贴齐上阵,最高可领5万元! 按照2020年最新颁布的《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规定:军人离开部队时,除了能领导国家提供一笔数万元退役补贴金。农村户籍的退役军人还能在领取一笔补贴金。具有农村户口的退役军人,如果退伍后没有找工作,选择回家种地经济收入低,为了保证这类退役军人生活,每人每年可以领取相应补贴金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虽然这笔补贴不多,但是也能补贴下家用。除此之外还有5大补贴政策: 补贴一:红军退伍军人从2019年开始,国家给予那些战争岁月走过来的老兵,红军战士每年5万元的补助。感谢每一位为了祖国做出过重大的贡献的红军,既是对他们的重视,也是对他们功劳的肯定。 补贴二:残疾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如果造成残疾的退伍军人,国家会根据不同的级别等级,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等级补助。

目前退伍军人的补贴标准是1200元每月,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还能再领550元的补贴,也就是1750元的补贴。如果是部队参战人员的,每人能再加600元的补贴。对于那些为国负伤的军人来说,对于伤残人士来说,这笔钱不算多,但这笔补贴却可以保障退伍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 补贴三:安家补助费这笔安家补助费是需要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高山海岛津贴之和 如果退伍军人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十年以内的,发0.5个月补助费;十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如果是复员到县市以下城市,增发0.5个月补助费。 补贴四:回乡生产补助费退伍军人如果选择回农村务农的话,可以领取回乡生产补助费,也是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补贴五:退伍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在医院看病除了享受优先待遇外,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会比普通人要高一些。且对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通过审查批准后,还可以享受医药生活补助费,最低1200元,最高5000元的补助。 1.退役军人的子女可以享受优先录取的待遇

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

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 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提高在乡抗战老战士等在乡复员军人定期补助标准。下面就为大家收集了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仅供参考! 农村复员军人待遇规定一、参保条件及缴费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复员军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县人社局社保科认定身份后,从199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15年,共计元。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自愿从1998年1月及以后任何时段缴费。办理补缴时,缴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保费,以当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 2011年7月1日以后的保费,以缴费上年在岗工资为缴费基数。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五七家属工”、城乡居民,以及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如果符合农村复员军人条件,经认定身份后可自愿申请退出原保险(保障) 待遇,养老保险缴费及已领取的养老金按规定退付,之后转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参与养老金计算。仍决定享受原待遇人员其军龄不参与原待遇计算。 二、待遇标准 2014年7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时间统一为2014年7月31日,基本养老金按其退休时间的计发办法据实计发,低于889元,按889元计发。2014年8月1日以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以实际达到退休年龄为退休时间,基本养老金据实计发,低于前述标准,按889元发放。 三、享受待遇时间 2014年7月31日前符合退休条件,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其养老金从2014年8月开始发放;2014年8月1日至今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完成缴费和退休审核的,从符合退休条件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金。 四、参保缴费程序 1、符合参保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能够证明其农村复原军人身份的材料(如入伍和退伍档案、士兵证、退伍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证》以及出具的《辽宁省1954年11月以后入伍的农村籍军队退役士兵普查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档案信息表》)到人社局社保科进行身份认定。 2、参保人经认定身份后到养老保险分局进行缴费,并打印个人账户明细表。 3、参保人携个人账户明细表并填写《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审核表》到人社局社保科审批,经审批后,按规定日期领取退休待遇。 4、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经认定身份后到县养老保险分局缴费,保存好相关材料,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到人社部门进行退休审批。 上述参保缴费时间至20XX年6月30日止。 具体咨询办理请到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地址:康平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养老保险窗口。 注:以上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关于复员军人待遇的最新规定一、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复员军人的范围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且同时具备退役后未参加过工作;孤老或年老体弱、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社会各界对军人退役后的生活保障都非常关注。目前,国家对做出贡献的退伍老兵们提供了很多补贴,2020年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5大补贴齐上阵,最高可领5万元! 按照2020年最新颁布的《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规定:军人离开部队时,除了能领导国家提供一笔数万元退役补贴金,农村户籍的退役军人还能在领取一笔补贴金。具有农村户口的退役军人,如果退伍后没有找工作,选择回家种地经济收入低,为了保证这类退役军人生活,每人每年可以领取相应补贴金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虽然这笔补贴不多,但是也能补贴下家用。除此之外还有5大补贴政策: 补贴一:红军退伍军人从2019年开始,国家给予那些战争岁月走过来的老兵,红军战士每年5万元的补助。感谢每一位为了祖国做出过重大的贡献的红军,既是对他们的重视,也是对他们功劳的肯定。 补贴二:残疾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如果造成残疾的退伍军人,国家会根据不同的级别等级,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等级补助。目前退伍军人的补贴标准是1200元每月,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还能再领550元的补贴,也就是1750元的补贴。如果是部队参战人员的,每人能再加600元的补贴。对于那些为国负伤的军人来说,对于伤残人士来说,这笔钱不算多,但这笔补贴却可以保障退伍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 补贴三:安家补助费。这笔安家补助费是需要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高山海岛津贴之和。 如果退伍军人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十年以内的,发0.5个月补助费;十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如果是复员到县市以下城市,增发0.5个月补助费。 补贴四:回乡生产补助费。退伍军人如果选择回农村务农的话,可以领取回乡生产补助费,也是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补贴五:退伍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在医院看病除了享受优先待遇外,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会比普通人要高一些。且对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

