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暂行)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暂行)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暂行)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暂行)

金院字〔2017〕12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取得课内(指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参加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活动,并取得至少10个学分(国际教育学院出国学生,专转本学生至少取得5个学分),方准予毕业。

第二章学生第二课堂内容与途径

第三条主要内容

(一)思想道德教育;

(二)学习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培养;

(三)社会实践能力培养;

(四)创新与创业实践能力培养;

(五)科学精神与科学思维培育;

(六)审美与艺术鉴赏能力培养;

(七)人文素质培养。

第四条主要途径

(一)修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

(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三)参加各类人文社科学术等讲座;

(四)参加各类各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科技成果评选;

(五)发表论文;

(六)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

(七)参与教师科研活动或学校组织的学生科研创新活动,参与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以及教学管理活动;

(八)参加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九)创业项目入驻校众创空间、校创业工作室或学院创业实践场地;

(十)参加美育通识教育;

(十一)参加各类各级文体类比赛;

(十二)获得专业技能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十三)修读素质拓展课程;

(十四)参加海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五)撰写读书报告;

(十六)参与大学生成长服务网络平台(PU平台)活动;

(十七)参与学校认可的校内外主题教育活动。

第三章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的认定

第五条学生第二课堂成绩以学分形式记载,分为必修学分和任选学分两部分,其中必修学分为7个学分,任选学分至少为3个学分。国际教育学院出国学生及“专转本”学生必修学分为3个学分,任选学分不少于2个学分。

第六条必修学分

(一)必修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除完成课内学分外,参加各种第二课堂活动必须修满的学分。

(二)必修学分的认定及计分办法:

1.学生完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学习,可获得1个学分,完成课程学习学分自动计入成绩系统。

2.学生须参加至少3次由学院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专转本学生至少参加1次,国际教育学院出国学生至少参加2次),并按要求提交实践报告或成果。达到社会实践活动要求者每次可取得0.5个学分,共计1.5个学分。此项学分的认定以学生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或成果为依据。具体评分标准参见《金陵科技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大纲》,每年9月份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年底统一录入成绩系统。

3.学生须参加由学校、学院或有关单位举办的国内外专家学者报告会、人文社科讲座、自然科学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国防教育讲座、就业创业讲座以及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等,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2次。满6次可取得1个学分,共计2个学分。此项学分的认定以讲座主办单位的记载、审核为依据,第七学期由辅导员录入成绩系统。

4.学生须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可获得2个学分。

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创业比赛、科技成果评选中,获得国家级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人分别获得10、9、8、7、6个学分;获得省级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人分别获得8、7、6、5、4个学分;获得市级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人分别获得6、5、4、3、2个学分;获得市级以下奖项(包含校级、院级)可获得学1分。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及以下(包含校级、院级)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创业比赛未获奖者,依次可获得3、2、1、0.5个学分。(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创业比赛认定范围见附件)。

(2)学生在校期间以金陵科技学院署名公开发表论文,被SCI收录,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可获得8个学分;被ISTP、EI收录,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可获得6个学分;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获得4个学分;在其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获得3个学分;收入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的,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获得2个学分;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发表的,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获得1个学分。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各类期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一篇论文有多个作者的,非第一作者的学生可获得一半学分。

(3)学生取得发明专利,第一排名者可获得6个学分;取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排名者可获得4个学分;取得外观专利,第一排名者可获得2个学分;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科技处认定,第一排名者可获得4个学分。如有多人参加的,非第一排名者可获得一半学分。

(4)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科研活动、参与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以及教学管理活动,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认定后,可取得1个学分。此项学分的认定,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或管理活动的证明、证书或其他物化成果为依据。

(5)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重点),省级(省级一般、省级指导),校级,院级立项依次可获得4、3、2、1、0.5个学分。

(6)学生创业企业入驻众创空间以及学院创业实践场所的,可获得4个学分;学生创业项目入驻众创空间、103创业工作室以及学院创业实践场所,且运营情况良好的,可获得3个学分;学生创业项目在招就处创业指导中心备案的,可获得2个学分。

以上六种途径所获学分超过2学分的部分,可抵任选学分。

5.学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和文化艺术类讲座共2次,可取得0.5个学分。此项学分以团委认定为依据,第七学期由辅导员录入成绩系统。

第七条任选学分

(一)任选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或专业特长有选择地参加各种第二课堂活动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任选学分的认定及计分办法:

1.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文化艺术比赛(如舞蹈、歌曲、摄影、书法、辩论赛等)、体育比赛,获国家级前六名的,第一负责人分别可以获得6、5、4、3、2、1个学分;获省级前三名的,第一负责人分别可获得5、4、3个学分;获市级前三名的,第一负责人分别可获得4、3、2个学分;获区级前三名的,第一负责人分别可获得3、2、1个学分。对于无第一负责人的项目,参与者均可获得相应学分。

2.学生参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资格考试或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专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考试,高级可获得4个学分,中级可获得3个学分,初级可获得2个学分,不分等级的获得3个学分。

3.学生在完成公共选修课程的基础上修读素质拓展课程。每修读一门课程可取得2个学分,在校期间最多可取得4个学分。此项学分的认定以学生所修读课程的结课成绩为依据,素质拓展课程参照教务处公选课课程。

4.学生参加海外文化交流项目,满一周可取得1个学分,在校期间最多可取得4个学分。此项学分的认定以结业证书和项目派出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5.学生广泛阅读各类书籍,并按要求提交读书报告。学生阅读学校给定的百本好书或学校教授推荐书目,读书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达到要求者每篇报告可取得0.5个学分,在校期间最多可取得3个学分。

6.学生通过大学生成长服务网络平台(PU平台)参加各类活动,可以获得任选学分,在校期间最多可取得3个学分。细则详见团委相关文件。

7.学生参加“朋辈引航”、“南京历史文化寻访”、宿舍文化节、心理健康周、心理健康月、国防教育、资助育人等学校认可的校内外主题教育活动(讲座、报告会类除外),每2次可取得0.5个学分,在校期间最多可取得3个学分。

第四章学生第二课堂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生第二课堂的指导与考核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

与就业指导处等单位共同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

第九条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由班主任每学年汇总一次,报所在学院审核认定后,由辅导员录入教务系统,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和学生各类评优评奖挂钩。

第十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班主任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第十一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要不定期对各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情况进行抽查,凡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作假所获学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章学生第二课堂材料的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所涉及的各类材料由各个学院参照教学资料存档管理。

(一)《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记载薄》由辅导员填写完整后存档。

(二)各类证书类需审核原件,并留存辅导员签字的复印件。

(三)社会实践需留存辅导员签字的考核表,社会实践报告由学院留存备查。

(四)公开发表的文章需由辅导员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五)创业相关材料需留存经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签字的登记表原件。

(六)专业技能证书需留存证书复印件。

(七)参与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以及教学管理活动的,需留存服务部门提供的认证材料原件。

(八)读书报告需留存原件。

(九)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需留存经科技处签字的登记表原件。

(十)素质拓展课程需留存相关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原件,修读校公共选课留存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成绩单原件。

(十一)PU积分兑换任选学分,根据团委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操作执行。

(十二)学生参加学校认可的校内外主题教育活动,由辅导员与活动组织部门核实后,审核认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其他年级学生参照原《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课外培养学分认证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金陵科技学院

2017年8月28日附件: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创业比赛获奖统计范围

附件: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创业比

赛获奖统计范围

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4.“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

5.大学“百校百题”应用型创新课题(财税领域)大赛

6.“创新创业”全国大学生管理决策模拟大赛

7.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8.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融易孵?浩方杯”商业信息化创新创业竞赛

9.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物流管理竞赛

10.“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11.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12.POCIB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

13.全国应用型本科会计技能竞赛

14.科云杯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

15.国泰君安杯“寻找未来投资家”模拟炒股大赛

16.“网中网杯”大学生财务决策大赛

17.全国(商务)秘书职业技能大赛

18.全国高等院校秘书专业知识技能大赛

19.“中学西渐杯”全国汉语国际教育教学技能大赛

20.“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

21.台达杯两岸高校自动化设计大赛

22.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3.中国教育机器人大赛

24.“亚龙杯”全国大学生智能建筑工程实践技能竞赛

25.全国高等学校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联合毕业设计竞赛

26.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27.中国机器人大赛

28.“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29.“AB杯”全国大学生自动化系统应用大赛

30.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智能制造”应用系统

31.“赛佰特杯”全国大学生物联网创新应用设计大赛

32.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3.Autodesk Revit杯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34.“全国高等院校建筑与环境设计专业美术教学研讨会”学生美术作品大奖赛

