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理气论

朱熹理气论

朱熹理气论

朱熹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理”和“气”两方面构成的,气是构成一切事物的材料,理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现实世界中,理、气不能分离,但从本原上说,理先于气而存在,这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由理气论引申到理事论,朱熹进一步发挥了程颐关于理事的“体用一源,显微无间”,认为一切事物中都有理,理虽无形迹,但却包含了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的可能性。朱熹又发挥了程颐关于“理一分殊”的思想,他把“理”之全体称为“太极”,这个太极就是一,是宇宙的本体;就每一事物来看,它们都完整地禀受了这个理(太极)人微言轻自己的本性,就像天上的月亮只有一个,却完整地映现在每条江河之上。

朱熹理气动静说探析

收稿日期 2010-04-02 作者简介 李世凯,男,1971年生,甘肃玉门人,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哲学史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 第8卷第4期2010年11月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 l of L iaon i ng M ed i ca lU n i versity (Soc ial Science Ed i tion)V o l 8N o 4N ov ,2010 朱熹理气动静说探析 李世凯 (1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平凉744000;2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100102) 摘 要 朱熹吸收二程、张载和周敦颐的思想资源,在将本体论意义的 理 、 道 与含具宇宙生成论意义的 太极 融 合而纳入自己的体系时,对太极之理究竟能否活动的问题表现出一定的曲折。从理本论思想的演变和理学家所关注的问题考虑,朱熹在理气动静问题上的 曲折 是不可避免的。牟宗三对朱熹太极之理 只存有不活动 的批评揭示了朱熹理气关系解释的思想特点,但同时这种批评也偏于一隅,与朱熹思想的实际是不相符的。 关键词 太极;理;气;动静 中图分类号 B222 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16(2010)04-0056-05 理、气 是理学的两个基本范畴。在理学的开创者那里,理、气作为一对范畴其各自的确切意义是普遍关注的焦点,而对理、气关系的精密、系统的阐述则是由朱熹完成的。在朱熹的庞大而严密的理气心性系统中,理气动静问题既构成理气关系的一个方面,又是与理气的先后、本末、体用等问题交织在一起的。某种程度上动静问题是通过先后、体用、本末问题获得规定的,而从生成论的角度看,理气动静问题又具有独立的意义。 一 朱熹继承了程颢、程颐的天理说和张载的气论思想,并与周敦颐的宇宙生成论结合起来,借助 太极图说 的宇宙图式探讨解决理气关系的路径。 张载以气为世界本原。万物只是气,气之聚散变化形成了万事万物, 凡可状,皆有也;凡有, 皆象也;凡象,皆气也。 [1] 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 ,[2] 气之本然的存在状态是无形的太虚,太虚并非绝对虚无,而是气之散发状态,万物则是气之凝聚状态。太虚之气的聚散就是指气的动静变化。同时,张载要反对佛老的以虚无为本,必须清楚界定 气 与 虚 、 无 之间的关系。张载认为 无 只是无形,并不表明事物的不存在,不能因无形而认为有脱离了 事物的绝对虚无; 虚 是气的本然状况,物之有形无形只是就气的聚散而言, 气聚则离明得施而 有形,气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 [3] 可见,聚散问题是沟通气与有形、无形,气与虚的关键环节,所以,气的动静在张载是不言自明的。 二程建立理本论,反对张载以太虚为世界本原。程颐说: 亦无太虚。 遂指虚曰: 皆是理, 安得谓之虚?天下无实于理者。 [4] 程颢说: 理 者,实也,本也。 [5] 这是以理为独立存在的实体,世界的本原。在说到动静时,二程以 生 为天道的实质内容。程颢说: 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 以为道也。天只是以生为道, [6] 二程非常重视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区分,因而并不以有具体规定性者为天道。程颢说: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若如或者以清虚一大为天道,则乃以器 言而非道也。 [7] 清虚一大 即张载视为宇宙本体的气。程颢认为气是形而下者,不是道。程颐也说: 一阴一阳之谓道, 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道也,如一阖一闢谓之变。 [8] 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 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则是密也。 [9] 二程之所以注重于形上形下的区分,以 所以阴阳者 为道,是为了表明道对于具体存在的超越性,和其作为宇宙本原的不可移易性、普遍性。程颐又说: 道者,一阴一阳也。动静无端,阴阳无始,