2014退伍军人补助政策详解

2014退伍军人补助政策详解 退出现役的军人称退伍军人,又专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建立了定期的征兵、退伍制度。 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进行义务兵退伍工作。义务兵退伍时,由部队进行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参加民兵,履行服预备役的义务,随时准备响应国家征召,重返部队。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对退伍军人给予妥善安置,普通军人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直到45周岁。 退役后养老险补助一次算清 据了解,军人退役后有安置单位的,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无安置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入伍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计息。据介绍,国家按军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为军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役时一次算清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退役军人待遇——2015年退役老兵享有4项军人保险待遇

退役军人待遇|2015年退役老兵享有4项军人保险待遇 关键词:军队张为臻退役士兵军人保险军人保险待遇军队考试培训 退伍季亦是离别季,短暂而又漫长的军旅生涯即将告一段落,转眼间许多老兵就要脱下这身心爱的军装,迈向社会,投身实现强国梦的新征程。总部提醒各位退役老兵:退役时享有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军人职业年金、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和退役军人失业保险4 项军人保险待遇,退役后需要到地方办理接续手续,保证保险待遇得到延续。 一、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退役后提供老有所养的待遇保障 为保障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权益,2015年9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家改革完善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离开部队时,由军队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根据这项规定,士兵退役到企业工作或者返回城乡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按照个人服役期间各月缴费工资一定比例的总和,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退役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按照个人2014年10月1日以后服役期间各月缴费工资一定比例的总和,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转移至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伍义务兵的月缴费工资数额,按照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同时,军队财务部门为退役士兵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等转移接续凭证。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安置后,持军队开具的转移接续凭证,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二、军人职业年金,在军队服役期间的贡献转化为养老保险待遇 2015年国家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在给予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一份军人职业年金,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军人职业的价值肯定和贡献认定。根据这项规定,士兵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队财务部门按照个人2014年10月1日以后服役期间各月缴费工资一定比例的总和,计算给予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同时,为退役士兵开具《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在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没有正式启动、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年金的情况下,军队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和缴费凭证交给个人,退役士兵如果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者到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工作,需要将补助资金和缴费凭证交给单位,由单位按规定办理年金接续手续;如果到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工作或者返回城乡,补助资金由个人支配使用。张为臻博客

60岁退伍军人待遇文件

60岁退伍军人待遇文件 60岁退伍军人待遇文件发布时间:2016-02-26 政府对60岁以上的退伍军人有什么补贴或是其他待遇吗?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60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一: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按照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民发(2011)110号〕精力和《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门农村籍退伍军人津贴政策《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按照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民发〔2011〕110号)划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任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较)、每人每月发给10元晚年糊口补贴。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团结我省现实,提出如下实验意见:一、合用工具的界定政策实验工具的职员范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任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放条例》实验前入伍,年数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度按期抚恤补贴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今朝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职员。上述职员中不包罗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报酬的职员。兵龄按现实

