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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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专 业 班 级

联系方式

申请置换课 程 学 分

置换后课程

(实训项目)

学 分

申请理由:

签名:

年 月 日

有效证

学生提供的

1、企业或培训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具的单位实习证明

3、企业或培训机构提供的实习实施计划(含日程安排)

4、企业或培训机构指派的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意 见

学生所在系

签章: 年 月 日 意 见

、教学单位

置换后需修读课程所在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教务处一份、系(部)两份(一份教研室、一份辅导员)存档

意 见 教 务 处

签章:

年 月 日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 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 (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 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3.科研课题、科研奖励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活动以课题立项合同书或主持人的证明为依据;参加学术交流、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在全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设立科技创新学分,并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其认定工作。 第二条科技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发表学术论文、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按规定所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三条学校制定科技创新学分赋分标准,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赋分表》(见附件1)。 第四条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的奖励或同时获个人和集体奖的,只记最高创新学分值。但获得不同类别的科技创新学分可进行累加。对贡献特别突出的,学校可酌情研究予以认定。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五条每年6月中旬,学校组织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科技创新学分,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该申请表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栏目中下载)、提供相应的依据材料(见附件1),交所在学院(部)审核;学院(部)填写意见后,统一将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有关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教务

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 第六条 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学分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学院(部)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成绩一律记为“优秀”。 第四章 其 他 第七条 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冲抵总量不超过10学分。凡科技创新学分累计达到10学分者,学校将予以表彰。 第八条 项目参加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时,参加者获得科技创新学分S 按下面公式计算: (1)对于学生组队参加学科竞赛,S=INT ()5 .0G 2+N ? (2)其他情况,S=INT ()? ?? ? ??+??+N N +P -N 5.0G 211 式中G 为获奖项目学分值,N 为参加人数,P 为参加者的排序,INT 为取整函数。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创新学分申请说明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2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个人模板

附表广东金融学院大学生2008 ~ 2009学年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注:本认定表必须同项目证明材料一同申报、存档。

归真堂“活熊取胆”的公共关系困局 https://www.360docs.net/doc/288918388.html,作者:沈志勇pr文章来源:品牌中国网 2012-3-1 归真堂恐怕没有想到自己的上市之路会引发轩然大波,引发争议的不是产品质量本身,而是其赖以生存的“活熊取胆”模式,尽管归真堂及相关协会一再声称,目前的取胆技术,熊并不痛苦,甚至还很舒服。但很显然“舒服论”不能令人信服,反而招致舆论更猛烈的批评。而现在,对于归真堂的争议声音已经从最初的动物保护组织延伸到各界社会名流,各主流媒体也纷纷参与报道,归真堂陷入一场空前的公共关系困局。 成立于2000年的归真堂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熊胆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企业之一,主要经营以熊胆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和保健品。据归真堂的官方网站介绍,“归真堂黑熊生态养殖基地作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福建)基地”,承担国家林业总局的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养熊场符合规范标准的起草。”“2004年7月,公司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认证,具备散剂、合剂、胶囊剂、口服液、含茶制品等品类的生产能力。”可以说,如果不论“活熊取胆”,归真堂是一家合法的优秀中药企业。 再看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据环境法博士杨朝霞介绍,我国目前既无专门的动物福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现行国家立法也无直接规定动物福利保护的条款。所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能取缔归真堂“活熊取胆”、阻止其上市的法律资源严重不足。 “合法”或许也是归真堂一直以来态度强硬的底气,但是这并不能阻止动物保护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批评。而作为企业经营而言,法律只是其最基本底线,企业的经营还需要考虑社会道德、普世价值观、企业社会责任等因素。所以尽管从目前来看,归真堂虽然合法但是在公共关系层面却陷入困境并进而营销企业产品销售和经营。 笔者注意到,目前归真堂已经启动了一系列危机公关的行动,改变过去强硬的立场,邀请社会名流和媒体参观熊场,调动舆论领袖发出声音。但是,归真堂的公共关系危机不同于以往因产品质量,品牌形象层面的危机,归真堂的危机是其赖以生存的“活熊取胆”模式的危机。 如果时间倒退十年或者二十年,归真堂或许都不会招致这么多的反对,在80年代,“活熊取胆”甚至被当做是农民致富的项目在部分区域推广,在那个时候NGO组织的力量还很弱小,舆论还不像现在这么活跃,没有强大的微博,社会对于动物保护的意识也不像现在这么强烈。但是,时代变了。

