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f 观察】 马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税务热点问题分析

【csf 观察】 马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税务热点问题分析
【csf 观察】 马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税务热点问题分析

【CSF 观察】马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税务热点问

题分析

马强,现任德勤审计总监

编者按

在最近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主办的“2016中国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上,德勤审计总监马强先生从基础资产、现金流、服务机构以及最终目标等方面对比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差别,着重从会计认定和核算的角度详细解析了合并结构化主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问题,通过案例讲解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增新措施的设计和会计核算要点,以及资产证券化中其它一些会计问题和税务考量。

分享实录

大家好,我是来德勤审计总监马强,很高兴与大家互动和交流,分享我们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的观点和看法。

德勤证券化团队是连续被评为全球十一年的证券化事务所,在国内和全球的证券化业务领域都有很强的实力、拥有很多资源。在国内,德勤从2005年开始承接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项目至今,在信贷资产业务领域始终名列前茅。希望德勤的经验积累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今天我的分享主题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的会计、税务问

题”。

这张图揭示了目前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和贷款损失准备变动的情况,其中,2015年第一季度整个银行业的不良贷款规模是9825亿元,到2016年第一季度已经上升到了13921元,增幅达41%;贷款的损失准备也相应从2015年第一季度的两万多亿上升到了2016年第一季度的两万四千亿元,但是增幅同比有所降低,只有17%;不良贷款率从第一季度的1.39%迅速攀升至2016年一季度的1.75%;相应的拨备覆盖率也从200%下降到了175%,略高于当时银监会提出的150%的红线。由于内外部的经济下行趋势,使得银行没有办法维持以往快速增长的势头,也无法通过利润快速增长消化不良贷款以及相应需要计提的贷款拨备,因此银行业必须考虑降低不良贷款的方法。但是银行业常规减少不良贷款的方式包括核销、催收等方法,都没有办法快速地实现不良贷款的降低,或者实现拨备释放以缓解对于银行业造成的利润压力。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恰逢其时。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差别

下面我们对比一下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差别:

首先,两类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入池基础资产不同。在2012年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时,监管机构要求资产必须是正常类的贷款,因此,在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重启初期的入池资产往

往是银行的优质信贷资产。直到目前,才发展出使用不良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而由于入池资产性质的差异,导致证券化结构和模式均有所不同。其中,正常类信贷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为稳定;而不良贷款类的现金流量波动性显著高于正常类信贷资产。众所周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前提是入池资产可以在未来产生稳定且可预测

现金流量。因此,发行机构或者原始权益人需要通过一些特别的方式和措施,以平滑不良贷款现金流量的波动性,并将其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例如,在市场上发行不良类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时候,通过流动性储备的方式和第三方差额支付的模式以保证不良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发

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具备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此外,除了采用特殊的设计使得基础资产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外,也会通过加强过手型资产支持证券的安排,以实现现金流量的平衡。正是由于这种基础资产特性的差别,导致服务机构的权力以及报酬方面会产生与正常类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不一样的情况。其次,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服务机构拥有实质的权力。对于正常类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业务,服务机构具有催收和日常管理职责,但是由于底层资产是正常类的信贷资产,现金流可以预测且稳定;因此,对于该类底层资产的管理的活动通常只是收取资金再转移支付出去。而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服务机构手里则有真正可以影响到现金流量的权力。

服务机构自身的经验、本身的资质和管理不良贷款的水平都会决定其能为投资人创造多少现金流,间接影响到能不能给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优先级证券持有人提供良好的保障。所以从会计师的角度来认定的话,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里面的服务机构具备的权力要显著强于正常资产支持证券的服务机构,这主要是因为入池资产的差别而产生的影响。对目前市场上已经发行的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发行说明进行分析,会发现有些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结构中引入资产处置服务顾问,其对于处置方案等给予独立的建议。

鉴于服务机构具备了更多的权力,承担了更大的责任,相应的报酬也需要有所提升。目前服务机构的报酬呈现了多元化的模式,既有固定服务报酬,还会取得超额收益。这种固定服务加上超额收益的方式往往会影响在判断是否合并SPV 时的可变回报,还会决定风险报酬转移时到底转移了多少风险回报。对比正常类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其服务机构只取得较低水平的固定报酬。

最后,我们关注到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对于发起机构来说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资产出表,同时也意味着实现改善自己的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等关键指标。正常类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除了资产出表、腾挪贷款规模、释放资本的目标之外,也有可能实现低成本的融资。

二、需特别关注的会计认定和核算问题——合并结构化主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下面我们梳理一下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的会计认定和核算的问题。

由于现金流量稳定性的差异,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需要增加并考虑平滑现金流量的方法,而在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中,服务机构实质管理能力较为显著,使得其形成多元化的报酬形式,有可能增加原始权益人持有整体的风险报酬较高,综上差异化的结构设置和搭建,导致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方面的考虑更加复杂。但是,不良贷款的资产支持证券和正常类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能否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方面没有太

大差别,我认为二者在原则的结构设计是很相似的。鉴于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考虑内容的一致性,当按照整体的结构抽象出来,就是上述讲义中提到的流程。一方面是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把资产注入信托SPV里,然后受托人以信托财产发

行资产支持证券到投资者;另一方面是投资者支付相应的证券款项,最后把资金回流到发起机构,从而形成资产支持证券业务中资产流动和现金流量的闭环。上述流程中涉及诸多核算问题和关注要点,其中最重要的是:设立这个特殊目的的信托要不要纳入合并范围以及基础资产是否能够出表等。因此,我们也将就这两个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与各位进行沟通。

下面我给大家展示下在判断是否需要合并以及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时候采用的决策树。首先,我们需要判断以哪个层面去进行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如果是需要合并SPV或者SPT,就需要视同原始权益人和SPV和SPT是一个整体,一起进行考虑。其次,在判断SPV或者SPT是否需要纳入合并范围之后,我们接下来需要关注进行终止确认判断的对象是部分金融资产还是全部金融资产,在会计准则的要求下:金融资产转让的时候既可以是全部的金融资产,也可以是具有可辨认现金流量的按比例的转让。最后,从现金流过手测试和风险报酬转移等环节判断是否满足到最终的投资人层面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我们就上述决策树的每一个步骤进行分析和解释:

第一步,如何判断合并结构化主体?根据会计准则,当对于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的时候,需要将其纳入到合并范围。“控制”通常具有三个条件:首先要有可以影响到结构化主体