服任务兵年限确认,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较(如:1956年10月入伍,1961年12月退伍,现实服役时刻为5年零2个月,计较兵龄时则按6年)。晚年糊口补贴的发放时刻,骄傲60周岁的昔时起(如:1952年出生的,则为2012年元月份)开始发放,入伍时刻以档案中《入伍核准书》人武部盖印时刻为准。二、职员身份的核查认定核查认定事变凭证属地解决原则组织实验,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分同一观测、核定和申报。(一)政策宣传。各级民政部分要普及采纳媒体播报、张贴公告、入户宣讲等情势,担保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抵家喻户晓,大家皆知,相干工具在外地的,应实时关照本人,防备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呈现漏查漏认的题目。(二)个人申报。切合前提职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干证明原料,向本人户籍地址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治理挂号手续,必需完备填写挂号考核表(详见附件)。(三)初审把关。对相干职员的申报原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挂号事变。对切合前提的签定意见后,将挂号考核表、职员混名册原件和个人相干资料复印件等原料上报县级民政部分;短诃复核不切合前提的,必需书面声名来由并奉告本人。(四)会审认定。县级民政部分应创立核查认定专项事变小组,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原料组织专门职员当真核实其身份,一一核定其年数、服任务兵役的年限等前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2020 国家关于退伍军人待遇最新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对退伍军人的抚恤优待,以此彰显服兵役义务的平衡、彰显服兵役的荣誉、彰显服兵役的社会责任、彰显社会对军人的尊重、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退伍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退伍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得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退伍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退伍军人抚恤优待工作。退伍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退伍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退伍军人抚恤优

待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和退伍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优待 第七条 1949-10-1日后入伍的所有退伍军人一律享受退伍军人待遇,只区分义务兵、志愿兵(包括超期役)、特殊工作的特殊待遇,取消复员军人与退伍军人的区分,一律统称退伍军人。 (一)、退役义务兵: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同时依法享受公民的权利。凡完成义务兵役后退出现役的公民,年满 60 周岁,其生活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退役志愿兵:(包括下岗志愿兵、初期士官,超期服役退伍军人),依据所服兵役年限一律按2020 年退役士官标准给予补助优待,年满60 周岁,保障其基本生活标准略高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参战涉核退伍军人:(包括1954-11-1 日前所有退伍军人)为保障所有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基本生活,弥补他们的战争创伤和核试验损害,退出现役时即依据所服兵役年限一律按退役士官标准给予补助优待,保障其基本生活标准略高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一等功功臣每月追加优 25%,二等功功臣每月追加优待金20%,三等功功臣每月追加优待金15%。

军人家属待遇有关规定

军人家属待遇有关规定 来源:作者:时间:2009-09-10 11:05:03 军人在从事军事劳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家属也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由于军人职业的要求,军人不能守小家而不顾大家,一个家庭的担子几乎全部落在其家属的肩上,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养小孩,俩人的担子一入挑,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为军人安心部队工作,积极为部队做贡献,立下了汉马功劳。可以说军人家属在国防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军人家属在二线保障: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为国防建设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她们是国防建设的二线“军人”,因此,她们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并应给予一定的优抚和照顾。 军人家属待遇与每一个军人的自身待遇息息相关,它的范畴十分广泛,涉及到军人家属物质生活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的方方面面,但正是由于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加之我军经费开支的紧张状况,使这方面的待遇标准较低。我军现阶段的家属待遇与当前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还是比较协调的,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军人家属待遇将会逐步地提高。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 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军队干部家属差旅费待遇 随同干部、职工调动工作、转业、复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家属,其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经批准随队居住的父母、爱人、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转业、复员时,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执行,其中购儿童票的小孩,不报销卧铺票!如有两个小孩时,可合买一张卧铺票。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2020年退伍军人补助政策及补助标准 1红军老兵 退伍军人对经历过战争年代的退伍军人的补贴,为祖国作出了巨大贡献,国家对此高度重视。从2019年开始,红军老兵每年将获得约5万元人民币的收入。 2残疾退伍军人 对服役期间致残的退伍军人,国家将根据不同等级给予相应的补助。2019年退伍军人补贴标准为每月1200元。如果是因病返乡的老兵,除此之外,每月还可获得550元的补贴。领取600元补贴。 3、退伍军人的安家补助费 退伍军人的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退伍军人回乡生产补助费

