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基层公安机关舆情应对的思考和建议

基层公安机关舆情应对的思考和建议

在新媒体背景下,人人都是新闻舆论的参与者,人人都可以在网络空间表达看法,对关心的问题展开评论。来自网络的言论、观点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参与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战争,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融合中,变得更加复杂。近年来,每年都有涉及公安机关的舆情爆发,虽然最后都得到平息,但其过程却是“媒体的盛宴、网民的狂欢以及敌对势力的得意之作”,给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工作带来了被动,产生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基层公安机关所面对的舆情及特点

(一)舆情的分类

基层公安机关是直接面对群众的执法单位,处在社会矛盾和问题聚集的前沿,往往是各类事件的“兜底”部门,更是各类媒体争相关注的焦点单位,极易成为公众负面情绪的“受力点”、“爆发处”。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自身所面对的舆情,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利益诉求方或矛盾纠纷方因利益受损,

将舆论矛头直指公安机关,一旦公安机关沟通不畅或舆情处置滞后,就极易引发社会舆论,将事态扩大化;二是在接处警过程中,因执法不规范、处置不恰当而引发的涉警舆情;三是在社区工作或窗口服务中,因办理程序要求或是职责权限规定,群众工作做得不到位,造成群众不理解,将片面的碎片化信息诉诸网络,引发围观批评的涉警舆情;四是个别民警、辅警在工作生活中,不注意形象,违反相关规定,从事经济活动、公车私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行为,引发的涉警舆情;五是在其他警务活动中,“冷、硬、横”的态度,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而后群众在网络上进行宣泄情感的涉警舆情;六是个别民警、辅警无大局观念,将警务活动随意在自媒体上进行传播,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引发的涉警舆情;七是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报道,用词不当、存在逻辑漏洞等问题,引发的舆情;八是网络谣言碎片化叠加,移花接木,官方渠道应对滞后,网民的猜测、臆断、主观评论等脱离实际,“道德绑架”、带有目的性的舆论炒作、甚至抨击社会、抹黑特定群体等的舆论行为,造成风暴式的舆情爆发。

(二)舆情的特点

一是多发性。公安民警、辅警队伍基数巨大,在日常警务活动中,民警的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每一项警务或非警务工作,都会经历群众监督的“放大镜”聚焦和考验。据相关统计,全国现有网民数量超过6亿,智能手机和即时通讯的普及,造就了舆情的多发性。二是突然性。基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身处执法一线,每一项工作都直接面对群众,任何一个环节都潜伏着舆情的诱因,往往在不经意之间,舆情信息就不胫而走,迅速传播,在短时间内释放巨大的信息能量,负面舆情信息的影响力和破坏力,超出基层公安机关的处置能力范围,使基层公安机关陷入舆论漩涡,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三是爆炸性。舆情信息的传播,具有瞬时效应,在全网网民的关注和传播下,信息量呈指数级增长,最后达到爆炸峰值。尤其是涉警舆情,更是各大媒体及网民关注的焦点,如果处置措施得当,可以产生正面效应,舆情也会迅速降温;如果处置措施不当,产生的负面效应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影响力和破坏力巨大。四是负面性。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以及网民普遍存在的“猎奇”心理,往往倍加关注的是关于负面涉警舆情。一旦产生负面的涉警舆情,就会被无限放大,由此引发的次生舆情,会波及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没有任何一个警种能够幸免。五是失真性。自媒体时代,造就了碎片化新闻的传播,碎片化的新闻不能体现新闻本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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