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待收科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在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收料

(一)内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外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装箱单”及“采购单”开柜(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采购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装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觉所装载的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5000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员即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状态以利公证作业,

如未超过5000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采购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4.异常品由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核实后,送会计部门及采购部门督促办理。

第四条材料待验

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粘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账清单的依据。

第五条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在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第六条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收料

紧急材料于厂商交货时,若物料管理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时,收料人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依收料作业办理。

第八条材料验收规范

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研订“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粘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

(二)不合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在物品包装上粘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门处理及通知请购单位,再送回物料管理凭此办理退货,如特采时则办理收料。

第十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交运单”并检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以异常材料出厂。

第十一条实施与修正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送货验收单

进货日期表

年月

□房地产开发公司材料营建器材验收管理规则

第一条本公司材料及营建器材的验收,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一)材料验收

第二条所谓材料验收系为确认所购材料是否符合订购当时所定(或契约)条件、图样及样品的行为。凡经采购单位购入的材料均应办理验收手续。

第三条材料采购人员,依规定不得兼办材料的验收,但经指派者不在此限。

第四条材料的验收工作,依下列进行:

第五条第四条的材料明细内如有未列入的其他材料时,得由材料管理科长的材料申请单内装定类别,以便办理验收。

第六条材料的验收,应依据订购合约、样品或材料申请单规格等凭证办理。但有下列事项的,仍应拒绝验收并通知采购单位听候主管指示作适当处理。

1.超过交货期限过久的。

2.与原订条件、图样或样品不符的。

3.破损、变质、损毁及其他瑕疵的。

4.其他不合材料验收条件的。

第七条材料验收项目,应依据各种材料验收要领(附件一)约定条款或图示样品并参酌国家标准或公认标准,对其形态、号码、尺度、重量等级、理化性质、牌子、包装、数量等样予以鉴定。

第八条材料验收人员应于收到第五条的订购合约或样品后,依其所列规格及约定条款、拟定验收方法与项目,并对验收需使用器具及存储仓位,预为联系准备。如约定交货日期而货未到,应即通知供应科尽速提交。

第九条材料验收应以随到随办为原则,分批交货的材料,仍应按批办理验收手续,合约指定其他交货验收地点者,应派员前往该地点验收。

第十条运到的材料在未经验收合格前,应与其他库材料分开布置,并加以标志。在未办妥验收手续前,只视作寄存,暂为保管,不得收料或先行发用。

第十一条凡材料数量较巨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事项全部确认,得先行将包装的个数、重(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但应于预备验收后三日内,将应确认的全部事项验收完毕。

第十二条材料的验收方法可用下列方法抽样检验的。

1.计数抽样(SAMPLING BYATTNIPUTES),材料抽样验收以计数抽样为原则,其抽样标准由公司材料部门参考美国军用抽样标准的正常检验。(附件二)。

2.随机抽样(RANKON SAMPLING),其标准参考如附表“乱数表”(TABLE OF RANKOM NUMBER)(附件三)。

第十三条采取抽样检验材料时,其未经抽到的材料厂商应负责调换不合格品质与补足短缺数量,必要时应由交货厂商出具书面保证。

第十四条材料的交货日期,应以确实送达指定地点的日期为准。如因验收品质、数量或重量不符须调换补足者,其调换补交部分,以调换补送达到的日期为准,如有交换延期时,应将祥情填记在“材料签收单”第一联内后送供应科凭以计扣。

第十五条凡经验收材料但品质不合使用或数量短缺或重量不足,必须调换补偿者,应即通知供应科尽速调换补偿。但已验收合格部分得先行收料。

第十六条各级主管认为有必要时,得指派专人将经已验收的材料予以复验,经复验后,如发现与初验情形不符者,应即查究原因,并视其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作适当的处分。

第十七条验收数量超过订购数量者以退回为原则,但必要时得为追加采购手续接纳。

第十八条材料进场经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于材料签收单内盖章认可,始得送公司办理付款手续。

(二)营建器材验收

第十九条营建器材购买、验收项目分为新购器材及修缮零件用品等类。

第二十条请购器材时,得先由材料管理科提供二家以上厂商的估价单,经比价并填具“物品采购单”呈准后,始得购买并经验收通过符合使用方得请款。

第二十一条新购器材验收人员为营建部经理、材料管理科长、会计科长、使用单位科长。

第二十二条修缮购买零件的验收人员为材料管理科长、会计人员。

(三)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总经理裁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各种材料验收要领

