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说明

江苏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说明
江苏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说明

江苏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说明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总说明

(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列入概算,不得任意压低。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劳动保险费:

5、税金:

6、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设计概算编制单位根据本费用计算规则,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二、费用项目与标准

建筑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利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二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被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元/工日。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⑦职工:待业保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用。

⑧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⑨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⑩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2)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工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⑧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的旅费、住勤费、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职工离退休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牌照费等。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和租赁费等。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和车辆保险、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安全保险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6)远地施工增加费:指远离基地施工所发生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调迁旅费、工人在途工资,中小型施工机具、工具仪器、周转性材料、办公和生活用具等的运杂费。

对包工包料工程,不论施工单位基地与工程所在地之间的距离远近,均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

(7)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5、利润: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的利润。

建筑工程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建筑工程管理费分工程类别按下表中规定计算,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的管理费是以一类工程的标准列入子目,其计算基础为人工费加机械费。利润不分工程类别按下表中规定计算。

建筑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二)措施项目费

1、环境保护费:指正常施工条件下,环保部门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噪音、扬尘、排污等费用。环境保护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计

算。,

2、临时设施费:指施工单位为进行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计算。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夜间施工增加费: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和工效降低等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二次搬运所需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转至施工场地,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四章计算。

6、混凝土、钢筋棍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模板及支架制作、安装、拆除、维护、运输、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二章计算。

7、脚手架费:指脚手架搭设、加固、拆除、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一章计算。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己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9、施工排水、降水: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凡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米时,应计算超高措施增加费。

超高措施增加费内容包括:脚手架使用周期延长摊销、脚手架加固、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全部所需费用。

基坑支护、施工排水、降水、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三章计算。

10、垂直运输机械费:指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四章计算。

11、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指对室内空气相关参数进行检测发生的人工和检测设备的摊销等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12、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由建设单位另行列支。

检验试验费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

13、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按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执行,该费用根据工程工期提前的幅度,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住宅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计取。

高层建筑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4.5%计取。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4%计取。

14、工程按质论价: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根据工程质量标准加以确定。

住宅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一般工业与公共建筑:被评为优质工程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

15、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1)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

(2)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享受人数,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区域外加工的制品不应计入)的计价表耗工数,并加计百分之十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数确定。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三)其他项目费

1、总承包服务费

(1)总承包: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进行全过程承包的行为,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至竣工投产全过程承包的“交钥匙”方式。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计算。

(2)施工总分包

建没单位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配合费,需由建设单位支出的费用。该项费用按照分包部分造价的2%~5%计算。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如下:

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

(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文明施工方面:

(1)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

(2)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6)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

(7)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8)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作为计费基础。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四)规费

1、工程定额测定费:包括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应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房(1999)13号、苏财综(1999)5号《关于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收取工程定额测定费。该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施工单位代收代缴,上交工程所在地的定额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工程定额测定费应按工程不含税造价的1‰收取。

2、安全生产监督费:指有权部门批准的由施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收取的安全生产监督费。

安全生产监督费应按各市的规定执行,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算基础。

3、劳动保险费:指施工单位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职工退职金及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等。

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取费标准按下表执行。

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取费表

(五)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税金按各市规定的税率计算,计算基础为不含税工程造价。

三、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的实际施工项目确定的。

2、不同层数组成的单位工程,当高层部分的面积(竖向切分)占总面积30%以上时,按高层的指标确定工程类别,不足30%的按低层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3、以建筑面积、檐高、跨度确定工程类别时,如该工程指标达不到高类别的指标,但工程施工难度很大的(如建筑复杂、有地下室、基础要求高、采用新的施工工艺的工程等),其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4、单独地下室工程按二类标准取费,如地下室建筑面积指标达到一类标准的则按一类标准取费。

5、建筑物、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顶标高(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的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6、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7、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主要包括: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宿舍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8、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9、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和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10、强夯法加固地基、基础钢管支撑均按二类标准执行。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基坑锚喷护壁按打灌注桩基础工程三类标准执行。专业预应力张拉施工如主体为一类工程按一类工程取费;主体为二、三类工程均按二类工程取费。