朱熹教育思想

朱熹教育思想 作者:佚名点击数:510 更新日期:2006-10-13 本文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在此感谢本文作者。 摘要:朱熹主张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他说:“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 并且提出教育分两个阶段,即 8至15岁入小学,15岁之后入大学。“小学者,学其事;大学者,学其小学所学之事之所以”。他认为,青少年德育最突出的特点是“先入为主”,一旦接受了“异端邪说”,再教以伦理道德思想就会遇到抵触。朱熹关于道德教育的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立志、居敬、存养、省察、力行。朱熹提倡:“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读书之法,莫贵于循序而致精,而致精之本,则又在于居敬而持志。” 关键词:朱熹德育明人伦方法 南宋大儒朱熹是位著名的哲学家,也是著名的教育家。他学识渊博,遍注典籍,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及自然科学,均有研究。《紫阳朱氏建安谱》附有朱熹著作总目凡41种,400百余卷,著述何止等身!非专业人士恐怕毕其一生精力也只能接触其宏富著作之一二,更不敢枉谈研究,对朱熹思想的发掘须经过几代人长期不断的努力。下面就朱熹的德育思想和教育方法说一点浅见,也只是隔靴挠痒,不得要领甚至谬误处,期待读者和专家批评。 一 朱熹重视教育对于改变人性的重要作用。他从“理”一元论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出发来解释人性论,提出了人性就是“理”,就是“仁、义、礼、智”封建道德规范的观点。他说:“性只是理,以其在人所禀,故谓之性。” 与关于教育作用的思想相联,朱熹主张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他说:“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在朱熹看来,要克服“气质之偏”,革尽“物欲之蔽”,以恢复具有的善性,就必须“尽人伦”。所以,他强调“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庠、序、学、校皆以明此而已”。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也明确把上述五伦列为“教之目”,置于首位,指出“学者学此而已”。 从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的思想出发,朱熹严厉抨击了当时以科举为目的的学校教育。 他认为:“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然而,当时的学校教育却反其道而行之,士人“所以求于书,不越乎记诵、训诂、文词之间,以钓声名,干利禄而已”,完全违背了“先王之学以明人伦为本”的本意。他尖锐地指出:这样的学校,其名“虽或不异乎先王之时,然其师之所以教,弟子之所以学,则皆忘本逐末,怀利去义,而无复先王之意,以故学校之名虽在,而其实不举,其效至于风俗日敝,人材日衰”。因此,他要求改革科举,整顿学校。朱熹针对当时学校教育忽视伦理道德教育,诱使学生“怀利去义”,争名逐利的现实,以及为了改变“风俗日敝,人材日衰”的状况,重新申述和强调“明人伦”的思想,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朱熹的教育思想在他的完整的理论体系中是一个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并贯穿到他整个的学术活动之中,身体力行。1173年,朱熹作《重修尤溪庙学记》,并为尤溪学宫题写《明伦堂》匾额,也体现了他的这一教育思想。朱熹19岁登第后,除了在地方上当官7年(一说9年),在朝任侍讲46天,四十多年都在致力于讲学传道,著书立说。朱熹一生从事教育,教化民众,可谓桃李满天下。据《紫阳朱氏建安谱》记载,朱子门人可考者有蔡元定、真德秀、

朱熹及其思想简介

朱熹 简介 朱熹(1130—1202),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诗人、教育家、文学家。汉族,字元晦,后改仲晦,号晦庵。别号紫阳,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侨寓建阳(今属福建)崇安。庆元六年病逝。嘉定二年(1209)诏赐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是程朱学派的主要代表,诗作有《观书有感》《春日》《泛舟》等著名诗作。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继承了北宋程颢、程颐的理学,完成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认为理是世界的本质,“理在先,气在后”,提出“存天理,灭人欲”。朱熹学识渊博,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乃至自然科学都有研究。其词作语言秀正,风格俊朗,无浓艳或典故堆砌之病。不少作品的用语看得出都经过斟酌推敲,比较讲究。但其词意境稍觉理性有余,感性不足,盖因其注重理学的哲学思想故也。 哲学思想 朱熹继承周敦颐、二程,兼采释、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范畴是“理”,或称“道”、“太极”。朱熹所谓的理,有几方面互相联系的含义:①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②理是事物的规律。 ③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朱熹又称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太极既包括万物之理,万物便可分别体现整个太极。这便是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个范畴。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状、有迹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铸成万物的质料。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朱熹认为理和气的关系有主有次。理生气并寓于气中,理为主,为先,是第一性的,气为客,为后,属第二性。

朱熹_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_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 anzhou U niv .(Social Sciences )1998,26(1):84~90 V o l .26 N o .1 1998P 84-90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 Ξ——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陈声柏 (兰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兰州 730000)内容摘要 对“为学之方”的重视是宋明理学的一贯传统。朱熹和王阳明关于这一点的思考 集中体现在他们各自的“格物致知”思想里。本文旨在通过王阳明与朱熹“格物致知”思想的比 较,以期置其于王阳明思想形成的历史进程中说明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关键词 格物致知 心 理 即物 致良知 中图法分类号 B 24417,24812 “格物致知”语出《大学》,《大学》本是《小戴礼记》中的第42篇,它的基本内容为“三纲领”、“八条目”,《大学》在儒家经典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同样,“格物致知”思想在朱子学和阳明学中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格物致知”作为一种修养功夫,是为学之始,是至圣人之下手处。孝宗即位,语求直言,朱子上封事说:“帝王之学,必先格物致知,以极 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丝悉毕照,则自然意诚心正,而可以应天下之务。”①王阳明也说: “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明之际,此正《中庸》‘或慎恐惧’、《大学》‘致知格物’之功,舍 此之外,无别功矣。”②可见,在对格物致知修养方法的重视上,朱王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关于格物致知在《大学》中的地位以及对其思想的理解上,朱王又存在重大差异。朱子认为,《大学》全文没有出现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阙文”造成的,解释诚意的传文没有出现在八条目中应有的位置上,是由“错简”造成的。于是朱子在《大学章句》中一方面作了一个“格物致知传”来弥补所谓阙文造成的不连贯,一方面把传文中诚意的解释移到正心之前。王阳明则一反朱子的作法,认为既无阙文,也无错简,悉从旧本,以此来摆脱朱子的补传及其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以便把格物致知纳入心学体系的解释。 一 对于朱王“格物致知”思想的分析,我以为,与其习惯于从“格”、“致”两动词入手,还不如从“物”、“知”两名词开始。在我看来,对认识对象的理解状况将决定我们如何去认识,Ξ收稿日期:1997205212.