退伍军人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退伍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二、2019年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农村退伍军人的补贴主要分为两大类: 1、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助 农村退伍军人的养老补助主要是针对年满60岁的退伍军人,他们每月可领取养老补助。国家开设针对退伍军人的养老账户,退伍军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年数,将从军年数计算在养老保险缴纳的年份,在领取时,依据当地年度养老金发放的相关标准。 2、农村退伍军人老年补贴 按照规定,农村退伍军人的老年补贴,凡2011年之后退伍的农村军人,按照实际服役年数,以10元为基础,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础上累加10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满60周岁以后,每个

伤残退伍军人最新待遇

伤残退伍军人最新待遇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伤残退伍军人最新待遇,欢迎阅读参考!!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

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有关复员军人待遇的国家规定

有关复员军人待遇的国家规定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是为军队建设服务的,是国防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安置工作的职责是:承担军队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含伤病残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以及演习打靶、抢险救灾、新老兵运输、部队换防等过往部队的饮食、饮水供应和住宿保障工作。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复员退伍安置工作。1950年6月,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政务院发布的《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的复员工作的决定》指出:"复员军人是人民功臣。除由中央人民政府另议颁发革命战争纪念章以志功绩外,地方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对复员军人应给以应有的尊重和政治待遇,并根据其具体情况,尽量吸收其参加各项会议和工作,使能成为我地方建设中的骨干。"1955年5月3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指出:复员建设军人一般都有较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坚强的组织性、纪律性。许多复员建设军人都经过了长期革命战争的锻炼和考验,并有很大一部分编入了人民解放军的预备役。妥善安置他们,使他们各得其所,在各个工作岗位和生产战线上发挥积极作用,是国家的一项长期的重要政策,也是各级政府和全体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的、光荣的政治任务。安置复员建设军人的工作同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密切相关,做不好这项工作,就会对推行义务兵役制度,加强国防力量和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发生很不利的影响。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度时期,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实际情况,每年都要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12月14日接见优秀复员退伍军人代表和各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部门负责人时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起来,继续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具有鲜明的特点。 第一,双重从属性。早在建国之初,毛泽东、周恩来就指出:复员工作的总原则,是服从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需要,并使二者结合起来。所以,复员退伍安置工作不仅是地方政府的任务,而且是国防建设的一部分,并通过国防的巩固来服务经济建设。 第二,范围的广泛性。复员退伍安置因为是军人(包括伤病残军人)向社会普通公民的身份转化,必然涉及户籍、就业、上学、生产、生活和治病等诸多方面,必然涉及国家许多部门,而且军人的生活也联系着无数的家庭,这一特点决定了复员退伍安置工作是人民政府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才能完成。 第三,政策的严肃性。安置政策牵动着军心、民心,直接关系到军心稳定及社会安宁。所以,安置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要严肃认真,既考虑国防建设,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还要考虑复退军人的合法利益;同时,适应客观形势要求,积极稳妥地开拓创新。 第四,明显的时空性。复退安置有着较强的空间和时间效力。在国家制定的安置政策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配套细则方案,在时间上,安置工作有非常强的时间性,年度工作阶段性明显,接收——安置,循环往复。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具体任务是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复员干部以及伤病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2020年退伍军人优抚基本政策调整.doc

2020年退伍军人优抚基本政策调整 民政部最新优抚政策规定是什么?具体内容是什么?以下由我为您 整理民政部最新优抚政策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读优抚对象特点 1、优抚对象具有特定性 优抚的对象是为革命事业和保卫国家安全做出牺牲和贡献的特殊 社会群体,由国家对他们的牺牲和贡献给予补偿和褒扬。 2、优抚保障的标准较高 由于优抚具有补偿和褒扬性质,因此,优抚待遇高于一般的社会保障标准,优抚对象能够优先优惠地享受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服务和政策扶持。 3、优抚优待的资金主要由国家财政支出 优抚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行为,优抚优待的资多久要由国家财政投入,还有一部分由社会承担,只有在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等方面由个人缴纳一部分费用。 4、优抚内容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社会优抚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不同,它是特别针对某一特殊身份的人所设立的,内容涉及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包括抚恤、优待、养老、就业安置等多方面的内容,是一种综合性的项目民政部最新优抚政策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民政局、财务局: 现就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部分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以下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制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