的运营的“权力”,其次是整个过程当中要有“足够的可变回报”(通常情况下当“可变回报”达到30%以上就认定其是重要的,存在合并SPT或者SPV的可能),最后是发起机构能够通过权力影响到其持有的“可变回报”。当原始权益人具备上述三

个条件的时候,我们会认定其对结构化主体产生了“控制”。

在会计准则的规定中,如果控制了结构化主体就需要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到合并范围的结果,会导

致我们在判断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层次出现变化,包括过手测试判断的层级等等都会出现调整和变化,例如合并了结构化主体的情况下,就需要考虑流动性储备或者过手测试均需要测试到最终投资人的层面,如果不能及时给到投资人则无法通过测试,从而不能实现终止确认。因此,原始权益人都希望不合并结构化主体,如果必须合并结构化主体,在进行现金流过手测试的时候,需要特别予以关注可能产生的测试影响。

接下来我提出两个问题,不良信贷资产证券的“实质权力”是

什么?实施和存续过程当中,原始权人都有哪些“可变回报”?这两个问题都是针对不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

不良资产信贷证券中的实质权力是对不良信贷资产的管理

和处置权力,显著区别于正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催收和管理的动作,不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业务中的服务机构具有“实质权力”。对于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和正常资产支持证券

的管理内容是有显著差异的,以不良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更依赖服务机构的处置和管理的能力,其对于不良信贷资产回收的现金流影响的作用比较显示,是实质权力。在具有实质权力的情况下,把可变回报降到足够低的水平,是不需要合并SPV或者SPT时比较好的选择。目前结构设计中,原始权益人通常都作为服务机构,因此,服务机构和原始权益人取得的可变回报需要进行整体的考虑,在计

算可变回报时,包括服务机构的报酬,这里就提到了固定报酬和超额收益,还需要包括原始权益人自己持有资产证券对应的收益。通常来讲,原始权益人在自身增信结构中都会以垂直的方式持有一定比例的优先以及劣后的资产支持证券。对于一个正常类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考虑的话,如果原始权益人垂直持有5%则可变回报的比例是比较低的,而且对应其作为服务机构的身份,其取得的固定比率回报,对于原始权益人整体的影响也比较小。但是,如果服务机构将取得较大比率的超额收益,就会有明显的影响。根据已经发行的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发行说明披露的信息分析,服务机构在考虑需要提供次级档对应享有的固定收益之后,将会取得剩余超额收益中一个很高的比例,剩余的部分才会在次级当中按照余额进行分配。可以设想一下,原始权益人如果在这里能拿到很高的超额收益,可能会因此重新评估对于结构化主体合并的问题评估。因此,当可变回报较高的时候,原始权益人就需要考虑进一步调整,即实质权力能不能转让出去或者不要独享这个权力。

由于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中,本金和利息全部入池,所以就不存评估金融资产适用全部还是部分终止确认的问题,可以直接进入现金流过手中的环节。前面我们曾经提到将收取的现金流的收款权利转让给另一方,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如何满足现金流量过手测试就显得

非常重要。当原始权益人将金融资产转让给另一方,但是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力,并且承担将该等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时,只有同时需要满足下面三个条件才可以:1)只有从基础资产收取相等的金额,才有义务将其等额支付给最终收款人。这里的先决条件是原始权益人不垫付资金,只有收了钱才需要支出去,如果没有收到钱可以不付。因为如果资产支持证券业务中的金融资产希望做到终止确认的话,就要做到风险不承担,报酬也不享受。因此,如果出现了真正的信用风险,那是由投资人去承担的,原始权益人不承担垫付的义务。2)转让合同条款禁止出售或抵押原始资产,主要是限制原始权益人不能出售和抵押相应的资产。3)原始权益人有义务无重要延误的交付其取得的资金,待最终收款人收取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并且禁止原始权益人将代为取得的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除非该投资方向是投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我特别想强调一下无重要延误,在财务核算的时候虽然有3个月以内及时地把资金发给投资人就是无重要延误的说法,但这只是一个常规的模式和情况。我们在对于这个无重要延误的观点应该是要结合到实际基础资产的构成进行判断。如果基础资产是信用卡或者中小企业的贷款,这类资产在进行现金流归集的时候,期限可能会比较长,否则的话只收集了一点现金马上就执行转移支付的话,对于服务机构来讲是不经济的,从业务角度看,

是需要更长一点的收集时间,比如一个月、两个月,当现金流量收集达到一定规模以后,一次性地转移支付掉,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应该是符合无重要延误的特点。如果某个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入池资产笔数有限,原始权益人为了平衡自身的收益和成本,希望把这些资金放在自己手里时间越长越好,希望放一个半月然后再转移支付,这样的情况我们认为则是有悖于重要延误的定义。另外,如果在收集资金的期间,原始权益人进行一些合格投资产生的利息也需要支付给最

终投资人;因为这些本就不是原始权益人的资金,其衍生出来的利息也不属于原始权益人。另外,对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投资(主要是指在收集资金的期间),原始权益人不进行投资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做一些低风险的投资也是符合管理人相应的职责。但是要特别注意按照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标准投资。现在随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越做越多,很多的结构中提到投理财或货币基金等产品,此类资产的定义不符合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标准,如果在合同中进行了约定,需要考虑其对于过手测试的影响。

如果交易结构设计的非常好,完成了所有的过手测试,接着就需要看一看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风险转移了没有。当然,最好的情况就是转移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报酬,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是保留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报酬。如果属于既没有保留也没有转让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我们需要结合原始权益人是否保留“控制”权力进行不同的判断。这个控制权力保留与否往往与受让人有没有实际处置的能力去进行评估。

通过这个表格我希望可以更清晰的解释一下风险报酬转移

环节的要点。上面浅绿色的表格应该是“已经保留了几乎所有的风险报酬”,因此只能是继续确认相应的金融资产。如果“转移了几乎所有的风险报酬”,那么应该是会终止确认的,虽然在准则中对于“几乎所有”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通常大家会认为如果保留的风险报酬超过10%以上,则认为风险报酬被转移的结论不够谨慎。对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评估或者测算,我们通常用的是一个方差计算公式,包括我们内部资产支持证券团队也会针对金融资产风险报酬的保留和转移进行测

