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是学校制定的管理学生行为规范的一份文件,旨在维护学校纪律,促进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学习态度。具体条例因学校而异,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1.迟到:连续三次以上迟到,给予警告,并通知家长;超过五次迟到,需要写检讨并取消其校内任职资格。

2.旷课:一次旷课,给予警告,并通知家长;超过三次旷课,进行实质性警告,影响综合评定。

3.违反校服规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班级职务,第三次严肃处理。

4.无故离校:给予警告,并通知家长;多次无故离校,进行严肃处理。

5.作业抄袭: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需独立重新完成作业提交,第三次进行考察性辅导。

6.打架斗殴:严厉处罚,包括书面检讨,停课,通知家长,并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

7.舞弊作弊:严厉处罚,包括补考,追回成绩,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关教育培训。

8.攀爬校墙或逃离校园:严肃处理,包括通报,停课,追究责任。

9.故意破坏学校设施:进行相应赔偿,并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10.不遵守课堂纪律:进行批评教育,记录违纪次数,通知家长,并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

上述条例仅供参考,具体的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仍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与需要进行具体制定。

中学学生处分条例(3篇)

中学学生处分条例(3篇) 中学学生处分条例(精选3篇) 中学学生处分条例篇1 1、故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可受严重警告处分,且全额承担修缮的工本费。 2、多次捣乱课堂纪律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3、不尊重老师,辱骂或顶撞老师,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4、与同学或他人打架,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可受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5、在校内或校外吸烟二次或以上,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6、在校内或校外偷窃他人钱财,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可受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7、迟到四次(包括课间迟到)作旷课一节处理。旷课半天者,由班主任教育并与家长联系;旷课满一天者到年级组停课检查并酌情处理,旷课满十五节者,根据违记情况和检查态度,一

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8、逃课或逃夜累计达二次,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9、传播不良书籍或散布不良信息,经教育不改,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10、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偷看夹带、传字条、交头接耳、偷看别人答案等行为均属作弊行为(涉及双方都作作弊行为论处),如经监考教师发现一次警告后,仍不改正者,视情况轻重一般可受口头警告、警告处分。 11、其他违纪情况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符合报送工读教育条件的可送工读学校接受强制教育。 12、累计二次口头警告处分可受警告处分,累计二次警告处分可受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累计二次记过处分可受留校察看处分。 13、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处分必须慎重,手续要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般只给予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经司法部门判刑或送劳动教养的学生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14、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需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除上述手续外,还须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是依据zz市教委有关《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端正学风,同时为使我校学生违纪学生处分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第三条本条例所涉及处理学生,由政治处或班主任提出书面材料和意见,按《条例》细则处理。 第四条本条例对违纪学生的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五条对违纪学生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填好学生违纪登记表,书面报送校长、校行政会议。 第六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由政治处编制统一的处分布告,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并通知家长(家长确实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邮递给家长)。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1、对违法、受司法机关刑事拘留者。 2、偷盗学校、教职工及他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者,结合经济处罚,偷盗者再退回赃物。 3、破坏公物,使学校财产受到损失者,结合经济处罚。 4、在校内滋事打架斗殴、打群架的主要参与者、勾结校外人员在校内打架、斗殴者,造成严重后果或在校内持器伤人,造成严重后果者,结合经济处罚。 5、有偷盗行为而屡教不改者。 6、在校期间,谈情说爱,严重影响学习,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18节(一周五天,每天以六节计)以上者。 8、在校拉帮结派、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者。

