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银行账户管理程序

2020年(金融保险)银行账户管理程序
2020年(金融保险)银行账户管理程序

(金融保险)银行账户管理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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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X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的要求和操作规范,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程序。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X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业务过程,适用于X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X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如未进行特别说明,本程序管理文件内所称“控股子X公司”均指其资金纳入X公司资金统壹计划管理的控股子X公司。

3、定义

银行账户是X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账户、壹般结算账户和专用账户。

3.1.基本账户:是X公司为办理基本的、主要的资金结算、现金存取等业务而开立的主要账户;

3.2.壹般结算账户:是X公司为方便资金结算业务而在就近的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账户以外的辅助性账户;

3.3.专用账户:是X公司为办理某些特殊业务或专门业务,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补充账户。

4、相关程序及文件

4.1对外结算的相关程序FM-TM-03

5、职责

5.1总裁

?根据X公司发展需要选定2-3家合作银行;

5.2财务总监

?综合考虑X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X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银行账户集中程度,选择拟长期合作的银行;

?审核批准X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X公司开立及撤销银行账户的申请;

5.3财务部

?审核各控股子X公司开立及撤销银行账户的申请;

?办理X公司总部银行账户开立及撤销手续;协助控股子X公司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及撤销手续;

?保存X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X公司开立及撤销银行账户有关资料;

6、管理权限

6.1银行账户的管理由X公司总部财务部统壹规划、集中控制、分类管理。6.2X公司总部财务部具体负责X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及各控股子X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规划、审批、检查及考核工作;下属各控股子X公司的财务部门根据X公司总部财务部的安排,对本X公司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按不同类别进行日常管理,且接受X公司总部财务部的统壹调度、检查和考核。

6.3X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X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

7、工作程序

7.1银行账户规划管理

7.2银行账户开立管理

7.2.1银行账户开立管理—X公司总部

7.2.2银行账户开立管理—控股子X公司

7.3银行账户撤销管理

7.3.1银行账户撤销管理—X公司总部

7.3.2银行账户撤销管理—控股子X公司

7.4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7.4.1.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通过本X公司的账户为其他单位办理和本X公司运营业务无关的资金收付业务;

7.4.2.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而获取的资金收入原则上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

理;

7.4.3.壹般结算账户原则上只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其资金来源能够根据需要由基本账户划转。

7.4.4.专用账户是根据需要为某种特殊业务而开立的。除办理规定的专项业务外,不得办理运营性的资金结算业务,专用账户应做到因特殊业务的开展而开立,因其结束而撤销,且业务结束后壹个月内必须清理完毕;

7.4.5.各控股子X公司银行存款单笔支取金额超过50万,需交X公司总部财务总监审签且得到授权;

7.4.6.严格禁止用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7.4.7.各控股子X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在提报资金日报时,每周向X公司总部报送壹次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壹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X公司财务部汇报且妥善处理;

7.4.8.X公司财务部每季和不定期对各控股子X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且将结果通报全X公司。

8、单据和记录

8.1《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

8.2《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

9、流程图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实施办法(打印版)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 银行账户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根据有关财政、金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有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活动的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的管理。 上述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纳入本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的经营服务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设置银行账户,严格按规定设置,行政事业单位一般设置以下若干账户: 1、经费基本账户; 2、预算外资金支出接受账户; 3、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账户(小额50元以下,零星收费,异地收费等); 4、基本建设账户(有基建任务按基建计划批准设置); 5、单位住房基金账户; 6、单位党费经费账户; 7、单位工会经费账户; 8、国家规定的其他账户; 9、确有必要,经批准设置的账户。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履行财务收支核算。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手续,统一由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单位内部其他独立核算部门确需开设账户的,须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章银行账户的设置和开设条件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统一由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人民银行(营管部及中心支行会计营业部门)管理。开户单位要

