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建设措施,探讨了农村小型水利在规划、建设、管理与改革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

在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阶段统揽全局、着眼长远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关注农村发展、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水利建设是当今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目前大型水利工程管理主要集中在城市,在农村还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水利建设。中国大部分农村特别是西北部,干旱少雨,水资源贫乏,众多的人口与有限的资源加剧了环境的负荷,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因此,进一步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十分重要,水利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大有用武之地,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与先导。

1.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现状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沟、渠、圩、坝、桥、涵、水库、机井、排灌站等。农村现有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一部分是由乡、村(组)集体投资投劳建成的,一部分是贷款、国债资金或其他农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兴建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出台,农民个人及联户兴办的小型水利工程数量也日趋增多。但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普遍现状值得担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doc 16页)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doc 16页)

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洪、排涝、农田灌溉、乡镇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参加水利工程抗洪抢险的义务,有制止、检举和控告损害水利工程行为的权利。

第九条、工程竣工后,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应根据工程管理权限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备注册登记和产权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贯彻实施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直接管理市级水利工程国有资产,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国有资产实施监管,确保水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实施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四)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和跨区、县(市)小(一)型水利工程的管理; (五)查处违反水利工程管理规定的行为。

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其具体职责比照前款规定确定。 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是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基层设立的全民事业单位,可根据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责任区内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按以下规定建立管护单位或配备专管人员: (一)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水利工程,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界定为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属国家管理工程,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管护单位并委任负责人; (二)农村集体投资投劳为主和国家投入一定资金共同建设的水利工程,为集体管理工程。由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组成工程灌区管理委员会,由其批准设立管护单位和委任负责人; (三)农村集体、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自主设立管护单位或配备专管人员,按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管护单位的职责:

加强当前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的策略探究 张可坤

加强当前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的策略探究张可坤 发表时间:2018-12-14T11:44:50.59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5期作者:张可坤陈胜利 [导读] 本文就针对目前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的策略进行深入探讨。 河南易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 463000 摘要:目前,在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现代化管理的实现已经成为了必要的任务,同时也是必然发展的趋势,对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及水利工程的合理应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进一步加强对其的研究有着一定的必要性。本文就针对目前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的策略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策略 水利工程建设对于保证地方经济发展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有着重要作用,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实施行之有效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但多数水利工程存在较多管理问题,从而影响了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并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通过分析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内容,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的措施。 1、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的意义与内涵 水利工程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已开发的水源或水利工程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并实现对传统水利向现代化水利建设的转变,其中,对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是建立科学的水利工程的前提,也是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水利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就没有水利现代化。经过的多年的工作实践,水利工程现代化的内涵包括建立适应水利发展的科学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系统健全的规章制度,采用先进高效的信息化技术,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打造特色水利工程管理文化,注重和追求水利工程管理的工程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复合化”,提升水利工程整体运行水平,促进水利工程管理事业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当前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水利工程管理理念落后 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在我国水利工程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特点就是重建设而轻管理。很多水利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都比较重视,所投入人力、财力及物力均比较多,然而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往往对工程管理缺乏重视。具体而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而言,对于相关水利设备未能够进行合理保养,经常出现乱放、乱堆及乱占现象;两一方面而言,对于所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够及时见其发现,并且有效进行处理,长此以往很容易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出现,对水利工程应用十分不利。 2.2施工人员缺乏较高的综合素养及操作技术 在运作机械设备的过程中,一些施工人员由于缺乏完善的相关知识体系以及较高的计算机水平,所以在管理及维护机械设备时没办法达到标准要求,导致机械设备经常出现故障。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及发展前景是非常广阔的,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的种类和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如施工人员缺乏较高的综合素养,无法按照机械设备的具体状况进行运作与维护,势必会对我国水利工程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2.3信息化的普及应用不广泛 过去的水利工程建设大多是需要人来完成各类的水利工程操作,但是现阶段技术的更新换代飞快,使用计算机便可以有效的解决水利工程建设的问题,但是计算机设备在当今时代的利用仅仅是比较简单的辅助性用具,没有用到更急深入的领域,只是进行计算机程序的计算,人们没有深挖计算机的强力主导功能,最终导致现代化管理效率底下。 3、促进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的实施途径 3.1创新管理现代化理念 建立管理现代化理念是实现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的思想保证。各省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加深理解,消化吸收,建立现代化管理理念,实现从单纯的工程管理向工程管理和社会管理并重转变,不断增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手段先进、管理科学,服务优质、配置高效”的意识。通过加强工程管理,维护工程安全完好,充分发挥工程水安全保证、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加强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体现管理科学;通过依法开展涉水事务监管服务和“沿海服务行”活动,体现服务优质;通过加强工程的控制运用,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实行“以供定需、科学控制,高效运行”,在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的同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体现水资源的配置高效。 3.2强化对管理体制的现代化 建立良性的水利运行机制,促进水利工程的科学、有效利用,使其能够承担起对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为此,必须从三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从水利工程的分级管理体制入手,合理的划分其公益性与经营性,切实履行其职责,并将公共财政与水利工程形成明晰、畅通的管理;二是建立规范、科学的水管运行机制,从对水的治理到管理,实现管养结合、定岗定编、规范运行、高效管理的新模式,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水利发展特点;三是从市场化的水利维护体系中来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加对水管单位的改革力度,实现对水利工程的管养分离,首先要从水管单位内部建立管养分离,并实现养护管理与财政配套的核准,其次是在原有的养护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对水管单位的市场化运作,比如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来择优选择专业化程度高的养护单位,从而实现对水利工程的规范化、目标化管理。 3.3加强相关的人员管理 在进行具体的设计施工时,必须加强相应的人员管理,首先,加强现有人员的水利知识教育,对现有的工作人员定期检测相应的工作水平,另外,大力引进高精端技术人才,从根本上攻克相关技术上存在的问题,水利工程的工作相当复杂,如果人员的配备出现问题,工程施工将无法进行。可以定期引进专业人员对相关的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亲身教学,实地培训等。另外,对水利工程工作人员的教育不能仅仅局限于专业知识的教育,而是要加强相关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乐业敬业的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的相应要求,另外,必须进行现代化的网络知识教育,同时,必须加强相关的水利工程管理宣传,让全水利系统的人员充分意识到水利管理的重要性,为实现有效的水利工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毕业论文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毕业论文 学习啦2017-11-02 06:11 随着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中国水利水 电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毕业论文范文一: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论文 1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党制定了“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方针,强调城乡、区域、社会、经济、自然、国内、对外共同发展的要求,积极推动社会发展改革。而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发展观以它丰富的内涵,在社会经济发展建设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将经济、文化、政治等领域有机结合,有效提高社会发展速度。科学发 展观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核心思想,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共同进步的基础理论与保障。 1.1 以人为本 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的直接实践者。科学发展观坚 持“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充分激发出人的主观能动性,意识到人才是价值最高 的社会资源,也明确了以全体人民为基础共同提高发展的前进方针。 1.2 深化可持续发展 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做到提高科技含量、加强经济效益、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扩大人力资源的新型工业化发展体系,而科学发展观正是为了完成这种使命。在发展时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前提,通过科学发展观进行引导,改变以往随意开发的模式,将经济总量增加与社会、经济、文化、自然有机结合,既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求,也不会影响后世发展速度。科学发展观代表了可持续发展观的发展方向,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思想,必须摆脱经济至上的社会发展观念,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 2 水利水电工程前期管理 前期管理工作是指工程项目选址开始,到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全部管理组织工程。 在2004 年政府已经出台了核准制、备案制的新型审批方案,企业需要承担所有 风险与责任,这对企业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所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企业必须重视 前期管理工作。设计作为工程的灵魂,必须做到设计的完整、高效性,以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造价的设计思路为基础,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效益。引 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与激励机制,充分激发设计单位主观能动性。业主单位需要聘请专业的设计咨询单位,并且对工程设计方案、招投标文件进行控制与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90年11月10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管辖的水库、河道、渠道、洼淀、分蓄滞洪区、堤坝、海堤、水闸、闸桥、机井、排灌站、输排水管路、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工作。 城市供水部门负责管理其所属的供水和排水设施。 第四条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对水利投入的总体水平,并加大对水利工程维修、维护和管理的投入比例。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及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建和维护水利工程,加快水利建设,保障水利工程各项功能的正常发挥。 第五条国家投资的水利工程形成的资产归国家所有。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利工程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投资主体投资的水利工程形成的资产,属于各该投资主体所有。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防汛抗洪调度,必须执行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命令。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七条在工程管理、节约用水、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工程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工程管理 第八条国家投资兴建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水利工程的维护、运行管理经费,分别由各级财政支付。较大工程的配套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由计划部门列入年度基建计划。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同时,积极推进水利产业化,逐步实现以水养水、以工程养工程等自我发展的目标,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多渠道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应当根据不同的投资主体,建立多种形式的管理运行机制,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第十条水利工程应当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或者管理人员,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基层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