11、轻钢结构的单层厂房按单层厂房的类别降低一类标准计算。

12、大型土石方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在5000立方米(不含5000立方米)以上的工民建土石方工程。包括士石方挖或填等。

13、预制构件制作工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

14、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分户围墙按相应的主体建筑工程类别标准确定外,其余如厂区围墙、道路、下水道、挡士墙等零星项目,均按三类标准执行。

15、关于建筑物加层扩建时套用类别的方法:

(1)当选用面积和跨度指标时,以新增的实际面积和跨度套用类别标准。

(2)当选用檐高和层数指标时,要与原建筑物一并考虑套用类别标准。

16、在计算层数指标时,半地下室和层高小于2.2米的均不计算层数。

17、凡工程类别标准中,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有三个指标控制的,必须满足二个及二个以上指标才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18、工程类别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如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别墅、别墅群等,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四、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建筑工程概算造价计算程序

(二)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基础打桩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同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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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机械土方适用于挖地下室等大型土方工程和单独编制概算的机械土方工程。

二、本定额不包括人工土方和石方工程。如发生,可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规定执行。

三、强夯定额中均考虑了各夯的布点程序和间隔距离及有关辅助机械和材料,以及夯坑就地取材填平内容。如需外运材料填坑及设计要求试夯,费用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中综合考虑了常规施工工艺装备水平及其他有关因素,执行过程不再调整。

五、本章节不包括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该项费用按本定额第十四章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定额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土方工程量不分土方类别按自然密实体积计算,填土工程量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二、挖土深度以自然地面标高为准,填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准。

三、土方机械的运距按下列规定执行:

1、推土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铲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四、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碾压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强夯法加固地基,按设计强夯处理有效面积计算,并根据设计要求的夯击能量和每点夯击次数,执行相应的定额。

