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人员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部门。

二、公司各部门的岗位及人员编制实行统一计划管理、统一控制。

三、每年第一季度,办公室会同各部门编制本年度岗位及人员编制计划,经总经

理办公会审议,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下达至各部门执行。

四、各部门以公司下达的本年度岗位及人员编制计划为依据,对本部门的岗位及

编制实行管理和控制,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通过定岗定编,公司对各部门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各部门员工的工资及一般

性福利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六、各部门在编制计划内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因人员变动而出现人员补

充,各部门将人员补充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其他情况按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执行。

七、年度岗位及人员编制计划一经确定,未在授权范围内,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

擅自修改岗位及人员编制计划,未经公司审批认可不得擅自扩大人员编制和岗位编制。

八、扩大人员编制和岗位编制的审批权限,详见第四节《公司人事审批权限》。

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员。

二、离职分为员工辞职和公司解聘、开除。

三、员工辞职或被开除,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止。如属公司解聘,则按公司与员

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四、解聘与开除

(一)解聘:员工工作业绩未达到要求。

(二)开除:员工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正式员工辞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员工,须提前三十

日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领导提出辞职申请,申明辞职原因。

六、手续

(一)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报总经理审批;副总经理级(含总监)以上员工经总经理批准,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履行完上述审批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离职员工,并填写《离职工作交接表》。

(三)《离职工作交接表》经行政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签字并报常务副总或总经理签字后,辞职者方可到财务部门领取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四)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在辞职人员离开公司之前认真核查有关交接事项后确认并签字,如离职者离开公司后发现有任何遗漏问题,由其所在部门当时的接管工作人员及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全权负责。

(五)离职人员应在离职申请批准后,确切离职日期前三日内履行移交手续,离开公司。

(六)原则上,公司要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开公司前应与离职人员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总经理。

七、高管离任审计:高层管理人员离职须有离任审计。

八、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考勤与休假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二、公司由办公室负责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做到出勤有依据,缺勤有

证明,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对虚报遗漏等不实之处予以管理。

三、作息管理

(一)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

(二)对销售人员,在保证每周工作时间39.5个小时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制定的排班表及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和调休。

(三)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部门经理级以下<含>)出勤、退勤、加班等一律均须参加考勤。

(四)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公司要求的各项活动,包括上下班、参加会议、培训等,员工在公司规定时间后到达的为迟到(由人力资源部认定及事前批准的请假例外),在规定时间前未经允许擅自离开为早退。

以下情况均被视为旷工:

1、无故迟到(或无故早退)30分钟/次及以上;

2、办公时间未经上级领导允许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次(含);

3、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月累计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按10元/分钟扣发税后工资。

2)迟到、早退月累计20分钟以外40分钟以内(含4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3)迟到、早退月累计40分钟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

4)旷工半天(含)以上,2天以下(不含)除按扣除相应时段双倍工资标准执行外,扣缴罚款500元/次,并给予书面警告。

5)违反劳动纪律,当年累计旷工2天以上公司予以辞退。

6)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

2、市内因公外出:

职员市内因公外出时应向上一级领导报告,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并填写外出登记;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外出将视为旷工。

四、加班管理

(一)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法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加班的人员,须事先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经副总经理审批后,报人

力资源备案方可。节日加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在加班期间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擅离职守。否则,除不计加班时、费外,就其离岗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三)员工平时加班,从18:30以后开始计算加班费。节假日加班按实际加班小时计算。

(四)员工经常性加班和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日常及假日加班不计加班费,均通过调休或年终绩效考核解决。

(五)节日加班除高管以外人员均按国家规定享受加班费。

(六)外派、出差的员工,另有外派、出差管理办法,不计加班。

五、请假管理

(一)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行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

(二)其他休假:

1、对于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女员工,子女年龄在12周岁以内(持有关证明在

所属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的可于每年六月一日带薪休假半天。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持有学校召开家长会通知书的员工,可于通知当

日带薪休假半天。

(三)请假规定

3、事假

1)员工需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应事先请假,填写《员工请假单》批准后方可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事假计算以半天(4小时)为单位,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算。事假工资做税前扣除。

4、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工作者可以休病假,病假需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和诊断证明,无医院病假证明和诊断证明一律视为事假;

2)病假不超过一周的(含一周),病假证明和诊断证明可在病假后上班第一天交到办公室;病假超过一周的,需请人代交病假证明和诊断证明;

3)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在当月工资中做税前扣除;

5、工伤假

1)员工工伤的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的认定由人力资源部认定,如有异议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报劳动部门予以认定;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早退、旷工或参与与工作无关事务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不属于工伤。

6、请假程序与办法

1)批准权限:员工请假一天之内由上一级领导批准,并报备案,超期无效;二天以上(含二天)假期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请假报公司常务副总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二天以上假期报总经理批准。

2)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员工应在事假当天上班后2小时内

用电话向直属领导或人事管理部门请假,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员工,公司按旷工规定处理。

3)员工请假的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

顺延。

4)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不

足8小时(含)按一天假处理。

5)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原则上根据休假种类于休假

日前1周填写《员工请假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六、休假管理

(一)公司员工除享受以上法定假日外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休假:

1、年假

1)凡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员工,均可享受1年5个工作日年假,此后每满一年增加一天,直至年假累计至十五天止。

2)员工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基础上,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所在部门审核,由所在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并报对口人事管理部门

备案。

3)员工年假当年有效,年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以天为单位可分散或一次性休假。

2、婚假

1)初婚员工,领取结婚证后可申请婚假3个工作日,晚婚者婚假10天(包含公休日)。

2)员工休婚假须经分管副总(总监)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3)婚假在一年内有效。

3、产假

1)公司女员工妊娠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12周至28周每四周有一天检查时间,28周后每四周有两天检查时间。

2)公司女员工生育可休假90天,晚育者可追加产假30天;难产可追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每多增加一胎可多追加产假15天;

(包含公休日)。

3)公司男员工配偶分娩可休假1星期(包含公休日)。

4、丧假

1)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可请丧假10天(包括公休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岳父母丧亡可请丧假5天。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二)员工请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1、年假全薪

2、婚假全薪

3、产假全薪

4、丧假全薪

5、工伤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事假无工资

七、人员异地派遣待遇

1、公司中由外地派遣至江苏省的员工每季度享受壹次往返火车费补助,

特殊情况需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公司负担由外地派遣至江苏省的员工的住宿费用;

3、其他员工有公司统一提供住宿,不再发放房贴。

八、对异地员工生活用品的一次性补贴,规定如下:

副总经理一次性补贴现金800元;总监级一次性补贴现金600元;部门经理级一次性补贴现金500元;主管级一次性补贴300,普通员工一次性补贴现金200元;公司不再配备其他用品。

九、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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