朱熹德育思想浅论

朱熹德育思想浅论 摘要:朱熹主张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他说:“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 并且提出教育分两个阶段,即 8至15岁入小学,15岁之后入大学。“小学者,学其事;大学者,学其小学所学之事之所以”。他认为,青少年德育最突出的特点是“先入为主”,一旦接受了“异端邪说”,再教以伦理道德思想就会遇到抵触。朱熹关于道德教育的方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立志、居敬、存养、省察、力行。朱熹提倡:“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读书之法,莫贵于循序而致精,而致精之本,则又在于居敬而持志。” 关键词:朱熹德育明人伦方法南宋大儒朱熹是位著名的哲学家,也是著名的教育家。他学识渊博,遍注典籍,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及自然科学,均有研究。《紫阳朱氏建安谱》附有朱熹著作总目凡41种,400百余卷,著述何止等身!非专业人士恐怕毕其一生精力也只能接触其宏富著作之一二,更不敢枉谈研究,对朱熹思想的发掘须经过几代人长期不断的努力。下面就朱熹的德育思想和教育方法说一点浅见,也只是隔靴挠痒,不得要领甚至谬误处,期待读者和专家批评。一朱熹重视教育对于改变人性的重要作用。他从“理”一元论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出发来解释人性论,提出了人性就是“理”,就是“仁、义、礼、智”封建道德规范的观点。他说:“性只是理,以其在人所禀,故谓之性。” 与关于教育作用的思想相联,朱熹主张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他说:“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在朱熹看来,要克服“气质之偏”,革尽“物欲之蔽”,以恢复具有的善性,就必须“尽人伦”。所以,他强调“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人之大伦也。庠、序、学、校皆以明此而已”。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也明确把上述五伦列为“教之目”,置于首位,指出“学者学此而已”。 从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的思想出发,朱熹严厉抨击了当时以科举为目的的学校教育。他认为:“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然而,当时的学校教育却反其道而行之,士人“所以求于书,不越乎记诵、训诂、文词之间,以钓声名,干利禄而已”,完全违背了“先王之学以明人伦为本”的本意。他尖锐地指出:这样的学校,其名“虽或不异乎先王之时,然其师之所以教,弟子之所以学,则皆忘本逐末,怀利去义,而无复先王之意,以故学校之名虽在,而其实不举,其效至于风俗日敝,人材日衰”。因此,他要求改革

浅谈朱熹的法律思想

浅谈朱熹的法律思想 朱熹生活的南宋初期,国内各种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已十分尖锐,对外有北方金贵族集团的入侵,对内有南宋政权的腐败与无能和不断爆发各种形式的农民起义。针对当时内外患忧的时局,从维护封建王朝的最大利益出发,他从理学上提出和阐述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唯心主义思想。 一、朱熹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哲学宇宙观。 首先,他从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出发,将“理”看成是宇宙的最高本体和产生万物的本源,它不是人们主观想象的,它是客观实际存在的,是自然界的主宰,它是人类社会最高精神的本体;“理”必须靠“气”来体现,“气”的千差万变就构成“理”具体的多样化的宇宙万物。自然界的人自然是“理”与“气”的混合物,“理”在人类社会的体现就是封建道德伦理观念,在人性上称作“天地之性”。“气”在人性上则表现为“气质之性”,它含有为恶的危险性,即“人欲”。“圣人君师”是“无人欲之私”的,所以才具有主宰人类社会的神圣资格,封建皇帝便成了“理”在人间的杰出代表者。他们的职责是“代天而理物”,谁违背了他们的意志,就是违背“天理”。他认为人间的忠孝仁义、三纲五常这些道德伦理观念是千古不变的,是上天规定下来的,是天理的组成部分,那么人间的立法和司法当然必须以“天理”作为指导。统治阶级用来统治人间的一切措施、方法,如德、礼、政、刑,其目的无非就是根除人们的“人欲”,恢复“天理”或曰“存天理,灭人欲”。一方面,因为人们的“气质之性”不同,因而“人欲”的多少也不同,所以要针对性运用德、礼、政、刑四项措施,逐渐改善人们的道德面貌,针对屡教不改者只能以刑罚严惩之,决不能心慈手软。但刑罚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不能尽绝“为恶之心”,因此,根本的措施还是教化。促使人们改恶从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理”是“存天理、灭人欲”的最高准则和标准,是先天地而生的,它是世间万物的本源,是千古永恒的真理,它是理学的最高范畴。 第二,因事致宜进行变法和改革主张 针对南宋当时政权腐败、外族入侵及民不聊生的局面,朱熹从历史的观点来裁判“天理、人欲”。他认为尧舜禹三代是“天理流行”“无不尽善”的时期,而三代以下则是“在利欲场中头出头没”的“利欲之私”泛滥的时代,他深感南宋“法弊、时弊”(即材木之心已皆腐朽,腐烂而不可复支持),以继承儒家道统为己任,要求效法三代,改革时弊,要起死回生,只有改弦更张,重建“天理流行”的盛世,不能死守祖宗法度。“必须别有规模,不用前人硬本子”。在朱熹看来,变法不过是改变人心的一个条件,改革时弊的改变方法是改变人心。要尽除人们的私欲,使他们的思想、道德、行为一准于“天理”,光靠法律制度,哪怕是良好的法律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君主“心术”的优劣是社会历史的决定因素:“人主之心一正,则天下之事有无不正”,为了改变君主的“心术”,他主张限制君主的独断专横。他确信,只靠良好的政体,还不能改变君主的“心术”。