9、在校屡有流氓习气、恣意生事或有不自爱行为者。 10、目无师长、不服管教、辱骂威胁领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11、翻墙、上网屡教不改者; 12、经常携带刀具屡教不改者; 13、以各种形式、手段进行赌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4、无故缺考三科以上者。 第二条不愿学习,经常不按时上课,不做作业,不交作业,不参加集体活动,经常无故旷课,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经老师和校领导多次教育仍不改正者,劝其退学。 第三条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犯有第一条 2、 3、5、6、7、9、10款错误,但认错态度诚恳,有悔改表现,可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期限半年或一年),并在全体学生大会上检讨。 2、经常出入影视厅、舞厅、娱乐厅、网吧、游戏厅者,上课、上自习期间,借故外出滞留游艺场所者。 3、翻越校围墙者,并处以经济处罚。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破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或偷盗行为而认错态度尚好,追回赃物的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2、携带匕首、刮刀、菜刀、及各类危险利器。 3、一学期无故旷课12节以上者(含12节)。 4、在校内外酗酒闹事,猜拳行令者。 5、在校内外经常吸烟,屡教不改者。 6、在周内上学期间进入网吧上网一次者。 7、留校外人员在校住宿者。 第五条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2023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3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的行为,建设和谐的学校环境,维护教育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违纪行为的界定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班级纪律,不得从事任何危害校园安全、扰乱教学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的违纪行为。 第三条学生的违纪行为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重大违纪四个级别。 第四条轻微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未穿校服、殴打同学、影响教室秩序、未完成作业等。 第五条一般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故缺课、乱扔垃圾、抄袭作业、骚扰他人等。 第六条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公物、传播淫秽物品等。 第七条重大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喝酒、吸毒、违法犯罪等。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八条学校对学生的违纪行为采取责任追究、教育引导、批评教育等处理措施,旨在帮助学生改正错误、认识错误、悔过自新。 第九条对轻微违纪行为,可以采取口头批评、书面检查、课堂反思、适当扣分等教育措施。 第十条对一般违纪行为,可以采取批评教育、集体讨论、调整座位、课外劳动等教育措施。 第十一条对严重违纪行为,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公开检查、调整学习环境、留校察看等教育措施。 第十二条对重大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生活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应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件。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违纪处理制度,确保处分程序公正、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五章附则

2023年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2023年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学校园的良好环境,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中学学生及相关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应当通过教育和管理的方式,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违纪处罚制度,明确违纪行为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和纪律意识。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循社会公德和校园公德。 第七条学生应当在校内校外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为校争光。 第八条学生应当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 第十条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人格培养,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品德和道德观念。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的,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1. 擅自离校、离班无故缺课超过3天的; 2. 在校内或者校外打架斗殴的; 3. 抄袭、作弊的; 4. 违规买卖考试答案、替考的; 5. 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的; 6. 吸烟、饮酒的; 7. 接触、传播淫秽物品或者信息的; 8. 散布不良言论、进行谩骂、诽谤他人的; 9. 传播暴力、恐怖或者危害社会稳定的言论或行为的; 10. 涉及违法犯罪的。 第十二条学校对违纪学生采取的纪律处分方式包括: 1. 批评教育; 2. 谈话、警告; 3. 记过; 4. 记大过; 5. 请家长; 6. 停课留校察看; 7. 停学; 8. 开除学籍。

第十三条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依法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及时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并向学生及其家长说明处理决定的理由。 第十五条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的纪律处分有异议的,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学生纪律处分的记录应当保存在学生档案中,并及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如被其他中学录取,新学校有权了解该学生在原学校的纪律处分情况。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自觉改正错误,接受纪律处分,并在纪律处分期满后,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章监督和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辅导员的培养和管理,提高他们的能力水平,履行好管理学生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学生会、班级委员会等学生组织,让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校园文明行为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学生文明意识和公德修养。

中学生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生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创建优良的育人环境,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学校育人工作的实效性,XXX制定了《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该条例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德育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制定。 第一条规定了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学生,学校会将其送交公安机关。 第二条规定了打架事件的处分,肇事、策划、打人、参与者将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条规定了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宠物、易对他人构成威胁的硬、锐物品的处分,除没收该物品之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条规定了偷窃的处分,作案(偷窃)价值在1元至100元之间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作案价 值100元以上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处分。多次作案者,无论价值多少,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第五条规定了破坏公共财物和他人财物的处分,不慎损坏公物应主动按价赔偿;凡不主动赔偿者,均视为故意破坏。故意破坏,情节较轻,按价赔偿,全校通报,给予警告处分。故意破坏,情节较重,除赔偿外,全校通报,给予记过处分。故意破坏,后果特别严重者,除赔偿外,视情节给予记大过,直至勒令退学分。 第六条规定了吸烟、喝酒、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分,吸烟、喝酒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多次不改正者,勒令退学。赌博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为赌博提供条件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为了维护中学的正常教育秩序,保障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以下是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处分对象 本条例适用于中学在校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 第二条:处分原则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行为的,依据事实情况、性质、情节和实施后果进行相应的处分。 第三条:违纪行为 学生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 擅自离校或擅自离队; 2. 故意损坏学校设施或公共财物; 3. 造谣、传谣、散布谣言; 4. 盗窃、抢劫或敲诈勒索; 5. 学术不诚实,包括作弊、抄袭等; 6. 违反校园安全规定,进行安全隐患行为; 7. 暴力欺凌、恶意欺负他人; 8. 吸烟、酗酒或滥用药物等亵渎学校形象和损害健康; 9. 不遵守学校规定的着装、作息等行为; 10. 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四条:处分措施