算和估计,最终会得出相应的结论。

在这种图中,可以看下上面的三角形,其实就是计算整体风险报酬保留和转移的情况;整个资产组合转让前现金流的限制标准应该是135.67%,保留了104.84%,转移了54.51%,最终测算出来应该是保留了72%的风险。准则当中并没有规定标准,但是通常采用90%和10%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的比率进行估计。也就是说如果转移了90%以上的风险报酬,通常认为是几乎所有风险报酬转移,如果没有转移10%以上的风险报酬,我们会认为几乎保留了全部的风险报酬,二者之间就是需要以控制的标准来看如何按照终止确

认的方式进行核算的情况。从上图可知,原始权益人转移和保留风险报酬并不是线性关系。因此也就是说在实务操作过程中,需要按照每单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进行测算。

二、举例说明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缓释措施的设计和会计核算要点

刚才与大家分享了在会计核算上面如何合并SPV或者SPT,如何判断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原理,下面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相关风险缓释措施的设计以及相应的会计核算的关注要点。

这是目前现在发行成功的一单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结

构图。,整体结构与正常类的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多了一个资产服务顾问,还有相应的流动性支持机构。相较正常类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这种资产服务顾问以及流动性支持机构的要求,都是不良贷款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差别于正常类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设置和调整。

针对刚才的结构图,这里采取了哪些措施?这种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分别采用了优先/劣后的分层结构,而且在优先/劣后级别里,原始权益人持有5%的比例。大家可以看到整体有5%,而且是每层资产支持证券都取得5%的比率,风险报酬应该持有的很少,这是初步的判断。其次是设立了流动性储备帐户,这里是资产池回款自身实现的流动性储备,并非是作为一个发起机构或者其他人提供的流动性储备。因此,在

不合并这个SPT以及合并SPT的前提下,该储备账户对于过手测试并没有显著影响。会计师给出的结论是不需要合并,并且需要终止确认。在这单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中引用的会计结论特别提到了放弃控制,放弃控制代表着风险报酬转移是既没有全部转移也没有全部保留,也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单从优先/劣后的持有比率进行分析,是不足以说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可以说大部分都是转移掉了。为什么会造成这样一个结论?作为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服务机构有很强的权力,在服务过程当中还会享受很高的差额收益。因此,我们估计在计算最终的风险报酬转移的时候,有可能导致上述风险报酬转移测试结论刚好是处在10%到90%之间。因此,在这一单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中,原始权益人判断其是由于放弃了控制,所以终止确认入池的金融资产。

我们在阅读发行文件的时候,会发现不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原始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进行了非常多的调整。比如设立资产服务顾问,他们的权力是建议修改处置方案;在这一单不良贷款支持证券当中还设立了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

人大会。而且在这里我们对于服务的定义是提到委托贷款服务机构和资产服务顾问进行资产的处置和管理。对于上述的调整,我个人理解是原始权益人希望更多的去弱化自身具有的实质权力,与其他的投资人或者机构分享对于不良贷款的

管理权。最终,这单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次级投资人实际上最终也是引入了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次级档

持有人和建议处置机构。

这个案例相对来说简单一点,因为这家银行对于成本平衡的要求更低一些,最终主要征信方式是三种:首先是优先/劣后分层,也是垂直持有5%。虽然设立流动性储备帐户,但是不需要合并SPV或者SPT,且其对于过手测试没有影响。其次是信用触发机制,如果有些信用缺乏机制,现金流的流动就会发生变化。这种结构最终对应的会计意见是不需要合并,并且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风险报酬全部转移)。可以对比一下会计当中不同的结论差异化,可能最终结果都是不合并而且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是还能够看出发起机构,包括相关的中介机构服务的时候的一些思路和关注的要点。

第三个案例更像是前两个案例的结合,但是这里也没有提出要拿更多的超额储备,所以也是不需要合并而且终止确认,风险报酬是全部转移的。另外,2008年在市场上面出现的建元一期资产支持证券,里面有很多可以借鉴的方式。我们关注到有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持有了全部的次级档,同时其也作为一家管理机构,形成了类似于双服务机构的模式,通过上述的结构设计,在当时会计师给出了原始权益人不需要合并SPV且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结论。

三、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其他会计问题

除了刚才跟大家分享的三个已经发行的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增信措施和结构设计的案例之外,不良贷款证券化还有一些其它的会计核算问题需要进行关注,包括不良贷款入池价值评估和折扣。众所周知,不良信贷资产入池的时候需要进行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都是现金流折现的模型。这里比较关键的假设因素是折现率的使用,包括未来现金流流入的时点、现金流入的规模和处置费率,所有的这些东西都需要结合服务机构采用的处置方式进行整体考虑。只有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之后,我们才能相对比较准确地估计出当时在封包时点入池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评估之后发现入池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原始权益人帐面价值相比,还差一些贷款减值准备,这个减值准备是需要考虑在原始权益人的帐面上进行计提。

如果原始权益人提供了一些超额储备,大家可能需要考虑到一旦实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就是一种损失。流动性储备和差额支付的承诺,我们更关注的是提供流动性支持和差额支付是否属于独立的第三方。之前,我们实践的案例中也有金融机构或者集团公司提出能不能通过集团内子公司进行担保或者提供差额支付的方式开展增信,那么就需要与原始权益人沟通清楚其希望实现资产出表的具体层次是什么。如果是需要实现集团层面的出表,就需要独立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差额支付。超额收益分成机制可能导致判断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转移的时候风险报酬比较高,因此这里设定的时候,可能需要有一个更精确的测算。

四、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税务考虑

下面介绍税务上的一些考虑。首先资产支持证券的税务考虑,特别是信贷资产证券主要适用的文件是财税2006年第五号文,但是这个文件是有一个特定的指向,就是针对特定发行主体、特定基础资产和特定交易结构的资产证券交易,主要是银行间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我们也做了一些相应的梳理。首先是流转税,文件当中明确指出是营业税。专项计划在基础资产收益当中取得收益的流转税通常是受托人代收代缴,投资者取得资产支持证券的清算收益以及相应的转让资产