朱熹与王阳明的格物致知

朱熹与王阳明的格物致知 “孔孟朱王”,朱熹和王阳明是与孔子孟子并列的人物。王阳明的王学是直接在批判朱熹的朱学基础上建立的。这似乎必须提及那个有名的“庭前格竹”的故事。据王阳明的《年谱》记载,他二十一岁时“一日思先儒谓‘众物必有表里精粗,一草一木,皆涵至理’。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沈思其理不得,遂遇疾。”王阳明在读了朱熹的书后,首先进行了“格竹”行动,但终于失败,导致他对朱熹的学说产生了怀疑。 现代人已经很难理解其中的一些词语了。“格物致知”语出《大学》,可以解释成分析研究事物的原理以掌握事物的本质规律。朱熹“格物”思想中的“物”,是指事物,“物,犹事也”,指天下万事万物。朱熹“致知”思想中的“知”,是知识的意思,“知,犹识也”,是指包括知识的知和道德的识两部分。朱熹的格物致知的途径包括直接地“接物”穷理,亦即身体力行去研究事物的规律,或间接地从书本上读书穷理,获取前人的经验和知识。 王阳明思想的“格物”之物指心之物,所谓“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在王学的体系里,一切物质化的东西都内化于心了,格物便是格心,是去恶归善,去人欲存天理。王阳明认为“知”就是“良知”,即人的良心。在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里,格物即是致良知,两者完全是一回事。知行合一,是王学思想的基石。 在俺看来,“格竹”行动的失败,在于王阳明把探察外界客观事物的规律误认为探讨自己内心的道德了。俺显然更倾向于接纳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对于客观规律的获取,需要积极的详尽的观察与研究,而不仅仅是作理论上的内心的思考。但俺也承认,俺更喜爱王阳明的学说,因为在王学中你能发现具有现代意义的独立的个体性的“自我”。王阳明建立王学,乃是有感于当时理学已经进入末流,乡愿之辈横行,将那个社会闹得没有天理可言。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如何在这样一个无天理的社会中,找到个体的安身立命之所呢?王阳明的答案是“致良知”:我们只有求之于自己的良心;每个人都有良知,只要你能确保你的行为选择是具有道德意义的,你又能按你的选择去实施你的行为,你就可成为圣人。 王学的有趣之处,在于强调个人的独立精神,这与朱熹崇尚个体需要遵从社会伦理道德与法规是相悖的。朱学与王学的互相消长,关乎明清两朝的兴亡。顾炎武以为王学是明亡的罪魁祸首,“以一人而易天下,其流风至于百有馀年之久者,古有之矣,王夷甫之清谈,王介甫之新说,其在于今,则王伯安之良知是也。”而清末的“乱党”孙中山黄兴等人均信服王阳明的学说。 今日而言,考察个性自由与社会本体、与国家政权间的关系,仍然是很微妙的事,我们

