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劳务酬金发放操作流程和要求【模板】

在职人员劳务酬金发放操作流程和要求【模板】

在职人员劳务酬金发放操作流程和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部、财务处《关于规范在职人员劳务酬金发放管理的通知》(2014年6月27日下发)要求,现将在职人员劳务酬金发放管理流程和要求等说明如下:

一、劳务酬金的类别

1.专项酬金,即有明确政策依据的劳务酬金项目;

2.课时酬金,即单位创收经费发放的课时劳务酬金;

3.加班酬金,即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或承担本职工作以外的超量工作、专家评审工作等需要发放劳务酬金。

二、申领办理的流程

1.各单位须严格按月做好各类劳务酬金发放的考勤考核记录,分类并据实填写相应的在职人员劳务酬金申报表(财务处网页下载)。

2.每月5日(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前,各单位按照上个月的在职人员劳务酬金申报表,登录财务处网站“劳务填报”系统,填写《个人收入领款表》(未审核)并打印,同时附上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等签字确认的在职人员劳务酬金申报表以及相关依据材料,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联系人:XXX;老图书馆209室;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3.每月10日(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前,人力资源部、财务处对申报表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相关劳务酬金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进卡发放;如审核发现问题,两部门将及时与单位沟通。

三、具体事项的要求

1.两个不得混同:一是在职人员的劳务酬金不得与学生、非在职和校外来校工作等人员的劳务酬金混同填报申领,二是专项酬金、课时酬金和加班酬金不得混同填报申领。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

3.经办人(填表人)应是单位熟悉和掌握所报材料具体情况且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在职人员。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 ********(财务处)

人力资源部财务处

2014年6月30日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2013-10-10 9:38:57版本03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文件编号QAC-TR02修改码0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页码第1页共4页提示:本文原版含图表pdf版全文下载地址附后(正式会员会看到下载地址)。这里只复制粘贴部分内容或目录(下面显示的字数不代表全文字数),有任何不清楚的烦请咨询本站客服。1.目的为规范中心审核劳务费的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审核劳务费的发放控制。3.职责3.1审核部、财务部负责审核单据。3.2总部财务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办理报销,发放审核费。4审核劳务费发放标准4.1现场审核劳务费标准4.1.1现场审核内容包括:第一阶段审核、第二阶段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不符合项现场跟踪审核、补充审核、特殊审核(扩大认证范围、调查投诉或对被暂停的追踪)等。4.1.2一般审核项目审核劳按一般审核项目组员计算审核费(执行4.1.2的标准)。4.1.4审核组聘请技术专家,专家参与现场审核,每次审核劳务费300元/人;专家仅提供技术培训,不参加现场审核,每次审核劳务费为100元/人。级别审核员担任多体系审核项目的专业审核员时,按4.1.2标准发放审核费,不再另行支付专家费用。4.1.5二方审核项目审核劳务费发放:如为一般审核项目按4.1.2标准发放;如为增值审核项目按4.1.3标准发放。4.1.6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如需要派人对受审核方不符合项进行现场跟踪审核,需经审核部同意方可实施。现场跟踪审核劳务费以组员标准按实际发生的审核天数计算。4.1.7审核员实际的审核天数应与审核计划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审核天数时,需报告审核部负责人,同时审核组长应在审核费报销单中注明,审核费发放以审核员实际审核天数为准。4.1.8为方便审核费计算,发放标准可以参照附件《审核劳务费速算表》。4.2文件审核劳务费标准受审核方初次认证、转换机构认证、认证认可行业审核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文件审核。其它情况(如受审核方文件发生重大变更)发生文审费时,需经审核部批准。非现场一阶段只发文审劳务费。单体系文审劳务费为60元,多体系文审每增加一体系,文审费增加20元。4.3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整理版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拟定后报总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月对员工进场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负责人、副总负责人。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饲养、后勤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场)。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1.总负责人2.副总负责人

新版劳务派遣工作流程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编辑修改)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及管理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2)分析考察:(商务部)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一)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办理有关证件及从业手续。 (二)录用年龄、性别要求。