支持证券的收益都是由投资者自身缴纳相应的流转税。文件明确提出交易各方签订的各类合同以及为专项计划设立的

资金帐户是免交印花税的。

但是这个文件是2006年出的,到现在应该也有很长的时间了,所以针对不良资产证券化我们也梳理了一些税务上的考虑。

首先这个文件对不良资产证券化适用度有多少?里面营业

税的缴税规定能不能自动转移到营改增里?这都是需要去

考虑的。营改增以后,财税2006年5号文很可能被废止,新的增值税政策还没有出台,所以这里也有很多有待商榷的地方,包括不同批次投资人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差异化处理。

这个主要是有优先级和劣后级,劣后是没有逾期收益,优先是有逾期收益的,我们需要知道逾期算不算一个保底的利润,分为固定和保底利润的话,优先的资产支持证券收益需要纳入增值的范畴缴纳增值税。相比而言,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同比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变的回报波动性更大,因此,缴纳增值税的风险相对较小。投资人转让资产支持证券的增值税处理,这里也没有具体地提出,但是还是需要等待后续规定出台再进行明确,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在2016年36号文里面特别提出金融机构之间产生的资金拆借的行为

可以免交增值税,那么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否可以作为金融机构发行债券进行认定,从而使得该类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人属于金融机构的情况适应免税的范围也是有待

明确的。

不良资产入池相关的税务问题,需要去考虑原始权益人转让及其取得不良资产收益相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SPV是否仍然作为代扣代缴的纳税主体等。此外,由于这是一个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存续过程当中很有可能用非现金偿债。实物抵债情形下,很可能还会再涉及到相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

最后,还有交易环节流转税开支的问题,SPV不是一个法

人主体,所以没有办法开具增值税票,因此在这里有很多需要去沟通的问题。之前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有很多都是由

信托代开营业税发票。上述这些关注要点都需要在未来的税局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的时候能够把这些相关的问题都考虑进去。

银行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ⅩⅩ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2004年4月8号,中国ⅩⅩ银行在北京分别与瑞士第一波士顿、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信托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涉及借款人总数233个,本金总额26.19亿元。工行宁波分行(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账面价值26.19亿元的资产委托给中诚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一)参与主体: A、委托人(发起人):中国ⅩⅩ银行宁波分行。它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B、受托人(特殊目的载体):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 D、受益人代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 (二)交易结构: A、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面值26.19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为唯一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A级,B级,C级)信托受益权,价值8.2亿元。 B、受益权转让:工行宁波分行将其享有的A级、B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中信证券作为受益权的承销商负责承销A级和B级受益权,C级受益权仍由工行宁波分行持有。 C、由工行宁波分行委托给中诚信托,信托资产为委托人合法拥有的债权类资产,中信证券担任受益人代表。中诚信托负责信托受益和本金的分

配,并以信托财产产生的现金流支付信托受益权的收益和本金。 D、工行宁波分行受中诚信托委托作为信托财产的资产处置代理人,负责信托财产的处置和现金回收。 E、信托终止,中诚信托将剩余信托财产交回工行宁波分行。 (三)业务流程 1、资产包概况和处置情况: 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信托项目的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这几乎是宁波分行所有的不良资产。受益权产品的资产包账面价值为33.09亿元,贷款本金总额为26.19亿元,实际收益产品为8.2亿元。从资产证券化操作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达到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 资产包涉及20个行业、233家贷款单位,单项资产相当分散,多样化的借款者更容易产生平稳的现金流,同时降低拖欠和违约风险。贷款笔数为864笔,其中有抵押贷款为262笔,有担保的贷款为602笔,该资产包的处置收入构成受益权产品的收益来源。尽管它们属于不良资产类别,但相对而言,比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具有更高的变现能力,也更有利于其现金流的评估,从而更有利于资产的证券化操作。 2.风险隔离和风险转移: 在工行宁波项目中,A级受益权没有回购承诺。因为没有回购承诺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很重要的特征,所以真正的实现了风险转移。发行人虽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保护其利益的手段和支持,包括现金流的分层等,但投资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最极端的情况是,如果这26亿元不良资产一分钱都收不回来,A级受益权的投资者将遭受损失。工行宁波分行通过引入信托模式,采用“表外模式”中的SPT形式设立SPV,信托资产独立于发

不良资产证券化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现状与路径选择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背景及含义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一直居高不下。我国于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接管四大国有独资银行的不良债权。2003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共处理不良资产逾5000亿元,回收现金则只有994亿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银行的逾期贷款不再正常上升,出现了“赖账经济”,那么很可能由此导致国家金融风险的逆向上升。虽然经过六年的努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我们应该看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仍然任重而道远。目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是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这种债转股的方式在目前来看,有利于缓解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过重的现状,在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够清晰,公司治理结构不够规范的情况下,也有助于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但是,从长远来看,该方式的弊端也会逐渐暴露出来。由于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的资产回收率和现金回收率低以及国有商业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急需寻找有效的方法予以解决,因而探索一种可以有效地解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不良资产,并能有效的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的未处置的不良资产的方法,是当务之急。正因为债转股的弊端逐渐凸现,我国商业银行吸取了国外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正在开始施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利用资产证券化的特点使不良资产与银行风险剥离开来,从而降低我国商业银行的坏账率,扫除一切阻碍其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使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加大。 不良资产证券化(Non-performing Asset securitization,简称NPAS)是将流动性较差的金融不良债权进行组合、包装,使之在可预见的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能够保持相对稳定,并在此基础上配以适当的信用增级,提高其信用质量,将该组资产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换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证券的过程。众所周知,我国的信用风险高度集中在银行,而不良资产证券化则可以有效地把信用风险从银行配置到其他市场领域,从而降低信用风险在银行的高度集中,同时为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进行金融创新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新的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这些功能完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阐述的战略重点,其对于促进银行业以市场化手段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不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必将有长足发展,必将成为我国未来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形成的原因 21世纪中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经济上升时期,企业投资愿望增强,社会资金需求加大,银行会相对放松信贷准入条件贷款投放速度加快;持续的信贷高增长会导致信贷膨胀,从而引发通货膨胀,产生经济泡沫。当经济转入调整时期,信贷投放速度放缓,这时如果企业对外负债水平较高、经济收益减少,一旦向银行再融资出现困难,企业的按期偿债能力就会减弱,不良资产开始逐步暴露。然而不良资产问题制衡着我国商业银行的持续与健康发展,所以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关措施解决这个问题,使我国商业银行能在国际市场上保持绝对的竞争优势。由此,衍生出不良资产证券化,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形成原因有以下几种: 不良资产有上升趋势以及导致不良资产上升的“罪魁祸首”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有上升的趋势,虽然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手法日益完善,但却改变不了日益膨胀的“不良资产军团”。归根究底,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必然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宏观经济形势剧烈波动及投资膨胀,是导致大量无效资产的政策性原因。投资的增长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前提条件是进行有效的投资,即投资的增