35.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优秀课程作业评选

36.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大学生模型设计竞赛

37.艾景奖·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

38.全国混凝土设计大赛

39.全国高校大学生BIM建筑信息模型大赛

40.“中国营造”——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双年展

41.全国高等院校BIM应用技能网络大赛

42.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

43.中国手绘艺术设计大赛

44.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用透水混凝土和透水砖设计大赛

45.亚洲设计学年奖

46.全国高等院校BIM应用技能比赛

47.全国BIM毕业设计大赛

48.全国BIM课程设计创新大赛

49.华东区大学生CAD应用技能竞赛

50.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51.中国软件杯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

52.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53.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

54.信息安全铁人三项赛

55.全国密码技术竞赛

56.全国大学生软件测试大赛

57.全国高校云计算应用创新大赛

58.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培养大赛

59.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60.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6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62.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63.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大赛

64.全国大学生IT技术大赛

65.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技术大赛

66.中国真维斯杯休闲装设计大赛

67.美育成果作品展

68.“真皮标志杯”中国国际皮革裘皮服装设计大奖赛

69.中国好“柜”族家居设计大赛

70.“创意中国”设计大奖赛

71.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

72.“学院派奖”全国艺术与设计大展

73.“包豪斯奖”国际设计大赛

74.全国设计大师奖

75.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76.风景园林(毕业作品、论文)国际竞赛

77.全国高校学生畜禽产品加工创意大赛

78.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79.中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

80.中国大学生高性能复合材料科技创新竞赛

81.全国口译大赛

82.全国英语阅读大赛

8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84.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85.全国英语写作大赛

86.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87.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88.江苏省大学生知识产权竞赛

89.江苏高校法律人风采大赛

90.江苏模拟仲裁庭大赛

91.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

92.江苏省土木工程大学生结构创新竞赛

93.江苏省大学生力学竞赛基础力学实验赛

94.江苏省大学生工程管理创新、创业与实践竞赛

95.江苏省信息安全技能竞赛

96.“锐聘之星”软件设计大赛

97.江苏省网络安全高峰论坛暨大学生网络安全技能竞赛

98.“软通动力杯”校园开发大赛

99.江苏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

100.江苏省虚拟仪器竞赛

101.穗港IT应用系统开发大赛

102.江苏省室内装饰设计大奖赛

103.江苏省室内设计、陈设设计大奖赛

104.南京禄口国际皮草嘉年华皮草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105.江苏工业设计年度奖-优秀毕业设计奖

106.江苏科普公益作品大赛

107.江苏省艺术设计大赛

108.江苏省高等院校美术作品展

109.“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110.江苏省高校“联盟杯化学化工实验竞赛”

111.“LSCAT”杯江苏省笔译大赛

112.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11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数学竞赛

11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防征文比赛;

115.江苏省大学生“军训之星”大赛

116.中国·南京休闲农业创意大赛

117.南京室内设计大奖赛

118.南京大学生动漫作品大赛

119.国防知识竞赛

120.其他学校立项或认可的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等比赛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三十条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作用,科学评价大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的学习成效,提高大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与课外实践活动两大类。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主要包括大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卫生与健康、创业教育、学科创新方法、毕业教育等;课外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学科竞赛类、科研(技能)训练类、学术研究成果类、读书活动与学术报告及讲座类、文体竞赛类、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类、就业实习(实训)与国(境)外交流类等。 第三条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采用学分来度量其学习的数量与质量。本科学生在完成必修、选修课程和全部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外,第二课堂至少完成学分(五年制至少完成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四条学生参加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类第二课堂活动,可参照《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长理工教 1 / 10

〔〕号)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达到分(或“合格”等级)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五条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计分方法详见附件。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成绩达到合格(及格)等级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章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学生在修读第二课堂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中获得的学分,由课程主讲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成绩。 第七条学校每年在月份对上一年度的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进行集中审核与报送。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受理并组织审核,统一向学校教务处报送。 第八条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审核程序为: ()学生根据上一年度参加课外实践的情况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学习委员。各班学习委员应在学院规定的审核日期前收齐学生的申报材料,交学院教务办。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对学生的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进行逐人逐项审定,并按学校统一格式进行汇总。 ()学院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个有效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的方式向学院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学生第二课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定稿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通过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条每学期开学的第1—3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年级审核、学院审核时间。在完成审核后,各学院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团委在完成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最后完成登记入册工作。 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如下: 学院:学院负责统一初审本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是否给予计入学分、计入几个学分,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 校团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重点检查材料的齐备情况,然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并备案; 教务处:重点检查申报事项的学分数是否合理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学分记入,并备案。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活动数量的安排,但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应在大学三年级前(包括三年级)修完,大学四年级不再进行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计算,奖励学分依然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共由5个学分构成,其中2个学分为基础学分(每个学生均要取得1个该类学分方能毕业),3个学分为奖励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

