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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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

3.1安技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4.3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4.2.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安技部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

术人员和各车间主管生产的领导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会议记录由安技部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技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3.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3.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3.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技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技部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4.4班组安全会议

4.4.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4.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技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4.5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7.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技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5 附则

5.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公司相关方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3.2安技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公司安全检查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

3.3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及其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4.1.2各级专兼职安技队伍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4.1.3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公司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

4.1.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4.1.5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4.1.6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4.1.7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4.1.8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4.1.9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备设施布局等)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4.1.10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4.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检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4.2.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带队,安技部门牵头,生产部、保卫部、设备动能部、基建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技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违章行为由安技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4.2.2车间级安全检查

由车间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车间安技员、技术员、分工会主席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本车间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安技部门。车间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安技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4.2.3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车间。车间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安技部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4.2.4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公司安技部门的现场安全监督员、车间安全员巡回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加盖部门公章后存档。

4.2.5专项(业)安全检查

专项(业)安全检查是指对容易发生严重事故的场所、设备、操作工序进行在其专业范围内的检查。专项(业)安全检查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专业的检查和整改记录、台帐,同时报一份安技部门留存。安技部门应对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

5.1公司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由设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特种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设备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特种设备应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定期送主管部门检验。

4.2.

5.2公司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由能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能源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

5.3公司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危化品使用场所及消防设施的检查由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保卫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

5.4公司内机动车辆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由供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供应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年检由设备部门负责实施。

4.2.

5.5公司建筑设施、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由基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查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周期根据施工的周期而定。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基建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

5.6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在培、复训前的健康检查由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公司职工医院负责配合。对查出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病的人力资源部应安排其进行治疗,并调离原工作岗位,体检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存。

4.2.

5.7吊具、吊索及保险绳的安全检查由安技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技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

5.8公司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的检查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后勤部门负责配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工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

5.9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浓度及“三废”排放情况的监测由安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2.6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归口部门组织进行。各归口部门负责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台帐,同时报一份安技部门留存。对存在的隐患由各归口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安技部门应对各归口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季节性检查时间性较强,应在季节到来前就着手准备,及早动手,消除隐患。

4.2.6.1防雷检查由动能部门负责实施;

4.2.6.2防洪检查由基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2.6.3防暑降温、防冻保暖检查由安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2.6.4防火检查由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

4.2.7节假日安全检查:

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带队,安技部门牵头,生产部、保卫部、设备动能部、基建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综合检查节日加班和节日前各项生产、检修活动中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及不安全因素,使节日后的各项生产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技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对违章行为由安技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4.2.8不定期安全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行、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做好检查记录。

4.2.9 重大、重要危险源检查

按照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4.2.10其它安全检查。

4.2.10.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4.2.10.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4.3隐患整改

4.3.1对每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若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相关部门及个人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并由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中处理结果一栏上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由牵头部门下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并将整改信息反馈到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相关人员应进行验证检查并签字。对无故不按期完成整改,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发生事故应追究负责整改部门领导的责任。

4.3.2对检查出的隐患牵头部门应进行登记建帐,隐患台帐内容应包括:编号、单位、隐患存在地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时间、完成整改时间、验证结果、验证人等。

4.3.3对检查出的隐患各单位应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解决。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分厂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4.3.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技部门监督执行。

5.考核

5.1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通知参加的部门及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并善始善终认真负责,对迟到及无故不参加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1各部门(车间)未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检查或未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和台帐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若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公司将严格考核,并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责任。

6.附则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做到有计划地改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劳动条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对安全费用投入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3.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做到专款专用。

3.3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本单位安全经费投入台帐,并汇总到安技部门。

3.4安技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4.安全费用的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4.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如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标语、宣传画、影碟、学习资料;举办的安全生产展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的费用预算等。

4.2 安全生产标牌:用于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告知牌、尘毒物作业点告知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定置管理的物品放置牌、定置

管理图板等。

4.3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罩、毛巾、肥皂等。

4.4保健津贴、高温天气补贴、清凉饮料及饮品、烤火费等。

4.5 体检、监测费用如特种作业人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特种设备、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监测、防雷设施、防静电设施的检测等。

4.6 应急救援投入: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等。

4.7 安全生产方面的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审费、安全标准化企业评审费、安全评价费用、隐患评估费用、职业卫生评价费用及安全生产其他方面的认证费等。

4.8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4.9 用于降低劳动强度和改善作业环境的辅助性机械、照明设施、通风换气设备、职业危害(如粉尘、毒物、噪声、热幅射、射线)治理和防护设施。

4.10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4.11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2

4.12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等。

5.工作程序

5.1安全费用的提取

安全经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实行专款专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5.2安全费用的管理

5.2.1各部门、分厂(车间)在每年11月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下一年的安全投入作出全面计划并报告安技部门,安技部门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和要求,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预算并于12月底前上报企管

部。

5.2.2企管部会同财务部一起审定公司年度安全投入预算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实施。

5.2.3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实行专款专用。

5.2.4需要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应编写安全投入报告并交安技部门,安技部门根据公司批准的安全投入预算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季节特点等对各部门的安全投入报告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向公司提交使用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2.5安技部门应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各部门在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安技部门存档。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5.2.6财务部和安技部门要严格控制安全经费的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任意缩减。每一笔安全投入资金的开支,应由使用部门主管、安技部门主管、财务部门主管、总经理共同签字。年度结余资金应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5.2.7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应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5.2.8安技部门在每年底应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并进行公布。

5.2.9若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因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挪为它用,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附则

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技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安委会下属各专业安全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

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技部部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技部门,安技部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技部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2.2.3公司各安全专业组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

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技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分厂(车间)、处室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分厂(车间)、处室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技部门,安技部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技部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技部门应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安技部门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技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隐患报告登记表》

隐患报告登记表

单位:

主管: 制表: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安技部门,一份部门留底备查。

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1.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

3.职责

3.1安技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带班安排

4.1.1厂级领导带班安排

厂级领导按厂长、书记、工会主席、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人事厂长、销售厂长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厂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厂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技部门。

4.1.2车间级领导带班安排

车间级领导按书记、主任、副主任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各单位应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带班领导名单安排报安技部门。

4.2带班职责

4.2.1厂级领导带班职责

4.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2车间领导带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带班要求

4.3.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3.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3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5 考核:

5.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5.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5.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1.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2.1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

5.2.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

5.2.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2.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6.附则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控制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公司相关方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划和增补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技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人力资源部。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安技部门。

3.3.2负责经公司批准的、由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人事组提供具体人数,人力资源部职工校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技部门协助施教。

4.1.4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车间、班组根据人力资源部的人事通知单负责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领导或车间安技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技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冲剪(压)工、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压力容器工等。

4.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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