求开设银行账户,经部门财务管理机构审查,送财政部门审核后,凭财政部门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账户通知书”,到人民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再到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七条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财政部门拨入和上级主管部门转拨的预算内、外各项经费以及单位经营服务性资金等日常结算及现金的缴存和支取。 个别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专项支出结算有特殊要求的,依本规定经批准可在代收代缴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支出专用账户。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基金(附加)和罚没收入等财政性资金,按规定实行银行代收代缴。经财政部门批准,单位因临时性收费、小额零星收费,或当场不予收取事后难以执行等原因,可依本办法经批准后设立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按资金性质、规定期限上缴同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或国库。 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收取和上级下拨或下级上缴的上述资金,原则上全额直接上缴同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确有必要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在银行开设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只能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以及按规定上缴上级或下拨下级,不得用于本部门支出。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在上述资金来源之外所取得的其他资金,除特殊情况外(如团费、住房资金等),应根据其性质在上述相应账户中给予反映(在规定的账户下设二级账户(科目)单独核算与管理),不得再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第十条单位基本建设账户的设立,应凭计委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批文,按上述规定报批。基本建设项目一经竣工结算,该账户应及时撤销。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为保证合法规范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为保证合法、规范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南京银行(甲方)与开户申请人(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选择在甲方开立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自愿将本人已经开立的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转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为乙方提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服务。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开立、使用和撤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使用在甲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各项业务时,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需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接受甲方的审核。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欺诈,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乙方不得出租、出借在甲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在甲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六条乙方申请在甲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开户申请书。符合甲方受理个人票据业务开办条件的客户,在申请办理票据业务时还需要预留签章。甲方受理后,乙方应确认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中甲方填写(打印)的内容。 第七条乙方须按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使用支付结算工具,并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使用在甲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大额现金存取

时要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乙方撤销在甲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甲方核对该账户的存款余额,并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甲方核对无误后可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因故未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须出具书面证明,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印章的,应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向甲方提供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乙方须定期与甲方核对帐务。 第十二条如乙方违规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甲方有权停止其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三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保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第十四条本协议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续期间有效,如乙方撤销在甲方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销户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开户银行)签章:乙方(开户申请人)签名:

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便利存款人开立和使用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银行账户),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号)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辖内各支行。 第二章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要求社会公众用真实身份参与各类社会活动。 银行账户实名制的核心包括核验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的真实开户意愿三方面。支行在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时应围绕上述核心要素开展工作:一是开户申请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必须向银行提交合法的身份证件和资料。二是支行应利用多种有效手段核验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合法性,确保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三是核实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第五条审核身份证件。支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要求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银行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帐户、保证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一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七、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财务部应该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详细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公司银行账户主要用途分类如下: 1.基本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等; 2.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公司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3.专项资金帐户用于核算公司专项资金收支; 4.贷款账户用于公司对外借款、融资等; 5.资本金账户用于投资入股、验资等; 6.其他类主要用于上述以外业务。 十七、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确保账户信息安全,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账户相关任何信息。 第三章银行账户开立 十八、银行账户开立实行总经理审核制。 十九、公司应按如下规定设置管理银行账户: 1.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代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并负责对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2.公司银行账户户名全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致;

财政部 监察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1999年6月11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称"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收取或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全部直接上缴同级财政部门设立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另有规定

的除外。 确有必要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凭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行政事业单位可在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部门和单位应上缴的预算外资金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只能核算预算外资金收入上解款项,单位不得直接支用,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凭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在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专用存款账户。 支出专用存款账户只办理和核算同级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单位使用的资金及该部分资金的支出,不得发生资金收入款项和其他业务。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包括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和支出专用存款账户,均应在国有或国家控股银行开设。 第六条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和支出专用存款账户。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机构统一开设和管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开设、变更或撤销预算外资金有关专用存款账户,应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井经财政部门审议同意后,持财政部门批准文件和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下属单位开设、变更或撤销预算外资金有关专用存款账户应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同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篇一: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市分行: 根据上级行要求,我行对账户管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账户管理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要求,严把柜面审核关,加大账户管理力度。一是合理运用人民银行帐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加强开户资料审查,加大对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审查力度。二是对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重点审查,对客户身份资料的变动及时予以更新,对客户身份实行联网核查,进行客户身份有效的识别,积极做好反洗钱、客户身 1 份识别、大额及可疑交易数据报告工作,杜绝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对开户企业订立开户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细化和完善相关职责。四是严格预留印鉴及资料的管理,并实行建立登记簿专人登记保管制度。五是专人按月向开户单位签发存贷款账户余额对账单,进行明细账务核对,对业务发生频繁、业务发生额大的账户,实行面对面逐笔勾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确保资金安全及内外账务相符。 二、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岗位职责 按照我行实际,比照上级行文件,完善岗位分工,规范岗位设置。