建筑工程概算单价组成及计算

建筑工程概算单价组成及计算 一、概念 建筑工程概算单价(简称工程单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单位工程量所耗用的直接工程 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四部分费用的总和。 建筑工程单价包括土方开挖工程、石方开挖工程、土石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 工程、砂石备料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疏浚工程和其他工程等九项内容。 二、组成内容与计算方法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①人工费。 人工费=∑定额人工工时数×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②材料费。由主要材料费和其他材料费或零星材料费组成。 材料费=∑定额主要材料耗用量×材料预算价格+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 主要材料费=定额主要材料耗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其他材料费=主要材料费之和×其他材料费费率 零星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零星材料费费率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主要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机械使用费组成。 机械使用费=∑定额主要施工机械台(组)时数×机械台(组)时费+ 主要机械费之和×其他机械费费率 (2)其他直接费。指为完成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量,按现行规定应计入概算单价的冬雨季 施工增加费、夜班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及其他费用。 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 ①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西南、中南、华东区:0.5%~1.0% 华北区:1.0%~2.5% 西北、东北区:2.5%~4.0% 西南、中南、华东区,按规定不计冬季施工费的地区取小值,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 区可取大值。 ②夜间施工增加费:建筑工程取0.5%,安装工程取0.7%。 ③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计算,没有规定不计算此项费用。 ④其他:建筑工程取1.0%,安装工程取1.5%。 (3)现场经费。指为完成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量,按现行规定应计入概算单价的临时设施 费和现场管理费。 建筑工程的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建筑概算定额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001年修订本)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定额说明 1、本章定额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厂区、变电所所区、建筑物、构筑物的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等土石方工程。 2、土壤与岩石分类是参照普氏分类表来确定的,土壤为四类以下,不分类别综合计算,普通岩石按五类、六类计算,坚硬岩石按六类以上计算。 3、土石方定额综合考虑了挖土、回填、运输等项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的的垂直运输及水平lkm以内的运输。主厂房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土石方项目已经考虑了二次倒运,其中主厂房子目还考虑了二次挖、填。机械挖土方子目内包括了人工配合挖土用工。 4、定额中所说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指火力发电厂的烟囱、冷却塔、卸煤沟、翻车机室、输煤地道、地下转运站、水泵房及循环水管沟。也就是说变电所内的所有建筑都不适用本册定额中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定额。 5、定额中不包括挖冻土和淤泥处理工程,也不包括沿海地区软土地基采用钢板桩、水泥搅拌维护等特殊的施工措施,实际工程中发生时费用应另行计算。 6、土石方定额的工作内容中不包括施工排水,发生时费用按照施工降水定额计算。 7、厂区或所区土石方出现盈或亏方时,应按以下原则: (1)当厂区或所区土石方工程出现盈方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余土外运套用相应定额,工程量为盈方量定额中不包括弃土场所发生的场地费用; (2)当厂区或所区土石方工程出现亏方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外购土方套用相应定额,概算工程量为外购土方量,定额中不包括土方购置费; (3)弃土场场地费和土方购置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8、施工降水,也就是定额中的第1.4节,定额中施工降水子目均按电定定[2000]19号文进行了调整。井点降水定额的适用范围为渗透系数5~40m/d。定额中包括降水井点布置,井管、管网、排水设备的安装与拆除,以及设备的折旧和材料摊销。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厂区土石方、厂外取土均按挖方量计算。平整场地,按平整面积乘0.1的折算系数以体积套用本定额。 2、土方、基坑、沟槽开挖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以下按体积计算。马道及措施不另行计算。 3、槽底宽在3米内且槽长大于槽宽的3倍的或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挖土,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下册)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凡砂浆、混凝土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根据厚度每增减子目按比例调整。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发生时套用找平层相应子目。 四、块料面层粘结层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换算。 五、块料面层结合砂浆如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0.85。 六、除整体面层(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楼梯外,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及地板面层等楼地面和楼梯子目均不包括踢脚线。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梯均包括底面及侧面抹灰。 七、楼地面找平层上如单独找平扫毛,每平方米增加人工费0.04工日,其他材料费0.50元。 八、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养护和酸洗打蜡等内容。 九、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包括块料安装的切割,未包括块料磨边及弧形块的切割。如设计要求磨边者套用磨边相应子目,如设计弧形块贴面时,弧形切割费另行计算。 十、块料面层铺贴,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设计图纸调整定额损耗率。 十一、块料离缝铺贴灰缝宽度均按8mm计算,设计块料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及勾缝材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十二、块料面层点缀适用于每个块料在0.05m2以内的点缀项目。 十三、防静电地板、玻璃地面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十四、广场砖铺贴定额中所指拼图案,指铺贴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广场砖形成环形、菱形等图案。分色线性铺装按不拼图案定额套用。 十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时,按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执行。弧形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02。 十六、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1,块料面层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其他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七、木地板铺贴基层如采用毛地板的,套用细木工板基层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TY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建设工程概算定额费用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概算定额费用计算规则 (增值税) 一、直接费 (一)调整直接费定义 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的定额(包括说明)规定的各项费用累计之和(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零星项目费),直接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调整人工费 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 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或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取消。 二、管理费、利润 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管理费、利润合并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企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企业管理费中已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表1 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 工程专业计算基数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人工费30.98 通用安装工程36.2 市政工程土建32.93安装36.2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32.93安装36.20 园林绿化工程种植50.68养护41.04 仿古建筑工程(含小品)37.99 房屋修缮工程34.20 民防工程30.98 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 道工程) 34.82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经测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上下册的所有说明书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及有关规定,在《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和《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反映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容扼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按三类划分:土石方工程按一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按三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二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三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二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是按合格品考虑的。材料名称、规格及取定价格详见附录四。 2.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取定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3.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损耗率详见附录三。

浙江2018年度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

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执行,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六、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T2.1~11--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73.1~4--2008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划分:土石方工程按一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按三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二类人工或三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其余工程均按二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 3.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

建设工程概算定额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

附件3 建设工程概算定额费用计算规则 (增值税) 一、直接费 (一)调整直接费定义 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的定额(包括说明)规定的各项费用累计之和(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零星项目费),直接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调整人工费 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 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或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取消。 二、管理费、利润 管理费更名为企业管理费。 管理费、利润合并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内容组成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内容组成相统一。