朱熹

朱熹 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徽州婺源(今属 江西)人。中国南宋思想家。绍兴十八年(1148)中进士,历 仕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庆元六年卒。嘉定二年(1209) 诏赐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 宗宝庆三年(1227),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朱熹 的主要哲学著作有《四书集注》、《四书或问》、《太极图说解》、 《通书解》、《西铭解》、《周易本义》、《易学启蒙》等。此外有 《朱子语类》,是他与弟子们的问答录。 生平 朱熹早年出入佛、道。31岁正式拜程颐的三传弟 子李侗为师,专心儒学,成为程颢、程颐之后儒学的重要人物。 淳熙二年(1175),朱熹与吕祖谦、陆九渊等会于江西上饶铅 山鹅湖寺,是为著名的鹅湖之会,朱陆分歧由此更加明确。朱熹在“白鹿国学”的基础上,建立白鹿洞书院,订立《学规》,讲学授徒,宣扬道学。在潭州(今湖南长沙)修复岳麓书院,讲学以穷理致知、反躬践实以及居敬为主旨。他继承二程,又独立发挥,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后人称为程朱理学。朱熹在任地方官期间,力主抗金,恤民省赋,节用轻役,限制土地兼并和高利盘剥,并实行某些改革措施,也参加了镇压农民起义的活动。朱熹在从事教育期间,对于经学、史学、文学、佛学、道教以及自然科学,都有所涉及或有著述,著作广博宏富。 哲学思想理气论 朱熹继承周敦颐、二程,兼采释、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范畴是“理”,或称“道”、“太极”。朱熹所谓的理,有几方面互相联系的含义:①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②理是事物的规律。③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朱熹又称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一。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分殊。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位的范畴。它是形而下者,是铸成万物的质料。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朱熹认为理和气的关系有主有次。理生气并寓于气中,理为主,为先,是第一性的,气为客,为后,是第二性。 动静观 朱熹主张理依气而生物,并从气展开了一分为二、动静不息的生物运动,这便是一气分做二气,动的是阳,静的是阴,又分做五气(金、木、水、火、土),散为万物。一分为二是从气分化为物过程中的重要运动形态。朱熹认为由对立统一,而使事物变化无穷。他探讨了事物的成因,把运动和静止看成是一个无限连续的过程。时空的无限性又说明了动静的无限性,动静又是不可分的。这表现了朱熹思想的辩证法观点。朱熹还认为动静不但相对待、相排斥,并且相互统一。朱熹还论述了运动的相对稳定和显著变动这两种形态,他称之为“变”与“化”。他认为渐化中渗透着顿变,顿变中渗透着渐化。渐化积累,达到顿变。 格物致知论 朱熹用《大学》“致知在格物”的命题,探 讨认识领域中的理论问题。在认识来源问题上,朱熹既讲人生 而有知的先验论,也不否认见闻之知。他强调穷理离不得格物,即物才能穷其理。朱熹探讨了知行关系。他认为知先行后,行 重知轻。从知识来源上说,知在先;从社会效果上看,知轻行 重。而且知行互发,“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 心性理欲论 在人性论上,朱熹发挥了张载和程颐的天 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观点,认为“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 是专指理言,有至善的、完美无缺的;“气质之性”则以理与 朱熹 朱熹 书翰文稿

15中国教育史:朱熹的教育思想

中国教育史:朱熹的教育思想 [日期:09:47:24] 来源:作者:zj [字体:大中小] 一、关于小学与大学的教育思想 朱熹把人的一生划分为15岁以前受小学教育和15岁以后受大学教育两个阶段,他说:“古之教者,有小学,有大学,其道则一而已。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兄等事。大学是发明此事之理。”(《小学集解?辑说》)他认为:“人生八岁,……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五年,……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大学章句序》)说明小学教育的任务是“教以事”,即培养训练其封建道德行为习惯,而大学阶段的任务是“明其理”,即在已经获得初步的道德观念和养成初步的道德行为习惯的基础上,进而讲明“义理”。 朱子广泛地从经传史籍以及其他论著中采集有关忠君、孝亲、事长、守节、治家等内容的格言、训诫、故事等,编辑成儿童道德教育用书,题为《小学》,文为流传。此外,他还专为蒙童编写了《童蒙须知》,就儿童日常行为,分“衣服冠履”、“言语步趋”、“洒扫涓流”、“读书识字”以及“杂细事宜”等项,每项都做了细致的规定,内容比《小学》更加琐碎。他认为儿童从这些书的学习中,可以得到“做人的样子”,学到“事君事父兄等事”。其中也有关于个人卫生、礼貌、读书、写字等良好习惯的要求。朱子阐述儿童教育的过程,开始是强制性的,要求儿童朝夕刻意地模仿,然后,“积久成熟”,不需用心就自然而然地不越矩。 朱子主张儿童在15岁以后,进入大学,受“大人之学”,所谓“大人之学”,即讲明义理,以修其身,亦即格物致知的学问。在大学教材方面,他根据理学思想,对《论》、《孟》、《大》、《中》作了新注释,编成《四书集注》。 二、朱子读书法及其启示 朱子认为为学先要穷理,要穷理必先读书。因为“天理”的精蕴全在圣贤的书中,故读圣贤之书,是达到穷理的必经之途。他说:“夫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而其精蕴则已具有圣贤之书,故必由是以求之。”这样,读书就成为穷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穷理是读书的目的。 评述: 1.朱子集读书法研究之大成,奠定了古代读书法的基础。后人依据此订立读书程序,如元程端礼的“读书分年日程”,明末陆世仪的“论读书”等,在封建教育实践中,影响很大。 2.六条“读书法”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综合体,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是一个完整的读书、进业的程序和步骤。以“居敬持志”为中心。有合理因素。体现了量力性、巩固性、主动性等原则。