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第2章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2.1不良资产证券化内涵的界定 “资产证券化”CABS)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重新的组合,使该组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在对其进行信用增级后,将未来现金流 的收益权利转变为市场上流通的权证,这样的一个过程被称为资产证券化。他的实质是 发起人把其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殊机构,再由特殊机构把买下的金融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ss based securities), 收回购买资金。 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是由银行承担风险的到期未收回或预计难以收回的贷款 本金和利息。按商业银行风险分类讲,是指风险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信贷资产。 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非没有价值,只是价值低十合同约定的金额。目前来看,商业银 行的贷款抵押担保较为充足,贬值的幅度也不会太大。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从不良贷款中抽取部分组合组成资产池,将其出售给SPV,资产池内贷款组合预计可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SPV通过信用增级将其定 价发售给投资者,成为可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从Ifu证券持有者享受未来现金流的所有 权。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但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它不是对某一经营实 体的权利要求,Ifu是对特定资产池所产生现金流或剩余权利的要求权i,因}fu它是建立 在存量资产之上的资产信用融资,其权益偿付的来源是锁定的、客观的资产及其产生的 现金流,其信用等级仅取决十这组特定的资产,与发起人的信用无关。

2.2不良资产证券化条件及特点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一个重要前提,必须在未来一段时期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 以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因此,拟证券化的资产要符合下列条件。 2.2.1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1.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有相对稳定的现金回流 这是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不良资产虽然已经出现违约,但是仍然可以通过催收、诉讼、拍卖重组等方式进行回收,维持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我国商业银行以及资产 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实践已经证明不良资产的潜在价值。 2.现金的回流分布在整个证券的存续期内 由十是不良资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并不能表明未来现金流的分布。因此,要通 过深入分析每个项目,对未来还款的时间作出预判,通过对一系列资产进行技术性组合, 组建成一个多个项目的资产池,规避单个项目回款预测不准确的风险。 3.不良资产足够分散 大家都知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焦子里。证券化业务也是一样,为了避免整个资产池受 个别行业风险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我们在组建资产池时,尽量地域分散、行业分散。 4.资产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通过规模效应节约成本,抵消证券化交易不菲的费用并获取额外收益。 5.不良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此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能转让的资产不应纳入基础资产池,比如国防、军工 企业不良债权,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不能纳入基础资产池i。 2.2.2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资产池的构成复杂

税务会计实习报告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我们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平日里我们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自认为我基本掌握了,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我想我肯定会是无从下手,一窍不通。在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下,认为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实务操作中去,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所以才有了接下来的税法实习。 我这里主要谈谈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我认为只要你懂得会计,就是不难的,其中“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这个日期是不能与“填表日期”相混淆的。“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的货物的销售额。“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数据,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也是很简单的,只要按照给定的税目,相应的税率,正确计算就可以了。当然这一切都要是建立在扎实的理论功底之上的,这样才能运用自如。我始终如一坚信这句话:熟能生巧!

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研究 摘要:资产证券化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工具,是近些年金融行业比较重大的改革,使整个银行业一直保持着稳定快速的发展。它主要指的是由于一些缺乏流动性的资金导致银行亏损,一些资金很难在短时间内收回,甚至是一些资金出去之后很难在收回来。对于这些因素的影响在发达国家,资产证券化极其衍生工具应用十分广泛,并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资产证券化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渠道,使传统意义上的银行面临越来银行资产证券化是一些人借助不良资产为支撑来发行证券,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不良的资产能不能作为担保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除此之外,银行对于贷款的担保往往有着自己的制度,所以一些不良资产的应用会使我们的制度显现出相应的漏洞。本文深刻分析和解剖了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及相应的意见。 关键词:银行不良资产证券 Summary: Asset securitization as an emerging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 recent years, the major reform of the financial sector, so that the entire banking industry has maintained steady and rapid development. It is due to some lack of liquidity of funds led to bank losses, some of the funds it is difficult to recover in a short period of time, even after some funds out difficult to come back. Derivative applications for these factors in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sset securitization extremely very extensive, and still has a broad space for development. Asset securitization in the financial system are manifold. On one hand, the increase in asset securitization channels of corporate finance, banks are facing more and securitization of bank assets in the traditional sense of some people with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to issue securities supported, this problem involves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can not be used as guarantee so a series of problems; addition, bank guarantees for loans tend to have their own system, so the application of some of the non-performing assets will make our system showing vulnerability. This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及主要形式