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对结算账户对账工作实行专人管理,做到权责分明,责任清晰。同时对会计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进一步落实以岗位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控机制,防范内控管理隐患。 三、加强自查力度,防范操作风险 通过本次检查,对开户申请、开户资料实行重点检查,对开户资料的有效、真实性,实行逐一梳理,不留死角,真正把账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对在综合业务系统操作中的每笔大额支付汇划往来业务、同城交换业务等业务进行核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业务操作,确保资金安全,防范操作风险。 2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以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对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严格实行临柜人员、坐班主任审核把关,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责任心,真正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 **县支行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 篇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支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账户管理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截止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其中,基本账户个、一般账户个、专用账户123个、临时账户1个。现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中,全部已按办理开户许可证,开立符合人民银行对于账户管理的要求。

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资料

文献综述 一、概述 ATM自动取款机是由计算机控制的持卡人自我服务型的金融专用设备。ATM是英文Automatic Teller Machine的缩写。ATM是最普遍的自助银行设备,可以提供最基本的银行服务之一,即出钞交易,有些全功能的产品还可以提供信封存款业务。在ATM自动取款机上也可以进行账户查询、修改密码和转账的业务。 同时在制作这个系统的过程中也应用了数据库的知识,这个相对于想从事软件开发的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内容,这个也是本次设计的重点知识,同时数据库链接是必须要学会的,因为这个是最核心的内容,培养自己坚实的逻辑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和培养自己良好的文案能力,要求掌握ATM取款机的具体工作原理以及java简单系统的设计方法。 二、内容 (一)ATM的研究现状 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时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和随着全球金融行业的兴起,使用ATM取款机、计算机信息技术以及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这些技术在人们生活中的运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营方式的转变,处理信息系统的内容和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当前,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系统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ATM取款系统可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形成一种全新的运作方式。随着因特网的形成和发展,基于网络技术的信息系统除了它传统的功能外,实现了特定地方刷卡消费等。不仅提高了银行的业务处理能力,而且大大的节省了人们取钱所花费的时间和价值;并且在有效防止了一些非法的业务操作,对于一些复杂的信息,就能够充分的发挥它们的优越性。