企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企业管理费中已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 各专业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表1 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 工程专业计算基数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人工费30.98 通用安装工程36.2 市政工程土建32.93安装36.2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32.93安装36.20 园林绿化工程种植50.68养护41.04 仿古建筑工程(含小品)37.99 房屋修缮工程34.20 民防工程30.98 市政管网工程(给水、燃气管 道工程) 34.82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经测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仍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 额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 上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 浙建建[2004]45号 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2004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做改变。 六、《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在新定额未出台前,工料机消耗量标准仍按原定额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新计价依据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并由他们负责日常解释与管理。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

建设工程概算(拆分解释)

建设工程概算目录 一、概述 (1) 二、分类 (1) (一)按建设阶段分 (1) 1.投资估算 (1) (1)概述 (1) (2)估算作用 (1) (3)估算阶段 (2) ①投资机会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阶段 (2) ②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3) ③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 (3) (4)估算原则 (3) ①实事求是的原则 (4) ②合理利用资源,效益最高的原则 (4) ③尽量做到快、准的原则 (4) ④适应高科技发展的原则 (4) (5)估算内容 (4) (6)估算依据 (5) (7)估算程序 (6) (8)估算方法 (7) ①资金周转率法 (7) ②生产能力指数法 (7) ③比例估算法 (7) ④指标估算法 (7) ⑤建设投资分类估算法 (7) ⑥流动资金估算的方法 (8) 2.设计概算 (8) 3.施工图预算 (8) 4.施工预算 (9) (二)按工程对象分 (9) 1.单位工程概算 (9)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 (9) 3.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10) 4.建设项目总概算 (10)

一、概述 建设工程概算是指建筑工程概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前,对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需要量的预先计算。其目的在于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和进行人力、物力、财力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建成。 二、分类 (一)按建设阶段分 1.投资估算 (1)概述 投资估算是指在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粗略估算。这是建设项目决策的一项主要参考性经济指标。 (2)估算作用 ①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合理确定项目投资的基础。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之一,并对项目的规划、建设规模起参考作用,从经济上判断项目是否应列入投资计划。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正确评价建设项目投资合理性,分析投资效益,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基础。当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之后,其投资估算额就作为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建筑工程概预算》复习题 含答案

《建筑工程概预算》复习题1(含答案) 建筑工程定额具有哪些性质?1. 科学性2. 法令性3. 群众性4. 稳定性和时效性 1.预算定额基价组成:(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 2.建筑装饰工程费用由哪些项目构成(1)直接费(2)间接费(3)利润 4)税金 3.单位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有哪两种模式?(定额计价模式和清单计价模式) 4.建筑工程定额: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劳动 力、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5.时间定额:是指某种专业的工人班组或个人,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使 用材料的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工作时间 6.工资等级系数:是表示建筑安装企业各级工人工资标准的比例关系 7.材料预算价格:指材料由来源地或交货地点,经中间转运,到达工地仓库 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后的出库价格 8.工程量清单编码:项目编码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五级编码设置。 9.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10.施工图预算: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预算消耗定额 等资料编制的、反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文件。 11.单项工程:指在一个建设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 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12.措施项目清单: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 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清单。 13.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4.产量定额:指某种专业的工人班组或个人,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使用 材料的条件下,单位时间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的数量。 15.单位工程:指竣工后一般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但具有独立的设 计文件能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16.施工预算:指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或 施工方案)编制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是施工企业内部文件,是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数量的标准。 17.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措施项目清单3)其 他项目清单 18.编制投标措施项目费的原则:措施项目费,投标人要根据施工方案结合企业 自身实力、技术专长自行计算报价,未计算或少算的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不预支付。措施费用结算时需要调整的,必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 19.什么样的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 投资为主的中大型建设工程。 20..定额计价所称价差,是预算编制时期的人、材、机价格与竣工期的人、材、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版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一、单位工程概算计算程序 二、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 (一)综合单价法计算程序表 (二)工料单价法计价计算程序表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 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的所列专业工程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 的工程。 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二节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 注:1.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 2.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注:1. 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 2. 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注: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三节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 2.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安装工程费率及相应规定计算。 注:1.非单独承包的排水工程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2.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16-18章含注解