试论当今中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 内容提要: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主要有四种形式,即表外处理、表内处理、抵押贷款证券化、房地产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目前国内大多使用的是表内处理 方式。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实 行资产证券化这种融资方式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金融机构 日前,由于国家加大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商的资金来源大量紧缩,引起房地产界轩然大波。各相关人士纷纷发表观点,探讨房地产融资新渠道。在各种渠道当中,一个在国外已经成熟的方法受到人们的密切关注,那就是房地产的资产证券化。 一、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及主要形式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是指从事房地产的企业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将其所拥有的资产转换成股票、股份或债券,发行到证券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使房地产资本的运转社会化。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最早是在6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住房抵押证券,并在80年代广泛扩大到其他行业。和其他行业的资产证券化相同,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是将企业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益构造和转变成为可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房地产证券化的发展需依托完备而发达的社会资本市场,将房地产资产社会化。 在金融界,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形式有很多种,归纳起来目前业内主要有以下四类:1、表外处理——以销售实现的证券化 房地产公司将自有资产出售给SPV(专业操作资产证券化的中介机构)。该资产经出售后与原公司(发起人)的债务隔离。SPV通过中介使该资产信用 提高(资产收益保证担保、保险、发起人连带偿付责任等)。由投资 银行进行证券化设计,向投资人发行ABS(信贷资产证券化)收回现金 用于向发起人购买资产。 2、表内处理——以资产担保而融资的证券化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揭露了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风险,对我国现阶段资产证券化进程有一定的启示作用,我国的政府和金融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规范资产证券化的发 展,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标签:次贷危机;资产证券化;启示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的进程正在稳步进行中,通过美国的次贷危机,使我们更清楚的看清资产证券化所存在的风险,这对我国今后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贷款提供了新的思路,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提供了保障。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应当充分把握这一机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1 美国次级贷款证券化的基本原理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机构(如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汇集成住房抵押贷款组合(即资产池,是拟证券化的标的),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V);特殊目的机构再将其购买到的住房抵押贷款组合,经过担保、保险和评级等形式的信用增强后,以抵押支持证券(MBS)(区别与ABS)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的融资过程。它主要的运行主体有:发起人(Originator?or?Sponsor) 、发行人(Issuer) 、服务人(Servicer) 、信用评级机构(Credit Rating?Agency) 、证券承销商(Securities?Underwriter) 、投资者 (Investor) 。 次级贷款证券化的基本原理:信用较低的人抵押房产,从次级放贷机构获得抵押贷款;放贷机构再将房屋抵押的债权出售给投资银行,用所得收益进行再贷款;投资银行则再将这些债权重新包装成债券在资本市场发行,获取高额回报。如果没有大银行的支持,抵押贷款机构将难以为继。如今,这个资金鏈条面临断裂的危险。放贷机构一旦收不回贷款,那么投资银行及其旗下在这一资金链运作的产品相应都受到连累。这便是美国次贷按危机的全球骨牌效应,多米诺骨牌:首先引发放贷机构收回房产→所有非政府债券资信下降→通过杠杆放大百倍对冲基金→日元瑞郎等套利交易砍仓→美及其它国家消费者信心受挫→套息交易 恐慌性结利。 2 我国资产证券化和美国资产证券化的比较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与对策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与对策 【摘要】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状态经营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目前国际上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有:折价出售、不良资产剥离、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资产证券化。通过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对于加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链接与融合,拓宽金融调控空间、扩大投资者选择范围、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概念,并联系我国实际情况研究分析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现状,在此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手段不能很好地满足快速、批量处置巨额不良资产的要求的问题,最后共同探讨我国推行商业银行不良产证券化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 1 资产证券化研究文献综述 1.1 国外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研究比较早。在理论研究方面,Arrow和Debreu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以严密的数理统计研究方法,证明了经济主体可以利用各种有价证券来防范金融风险,将金融风险减到最低限度,从而为金融资产证券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随着资产证券化的迅速发展,国外关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也不断深化,已经从产品设计进入到了风险预测,产品定价和证券化资产组合管理的研究阶段。GreenBaum和Thacker(1987)提出了信息不对称模型,预测银行将把优质资产证券化,保留不良资产,同时提出银行税务管制的增加导致了证券化的兴起。Henderson(1988)提出证券化将融资过程分解,将融资过程的不同阶段的不同风险分散,并由能够冲抵和管理这些风险的机构承担,这样就有助于降低系统风险,提高金融市场效率。Morris(1990)等人分别在其著作中重点阐述了资产证券化三大基本原理即资产重组原理、风险隔离原理、信用增级原理。Carlstrom(1993)综述了证券化的动因,从微观层次上来看,是来自证券化参与各方的利益驱动以及政府的金融监管和推动;从宏观层次上来看,主要是由于它提高了经济中资产运营的分配效率和操作效率。Sparks(2002)等人在对政府发起和私人企业证券化的比较研究基础上,建立模型,得出市场结构、政府赞助和抵押物特征是影响抵押贷款利率的重要因素。Mansini(2004)等人通过实证近似计算,研究资产选择的最优方法。Gorton(2005)通过信用卡证券化的实证研究,解释了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现象,从而证明了表外融资的有效性。Loutskina等人提出证券化降低了银行融资条件对贷款供给的影响,低成本融资和资产负债表流动性增加使银行愿意出售难变现的抵押物,而不是易变现抵押物,证券化导致了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深化,降低了贷款供给的冲击影响,弱化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不良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课后测试

不良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 ?倒计时:00分00秒 ? 1.课程学习 ? 2.课程评估 ? 3.课后测试 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 1、资产证券化是银行的()部门根据外部情况制定计划组织实施的(10 分) ?A ?内控合规部 ?B ?金融市场部 ?C ?资产负债管理部 ?D ?产品研发部 ?正确答案:C ? ? 2、在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管理过程中,负责入池资产的管理统筹工作的部门是()(10 分) ?A ?贷款经营部门风险管理部 ?B

交易与资产风险管理部 ?C ?法律与合规部 ?D ?运营管理部 ?正确答案:A ? 多选题 ? 1、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包括()(10 分) ?A ?发起银行 ?B ?信托公司 ?C ?贷款的服务机构 ?D ?资金保管机构 ?E ?券商 ?正确答案:A B C D E ?

2、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常采用( )(10 分) ?A ?外包 ?B ?诉讼 ?C ?自催 ?D ?核销 ?正确答案:A B C ? ?3、对于信托公司的选择,须遵循()原则。(10 分) ?A ?公平 ?B ?高效 ?C ?经济 ?D ?公开

正确答案:A B C ? 判断题 ? 1、在荷兰式招标发行中,最后中标的公司按照各自中标利率拿到债券(10 分) ? A ? 正确 ? B ? 错误 ? 正确答案:错误 ? ? 2、债券的发行方式有招标发行和簿记建档发行两种(10 分) ? A ? 正确 ? B ? 错误 ? 正确答案:正确 ? ? 3、设置资产处置计划的目的是尽可能降低证券化不良贷款的回收现金流波动风险(10 分) ? A ? 正确 ? B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我们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平日里我们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自认为我基本掌握了,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我想我肯定会是无从下手,一窍不通。在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下,认为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实务操作中去,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所以才有了接下来的税法实习。 我这里主要谈谈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我认为只要你懂得会计,就是不难的,其中“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这个日期是不能与“填表日期”相混淆的。“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状态经营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目前国际上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有:折价出售、不良资产剥离、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资产证券化。积极实施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这种低成本的融资手段,对于加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链接与融合,拓宽金融调控空间、扩大投资者选择范围、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资产,在此主要指不良贷款资产,包括逾期未能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等不能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者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连本金都未能及时收回的贷款等银行资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7年3月末,中国主要商业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余额为1161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02%。 一、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所谓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以证券进行融资,包括债务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其实质是金融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处于非良好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 二、我国银行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定资金来源。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看,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周转,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借助资产证券化,国际先进商业银行有效解决了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大大增强了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二)有利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按照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银行的核心资本和全部资本比例应该分别达到4%和8%。这一监管要求银行为了提高和维持资本充足率,要么增加资本金,要么降低持有的风险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一方面银行大量的风险资产,诸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商业抵押贷款等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使银行的风险资产减少,从而达到了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目的;另一方面,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不会增加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方法,即发行人可不通过增加负债获得融资。 (三)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分散风险。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资本约束、利率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意义

