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项目启动会管理办法(2018版)

阳光城集团项目启动会管理办法(2018版)
阳光城集团项目启动会管理办法(2018版)

阳光城集团

项目启动会管理办法

(2018版)

编制徐兵日期2017/12/01 审核史昱、任滨日期2018/1/2 批准阚乃桂日期2018/1/10

1.项目范围:所有项目(除非操盘项目外)。

2.会议时间:

1)住宅含配套商业项目:招拍挂在土地确权后50天内,收并购在土地

确权后37天内。

2)商业/酒店项目根据开发节奏安排启动会,原则上酒店在土地确权后

120天内,集中商业在土地确权后180天内。

3)土地确权时间:

①公开招拍挂项目为取地当日。

②收并购项目为以下两个时间较早的一个:①首次股权交割完

成且交割比例达到20%;②股权对价付款比例达到10%。3.参会人员:

1)集团:集团领导、营运管理中心负责人、产品研发中心负责人、合

约管理中心负责人、营销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双赢办)

负责人、工程及酒店管理中心负责人、商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如涉

及集中商业或自持商业)。如负责人与会时间冲突可授权职能中心其

他人员参加。

2)区域:区域负责人、营运负责人、产品研发负责人、营销负责人、

合约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商业负责人

(如涉及集中商业或自持商业)。

4.会前准备:

1)项目经营评审会通过。

2)各区域公司由运营负责人牵头,区域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确认已和集

团职能中心就会议材料意见达成一致(具体做法可由集团各职能中

心制订规则),个别分歧可上会决策。

3)会议材料由各区域公司提前3天提交至集团营运管理中心。

5.会议材料:

1)对项目经营评审会结论进行回顾,并对比指标是否有变化,如有做

原因分析及情况说明。

2)项目设计方案深化:

①设计指标与经营评审会、集团规范对比,包括容积率、建筑高

度、车位配比、地下车位平均面积、地下车库层高、标准层层

高、窗地比、可售比、体型系数。

②土地出让条件或当地规范解读。

③总图、地库、设备及配套、住宅单体、底商/商业单体、户型平

面、单体立面、室内装修及配置标准、公共区域装修标准、景

观园林、售楼处、示范区景观深化到初步设计程度。

④集团设计标准执行情况说明(二代产品、标准户型、装修标准)。

3)项目营销方案深化:产品市场和竞争,前期复盘,目标客户界定,

营销策略,价格规划,货量和去化节奏,首次开盘规划,售楼部样板间示范区规划,营销费。

4)项目报建节点及风险预案。

5)项目工程策划:

①标段划分规划。

②桩基、土方、支护三项方案概述:包括桩基及基坑围护形式概

述,特殊地质情况说明,桩基、土方、基坑支护三项方案施工

顺序及主要措施。

③工程管控分析:工程管控重、难点,工程预售节点实现思路及

重点方案、重要专项施工方案目录。

④示范区与施工区关系:对于永久性实体示范区,应详细表述示

范区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可能产生的不利影

响及风险应对措施。

⑤关键节点目标

i.示范区计划:售楼处/样板房计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总包进场、售楼处结构封顶、售楼处落架),景观计划(设

计单位定标、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进场、验收移交),

售楼处/样板房装修(设计单位定标、装修施工图、施工进

场、软装进场、开放)。

ii.关键节点计划:开工、总包进场、主体工程出±0.00、示范区开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达到

预售形象进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盘、结构封顶、外架

拆除、室外工程、竣工备案、(精装修完成)、交付。对比经

营评审会节点是否有变化,如有做情况说明。

6)项目合约管控:启动会目标成本,投审会、经营评审会、启动会目

标成本对比,项目利润率情况,主要标段划分,总包定标方式,动

态成本管控目标。

7)税筹及融资方案。

8)项目全周期风险评估及预案。

6.会议成果:

1)会议结束时,对评审结果进行当场确认。

2)会议后3天内,由集团营运管理中心发出《**项目启动会纪要》,发

送范围:集团领导、营运管理中心负责人、产品研发中心负责人、

营销管理中心负责人、合约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双赢

办)负责人、商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如涉及集中商业或自持商业)、

区域公司负责人及与会部门负责人。

3)启动会成果(会议纪要、线下版投模、会议材料)在会议结束后5

天内由区域公司在集团OA系统内提交审批。

4)启动会成果在通过“5.1.3.定位会、启动会、大盘推演成果审批及

调整”审批后,需再单独发起“5.1.1.1.项目目标成本审批”和

“5.1.1.2投资模型测算(首次)”流程,报批至董事局。

7.管理要求:

1)纯销售型项目当期一次上启动会,综合体项目(含持有)可根据业

态分期上启动会。项目开发周期临近的分期可以合并一起开启动会。

2)项目启动会成果审批完成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启动会

成果变更:①主要业态发生颠覆性改变;②总图指标、户型面积配

比发生变化;③毛利率较启动会版减少3个百分点及以上;④动态

成本突破启动会版目标成本;⑤增加示范区范围或新增样板房;区

域公司须进行变更申请,由集团营运管理中心组织相关负责人召开

专题会对变更结果进行确认,参会人员同启动会,变更后的启动会

成果于OA系统提交,审批流程同启动会成果审批。

3)非我方主导的联合操盘项目启动会由区域公司自行组织,会议成果

报集团备案。福州区域公司、上海区域公司、浙江区域公司、陕甘

区域公司项目启动会(重点项目除外,是否重点项目在经营评审会

阶段确定)由区域公司按集团制度要求自行组织召开后,会议成果

提交集团审批。在项目经营评审会阶段如集团判定启动会可以授权

的项目,启动会也可由区域自行召开,会议成果提交集团审批。

4)由区域公司自行组织召开的启动会,其关键经营指标(总货值、扣

除溢价及权益后净利率、IRR、经营性现金流回正周期、开盘周期、

结利周期等)不得低于经营评审会指标,否则报集团组织召开。8.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

1)由区域公司提名项目负责人,集团参会的职能中心负责人评审。

2)对新任的项目负责人需进行资格审查,对已任职过的项目负责人在

任职过程中如无严重失误,可免于资格审查。

3)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启动会汇报,结合对项目经营目标的理解和认

识,给出思路和计划。汇报中同时体现个人项目业绩、成功发展目

标、报批报建能力、团队建设及组织能力等(该部分内容体现在启

动会汇报过程中)。

4)参与评审的集团职能中心负责人提问,项目负责人答辩。各评委结

合项目负责人汇报、答辩及经营情况,确定通过结果,一致通过后

项目负责人方可上岗。

5)自行组织召开启动会的区域,集团评审人员视频参与项目负责人资

格审查环节。

9.奖罚措施:

1)项目未按时完成启动会(完成以会议纪要明确通过为标志),均按照

集团月度运营考评体系执行。

2)项目未完成启动会成果审批,而提前开工的(非示范区范围),给予

区域公司通报批评。

3)启动会成果变更未及时提交变更申请的,给予区域公司通报批评。

10.责任部门:本办法由集团营运管理中心负责制定与解释。

11.生效日期:本办法自签批日起生效。

阳光城集团营运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0日附:项目启动会纪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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