(三)身体状况要求。 (四)对学历层次高,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 (五)工作环境。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商务部制定:制定相关社保政策、进行社会调研等); ★(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实施,组织人员,提供服务:组织派遣员工招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行政及客户部门,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并向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审批表》,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考勤、薪资、保险、绩效、离职等。 A、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B、进行驻厂管理岗前培训,解释用工单位基本状况,然后根据双方要求条件进行匹配派遣至厂; C.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需要提供入职登记表,派遣人事部门建立人力数据库管理,办理参保计划等; D.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检查及监督管理。 ★(8)日常管理,由驻厂代表和用工单位代为管理。报送《新增派遣人员通知书》、《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考勤等 ★(9)派遣人员辞、退职管理 A、自行辞职,由派遣员工向派遣公司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签订辞退协议,结算薪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再安排派遣就业。辞退流程: 1、首先由辞职人向派遣公司客服专员(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提出辞工书, 2、(派遣公司挽留无效后)由派遣公司相关手续(人事专员签字、主管签字、经理签字)及用人单位审批,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薪资管理制度暂行

薪资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 第三条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五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薪资构成及标准 第六条薪资构成 岗位主管制薪资由岗位工资和工龄补贴两部分构成。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薪资构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标准,包含国家及本地区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30%,按月发放。 (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与员工担任相应职务、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责任在薪资中的体现。根据员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职务职责情况,每月经考核后发放。岗位津贴占岗位工资的40%,按月发放。(三)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工作绩效在薪资中的体现,占岗位工资的30%,根据员工出勤和履行职务情况,经考核后发放,其中G类高层经营管理类员工按年度考核发放,经营管理、专业技术A类员工按季度考核发放,其他员工按月考核发放。 第七条薪资标准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可参照本制度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执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资标准》(附表1)。 (三)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别按相应岗位类别执行《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2)。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为高级主管(A类)、中初级主管(B类)。 (四)公司技工、服务类员工按相应岗位执行《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3)。技工、服务类员工分为高级技工(A类)、中级技工(B类)及初级技工(C类)。 (五)试用期员工按拟聘岗位薪资的80%计发试用期薪资。 (六)特聘员工按所聘岗位,执行《特聘员工薪资标准》(附表4~6)。 第三章薪资确定与审批 第八条公司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业技能和潜能发挥的效果、担负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综合确定员工类别并授予相应的主管级别。 第九条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条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依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类别和级别。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

劳务派遣工作流程

劳务派遣工作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及管理 (人力行政及客户部门,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并向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审批表》,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考勤、薪资、保险、绩效、离职等。 A、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B、进行驻厂管理岗前培训,解释用工单位基本状况,然后根据双方要求条件进行匹配派遣至厂; C.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需要提供入职登记表,派遣人事部门建立人力数据库管理,办理参保计划等;

D.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检查及监督管理。 ★(8)日常管理,由驻厂代表和用工单位代为管理。报送《新增派遣人员通知书》、《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考勤等 ★(9)派遣人员辞、退职管理 A、自行辞职,由派遣员工向派遣公司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签订辞退协议,结算薪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再安排派遣就业。辞退流程: 1、首先由辞职人向派遣公司客服专员(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提出辞工书, 2、(派遣公司挽留无效后)由派遣公司相关手续(人事专员签字、主管签字、经理签字)及用人单位审批,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4、人事档案专员办理人力资源数据库调出。 5、辞职申请人需要提交工资委托书(需签字加手模,以及身份证复印机件、银行卡复印件等)、发放其剩余工资及进行回访。 B、由于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条件或派遣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公司提出解除派遣用工关系,经协商后更换派遣人员或解除派遣用工协议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人员替换审批表》,并结算有关薪资、费用。再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C、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应提前30天履行相关告知手续,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终止派遣关系通知书》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派遣员工工资核算及相关管理费核结算及对账 一、劳务派遣用工工资审批、结算程序 (一)各用工单位每月15日前根据上月用工考勤情况制作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表及费用汇总表,并转到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对。 (二)劳务派遣公司人事主管将核对表返给根据驻厂代表及本人进行核对出勤情况;与统计员核定工资发放表的人数(入离职在职情况)出勤。管理费

劳务派遣业务操作流程

劳务派遣业务操作流程 一、业务洽谈 1.与用工单位沟通,介绍本公司性质、劳务派遣的特点、劳务派遣能够给企业带来的优势等; 2.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岗位和具体状况,到现场实地了解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情况; 3.了解劳务人员的构成情况、劳务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以及在用工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等; 4.判断此项业务是否可行。 二、拟定劳务派遣合同 1.根据业务洽谈的具体情况,将拟定好的派遣合同递交至用工单位征求意见; 2.及时反馈派遣合同的征求意见,确定合同文本及签订日期。 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1.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可协助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合同。 四、需协助或代理事宜 1.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手续的办理; 2.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广告的文案及平面设计,并代办媒体发布事宜; 3.代理招聘摊位的办理事宜。 五、人员登记及培训 1. 劳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的员工登记表; 2.对于劳务人员根据用工单位及实际岗位的需要进行用工制度及岗位培训。