三峡大学学分置换标准.doc

三峡大学大学生 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实施方案 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校级学分置换标准类别编号项目名称学分要求 1.1 1 参加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一般团队,由学院提 社会实供相关证明。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活动 践与调参加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由学 1.2 2 查研究院提供相关证明。 类 1.3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个人及调查报告 3 省级奖励,提供荣誉证书。获奖 2.1 公开发表一般学术研究论文 3 提供正式出版刊物采稿通知书或刊出原件,作者单位应为“三峡大学”,每篇计 3 分。 公开发表核心学术研究论文;人大复印资 提供正式出版刊物采稿通知书或刊出原件,作者单位应为 2.2 料、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10 “三峡大学”,每篇计10 分。 学科竞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赛与创 被检索文章第一作者必须是三峡大学在册学生(含当年毕新创业 公开发表检索论文 SCI、SSCI、EI 、A& HCI、业生,下同)且三峡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被所列检索系类 2.3 15 CSSCI、 ISSTP、 ISTP 统、国内权威期刊收录和登载的论文,提供图书馆检索报 告或科技处认定材料,每篇计15 分。 2.4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 9-12 国家级奖励,提供获奖证书。(特等奖12 分,一等奖 11 赛分,二等奖 10 分,三等奖9 分,奖项设置中如无特等奖, 备注 1.同一项目取学分 最高值,不累计计 算。 2.多名学生联合承担 完成的挑战杯奖励、 论文(作品)按照第 一作者:学分 *2/3 ,其他作者:学 分 *1/2 的公式计算 得分,小数点四舍五 入至整数。

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置换方案

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置换方案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生 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实施方案根据《三峡大学关于修订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三峡大教〔2013〕3号),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素质拓展课程分为六类:科技普及与知识拓展类、文艺欣赏与人格熏陶类、公民教育与身心发展类、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类、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类、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类。素质拓展课程最低修读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且前三类课程通过课程选修的方式获取学分,后三类课程通过学分置换的方式获取学分。 为深化大学生素质教育,为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选择性,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高层次的学历教育、证书考试和科技、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就业竞争力,更好地推进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置换标准 素质拓展课程中的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类、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类、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类课程的学分置换,以校、院级学分置换标准为依据。 二、置换要求 素质拓展学分置换标准进行学分置换所获学分不低于8学分,且置换所获学分对应课程必须跨两类。 三、置换流程 1.个人申报 学生个人向学院提交《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另行安排。 2.学院审核 学院负责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认定相关学分。

四、附则 本方案自2013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校级学分置换标准 2.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校级学分置换标准(补充) 3.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院级学分置换标准 4.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 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汇总表 附件1: 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校级学分置换标准

四川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2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说明: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

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 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

AA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AA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一、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要求 根据《AA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本科期间必须修满2个创新实践学分。2012级学生执行学生手册中《AA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 二、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类别 (一)技能类 对于各种竞赛获奖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对于学生个人报名参加非学校统一组织的赛事并且获奖的情况,除了要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外,还要提交参赛通知和参赛结果通报的复印件。 (二)科研类 1.研究成果获奖的,需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和实验室开放项目,已经通过结题答辩的,由学校统一认定,不需要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发表学术论文与获得专利申请的,需提交报刊或授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期刊封面、相关目录页、正文)以及学生证的复印件。 (三)职业资格证书类 对于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四)课外实践类 只对参加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相关成果进行认定。 1.对于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且获得符合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的奖项,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且要附有总结材料; 2.实践活动成果是调查报告的,要认真填写《社会实践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将相关成果用A4纸打印,附在申请表后装订;