(一)木材类:

1.木材选择:

先用木材不得有死节、腐朽、虫柱或过甚开裂。

2.品质检验:

(1)色泽愈深,则木质愈坚实耐用

(2)岁环紧密相贴,纤维紧密者为宜。

(3)木浆或松香以小为宜。

3.腐朽检查:

(1)色泽光匀者为佳,其有白点或白沫者,则已开始腐朽。

(2)腐木嗅无香味。

(3)好木在一端击它可在他端听到清亮听见声,虽长距在15米亦然,朽木声音则暗滞。

4.椿木检验:

(1)椿木常用活木,以无裂痕,无扭纹,无大节者为佳,椿身要直,检查其挺直性的方法,用一线牵直由一端的中心拉起至他端的中心,然后沿此线察看,以无论椿身任何部分的中心与线的距离,不得超出椿木直径的1/2为准。

(二)钢筋:

1.钢筋为用于混凝土之内,作为加强混凝土强度。

2.钢筋分光面与竹节两类,其表面光滑,无裂纹、锈蚀、砂眼及扭曲、扭节等缺点,弯曲试验时以弯曲180度不发生裂痕为佳。

3.一般建筑钢料须尺寸准确厚度均匀不得小于规定厚度百分之一,依检验局规定每种类尺寸差距均有明细的规定如(附件一):

4.不可沾染油污。

(三)水泥类:

1.水泥有白青两种,白水泥多用于装饰上,青水泥为工程上普遍应用的水泥。

2.水泥的凝结性快慢各异,水泥于开始凝结时先起硬皮,以致全体凝结成一个固体,初凝最少需20分钟,结实不能快过1小时或慢过10小时,新水泥比旧水泥较易凝结,水泥浆一经开始凝结则不可使用。

附件一

3.水泥施工时应注意:

因在炎热天气中砂石易受热,且易吸收水分,在高热天气时,水泥浆的凝结,会因感受高热度而加快,水泥浆有时未及拌妥则已凝结成块,这种水泥浆的凝结力也会因此大减,故在大热天施工时砂石两项避免日晒或先用清水浇冲,此外在拌合及搞筑时,务须迅速办理,每次拦好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应在10~15分钟之内搞用完竣,搞筑后每日宜浇水数次或盖以草席、麻包等及时浇水以免凝结过快,消灭其凝结力,且易开裂。

(四)石料类:

石质以坚实匀净无风化性不含泥土、盐分或有机物的河卵石为好,面上应无碎片杂质及有机物,其大小以能漏过3厘米眼筛子,不能漏过1厘米眼筛子为度,且可自由通过钢箱间及钢筋与模板间的空隙。

(五)砂类:

用于混凝土的沙须选粗洁类锐无贝、鱼骨、泥土及有机物混入的无盐河沙为合格,并须过筛,必要时用水淘洗。

砂质检验:

将砂少许放在掌中搓,搓后如手中有尘留存,则属不纯净的砂,如漏湿砂搓后有泥迹亦然,或用两指取湿砂搓,搓前砂料分散,搓后有砂体洁净,仍各不相粘结。

(六)砖类:

1.建筑用砖的标准尺寸

注:长与宽的公差以不超过3%为限,厚的公差以不超过±4%为限。

附件二

样本代字

2.优良砖的条件:

形状:(1)大小一定。(2)边成直线,对边平行,棱角方正。(3)表面平整,无凹凸窑斑之弊。

颜色:(1)颜色一致。(2)色深红并有光泽。

构造:(1)质地细微密实并均匀。(2)无气孔裂纹或杂石屑。(3)用槌击发清脆铮铮金属之声。

吸水性;以在14%以下为佳。

砖浸水:凡砖在叠砌前必须先浸水,因砖质较松隙孔细多有吸水性,尤以热天或气候干燥时期更须使砖湿润,如砖不先浸水湿润则必吸收胶泥的水分,胶泥的水分不足将影响水泥的作用,使凝固失效而破坏砖的强度,砖块浸水最好为3~5分钟为宜。

(七)铁钉:

铁钉乃以铁丝轧制成,形状为圆形平头,头部直径为干部直径两倍半。

铁钉强度试验:取铁钉10支及干燥楠木一块,用铁锤将铁钉钉入木块

后再拔出,10支铁钉钉入时须无屈曲,拔出时圆头不断裂为合格。

(八)五金类:

1.五金为建筑工程上的零星配件,有铰链、门锁、门窗门锁、插锁、风钧、户车等等,其制造原料为铜、铁、合金。

2.上述五金种类式样繁多,良莠不齐,使用前应详细检验质量,并取得样品,予以编号,分辨有无冒牌现象

附件三乱数表

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定

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 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做到分配合理公正,本制度本着多劳多得,干什么活得什么分的原则,凡制度里所涉及的内容,望广大员工认真遵守,积极配合队委会的工作,如井下发生意外情况,不在本制度内容中,队委会可根据井下实际情况,临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凡本制度中有不合理,不科学的条款,希望广大员工提出合理建议,以便及时更改。 2、为配合矿党政工团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经队委会研究决定,井下生产实行跟班队干及工长负责制,跟班队干全面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调节各环节的组织分配。各班工长是井下生产第一责任者,根据本班每位员工的工作表现,有权对本班各工种进行合理调解,每位职工必须不折不扣地服从跟班队干及工长的安排。 3、每位员工是井下第一生产操作者,不仅要对本班生产负责,更重要的是要抓好自身安全,严禁“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有责任保质保量完成跟班队干及工长安排布置的安全生产任务,有权利杜绝“违章指挥”,同时有监督工长及队干工作的权利。只要是合理的,有利于本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任何人有权利和义务通过正规渠道有原则性的途径反映给队委会或矿机关,如有无理取闹者队委会将给予严惩。 4、检修班的主要职责: 检修组: (1)检修班为生产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检修班负责本队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及各类电气开关; (3)负责延长各设备电缆,并按分公司及矿、队等相关“质量标准化”要求悬挂整齐; 生产准备及质量标准化组: (1)负责延长胶带运输机,做到主运皮带平、稳、直,并且要得到分公司及矿、队等“质量标准化”规定的要求; (2)负责负责下料、各种材料的码放及标识\标志的清理,各后尾联巷、硐室的清理等一切标准化工作。

进料检验规范

进料检验规范 1.总则 目的 本公司为管制采购物料、委外加工之物料品质,使其符合设计规格及允收之标准,特制订本作业规范。 范围 凡我司采购物料及委外加工之物料均适用本规定。 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订、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订、废止之审核。 2.检验规定 抽样计划 依据GB2828原则(等同MIL-STD-105D)单次抽样计划。 品质特性 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和特殊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大之影响者,如电气特性; (3)品质特性变异大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 (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 (2)品质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 (3)品质特性变异小者; (4)破坏性之实验。 检验水准 (1)一般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 (2)特殊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水准。

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不符合品质标准之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 (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制品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严重缺陷,用CR表示。 (2)主要缺陷(MA) 不能达成制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用MA表示。 (3)次要缺陷(MI) 并不影响制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又称轻微缺陷,用MI表示。 允收水准(AQL) 定义 AQL即Acceptable Quality Leval,是可以接受的品质不良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受品质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1)CR 缺陷,AQL=0 (2)MA 缺陷,AQL=1% (3)MI 缺陷,AQL=% 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等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因此,若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严于上述标准时,应以客户水准为依据。 检验依据 电气零件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1)零件规格书 (2)零件确认报告书 (3)有关检验规范 (4)国际、国家标准 (5)比对认可样品 外观、结构及包装材料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1)零件规格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一、信息化项目验收的条件 (一)所有设备到货,并通过科委和用户单位签收; (二)信息化项目中涉及的设备已经完成资产转移; (三)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各个功能需求全部完成,并通过项目承建单位的内部测试; (四)在用户实际使用环境中,软硬件配合进行了一个月以上的试运行,并且没有出现功能性缺陷; (五)通过监理或IT监理单位的初步验收; (六)供应商向科委提请验收,并且用户单位同意进行验收。 二、信息化项目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一)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硬件设备清单,并现场核实设备品牌、型号、配置和数量。 (二)项目承建单位提交软件产品的介质和序列号。 (三)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程序清单(包括计算机程序、源代码、安装程序、编写说明等)。 (四)项目承建单位提供操作手册(用户手册)、安装手册、程序员手册、系统维护手册、模块开发卷宗、项目建设技术报告、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 (五)项目承建单位提供系统网络拓扑图、系统物理结构图、系统逻辑结构图、机房建设竣工图、综合布线(PDS)竣工图等项目相