六、要求劳务人员提供的资料 1.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毕业证(初、高中毕业生需持技能培训证)、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就业审批表、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 3.下岗人员应提供:职工调动审批表、委托管理档案合同书、下岗证; 七、签订劳动合同 1.向用工人员解释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用工单位、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及相关情况并回答用工人员的问题; 2.宣讲外派劳务人员规章制度; 3.填写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登记表。 八、办理录用及调转手续 根据各类人员的具体情况,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九、办理各项保险手续 1.首次参保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以前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3.对于未提供资料的员工,应出具一式两份的通知单,通知本人。

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规定

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规定 为能增加本公司船舶船员收入水平,提高船员实践操作技能,结合公司船舶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基础和目的 1、履行本职职责是是每名船员的天职,船舶根本利益和每名船员的根本利益是一致。船舶能安全正常营运,是保证船员利益的最基本前提。 2、公司对船上有关货物操作核定一定的劳务费,旨在一方面有效增加在船船员收益,提高船员实践操作技能,另一方面鼓励劳动,多劳多得。 二、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方式和标准 1、船舶货物操作有关劳务费的申请、发放等过程总负责人为船长,大副负责船上参加劳动人员的安排和劳务费的具体申请工作,轮机长监督,轮机部人员参与。 2、船舶货物操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理货(垫仓、绑扎等)、平仓、扫舱(清仓)。 3、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标准,如下表:(单位:元)

4、如矿石(砂)等货主负责扫舱、清仓的,钢坯、板坯货主负责理货的,船上不计发平仓、扫舱费或理货费,船上货物操作相关工作必须保证质量,达到托运人对货物装卸、保管等相关要求,未达到要求的,不与发放相关劳务费。 5、船员须正常履行配载,值班,货物统计,点货,监装监卸,开关仓、封仓、盖油布等本身职责。 7、船长是船舶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有权根据船实际工作情况,协调、调度各部门人员参加货物操作工作(原则上,船上所有机工、水手、大厨、实习生均应参加,值班人员的安排由船长会同轮机长根据船上实际情况调派),大副是实际操作的负责人,负责现场货物操作的安排,安全等工作。 三、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流程 1、船舶按月统计本月内完成航次的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分航次进行,填写《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申请审核表》,于下月1日书面报公司审核; 2、公司主管人员在接到船舶申请后,应根据船舶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审核,并反馈船舶审核后结果,船舶按审核后的意见进行发放。

公司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薪酬发放管理制度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薪酬发放管理,提高薪酬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作用,保障员工的生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第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的工资发放管理。代理商员工工资发放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薪酬发放应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与绩效考核挂钩,收入能增能减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薪酬发放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分公司薪酬发放管理,负责制定薪酬发放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和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单位绩效考核数据的汇总、审核、沟通确认和通报等;负责各单位员工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结果汇总、审核、分析,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费用,将最终薪酬发放清单等数据报财务部发放;将员工最终薪酬发放数据反馈各单位,并通过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到所有员工;解答员工薪酬疑问并协调处理各单位薪酬考核发放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好决策支持和业务支持;负责薪酬考核发放全程时效管控,确保薪酬及时发放到位。 (二)财务部负责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薪酬发放数据核发员工薪酬,支付劳务租赁费和第三方业务代理费等,并对银行发放的时效