基层水利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生强

基层水利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生强 发表时间:2019-07-16T16:33:57.38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7期作者:李生强 [导读] 水利工程建设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也是有利有弊,若不断加强水利施工管理。元阳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摘要: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经济状况在不断改善,并且各领域都在顺应时代发展不断发展完善。其中水利工程影响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是不可忽视的一项工程,所以水利工程也在市场环境下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水利工程的建设直接影响着国计民生,所以水利工程在施工阶段要加强协调各方管理要素,特别是水利施工管理特别关键,要加强监管。但事实上水利工程管理还是有很多不足之处,这篇文章我们主要分析基层水利工程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来提出解决办法。 关键词:基层水利施工;施工管理;对策 前言 水利工程建设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也是有利有弊,若不断加强水利施工管理,使得工程整体满足国民需求就能为国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然而,若管理落实不到位或监管不力就极易引起不可预估的灾害事故,所以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对水利工程建设产生着积极影响,相关部门要加大重视力度。水利工程因面临着施工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使得水利安全事故此起彼伏,并且施工人员缺乏足够的经验技巧或技术薄弱,也对水利施工增加了风险因素,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贯彻落实水利施工管理体制的建设,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满足施工质量标准要求。 1基层水利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水利施工管理制度不健全 水利施工管理制度不完善,对管理要素规定不清晰,缺乏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强监管,并且对国家法规的落实与关注程度不合要求,使得水利施工管理工作难以有序开展,管理发展停滞不前。并且国家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调整与更新,无法立即下达到基层水利施工单位,使得信息延后,在后期施工阶段遇到不规范行为时易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出现。而水利施工管理部门的建立也与相关的体制建设政策不相适应,施工过程中无论是横向控制还是纵向控制,都缺乏科学完善的指导体系,监督管理体制也无法贯彻执行,如此一来基层水利施工管理严重阻碍着水利工程的建设发展,也会引发水利工程的滞后性,质量得不到保障。 1.2水利施工人员管理意识薄弱 水利施工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尚未意识到管理的重要性,管理懈怠,在某些环节上只靠经验来操作,经验丰富是好,然而很多经验并未得到科研证实,并不能保证经验都符合施工要求。并且靠经验极易引起施工安全事故,或者有施工人员并未贯彻执行操作规范,不约束自身行为,更有甚者连安全防护装置都佩戴不到位,这让施工过程极不安全。有些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薄弱,还会在安全区以外施工,这些都加大了施工安全风险,在不出状况时可安然无恙,然而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使得施工质量也得不到保障,切不可抱着侥幸的心理。 1.3水利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不到位 水利施工管理既离不开制度的支持,也离不开贯彻落实。在施工中对施工管理制度不能严格遵守,约束自身行为,那么施工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工程整体质量水平也会大打折扣。然而事实上很多水利施工建设,并未根据施工制度严格执行,在施工时要参考计划方案与预算,然而施工前期准备已经做好的情况下,才意识到与计划方案不一致,使得施工阶段目标不具体,施工责任权责模糊。如果这时施工人员毫无目标性的施工,也会拖慢施工进度,从而无法保证施工质量。施工方为了赶上合同施工进度而快速施工,极易引起施工质量问题,从而影响水利工程整体效果,危及国民生命财产安全。 2水利施工管理中问题的相应解决对策 2.1建立健全水利施工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的水利管理制度是水利工程的重要因素,一个科学可行的管理制度与监管部门的成立,对找出风险问题并及时解决有重要意义,所以水利工程施工的有序开展离不开对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健全。第一,管理人员要安排水利管理专业人员,结合国家水利法规制度的要求,及对政策的详细解读下,提出一个满足基层水利施工管理的体制规定;第二,在施工管理要求中明确员工的操作准则及行为规范,并建立起清晰的处罚办法,确保施工人员都了解到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对施工人员行为进行约束,在施工过程中能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减少施工安全问题;第三,要采取有效的企业规划控制,加强横向与纵向的管理力度,合理划分权责义务,将施工中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加以细化分析,权责落实到位,在施工中只要出现问题就能及时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防止推诿责任的情况出现。 2.2增强施工人员的综合能力与素质 施工人员是施工过程中的主体,施工人员素质水平关系着施工整体的质量安全,所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与专业技术水平是工程管理务必要重视的。一是定期开展教育技能培训,对岗前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在历经严格的培训流程时,应用书面与实践考核方式对施工人员采取评价考核,唯有考核达标的人员才能参与施工,并且对考核不达标的人要继续培训指导,重复多次的对专业技术与安全意识进行训练,若多次考核不达标,则予以劝退。二是提高操作水平、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是维护施工人员自身安全的关键举措。对施工人员采取严谨的管理,应用处罚制度,是为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产生,确保基层水利工程高质高效的完成。对基层水利工程也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充分实现施工质量要求,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施工安全事故。 2.3严格落实水利施工中的管理标准 在进行水利施工管理时,要提前做好规划,施工人员要结合合同条款,及施工图纸来妥善安排进度,在施工中要根据施工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保证水利工程有条不紊的进行。并且要对施工人员作业行为严格约束,施工时要根据操作标准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要保障各员工的安全,并且施工人员要有足够安全保障的休息场所,不可在施工危险区施工,防止意外的出现。施工中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出现,要求施工人员实时跟踪巡查,保障每一环节的安全,在发现问题后能及时解决,将损失控制到最小。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实施细则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我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已投入使用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防洪、防风暴潮、生态景观等方面的综合效益,规全镇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是指对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和日常维修保养。由洪水和其它重大险情造成的工程抢险、工程损毁及应急度汛修复不适应于本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小型水利工程指纳入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围的以下工程:小型水库、三—五级堤防、过闸流量100立方米/秒以下水闸、装机功率1000千瓦以下泵站、灌溉面积2000—10000亩灌区、日供水规模1000立方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工程、5—10万方的塘坝。 第四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管养分离、注重实效、强化监督、严格标准、科