关图纸。 (六)用户单位和项目承建单位共同出具用户使用报告和用户培训报告,认可该项目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于科委认为有必要的项目,还需要进行第三方测评,出具第三方测评报告及软件测试、鉴定意见。 三、信息化项目验收的程序 (一)项目承建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并附第二条所涉及的验收材料,纸质(100万元以下项目3份,100万元以上项目5份)和电子档(刻光盘)。 (二)有区科委应用推进科组织验收,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验收评审。100万以下项目,邀请2位行业专家;100万以上项目邀请4位行业专家。 (三)验收会议由区科委应用推进科主持,并组织专家和用户代表(1名)组成验收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成员推选验收专家组组长。 (四)验收会议移交专家组组长主持,具体验收工作移交验收专家组执行,应用推进科行使监督职能。 (五)项目承建单位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并演示系统功能。 (六)由专家组审核验收材料,确定系统所实现的功能与用户需求是否存在偏差。项目承建单位对专家组的异议有答复的义务。 四、项目验收的成果 (一)、专家组根据审核情况做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决定,并出具详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给出通过或不通过验收的理由以

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样本

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程 一.目的: 制定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 明确质量检验方法验证内容, 规范对新开发的检验方法、药典或客户提供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仅限于气相色谱法( GC) 、高效液相色谱法( HPLC) ]需进行的可行性及适用性的验证程序, 确保检验方法、转移应用的检验方法有效、正确实施。 二.范围: 适用于对开发和新建立的分析方法、药典方法及客户提供的方法转移应用进行验证。 三.职责: 中心化验室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四.内容: 1.引用标准 根据ICH的GMP指南要求、中国药典及中国制药企业GMP指南要求而制定。 2.验证内容 2.1新开发的检验方法的转移应用确认 2.1.1选择性( 或专属性) 选择适当的仪器、试剂( 包括仪器型号、 GC或HPLC色谱柱, 流动相配比等) 使原料药生产工艺中可能存在的杂质( 包括原料, 中间产品, 前体及降解产物) 与成品较好地分开, 并确保主成份峰中没有其它干扰物质峰存在, 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质谱对组分的单一性进行评价和确认。 2.1.2精密度 2.1.2.1系统精密度

经过对单个测定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程度来衡量系统的误差。 对同一均匀的样品溶液或标准品溶液, 连续重复进样六次, 记录每次进样后各组分的响应, 峰面积或峰高, 计算各响应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相对标准偏差RSD。 2.1.2.2方法精密度 经过测定样品含量与真值( 平均值) 的偏差程度来衡量样品制备过程( 包括称量, 稀释) 中的误差。 分别对同一批号的样品称量六次, 按含量测定方法测定其含量, 计算每一单一含量与平均含量之间的相对标准偏差RSD,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RSD≤2.0%。 2.1.2.3中间精密度 2.1.2. 3.1按验证确定的方法, 同一人用同一仪器检测三批样品, 每间隔24小时以上, 测定一次, 共测定3次。 2.1.2. 3.2由两人使用不同的仪器分别检测同三批样品。 2.1.3方法的线性范围 2.1. 3.1 在含量测定浓度的80~120%选择五个不同的浓度点, 每一个浓度需测定二次, 记录各对应浓度下的相应响应值( 峰高, 峰面积或峰面积的比值) , 以衡量样品量与检测器响应间的线性对应关系。 2.1. 3.2 接受标准: 相关系数r=0.99~1.00 2.1. 3.3 在HPLC法有关物质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总杂质120%至LOQ 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GC法残留溶剂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残留溶剂限度的120%至LOQ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来料品质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来料检验管理制度 一.来料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知道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程序》进行检验,并填写《产品进厂检验单》。相应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日报。 第13条:检验完毕后,对合格的来料贴上合格标识,通知库房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第14条:如果是生产急需的来料,在来不及检验和试验时,须按《紧急放行控制制度》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15条:检测中不合格的来料应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置,不合格的来料不允许入库。将其由来料库移入不合格品库,并进行相应标识。 第16条:来料检验和试验的记录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组按规定期限和方法保持。 第17条:检验时,如来料检验专员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应立即请相关部门会同验收,来判定是否合格。会同验收的参与人员,必须在检验记录表签字。