3.对于参加学术报告会(是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学院聘请的校外专家进行的讲座)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首先要填写《参加学术报告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报告写出不少于4000字的学习体会或论文(上报材料要按“申请表—学习体会—学习记录复印件”顺序装订)。此项申请只限定2012级和2013级学生。 4.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需提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汇总表填写要求 (一)学号:必须在excel表格中选择,不得自行输入,否则学分将不能正常记录。姓名、年级、专业会自动生成,无需更改。 (二)项目内容:比赛名称/论文名称/证书名称及编号等填写完整。 (三)主办单位:如果是发表论文,填写刊物名称和出版年月、期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注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 (四)获奖等级(成果):如果成果是“项目论文”或“实验室开放论文”,填写指导教师姓名;如果是公开发表论文,此栏应填写“第几作者”。 (五)项目类别(表格内选择代码即可): 1.学科竞赛(a-1);期刊论文(a-2);非期刊论文等(a-3);专利申请(a-4); 2.科研实践训练项目论文(b-1);实验室开放论文(b-2);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b-3);科研获奖(b-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b-5);科研课题(b-6); 3.职业资格证书类(c-1); 4.社会实践活动(e-1);学术报告类(e-2);创新创业大赛(e-3);创业活动(e-4); 5.文体活动(f-1); 6.电子版汇总表已经设置好格式,请不要更改,以免影响打印效果。 7.汇总表中未录入学生信息的记录行,请先删除,再打印。不明事宜请打电话:82158341。 四、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及查询 2016届本科毕业生在校4年中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的汇总表,将在2016年5月上旬发到学院负责人,届时请负责人通知学生核对确认。对于学生在核对中发现的问

学分置换文件

本科生赴海外学习的若干规定(试行) 教务处[2014]1号把哈工大建设成为高水平的国际知名大学,使哈工大成为一所国际化、开放式的研究型大学,是校本部既定的发展战略。威海校区亦将不断加强与海外高校间的教育和文化交流,大力促进校园文化多元化建设和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大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区学生在海外的学习情况,现就在校生赴海外(境外)交换学习做出如下规定。 一、基本条件 交换学习是指根据校际合作协议,选拔我校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国(境)外高校进行为期半年到一年的交换学习。 凡是我校区大二至大四的在校生,在校内成绩合格且符合申请学校条件要求的均可报名申请。 交换生应遵守所有国家(地区)的法律,并尊重当地习俗,遵守所在学校关于修课、考试及成绩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其它校纪校规。 二、选课原则及毕业要求 (一)选课原则 1.交换生出国(境)前,需明确出国(境)学习期间,本校同专业同期开设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 2.交换生须首选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此外亦可选修个人感兴趣的其他课程,作为专业任选课。学生在离校前需填写《交换生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并获得所在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后需向所在院(系)提交学习总结、所修课程的培养方案,由院系审核通过后进行课程或学分置换。

3.若交换生在国(境)外接收高校学习期间,没有本专业对应课程或者没有取得学分,回校后需随低年级补修所缺的专业必修课程。学生也可以每学期末向院系提交《交换生考试申请表》申请缓考,随下学期参加第0周的补考。院系将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二)毕业条件 1.派出交换学生毕业审核采用分块方式进行,即本校学习情况、外校学习情况。 2.派出交换学生满足以下条件准予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 ①在本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内课程修读合格; ②在校外学习期间,所选课程无不及格课程(含返校补修); ③校内外所修总学分达到本专业学分要求。 3.未达到上述条件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选择结业或延期毕业。 三、关于派出交换生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认定 考虑到不同国家和不同大学的课程设置、考试方式和学分规定均有所不同的实际情况,为了不影响派出学生的保研工作,对于派出交换生保研资格认定作出如下规定。 (一)计算平均成绩时,派出交换生在国(境)外高校交换期间的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在国(境)外高校交换半年的,在推免选拔中只计算在校学习五学期的课程成绩;交换学习一年的,只计算四学期的课程成绩。 (二)大四交换出国的,根据在我校六学期的学习成绩计划平均成绩。 (三)参加推免选拔的派出交换生资格,应符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具体请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四、附则 (一)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务处国际合作办公室。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国际合作办公室 2014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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