学规、养修并重、保障安全”的原则,逐步实现规化、社会化、专业化,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化,不断提高维修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第五条小型水利工程担负着全镇防洪、拦蓄、供水、灌溉等重要功能,虽然管理和使用隶属不同的单位,但其安全运行属于公共安全畴,各相关行政单位都有安全管理责任。 小型水利工程实行辖区负责制,辖区的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由所属村庄负责。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工程建设投资渠道不同,建立健全市、镇(街道)和村委会(居委会、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三级维修养护管理体系。 第七条镇政府成立市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领导小组,重点研究解决全镇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指导管护人员安全技术的实施,组织管护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培训,保证管护工作的正常运转。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公室。 第八条水利、财政部门要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

水利工程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水建管〔2008〕187号)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等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等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类。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部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河道、水库、水闸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千分制。水管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部制订的考核标准对水管单位管理状况进行考核赋分。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分水管单位自检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验收两个阶段。考核结果达到水利部验收要求的,可自愿申报水利部验收。 第八条通过水利部验收,考核结果总分应达到920分(含)以上,且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通过省级及其以下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水管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整改,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并通过验收。 2、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达到一类标准或经过除险加固达到一类标准。 河道堤防工程(包括湖堤、海堤)达到设计标准。 4、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且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3年以上。 第十一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水管单位,将考核结果逐级报至流域管理机构;部直管水管单位自检后,将考核结果报水利部。 第十二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水利部验收的水管单位的初验、申报工作。对自检、考核结果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组织初验;初验符合水利部验收标准的,向水利部申报验收批准,并抄送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问题及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问题及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问题及措施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利建设的规模与数量不断增加,水利工程施工管理面临着更加复杂和艰巨的任务。文章针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和解决方案。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问题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基础建设工程,推进其质量管理是极为重要的。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有着自身的独特性,在规模、施工周期以及施工技术上都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项紧迫而繁重的任务。1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施工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传统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较为固化,与不断发展变化的水利工程建设形势有些脱节。目前,施工建设管理者大多是由政府分配,对于项目实际情况与基层技术人员不是十分了解,相对应的管理水平也较为落后。许多施工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使得施工过程存在许多问题[1]。 1.2施工管理意识有待提升