进行管控,确保薪酬及时发放到位;负责薪酬发放规范性的复核,确保开支渠道符合内控要求。 (三)市场部负责制定分公司业务发展与营销激励方案,负责按时提供绩效考核数据;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第三方用工代办费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控;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第三方业务代办费清单等数据,完成第三方代办费报账系统申请等工作。 (四)网络运营部负责按时提供绩效考核数据;协助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第三方用工代维费预算编制、执行和管控;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第三方业务代维费清单等数据,完成第三方代维费报账系统申请等工作。 (五)工会负责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责任,并负责员工申诉受理、协调等工作。 (六)各单位按人力资源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每月的绩效考核数据;负责本单位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办法的制定,按实施细则对员工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分配,并按时将分配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报财务部发放;负责做好本单位员工绩效沟通和薪酬发放沟通工作,解答员工提出的薪酬发放的相关问题;县分公司负责本地管控的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并负责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的本地缴纳和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成立本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小组,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各班组,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组长由单位一把手担任,组成人员包括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中心及班组主管、人力资源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及管理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及管理 劳务派遣合作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2)分析考察:(商务部)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一)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办理有关证件及从业手续。 (二)录用年龄、性别要求。 (三)身体状况要求。 (四)对学历层次高,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 (五)工作环境。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商务部制定:制定相关社保政策、进行社会调研等); ★(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实施,组织人员,提供服务:组织派遣员工招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行政及客户部门,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并向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审批表》,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考勤、薪资、保险、绩效、离职等。 A、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B、进行驻厂管理岗前培训,解释用工单位基本状况,然后根据双方要求条件进行匹配派遣至厂; C.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需要提供入职登记表,派遣人事部门建立人力数据库管理,办理参保计划等; D.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检查及监督管理。 ★(8)日常管理,由驻厂代表和用工单位代为管理。报送《新增派遣人员通知书》、《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考勤等。 ★(9)派遣人员辞、退职管理

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办法(试行)【模板】

校字〔2018〕5号 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外聘人员经费发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人员界定 外聘人员指学校编制外的聘用人员,具体包括人事代理职工、聘用职工、勤工助学学生、实习兼职教师、外聘讲座专家、学报审稿专家、专业论证专家等人员。 二、外聘人员劳务费管理 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指使用学校预算内资金,对聘用人员支付的劳务费。按照校字〔2017〕59号文件规定的经费审批权限,聘用人员负责单位上报《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表》(见附

件),按程序签字后,与聘请外聘人员审批材料于每月26日 前将变动情况报财务处。根据劳务费发放主体的不同,实行归口管理。 (一)人事处负责聘用期限在一个月及以上人员的劳务费管理。 (二)教务处负责学报审稿专家、实习兼职教师劳务费的管理。 (三)学生处负责学生勤工助学费用的管理。 (四)外聘讲座专家、专业论证专家等人员劳务费的管理,由发起中层单位负责管理。 三、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标准 (一)学校外聘专家到校讲座: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每 半天(税后)不超过1000元;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天 (税后)不超过2000元;全国知名专家或院士每半天(税 后)不超过3000元。 (二)经学校批准,中层单位外聘专家到校讲座、专业 论证等:500元/次/人。 (三)校外实习外聘人员讲课:200元/人/次。 (四)勤工助学费用由学生处制定标准。 四、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试行一年,由 财务处负责解释。 XX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送:院领导 XX学院财务处 2018年1月5日印发附:XX学院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表 校领导:负责 人:审核 人: 经办 人: 年月日 注:开卡行名称需写到支行名称,如农行沧州西环支行。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5、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2、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我司拟定为1300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A.B.C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流程

劳务派遣工作流程图

劳务派遣工作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2)分析考察:(商务部)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一)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办理有关证件及从业手续。(二)录用年龄、性别要求。(三)身体状况要求。(四)对学历层次高,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五)工作环境。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商务部制定:制定相关社保政策、进行社会调研等); ★(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实施,组织人员,提供服务:组织派遣员工招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行政及客户部门,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并向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审批表》,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考勤、薪资、保险、绩效、离职等。 A、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B、进行驻厂管理岗前培训,解释用工单位基本状况,然后根据双方要求条件进行匹配派遣至厂; C.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需要提供入职登记表,派遣人事部门建立人力数据库管理,办理参保计划等; D.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检查及监督管理。 ★(8)日常管理,由驻厂代表和用工单位代为管理。报送《新增派遣人员通知书》、《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考勤等 ★(9)派遣人员辞、退职管理 A、自行辞职,由派遣员工向派遣公司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签订辞退协议,结算薪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再安排派遣就业。辞退流程: 1、首先由辞职人向派遣公司客服专员(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提出辞工书, 2、(派遣公司挽留无效后)由派遣公司相关手续(人事专员签字、主管签字、经理签字)及用人单位审批,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4、人事档案专员办理人力资源数据库调出。 5、辞职申请人需要提交工资委托书(需签字加手模,以及身份证复印机件、银行卡复印件等)、发放其剩余工资及进行回访。 B、由于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条件或派遣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公司提出解除派遣用工关系,经协商后更换派遣人员或解除派遣用工协议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人员替换审批表》,并结算有关薪资、费用。再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C、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应提前30天履行相关告知手续,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终止派遣关系通知书》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劳务费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使用本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一)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事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 (一)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个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三、劳务费预留标准 (一)公司按产值的12%预留

