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矿顶板死亡事故

凤凰山矿顶板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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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矿顶板死亡事故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凤凰山矿“8·5”顶板死亡事故1、基本情况

凤凰山矿机掘三队施工的95311工作面进风巷设计走向长度1400m,当掘进至1198m时,工作面出现了因向斜、背斜挤压造成的无煤区。经过有关人员现场办公决定:工作面切眼位置后退249m,从新切眼向外80m开始,起底40m、起底扩帮40m,做组装峒室。事发当天已起底40m、起底扩帮13m。

2、事故经过

二00二年八月五日早班,机掘三队值班干部李鹏飞在早班班前会上对井下现场的基本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布置。会后,当班班长靳小兵带领本班八名职工于早7时30分到达工作地点,安排4人作为三部皮带、一部溜子的岗位司机,靳小兵带领其余4人进行扩帮工作,先将两

根4m长的18kg/m铁道一头架在己扩帮后的最后一架棚梁净口为3.4m长的棚梁上,中间托住要回的两架棚,另一端用两条40T溜子大链固定在要回的第3架(棚梁净口为3m)的棚梁下。大约上午9时30分,靳负责观察顶板并安排赵双坤、李永雷分别将所回第一架棚腿卡缆螺丝松动后,因顶板离层突然来压,由于支护不力,致使所回棚及向里两架棚全部垮落,将在此处工作的赵双坤、李永雷埋住,窒息死亡。

3、事故原因

(1)工作地点因地质向斜、背斜挤压,形成的褶曲构造,顶板离层、破碎,压力增大,未按规程进行支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现场起底、扩帮、换棚施工时,未按施工措施要求进行,既未使用摩擦柱加强支护,又未正确使用临时支护,且当班班长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机掘三队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未将己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落实,在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未按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队主要领导直接违章指挥,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原煤生产井作为业务保安和直接管理部门,安全意识不强,业务保安落实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漏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5)矿山安全调度中心作为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现场监督检查不力,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6)矿有关领导对本矿的安全管理不善,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防范措施

(l)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增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和能力,防止事故发生。

(2)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根据现场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完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强化现场技术管理,切实做到用规程去指导生产,为生产服务,实现安全生产。

(3)要加强对安检队伍的管理,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安检人员责任,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使安全生产得以正规有序进行。(4)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对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和各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进一步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做到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重点工程把关到位。(5)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一次深刻的事故反思活动,针对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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