退伍军人优抚待遇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优抚对象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官兵);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 何谓复员军人? 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退出现役并持有复员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 何谓在乡复员军人? 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向制以前,自愿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并由部队办理手续退役,现居农村的复员军人称之在乡复员军人。对居住在城镇无工作的复员军人也按在乡复员军人对待。 何谓退伍军人? 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并待有退伍证件的人员。 何谓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在部队因战因公负伤,又没有评上伤残等级,或患某种慢性病(如胃、肝病),虽然经过治疗,但仍有隐发性和复发性,不能坚待经常生产劳动,且其档案有病史记载,这样的退伍军人称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何谓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因执行战备、训练、施工、生产、执勤、科研、维护社会治安任务而牺牲的革命军人叫做因公牺牲军人,经军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取得《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的家属。其范围包括直系血亲(父母、子女)、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弟妹,及抚养该军人长大的其它亲属(抚养人),称之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何谓病故军家属? 指在各个革命时期病故革命军人,经军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确认后,取得《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家属。病故军人家属范围包括直系血亲(父母、子女)、配偶和未满十六周岁的弟妹,及抚养该军人长大的其它亲属(抚养人)。 何谓革命伤残军人? 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之指战员,因战、因公受伤、因病致残,经医疗终结,符合国家规定的评残条件,为理了评残手续,取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者,均称为革命伤残军人。伤残按照性质区分为因战、因公、因病三种。按照残情区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共四等六级。 何谓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具体规定是: 1、父、母、抚养人、夫、妻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收入的或虽有一定生活收入,但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的: 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因读书或伤残而无生活来源的; 3、弟妹未满18周岁,且必须是依靠军人生前供养的。 哪些伤残军人可以享受领取护理费待遇?

2017农村60岁退伍老兵待遇

2017农村60岁退伍老兵待遇 农村60岁退伍老兵待遇 近年来,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致残等原因,生活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按照民政部部署,我省决定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以下是YJBYS小编为您提供的农村60岁退伍老兵待遇,欢迎阅读。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受影响。 “目前享受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复员军人和病退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的 人员不能再领取。”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 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据粗略估算,目前全省将有30万以上的退 役士兵受益,根据兰考县试点经验,多数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每月可领到补助50元左右。“目前正在进行核查认定工作,力争今年年底前将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 该负责人说。 60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一: 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按照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给 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民发(2011)110号〕精力和《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门农村籍 退伍军人津贴政策《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 按照民政部、财务部《关于给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晚年糊口补贴的关照》(民发〔2011〕110号)划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门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任务 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较)、每人每月发给10元晚年糊口补贴。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团结我省现实,提出如下实验意见: 一、合用工具的界定 政策实验工具的职员范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任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 放条例》实验前入伍,年数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度按期抚恤补贴的 农村籍退役士兵。

六级伤残军人待遇2017

六级伤残军人待遇2017 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六级伤残军人待遇2018,欢迎阅读参考!!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二级因战23600因公22360因病21530 三级因战20700因公19460因病18220 四级因战16970因公15320因病14080 五级因战13250因公11590因病10760 六级因战10350因公9800因病8280 七级因战7870因公7040 八级因战4970因公4550 九级因战4140因公3310 十级因战2900因公2480附表2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城镇794071106690农村476045504350 军队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 一级因战26080因公25250因病24430 二级因战23600因公22360因病21530 三级因战20700因公19460因病18220 四级因战16970因公15320因病14080 五级因战13250因公11590因病10760 六级因战10350因公9800因病8280 七级因战7870因公7040 八级因战4970因公4550 九级因战4140因公3310 十级因战2900因公2480 残疾军人安置问题解答: 问:伤病残军人退役有哪几种安置方式? 答: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被评定为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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