项目采购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企业制度-执行类 制度 名称 南京工程公司项目采购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制度 文号 中石化南京工程采购 【2013】号 制度版本主办 部门 采购管理部 所属业务类别物资供应/ 过程控制/质量控制会签 部门 项目管控部 质量管理部 监督检查者采购管理部审核 部门 法律事务处 解释权归属采购管理部签发 日期 2013/ / 废止说明原项目采购质量管理规定 (【2011】22号)、项目采购 预检会工作程序(【2011】15 号)、项目采购中间检验工作 程序(【2011】13号)、项目 采购最终检验工作程序 (【2011】14号)、现场物 资检验工作程序(【2011】21 号)、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 (【2011】10号)同时废止 生效 日期 2013/ / 制定目的明确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 制定依据《中国石化物资供应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物【2011】49号﹚适用范围南京工程公司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约束对象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工作 涉及的相关制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规范》﹙GB/T50358-2005﹚ 《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监 造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物 【2011】454号﹚ 业务 类别 物资供应 /过程控制/质量控制 所属 层级 企业制度-实施类 企业制度-执行类

1 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1.1 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内容 1.1.1为保证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的质量,规范设备材料检验工作,防范各种因素造成的供应商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给设备材料带来的质量隐患,尽可能保证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在合同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范围内,特制定本规定。 1.1.2采购物资质量管理是从采购策略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的实施、催交检验、运输接收等环节控制采购物资质量,保证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技术文件和标准规范等要求的过程。 1.1.3检验是指检验工程师等相关质量控制人员按照采购 物资质量分级、物资检验计划、项目进度情况、供货商制造进度情况,依据采购合同、图纸、技术协议等相关采购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物资进行驻厂监造、中间检验、最终检验、现场检验等采购物资质量及其控制点检验。检验后形成相关检验报告或检验记录。 2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2.1 采购管理部:负责公司总承包项目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对项目采购质量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分析和处理项目采购物资重大质量问题,对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发出纠正或预防措施;负责收集项目的质量信息,组织质量问题调查;负责收集、汇总、定期向集团公司上报公司质量问题报告表;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V1.0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二 O 一八年 三 月 十九 日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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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验收程序, 提供项目交付质量及交付能力, 制定本管理办 法;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由公司发起实施流程申请项目 (含直签和公司主导实施的合 作类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三条 渠道自主实施类项目将在公司收到 《发货确认单》 之日起自动完成项目验 收; 第四条 项目验收包含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1) 内部验收, 是指项目组按项目 SOW 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 经自检合格, 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评审的过程,适用于对已“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管 理。内部验收成果物输出: 《项目内验报告》 ,签署。 2) 外部验收,是指项目组按项目 SOW 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 合格后,向客户提交并组织项目验收的过程,适用于对公司所有项目进 行验收管理。外部验收成果物输出: 《项目验收单》 ,签署。 第五条 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割主体是项目经理, 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 司组织成立的内部验收小组; 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客户方组织成 立的验收小组。 第六条 内部验收评估小组由销售经理、 区域管理部代表、 客服中心代表和 PMO 代表组成,采用会签机制、一票否决制原则。

第二章 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 项目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项目已经按合同及 SOW 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交付; 2) 项目验收时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3) 项目文档完整提交并符合项目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4) 项目部已经完成自检自测,保证项目交付目标及质量满足 SOW 要求。
第三章 项目验收的依据与内容
第八条 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1) 项目合同、SOW; 2) 后续客户的有效需求变更协议; 3) 检测项目合同及 SOW 约定范围的交付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 户需求,有效变更是否完整交付; 4) 按照项目预算、项目计划及管理规范,检查项目部署、系统调试、上线 试行、用户培训、文档交付、问题管理、项目总结等各项工作实际完成 情况的优劣,验证系统功能、性能、安全性、稳定性等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 项目验收的准则
第九条 “立项”项目签署内部验收报告,则表示项目实施内部验收关闭,可移交 客服中心归档;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北京中达联乌拉山发电厂监理部 二OO四年五月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行为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明确验收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监理对承包单位承担的分部、分项及 单位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包括施工、设备、材料质量的静态状况的质量验收,不包括调试阶段和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 2.2有关质量见证办法参见《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见证实施细 则》。 2.3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和文件见证参见《施工 指导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2.4对承包单位试验设施的考核,参见《建设工程从业资质验证 实施细则》。 2.5对材料/购配件/设备的管理参见《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2.6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参见《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 2.7对现场设备质量的检验参见《设备/材料开箱验收管理办法》。 3. 引用标准 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力行业标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电力建