第十六章脚手架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二、本章定额脚手架不分搭设材料及搭设方法,均执行同一定额。 三、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及地下室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脚手架、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以上应套用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 2.本定额已综合内、外墙砌筑脚手架,外墙饰面脚手架,斜道和上料平台。高度在 3.6以内的内墙及天棚装饰脚手架已包含在定额内。 3.地下室综合脚手架中已综合了基础超深脚手架。 4.本定额房屋层高以6m以内为准,层高超过6m,另按每增加1m以内定额计算;檐高30m以上的房屋,层高超过6m时,按檐高30m以内每增加1m定额执行。 5.本定额未包括高度在3.6以上的内墙和天棚饰面或吊顶安装脚手架、基础深度超过2m (自设计室外地坪起)的混凝土运输脚手架、电梯安装井道脚手架、人行过道防护脚手架,发生时,按单项脚手架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6.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不同檐高划分的,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根据不同高度的垂直分界面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套用相应定额。 四、单项脚手架: 1.外墙脚手架定额为综合斜道和上料平台,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2.高度超过 3.6m至5.2m以内的天棚饰面或吊顶安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另按增加层定额计算。 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按满堂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4,材料乘以系数0.1。满堂脚手架在同一操作地点进行多种操作时(不另行搭设),只可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 3.外墙外侧饰面应利用外墙砌筑脚手架,如不能利用须另行搭设时,按外墙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系数0.3。如仅勾缝、刷浆、油漆时,人工乘以系数0.4,材料乘以系数0.1。采用吊篮施工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吊篮安装、拆除以“套”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如采用吊篮在另一垂直面上工作的方案,所发生的整体挪移费按吊篮安拆定额扣除载重汽车台班后乘以系数0.7计算。 4.高度在3.6m以上的内墙饰面脚手架,如不能利用满堂脚手架,须另行搭设时,按内墙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乘以0.3。如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按满堂脚手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4,材料乘以系数0.1。 5.砖墙厚度在一砖半以上,石墙厚度在40cm以上,应计算双面脚手架,外侧套用外脚手架,内侧套用内用墙脚手架定额。 6.电梯井高度按井坑底面至井道顶板底的净空高度再减去1.5m计算。 7.防护脚手架定额按双层考虑,基本使用期为六个月,不足或超过六个月按相应定额调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8.砖柱脚手架适用于高度大于2m的独立柱;房上烟囱高度超过屋面2m者,套用砖柱脚手架定额。 9.围墙高度在2m以上者,套用内墙脚手架定额。 10.基础深度超过2m时(自设计室外地坪起)应计算混凝土运输脚手架(使用泵送混凝土除外),按满堂脚手架基层定额乘以系数0.6.深度超过3.6m时,另按增加层定额乘以系数0.6。

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说课材料

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方工程 一、挖土方工程量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土方工程量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二、挖土深度以自然地面标高为准,填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准。 三、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工作面:地下室、半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1m计算。 3、当挖土有围护设计时,不考虑放坡,按围护设计施工方案计算。 4、机械土方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运距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铲土重心至弃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土重心至弃土重心之家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5、平整场地按图示尺寸以“㎡”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基础排水: 1、轻型井点管距按1.2m确定,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管距按2.5m确定,以30根为一 套。累计根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2、使用天数以每昼夜24h为一天,按常规施工组织要求确定使用天数。