浅析朱熹《小学》中的道德教育思想

浅析朱熹《小学》中的道德教育思想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李月 摘要:朱熹作为我国南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思想家和理学思想集大成者,从教五十余年,其教育思想历来为中外学者所分析研究,尤其是其道德教育思想。居于人的年龄,心理及理解能力差异,朱熹将道德教育分为三个阶段,其中处于第二阶段的小学教育是朱熹非常重视的。笔者先从简要介绍朱熹个人情况入手,引出其道德教育思想,再从其编制的小学教育教材—《小学》入手,详细介绍其小学阶段的道德教育思想,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朱熹道德教育思想进行了批判,但与此同时,挖掘其道德教育思想的现代价值,为我国当下的道德教育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朱熹;道德教育思想;《小学》;批判;现代价值 A Brief Analysis on the Moral Education Ideology in Zhu Xi’s《Primary School》 Student majoring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LiYue Abstract:As a famous philosopher, educator, thinker and a synthesizer of Neo-Confucianism, Zhu Xi has been working as a teacher for more than fifty years, his educational ideology has been studied by Chinese and overseas scholars , particularly his moral education ideology. Based on the differences in age, mentality and understanding between each individual, Zhu Xi divides his moral education into three stages, in which the second stage —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is taken seriously by him. The author begins with a briefly introduction of Zhu Xi, then draws forth his moral education ideology ,and ends with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his moral education ideology in the period of primary education from textbooks for students in primary school-《Primary School》. Moreover, this article gives a criticism on Zhu Xi’s moral education ideology to some extent, but at the same time, this article also explores modern value of Zhu Xi’s moral education ideology in order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our today's moral education. Key words: Zhu Xi;moral education ideology;《Primary School》; criticism;modern value 引言 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翁,祖籍安徽婺源县(今江西婺源县),是我国南宋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他全身心致力于儒学的研究,是程颐、程颢“二程”第四代弟子,也是宋代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其理学思想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尤其是其教育思想曾影响我国元明清三朝600余年,是在我国历史儒家人物中仅次于孔子,董仲舒的第三个有影响力的人物。他上承孔子和孟子关于伦常的思想理论,又取周敦颐、张载、程颐、程颢的理学的思想,综合构成了自己的理学体系[1]88-91。朱熹教育思想的基础是其理学思想,而道德教育又成为其理学思想的中心。朱熹生活的南宋时期,社会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严重,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局面,宋室统治危机不断加深的现实,许许多多的地主阶级的思想家都在寻求匡扶宋室的办法,朱熹也是其中之一,他深刻体会到道德教育是控制人们思想,维护封建宗法制度的一个重要手段,所以他特别重视道德教育。 居于人的年龄,心理及理解能力差异[2]480-490,朱熹将道德教育分为三个阶段,其中处于第二阶段的“小学”教育是朱熹非常重视的,虽然他视小学为封建社会的“末流”,但他在小学教育上却花费了颇大的精力。为此,朱熹还收集古代圣贤之人好的言论和行为,加以统合编成《小学》一书,作为小学的教材。全书共6卷,分别为内篇和外篇,总共有三百八十五章。其中内篇为《立教》、《明伦》、《敬身》、《稽古》这4卷,外篇为《嘉言》、《善行》这 2卷,以补充和说明《立教》、《明伦》、《敬身》。其中采用了众多历代儒学大师关于修身齐

朱熹的理学思想及评介

朱熹的理学思想及评介 张志强 朱熹,字元晦,南宋徽州婺源人。他在程颢、程颐的唯心主义理学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庞大、严密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体系。相应地,他本人也成为封建社会后期思想影响最为深远的哲学家,后人为纪念朱熹在思想上的贡献,谥其为“朱子”;又因朱熹生于福建尤溪,他所建立的理学体系被称为“闽学”。 朱熹治学严谨,对经学、史学、文学等文化典籍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著述颇丰。主要著作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四书集注》、《太极图谱解》、《西铭解》、《通书解》等。 朱熹思想是以儒家传统的政治伦理思想为内核,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中国社会的时代特征,并且成为了那个时代思想的范型。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朱熹思想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思维高度。可见,首先应对朱熹的思想做一种全面、多角度的审视,以理解其思想体系的性质及意义。 一、理本气末的唯心主义本体论 在前期的封建社会统治思想中,儒家着重于伦理实践而缺乏哲学论证,佛学、玄学精于思辨,可流于空无。在唯物主义思想的批判下,唯心主义思想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就是把出世的神学变为入世的哲学,着重于本体思辨和现实的纲常内容。 随着二程的理一元论与张载的气一元论的辩论,理气关系问题的争论很大。二程认为,“虚皆是理”;张载则与之针锋相对,认为“虚空皆气”。可见,哲学把理气关系的思辨水平提高到新的高度,不仅对理气孰为先后作出承诺,而且要让理气有一个更好的结合度。这个任务朱熹完成了。 朱熹认为,哲学在论证精神本体时,或者把精神本体规定为“有”或某种特殊的“物事”。由此精神本体异化为“一物”而不能成为万物的本体;或者把精神本体规定为“无”或“空”,使得精神本体的存在虚无化。朱熹认为,要重新解释“理”,以摆脱精神本体存在的困惑。在朱熹看来,“以理言之,则不可谓之有;以物言之,则不可谓之无”,“无极而太极,正所谓无此形状,而有此道理”。显然,经过朱熹的再解释,理既不是简单的有,也不是简单的无,而是有无的统一。从“以理言之”,即作为抽象的道理而言,由于其没有具体对象的可感觉特性,所以就难以称之为有,而应称之为无。但就其作为观念存在这一“物”的角度而言,因为它又是“有此道理”,所以又不能称之为“无”,而要称之为“有”。在这里,理即被朱熹加工为“无形而有理”的纯逻辑存在。 把“理”加工为“无形而有理”的纯逻辑存在的同时,朱熹还进一步在理气关系上论证了理的绝对实在性。他说:“太极者,不离乎阴阳而为言,亦不杂乎阴阳而为言”,“太极只在阴阳之中,非能离阴阳也,然而至论太极,则太极自是太极、阴阳自是阴阳”。可见,朱熹一方面强调理气相依,一方面又强调理气相离。之所以强调理气相依,是因为只有“理不离乎气”才能保证理的普遍实在性。而理气相离,是因为理对气的优先。因此,理气相依、理气相离都为了一个目的,即理气关系是本未关系,而不是平行关系。所谓理气相依,是指每一个具体物事中理气是相互依存的。而理气相离,则是在理上看,从本体上看,是相离的。他又形象地说:“理犹人,气犹马,马所以载人,人所以乘马,马之一出一入,人亦一出一入。盖一动一静,而太极之妙未尝不在焉”。因而,理是乘气,气是载理,理气相依诚然妙合,可气依理是“依傍”,而理之依气仅仅是附着而已,理气相依只能是主从的相依。 朱熹提出,理在气中,“如一个明珠在水中”。所以,理与气的关系如同明珠之与水。理是如明珠的一个通体透明体。因此,水是水,珠是珠,理在气中是外在。很显然,这种理所在于气的观点与张载所言的理为1998年4月 Jou rnal of Fuzhou U n iversity (Social Science ) A p r .1998