根据违纪行为的轻重,学校可以采取以下处分措施: 1. 警告:对于一般违纪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记录在案的处分; 3. 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可以决定留校察看,暂时禁止学生外出,限制活动范围; 4. 退学:对于非常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可以决定退学处分。 第五条:复查申诉 学生不满对其处分决定的,可以提出复查申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并对结果进行公布。 第六条:其他规定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有关违纪学生处分的具体规定,并在学生手册或其他途径向学生及家长介绍。 以上为《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具体处分事项可能因学校的规定而有所差异。学生在中学期间应遵守学校规定的纪律,维护校园秩序,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中学生违纪惩处条例

中学生违纪惩处条例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规程规范、条例细则、程序标准、岗位职责、管理守则、试题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text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management methods, management regulation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procedural standards, job responsibilities, management rules, complete test questions, and other sample text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相关领导和老师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要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公共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事件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过表现等,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以下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勒令退学;(7)开除学籍。 第五条受通报批评者,取消其本学期各类奖励和荣誉称

号的参评资格;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以上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连续两学期不得参评各类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六条: 一、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二、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的;(八)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的;(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七条:对学生的处分,由班主任及年段长提出,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材料,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经政教处会同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并在充分听取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申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记大过处分的,须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校长签署,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学生学生违纪惩罚条例

中学生学生违纪惩罚条例 1.定义 学生:指在中学接受教育的学生。 违纪:指学生违反中学规章制度的行为。 2.违纪行为分类及相应惩罚措施 旷课或迟到: 未经请假而缺席课程或迟到: 第一次:口头警告。 第二次:书面通知给家长并要求签字。 第三次:向家长发出警告信,并进行适当的罚款。 第四次及以上:考虑可能的暂时禁止参加某些课外活动,以及进一步的纪律处分。 连续旷课或迟到超过一定次数: 旷课超过5次或迟到超过10次:书面通知给家长并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辅导。

旷课超过10次或迟到超过20次:考虑可能的临时停课,并向 家长发出停课决定通知。 校园违规行为: 暴力行为、欺凌他人、偷窃、破坏学校财物等: 进行面谈并向家长报告,并要求家长参与解决措施。 考虑进行心理咨询或参加相关课程。 如果情况严重,可能会在纪律委员会的决定下采取停课等措施。 穿着不当、违规佩戴饰品等: 第一次:口头警告。 第二次:口头警告并要求更换适当的服装或移除饰品。 第三次:书面通知给家长并要求签字。 第四次及以上:可能会考虑停课并向家长发出停课决定通知。 缺乏礼貌、失言、有害行为: 进行面谈并向家长报告,并要求家长参与解决措施。 考虑进行道德教育或心理咨询。 如果情况严重,可能会在纪律委员会的决定下采取停课等措施。 3.附则 本条例适用于中学所有学生。 违纪行为的判定应公正、客观,并充分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

对于特殊情况,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处理或采取额 外的惩罚措施。 学生有权提出申诉并要求复议,学校应及时处理并作出合理的 答复。 以上为中学生学生违纪惩罚条例,由学校制定并执行。本条例 旨在维护学校纪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促进良好的学 习环境的形成与发展。学生及其家长应认真阅读,遵守并配合执行。如有任何争议或疑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

中学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中学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使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努力培养品德高尚、胸襟宽广、身心健康、知识渊博、明理守法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以及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和认识,学校将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查看; 6.勒令退学; 7.开除学籍。

第五条:处罚实施细则 1.学生违纪须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学校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在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将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汇总至年级组,年级组及时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德育副校长审批。再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向全校公布。 2.学生受处分及撤销处分情况应在本人学籍和毕业档案中如实记载。 3.受到学校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撤销的学生,操行定级为不合格。 4.凡受到学校留校察看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 5.借读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后,责令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第六条:学生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予处分: 1.情节轻微,不是主要责任人; 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3.检举揭发有功者;

初中学生违纪惩戒条例

初中学生违纪惩戒条例 第一条总则 本条例是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和学生健康成长,促进良好学风、养成良好惯而制定的。 第二条违纪行为的定义 学生在学校内实施违反学校规定、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第三条违纪行为的分类 违纪行为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三个级别。 第四条轻微违纪行为 轻微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迟到、早退; 2. 忘记携带研究用品; 3. 随意乱扔垃圾; 4. 队伍不整齐; 5. 其他轻微违纪行为。