一、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空心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空心方桩不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二、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三、沉管灌注桩不分沉管方式均按钢筋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桩 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者,按0.5m计算。夯扩桩工程量按桩管外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夯扩部分高度与加灌长度计算。 四、钻(冲)孔、旋挖灌注桩工程量按设计长度加上加灌长度后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 当设计无规定者,无论有无地下室,应按不同设计桩长确定:桩长25m以内按0.5m加灌长度计算,桩长35m以内按0.8m加灌长度计算,桩长35m以上按1.2m加灌长度计算。 五、人工挖孔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体积以“m3”计算。 六、钢板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计算的重量以“t”计算。 七、圆木桩材积按设计桩长及稍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 八、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径截面面积乘以桩长计算。桩径截面积应扣除重叠部分体 积。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m加灌长度计算。 九、高压旋喷桩工程量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 十、挤密桩按设计图示注明的加固土体体积计算。 十一、钻孔灌注桩桩底(侧)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计算。 十二、SMW工法搅拌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桩截面积应扣除其重叠部分面积。 十三、地下连续墙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深及墙厚,以“m3”计算。墙深另加0.5m。十四、附基坑围护工程造价参考表。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概算定额

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 说明 (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列入概算,不得任意压低。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劳动保险费: 5、税金: 6、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设计概算编制单位根据本费用计算规则,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二、费用项目与标准 建筑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利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二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被贴、

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32.00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30.00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27.00元/工日。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⑦职工:待业保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用。 ⑧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

第一章和第二章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相互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辗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注:虚方指未经辗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一下为湿土。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一级。挖孔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 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 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站阿哥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不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侧面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6;单项定额向恒毅系数1.18。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江苏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说明

江苏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说明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总说明 (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列入概算,不得任意压低。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劳动保险费: 5、税金: 6、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设计概算编制单位根据本费用计算规则,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二、费用项目与标准 建筑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利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二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被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元/工日。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建筑工程概算编制

二、工程造价预测 2、建筑工程概算编制 (一)判断题 (1)建筑工程单价是指以价格形式表示的完成单位工程量所耗用的全部费用。(√) (2)建筑工程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四部分。(×) (3)建筑工程单价由“量、价、费”三要素组成。(√) (4)工程单价三要素中的“费”指直接费、间接费、现场经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 (5)组成建筑工程单价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 (6)编制建筑工程单价时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来选用定额子目。(×)(7)按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规定,外购砂石材料补差的计算公式为:定额材料用量×材料差价×(1+税率)。(√) (8)工程单价中的间接费计算公式为: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9)编制工程单价必须先确定基础单价、选用的定额子目和相关的费率。(√) (10)按现行概算定额编制建筑工程概算时,其工程量应按设计结构工程量计算并计入不构成建筑工程单位实体的各种损耗量。(×) (11)双胶轮车运输定额的运距为装卸之间的实际距离。(×) (12)土石方的折实系数是设计干密度除天然干密度。(×) (13)影响土方工程工效的主要因素有:土的级别、取(运)土的距离、施工方法。(√) (14)运土定额工作内容仅包括集料、装土、运土、卸土。(×)(15)厂坝区的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的保护和恢复等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应列入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中。(×) (16)料场覆盖层清理摊销费是指覆盖层清除数量乘以覆盖层清除单价而得的费用。(√) (17)现行概算定额的综合定额,已计入了各项施工损耗、超填及施工附加

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3)

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3)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和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精神及有关规定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扩大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浙江省区域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统一了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评审、编制设计概算(书)和多种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主要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估算指标和计算主要材料需用量的基础。 四、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4.《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5.《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6.《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1985); 7.部分省、市现行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8.浙江省03版计价依据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基期价的确定原则; 9.典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10.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和资料。 五、本定额仅包括建筑工程的消耗量和基价其他相关费用应按照与本定额配套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计算。 六、本定额是按主要分项工程规定的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综合相关分项工序的预算定额确定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反映了本省的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中人工、材料与机械台班消耗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一般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的用量。材料与机械台班消耗量均以主要工序用量为准。定额中的模板均按复合模板考虑。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实行动态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信息价。 九、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台班费用。 十、本定额的垂直运输系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数量。 十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按设计规定调整。 十二、本定额中的钢筋含量是按常规情况考虑的工程概算钢筋用量可结合附录二“钢筋含量估算参考表”中不同结构类型的钢筋含量作量差调整。 十三、本定额基价有关数据的取定: 1.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24元计算;楼地面、天棚工程、门窗工程等涉及装饰工程的子目按Ⅲ类日工资单价3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26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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