您的位置>>首页>>财经纵横>>管理学 院 :::N E W S:::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意义 一、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和发展历程 1.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内涵 资产证券化是近30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 和金融工具。通俗地讲,资产证券化就是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未来稳 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 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资的过程。证券化的实质是融 资者将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而金融资产 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 从广义上讲,资产证券化包括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在证券化过程 的初始阶段,资产证券化主要是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通过发行证券来 融资,即借款者通过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直接融资过程,其所使用的金融 工具包括商业票据、企业债券和股票,这种资产证券化属于一级证券化,现 在在资本市场上所称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二级证券化,它是指将已经存在的贷 款和应收账款等转化为可流动的转让工具的过程。例如将批量贷款进行证券 化销售,或者将小额、非市场化且信用质量相异的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汇 集组合成资产池,重新包装为具有流动性的债务证券。二级证券化是资产证 券化的最基本内涵。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在于对贷款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的分 离与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促使参与各方均受益。 2.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和发展 资产证券化正是强市场本位时期的重要金融工具,其起源可追溯到60 年代末的美国。1968年,美国最早的抵押贷款债券问世,叫作抵押债券, 发行人按一定的标准把若干个住房抵押贷款组合在一起,以此为抵押发行债 券。到1990年,美国3万多亿美元未偿还住宅抵押贷款中,50%以上实现 了证券化。从1983年开始,资产抵押债券也发达起来,出现了抵押保证债 券,是针对投资者对金融工具有不同的期限要求设计的。到1993年,美国 CMO的总量已达到了5000亿美元。1985年汽车贷款的抵押证券开始发行; 1988年,美国又推出了以信用卡贷款为抵押的证券化;1993年对学生贷款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与启示

资产证券化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它在帮助金融机构改善流动性、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扩大利润率的同时,也埋下了金融危机的隐患。资产证券化将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三个相对独立的金融市场联系在一起,扩大了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一有风吹草动,其他市场就会风声鹤唳。 美国既是资产证券化的发源地,也是迄今为止资产证券化规模最大的国家。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ortgage Backed Security, MBS)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ABS)未偿付余额最高时分别达到9.2 万亿美元(2008 年)和1.9 万亿美元(2007 年),分别占同期美国国债市场余额的160%和40% (见图1)。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资产证券化业务显著萎缩,截至2013 年第二季度,美国MBS 和ABS 的余额分别为8.5 万亿美元和1.2 万亿美元,而同期美国国债市场余额大幅增加,已增至11.3万亿美元。 美国资产证券化主要产品 自资产证券化兴起以来,美国金融市场上涌现出各种各样的证券化产品。具有代表性的四种证券化品种,包括ABS、MBS、CDO 与ABCP。 (一) ABS 资产支持证券。ABS 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学生贷款、设备租赁款、贸易应收款和税收留置权等。1985 年,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仅为12 亿美元,2007年,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已经达到1.9 万亿美元。金融危机爆发后,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显著萎缩,截至2013 年第二季度,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下降为1.2 万亿美元。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和学生贷款是三种最重要的ABS 标的资产,需要注意的是,以其他资产为标的资产的ABS 自2000 年以来显著攀升。 (二) MBS 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是指以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资产 支持证券,包括居民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esident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y, RMBS)和商业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ommerc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y, CMBS)。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美国起步最早、规模最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2008 年,美国MBS余额约为9.2 万亿美元,是同期美国国债的1.6 倍。抵押贷款证券化一般有两条路径:通过GSE进行的证券化;

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内涵的界定 “资产证券化”(ABS)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重新的组合,使该组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在对其进行信用增级后,将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利转变为市场上流通的权证,这样的一个过程被称为资产证券化。他的实质是发起人把其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殊机构,再由特殊机构把买下的金融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ss based securities),收回购买资金。 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是由银行承担风险的到期未收回或预计难以收回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商业银行风险分类讲,是指风险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信贷资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非没有价值,只是价值低十合同约定的金额。目前来看,商业银行的贷款抵押担保较为充足,贬值的幅度也不会太大。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从不良贷款中抽取部分组合组成资产池,将其出售给SPV,资产池内贷款组合预计可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SPV通过信用增级将其定价发售给投资者,成为可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从Ifu证券持有者享受未来现金流的所有权。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但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它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权要求,Ifu是对特定资产池所产生现金流或剩余权利的要求权i,Ifu它是建立在存量资产之上的资产信用融资,其权益偿付的来源是锁定的、客观的资产及其产生的现金流,其信用等级仅取决十这组特定的资产,与发起人的信用无关。 二、不良资产证券化条件及特点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一个重要前提,必须在未来一段时期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以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因此,拟证券化的资产要符合下列条件。 1

税务会计实习总结【三篇】【完整版】

税务会计实习总结【三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复制---- 【范文引语】作者搜集的范文“税务会计实习总结【三篇】”,供大家阅读参考,查看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实习报告频道。 【一】 税务会计是将会计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与企业纳税活动相结合

而形成的,而且是我们现在企业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我们能更加地熟悉并掌握税务会计的基础知识、四大税种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我们于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5日,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税务会计》实训。通过实训,结合之前上课所学的理论知识,使得我们能解决一些税务处理实务中的各种问题,并具备独自处理各项税务事宜的能力。 一开始,我们先是进行了实训题A的专题实训,里面分了四大模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在增值税中,我们首先是要确定其销售额以及税率,木材和原木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分别是17%、13%,刚开始我们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还有外购板材用于非应税项目时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我们必须要将其进项税额转出,最终算出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这两点是我在实训过程中所遇到的失误,但经过反复的思考后,最终还是改正了过来并加以注意。 第二模块是消费税。消费税是先把计税价格确认后,后面消费税额的确认就会简单很多。因为是委托对方加工成烟丝,之后在生产卷烟的,因此委托受托方加工时,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可以抵减的。 第三模块是营业税。在营业税中还涉及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地方税费。营业税中广告公司代理媒体收取的费用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因此在计算营业税是就要减去。但防洪保安费的计税依据为其营业收入。在这一模块中还遇

资产证券化视角的美国次贷危机成因分析及启示.