(二)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 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 (一)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支付的依据。个项目部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 2、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资,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饮酒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请款填报《公司劳务费支付单》,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审核。 2、总师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负责审核《公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 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查看。 5、人事部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及管理(参考)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及管理劳务派遣示意图 派遣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3、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派遣员工需提供以下证件: 1、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员工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就失业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劳务派遣合作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实施,提供服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并向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

★(7)服务管理:招聘、录用、档案、培训、考勤、薪资、保险、绩效、离职等。 劳务派遣业务管理 签署合同: 1、与用工企业签署《劳务派遣合同》 2、与派遣人员签署《劳动合同》 以上两份合同由天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一版本,遵守《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合同法》、《中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管理文件: 1、应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 2、面试结果评价表 3、录用员工报到通知书 4、招工登记表(上交) 5、劳务派遣人员登记表 6、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上交) 7、就业登记表(上交) 8、就业登记劳动合同(上交) 9、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上交) 10、派遣人员名册(上交) 11、派遣人员入、离职档案 12、派遣人员培训表 13、派遣人员考勤 14、派遣人员薪资表

湖南工业大学劳务费管理与发放暂行规定(试行)

湖南工业大学劳务费管理与发放暂行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劳务费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劳务费支出,高效、合理使用办学经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务费范围 1、校外专家来我校作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以及参加各类评审、业务指导等的劳务酬金; 2、校内教职工以专家行为参加的评审活动和以专家身份接受校内单位(部门)邀请作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以及参加各类评审、各类监考等工作的劳务酬金; 3、未计算教学课时的各种竞赛、训练活动的讲课费、指导费; 4、校外实践教学讲课费、指导费; 5、完成其他临时性或特殊任务的劳务酬金; 6、特殊任务聘请的学生劳务费。 二、劳务费标准 (一)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酬金标准 校外专家(含院士):每场500--3000元;校内专家:每场500--2000元。其他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一。 (二)各类评审劳务酬金标准 1、由学校组织的各类评审会议,评委劳务费标准为:200-500元/人?次。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100元/人?天。详见附件一。 2、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委劳务费按答辩时间计算,200--400元/人?天;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委劳务费按答辩人数计算,校内评委(含答辩秘书),100-200元/人?生,校外评委,200 -300元/人?生。详见附件一。

3、以上由学校或院部组织的各类评审必须有上级文件、学校文件或校务会议纪要的才能发放。评委或专家一般由5—9人组成。组织评审部门可报评委1人,工作人员1—3人。 (三)各类监考、考务劳务费标准 1、由学校组织的考试监考人员监考费为70元/人?场;由学院组织的考试每场组考费20元,发到学院,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详见附件一。 2、学校承办的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其他各类社会考试(计算机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等),监考人员监考费为100元/人?场;费用在主办单位划拨的经费中列支,自收自支,以考养考,不得在学校经费中支出。详见附件一。 3、艺术类招生考试的监考人员监考费为350元/人?天(全天三场考试)。费用在按政策规定收取的报名费、考务费中列支,自收自支,以考养考,不得在学校经费中支出。详见附件一。 (四)竞赛指导费 未计算教学课时的各种竞赛、训练活动的讲课费、竞赛裁判费、指导费由教学管理部门分类确定标准,报人事处、财务处备案。 (五)学生劳务费 研究生兼职学生辅导员:500元/人?月。研究生普通勤工助学费:260元/人?月。本、专科生勤工助学费:200元/人?月。其它临时性勤工助学费:8元/小时。 三、劳务费发放资金来源及审批程序 (一)资金来源: 1、除英语四、六级考试等自收自支、以考养考的项目外,劳务费均在各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

公司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行政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15号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行政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和上月的快递费支出明细等支出,统计汇总交予人力资源部。(注:考勤资料包括员工考勤表、请假条及其他应扣款凭证) 3、人力资源部部于每月5号前将公司上月所有员工的在职明细、社保支出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4、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号前将行政部提供的考勤资料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5、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号前将职能部门的绩效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6、财务部会计每月5号前与销售核对好上月签单业绩、到账业绩,统计好月度和季度应获奖人员,11号前根据人事部、行政部提交的数据核算出工资并提交给总经理审核,13号前确认好所有员工工资和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 7、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13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8、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9、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发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总经理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医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