朱熹的教育思想及启示

朱熹的教育思想对当今学校道德教育的启示 朱熹(公元1130—1200年),字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徽州婺源(今江西省婺源县)人。他是南宋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宋明理学四大学派闽学的奠基人和宋明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的教育思想对宋以后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他关于教育目的和教育方法的论述,对今天的学校道德教育仍有借鉴价值。 一、教育目的:在教育目的方面,朱熹要求学校把德育放在首位。“学校之正、不患法制之不胜,而患理义不足悦其心”。他认为教育学生自幼必须洒扫应对进退、礼乐射御书数开始,以修养其孝悌忠信之道,然后再教以格物、致知和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使学生“明人伦”。虽然“人伦”是封建社会“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但朱熹从“明人伦”的思想出发,严厉抨击了当时功利主义的学校教育,认为当时的学校教育忽视伦理道德教育,诱使学生“怀利去义”,追逐名利,导致“风俗日蔽、人才日衰”。因此,尽快改变教育、学习风气,以正本革弊。 朱熹的这些批评切中时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目前,我国“功利主义”教育占相当大的市场,为争名逐利而接受教育的现象屡见不鲜。在素质教育成为主流的今天,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重视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如何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如何审视我国现行高考制度,不让高考成为现代读书人追求“功名”的桥梁,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二、教育方法 为了达到“明人伦”教育目的,在教育方法上,他用“博学之、审问之、愤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作为为学的次序。并提出“自修身以至处事接物,亦各有其要”,以“言忠信、行笃敬作为修身之要”;以“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劝”作为处事之要;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作为接物之要。朱熹的道德教育方法,举其要点,主要有二: (一)循序渐进法 朱熹认为,学校德育应分三个阶段进行:八岁以下为童蒙阶段,道德教育要“始于衣服冠履,次及言语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字及杂细事宜,皆所当知”;八岁至十五岁为小学阶段,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所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十五岁以上为大学阶段,主要是“发明此事之理,就上面讲究所以事君、事父兄等事是如何”。朱熹还主张小学以上所用教材的次序是: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次读《论语》以立其根本;次读《孟子》以观其发展;次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读了“四书”再读其他经书。 可见,每个阶段的道德标准和要求各不相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个阶段的道德教育是割裂的或孤立的。恰恰相反,朱熹认为不同阶段之间是一个连续的整体,各阶段要互相衔接、由浅入深、由简到繁、不可中断。童蒙阶段和小学阶段是基础,大学阶段是小学阶段的扩充和深入。因此,在德育过程中,既要坚持每个阶段德育的相对独立性,又要坚持各阶段教育之间的连续性。 朱熹的这一德育方法告诉我们,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程,切不可急于求成,不切实际地过急过高地要求受教育者,幻想一蹴而就。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中,既存在着“雷厉风行”、“立竿见影”的不切实际的做法,也存在着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形式主义的弊端。因此,当代思想道德教育应该高度重视朱熹倡导的循序渐进法,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要采用不同的德育方法,实施不同的德育内容,即要做到“因材施教”。只有循序渐进,不间断地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才能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 思想道德品质的塑造固然离不开外界的引导,但更依赖于自身的严格要求,受教育者必须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的参与教育过程,通过他们自身的思想矛盾斗争和思想转化,以提高其道德水准,从而能够自己约束自己,自愿地选择和自觉地遵循社会道德规范,即做到“迁善改过”。 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受教育者要在不断地学习与实践中,逐步改正自己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过失,积极促进自己的道德品质由恶向善、由低到高的转化和发展。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不断上升趋势,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他们忽视了自我教育,放松了自我要求,有些未成年人抱着“只要不犯法,犯点小错没关系”的生活态度,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导致“免疫力”低下,由逃课、旷课、不思进取、贪图享受,进而发展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因此,当今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应当引导广