据悉,中国最近几年ATM增长速度维持在10%以上,而世界其它国家ATM增长率大致为3%。现在,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ATM市场。但是,市场研究机构同时认为,我国今后几年的发展势头将较过去几年慢下来,不再维持过去两位数的高增长率,因为大城市的ATM拥有量已达一定程度,而二线城市的ATM则需要一定的配套设施方能开始高速度发展。目前,国内ATM最多只有七八种功能,相对于其它国家,如新加坡,功能确实少一些。新加坡的ATM交易功能多达40多种。在发达国家,多种新技术应用于ATM,使ATM使用更加便捷,功能也更多。持卡人无需携带银行卡,虹膜识别、手纹识别ATM可通过识别客户独有的生物特征进行交易。借助无线通ATM,持卡人可以远程在手机上先行操作交易,并在ATM上按最后一个交易指令。另外,有的ATM可以打印彩色地图、销售电影票和邮票等。从技术上讲,这些最先进的ATM 随时可以提供给中国的商业银行。但ATM是一个终端,其功能需要银行主机的配合。而且中国银行业正对外资银行加速开放,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今后一定会将最新的ATM带入中国。 (二)ATM取款机系统的影响 ATM取款机诞生可以说是世界金融行业的一大进步,也是历史性的转折点。ATM 自动取款机不仅能提高了银行的业务处理能力,还能大大的节省人们取钱所花费的时间和价值;并且在有效防止了一些非法的业务操作,对于一些复杂的信息,就能够充分的发挥它们的优越性。 ATM系统对金融业的变革产生了和正在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从现代金融业新概念来看,ATM系统就是电子信息技术在金融业金融管理的一种应用。它避免了对于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资金统计等用人工办理。数据信息处理工作量大,繁琐,数据处理手工操作,工作量大,工作时需实时认真办理,一但出现错误将带来很大的损失。从而解决了用户信息和资金信息的繁杂问题,对于ATM取款系统数据的统计和核实等都是采用卡号进行核对的,进而实现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避免了工作人员和管理员工作时间一长,再进行查询,就得在众多的资料中翻阅、查找了,造成查询费时、费力。 同时也得用户可以安全的进行操作,便捷,快速的进行取款以及完成一些商业上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模板)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账户日常管理与监督,保障各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帐户包含但不限于: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项账户、监管账户、保证金账户以及其他以公司名称开立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子)公司(包含分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节银行账户的开立 第四条公司总部开立新的银行账户须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五条下属分(子)公司新开立账户前需向公司总部财务部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经分(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总部财务经理、公司总部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由于公司总部基于协调银行业务的角度要求各分(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的,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发出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签署意见的“开户通知书”、经分(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三节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严格的银行印鉴管理规定,各公司的银行印鉴必须分开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财务印章。财务印章原则上由各公司财务经理指定专人掌管。 第八条银行印鉴的借出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台帐登记管理。台帐登记管理内容应包括借出事由、审批程序、借出和归还等内容。 第九条银行预留印鉴名章更换需提交公司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将银行账户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入帐,尽可能减少银行日记账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的差异。银行收支原始凭单丢失需要申请银行补办的,补办申请需经过分(子)公司财务经理、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条及时向银行索要对账单,各账户每月至少1次。要求每月10日之前必须由会计人员编制完成上月银行余额调节表,月末结账前必须根据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严禁在公司账面出现超过1个月以上的跨期未调整收支事项。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门应对不经常发生业务的银行账户加强监管,防止因疏于管理造成公司资金损失。 第十三条各公司资金和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公司账内管理,严禁因任何原因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和账外银行账户。 第十四条各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用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资金收付,严禁任何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 第四节日常各公司间账户资金调动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各分(子)公司之间除正常贸易往来支付款项外,不允许有资金借调业务发生,各公司间的借调资金往来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调度。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由于经营周转和还贷周转需要向公司总部借支资金时,需要向公司总部提交“借款申请”,“借款申请”中需写明借款资金用途、借款到账时间、汇入行名称、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时间等要素。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提交公司总部财务部履行公司总部资金调度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除分(子)公司归还向公司总部借款的情况外,公司总部调度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时,需向各分(子)公司提交“借款通知书”。通知书中需写明借款到账时间、汇入行名称、还款时间等要素。借款通知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总部相关规定执行:1000万元(含)以内的公司内部资金调度由常务副总签字。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加上财务总监签字。 二零一四年【】月【】日 2/2

(完整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依法经批准设立的,可以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全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系统(以下简称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

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开立的除外); (三)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 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以下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上述银行结算账户统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 第六条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做出准予申请人 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决定后,颁发的行政许可证 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唯一有效证明。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七条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开户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银行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八条人民银行在颁发开户许可证时,应当在开户许可证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开户许可证的名称; (二)开户许可证编号; (三)开户核准号; (四)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账户管理专用章; (五)核准日期; (六)存款人名称; (七)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 (八)开户银行名称; (九)开户银行机构代码; (十)账户性质; (十一)账号; (十二)开户日期。 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除记载上述事项外,还应当记载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

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省直各事业、行政单位、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省辖各分行、监察局、审计局: 为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做好事业、行政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工作,尽快实现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 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事业行政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各事业、行政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分别填列在《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自查表》(见附件一)中,本单位、开户银行、财务主管部门分别盖章后,由财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填列在《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自查表(汇总表)》中,分别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管辖人民银 行和同级行政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各一份。 二、重新开设银行账户 各事业、行政单位按照《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开设银行账户。新开设的银行账户,由管辖人民银行重新颁发《开户许可证》,旧《开户许可证》交同级财政部门。人民

银行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开户许可证》工本费,由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三、现有账户限时全部废止 事业、行政单位应在1998年11月30日前将原账户存款余额全部划转新开设的银行账户,1998年11月30日以后原有账户全部废止。 四、违规处理 事业、行政单位在1998年11月30日以后仍使用原银行账户或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一经查出,将视同单位“小金库”,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人民银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及开户行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一: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自查表; 附件二: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自查表(汇总表); 附件三: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附件三: 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为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做好事业、行政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工作,尽快实现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要