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建设部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各专业)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质监[2002]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 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火[1999]688号《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4. 职责 4.1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 施,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本专业的质量验收进行具体实 施。 4.2本制度由监理部的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确定工程质量验收的阶段 (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所承担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内容,确定工程的验收阶段。 (2)工程项目验收阶段一般划分三个阶段: 1)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3)整体工程的质量验收。 5.2 质量验收的分级和管理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分为四级验收三级管理。

《技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考核项目建设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进项目按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投〔2015〕22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本办法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是指根据《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2〕77号)和《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投〔2015〕221号)有关规定,享受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项目,以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要验收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验收管理部门) 项目按照专项资金的来源,由市、区(县)两级分别组织验收: (一)专项资金全额由市级财政负担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项目验收,市经济信息化委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承担验收工作; (二)专项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的项目,委托区(县)项目审核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 (三)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申请提出) 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建成试生产之日起6个月内向验收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五条(验收材料)

验收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文件; (二)验收总结报告; (三)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材料。 验收总结报告应当规范、完整、真实,包括项目建设情况,产品及规模、技术水平、建设安装工程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资金到位、使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产品质量、用户反馈意见、操作规程以及档案资料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六条(材料审核) 验收部门对验收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月内,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月内对项目承担单位一次性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第七条(验收组形成) 验收管理部门优先从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内选择验收专家,确定专家组组长和成员。 验收组由3-5名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工程、技术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财务专家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财会职称。 第八条(验收内容) 验收组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在本办法发布之前立项的项目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核:(一)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规模、项目起止年限、固定资产投资等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计划任务书;

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质量检验活动,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造和常规生产采购产品、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编制依据 3.1 《**》,**号 3.2 ** 3.3 ** 3.4 ** 3.5** 3.6** 4 释义 项目组:由公司组建的针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工程建造项目组和常规生产项目组。 机械完工: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 5 职责分工 5.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解释《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5.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5.3 所属单位负责采购产品检验试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6 管理要求 6.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6.1.1进场验收 6.1.1.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时,由采办人员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进场验收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实物符合性的方法,并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产