第五条一般违纪行为 一般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打架斗殴; 2. 损坏公物; 3. 谩骂他人; 4. 旷课; 5. 违反课堂纪律; 6. 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第六条严重违纪行为 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涉及违法犯罪行为; 2. 严重伤害他人; 3. 纵火行为; 4. 缺席考试; 5. 携带非法物品进校; 6.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七条违纪的处理

1. 对轻微违纪行为,学校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教育谈话等处理措施。 2. 对一般违纪行为,学校可给予批评教育、体罚、社会实践等处理措施,并通知学生家长。 3. 对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应立即采取停课、退学等严厉处理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八条惩戒的原则 1. 惩戒应公平、公正、适度,并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 2. 惩戒应重在教育和激发学生的思考,促使其认识错误并改正过错。 3. 惩戒时需注意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第九条见义勇为的鼓励措施 学校鼓励学生见义勇为,对于发现他人违纪行为而进行劝阻或举报的学生,可给予奖励和表扬。 第十条条例的执行

中学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中学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教育方针,教育和培养学生自觉遵守、维护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强化校风校纪建设,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学生和家庭责任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帮助其认识问题、接受教训、改正错误,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订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分6个层次。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开除学籍。 第三条:处分程序: 1、处分对象是违纪的在读本校学生(含借读生)。 2、违纪学生本人应写出违纪事件经过的书面材料,必要时证人写旁证材料。

3、可由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交年级主任报教育处,或由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征求年级主任的意见,交教育处并按审批程序审批。也可由教育处直接调查核实后出具处理意见。 4、处理决定一般要应由班主任或教育处通知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 5、受处分学生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教育处、分管校长提出有法定监护人签名的书面申诉,教育处在接到申诉书后一个工作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6、处分决定书加盖学校或教育处印章。 7、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可在班级、年级或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校内公布,也可不公开宣布,由教育处决定。 第四条:处分权限: 1、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可由年级主任会同班主任共三人组成的年级管委会依据本《条例》决定,同时报教育处备案(教育处可修改年级决定)也可由教育处直接决定。 2、记过,记大过处分由教育处审定。 3、开除学籍留校查看处分由教育处提出处分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核,最终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中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条例

XXXX中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条例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保障和规范我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违纪处理,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违纪处理包括给予纪律处分和实施教育惩戒。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查看四种处分。教育惩戒包括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种措施。 第四条学校、教师对违纪学生处理过程中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一般教育惩戒措施。 (一) 未按规定佩戴红领巾; (二) 未按规定穿校服的;

(三) 仪容仪表违反学校规定的; (四) 上课迟到的; (五) 不按时或不认真完成作业的; (六) 上课睡觉的; (七) 违反课堂纪律的; (八) 不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安排的值日工作的; (九) 擅自带非本班同学进教室或到其他班级窜班的; (十) 讲脏话,以不文明言论攻击他人或给他人起污辱性的外号的; (十一) 在教学区打球的; (十二) 在墙上、门上等校园建筑内,留脚印、球印或其它痕迹,影响校容校貌的; (十三) 中午净校期间,没有按时离校的; (十四) 不遵守集会纪律,随意讲话、打闹的; (十五) 违反班规或班级公约规定的。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班主任或学工处可以实施较重教育惩戒措施,学工处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的纪律处分。 (一) 没有得到老师许可,私自离开课堂的或无故旷课的; (二) 违规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 (三) 不服从教师管理、顶撞教师的;

2020年中学生纪律处分条例3篇

为规范学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xxxxx以及xxxxx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精心为大家整理中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学生纪律处分条例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维护学院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实现我院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对学生的处分,努力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危害后果较轻的,可以从轻处分 (一)能主动承认违纪行为,认识深刻,悔改表现突出; (二)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能主动揭发他人违纪行为,认错态度好经查证属实的。 第六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 确有违纪行为,但拒不承认错误或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态度恶劣; (二) 在违纪处分期间仍出现违纪行为的。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分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八条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游行、集会、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以及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参与非法组织、集会、示威等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第九条违反学院管理规定,影响校园秩序者, 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利益,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妨碍国家工作人员、学院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据校纪校规执行公务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二)损害学院或他人财产,故意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财物者,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尚未构成犯罪的,故意损坏财物价值5元以内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故意损财物价值在5元以上,或情节后果特别严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违章用电、用火及使用其他危险物品,造成后果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传播、复制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凡参与收看淫书、淫画、淫秽录像等淫秽物品,给予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私藏淫秽物品但未传播,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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