拥有正确的施工管理意识是进行科学施工管理的前提。在正确的施工管理的指导下,相关管理人员才能科学地把握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律,从水利项目、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管理策略,尽量避免重复施工及错误施工引发的安全质量问题。盲目地强调施工过程管理,对项目缺乏宏观的把控与协调,使得建设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 1.3施工设计需优化完善 虽然我国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但许多基层管理人员并未严格执行。一些小型水利工程主要是私营经营,资金相对不足。为了节省建设资金,忽视设计的优化管理,这使得建设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另外,基层水利行业许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很容易出现轻视设计的问题,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对美学和艺术要求的考虑也较少[2]。 1.4施工过程缺乏监督与调控 在水利工程参建单位,水利工程管理观念较为薄弱,基层水利人员缺乏质量意识培训和安全施工教育,基层人员的素质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基层水利工程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在遇到相关的安全质量问题时,缺乏系统的应对方案。

水利工程管理论文

中国小水电建设现状及分析 摘要:当前小水电技术发展趋势呈逐年上升态势,并且小水电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用电保障,同时还有利于生态环保。结合我国国情出发,分析了目前小水电建设发展状况与工作原理,并提出促进小水电发展的相关建议。 随着近些年全球能源相关产业领域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水电产业技术也同样迅猛发展,在很大程度缓解了我国不少地方区域供电、用电不足的现状。目前来看,全球水电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为全球提供了占全球发电产量的五分之一的电力能源,同时又为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必要支持,为此世界各国都极为重视水电技术的发展。 一、水能资源状况 1.1我国的水能资源 构成河流水能资源的两大要素是径流和落差,中国具有径流丰沛和落差巨大的优越自然条件。中国境内所有流域面积在100km2 以上的河流共5000 余条。其中,河长在1000km 以上者有20 条;流域面积在1000km2 以上者有1600 余条;水能资源蕴藏量在10MW 以上者有3019 条。 中国河流水能资源蕴藏量676GW,年发电量5920TWh;可能开发水能资源的装机容量378GW,年发电量1920TWh。不论是水能资源蕴藏量,还是可能开发的水能资源,中国在世界各国中均居第一位。 1.2我国小水电资源的特点 在我国小水电被定义为装机容量不超过50 MW(含50 MW)的小型及微型水电站。中小支流遍布全国,小水电资源十分丰富。据初步普查资料统计,小水电资源的蕴藏量为160GW。相应的年电能约为1300TWh;5 万kW(含5 万kW)以下的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达到1.28 亿kW。至2004 年我国已开发小水电装机容量为3865 万kW,已开发的小水电资源占可开发资源的32%,已开发的小水电占整个水电装机的约40%,小水电发展潜力也是很大。 在我国电力尚处于短缺状态的地方偏远地区,小型水电技术开发被评定为对促进经济发展最为有利的能源技术之一。不论是促进我国电力事业发展,还是利于生态环境经济建设等方面考虑而言,小水电技术都是促进电力发展的主要技术。同样小水电系统所用的工作系统寿命期限通常能够维持50a以上。也就是说,小水电技术发展所具备的特点是通常规模较小、周期短、成效明显、技术又相对成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也非常显著,如果在贫困山区推行这种技术,势必会促进山区经济的提高,实现脱贫致富。另外,由于我国的贫困区域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地带,且矿物质、水能源都相对充足,保守估计水电开发量可达上亿千瓦,占据全国开发总量比重的80%以上;在我国扶贫资助的592个重点开发县中,其中就有着298个县的水能资源非常充足、丰富。所以近些年来国家极力推崇小水电技术开发,并在中央出台了1号文件把小水电归结为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 二、小水电技术原理与其优势 1.主要原理 小水电技术主要以水轮机的能量转化实现,通过水轮机实现水能转化为机械能这一过程;水轮机的正常工作运转,能够带动发电机或其他系统设施、设备等实现能量转化。由此可以看出,水轮机是小水电技术赖以依靠的重要设备、设施

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

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 第271号 (2009年2月6日发布,2017年10月30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包括河道、湖泊、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灌区、塘坝、沟渠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防洪、排水、供水等设施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