分。 第五条基础学分 基础学分主要通过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或者参与一定的社会工作,获得一定量值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获得该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满足该类学分的毕业要求,最高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将获得基础学分的途径分为以下五类: 1.“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2.“志愿与公益活动”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者其他公益活动。

西南财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学时数30%。 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 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学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学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学时。 2.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成立以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学生代表为主体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以学生班委干部、同学代表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及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监督小组。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班级活动,经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

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二课堂活动对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其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效补充,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各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6~10学分。 第三条凡我校本、专科学生,在业余时间,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各种类型第二课堂活动。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数,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记录、统计工作由各系负责,教务处负责第二课堂活动的审批及学分的最终认定,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工作由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协助教务处共同完成。 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技能培训、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等取得,且科技创新活动学分不得低于第二课堂总学分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第二课堂具体学分分配一律参照《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进行,各系部原有规定与之不符的,按该细则执行。 第三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程序及管理 第七条每学年前四周,各系部受理本部门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申报,申请表盖活动组织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备案。凡未经备案的活动,一律不予进行学分及工作量认定。特殊活动申报可不受时间限制。

第八条第二课堂活动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向系部提交活动成果汇报材料,系部依据《合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记录相应学分。 第九条每年10月中旬(毕业班3月下旬),系部将上一学年第二课堂活动进行汇总、公示,并将相关材料加盖系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在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协助下,完成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院以前有关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

目录 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基本情况 (1) 1、什么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1) 2、“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内容 (1) 3、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 (1) 二、关于《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说明 (2) 1、《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与素质拓展计划的关系 (2) 2、《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对学生的意义 (2) 3、《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记录的内容 (2) 4、我校对于《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管理 (2) 三、关于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的流程说明 (3) 1、素质拓展活动与参与学生的关系 (3) 2、素质拓展认证工作流程 (4) 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 (5)

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基本情况 1、什么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由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实施的一项关于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本计划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为载体,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普遍提高在校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内容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基本内容是以开发大学生人力资源为着力点,实施工作主要围绕职业设计指导、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强化社会认同四个环节,通过教学、课堂、讲座、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方式展开。通过整合深化教育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六个方面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 3、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 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依托素质拓展认证系统网和各级素质拓展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校—院—班”三级素质拓展认证体系,按照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自然对接与和谐互动的原则,科学、规范、系统地安排学生第二课堂各项活动,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2个第二课堂学分。 按照主题化、项目化的原则以及“模块为框架、活动为载体、项目给学分”的思路,设置“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职业生存能力培养、文化艺术素养提升”等 4大模块,开设“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文体竞赛、社会实践、课外培训、行业证书”6类活动项目和若干个具体活动内容。六大类活动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学生认证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22日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公示期:2016年4月1日?4月8日 认证网址:10.255.196.11 (仅校内访问。填表请按提示进行操作,无人无方法指导,这不能怪我?) 个人申报:学生用学号和教务系统密码登陆“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 统”,登陆后点击菜单“学分申报”,再点击“申报学分”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填写。加“ * ”为必填,必须上传实证材料文档或原件图片。 大学四年修满14学分才能毕业,多了也没有奖励,哈哈哈。 那么,如何修满14学分顺利毕业呢!请看: ①第一学年: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外实践,1学分 中国近代史纲要课外实践,0.5学分 第二学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外实践,1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外实 践,2学分 ②文化素质拓展课程:文件上列举了七个,一个0.5学分,共3.5 学分 ③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暂时只有三个):会计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一个2分,共6分 ④文体竞赛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一年一届 一次2分 知道列举的学分有多少了吗!16分!一下就达到了14学分,轻轻松松

當然拉,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获得学分,详情请见《本科生学习指南》第36页及以后页数,也可以看看后面的附件,都是一样的内容?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内所获得的奖状,只要有校团委的盖章就算是校级。院级奖 状不计入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校外奖状也不计入。 2.纸质奖状需要拍照上传,在网页公布的奖状需要截图上传。纸质奖状需要将原稿和复印件都交给学委,先由学委审核后由学校审 核,学委看完后就将原稿返回。复印件上要写好奖状对应类别以及对应的学分,像④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2分的格式,用铅笔写好。没有写好的,后果自负,学委不审查?。 3.请各位童鞋将附件1变为独立文档并认真填好,然后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给学委。 4.团体奖状只需复印一份交给学委,同时要上交团体参赛者的名单,并且名单上面要有组织者的盖章,这都需要个人去完成。 5.获奖证书要保管好,如果遗失,个人需要去组织者那里开证明并上交。 6.所有参赛者的名单都将由组织者盖章上交给学校,奖状照片难以PS