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ABC20187029

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ABC(2018)7029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管辖等内容的条款。请关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合理审慎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或您对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需要说明,请咨询经办行,或拨打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柜面签约客户:您在业务凭证上签字即表明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中国农业银行应您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您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本协议自客户和中国农业银行在业务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超级柜台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在超级柜台界面或者在柜外清设备进行点击“确定”或“同意”等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掌上银行和网上银行签约客户: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您勾选本协议并进行后续点击“确定”或“提交”等操作,即表示您作为我行客户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和含义,愿意遵守本协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协议生效。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客户(本协议中指开户申请人)与开户银行(本协议中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客户选择在开户银行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含Ⅰ、Ⅱ、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统称“结算账户”),开户银行接受客户申请,为客户提供结算账户服务。 第二条客户须按国家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和与开户银行的约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并向开户银行支付各项结算和服务费用。客户应审慎使用开户银行结算账户与开户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办理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开户银行根据客户的支付指令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支付指令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第三条客户在开户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时应通过指定渠道提出开户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接受开户银行审核,开户银行受理后,客户应对开户申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客户承诺所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客户撤销在开户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时,应与开户银行核对该账户存款余额,解除产品合约,开户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第五条客户在开户银行开立、使用和撤销结算账户应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使用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遵守该业务的约定。 第六条客户使用结算账户办理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业务时,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账户分类管理及交易限额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客户不得利用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客户不得出租、出借结算账户,不得利用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九条客户未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使用支付结算工具,或者未支付结算和服务费用的,开户银行有权停止其结算账户的使用。 第十条双方同意客户在开户银行开立、使用和撤销结算账户及相关行为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监管。 第十一条出现错账时,开户银行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客户获得不当得利的,为节省客户时间、维护客户利益,在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开户银行可以冻结并扣划不当得利相关款项并通知客户。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帐户、保证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一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七、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财务部应该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详细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公司银行账户主要用途分类如下: 1.基本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 等; 2.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公司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免费版)

摘要 账户管理是银行业务流程过程中十分重要且必备的环节之一,在银行业务流程当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目前许多银行在具体的业务流程处理过程中仍然使用手工操作的方式来实施,不仅费时、费力,效率低下,而且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本文针对上述问题,采用软件工程的开发原理,依据软件流程过程规范,按照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程序编码、测试、软件应用、软件维护等过程开发了一个银行账户管理系统。采用VisualFoxPro6.0作为开发工具,数据库设计遵循3范式,主要设计了用户基本信息表、用户卡信息表、ATM取款机基本信息表、用户银行存款信息表、管理系统的用户口令表、银行系统的用户信息表等数据表。解决了银行系统中存在的数据安全性、数据一致性以及系统运行速度等问题。 系统实现的主要有账户管理、取款机管理、用户查询等功能: *账户管理模块:存款、取款、开户、销户、修改信息、办卡、挂失卡; *用户查询模块; *取款机信息管理模块:管理员管理查询和维护、客户查询和取款等功能; 通过该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地运行,使办公人员可以轻松快捷的完成对账户管理的任务,提高账目管理效率,使银行的账目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自动化。 该银行账目管理信息系统,优点是设计过程思路清晰、模块划分简洁,设计各阶段分工明确。经过实践证明,该划分是合理的,极大得提高了本系统的实现。 【关键词】银行账目数据安全性数据一致性ATM面向对象