医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各类劳务酬金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 1.接受医院邀请和聘请,来院讲座、学术报告以及为医院提供指导、评审和承担与医院建设有关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劳务酬金。 2.接受医院邀请来院为危重病人、特殊病人进行会诊、手术的外院专家的劳务酬金。 3.各类上级行政部门到医院进行项目验收或检查的人员的劳务酬金。 4.教师承担学生各种教学工作任务的劳务酬金(主要包括授课、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指导以及毕业设计指导等)。 5.院内教职工在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讲座的劳务酬 金。 6.院内教职工参加所在单位(部门)职责范围外的有关 活动的劳务酬金。 7.医院招聘考试工作人员、考官等。 8.医院组织的外出的体检、健康扶贫、义诊等。 9.医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二、发放标准 (一)医院邀请来院作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院外专家 的劳务酬金,参照《管理办法》()及《》文件规定,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四学时,下同)元,正高级技

术职称每半天元,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其他人员参照执行。本项酬金列支学术活动费。 (二)请市内专家、教师为医院职工进行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每半天/次元。 (三)邀请市内专家到医院会诊,每次至元,手术会诊根据手术难度,每次至元,材料及设备按照价格单独付费。 (四)各类上级行政部门到医院进行项目验收或检查的人员的劳务酬金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五)院内教职工以专家身份在院内开展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继续教育等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劳动报酬。 院、市级:正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中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 省级:正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 国家级:正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 (六)各专业委员会评审劳务酬金标准 由医院组织各类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各类项目评审,按以下标准给予劳务酬金:医院专家评审,每半天元;院外专家会议评审,每半天元。工作人员每半天元。 (七)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劳务费标准 考官:省、校派(含纪检监察)元/人/天;医院主考官元/人/天;医院考官元/人/天;半天按1/2标准支付。

公司劳务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费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劳务费管理,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公司总经理的主观能动性,完善劳务费审批和报销流程,特制定本细则。 一、定义 劳务费是指为了工作需要赠送给**体系外部人员礼品、礼金等劳务报酬,包括出差期间支付的上述劳务报酬。 二、总体原则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杜绝浪费的原则,要求所有劳务费的发生,必须遵守申请、签批、执行、报销的流程。集团总裁、**公司总经理负责控制劳务费。集团总部、各**公司应该注意严格保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公司劳务费实际发生情况上报集团财务总监、总裁。 三、流程 具备劳务费、礼品费申请权的只限于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并实行双人请款制度。各**公司劳务费、礼品费限额以上实行集团审批制,未经集团相应签批程序,不得发生和列支。劳务费原则上不以现金形式支付。劳 1 / 6

务费实行一笔一申报原则。每月1日,须根据上月劳务费实际发生情况分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填写劳务费支出汇总表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劳务费支出原则上实行“谁支出,谁找票”原则。 集团总部每笔劳务费、礼品费的支出最终签批权为主管副总裁或总裁。 **公司劳务费限额和申请签批权限: 1、单笔或单次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最终签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2、单笔或单次5000元—20000元(含20000元),最终签批权为集团财务总监; 3、单笔或单次超过20000元以上,最终签批权为集团总裁; 最终签批权限在集团层级的劳务费,各**公司财务部需要逐笔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签批下发后,由财务部通知相关人员办理请款手续。 针对同一性质的业务所发生的劳务费不得拆分,应合并算作一笔劳务费申请。如果因为主管业务繁忙或出差,必须先电话请示,然后补办申请手续,并注明已经电话请示。 未经审批,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到财务部门领款用于劳务费、礼品费的支出。 2 / 6

劳务费发放制度

评审委员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科技活动、职称评审活动、研究生论文答辩以及其他涉及各类业务评审的内外部委员或专家劳务费(以下统称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使专家劳务费的发放、审核有据可依,参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行业内其他单位发放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外部专家是指与集团公司总部或所属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内部专家指系集团公司员工,但与主办企业或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领取工资性收入的人员。 第三条凡集团公司人员以年薪制领取薪酬的评审专家参加集团公司各类评审均不得收取专家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 第二章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 第五条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 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第六条其它级别的评审按第五条同比90%发放。 第七条原则上不邀请与主办企业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作为委员或专家参与各类评审活动;如应邀参加,主办企业或单位不得以该委员或专家的名义列支或向该委员或专家发放专家费。 第八条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或评审,符合专家费发放要求的一般按200~50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专家劳务费报销及管理 第九条各企业或单位每年均应做年度专家费发放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第一十条专家费发放应由专家本人的签字,分别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见附件1、附件2)。 第一十一条专家劳务费发生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统一列入专家劳务费支出。 第四章附则 第一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一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集团有限公司 评审委员或专家劳务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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