关于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安排的通知(

关于“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等模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修习、测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起在2010、2011级本科学生中开展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等三个项目的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演讲沟通项目的实施 1.形式:以学生自我组织为主,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可合并进行),通过召集班级主题演讲会或演讲比赛的形式进行。 2.测评与学分认定:测评工作由辅导员牵头负责,评委由各学院团总支与相关班级辅导员在本院学生骨干中遴选5-7人,其中本班学生评委不超过三分之一。演讲者原则上应脱稿演讲,每位演讲时间3至5分钟。演讲结束后由测试评委现场亮分,测试合格者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团总支认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记载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本学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由校团委认定)

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院级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 3.时间安排: 4月10日前,各学院确定演讲主题,报校团委审定; 4月13日前,各学院宣传发动,发布演讲主题; 4月27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安排测试日程,完成测试准备工作,并报校团委备案; 5月20日之前完成演讲与沟通项目的测试工作。 二、综合写作项目的实施 1.形式:分年级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2.测试与学分认定:测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申论、新闻写作。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结束后交新闻学院统一组织评阅。评阅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测试合格者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 本科学生在校级以上有刊号的报刊上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可以凭相关材料向所在班级辅导员申请免测,并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院级刊物(由校团委认定)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亦可申请免测,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 新闻学院本科生测试标准及免测条件由新闻学院另行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成绩单

南京工业大学学生成绩单 NANJING TECH UNIVERSITY STUDENT′S ACADEMIC RECORD Name:李华Li Hua School/Dep:建筑学院:College of Architecture Length of Schooling:5 years Student No.:1601070322 Major:建筑学:Architecture Date of Enrollment:09/2007 Subject Term Credit Score Subject Term Credit Score 大学体育-1 College Physical 1 大学信息技术基础 B Fundamentals of Comput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B 大学英语-1 College English 1 高等数学C Advanced Mathematics C 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 Descriptive Geometry Shadow and Perspective 建筑设计基础-1 Fundamentals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1 军事理论 Military Theory 军训 Military Training 美术-1 The Fine Arts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Outline of Chinese Modern History 大学体育-2 College Physical 2 大学英语-2 College English 2 建筑材料 Building Materials 建筑认识实习 Introduction to Architecture Practice …… (超过一页的,本栏不要有空白)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1 1-2 1-2 1-2 1-2 1.0 2.5 4.0 4.0 4.0 7.0 2.0 2.0 4.0 2.0 1.0 4.0 1.5 1.0 85 85 80 80 80 80 88 89 80 旷考 79 72 80 50/70/90 (有旷考、不 及格和重修 的课程要如 实体现) 建筑设计基础课程设计强化训练周(2) Architecture Curriculum Design of Intensive Training Weeks(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Basic Principles of Marxism 美术-3 The Fine Arts 3 测量学B Surveying B 场地设计 Site Design 大学体育-4 College Physical 4 大学英语-4 College English 4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Principle of Public Architecture Design 建筑结构 Building Construction 建筑设计基础-4 Fundamental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4 建筑设计基础课程设计强化训练周(3) Architecture Curriculum Design of Intensive Training Weeks(3) …… (超过一页的,本栏不要有空白) 2-1 2-1 2-1 2-2 2-2 2-2 2-2 2-2 2-2 2-2 1.0 3.0 3.0 3.0 2.0 1.0 3.0 2.0 3.0 7.0 Excellent 81 84 81 81 80 Good 80 80 80 Note: The Five-scale Assessment System used in Nanjing Tech University are as follows: 优秀=Excellent(95) 良好=Good(85) 中等=Average(75) 及格= Pass(65) 不及格=Fail(<60) Column of "1-1"="First Academic Year-First Term"