资产证券化视角的美国次贷危机成因分析及启示 [ 11-02-17 09:54:00 ] 作者:桂银香陈永 生编辑:studa20 [摘要]资产证券化只是一种工具,是一种被人们用来转移和分散风险、实施信用增级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它是一柄双刃剑,是一件强大的金融武器,应用得好,可以带来创新和效率,给人们更多的惊喜;使用不当,则祸患无穷。我们对待资产证券化,要遵循经济规律和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小心谨慎地使用,加强使用过程的控制和监管,对其扬长避短,实施安全的金融创新。美国次贷危机表明,资产证券化只是力争在模型上做到了风险分散的完备性,而不是针对市场做到风险防范的有效性。市场变动并不是资产证券化模型所能主宰的变量,但却可以使资产证券化的利益链条发生断裂或者扭曲,从而引发危机。 [关键词]次贷危机;资产证券化;金融危机;住房抵押贷款;虚拟经济;实体经济 一、引言 美国次贷危机从2007年初爆发至今已经两年多。迄今为止,人们对次贷危机原因分析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认为美国过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和霸权,忽视了国家责任和信用,造成了次贷危机向国外的扩散。次贷危机的根源是美国过度透支了“整个国家的信用”。〔1〕(2)认为美国的经济政策是导致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 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府政策的不当造成了高风险贷款的增加,二是金融创新带来了巨大风险;三是会计准则失灵导致了资产价值出现了大幅度变化。〔2〕如张维迎认为“这次危机与其说是市场的失败,倒不如说是政府政策的失败;与其说是企业界人士太贪婪,不如说是主管货币的政府官员决策失误”〔3〕。(3)认为次贷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府金融监管的缺失。如罗熹认为,“对金融机构放松监管是导致危机的重要因素”,“美联储的宽松货币政策市危机的重要成因”。〔4〕(4)认为流动性过剩是造成次贷危机的原因。如黄纪宪等认为“流动性过剩带来了信用风险的过度膨胀”,“流动性过剩下的新变化带来了新风险”。〔5〕(5)认为道德风险是次贷危机形成的重要原因。如证券市场导报认为“市场各主体道德风险失控、金融行为失范是导致美国次贷危机的深层次原因”。〔6〕(6)认为过度消费是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如卢宇峰认为,“过度消费导致宏观经济恶化,是次贷危机形成和爆发的实体基础”。〔7〕(7)认为盎格鲁-萨克逊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是此次危机的根源。如蒲勇健认为,“美国当前的这场危机是盎格鲁-萨克逊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危机,是华盛顿共识的危机”。①以上观点都偏重于从制度、社会等宏观因素寻找危机的原因,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不完整性和较强的宏观性。如果能选择一个关键性的相对微观的视角对次贷危机的成因进行剥茧抽丝的分析,找出问题的缘由和答案,对抑制危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吸取经验教训,意义重大。本文拟从资产证券化的视角分析美国次贷危机形成的原因,并提出对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反思,以及对中国实施住房抵押证券化的启示。 二、美国次贷危机成因分析 资产证券化视角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自20世纪60年代末在美

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2004年4月8号,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分别与瑞士第一波士顿、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信托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涉及借款人总数233个,本金总额26.19亿元。工行宁波分行(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账面价值26.19亿元的资产委托给中诚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一)参与主体: A、委托人(发起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它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B、受托人(特殊目的载体):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 D、受益人代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 (二)交易结构: A、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面值26.19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为唯一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A级,B级,C级)信托受益权,价值8.2亿元。 B、受益权转让:工行宁波分行将其享有的A级、B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中信证券作为受益权的承销商负责承销A级和B级受益权,C级受益权仍由工行宁波分行持有。 C、由工行宁波分行委托给中诚信托,信托资产为委托人合法拥有的债权类资产,中信证券担任受益人代表。中诚信托负责信托受益和本金的分配,并以信托财产产生的现金流支付信托受益权的收益和本金。 D、工行宁波分行受中诚信托委托作为信托财产的资产处置代理人,负责信托财产的处置和现金回收。 E、信托终止,中诚信托将剩余信托财产交回工行宁波分行。 (三)业务流程 1、资产包概况和处置情况: 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信托项目的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这几乎是宁波分行所有的不良资产。受益权产品的资产包账面价值为33.09亿元,贷款本金总额为26.19亿元,实际收益产品为8.2亿元。从资产证券化操作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达到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

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缺陷及策略

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缺陷及策略 资产证券化是作为一种在国外有着多年的成功经验的金融创新工具,资产表外化的方式转移了银行自身的风险,同时还可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现以来一直被视为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并在国外某些国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其证券化含义 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293亿元,不良贷款率1.14%,同期外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53%。尽管从数据简单看,不良贷款余额与比率延续往年“双降”局面,但几千亿的不良贷款处置压力依然很大,而且不良资产的反弹压力依然存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商业银行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收入的应收账款等不良资产汇集起来,组成一个资产池,然后利用金融工程的分割重组技术对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将其化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并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中介机构发展不成熟 如果各中介机构不完善,就会严重影响资产的信用评级和科学定价,而这两方面作为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环节必然直接影响投资者收益。目前来看,由于整个不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还属于新兴领域,因此与之配套的机构都还没有发展成熟。评级机构运作不规范就不能达到透明准确的结果,这样就会使被证券化的资产面临来自各方的风险。 (二)涉及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资产证券化就其过程而言,参与主体多、结构复杂。如果这其中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成熟的法律体系来保证,那么就很难让其顺利进行。虽然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也是与之相关法规,但真正直接针对不良资产的法律框架还是空白,甚至还与当前存在的一些法律法规有冲突,证券风险有可能转移到投资者手中。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顺利地开展。 (三)税收、会计等外部环境不配套 税收制度的是否完善直接关系着进入资产池的不良资产的盈利性、流动性,关系着证券化整个过程当中产生的成本和收益,会计原则的制定也决定了它是否能被当做一种表外融资的方式。而现行的针对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税收政策明显存在着过多的税收环节和过高的税率,这样就会加大发行者的融资成本,违背了商业银行证券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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