Abstract It is one of the very important and indispensable links in the banking procedure course that the account is managed, play a role in forming a connecting link in the banking procedure, its importance is self-evident. However, a lot of banks still use the hand-operated way to implement in the concrete course of handling of business procedure at present, not only time-consuming , strenuous, efficiency is low, but also unable to reach the ideal result. This text directs against above problem, adopt the development principle of the soft project , according to the procedure course norm of the software, according to demand analysis, outline design, detailed design , procedure code, test, course , application of software and person who maintain of software develop a bank account administrative system. Adopt VisualFoxPro6.0 as the developing instrument, data design of storehouse follow 3 normal form , have mainly designed user's basic information table, user's card information table, ATM cash dispenser basic information table , user bank account information table , user password form , user information table ,etc. data list of banking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system. Have solved problems such as the data security , the consistency of the data and running speed of system existing in the banking system ,etc.. Whom system realize is for account management , function , management of cash dispenser and person who inquire of user: *Manage the module in account: Deposit , withdraw the money , open an account , sell the family , revise information , apply for card , report the loss of the card ; *Users inquire about the module ; *Th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module of cash dispenser: Administrator management inquire and maintain , customer inquire and function of withdrawing etc.; Run through this bank account administrative system , can make clerical work force light swift completion to account task of management,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management of accounts, systematize account management of the bank , be standardized , automize. The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of the account of this bank, the advantage is that clarity of thinking of the design process , module are divided succinctly , design every stages and divide the work clearly. Prove practice should it divides to be rational , so great that improve realization of system this. 【Keyword 】The account data security data consistency ATM of the bank faces the target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年检注意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年检注意事项 一、填报主体 1、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垂直管理的乡镇事业单位向主管局报送纸质《年检申请表》,由主管局集中后统一报送至财政局国库科;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向财政所或财政分局报送。 2、主管局、财政所、财政分局也需要填报。 3、合署办公或者挂牌的行政事业单位(无实有银行账户)不需要填报。 二、报送形式 1、纸质《年检申请表》需报送一式三份。 2、年检结束后,市财政局盖章返还两份《年检申请表》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返还一份至各单位。 3、电子版《年检申请表》请各单位自行从网上发送至财政局国库科信箱。 4、电子版《年检申请表》必须以邮件附件形式报送,不能直接将表格粘贴在邮件文本中报送。 三、具体填列 1、《年检申请表》所填银行账户为各单位开设的实有银行账户,如单位零余额账户、基建账户、贷款账户、学校的食堂账户等。公务卡账户也一并填列。 2、《年检申请表》分单位填列,同一单位的银行账户填列在一张表中。

3、各行政事业单位缴纳非税收入的非税收入专户、缴纳代管资金的代管资金专户等银行账户为财政专户,不需要各单位填列。 4、公积金账户属于公积金中心管理,不需要各单位填报。 5、表中“编办批复文件文号”一栏为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的单位填列。“组织机构代码证”一栏为必填项。 6、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等,一定要填写完整、准确,有开户许可证的银行账户(基本户、专户、临时户),要与开户许可证上的信息一致。 7、银行账户的“账户性质”一栏应在“基本户、专户、一般户、临时户、公务卡、定期存款户”中选填,不能随意填写账户性质。 8、银行账户余额,应以实有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填列。如:各单位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应该为“0”,各单位所有存放财政的资金都不是单位实有资金,不需要填列。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填报《年检申请表》,逾期财政局将不办理本年度银行账户年检申请。 2、凡未经年检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今后均不得申请办理银行账户变更等相关业务。

个体工商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思路

个体工商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思路 【关键词】账户,管理,思路,结算,银行,工商户,人民币,个体, 二、改进个体工商户账户管理的建议 个体工商户大量使用个人结算账户办理日常结算业务,在一定程度上逃避了银行机构的监管;同时,无字号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体户XXX”作为其预留银行印鉴,这种印章在刻制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极易造成一定的资金风险隐患。根据上述实际情况,我们本着“简化手续、政策支持、严格管理”的原则,以“客观性、方便性、安全性”为目标,站在既有利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又确保安全有序的经济金融环境的角度,对个体工商户账户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将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特殊的账户类别单独设立。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形式,其经营方式、支付结算需求、缴税模式与一般经济实体有所区别,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账户管理,建议对目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类别进行细化分类,将个体工商户从单位结算账户中划分出来,作为一种特殊的账户类别单独管理,同时配套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可以适当简化其开户手续、取消年检制度,同时在资金划转和现金支取等易造成风险隐患的环节予以特殊的监管和控制,将个体工商户的账户管理区别于单位结算账户与个人结算账户。 2.适当降低个体工商户的开户费用。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小,经营收入低,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在收费政策和标准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和优惠。20XX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XX年9月1日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商业银行在制定服务定价时也要合理划分服务对象,适当降低或减免个体工商户的开户费用和日常账户管理费用,为他们的经营发展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3.强化对个体工商户账户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套现洗钱行为。一是科学划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转划对象。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划转,要给予一定的控制,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体工商户账户资金划转的,应进行严格控制,不论金额大小都要提供相关的证明;对于个体工商户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资金划转的,可以不加以限制。二是加强柜面监督和提示。金融从业人员要严格柜面监督和控制,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有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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