XX大学本科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院将第二课堂学分要求纳入了本科培养方案。为规范第二课堂管理,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学院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第二课堂主要内容及计分标准 1.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以外,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各类活动。 2.第二课堂活动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与其他等六大类,具体项目名称、计分标准、证明材料出具单位详见《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计分标准一览表》。 二、第二课堂学分要求 1.根据学院本科培养方案的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须取得至少5个第二课堂学分(其中社会实践和 志愿服务类不低于1学分,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类不低于1学分)。 2.专接本学生按上述要求减半执行。三、 第二课堂学分获得方式 学生在校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经个人申报、有关部门认定后获得相应学分。 四、第二课堂成绩评定及记载 1.第二课堂成绩评定采用等级记分制,根据学生参加活动项目的对应累计分值确定总评成绩。累计分值在11分(含)以上为优秀;累计分值在9分(含)以上,11分以下为良好;累计分值在7分(含)以上,9分以下为中等;累计分值在5分(含)以上,7分以下为及格;累计分值低于5分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类低于1学分或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类低于1学分为不及格。 2.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评定成绩以“第二课堂”的科目名称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成绩及格及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 五、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 1.实行第二课堂学分院、系两级管理,以系为基础的管理机制。 2.院团委负责全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并对各系第二课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各系成立工作组,由系书记和主任为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学院文件精神,负责本系学生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

关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流程及步骤

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相应班级的“学生成绩单”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流程 一、学分认证程序: 二、学分补认程序: 将一份成 绩单和两 份汇总表 交校团委 秘书处 经秘书处核 对并与老师 认证学分 后,会在团 委网站上进 行公布 填写获奖同 学的“学生成 绩单”后,各 打印一份,不 能手写(具体 格式见附录) 将各项活动所有获 奖名单按学分的多 少汇总,打印一式 两份汇总表(汇总 表名单顺序需与成 绩单一致) 若同学在公布学分补认的个工作日内经查询发现学分未认证或有误在教务处 网站“文 件下载” 处下载 “学生成 绩单” 按要求(见 附录)填写 “学生成绩 记录单”按 一式一份打 印,不能手写 将成绩单、获 奖证书的原 件及复印件 交校团委秘 书处进行审 查核实

附录: (汇总表获奖者名单顺序与成绩单需一致) 汇总表格式 按如下要求制作汇总表: 、要包含活动名称、所有获奖人的学号、姓名、获奖级别、相应得到的学分以及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若是按项目评奖应把相应的项目也列入汇总表中;若同一个人有两项获奖的,则应该将各项获奖情况以及相应的学分对应填写好。如下是五邑大学第六届科技文化节物理实验设计大赛的汇总表样板,供参考: 五邑大学第六届科技文化节物理实验设计大赛 成绩单的填写要求: 1. 成绩单中原有的内容一律不 得改动,不要将无学分的同 学的名单删除,应完整地下 载,也不能用自己制作的表格,其中内容一律不可以手 写,要打印的。 奖项 姓名 学号 学分 一等奖 李泓寰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二等奖) 李武强(两个作品) 幻影显示屏(二等奖) 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二等奖) 庞伟聪

第二课堂学分

附件1: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课堂是组织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为了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应用与实践能力,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范围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培养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应用能力、创业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发展、沟通协作意识等方面的项目。根据活动形式划分如下: 1、读书活动类:由学院组织的主题读书活动; 2、学科竞赛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与创业竞赛; 3、科研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科研立项、在指定级别的科研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 4、专题讲座类:由学院各分院(部、中心)组织的专题讲座; 5、专业能力拓展类:由学院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拓展项目; 6、创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 7、社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8、社会工作类:由学院与分院(部、中心)安排的校内管理岗位工作; 9、其他活动类: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二、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办法 1、基本学分要求 (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2)第二课堂必修学分2学分,选修学分最低5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0.1学分。 (4)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活动量与成果计算学分。 (5)为兼顾特长与均衡发展,根据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不同特点,对部分类型活动的选修学分设置累计最高计算学分。 2、必修学分 “读百本书活动”是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书籍种类和数量的阅读,并写出读书心得。必读书2学分。 3、选修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第二课堂选修活动项目中,选择参加部分项目,获得至少5个学分。选修活动的学分计算标准见表1。

第二课堂管理办法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 学分管理办法 第二课堂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拓宽视野、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学生个性拓展开辟广阔的空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学校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立“第二课堂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为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内容 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团活动及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国家级、省级等级考试,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可以申请免修第二课堂学分。 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二、成绩认定、记录与组织管理 1.各学院应成立由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组成的“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并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 2.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依据活动的类别、层次、规模、绩效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逐项审核、认定其分值,并指定专人将学生所获学分记入成绩单中的“第二课堂”一栏。 3.教务处对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有关学生所获学分。 三、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附件1: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一)学科竞赛类 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 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 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 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 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 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 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 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 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 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 完成人总人数1 1 2 0.7 0.4 3 0.6 0.3 0.2 4 0. 5 0.30.20.10 5 0.5 0.30.20.100.10 6 0.5 0.30.10 0.100.100.10 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 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 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