品。具体参见**。 6.1.1.2进场验收依据合同、订货单、技术规格书和标准规范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量人员填写有关记录。 6.1.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料由采购人员收集,其中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商红色印章。 6.1.2抽样复验 6.1.2.1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复验的原材料,由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材料交付时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出具复验报告。具体要求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6.1.2.2抽样复验在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由供应商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6.1.2.3项目组和第三方对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规格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档案。详见附件1:《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供应商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6.1.2.4抽样方法、抽检频率和复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 6.1.3驻厂检验 重要材料、设备在厂家的制造过程,项目组应派质量代表进行驻厂监控,对设备生产制造厂生产制造的过程实施检验,必要时业主、第三方也要参加关键点的检验。 6.1.4上述采购产品的检验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的规定处置。 6.1.5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无法及时进行检验而须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不包括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业主批准,在该产品上标注明显的标记或使用规定的其他标记,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并保证一旦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追回或更换。紧急放行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进料检验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质管部生效日期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生产用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进料质量符合标准,防止不合格品入库,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用原料、辅助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 第3条定义。 进料检验又称来料检验,是企业防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进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进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2章进料检验的规划 第4条明确进料检测要项。 1、进料检验专员在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如存在不明之处,应及时向进料检验主管咨询,确保对检测事项清楚明了。 2、在必要时,进料检验专员可从来料中随机抽取两件样品,交进料检验主管检验,并附相应的质量检测说明,不可在不清楚来料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允收水平的情况下进行验收。第5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的质量控制能力及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本企业运营成本的影响。 5、顾客的要求。 第6条确定来料检验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等方法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扭力器等工具验证。 4、特性检测,依据材料特性要求用相应检测仪器验证。 第7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企业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来料以及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材料。对于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材料,进料检验专员应跟踪其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 第3章进料检验的程序 第8条质量管理部制定《进料检验作业指导书》,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交由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项目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方法及记录要求。 第9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库准备来料验收工作。 第10条接到来料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来料报检单”,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料检验专员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来料注明“待检”标识。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档案编号:ECSY-Z-009-012 安哥拉SOYOI联合循环电站 建设与安装项目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CMEC安哥拉SOYO 1现场项目部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1.管理概述 1.1.范围 1.1.1.本规定描述了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程序和内容以及质量检验要求、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以及质量检验等级评定等内容。 1.1. 2.本规定适用于CMEC安哥拉SOYO1工程项目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1 2012) 1.2.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2~8) 2009) 1.2.3.《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 5190.(1~9) 2012) 1.2.4.《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 1.2.5.《特殊过程控制规定》 1.2.6.《不合格品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3.定义:本规定采用下列定义: 1.3.1.一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班组级质量自检验收。 1.3. 2.二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工地(队)级质量复检验收。 1.3.3.三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承担的质量验收。 1.3.4.四级质量验收:CMEC安哥拉SOYO1现场项目部和项目管理公司承担的质量验收。 2.职责 2.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2.1.1.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2.1.1.1.质量管理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 2.1.1.2.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复验检查制度 2.1.1. 3.计量器具、仪表与试验设备检验检定制度 2.1.1.4.质检员岗位责任制度 2.1.1.5.施工工序检查与验收制度 2.1.1.6.质量监督抽样检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287660225.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三、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待收科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在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收料 (一)内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外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装箱单”及“采购单”开柜(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采购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装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觉所装载的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5000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员即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5000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采购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4.异常品由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核实后,送会计部门及采购部门督促办理。

第四条材料待验 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粘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账清单的依据。 第五条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在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第六条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收料 紧急材料于厂商交货时,若物料管理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时,收料人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依收料作业办理。 第八条材料验收规范 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研订“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粘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 (二)不合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在物品包装上粘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门处理及通知请购单位,再送回物料管理凭此办理退货,如特采时则办理收料。 第十条退货作业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检验工作的管理,特编制如下检验管理制度。 一、检验的组织管理 公司质检部是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其职能是代表公司对原材料、工序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和验收,检验人员独立行使检验权力,公司的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检验和相关产品性能指标的检测,工序检验员负责车间各个工序半成品的检测及质量控制,成品检验员负责成品的出厂检测及成品合格标示。 二、材料的进厂检验制度 1、检验依据 材料检验工作依据公司原材料检验规范进行,相关指标要符合公司的标准要求。 2、检验流程 a.原材料进厂后由物资采购中心人员填写“原材料送检表”,书面通知中心试验室检验人员,检验人员依据原材料送检表去现场抽取样品。 b.被检物品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相关质量证明,方可取样检验。 c.检验人员如发现材料明显带有质量缺陷可拒绝检验。 d.取回的产品(试样)依据相关试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e.试验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试验方法应规范,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f.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据检验结果出具检测报告,物资采购中心依据检验合格报告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g.不符合公司原材料检验标准,但质量缺陷对产品影响不大的材料,可做让步接收,让步接收的材料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①让步接收由检验员出具原材料检测报告,并由质检部、技术中 心、生产管理部、物资采购中心主管及以上领导评审签字。 ②原材料检测报告由中心试验室注明不符合项及指标,并记录试 验编号。 ③物资采购中心凭签字通过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办理入库。 h. 特殊情况因生产急需而无法检验时,可由试验室备案,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放行使用,放行材料必须是供货关系较长,质量较稳定的供应商,特殊放行的材料必须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做好试用工作,一经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 i. 因结构尺寸或材料密度不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的,应由中心试验室出具不合格材料、扣料通知单一式叁份报物资采购中心,留存一份由光电复合缆业务单元总监签述意见后转计量人员,计量人员在出具检斤单时,将其重量扣除,仓库多余数量应由材料核算人员以月为单位做涨库核销处理。 3、新进材料厂家的管理 a.新进材料厂家需由物资采购中心提报申请单,由质检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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