作的领导,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推广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水利工程的科学管理水平。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依法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镇(街)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水利工程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水利工程的公共安全负责。 第二章工程保护 第七条除《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已有规定外,下列国有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是: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5修正)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5修正)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04.17 【实施日期】1991.10.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91年7月6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的保护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水库、闸坝、堤防、机电排灌站、水轮泵站、水电站、机电井、引水、灌溉、排水、蓄滞洪区和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行政公署和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省国营农场总局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系统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健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职责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负责水利工程的检查观测,掌握水利工程运行状态;及时维修养护,保持水利工程完整,制止破坏水利工程设施行为;制定和执行调度运用方案,保证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干预和阻挠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水利工程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和制止、检举损害水利工程行为的权利。 第七条对在水利工程管理、用水管理和抢险救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水利工程,是指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包括水库(含山塘,下同)、水电站、水闸(含涵闸,下同)、堤防(含护岸,下同)、泵站、渡槽、倒虹吸、沟渠、堰坝、机电井、输(供)水管道(隧洞)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职责,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发挥水利工程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交通、电力、农业、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利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并管理的水利工程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水利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实行分级和分类管理。水利工程的分级、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大中型水闸、堤防、大型泵站、一个流量(每秒一个立方米流水量)以上的渡槽和沟渠等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影响的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安全负责,明确并公布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安全负行业管理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负管理责任。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其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建设质量与建设安全 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需要报请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同时,应当制定管理方案,明确水利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单位、管理经费来源、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涉及项目选址、土地(水域)使用、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等管理活动的,按照城乡规划、土地(水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地质灾害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涉及防洪的,应当符合防洪规划。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在设计文件上盖章和签字。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对水利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时,应当按照要求指派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实行现场监理。工程的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当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未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的,监理人员不得签署监理意见。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施工业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工程度汛安全。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加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法,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有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

基层水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针对当前我国基层水利管理存在资金投入少、法治不够健全、法律意识淡薄等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新时期我国基层水利管理的优化策略进行了相关论述。 关键词:基层水利;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6)04-0072-02 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的基层水利管理存在不少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基层水利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抓住基层水利管理中水利设施老化、水环境破坏严重、法制不健全等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加强基层水利建设,减少水环境污染,建立更为健全的法律制度,使基层水利工程的整体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我国基层水利管理现状 1.1发展举步维艰 经调查,我国大多数乡镇水管站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的状态,难以生存;我国基层水利的相关管理单位几乎不能保证正常运转,大部分陷人了举步维艰的困境,有的甚至正面临着解体的严重危机。 1.2农村水环境破坏严重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水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尤其是农村小镇建设带来的大量生活污水及现代农业集约化带来的非电源污染对农村的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一些乡镇企业的污水排放和固体废弃物、农药和化肥的过量使用、养殖场畜禽粪便的排放等,使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也使更多的水库及河流富营养化,对农村饮用水的质量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1.3基层水利行政执法力度较弱 从当前基层水利行政执法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基层水利行政在实际执法中没有采取过多的强制性措施,更多的只是以口头的教育为主,因此导致对一些违法行为不能进行有效制止或行政决定不能及时执行。同时,在基层水利管理的执法工作方面,一些地区的执法人员不足,大部分干部不具备执法资格,所以大量执法人员只是滥竽充数,使基层水利行政执法的力度大大降低。 2.目前我国基层水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管理机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基层水利管理机构制度建设、机制保障及人员配制等都不健全,尤其是大部分乡镇一级水管站已被撤销或租赁包给个体进行管理,管理机构无编制,其工作人员多由当地的村干部兼任,导致基层水利机构的运作杂乱无章,导致基层水利设施的防汛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至今,大部分老旧基层水利设施存在各种不同的安全隐患,且不能得到有效的围护与修缮。 2.2水利管理理念落后 基层水利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科技、新技术被运用在农业生产中。但是,基层水利管理的理念却仍然沿用过去的管理模式,未能紧跟时代进步的潮流,对管理制度并未进行相应的改革,导致在基层水利管理中不时出现多头管理或职权不明等现象,使基层水利的管理难度大大增加。 2.3农村水利投入相对不足,水利设施缺乏建设与管理资金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一些以前由集体管理的农田水利在建设和管理方面出现各种问题,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只能依靠政府出面找相关的水利管理部门出钱,再请人进行围护修缮,使基层水利管理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加。此外,各个地区对于农田水利水费的征收具有不同的标准,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方向,使基层水利的水费征收困难。众所周知,水费正是开展基层水利管理工作的基础,故水费的难以征收问题制约着基层水利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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