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 1、计算机能力考试 (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 (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 (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 (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 (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 (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3、学生取得其他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5个学分。如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证书或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书者,可申请获得5划入学分。 4、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乙等及以上者,给予1学分。 5、参加汽车驾驶培训,通过正规学习获汽车驾驶C照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1学分。 6、学生在某方面有特长,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3学分,原则上以在校期间取得相应的专业等级证书为准。 7、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按1分计算。 8、申请该类学分不设上限,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按最高学分计。(五)创业实践类 1、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创新活动,其创业项目获得分院级(含)以上立项并结题或获得相关奖项,计1学分; 2、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取得培训认证证书,计1学分; 3、全程参加分院级及以上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并取得相关奖项或名次,计1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学生认证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22日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公示期:2016年4月1日~4月8日 认证网址:10.255.196.11(仅校内访问。填表请按提示进行操作,无人无方法指导,这不能怪我~) 个人申报:学生用学号和教务系统密码登陆“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登陆后点击菜单“学分申报”,再点击“申报学分”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填写。加“*”为必填,必须上传实证材料文档或原件图片。 大学四年修满14学分才能毕业,多了也没有奖励,哈哈哈。 那么,如何修满14学分顺利毕业呢!请看: ①第一学年: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外实践,1学分 中国近代史纲要课外实践,0.5学分 第二学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外实践,1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外实践,2学分 ②文化素质拓展课程:文件上列举了七个,一个0.5学分,共 3.5学分 ③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暂时只有三个):会计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一个2分,共6分 ④文体竞赛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一年一届一次2分

知道列举的学分有多少了吗!16分!一下就达到了14学分,轻轻松松~~~ 當然拉,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获得学分,详情请见《本科生学习指南》第36页及以后页数,也可以看看后面的附件,都是一样的内容~ 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内所获得的奖状,只要有校团委的盖章就算是校 级。院级奖状不计入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校外奖状也不计入。 2.纸质奖状需要拍照上传,在网页公布的奖状需要截图上传。纸质奖状需要将原稿和复印件都交给学委,先由学委审核后由学校审核,学委看完后就将原稿返回。复印件上要写好奖状对应类别以及对应的学分,像④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2分的格式,用铅笔写好。没有写好的,后果自负,学委不审查~。 3.请各位童鞋将附件1变为独立文档并认真填好,然后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给学委。 4.团体奖状只需复印一份交给学委,同时要上交团体参赛者的名单,并且名单上面要有组织者的盖章,这都需要个人去完成。 5.获奖证书要保管好,如果遗失,个人需要去组织者那里开证明并上交。 6.所有参赛者的名单都将由组织者盖章上交给学校,奖状照片难以PS。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1、凡获得驾驶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不分等级,均可获得0.3学分,属于创新创业模块。四六级证书无学分。 2、参加各级各类校内外学科、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翻译大赛和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等,参加市级(省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加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赛或获奖,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获得相应学分,具体学分分值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创新创业学分计算一览表》。但要求必须属于第二课堂活动才可获得学分,凡属于第一课堂且未申请为第二课堂课外教学活动的均不给予学分。毛概、马基、思修等比赛获奖及参加以上课程的志愿者均无学分。 3、寒暑假参加学院、学校统一组队组织开展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寒暑假个人主动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的同学,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但实践时间必须达到学院、学校的要求或累积7天以上,且有书面实践报告,实践报告需交负责部门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学分,未达到实践要求的时间、无书面实践报告