浅析朱熹思想

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对当代的启示 摘要:朱熹是中国文化史上的巨人,是宋明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集中体现在“存天理,灭人欲”的系统论述上。过去人们对其思想进行片面地批判,而今天的我们在研究时才发现,其思想的积极作用,不仅表现在我们的反腐倡廉和遏制现实生活中因私欲而滋生的腐败现象上,而且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启迪意义。 关键词: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实质 朱熹是中国古代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也是宋明理学的集大成者。其伦理思想的中心内容是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是他的重要思想主张。其思想在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后世历代统治者则利用它作为扼杀人性的工具,具有很大的消极作用。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人们也是过分地强调其消极作用,而对其积极作用谈及甚少,在现在看来这是有失公允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重新作出客观的评价,汲取其思想之精华,将中国传统文化发扬广大,更加清楚地认识对当代的启示意义。 一、朱熹“天理”、“人欲”的含义及相互关系 在朱熹看来,“天理”是永恒不变、自己生成、统领万物的东西,是万事万物的根本,存在于万物产生之前。朱熹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1】“理”是宇宙的本体。同时“天理”还包含有合乎规律的自然法则之义。如朱熹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2】而且朱熹认为,“浑然天理便是仁”【3】,天理就是三纲五常,“仁”是浑然天理,那么循天理便是义,“义者,天理之所宜”,“礼者,天理之节文”,【4】所宜、节文都是天理存在的状态。天理不仅表现为仁、义、礼、智四德,而且体现为人伦,“父子、兄弟、妇夫皆是天理自然,人皆莫不自知爱敬,君臣虽亦是天理,然是义合”。【5】父慈、子孝、弟弟、夫妇敬都是天理之自然。同时,天理是心的本然,“盖天理者,此心之本然,循之则其心公而且正”,【6】心之本然是指心中浑然天理,而无一丝人欲杂念;而且他宣扬伦理纲常是“理”的表现,是先验的。

朱熹格物致知论的科学精神及其历史作用

朱熹格物致知论的科学精神及其历史作用朱熹的思想体系以格物致知论最为重要,且最有影响。分析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思想与科学活动的关系,有助于理解集宋代理学之大成的朱熹思想对当时正处于发展高峰的中国 古代科技乃至后来的科技发展所起的作用。 朱熹的格物致知以“理一分殊”为基础。“理一”即是“总天地万物之理”的“太极”,但天地万物又各有本于“理一”且互不相同的理,这即是“分殊”。朱熹较多地强调“分殊”,他说:“圣人未尝言理一,多只言分殊。……不知万殊各有一理,而徒言理一,不知理一在何处。且不论他如何能将自然之理与社会伦理道德之理总合为“理一”,就强调“分殊”而言,他实际上承认自然之理的特殊性。就自然之理而言,朱熹不只是抽象地谈论自然界整体的一般的理,更多的是把自然界整体划分为部分和个别事物,讨论自然界各具体事物的理。他说:“天地中间,上是天,下是地,中间有许多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禽兽,此皆形而下之器也。然这形而下之器之中,便各自有个道理,此便是形而上之道。”②又说:“天之生物,有有血气知觉者,人兽是也;有无血气知觉而但有生气者,草木是也;有生气已绝而但有形质臭味者,枯搞是也。在这里,朱壹对自然之物进行了大致的分类。朱熹还论及自然界中个别事物之理,池说:的这片板,只是

一个道理,这一路子惩地去,那一路子惩地页 1 第 去。如一所屋,只是一个道理,有厅、有堂。如草木,只是一个道理,有桃、有李。如这众人,只是一个道理,有张三、有李四;李四不可为张三,张三不可为李四。又说:“虽草木亦有理存焉。一草一木,岂不可以格,如麻麦稻粱,甚时种,甚时收,地之肥,地之碗,厚薄不同,此宜植某物,亦皆有理。”②可见,朱嘉的理实际上也包含了具体自然规律的内容。朱熹的格物致知,就其目的而言,是为了达到“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⑥;就其过程而言,必须去“理会那万理”,就是去研究具体事物之理。至于格物的具体内容。朱熹说:‘‘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一书不读,则阎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阕了一物道理。须著逐一件与他理会过。”⑦可见,格物的内涵是非常广泛的,读书、应事、格自然之物等等均属格物之列。关于格物致知的方法,朱熹强调广泛深入地研究外部事物,“以事之详略言,理会一件又士件;以理之浅深言,理会一重又一重”⑧。他又十分强调“以类而推”。他说:“今以十事言之,若理会得七八件,则那两三件触类可通。若四旁都理会得,则中间所未通者,其道理亦是此。在归纳、类推的基础上,朱亮把创造性思维过程描述成“豁然贯通”,“不知不觉。自然醒悟”。对待前人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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