和审核未通知者均不给予学分。 4、参加勤工助学及学科帮扶活动者,需参加活动前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报备,勤工助学活动满半年,学科帮扶活动满一学期后再次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进行学分认证,认证合格者可以获得0.2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大学期间所获得该项学分勤工助学上限为0.6,学科帮扶上限为0.8。未报备或不合格者不给予学分。 5、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中的担任学生干部,其中国旗护卫队队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1学分,队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8学分;助导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学工办(部)、院(校)级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助理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图书馆义务馆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图书馆督察队成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班级宿舍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2学分,其他学生干部获得学分情况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 6、各类表彰的先进个人(如优秀党员、团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单项奖等)院(系、部),校级,省级,国家级取得评比资格可分别加0.3、0.5、1、1.5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奖助学金获得者不给予学分。 7、参加校,院、部(系)两级志愿者活动,志愿者服务1次,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院、部(系)0.05学分,校级0.1学分;服务时间8小时以上,院、部(系)0.1学分,校级0.2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学分以志愿者服务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模板】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暂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实现第一、二课堂的有机融通,现将第二课堂学分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第二课堂的学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简易的原则,建立以满足学生需要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目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进一步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科学、规范、合理地安排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及科技文化活动,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宽广的空间。 二、第二课堂范围及内容 第二课堂范围:第一课堂教学活动之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各项素质教育与综合能力发展活动。 具体内容: 1.科技活动类讲座、活动及竞赛; 2.体育、文化艺术类活动及竞赛; 3.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类活动; 4.公开发表文章、论文和成果; 5.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它活动或项目。 三、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10个学分后方能毕业(其中2年制学生需获取6个学分,5年制学生需获取12个学分)。 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四、分值及统计标准 为了便于考核,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评分采用分级记分制,根据其累计分值确定是否达到第二课堂活动的要求和程度。学分和分值的认定与考核,见《**学院第二课堂学分项目表(暂行)》(附表)。 五、成绩认定记录与组织管理 1、成绩认定采取由活动主办(组织)部门认定,并经班级、所属二级学院、学院三级公示的方式完成。 2、依第二课堂活动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活动主办(组织)部门、二级学院审核认定其分值,并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书》发送至该生所属二级学院分团委。 3、每学期末,学生填写本学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由各班团支部汇总、公示,然后将无异议的材料提交所属学院分团委进行认定,分团委经审核、公示后报送学院团委,经学院团委公示后,分团委对学生的分数进行统计和记载,同时将相关材料复印存档保存。 4、新学期初,各学院分团委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班级汇总表》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浙江传媒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目录 1学生登录 (2) 1.1修改密码 (2) 1.2学分申报 (3) 1.3学分申报查询 (4) 1.4学分认定表打印 (5) 2部门教师 (6) 2.1 教师登录 (6) 2.2密码修改 (7) 2.3学分审核 (7) 2.4审核结果 (8) 2.5学分审定 (9) 2.6审定结果 (10) 2.7 查看本部门审核工作量 (11) 3学院老师 (11) 3.1 教师登录 (11) 3.2 密码修改 (12) 3.3学分审核 (12) 3.4审核结果 (14) 3.5学分审定 (14) 3.6审定结果 (15) 3.7查看本学院审核工作量 (16) 3.8 查看本学院学生历年申请情况 (16) 3.9 查看本学院学生通过率情况 (17) 3.10 文件下载 (17)

1学生登录 学生打开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后,出现如下图所示界面,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000000,角色选择学生,即可登录系统。(第一次登录系统后请修改自己密码) 1.1修改密码 学生登录系统后,出现如图所示的主界面,

在右上角点击“修改密码”,即会弹出修改密码对话框,如下图所示,输入原密码,并输入新密码两次就能修改密码。 1.2学分申报 在主界面点击菜单“学分申报”,即会弹出学分申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在项目名称输入框右侧点击“”,弹出项目列表信息,如图所示,如果项目对应多个审核部门,学生可以选择被审核的学院,然后点击“下一步”,在选择项目后学分申报信息会出现该项目需要填写的字段,带“*”标志代表该字段为必填,在“申请学分”处可以查看相应项目的最高学分和最低学分,填写完信息后,点击“提交”,弹出确认对话框,单击“确定”后申报成功。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模版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育人新形式、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化、高效化、个性化学习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结合我校第二课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以第一课堂为主,第二课堂为辅以及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科研处处长、体育部主任、校纪委办公室主任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程序审查等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院级第二课堂学分制认证机构,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或导师)全面参与该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章第二课堂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 第五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第二课堂至少1个学分方能毕业。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成果、参加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最高可获得5个学分。 第六条学校承认的各类第二课堂活动项目: (一)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社团、年级所组织的各类竞赛及思想道德教育、文体等活动; (二)学校、学院所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者公益活动(不包括专业实习和第一课堂所要求的实践实习环节),省(部)志愿者管理部门所组织的公益活动; (三)论文、文学作品、新闻通讯的公开发表; (四)专利的成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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